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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锋-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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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李兆堂话说一半时,赫戎便明白了他指的是哪件旧事——火烧蒲城。
  他当然清楚,再没人比他更清楚。
  当年祁家夫妇遇害后,赫戎阵前诛杀副将的消息也一并传到了北疆都城,国君率先收到过由左副将献上的财宝与信件,心思早被满箱铜臭气勾得找不着北,只恨不能亲自化身一把刀,屠尽中原城郭,把取之不竭的金银一子儿不落全揽于怀。
  鬼帅的杀伐果决不是一天两天了,对待属下也不外如是,时常隔三差五就在营帐里闹出人命来,这本不是新鲜事,但怪就怪在,赫戎竟头一回在打仗前下了“按兵不动,静待时机”的命令,还一待就是近半个月。
  要换了任何一个别的将领,面对中原强敌,隔岸观望上半年都不足为奇,但若放在赫戎身上,就太不寻常了。
  他就像一把天生的杀戮兵器,战争于他而言跟吃饭睡觉一样稀松乏味,没有谁会在就寝前还特地琢磨今晚该用什么姿势躺下,他也从不会在攻城前给对方留足反应机会。
  他的攻势从来都迅猛而暴烈,常常在敌方还抱着老婆孩子热炕头时,他就已经带兵把人家的房梁掀了。
  这样一个只会闷头打仗,看起来十分“愣头青”的将领,本该是会让君主非常放心的存在。可如果突然有一天,这位远在边防、拥兵数千,还积威甚重的愣头青不再按套路出牌,从前桩桩件件的优点便一下子都成了忧患,国君的屁股自然就开始发烫,觉得要坐不稳底下的椅子了。
  因此他连下急令,亲派督军前往,美其名曰堵上左副将的空缺,看似助阵,实为监视。
  彼时赫戎将自己关在帅帐中,日夜只与一张老旧的破纸为伴。从不读书写字的他生平第一次握起炭笔,在昏暗的灯光下,铺开羊皮卷,照着纸上端正的墨迹,一笔一划往上刻印。
  足足百八十遍,他才将这些从未见过的中原字牢牢记在了脑海里。
  可还没来得及弄清纸张的内容,一道如山军令便不识时务地打下,他不得不重披战甲,重跨战马,于明月高悬,北风怒号时,兵临城下。
  新副将打马上前:“将军,国君的意思,是要您斩草除根,不留一个活口。过三更了,我们何时开始攻城?”
  赫戎抬首,城郭之上,漫天星子空莽莽撞入眼中,遥缀在东方的两颗尤为璀璨明亮,它们相偎相依,似是故人含笑,一别俗世万千扰,道不尽地久天长。
  副将久未得到回应,小心翼翼问:“将军?”
  将军仍目不转睛望着天际,在身旁督军三番两次的催促声中,忽然问道:“中原的习俗里,人死后,都会被怎样安葬?”
  副将一愣,虽然不明所以,仍旧依言答:“听闻有些地方施行土葬,有些地方施行火葬,各自有各自的寓意。”
  赫戎听罢,微微摇头,声音低得像在自言自语:“不,地下太黑了。”
  副将听得云里雾里。
  “不留活口?”
  “是的,将军。”
  “那就焚城吧。”
  ——他听见赫戎如此说。
  擂战鼓为哀号,率千军赴奠场,一城烈火,渡故人上归天去,逍遥余世,再无忧虑。
  “赫兄?”李兆堂的声音传来,将赫戎从往事中拉回,他缓缓一闭目,再睁眼时,径直对上了祁重之的视线。
  那张年轻的脸上波澜不惊,只一双眼睛深邃无底,此刻沉沉望着他,不知在想些什么。
  赫戎目光不转,微微点头:“听说过。”
  李兆堂的声音压了又压:“那位官员便是如今的荣阳郡公。今圣原本为此事大发雷霆,斩令都下了,可贵妃娘娘以死相挟,就降为了下狱,关了不到三个月,当年守城的另一主将突然跳出来认罪,称蒲城与溯城前后接壤,众所周知,蒲城只是一座边塞小城,往后的溯城更近中原腹地,北疆军队来势汹汹,他们是殊死顽抗,最终不敌,不得不弃车保帅,率领满城百姓堵死城门,以卫家国。”
  赫戎伸出手去,不动声色按住祁重之攥得死紧,几欲颤抖的拳头。微凉的温度贴覆手背,祁重之蓦然一惊,眼里阴霾慢慢被神智逼退,一点点放松下了紧绷的脊背,赶在李兆堂察觉之前,及时换上了一副愤而不平的神色,唾骂道:“呸,还认罪呢,听起来就是在放屁,必然是收了什么好处。后来呢,今圣就这么放过他了?”
  李兆堂亦在叹息:“小哥猜得不错,不过今圣也不糊涂,只是看在贵妃娘娘的面子上,赦免了他的罪过,削去原职,迁出京城,封了个没有实权的荣阳郡公。那位主将被罚俸一年,调去了南疆接着守城,可他家的庶女,隔年便进了郡公府的门,做了郡公二公子的妻。”
  万千百姓的性命,不及温香软玉的几句甜言蜜语,一座贫瘠的边塞城池,只是世家盘根错节的欲网中,一件微不足道的牺牲品,甚至两家儿女的终身大事,都能够作为踏脚石,被父辈们牢牢踩在脚下。
  中原能支撑到现在还没完蛋,真是全赖北疆的国君一样是块扶不上墙的烂泥。
  祁重之心中冷笑,这样还叫不糊涂,那怎样才是真糊涂?
  他深吸口气,正要开口,李兆堂先嘱咐道:“本也不是什么秘密,李某才敢与你分说,你二人听过便罢了,权当是个故事,可万万不要再外传了。”
  祁重之:“记住了,我们嘴严着呢,绝不给先生添麻烦。”
  李兆堂笑道:“说哪里话,不谈这些煞风景的了,来来来,喝茶。”


第29章 第二十七章
  二人一个健谈,一个渊博,又天南地北地扯了许多闲话,聊得很是投机。被晾在一旁的赫戎本来还提防着祁重之一个按捺不住,蹦起来拔剑去追砍那位王八蛋郡公,现下看来完全不必担心,他不仅毫无波动,反而在此后的闲聊里再也只字未提,好像真如李兆堂所说,权当那是个茶余饭后的故事,听过就忘了。
  若非赫戎知晓,所谓的“故事”很有可能涉及他已逝爹娘的死因,以及谈及焚城旧事时,他眼中曾有稍纵即逝的细微悲愤,恐怕也要被他蒙骗过去了。
  沙场纵横多年,对朝局也略有浸淫,自认见识过千人千面的赫戎,也不禁对这份装蒜的能耐深表佩服。
  珠宝店的店主姗姗来迟,带来了压轴的宝贝——一颗红欲滴血的珠子,个头饱足,通体泛着润泽的光,蛛丝纹路密布其上,比祁重之先前看过的那枚桃叶翡翠有过之而无不及,说是价值连城怕都不为过。
  “乖乖,”祁重之摇头啧叹,“李先生好大的手笔。”
  李兆堂点一点头,店主会意,捧着珠子自去装盒,稍后派人送往神草堂。期间也没人来招呼赫戎两人,一屋子伙计单围着李兆堂瞎转。
  祁重之倒不觉得被冷落,他呷一口茶,状似不经意地慨叹:“可惜了,珠子再好,也只是一件荒原俗物。”
  店主耳力好,一听这话,接着便不乐意了,憋着一腔讥讽反问:“俗物?哼…小哥年纪轻轻,怕是不曾知道,本店的血玉皆产自南疆,犹以这颗最为珍贵,是浸在活蹦乱跳的小羊皮肤下,足过三五年才拿出来的,几千例里头也只出这么一个。老朽倒想请教了,依你来看,什么样的才不算俗物?”
  李兆堂略一抬手,轻描淡写阻断了店主的话,后者忿忿不平嗤了一声,拂袖退到了一旁。
  李兆堂不无好奇:“祁小哥年纪虽小,但谈吐不凡、见多识广,想必见过更为珍奇的宝物,可愿说与李某一听?”
  祁重之轻摇折扇,但笑不语,等勾足了在座的胃口,才慢条斯理解开关子:“李先生听过‘天外飞石’吗?”
  李兆堂:“天外飞石?”
  祁重之:“不错。”
  李兆堂唏嘘:“略有耳闻,多年以前,似乎听长辈们提过一嘴,称在塞外蛮荒之地,有一天突然天降奇石,石头流光溢彩,几乎映亮了半边的天,一时被传为神迹。李某一直当成传说来听,怎么,难不成真有此事?”
  店主忍不住插嘴:“有是真有,当年成批的珠宝商不远万里前去北疆收购奇石,可真收到手的却寥寥无几,亲眼见过的更少之又少。”
  演变到后来,那些北疆蛮子见有利可图,竟然拿树汁虫液往普通石块上涂,晒干了以后再假冒奇石,浑水摸鱼地卖给中原人,反正吃准了没几个能辨得出真假。
  店主冲地上恶狠狠啐道:“呸,黑心的东西,我胞弟就被这么骗过,花大价钱买回来半车的破石头,半路经雨水一冲,全都给露馅了,这帮遭了瘟的北蛮杂——”
  他大概想吐杂种一类的脏字儿,可话音未落,猛然想起屋里正有一位货真价实的北疆人,忙匆匆噎了回去,趁机瞄了眼赫戎的脸色。
  这一瞄可不得了了,所谓家丑不外扬,赫戎本来就在听他讲话,哪想得到他讲着讲着,突然不合时宜地发起了牢骚,不光抖落出了北疆百姓的劣行,还连根带祖地骂起了人。
  赫戎的神情虽然没变,但双眼已经不悦眯起,整张锋芒外放的脸更显得阴沉,把老人家吓出了一后背冷汗,原地惶恐不安地站了一会儿,终于贴着墙根战战兢兢溜去了后院。
  祁重之见状,往旁一瞥赫戎的脸色,一手肘轻轻捣在他胸口上,低声问:“生气了?”
  那些话说得确实不中听,不过赫戎离乡背井这么久,受了一箩筐的苦才跑出来,不知道对北疆还有没有感情?
  赫戎看向他:“他说得不错,用普通石块冒充陨石的事情,我也干过,很赚钱。”
  祁重之:“……”
  刚刚怎么没一胳膊肘戳死他呢?
  祁重之尴尬不已,简直觉得在李兆堂面前丢尽了脸,刚刚好容易营造出的“博闻广见、超脱俗世”的形象一下子崩塌得渣都不剩,真是……
  他僵硬地扭回脖子,皮笑肉不笑扯了扯嘴角:“哈哈,李先生见笑了,哈哈……”
  好在李兆堂奔三的人,人情世故上很通情达理,热闹看够了,笑上一笑,就顺着给祁重之搭了个台阶:“如此说来,莫非二位见过传说中的天外飞石?”
  祁重之就坡下驴,胡诌八扯道:“对,我见过。寻常人拿陨石来做珠宝,实在是暴殄天物,其实陨石还有旁的大用处,我祖上流传下来一把名剑,经年日久的,剑身有了裂纹,非得用这种天外飞石来重新锻打不可。”
  “哦?”李兆堂讶异,重新打量起祁重之,“看不出来,小哥竟还会铸剑的本事?”
  “惭愧惭愧,”祁重之一抱拳,“谈不上会,老祖宗的手艺,传到我手里,也只是略懂一二罢了。”
  李兆堂心思一闪,隐隐约约察觉出了什么,低低吸了口凉气:“嘶……小哥姓祁,未知祖籍何处?”
  祁重之微微一笑:“荆州龙山。”
  “荆州龙山?”李兆堂追问,“据我所知,龙山人际稀少,山根下只隐居了一户人家,是大名鼎鼎的铸剑氏族,莫非……”
  祁重之高深莫测,只将扇子往桌面不疾不徐一扣,扇骨上赫然印有一枚标记,李兆堂原本正在狐疑不定,这下打眼看过,见果真是祁门特有的纹路,立时就是一惊,忙起身见礼:“原来竟是祁家后人,失敬失敬,小哥瞒得好严!”
  祁重之随之站起,抬臂及时搀起他来,佯装疑惑:“哦?先生认得此印?”
  李兆堂:“何止认得,我外公年轻时,游医荆州,曾特地前去拜访过贵府,说来也巧,当时恰好赶上祁家小公子罹患天花,高烧不退,正是危急之际,我外公施以诊治,不要诊金,只求祁家一样兵器,得来的短匕上,正是刻有此印!”
  祁重之恍然,记起自家亲爹脸上的确有几粒不显眼的天花后遗,不想竟与济世峰有这等渊源,早知道还唱什么大戏,直接亲自上手铸一柄轻剑,末了刻上印号就行了,反正外行人看不出好赖,分不清是老子还是孙子的手笔。
  祁兵无总角,锐锋照雪老,千金不敢求,白赠英雄好——街巷中总流传着一段顺口溜,李兆堂自幼便听过,说得就是荆州祁氏。
  相传祁家高人所铸出的轻剑,剑身薄如蝉翼,莹白似雪,进可削铁如泥,退可吹毛断发,连总角小童也举得起来。名声传出去后,曾有高官花重金来买,却一把都没能带出荆州。
  此后总有三三两两的江湖客闻讯来求,祁家一概闭门不见。还是当年出了个名将,为百姓征战沙场了大半辈子,到老落了一身重病,再没别的爱好,就是喜欢这些个刀兵剑戟,听说祁家宝剑闻名于世,不远千里赶来,只为求一睹之快,祁家当家人看重老人家的赤诚之心,当场拍板,居然分文不取,白白赠予了老将军,从此传为了一段佳话。
  若说祁家的家世,搁在哪朝哪代都不算大门大户,祁家从来也人丁稀落,嫡系就那么几根毛,每代人还都跟地鼠一样,只隔三差五铸出新剑后,在江湖中意思意思露出个头,还没等慕名而来的人举锤来敲,转眼就钻入地底,又没了音讯。
  像祁重之这般化鼠为猫,喜欢到处乱窜的,大约是投错了胎。
  这样的小小门第,虽然孤高自傲,却从没人敢惹,靠得就是鼎鼎的声望,和举世无双的独门手艺。
  连李兆堂也不禁面露钦佩之色:“宝剑赠英雄。祁氏威名如雷贯耳,李某三生有幸,能一睹其嫡系子孙真容。”
  祁重之一摆手:“言重了。”
  的确言重了,他还不知道自己有如此大的脸面。真要是这样,那还天天愁什么没钱花,直接上街去卖脸,明码标价:祁氏嫡子,看一眼十两,不就得了?
  李兆堂的称呼都改了,几经犹豫,似乎是将要问的话有些难为情:“祁公子所修何剑,李某是否能……”
  祁重之嘿嘿一笑,正等着他这句话呢。
  他四下一顾,展开折扇,严严实实挡在二人脸前,神神秘秘附身凑近,一字一顿,小声道出个炸雷般的名号:“泰、阿。”
  ——泰阿!
  李兆堂惊愕难当。
  “当真?!”他不可置信,“真是、真是泰阿吗?”
  泰阿剑早已失传千年,怎会这般轻易就现身于世?
  空口白话?不不,祁重之虽然明面上颠三倒四,实际上极有分寸,这么大的慌,他应当不会撒。
  更何况,光他是祁家子孙这点,就足够让人信服。
  传闻祁家有本传世秘录,当中就记载了无数古剑铸术,说不准真有……
  话音刚落,祁重之一把捂住他的嘴,看起来慌张非常:“噤声!先生万万别声张!”
  看这模样,更不像在作假——是了,祁重之今年方才及冠,涉世未深,顶多算多长了几分心眼,听闻其爹娘早逝,恐怕是家风不严,无人督导,于是养出了个不懂藏锋的张扬性子。
  李兆堂“唔唔”点头,眼睛不经意瞄向了赫戎,发觉后者神色平静,似乎并不惊讶,心中不免叹息。祁重之日夜与北疆人同处,还不知和他是何关系,现下看来,这个北疆人多半也知晓此间秘辛。
  祁重之将手拿下,只听李兆堂凝重道:“祁公子,你也知不可声张,却仍然教李某一介外人知晓了,就不怕惹祸上身吗?”


第30章 第二十八章
  李兆堂话里指出来的问题,并不是危言耸听,单看祁家曾因为一张古剑秘术而被迫藏进了山沟沟里,大约就能推断出,如果令世人趋之若鹜的泰阿剑重出江湖,消息一经散扬出去,祁重之便会成为众矢之的,即便不被一众红眼病扒皮拆骨,也绝没有个好下场。
  李兆堂也正是因为考虑到这点,才信了祁重之的鬼话。
  “这……”将此间利害稍作权衡,祁重之微微变了脸色,“李先生别吓我,我只将此事告知了你一人,又不会再多嘴宣扬出去,怎么会引祸上身呢?”
  话虽如此,只瞧面色,祁重之必定也在心里打鼓,谁说得知此事的只有他呢?李兆堂心中如此想,意有所指地看向赫戎,后者似有所感,掀起眼皮,晦暗莫测地看了他一眼。
  赫戎便突如其来断定:“你不是中原人。”
  祁李二人皆是一怔。
  祁重之率先回神,自觉几日相处下来,已经对赫戎鸡同鸭讲的毛病接受得越来越快了,当下忙从中调和:“啊,李先生别介意,他心直口快惯了,不过话说回来,我看李先生的样貌,也的确有些……”
  李兆堂白白净净,整张脸是副从锦绣丛中浇灌出的好皮囊,只是长眉凹目,鼻骨挺拔,毛发瞳孔都较寻常人稍浅,让他在三分古板书生气里,又平白添了点儿出格的神采,细看之下,的确有点说不上来的“古怪”。
  大庭广众下让人对相貌评头论足,这实际上不大礼貌,李兆堂却好脾气答:“赫兄慧眼如炬,李某的母亲算半个苗疆人。”
  赫戎还想再问什么,祁重之惟恐他继续坏事,抢先截胡道:“时候不早了,不耽误李先生时间,我俩先告辞了。”
  李兆堂起身相送,临到门口,祁重之忽又转过身来,一脸难言之隐地拽住李兆堂的袖角:“呃,李先生,关于修剑的事儿……”
  李兆堂明了他心中所想,轻拍一拍他手背,柔声安抚:“祁公子安心,李某听过就忘了。”
  祁重之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尖,抱了抱拳,与赫戎离去。
  路上,祁重之已恢复一惯神色,全没了方才的慌张心焦,他问道:“你刚刚想对李兆堂说什么?”
  赫戎斩钉截铁:“我觉得他在撒谎。”
  祁重之略一皱眉:“怎么说?”
  赫戎正儿八经点评:“苗疆人的鼻梁没有那么高。”
  祁重之:“……滚。”
  祁重之顿时打扁他鼻子的念头都有了,头疼得捏捏眉心,觉得自己是疯了才以为他狗嘴里能偶尔吐出象牙:“好好好,别扯淡了,出来这么久,你药吃了吗?”
  二人并行着回了客栈,赫戎果然忘了吃药,连小红瓶的封口都没启开。祁重之骂骂咧咧跟厨房要了碗热水,咣当磕在桌子上,水珠子溅了一圈:“我不提,你就不吃了是吧?”
  赫戎本不打算漱口的,药丸虽然苦,入口化开后,滋味直钻舌根,但他还忍得了,只是一碗蕴着热气的水放到了眼前,看着祁重之恨铁不成钢的脸,鬼使神差的,他端起来喝了一口。
  ……甜的。他微微扬眉。
  祁重之没好气问:“还苦吗?”
  赫戎品着嘴里的余味,把糖水当酒,仰头灌了个底儿掉。
  也不嫌烫。
  门外忽然响起急促敲门声,打断两人谈话声,小二在外唤:“客官,有人送东西给您!”
  祁重之满头雾水,把手里的药塞进小匣子里,整整衣冠,扬声道:“进来吧。”
  小二推门进来,手里捧着个眼熟的盒子,陪着笑脸奉上:“嘿嘿,客官,这是云祥珠宝店的店主差人送给您的,掂着分量不轻,小的给您放哪儿啊?”
  珠宝店店主?祁重之一听这名号,伸去开盒子的手立马又缩了回来,盯着那枚锦盒,有点儿怀疑里头装的是能炸飞人的二踢脚。
  那家店主的讽刺还言犹在耳,恐怕想打他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派人送礼物?
  “小二,劳驾你来开吧。”他干巴巴笑着吩咐,自觉退到了一旁。
  小二忙不迭答应一声,将盒子放上桌面,盖子一启——嚯,一枚成色绝佳的上品血玉珠子!
  他瞪大眼惊叹:“娘哎,我长这么大,还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红珠子呢!”
  祁重之莫名其妙探头去瞧,一看之下,那正中躺着的血玉,不正是李兆堂选中来镶发冠的那枚吗?
  这是唱的哪一出?
  祁重之问小二:“店主亲自来送的?可有带话给我?”
  小二挠挠后脑:“有吧,说是…哦!说是李先生给祁公子的一份还礼,请务必收下。”
  “哦,”祁重之了然,这是还他的饭钱呢,真够能耐的,一气儿还了半个城。他摸起血玉,上下抛了抛,“那店主走了吗?”
  小二眼睛随着宝珠转,看得心惊肉跳:“没呢,说李先生嘱咐了,祁公子不收下,他就不能走。”
  “那你转告他,”祁重之哭笑不得,“就说我收下了,下回李先生出来吃饭,告诉我一声,我还请他,争取把另半座城也请回来。”
  “诶!”小二点头哈腰应一声,带上房门,扭头一溜小跑去传话。
  屋里再度安静下来,祁重之捏着珠子,凑到烛火下去细细翻看。火光摇曳,跳跃的火苗晃荡在另一边坐着的赫戎身上,他从头到脚暗沉沉,无声无息发着呆,没有一丝亮色,令人望之气短。
  “喂,”祁重之放下珠子,握在手里缓缓转动,“你觉得它好看吗?”
  赫戎迎声转首,金棕的瞳仁映上了暖橘的温光,视线先经由祁重之的脸,再落向他手中的血玉,轻轻一点头:“还不错。”
  金银珠玉再美,与这双堪称无价之宝的眼睛比起来,都统统落了俗套。
  祁重之咧开嘴一乐,扬手朝前一掷,价值连城的宝珠在半空划过一道弧度,稳稳被赫戎接在了手里。
  “那送你啦。”他笑眯眯的,异常爽快。
  那头赫戎平白无故得了个大便宜,天降的馅饼砸得他满腹狐疑,攥着珠子不明所以——只因为他夸了一句不错,祁重之便轻而易举将宝珠赠与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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