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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花_公子于歌-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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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天气倒好,日头透过树叶缝隙照下来,迷离斑驳,晃着人的眼睛。羊肠小道弯弯曲曲,只容一人的宽度,也不知道通往哪里。容探趴在骡子上,觉得自己感觉好受了不少……因为他觉得这骡子身上的气味很难闻,完全和李牧身上的味道没法比。这说明他还没有变成行尸,行尸可不管味道好闻不好闻,看见活的就想咬。可如果让他去咬这骡子,想到他一张嘴一口血一口毛,他就觉得反胃!
那他刚才是怎么了,他既然没有要变成行尸,那当时在李牧的背上,他为何觉得那汗味迷人,想要咬上一口那皮肉?
大概是他太挑食了,即便变成行尸,那也是养尊处优的贵公子行尸,吃肉喝血那也比一般的行尸讲究些。他默默地想,莫名有些害臊,侧过头趴着去看旁边的李牧,看到李牧原本柔和的脸庞似乎多了几分坚毅的轮廓,那鼻梁高挺,脖颈颀长,身上穿的虽然是墨蓝衣袍,颈口露出的内里却是白衫,沾染了星点血渍,既有光洁之貌,又有刚毅之相,身姿挺拔磊落光明,从头到脚,都是一块好肉。
他心下竟有几分垂涎,想要吃了这个人。
太阳从云彩里跳出来的时候,世间万物仿佛陡然有了光彩。容探趴在骡子上往前看,看到一个小山村出现在他们面前,村口有个石牌坊,上面写着“海棠村”三个大字。尽管他浑身无力,视线模糊,此刻也被眼前的美景吸引住了。
只见一大片的秋海棠艳丽如同红云,笼罩着整个村子,茅草屋点缀其间,浮起袅袅炊烟。一轮红日从东方山头上升起来,日光也沾染了海棠颜色。尤其是牌坊后面的一棵老海棠树,不知百年千年,枝干繁茂,绵延数丈远,他们从树下走过,只觉得这海棠树遮天蔽日。容探吃惊地仰头看着,细碎的阳光从繁花之间透下来,风一吹落花飘零,落在他的身上。
作者有话要说: 打完行尸斗完恶狼,重口味过后调剂一下,来个世外桃源小清新。
第16章
村里有一条小溪穿行而过,草坡上散养着牛羊。在经历了惨烈的几场生死战之后,看到这样的世外桃源,竟让人心生戚戚。
“这附近住着的人啊,不管谁有个头疼脑热的,都会来这里找孙大夫瞧。孙大夫医术高超,没他治不好的病。前年我孙子也是高烧不退,就是被他给治好的。”
容探听那老头如此说,便看了李牧一眼。也不知道在他昏睡这段时间里都发生了什么,李牧又是如何跟这爷孙俩说的。这爷孙俩独自居住在深山老林里,大概还不知道外头已经有了行尸之祸,以为他只是寻常的发热呢。万一被这孙大夫看出端倪来,那可如何是好。
他们到了孙大夫家里,却只看到一个年纪很大的婆婆在院子里纺织。
“孙婆婆,”那少年喊了一声:“孙爷爷在家里么?”
“他不在,昨天半夜的时候被人请走了,还没回来呢。”那孙婆婆站了起来,抖落身上棉絮,朝李牧和容探看了一眼:“他是怎么了?”
“高烧不退。”
“进来吧。”
那少年对李牧说:“孙婆婆也略通医术的。”
李牧便将容探抱了下来。容探趴在他耳边说:“你看着我。”
他是怕他突然变身,再害了这些人。李牧低声说:“你放心。”
李牧将容探抱到屋子里,将他放到一张软塌上。孙婆婆伸手探了探容探的额头:“烧的这么厉害。”她说着扭头看向李牧:“看你穿衣打扮,也是大户人家的公子,怎么会到这深山老林里来?”
“我们要回乡探亲,路上遇到了行尸,为避难才走了山林小道。”
孙婆婆颇为惊讶地说:“你们这是被行尸咬了?”
容探强打着精神,躺在榻上说:“我被咬了,他没有,他是被狼给咬了。”
孙婆婆沉吟了一会,李牧道:“孙婆婆请放心,他如果真变成了行尸,我自会带他离开,绝不连累你们。”
“你是不知道这行尸的厉害,”孙婆婆道:“只是我也是听我家老头子说过行尸的事,不敢当寻常发热给他医治。他的伤,得我家老头子回来亲自给他医治。不过你身上的伤,我倒是可以治,你跟我来,我帮你包扎一下。”
李牧低头看了容探一眼,容探的眼睛要睁开未睁开一般看着他:“快去。”
李牧便走了两步,在长凳上坐下。孙婆婆说:“将你的衣袍脱下。”
李牧将衣袍脱了,露出光裸的上半身。容探躺在榻上扭头看,只看见李牧结实宽阔的脊背,那右臂却是一片血污,几道牙印触目惊心,血肉都出来了。孙婆婆用药酒帮他清理伤口,李牧始终一言不发,只是后背肌肉绷紧,拳头也紧紧握着。孙婆婆道:“你倒是能忍。”
容探侧头看着,只觉得一阵心浮气躁,便平躺着闭上了眼睛。或许是烫的厉害,眼皮一合上,就有眼泪落下来。这房间里满是药的清苦香味,闻着却叫人安心。他慢慢放松了心神,再次陷入到沉睡当中去了。
这一睡却做了个美梦,梦到范行之二十岁加冠那一天。
五大家族里,要从列祖列宗算起,家世最显赫的其实是范家,范氏的先人在本朝开国皇帝打江山的时候立下汗马功劳,名列首辅,成为都城第一大家,并在开国皇帝病死之后趁着新帝年幼,成功把持了朝政。只是范家兴盛了几代之后就没落了,容、赵、韩、刘四大家族后来居上,几百年来轮流把持朝政。这曾经属于自己的饭碗被其他人抢走了,范氏如何不眼红懊恼,所以范氏也是卯足了劲,世世代代的子弟都以重耀门楣为己任,自识文断字开始,每日晨昏定省,都要诵读一则重振范氏的家训。据说范首辅,也就是范行之他爹自幼便刻苦律己,少年有名,终于在他这一代重振范氏门楣,将范家失落了数百年的权势重新攥到了手里。
或许是隐忍了太久,一朝得势之后,范首辅便颇为张扬高调,有事没事就爱把五大家族的人凑到一块,享受一朝扬眉吐气的喜悦。他的二儿子要行加冠礼,也和大儿子一样大操大办,广邀宾客,容探作为容氏家族的独子,自然也在受邀之列。
因为范氏的权力就是从容氏手里抢过来的,所以其他四大家族之中,范氏最忌讳的一直都是容家的人,容探作为在都城为质的容氏二公子,范首辅一直对他“关爱有加”,好吃好喝好玩的,每天换着花样送到召庭去。外头的人因此都盛赞范氏大度,说这范首辅疼爱容探,远胜过疼爱自己的儿子。
“你们刚才看见了么,这首辅大人多疼爱容家的二公子,竟然叫他坐在自己身边,自己的亲儿子反倒隔了一张席!”
“这还值得大惊小怪么。要不是范容两家素有恩怨,恐怕首辅大人早就收他做义子了。你们等着看吧,等到这容二公子行加冠礼的时候,不知道会给他办的多隆重呢。”
“这个容二公子,都说他是草包纨绔,我看倒未必。能跟首辅大人和范家的公子处的这么好,也是他的本事!肚子里鬼点子不会少了!”
“不过这容二公子生的真是光彩照人,眉目风流,五大世家的公子里,属他最出众呢。”
容探抱着一坛子酒横跨在树干上,听到这句话,心里总算是畅快了许多。
这几个人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少爷,竟在这后园子里嚼舌根,他听了半天,直想骂这群饭桶鼠目寸光。好在最后听了一句舒心的话,他容探第一公子的美名,倒不是吹的。
“都城的公子里头他自然是最出众的,可是要和其他人比起来,他未必就排的上号了。他那个家臣李献臣,你们看见了么?真是一表人才,只可惜他没有做公子的命,不然这五大家族的公子们加在一起,也不敌他一个!”
“都城里谁不认识李献臣呢,听说今年秋猎他拔得头筹,连圣上都对他青睐有加呢。你们说真是奇了,这容二公子有名的纨绔无才,他的臣子倒是文武皆通。他还成天把李献臣带在身边,好像唯恐不对比不知道他无能一样。”
树下几个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容探被他们说的有些害臊,本来想教训他们两句,到底还是忍住了,只把垂着的脚缩了回来,抱着酒坛子往树上一靠。
这种话他已经不是头一回听说了,听了臊一会也就完了。他对这个不甚在意,何况李牧确实是个优秀的人,连他也是心悦诚服的,比不上李牧?那很正常!
他不在意,不代表别人不在意。
“你们这群王八蛋,就知道背后叽叽歪歪,刚才在席上,你们癞皮狗似的缠着我家公子的样子你们都忘了?!”
容探听到这个声音立即坐直了身体,嘴角咧开往下看,就看见苏翎指着那几个人走了过来。那几个人看见苏翎,慌忙推道:“那小辣椒又来了,快走快走,可别招惹他!”
那几个人落荒而逃,乐得容探朝树下喊道:“小辣椒。”
苏翎抬头看他,气得满脸通红:“他们这样说你,你就在顶上听着也不吭气,就是你总不恼,他们才总敢背后说你!”
“你怎么来了,来的时候让你跟着,你不是说不想进范家的大门么?”
“我听说范家今天招待客人,用的是咱们东河的桃花酒,一时嘴馋了,过来讨口酒喝,到处找不到你,就知道你在后园子里呢。你抱着酒坛子怎么爬上去的?”
“怎么上去的不告诉你,不过我可以让你看看我是怎么下去的。”容探说着身体往下一倾,双脚勾住树枝,便抱着坛子垂了下来:“接着。”
苏翎撇嘴:“搞了半天,还是得有人帮你。”
他将酒坛子接在怀里,看着容探手脚麻利地从树上爬了下来:“你又爬树,被献臣看见,准要说你。”
“他哪有空说我,范老二的小妹不是请他去赏画了么?”
“那范小妹还没死心呢?”
“谁不知道范小妹非他不嫁,”容探说着笑了:“你说这范小妹也是有意思,一个女孩子,竟然也学着追男人。不知道该说她胆子大呢,还是该说咱们献臣魅力大?”
“也是好事,你看先前来说亲的媒人都快把咱们召庭的门槛踏破了,可自从大家知道范小妹看上了他之后,再也没有人敢来提亲了吧。范小妹没戏,献臣跟她成不了。老师傅不想他娶亲,这不正好遂了意。”
“你怎么知道他们俩成不了?女追男隔层纱。”
“咱们家怎么可能跟范家结亲,老师傅肯定不会愿意。不说这个了,我来找你说正事,这桃花酒每年也就这个时候有,你回去的时候,找范老二讨几坛子,咱们回家喝。”
容探听了看着苏翎那张艳丽的不像话的脸:“你跟范老二吵架啦?”
苏翎反问:“你怎么这么问?”
“你想要,直接向他讨不就行了,他会不给你?”
“别提了,昨儿我跟他一道从东巷口回来,听见有几个人嚼舌根,竟说我是他相好,我呸,这脸我可丢不起,最近我得绕着他走!”
“我就说他今日加冠你怎么不来。原来是避嫌呢。哎,只怪我们家小辣椒长的太美,才招惹这些闲话。”
“你再叫我小辣椒我可真要恼了!你赶紧去管他要酒去,我去找献臣,被范小妹缠了这么久,估计他早等着有人去解围呢!”
苏翎这小辣椒的外号也不知道是谁起的,容探倒觉得这外号贴切,苏翎男生女相,长的极美,身量又娇小,脾气又火爆,可不就是小辣椒么。小辣椒和小牡丹,是他们召庭二美。
他把酒坛子里的酒喝光了,抱着个空酒坛子去找范行之。范行之向来大方,专门叫了个几个小厮给他送到召庭去了:“都给你了,晚上我去你们那蹭酒喝。”
晚上的时候,范行之便真的过来了,还带了他那个活泼伶俐的妹妹,这用意再明显不过了。容探也很配合,一直撺掇她和李牧两个,倒是李牧淡淡的,好像有些不大高兴,只闷头喝酒。
“他素来话不多,是个闷葫芦。”趁着李牧如厕,容探对范小妹说:“这样也好,你想你话就多,就该找个闷葫芦,天造地设的一对。”
“我知道,我就爱他话少。”
容探看范小妹那两眼放光的样子,觉得自己多此一举,他还担心着范小妹被冷落了会不开心呢。
“你还好意思说别人话多,你不就是个话唠?”苏翎鄙夷地看他。
容探说:“我不是个女的,我要是个女的,跟他也是天造地设!”他说着爬了起来:“没想到这酒喝多了也尿的勤。”
他说着就晃晃悠悠地往茅厕去,穿过一个长长的走廊,过了角门,却看见李牧和范行之在海棠树下站着,那海棠树上悬着一盏八宝琉璃灯,照的两个长身玉立的人影子更长。他晃晃悠悠地往前走,本来还想偷听他们两个说话呢,李牧却先看见了他,过来扶了他一把:“你怎么又喝了这么多酒。”
“没喝多,就是脚下有点软。”容探嘻嘻笑着看向范行之:“大舅哥在这跟我们家李牧说悄悄话呢?”
范行之笑的有些尴尬,对李牧说:“你看着他,我先到前头去了。”
李牧点点头,等范行之走远了,才回头说:“你又乱叫什么大舅哥……你干什么,茅厕在那儿呢。”
但是容探已经脱了裤子尿了出来,李牧看到一条水柱喷出来,后退了两步,容探回头看他,嘿嘿笑了起来。
等到他们回到前头去的时候,发现范行之和范家小妹已经走了。
“怎么走了?”容探问苏翎:“招呼都不打一个?”
“不知道,范老二一回来就把他妹妹拉走了,范小妹还不愿意走呢。”
容探扭头看李牧,李牧说:“你看我做什么,酒还喝么?”
“喝,喝。”
容探喝了个酩酊大醉,醉了才说出憋了一天的心里话:“你说我爹娘……平时不来看我也就罢了。这家乡的桃花醉,我竟然还得问范家要才喝的上……东河的桃花醉,我自己家的酒,我还……”
话只说了一半,人便有些瘫了。苏翎说:“我抱不动他,你把他弄床上去吧,万一他发酒疯,老师傅听见了,又要动火。”
李牧将容探抱起来,容探忽然对着他的脸打了个嗝,全是酒气。
李牧抱着他往房里走,院子里海棠花荼蘼,地上满是落花。“今日范行之的加冠礼……他爹娘对他真好……”容探微微睁着眼睛,借着酒醉,掉了几滴眼泪,说:“我想回家,看我爹娘是什么样子。”
他两岁多便到了都城,这么多年过去了,再未见过容氏夫妇,早不记得他爹娘是什么模样。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记住的被人抱着的感觉,竟然不是他爹娘给的,是李牧。他在李牧的怀里,感受到不曾感受的温暖。
记忆当中,他好像也就哭过这一次。他从小顽劣皮实,不知道眼泪为何物,爱打架,爬树摸鸟也常跌倒摔伤,但从不掉眼泪。那一日是喝多了酒,所以出了糗,被李牧给看见了。
但他那一夜做的荒唐事,不光是掉几滴眼泪那么简单,不然也不至于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能梦见。
第17章
“小伙子,醒了?”
容探睁开眼睛,怔了好一会,才看清眼前的人。孙婆婆笑眯眯地看着他:“你可总算是醒了。”
容探看了看自己胳膊,立即爬了起来,脑袋一晕,又倒了下去,只捋起袖子问说:“这谁给我咬的?!”
“这我真不知道,”孙婆婆说:“得去问你那位朋友。昨晚上是他陪你睡的。”
“陪……我睡?”
容探讪讪的:“昨天他跟我一起睡的?”
“是啊,我跟他说,你这病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呢,跟你睡不安全,结果他不听,说就是你生死难料,所以才要守着你。”
孙婆婆话音刚落,就见李牧推门进来了。孙婆婆笑着问:“这位公子刚才还问呢,说他胳膊上是谁咬的。”
李牧坐下来,伸手探了探他的额头:“好像退了许多…… ”
“多谢你悉心照顾。”容探讪讪地说。
昨夜是跟李牧一起睡的?他烧糊涂了,和上次醉酒一样一点印象都没有了。看他胳膊上这些咬痕,莫不是他又在迷糊不清的情况下,把李牧给……
他都病成这样了,还硬的起来么?
容探讪讪的,只觉得脑袋发晕,热劲又上来了。
“我可能要变身了,”他把脸埋进枕头里:“李牧,你快离我远一点。”
没想到李牧听了,脸上却露出一抹笑来,说:“孙大夫说,你只要烧退了就没事了,不会变行尸。”
“什么?”容探立即睁眼看向李牧:“可我被行尸咬了啊,伤口也沾染了行尸的血,陆广野不是说,只要被咬一口就肯定逃不了么?”
“我不知道那个陆广野为什么会这么说,不过你也未必会成行尸。”外头突然进来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头,声音却是洪亮如钟。
李牧说:“这是孙大夫,就是他救了你。”
孙大夫长了一张圆圆胖胖的脸,须发虽然都白了,气色看着却比年轻人都好:“早就听说过东河那边发生了行尸之祸,没想到自己竟然也能亲眼见识。”
孙婆婆道:“你当这是什么好事。”
原来这孙大夫昨夜出门,并不是有人病了请他去的,而是邻村也有个乡野大夫,姓曾,请他去了一趟。这曾大夫是个乡野大夫,常常上山采药,然后到城里药铺去卖。前几天去了一趟青州,正碰上青州发生了行尸之乱。他躲在药铺老板家里,那老板的小儿子却被行尸咬了一口。
东河发生了一场极为诡异的瘟疫,感染者被称为行尸。他们行医卖药的,对这个事知道的比寻常老百姓还要多一些。都说这被行尸咬上一口的人必死无疑,早晚会成行尸喝人血,吃人肉,按理说,药铺老板的小儿子已经被咬了,应该立即杀死,或者撵出去,由着他自生自灭。
说起来也是这小儿子命不该绝。一则是青州城的人还不知道这行尸的可怖,那时候城里刚有几个人被咬,尚且没有造成大面积的恐慌,他们对于这行尸的可怕只是听闻,却并未眼见,所以并没有像东河那边的人反应那么极端。二则这药铺老板一连生了四个女儿,这才得了这一个独子,哪里舍得他死。所以一家人手忙脚乱地将他捆绑了,铺子里的药都拿出来给他试了一遍。外头行尸横行,家家户户都不敢出门,他们就守着这小儿子过了三天。这小儿子在第二日的时候浑身高烧,眼看着几乎要死了,情急之下用了一剂猛药,第三日早晨,烧竟然退了,又过了一日,竟然痊愈了。
青州行尸之祸愈演愈烈,曾大夫在药铺老板家里呆的是心急如焚,很担心自己家里的情况,于是便冒死从青州城里跑了回来。到了家才发现他们这村子远在深山老林之中,过绝壁,穿深谷,行尸之祸并没有传染过来。他心下稍安,却急着把这遭遇跟老友分享,所以才派人请了孙大夫去。
“不对啊,我有个朋友,就是从东河来的,他说东河刚出现行尸的时候,大家都不知道这病的厉害,许多家里有人被咬了的,也都养在家里,但这些人家无一例外的都被自己变成行尸的亲人咬死了,所以自此以后,凡是被行尸咬了的,一律都处死了。如果这病可以医治,谁又舍得杀自己的至亲之人呢。”
就是陆广野说的那个结拜兄弟,最后也还是变成了行尸。陆广野养了他几日,最后还是将他杀了。
“你说的这个,我昨天就跟孙大夫提过,”李牧说:“这病古怪,前所未有,且发生的急,从这病在东河出现到蔓延过来,也不过一个多月的事,这病到底如何来的,又如何医治,中间是否判断有错漏,都还是未知数。”
“你是说,陆广野他们说的是错的,被咬了未必会变成行尸?”
“倒也未必是你那朋友错了。一则被行尸咬的人,很少有像你和那药铺老板的儿子这样伤口这样小的。可即便如此,你们俩也都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用的药都极猛,才捡回一条命。你们只是受了这么一点小伤尚且如此,那些被行尸咬伤的更厉害的,十有八九也是活不下来的。而且据我听闻,行尸并不是活人变的,都是人死后起尸,依我猜想,被咬的人都是死了之后才化为了行尸,人被咬了,只要能保住性命,应该不会变成行尸。”
这真是意外之喜,容探道:“那这么说,我没事了?”
孙大夫却又摇了摇头:“就如你朋友刚才说的那样,这病古怪,以前从未有过关于这病的记载,这病是如何来的,又该如何医治,都还是未知之数。眼下你的烧虽然退了,但是不是只是暂时的,有没有后遗症,谁都不敢断言。我刚才的那番话,也只是我个人的猜想罢了。”
容探听了又是一阵气馁:“这么说,我还是有可能变成行尸的?”
“你倒也不必担忧,如今行尸之祸横行,你我性命都在旦夕之间,或许你比那些没有被咬过的人活的还要长久呢……奇怪,你这胳膊上的伤是怎么回事,昨日我怎么没看见?”
容探赶紧把胳膊放进被窝里,他有些心虚,担心这是昨夜李牧给他咬的,要是被孙大夫知道,那可真要臊死了!
结果他就听李牧说:“这是他昨夜自己咬的。”
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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