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古耽]傻痴痴-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蟹胬募獾丁�
“你的痴心妄想、甚至你的目光,都只会让他恶心厌恶。”
傻痴痴还在呆呆看着王爷,好像只是这样看着他,就足以收获全天下最美好的幸福。
可辰夙知道他听懂了。因为那双不懂掩饰的眼眸中,已经渐渐浮现出一丝哀伤。
“我现在就要肏你。”辰夙将他按在晶壁上,贴着耳朵慢慢道,“我会将我的东西射进你的身体里,一直玩到你脏掉烂掉,再把你……”
辰夙没有再说下去,傻痴痴的泪水流到了他的手指上。
他的神情那么伤心,那么痛苦,哭的时候却一点声音也没有。
好像被烙铁烫到一样,辰夙猛地收回手。
这一刻,他的心很疼很疼。比那天晚上站在雪地里还要疼,比这些天加起来都要疼。他终于明白了心痛的滋味,也终于明白原来看另一个人伤心比自己伤心还要痛上千倍万倍。
再也没办法硬着心继续下去,辰夙颓然坐在床边。他将傻痴痴后。穴中的鹿茸抽出,远远扔到了地上。
“你继续看吧。”他抬手遮住了眼睛,声音有些发闷,“你算什么东西,算什么东西……太疼了、怎么会这么疼的……我不要你了,我要把你赶出去……”
他乱七八糟念叨着,就算傻痴痴轻扯他的衣袖,他也不把手放下来。
明天就把这个傻子、这个脏东西、这个全天下最讨厌的混账家伙赶出去。辰夙想。可是天这么冷……不管,冻死他算了。
第19章
第二日,辰夙醒来的时候,看到傻痴痴还趴在晶石壁边,用手指划拉着什么。他稍稍抬起身子,才发现这傻子隔着晶壁,正认真地一遍遍描摹王爷的睡容。
王爷尚未醒来。他似乎很中意李伯之送的梅花扇,即便睡着了,也牢牢握在手中,置于心口,仿佛生怕被人夺了去。
辰夙磨了磨牙,酸溜溜地看着那两个人,将头埋到被子里不愿意看,却又忍不住抓住傻痴痴的手。
“我今天一定要把你扔掉。”他瓮声瓮气的声音从被子底下传来,“外面很冷很冷,你也找不到东西吃。我要看你是先冻死还是先饿死,或者找人把你打死……”
他嘟嘟囔囔说了好多话,连他自己都听不清。无论如何,他已经下定决心。
因为要送王爷回府,还要找李伯之打听梅花扇的事情,辰夙好像一下子忙了起来。他从早上忙到黄昏,最后终于磨磨蹭蹭备了马车,践行在今天扔掉傻痴痴的决定。
傻痴痴还是那副呆呆的样子,似乎一点也不为即将到来的生活担忧。辰夙让人把马车停在当初遇到傻痴痴的小巷里,就硬邦邦命令傻痴痴快滚出去。
“嗯?”
傻痴痴身上穿着厚厚的棉衣,外面罩着件貂皮斗篷,整个人圆圆滚滚,手里攥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呆呆看着辰夙。
“还不走,想让我把你踹下去吗?”辰夙恶声恶气道,“我才懒得碰你!”
傻痴痴明白了他的动作,就慢慢地爬下车。辰夙一直看着他,心里多希望他能回头看自己一眼。可傻痴痴像只小老鼠,一被放到脏兮兮的巷子里,立刻溜得飞快。辰夙恨恨打了车厢一下,手疼得要命。
他低着头自己呼呼吹气,错过了傻痴痴趴在巷口偷偷看向他的目光。
放走傻痴痴,辰夙回到府中,倒头大睡,一觉天昏地暗。
翌日醒来,他盯着床帐发了会儿呆。往常这个时候,他还在搂着傻痴痴呼呼大睡。再往前……他已经忘记遇到傻痴痴之前,自己在做什么了。
外面没有什么好玩的,李伯之那边也没有消息。辰夙练了一会儿箭,写了几个字,读了几行诗,听了几支曲,总归没什么意思。
他不知道该做什么,也不想去做什么。一个人静静坐了会儿,忽而站起身,脚步晃晃荡荡,一径下到了冰窖里。
这是府中开辟,特意贮存冰块的地窖,其内光线暗淡,不见火烛,只有镶嵌于石壁的明珠发出淡淡幽光。辰夙挥退众人,自己行走在冰晶洞窟内,只觉寒气逼人。
明珠的光芒曲折地行进在冰砖中。不久,他到达了目的地。
这里是一大块突兀的空地,没有冰块,只有两个雪人,在黑暗中白得亮眼。其中一个是惟妙惟肖的小傻子,另一个则圆圆滚滚,像个大葫芦。它们俩亲亲密密地挨在一块,似乎在说着什么悄悄话。
辰夙绕着雪人走了两圈。小傻子似乎瘦了一点,小葫芦头上的雪冠倒更好看了。他伸手想摸一摸,却又停住,担心手上的热气会让它化掉。
那日辰夙回来后,就气呼呼地踹倒王爷的雪人,用那支梅花把它抽得不成形状,还恶狠狠踩了好几脚。可这两个雪人倒是没舍得动,叫人一起搬进冰窖里了。
现在,傻痴痴其它的东西已经被他扔掉,包括花了大价钱弄来的珍珠鹿茸。辰夙现在就要把这两个雪人也一并丢掉,这样就再也不会有什么东西能让他想起那个傻子。
真是再好不过。
一边想着,辰夙一边慢慢挤到他们中间,倚着两个冷冰冰的雪人,渐渐垂下脑袋,把头埋在膝盖上。
冰窖里,传来低低的呜咽。
第20章
因在冰冷的地窖里哭了太久,辰夙出来的时候,便有些头重脚轻,眼皮发沉。寻思招大夫来看看,可一双眼睛肿得核桃一般,又不好意思见人,只能强撑着装作无事,说自己要小憩片刻,不许人进来打扰。
辰夙孤零零窝在被子里,只觉周身忽冷忽热,脑袋昏昏沉沉,禁不住胡思乱想。
这个时候,那小傻子大概已经又蹲在王府门口盼他的燮郎了。
如今他有了钱,有了衣裳,可以不用坐在冷冰冰的地上,也不用啃干巴巴的馒头。他最喜欢吃蒸得软软嫩嫩的鸡蛋羹,以前辰夙老是故意在他面前全部吃光,好看他可怜巴巴的表情。现在,他大可以想吃多少吃多少,美美饱餐一顿。
辰夙有些心烦。但世事就是如此,人一旦拼命想忘记某件事,就会更容易也更深刻地想起来。
傻痴痴很喜欢自己洗澡,辰夙进去的时候总是有些害羞。洗干净了颇有几分招人。平时又乖,还很好欺负,被捏得狠了也只泪眼朦胧地看人,呜呜哭着求饶,却不会说好话,只将他教的那些淫词艳语翻来覆去断断续续地说……若是王爷看他一眼,他一定又像上次那样开开心心地笑起来。或许王爷也会像自己一样将他接进府里,像自己一样脱去他的衣裳,让他赤裸着身体,主动分开白。皙的大腿。
他一定不会像面对自己时一样害怕胆怯,而是欢喜地、羞涩地,将自己主动展示给心爱的人看。他更会用充满信赖的声音,喜悦地呼唤他的名字,用软软的舌头舔舐对方的嘴唇。他们还会拥抱在一起,做许许多多傻痴痴不愿意跟自己做的事情。
辰夙觉得胸口发闷,仿佛冰窖里全部的冰块都卡在了他的嗓子眼里,在呼吸间生出一丛丛尖锐的冰簇,凶猛地啃食他的心脏。
不知为何,他突然想起了母亲叹息时的模样。在这个瞬间,他终于明白母亲美丽的眉宇间为何总萦绕着挥之不去的愁绪。
不行,不能放任他去见王爷。辰夙挣扎着爬起来。他又找到一个阻止那两个人相见的理由,这个理由强而有力。
就像他对傻痴痴说过的,王爷已经有了妻子,有了儿子。
为了姐姐,他不得不去,才不是因为放不下那个傻瓜。
然而,傻痴痴并没有蹲在惯常出现的小巷。那里空空荡荡,被白雪覆盖得纯净无暇,一点也看不出曾经有个傻兮兮的乞丐。
辰夙咳嗽两声,心里有些发慌。
一夜之间,城里的乞丐都不见了。往日里熙熙攘攘的街道竟变得有些冷清,人们匆匆而行,仿佛丝毫没注意到今日的些微不同。
放在过去,辰夙也看不出来的。他从马车上下来,顺着街道缓步而行,一颗心也越来越沉。
早有乖觉的手下跑去打听,这时候过来回禀,说是城中善堂正在施粥,所有的乞儿都跑去了。
那里辰夙也晓得,只要交够银子,就能放一次粥。夫人小姐们最喜欢去哪里行善积德。辰夙刚来的时候瞧着好玩,学人家施粥,又偷偷往粥里放了一大块盐巴,看着那些穷汉咸得龇牙咧嘴,还给自己磕头谢恩的模样,笑得肚子都要痛了。
真算起来,也不过是三个月前的事。之后又过了没多久,他就发现姐姐对门口那个傻子的不喜,带人找上了傻痴痴。
傻痴痴不在这里,很可能是去了那里——只是,现在傻痴痴手中有了银两,还用得着去讨那一碗薄粥吗?
辰夙想了想,也没什么头绪,便叫车夫调转马头,先去那善堂瞧瞧。
第21章
善堂位于城北贫民聚居之处,辰夙平日绝少涉足。连雪花落到这里都仿佛变得肮脏污臭,再加上道路坑洼,路径狭窄,辰夙只好下车,小心翼翼地行走在积雪上。
他还记得善堂的位置,到了那里,果然已经聚集起一大批人。
原来今日的施舍格外丰盛,每人不仅能领到一碗粥,甚至还可以得到一个刚出笼的热馒头。难怪城内所有的乞丐倾巢而出。辰夙从没见过这么多乞丐,他们端着破碗破盆,穿着破衣烂衫,黑压压挤在一起,发出一股腐烂的臭烘烘的气味。
傻痴痴也在里面吗?
辰夙很想一眼就在人群中把他认出来。可放眼望去,每一个人的脸都脏兮兮,每一个人的头发都乱糟糟,身体瘦弱,神情呆滞,这似乎是所有乞丐共有的模样。
傻痴痴只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他甚至比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弱小,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挤不到前面。
侯爷亲临,引发了不小的骚动。善堂的人不再放粥,都跑出来跟辰夙问安。辰夙自然不好意思说自己来找个傻乞丐,随意问了几句,方知道这次放粥的钱是位不具名的义士让个乞丐送来的。
辰夙对这些事毫不关心,这里又脏又臭,他自己又昏又沉,只想快些找到那个笨笨的傻子,回到自己温暖舒适的卧房,搂着他好好睡一觉。
说话的时间久了些,粥铺那边少人看管,几个端着破碗的乞丐就不规矩起来,强行挤上前,伸长污黑的手去捞笼中的馒头。有个靠前的一手抓了两个,立马狠命地往嘴里塞。
辰夙不禁皱眉,这些人如此作乱,自己怎么找得到傻痴痴呢?他示意手下把那几个人挡回去,让他们一个一个上前。可那几人就跟听不懂似的,依然一个劲朝前闯。
前面就是辰夙,手下人怎么可能放任他们冲撞侯爷,赶忙将人拦住。辰夙担心闹起来伤到可能在人群里的傻痴痴,就示意他们不要动手。然而人多手杂,也不知怎的,其中一个乞丐突然横着飞出去一丈远,重重砸在地上。
他只“啊”了短短的一声,口中溢出大股鲜血,就再无声息了。
场面一时鸦雀无声。
“杀人啦!”
随着一声高喝,所有人如梦初醒,暴乱发生了。
有些人突然目露凶光,不管不顾上前哄抢米粥馒头。有些人则胆战心惊,不顾一切要逃离善堂。更多的则浑浑噩噩,只知道随着人群乱跑。
辰夙眼见自己的侍卫摸向佩刀,只来得及喊了句“不许动刀”,就立刻被人群淹没。
他身边的人不多,虽然牢牢将他护在当众,可在这数百人的混乱中也无法保他周全。辰夙不知道侍卫们是何时被冲散的,等他反应过来,自己已经被毫不客气地推来搡去,还有无数双手在他身上乱摸乱扯。
腰间的玉佩扯断了,头上的玉冠消失了,手上的扳指被撸了。他本来就染着风寒,被恶气一熏更是头昏脑涨,手脚无力,只记得要护住头脸,随着人群踉踉跄跄。
这是辰夙度过的最漫长也最艰难的时光。等好不容易从这场噩梦中醒转过来,他发现自己正披头散发,孤零零站在一条陌生的小巷里,身上一切配饰全部不翼而飞,连鞋上的玉板都叫人扣没了——其它东西还没什么,只可惜那枚玉冠,傻痴痴还照着它捏了个小雪冠呢。
辰夙摸摸脸,疼得龇了下牙。方才也不知挨了几下,只觉得浑身都隐隐作痛。这幅模样,若是被人看见,他的一世英名也就付诸东流了。
第22章
发生了这样丢脸的事,辰夙不好意思走大路,捂着脸专挑无人小道走。可他偏不识路,也辨不清东南西北,摸着墙走了一会儿,只觉得满眼陌生,早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人生病的时候本就脆弱易感,他又难受,又委屈,还找不到傻痴痴,越走越伤心。就在他万念俱灰,泪水即将夺眶而出的时候,忽然发现前方不远处有个鬼鬼祟祟的人影。
此时辰夙已经下定决心,先将面子放在一边,找人问清路途。可没想到,还没靠近,那个人形迹可疑地朝他看了两眼,居然转身就跑。
辰夙起了疑心,也顾不上哭了。猫着腰小心凑过去,发现那里有片狭小的空地,几个汉子正把一个瘦弱的家伙围在当中,时不时动手动脚,大声喝骂。
“臭小子,莫要装死!老子亲眼见你给了那边善堂好大一笔银子,说,其它的在哪?!”
原来是这种事。
辰夙顿时兴趣全无,他没心思看别人抢钱打架,只想快点找到傻痴痴,带他回家。
可就在他转身的那刻,冷硬的寒风捎来一声微弱的呻吟。
“没、没有了。”
熟悉的声音如和煦春风,柔柔地吹进耳朵眼,酥酥麻麻,又带着可怜兮兮的委屈,让人心里痒痒的,泛起一种青杏子般的酸涩。
辰夙站住了。
“不见棺材不掉泪,看老子打断你一条狗腿!”那汉子说完,接过旁边人递来的一根结实木棍,在手上掂了掂。那个傻乞丐害怕得抱头蹲在地上,直往后缩,不断发出令人心碎的悲鸣,可另外两个人已经毫不心软地抓住了他,强行伸直了他的腿。
“不要,呜……”
为首的汉子露出狞笑,木棍挟带沉重的风声,朝傻痴痴腿上狠狠砸去——
“啊!”
第23章
辰夙忍不住惨叫。
方才,眼见傻痴痴受人欺负,他立时红了双眼,想也不想,疯牛一样朝那手持木棍的汉子冲去。那几个人一时呆愣,被他打翻了一个,为首那个也叫他一拳揍得鼻血长流。
辰夙自幼习武,于骑术箭术颇为精通,故而一时不落下风。只可惜好景不长,他毕竟不是话本里以一敌百的大侠客,又生着病,等其他人反应过来,就开始围着他痛殴了。
从小到大,辰夙从来没被人这么打过,都是他这样打别人的时候居多,这次可全还回来了。一身武艺半点使不出,刚抬起头就被人狠狠压下,拳头如雨点般落在身上,喉咙里渐渐冒出令人作呕的腥甜。
还好被揍的是他,要是换成傻痴痴,这一顿就得打个半死。辰夙庆幸地想。
他把呆若木鸡的傻痴痴护在身子底下,忍着那些人对自己的踢打,同时抓紧时机,大喊自己是太守之子李伯之。
这个名字发挥了作用。
那些人见他说得有鼻子有眼,虽然将信将疑,可到底不敢下狠手,最后剥下辰夙那件看起来相当值钱的外袍,在他身上狠狠啐一口,终于扬长而去。
“呸……”辰夙吐出口中血沫,先用手抹了把脸,发现没怎么变形,就抬起身得意洋洋地对傻痴痴道,“那些人被我吓跑啦,怎么样,你看我厉害吧?”
傻痴痴傻傻看着他。透明的泪水慢慢从他的眼睛里溢出来,一滴一滴落下,在尘土中开出冰晶雕琢的花。
“你哭什么,吓到你了?”辰夙皱了皱眉,正要开口,可傻痴痴温热的手已经轻轻抚上他的脸颊。
“变、胖了……”傻痴痴哭着说,“好胖……痛……”
辰夙想说这不是变胖,这是被人揍肿了。可这样承认实在太丢人,而且——而且这是傻痴痴第一次为他哭。
不是被他欺负、被他吓唬到哭,而是因为担心他、因为怕他疼才哭的。
“这点小伤,我才不痛。”辰夙扭过头,不知道为什么,他眼睛热热的,只好拼命不让自己在傻痴痴面前落下泪,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哼,这次只是他们运气好,等我、咳咳,等我风寒好了,一个打死他们十个都不止!”
傻痴痴并没有被安慰,还在吧嗒吧嗒直掉眼泪,不断朝他的脸“呼呼”吹气,好像这样就能让他不疼了似的。
辰夙还真觉得不太疼了。
他的胸口好像被什么轻盈而快活的东西充满,带着他几乎要飞起来。他今天亲自找到了傻痴痴,保护他不被别人欺负,还得到他关切的“呼呼”——这比自己欺负他还有意思,就算之前在床上弄得他哭出来,也不如现在一样快活。
一刹那,辰夙就把之前被人挤、刚才被人揍的事情全忘记了,今天变成了一个顶好顶好的日子,他暗自决定要牢牢记住。
“我是为了保护你才变成这个样子的,你要照顾我,直到我好起来,知道吗?”辰夙抱着胳膊,摆出一副挺了不得的派头,“如果你没有住的地方,就要跟我回府。”
他本以为可以就这样把傻痴痴弄回家里,可出乎意料的,傻痴痴的目光亮起来:“有的,有住的。”
第24章
一个傻乞丐,怎么会有住的地方呢?
辰夙百思不得其解,他一直觉得乞丐都应该在大街上睡觉。而更令他郁闷的是,傻痴痴住的地方离这里还不远,是一间四面漏风,破了房顶的废屋。
傻痴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等到日头偏西,光线转暗,终于将走不动道的侯爷搬回住处。像是带回了一件大而无当的华丽家具,他有些发愁地看了一圈,似乎不知道该将辰夙安置在哪里。
辰夙也在东张西望地打量。
屋里空空荡荡,只有一个倒在地上的缺了门的大柜子。里面铺着厚厚的稻草,还有个盛在破碟子里的蜡烛头。辰夙正猜想这个东西是做什么用的,就感觉傻痴痴用力支撑着自己,朝柜子的方向走。
不祥的预感应验了,辰夙被放进了柜子里。傻痴痴从稻草里摸出半个冷掉的饼子塞在辰夙手里,把一层又一层破烂的棉絮盖在他的身上,又给他点上了蜡烛。
“睡醒,就好了。”傻痴痴拍着他安慰。
虽然没有柔软的大床与温暖的食物,但被阳光晒过的稻草非常舒适,饼子也足以饱腹,积攒了许久的棉絮能抵挡漏进来的寒风,而昂贵的蜡烛则可以让人在黑夜里不那么害怕。
傻痴痴已经将自己拥有的全部都奉献出来,他对辰夙的康复满怀信心。
辰夙呆在脏兮兮的柜子里,用两个指头捏着那个又干又硬的高粱饼,只觉浑身发痒,恨不得立马跳出去。可他身上疼得不行,毫无力气,更要命的是,傻痴痴还在用混合着期待和担忧的目光看着他——这让他觉得,自己哪怕露出一点点嫌弃的表情,都会是一件非常残忍的事情。
在遇见辰夙之前,傻痴痴就这样活着。每天从这个歪歪的衣柜里醒来,小心翼翼穿越半个城池,走过无数条杂乱的道路,跑到王府附近,一直呆呆坐到日暮降临。他有时候能从好心人那里得到一些吃的果腹,有时候能拿到一些施舍。可是他既缺乏保护它们的力量,又没有藏好它们的头脑,总是什么也留不下。
辰夙知道傻痴痴以前的日子一定不好过,但他从来不知道,一个如此弱小又善良的人,需要怎样努力才能挣扎着活下去。
他想问傻痴痴为什么要把银子给善堂,随即又打消了念头。
只一日不见,傻痴痴的衣服已经变得脏破不堪。外面的斗篷没了,里面的棉衣破了好几个洞,絮子露出不少。而他本人,头发和脸也已经脏得看不清本来面目。
单凭傻痴痴自己,怎么可能保得住这笔钱呢?还好傻痴痴很傻,自己吃不饱,也要把钱送给别人。不然,突然得了银两和好衣裳,他很大可能不是让人骗,就是被人抢,或者干脆叫人杀了,扔到谁也找不到的地方去。
辰夙不禁有些后怕。他不知道自己此时脸上是怎样的神色,可傻痴痴已经变得更加不安。
“不痛。”傻痴痴难过地抓着他的手,把饼子往他嘴里塞,“饱饱的,不痛。”
辰夙的牙齿被硌得很痛,如果不是知道这是个傻子,他几乎疑心对方在趁机报复自己。就在他忍无可忍,扭头要吐掉饼子的时候,傻痴痴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啊呜。”
辰夙又咬了一大口。苦涩干硬的高粱狠狠摩擦他的口腔,散发着稻草的气息,让他感觉自己像一头正在吃草料的牲畜。
但是又非常好吃。
辰夙吃过无数美味佳肴,收过无数稀世珍宝。可只有这个傻子,宁可自己饿肚子,也要把唯一仅有的食物送给他。
这种特别的意味很有点特别的意思,即便是这样一块高粱饼,似乎也因此变得不同寻常起来。
傻痴痴眼巴巴看着辰夙吃下饼,脸上露出松了口气的表情。在他看来,只要能吃下东西,辰夙就不会死掉了。
“给你,我不饿,你吃吧。”辰夙把饼子递过去。傻痴痴没有拒绝,咬了指甲盖那么大小的一点,又�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