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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嫁有风险,二次需谨慎-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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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中,只剩了不省人事的封若书,以及在喂药方式中摇摆不定的霍邦。
  封若书睡得沉,浓密的睫羽歇在下眼睑,宛如飞累了停在花瓣上的蝴蝶。他的骨相生得极好,轮廓清晰细腻,仿佛是用工笔一点一点描画出来的。眉如墨,眼如诗,五官合到一起看,便无端端生出一股恰到好处的温文含蓄,让人挪不开眼睛。
  霍邦定定站着,看了看封若书的睡颜,又看了看手里的汤药。安戈临走的话在他脑中百转千回地响,弄得他脑仁烧着疼。
  少顷,犹豫不决的人终于定了主意,心虚地朝四周看了看,再次确定没人。
  深深吸气,喝一口药,苦味立即在口腔蔓延,顺着舌头爬到大脑。
  他对天发誓,他没有要玷污封若书的意思,他只想这人好好喝药,早日苏醒。
  强压下心中忐忑,弯腰,朝那两片薄唇凑去。
  愈来愈近,愈来愈近。。。。。。五寸。。。。。。三寸。。。。。。两寸。。。。。。。
  轰!
  万万没想到,还差一寸的时候,昏睡之人陡然醒了!
  “你。。。。。。做什么?”
  封若书的眼皮掀开了一条线,眼神很是涣散,整个人还很虚弱。
  小山一样的身影陡然一僵,轰得直起身,情急一口咽了嘴里的药。
  “那个,末将。。。。。。末将腰疼!故而那个,弯下来捶捶!”
  封若书轻轻哦了一声,疲惫地眨了眨眼睛,关切地问:“严重么。。。。。。要不要叫军医来看看?”
  霍邦的左耳充了血,慌忙摆手,“不用了,不严重,睡一觉就好了!”
  然后赶紧转移话头,“军师你感觉如何?下午突然晕倒我们都吓了一跳。”
  封若书勾了个让人宽慰的笑,“没事,大概最近太累了,睡一觉便好了。”
  霍邦道:“军医也这么说的,但末将总觉着您突然吐血晕倒,断断不怎么简单。军队里的军医始终不比国都的,待大军班师回朝,您再找个好大夫仔细瞧瞧。”
  封若书轻轻点头,“嗯,多谢霍先锋关心。”
  霍邦仍旧有些局促,毕竟做坏事险些被当事人发觉,他还是没那么快反应过来的。于是又嘱咐了封若书几句,唤来勤务兵照料,便以“药洒了我再去热一些”为由急匆匆跑了。
  留偷窥的安戈呆若木鸡愣在原地,风一吹吧,还真有点儿凉。
  他瞅着那个遁远的背影,匪夷所思道:“走,走啦?!”
  这让当过月老的小夜叉很是震愕——这劳什子霍邦,怎么比江仲远还胆小?那个在战场上杀红眼睛的人呢?那个一杆长枪掷穿三个敌人的人呢?那个一刀砍断蛮疆大旗振臂高呼的人呢?
  好家伙,这还两副面孔呢?
  他正满腹的抱怨,结果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指点江山还不到半刻钟,身后就莫名响起一个声音:
  “窥够了没?”
  活泼乱跳的身子一僵,恍若断龙崖顶终年不动的破天巨石。
  他僵硬转头,僵硬回身,僵硬地笑:
  “嘿嘿。。。。。。猴哥。。。。。。”
  由于封若书突然晕倒,与萨伦曼应酬的事情一直是方羿在跟。包括何时班师回朝,如何落实割城条约,如何与容王卫临寰表述和平往来之意。
  待他们谈完,三更的梆子已经敲过了。本以为小夜叉会在屋里等他,却不料回去时压根没人,整间屋子除了冒着热气的浴汤,仿佛没人住一般。
  “猴哥猴哥,你怎么还没睡啊?今天打仗这么辛苦,我还以为你早就休息了呢!”
  安戈一路嬉皮笑脸,企图化解几分偷窥被抓包的尴尬——无果。
  方羿只拉着他在前面走,虽然两人的手牵着,但也是一前一后,某人不说话也不回头。
  这猴子,该不会真生气了罢?
  安戈望着那深沉的后脑勺,心中惴惴不安。
  生什么气呢?
  怪他没有回去暖床?
  但是他在这边照顾军师,也情有可原的对不啦?
  还是吃醋?
  但是他都在劝说霍邦喂药,自己从头到尾没动手的对不啦?
  难道怪他又去畏畏缩缩偷窥?
  但是人家这嘴对嘴喂药,他也不能光明正大地看对不啦?
  他绞尽脑汁地想还是没找到缘由,而且这人的脚步越来越快,他得小跑才能跟上。
  安戈愁得眉毛拧成了一股麻绳——这人到底在气什么呢?
  仗都打完了,不该是一身轻松么?不该什么都不想倒头就睡么?
  所有所有的疑问,在他们回到寝屋时都有了答案。
  “猴哥我来开门!嘿嘿。。。。。。”
  在没有弄清楚这人为何生气之前,他还是有必要讨好他的。
  然而,两人相继进屋,他还没来得及去关门,便听得身后砰的一声巨响。
  “猴哥你怎——唔!”
  接着,眼前一阵天旋地转,他被方羿狠狠抱进怀里,嘴唇也被狠狠堵住,压在这人的身体和门板之间。
  方羿像是海上漂流的人终于找到了浮木,紧紧抱着安戈,如获至珍般死也不放手。
  这吻如同狂风暴雨席卷着安戈,他微微张开嘴,让方羿的舌头进去。
  跟方羿接吻有一个好处,只用张一下嘴,其他什么也不做,便能感觉到他饥渴又温柔的爱意。
  许久许久,门板上的人才慢慢分开。
  安戈抓着他后背的手还没有放开,由于呼吸不畅,他的眼睛已有些湿润了,他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皮,心里咚咚直跳。
  他听见方羿在他耳侧深深吸了一口气,随后缓缓吐出,叹道:
  “刚刚在外面不敢吻你。。。。。。”
  极深沉的一声感慨,是堆积在肺腑千万年才破土而出的执念。
  方羿这人,在朝廷庙堂能忍,在修罗战场能忍,在断龙崖的雪崩下能忍,偏偏对上这咋咋呼呼的小夜叉,他如何也忍耐不了。只想抱着他,亲吻他,然后看他冲自己傻乎乎地笑,那时候,似乎天下江山也没那么重要了。
  咚!
  因这一句极深情的话,安戈心中一动,像是小石子落入水天一色的镜湖,漾开一圈涟漪。
  这猴子,都老夫老妻了,怎么还跟毛头小子一样?
  于是他纵身一跳,整个人嗖的圈在方羿身上,“哈哈哈哈哈原来是因为这个啊!吓死我了你!”
  方羿因为这个冲击往后退了一步,随后用手搂住这松鼠般贴上来的人,两人才没有倒地,“如何吓到你了?”
  “我以为你生气了!一路上都不说话原来是在隐忍啊哈哈哈我就说嘛咱们猴哥不会这么小气的咱俩谁跟谁啊哈哈哈哈哈——”
  他两腿环在方羿的腰上,直起背来就高出他一大截,这视角他还没体会过,于是激动地揉着方羿的耳朵不撒手,嘴里一直不停地欢呼。
  直到后来说累了,口若悬河的人慢慢停下,偌大的屋子一下子悄然无声。
  两人静静相望,烛光多情,水到渠成地又促成了一个长吻。
  所以,谁像毛头小子来着?
  作者有话要说:
  两腿环腰?小夜叉,我劝你别试探你猴哥的底线!


第97章 二婚(一)
  大事了成之后, 人心总是很惬意。
  不用再担心摩耶会突然攻打过来, 也不用担心火攻之时被天降大雨熄灭。无忧无虑之下, 方羿扎扎实实睡了个好觉。
  次日早晨,习惯早起的安戈在被窝里醒来,身侧的方羿还在沉睡。
  这人, 昨晚沐浴之后便一直喘着粗气,似乎有什么东西要从身体里蹦出来一样,虽然已经竭力压制了, 但安戈还是听得很真切。
  问他怎么了也顾左右言其它,还非要去门外吹冷风,说什么吹一吹就冷静了。
  其实安戈都懂,说来说去, 不就男人之间的那点事儿么。这有什么的?两个人现在已经心意相通, 若方羿真的化身禽/兽,要将他彻底吃干抹净,他也是乐享其中的。毕竟每回跟方羿亲热,虽然都只停留在亲吻这一步,他还是觉得很是舒服的,就跟泡在柔波荡漾的温水里一般。
  故而, 两人若真要进一步, 也不是什么坏事。
  干嘛要忍呢?
  对此,安戈和小安戈都很是不解。
  “对你, 怎么也得认真些。”
  在安戈睡着之后,方羿终于带着冷气进屋, 他瞧着床上那张不谙世事的面孔,柔声叹道。
  周公之礼,本就是神圣的。何况对象还是这个他捧在心尖上百般呵护之人?
  故而,如何能在蛮疆地界的小屋中仓促行事?
  不过他的这些思量都一个人埋在心中,安戈还未探知分毫。
  现在晨光熹微,青白的光束从窗户透进来,在地上烙了一个接一个的小圆点。
  也让方羿熟睡的容颜,在微光中逐渐清晰。
  安戈爱死方羿的脸了。
  这样俊朗的容貌,就像用小刀一片一片削出来的一样。他不像封若书那般用工笔描绘的细腻,也不似霍邦那般用斧头劈砍的粗犷,只轮廓分明,线条流畅。尤其是这一双剑眉,总让他带着不怒自威的寒气。千军万马之中,无人敢能近身。
  放在半年前,安戈如何也想不到他会跟方羿发生这么一段感情。他会想着怎么才能吵赢这一架,怎么才能让这个不可一世地人气得说不出话,怎么才能逃离那个鸟不拉屎的如同地狱一般的永定侯府。
  时间过得这么快,他现在居然会含情脉脉地盯着这人的睡颜,贪恋身侧的温度。
  这次攻打三山城,方羿担心他的安危,便叫他在营帐里待着。但他觉着不行,方羿在前头冲锋陷阵,就算他小夜叉现在的武功还不高,杀不了几个人,但也合该去帮他一把。于是他跟着萨伦曼,靠他周身最厉害的这张嘴,说动了原本效忠摩耶的蛮疆军。
  这猴子,估计还不知道呢吧?
  嘻嘻,要挑个什么时候告诉他呢?
  小夜叉美滋滋地想,到时候,肯定要讨一个亲吻。
  不,十个!
  他没想到,第二天萨伦曼就跑去方羿那儿告了小状,害他邀功的话还没出口,便挨了一顿训。什么“以后不准一个人冒险”啦,“你万一出事怎么办”啦,“要是想随军跟我说为何找外人”啦,最后,还是多亏他一记回魂之吻,才让这猴子闭了嘴。
  唉,养个媳妇真是麻烦,还要照顾他的小脾气!
  安戈恃宠而骄地想。
  大军定在三日后班师回朝,彼时,在这场仗立过大功的将士都会跟着方羿一同回去述职。
  只是,霍邦的归期得滞后一段时间。
  他本就驻守在边疆,离漠阳有五六日的路程,这次出来打了半年的仗,旧城的兵将有些浮躁了,经常出一些小面积的动乱。
  他不放心,打算回去看看再去华泱。
  离开的那日,方羿和封若书亲自出城相送。
  容国的文武之首都来送他,霍邦很是受宠若惊。他说,我就一个大老粗没见过这么大阵仗,方羿点点头,说了几句离别的话,送他一面护心镜作念想,拉着马回城了。
  “霍先锋还是太谦逊了。”
  方羿走了,自然只有封若书一人相送。他今日没有穿战场上的劲装,一身白底挑染墨竹的衣袍,袖口的边缘也是素淡的颜色,仔细才能看见上面的竹叶纹路。腰封较寻常的宽一些,近乎一个成年人手掌的长度,将腰部的线条勾勒得很贴合。再加上浅淡的铅灰色及地披风,擦除了他身上最后一丝烟火气,清雅皎皎,宛若云上轻风。
  “你,极少穿这样素白的颜色。”
  霍邦挪不开眼睛。
  封若书浅浅一笑,道:“这是往前师兄送的,他独爱素白,是世间最衬这颜色的男子。”
  他嘴里的师兄,指的是云舒君。
  “世间最衬这颜色的男子”?
  怎么会?
  霍邦不以为然地看着他,以及在披肩的绒毛中若隐若现的笑。封若书的唇色很浅,但被雪白的颜色一衬,又显得红润了一些。
  他觉着,封若书大概是穿什么颜色都好看的人。不论是从前的蓝,还是现在的白。
  “国师为何喜欢水蓝?”
  封若书的思绪飘到远处,道:“从前年少,跟着师傅去了一趟珩域,那地方山水相间,美得恍若仙境。我无意中瞧见了一方蓝湖,远远看着水天一色,只觉得天幕垂了地,魂魄也要跟着去了。”
  “后来呢?”
  “后来,我捧起湖水一瞧,发现那水并没有颜色,只是天空湛蓝,水便也湛蓝了。师傅说,这是自然之境的戏法,也是眼睛的戏法。都说眼见为实,但有时眼睛看到的也并非是真的,需要亲手剥开最后一片幕布,方可见真实。”
  这话让霍邦思忖了好一会儿,才道:“军师的师傅,定是一位高人。”
  “嗯。”封若书点头,“他是身在尘世,又看破尘世之人,我和师兄都很敬仰他。”
  霍邦道:“所以,那之后,军师便钟爱水蓝的颜色?”
  封若书道:“不错。”
  霍邦问:“那今日,军师为何要穿白色?”
  封若书垂眸,道:“为了它。”
  “它?”
  封若书浅笑着掀开披风,亮出怀里的小毛团,那东西雪白的一只,缩在封若书的臂弯里浅眠,柔软的耳朵耷拉在头顶,粉红的舌头时不时伸出来舔两下爪子,惬意极了。
  霍邦瞪圆了牛眼睛,错愕着双手接过,道:“这是。。。。。。雪狐?”
  封若书道:“正是。”
  那雪白的毛团子换了地方,又在霍邦的怀里找到个舒适的姿势,张嘴打了个呵欠,露出精致獠牙和粉红的龈肉。眼睛微微掀开一条缝,湿润地滑出半滴眼泪,爪子抬起来挠了挠,又睡去了。
  封若书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柔柔笑道:“将军送你的护心镜,打仗时能用到。但我这人终是个儒生,手边的都是文房四宝,没什么刀枪武器。前日听蛮疆大王说雪狐的寓意是吉祥平安,我便问他讨要了一只,权当是借花献佛罢。望你在边疆驻守时,常保平安。”话说完,又揣测着看了他一眼,“霍先锋可还喜欢?”
  霍邦心里痒痒的,压在身体深处的某种情感就要喷薄而出。
  “军师送的,末将自然爱不释手。”
  “那便好。我没怎么见过雪狐,不会挑物种,看它漂亮便要了来,还担心你不喜欢来着。”他自顾自说着话,蓦然留意到霍邦一直盯着他,眼睛里不知装着什么情绪,他一时间没看明白,于是问,“怎么了?”
  霍邦咬了咬后槽牙,隐忍着道:
  “此去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见。”
  这话一落,封若书也有些忧伤,却还是好言劝道:“人生聚散原本寻常,既然有聚有散,那么散去之后未必不能重逢。你我有缘相识一场,自然有缘再见。”
  霍邦垂下眼睛,盯着一处石坑,“军师常在国都,我终年固守边疆,中间隔了半个容国。见面怕不是那么容易。”
  封若书低眉想了想,道:“霍先锋不是还要回华泱述职么?彼时我在国师府置下酒宴,与你不醉不归如何?”
  霍邦的眼睛陡然一亮,“如此甚好!”然后又想起什么,“那时,我定要把我压在心里的话都说出来,一字不落,全都说给你听!”
  他深藏在心底的爱慕,总要让这人知晓的!
  封若书一愕,随即展开笑颜,“好,那我便在国师府静候霍先锋了。”
  霍邦欢声一笑,连说了三个好,然后便往远处走。走了一小段又自己跑回来,焦愁道:“哎我还是现在说了罢,夜长梦多,保不齐出什么岔子呢!”
  封若书不知道他的心里话,也不知自己便是他的心上人,一头雾水地瞧着他,“也好。”
  对上那双纤柔的眸子,底气十足的霍邦瞬间又怂了,呆滞道:“那,那个,还是以后再说罢。下,下次见面,我铁定要说给军师听的。”
  封若书向来大度,“都行,霍先锋想说什么,我随时洗耳恭听。”
  然则下一刻,霍邦又忍不住了,胸口才压下去的冲动又仿佛火山喷发一样喷出来,这样颠来倒去的情绪简直让他发疯。
  他在犹豫什么?
  有什么不可说的?
  这又不是什么丢人之事!
  于是一个冲劲之下,他再没忍住,径直握住封若书消瘦的肩膀,“军师,我喜欢你!”
  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对方的额头印下一个吻。
  饶是封若书亲口说“随时洗耳恭听”,他也万万没料到,这个“随时”来的如此突然。
  而霍邦藏在心里的话,又是这样,让他猝不及防。
  初春的日晖温和柔软,暖盈盈铺洒了一地,一双倩影透在草色浅淡的地上,边界模糊,顺着日光挪动。
  还未待封若书反应过来,霍邦已然逃之夭夭。
  骏马的前蹄抬起了一人高的高度,扬飞了两片泥土,绝尘而去。
  封若书望着他去的方向,眼中的愕然渐渐收回,终究化作一个苦笑。身后的披风被刮得呼啦作响,将本就瘦削的身子又劈薄了几分。
  陌上公子,芝兰玉树。不闻烟火,南柯琼枝。
  霍邦带给他的烟火气,当下是回应不起的。
  路途遥远,返回华泱已是一个月之后了。
  那时,恰是四月之初。
  皆说人间四月芳菲尽,华泱城却不然。
  为了迎接告捷大军,卫临寰下令,在城外十里的大道两侧,皆种满红花。
  那日,卫临寰亲自出城迎接,队伍磅礴,气势如虹。方羿等驾马走在最前方,本是光耀门楣的极度荣华。
  然则,却有一件事,让安戈很是生气!
  作者有话要说:
  顺毛中。。。。。。


第98章 二婚(二)
  若说华泱的民风也委实开放, 寻常女子若是与哪个男子看对了眼, 随即将手绢挥过去, 若那男子接了,一桩姻缘也便成了。
  久而久之,那绣了女子闺名的手绢便成了示爱告白的专用之物。
  于是乎, 在方羿回府的路上,街道两侧、阁楼阳台,涌了成百上千的女子探出头来, 不断挥舞手中的绢帕,嘴里一口一个脆生生的“侯爷”。
  虽然也有不少人唤着“国师”,但远没有那些叫侯爷的声音大。
  害走在方羿马侧的安戈,脸色愈来愈阴——这猴子为什么要露脸, 像他这样把脸糊些丑不拉几的泥巴不好么!
  安戈毕竟是偷跑出来, 顶着那张“安如意”的祸国殃民的脸始终不好。万一被有心人瞧了去,对比一下画像大做文章什么的,那就是灭顶之灾了。
  “侯爷——奴家可以服侍你!鞍前马后绝不言苦!”
  安戈怒火滔天——这些事是下人做的,不是夫人!
  “侯爷——你是天下无敌的大英雄!”
  废话,这还要你说吗!
  “侯爷——奴家这辈子非你不嫁!”
  那你就做个老姑娘吧!
  呼声滔天,一阵盖过一阵。大战告捷的消息传遍全国, 华泱百姓一溜水地鼓舞雀跃。本来他在三山南门的一通说辞, 这胜仗的功劳也有他的一部分,但听到那些铺天盖地的“告白”, 心里的火就越烧越旺。
  本来虚抓着缰绳没有施力的拳头就越攥越紧,仿佛这绳子就是那些口若悬河的女子, 恨不得全都捏掉,封住她们的嘴!
  倏地,他的拳头就被一个热乎乎的东西包住了,仓皇抬头一看,原来是方羿的手。
  只是方羿的袖子宽大,把他二人的手罩得严严实实,旁人遥遥一瞧,只以为是方羿把手搭在马脖子上,并不觉着有什么。
  安戈整个人像是被电了一下,忙心虚地左看右看,只见其余人还稳重端庄地朝百姓挥手,注意力压根不在这里。尤其是身侧最容易看出端倪的卫临寰,好像是生病了脸色很差,但也还是挺直腰背对百姓点头,连看都不朝这边看一下。
  于是心中狂喜!
  安戈忙抓紧了那只宽厚的手掌,并美滋滋地在掌心挠了一下。果然,端着官场笑容朝街道两侧挥手的方羿动作一顿,半警告半宠溺地看了他一眼。某人奸计得逞,捂嘴一乐,后觉着在朗朗乾坤下要注意仪态,于是清了清嗓子,大度地不去管那些侯爷长侯爷短的白日梦言论了。
  那日,是四月初二。
  去年的今日,安戈代了安如意嫁过来,举赴大婚。
  但彼时仓促,方羿又疑心重重,这举国欢庆的大婚还不如小家小院的婚事甘美。安戈向来洒脱(没脑子),对这些并不放在心上。
  但方羿心中有愧,自然要弥补一二。
  “哎呀茯苓,你安安心心养胎就是了,还弄这些花花肠子干什么?”
  安戈被蒙着眼睛,一路被人扶着走。
  茯苓与小旭结了姻缘,半年前,也就是安戈走后两个月,二人在管事的见证之下完了婚。
  然后安戈回来时,茯苓便已经有两个月的身孕了。
  肚子还平平的,不怎么显怀,故而很多力所能及的事情,她还是会帮小旭一起做的。
  比如——今日这项重大的使命!
  “主子您就放心罢,奴婢的胎象很稳,云舒君亲自去请的大夫,您还担心什么?”茯苓拉着他走过长廊,心里压不住喜悦,“您跟着奴婢走就是,等到了地方咱们自然就退下了。”
  “咱们”,说的自然是她,以及那举着灯笼走在前方的小旭了。
  “到底什么事儿啊?要去多久啊?猴哥这去了王宫半天也不回来,你们该不会要趁他不在把我卖了吧?还有,我还有半个鸭腿没啃,你们先给我留着,别让人给扔了!”
  茯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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