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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穿书女配-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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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孩子能用几尺布头,我都已经留好了,这是我们供销社新来的面料,我一早就给玉凤订了几尺。”
  王爱华见她滴水不漏,觉得甚是没意思,补充了一句:“就是做短袖挺可惜的,该做个长袖的……”
  她的话还没说完,张翠芳见陈招娣和李玉凤从灶房出来了,笑着道:“就那么几尺料子,估计正好不够做长袖的吧。”
  王爱华觉得不对劲,扭头果然看见陈招娣和李玉凤出来了。
  “妈说料子做件短袖,大嫂,要是多了尺头,给小宝宝做个小褂子吧。”两只袖子的料子,足够给刚出生的孩子做一件褂子的了。
  张翠芳果然尝到了拍马屁的甜头,脸上都笑开了花,这个小姑子人长得好看,性子又直爽单纯,招人喜欢不是很正常吗?也未必就是自己在拍她马屁了。
  坐在板凳上的王爱华嘴角都抽了……心里默默赌气,怪不得张翠芳能去供销社当营业员,她就只能在家务农,她果然没她那么阴险!
  ……
  赵家以前在县城是开药铺的,祖辈出过不少名医,到了赵国栋爷爷这一辈没能传得下来,但基本的药理知识还是懂的。
  赵国栋从田里回来,冲了个凉蹲在门口扒饭。家里做饭的是赵阿婆,这几天农忙,山芋饭看上去也结实了一些,上面堆着一根酱瓜,就着这一小条黑漆漆的酱瓜,赵国栋能把这一碗饭都吃完。
  赵国栋吃完了饭,走到屋后面的河堤上,这里有一小片的自留地,上面种着瓜果蔬菜。他用粪勺打了水把自留地浇灌了一遍,转头看见河边上长着一丛伞状的植物。
  这东西别人或许不认识,但他小时候可是跟赵阿公学过本草纲目的。
  这是积雪草,又名铜钱草,有止血止痛,消炎去疤的功能。
  昨天黑灯瞎火的,他给李玉凤找了一株止血草,她也没肯用上,也不知道她的伤口咋样了。
  那么白嫩嫩的脚踝,要是落下个大疤,那可就不好看了。
  赵国栋想了想,顺手扯了那一丛积雪草,往前头院子里去。
  家里捣药的药钵破四旧的时候都给糟蹋了,如今就只剩下一个石臼,逢年过节做汤圆的时候,用来舂糯米粉用的。他把积雪草洗干净了,放在石臼里捣碎,将多余的汁水沥干,然后把磨得很细的草药装到一个友谊雪花膏的白瓷瓶子里。
  这瓶子还是当初他母亲在的时候留下来的。
  “国栋,你在干嘛呢?”阿婆看见赵国栋在门外忙忙碌碌的身影,忍不住开口道:“快进来睡会儿吧,一会儿太阳下山了,你又要出去上工了。”
  “来了……”赵国栋偷偷把瓶子收起来,走到自己房里,看见赵家栋就地摊了一张破凉席,睡得五仰八叉。他踢了他弟弟一脚,想提醒他床上睡去,谁知道那家伙翻了个身,动都没动。
  赵家栋毕竟年纪小,这样下地干活,累上半天就不行了。他看着他无奈的摇了摇头,从赵家栋身上跨过去,双手枕着后脑勺,一天的疲惫感袭来,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第11章 
  李玉凤睡了个午觉,醒来时候天色已经擦黑,晒谷场上的广播里又传来了女播音员高亢的口号声。
  这样的口号声有一种特别的魔力,能让一个神情懒散的人瞬间就精神振奋。她起来在井边打水洗了一把脸,就听见大嫂张翠芬在灶房门口喊她。
  “玉凤,过来吃完饭吧。”
  昨天陈招娣熬好的鸡汤上桌了。
  一只三斤重的老母鸡,一半熬汤,一半红烧,加上切块的土豆,炒了搪瓷盘里一大盘。
  李家虽然日子好过些,可这样的硬菜也不是天天有的,只有周末李大虎和张翠芳回来,陈招娣才会让餐桌上多谢肉腥味。
  但一大家子九个人,一人一筷子鸡肉就没了。
  按说像李玉凤这样睡迟了过来的,估计连个鸡屁股都没得吃了,可陈招娣偏心,早就把鸡腿上最好的那块肉放在了她的碗里。
  李家四个兄弟习以为常,半点不觉得他们妈的做法有什么问题。刚开始两个儿媳心里还觉得不爽,如今也习惯了……她们也不求吃上鸡腿肉,现在这个世道,能吃上鸡翅膀的皮都算好的了。
  王爱华家本来就困难,没嫁给李二虎之前,别说肉了,连肉汤都没喝过几回,所以如今虽然比不上李玉凤,但想一想也比过去好过多了。
  在农村,只有像这样有壮劳力的家庭,才能有口饱饭吃。
  “老大媳妇,吃完饭喝完鸡汤补一补。”陈招娣对张翠芳还是很好的,她如今怀着孩子,这可是老李家的第一胎,一家人都盼着呢。
  张翠芳乖乖听话,明天她和李大虎又要回公社去了,她们在公社里虽然吃公粮,但平常也是舍不得吃肉的。李大虎又是一个孝顺儿子,每个月一斤的肉票都要上缴给家里,以前连她自己这份都要上缴,后来她有了身孕,陈招娣才算是让她自己留着了。
  可那一点肉也不够塞牙缝的,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怀了孩子之后,就特别能吃,她自己的肉吃完了,就只能跟着李大虎回家来蹭肉吃。
  “我明天走的时候,把那些晒干的大骨头都带出去。”国营药店里如今正收剃光了肉的大骨头,拿去做钙片用,所以李家平常吃过的骨头都是不扔的,晒干了还能换钱和肉票。
  “你喜欢吃骨头汤,下周再带一些回来,家里柴火炉灶炖的才好吃。”陈招娣估摸着是大儿媳吃光了自己的肉票,想着回来打牙祭了,她如今怀着孩子不能不让她吃啊,可要是把肉票给她,她自己一个人吃,那全家那么多张嘴,岂不是都吃不到,所以还是买回来一起吃的好。
  “好叻,我记着了!”她就在供销社当营业员,只要有票据,买卖东西还是很方便的。
  李大虎听她这么说,倒是蹙了蹙眉心,紧张道:“你少吃点吧,大夫说孩子太大不好生,我妈怀双胞胎的时候肚子也没你现在这么大。”
  张翠芳一听这话,顿时有些生气,可想一想他这根深蒂固的想法,只怕是一时半刻改不了的。
  “哥,你就让嫂子吃嘛,再说了,买回来全家可以一起吃,最近农忙,家里人都要补一补的。”李玉凤都觉得看不过去了,他听过顾家宠妹的,但也不至于克扣了自己媳妇儿啊……她以后找对象可不能找像李大虎这样的,要家里也有一个跟自己一样受宠的小姑子,一准气死。
  这么一想……好像赵国栋确实没有妹妹耶?
  ……
  晚上天气阴凉了下来,社员们纷纷开始出动。
  李玉凤在站在井口边上洗头,这年头连她最有记忆的国货蜂花洗发水也没有,陈招娣给她从路边上的木槿树上摘了新鲜的木槿叶,用温水把树叶洗干净,再揉搓出泡沫来,帮她整理这一头乌黑的长发。
  陈招娣实在太喜欢这闺女了,她小时候是长姐,爹妈身体又不好,她把一对弟妹带大,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所以现在对李玉凤,那真是心尖尖上一样捧着。
  “你晚上要是困了,就早点回来睡觉,仓库那边蚊子多。”整个生产队的粮食都在仓库放着,那里是禁止明火的,连艾草都不让薰,好在现在天气还不至于太炎热,可以穿上长裤。
  李玉凤伸手整理着自己及腰的长头发,木槿叶洗出来的头发特别柔顺,还带着淡淡的馨香,虽然没有什么护发素,但抚摸上去却一点儿也不觉得干涩。
  这个年代有着比后世艰苦很多的生活条件,但同时也保留了一些古老的传统,让人值得称道。
  李玉凤用粗重的麻布把头发拧干,就着还带有热气的晚风,往晒谷场那边去。
  社员们已经排着队伍开始领农具了,马秀珍看见李玉凤到了,伸手招呼她过去。
  这个季节太阳要到旁晚六点才下山,但到下午四五点的时候,太阳就不辣了,大家伙想借着天亮多干一些,所以四五点的时候,就已经有人过来领农具了。
  马秀珍忙到现在还没吃上晚上,脸颊上挂着汗珠,她理了一个江姐头,用一只黑发夹把垂下来的刘海固定到一旁,看上去整洁清爽,整个人都显得干净利落。
  “你来了,那我可以回去吃饭了。”李玉凤听她这么说就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这时候才回去,食堂里估计都只剩下剩饭剩菜了。其实知青宿舍就在后排,她随便请个人帮她替一下,并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
  不过最近抢收,大家伙在田里干得都很辛苦,没人会想到这些也很能理解。
  “你快回去吧,等吃完了饭先洗个澡。”李玉凤在办公桌前坐了下来,抬起头对马秀珍道:“你可以晚一点过来。”
  她往队伍里面看了一眼,没看见赵家那两兄弟,便低头翻了翻手边的工作手册,果然瞧见他们两个都已经登记过了。
  这种农忙时候起早贪黑的干,还真是辛苦。
  ……
  赵国栋睡了一会儿就起来了,白天光线好,干起农活来效率也快,黑灯瞎火的时候终究不方便,况且听广播里的天气预报说,今天晚上还要下雨。
  他一早就和赵家栋来仓库借了农具,看见李玉凤还没过来。
  全卫星大队最懒散的人就是李玉凤了……别人家怀娃的孕妇也没有她这样好的待遇,有一个做大队长的爹,她就跟戏文上唱的公主一样,清闲又享福。
  麦子割了一垄还有一垄,赵国栋抬起头,看了一眼望不到头的麦浪,这场夏收要在五天之内完成,五天之后,公社就会派农耕队的拖拉机手来大队犁田,月底的时候,就要把这些全部变成水田,再迎来今夏第二场农忙。
  腰间的肌肉有些酸痛,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很容易让人腰肌劳损。赵家有传统的跌打手艺,赵满仓身体不好,下地不是一把好手,但到了这个季节却也忙的不可开交,靠替别人按摩推拿治跌打,换一些吃用回家。
  他已经一连干了两天,今天回去也要让老爹给捏一把了。
  “哎哟!”
  不远处的麦田里忽然传来一声惊呼,赵国栋转身,看见刚才露出一个头的赵家栋忽然不见了,他丢下镰刀急忙往他那儿奔过去,见那臭小子捂着脚脖子,皱着一张小脸不敢看他。
  “说打嘴就打嘴了吧?今儿一早是谁取笑人来着?”他们农民一年几季收割,靠得就是手里这一把镰刀,可以负责任的说,估摸着没几个人没被这镰刀给伤过。
  “这刀磨太快了。”赵家栋皱了皱眉心,面上讪讪的,他今天一早还说人李玉凤呢,一眨眼自己就也割上了,还有什么脸面说人呢!他把裤管卷起来了一些,打算就近找个河沟洗一洗,被赵国栋给拦下了。
  “拿这个草药涂一涂,很快就好了,你先回去吧,剩下我来。”
  这个年代,友谊牌的小白瓷瓶在农村还是不多见的,在这明晃晃的月光下,就显得格外润泽莹亮。
  赵家栋接过来打开一看,里面是磨得又细又烂的草药膏,闻上去还有淡淡的药香。
  “哥,你出来割麦子,还带着这个呢?”他这傻小子什么都不懂,心里还埋怨:“你就一准知道我会被镰刀给伤着了?你也忒小看我了……”
  “我不小看你,你是怎么伤的?”赵国栋心里又气又好笑,不过也幸亏他这弟弟头脑简单,要不然他咋下得了台呢!
  ……
  领镰刀的社员们很快就离去了,李玉凤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空闲的休息时间。这仓库里的蚊虫有些多,她搬了一张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老槐树底下,拿着手里的蒲扇赶蚊子。
  这时候住在后排的几个知青才从宿舍里走出来,李玉凤知道他们要去领农具,坡着脚走过去。
  其实伤口已经不疼了,但是因为怕结痂的地方开裂,她走路都很小心翼翼。
  等把镰刀都分好了,他们三五成群要出发的时候,刘振华忽然停下了脚步,转身走到她身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小小的膏药,放到办公桌上道:“玉凤,这是我在国营药店买的,说是可以治疗各种伤口,祛疤美容的。”


第12章 
  这要换成了以前的李玉凤,一准感动的热泪盈眶、痛哭流涕,恨不得分分钟以身相许。可对于现在的李玉凤,却丝毫没有用处……
  两分钱一支的红霉素药膏……夭寿啦!两分钱你也想把到一个妹子?
  “真的不用了,昨天秀珍姐已经给我处理过伤口了,已经没事了。”李玉凤一本正经的开口,抬起头看着刘振华。
  也许是和自己想象中的反应不一样,他那张清俊的脸上显然有些错愕,愣了片刻才尴尬笑道:“你不用这样故意和我划清界限,以前是我不对……”刘振华感慨道:“我总觉得……我们现在的任务是搞好社会主义四化建设,所以在男女感情方面有些逃避。”
  他今天下午去了一趟公社,听说下半年的工农兵大学生招生名额已经开始填报了,之前两届因为他资历浅,都留给了大队里的老知青,但现在怎样也轮到他们新三界了。
  卫星大队有十几个小队,每个小队都有七八个知青,加起来足有百来号人,但最后推选谁进公社,却只有李国基说了算。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的眉眼皱了起来,像他这样的城里人,即便在农村参加了几年劳动,但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农村人。虽然那个年代下乡的知青完全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怎样,可他们身体里流淌着的血液,也让他们和这片肥沃的热土格格不入。
  他们迫切的想要离开这里,想尽一切的办法。
  “其实……你可以继续逃避。”李玉凤看着他,一双乌黑的杏眼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灼灼的光芒,她那一头乌黑的长发已经晾干,盖住了浑圆挺翘的胸口,眉眼中带着聪慧和睿智,看上去并不像是在敷衍。
  这一眼看得刘振华心口一滞,仿佛她已经瞧出了他的目的,让他忍不住生出一些心虚来。他扪心自问,如果不是为了那个名额,他还会不会这样哄着李玉凤呢?
  可答案却有些模糊。
  不可否认李玉凤确实有让他心动的地方,但他不属于这样一片土地,他想念城市里窗明几净的课堂,希望自己的将来能和那些专家领导一样,有体面的工作和让人羡慕的身份。
  毛主席说农村可以让人寻找到梦想,他不可否认这话是正确的,正因为来了这一趟农村,让他更想念原本属于他的城市。
  李玉凤的视线扫过刘振华变化莫测的表情,心里有些好笑,原文中的刘振华确实因为和李玉凤的关系,最终拿到了工农兵大学的推荐,但最后……爱情让他冲昏了头脑,将这来之不易的名额让给了柳依依……
  当然,作为原文的男主,他身上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金手指,就在一年之后,国家恢复高考,刘振华顺利的成为了文革后的第一届大学生。
  但那是原文中的事情,现在嘛……
  “我先去上工,等回来再说。”知青们已经走远了,刘振华放下东西急忙跟过去,转头又看了一眼坐在灯光下的李玉凤,他觉得她这两天有些奇怪,但这种奇怪中又透着特殊的魅力,让他对她的感情也与日俱增。看见她那一头被夜风吹起的长发,刘振华仿佛嗅到了她发丝上的馨香,整个人都觉得心旷神怡。
  看来女孩子还是要哄的……他以前还是不够主动积极。
  “把你的药膏拿走……”李玉凤冲着刘振华的背影喊了一句,但他走的很快,一眨眼就消失在了田间。
  ……
  又一垄的麦穗在赵国栋的面前倒下,他直起身子,整个人像从水里捞起来的一样。
  赵国栋打开壶盖,一手叉腰,仰头一口气灌下一壶的凉白开,咸湿的汗水将他的眼角浸染得通红,喘息中带着几分粗犷。
  “回去吧!”
  月亮已经移到了西边,田埂上陆陆续续有回家的社员,赵国栋拎着两把镰刀,看了一眼站在身边一个劲揉腰的赵家栋,“你明天不用来了。”
  “那咋行,学校放一周农忙假呢……”赵家栋急忙提出异议,他知道他哥是心疼自己,可这样的农忙赵家只有一个劳动力显然是不行的,他就算再不顶用,好歹一天也能赚几个工分。
  “哥,我没事儿,我真没事……腿上都不疼了。”积雪草做的药膏很管用,敷上去凉凉的,早已经止血了。
  他们两个顺着田埂一直走到了村口,看见晒谷场上早已经排着长长的队伍,他们出去的最早,回来的最迟,这时候后面已经没什么人了。
  赵国栋想起李玉凤没准还在,原本想给她的药膏也给那臭小子用了,两人见了面只怕连一句话也说不上来,岂不是很尴尬?
  况且……他也弄不清李玉凤到底在想啥……一会儿讨厌他,一会儿又好像在亲近他,弄的他这两天睡觉都觉得不踏实,割麦子都觉得镰刀不趁手了。
  “你去把镰刀还上,我先回去了。”他把镰刀往赵家栋跟前一塞,没想到那滑头竟然捂着肚子道:“哥,我肚子疼……我要回去上茅房……”
  赵家栋撒开脚丫子就跑,早就忘了自己脚踝上还受伤了,他一边跑还一边偷偷回头看一眼赵国栋,这大晚上的人都走了,好歹让他哥和玉凤姐说上几句话呗?
  赵国栋排到跟前的时候,李玉凤正蹲在地上整理镰刀,她没做惯农活,拿镰刀的动作都是小心翼翼的,弓着腰生怕那刀刃碰到身上。她一弯腰,那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就垂下来,眼看着就要扫到地上的泥土,她便熟练的用手指将头发挽到脑后,行云流水的动作,让人看着舒服极了。
  “赵国栋。”
  他看得都出神了,直到马秀珍喊到他的名字时,他才别开了视线,李玉凤也正好抬起头来,就看见那高高瘦瘦的男青年低着头,把镰刀放在一旁。
  他从头到尾都没看自己一眼,看上去显得有些百无聊赖,其实要是李玉凤足够细心,就会发现赵国栋低着头的时候,目光是有些闪烁的。
  “登记好了,你可以走了。”马秀珍也知道一些他和李玉凤之间的过节,看他一副很不自在的样子,就打算早点放他离开。
  赵国栋点了点头,看见办公桌上放着一支红霉素药膏,这药膏是专治各种外伤用的,看上去还是簇新的,这里除了李玉凤也没人受伤,这一准就是别人送给她的。
  幸好他那草药给赵家栋用了,不然可不是给比下去了……他这样一想,又觉得自己有些莫名其妙,他本来就是处处不如别人的,被比下去,不是很正常的吗?
  马秀珍就这样看着原本表情平静的赵国栋一下子变得面目可憎……赵国栋算不得五大三粗,但他隐忍怒火的样子足以吓坏一个城里姑娘。
  马秀珍觉得有些害怕,悄悄的扯了扯李玉凤的袖子,向她使了一个眼色。
  因为日夜劳作,男人的脸被晒成了古铜色,手臂上结实的肌肉鼓起来,连脖颈的线条都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出肌肉的阴影来。他整个人像是笼罩在一层黑云中,周身漫布着低气压,瞧一眼就让人觉得紧张。
  李玉凤也被他的样子给吓到了……虽然原文中并没有写过赵国栋有什么暴力倾向,可作为一个六七十年代的农民,就算对女人挥拳头好像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赵国栋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表情已经吓坏了两个姑娘,黑着一张脸从仓库出来,深夜的微风有些凉意,让他一下子清醒了几分,他有些懊恼的皱了皱眉心,舒了一口气往家里去。
  马秀珍见赵国栋走远了,这才稍稍放开李玉凤的手,后怕道:“我怎么觉得他想要打人……”
  “他要打也是打我……”李玉凤这时候也有些害怕,一脸茫然的看着男人离去的背影,心想这回自己可真是踢到了“铁蛋”了……
  东西已经都收拾好了,李玉凤的三哥过来接她,虽然从仓库到李家不过才几步路,但陈招娣还是让李三虎过来了。
  马秀珍倒了一杯白开水给李三虎,热情道:“李同志辛苦了。”
  因为知道将来两个人能成一对,李玉凤见马秀珍这样就没觉得意外,可自己这不开窍的三哥,现在心里还惦记着人柳依依呢。
  她想了想,把桌上刘振华送给自己的红霉素药膏递给了李三虎,对他道:“哥,柳知青的手受伤了,这个药膏可以祛疤美容,你给她用吧。”
  李三虎现如今虽然喜欢柳依依,可他内心还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那就是世上所有女的都不如他妹妹可人疼,所以义正词严的拒绝道:“那咋行,你还受伤了呢,你留着自己用。”
  “我伤在腿上,又没人看见,她伤在手上,留疤就不好看了。”按照原文的剧情,李三虎曾被柳依依玩弄过……目的也是为了那个工农兵大学的名额,可在李家,最受宠的是李玉凤,因此那名额也就落到了当时李玉凤的对象刘振华的头上……
  但柳依依作为女主,自然有她的本事,采取曲线救国战略,又把刘振华搞定,让他让出了那个名额。


第13章 
  “那……我就拿去给柳知青咯?”
  李三虎现如今还沉醉在对柳仙女的盲目崇拜中,拿着那药膏一阵傻笑,想了想又觉得不太好意思,挠了挠后脑勺,对马秀珍道:“马同志,要不然让你帮我带给柳同志吧?”
  李玉凤听了这话心口咯噔一下……老哥这是在作死制造将来要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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