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古耽]禁脔-第1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迷迷糊糊中,红丝的一颗心悲喜参半:不想见到梨泓王子了;可是又百般舍不得。幻觉和矛盾的复杂心情下,他想要送出最后一吻,不料,却被那幻影一拳打来。
  国舅爷吴阜觉得窘极了,自己生平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床帏中被人突然袭击、被压、被咬、还要被强吻?
  国舅爷感觉到莫名的兴奋和新奇、同时又参杂着些许焦躁和恼怒,抑制不住的心猿意马,不知道应不应该立即采取行动反攻呢?
  偏偏在此刻,意外的情况骤然发生,房门口,突然传来了敲门声。
  原本国舅爷心存不忍,不想对红丝动手,可是,有人敲门,糟糕,自己这副尴尬的样子要暴露无遗了。
  那怎么行?小爷是堂堂的国舅爷、平时威风凛凛、不可一世的气派,现在毫无抵御地被人压在身子下面,变成一个十足的小受,难堪极了。
  我去,小爷是强攻,一定要立刻扭转颓势,国舅爷情急之下,只得对准红丝的头部要害处,挥拳一击。
  搞定红丝是轻而易举的事,此刻的红丝完全是被药力控制,丝毫经不住外界的徒然一击,国舅爷简简单单的一拳,就把红丝打得一动不动了。
  国舅爷吴阜急忙掀开压在自己身上的红丝,翻身坐起,看了看红丝,似乎是昏过去了,心想:
  红丝这就晕了?不会一拳就把他打死了吧?
  门外的敲门声有节奏地又响了几下,表明来人确实是有急事,需要禀报国舅爷。
  国舅爷吴阜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顺便扯过一条薄被,将红丝从头到脚遮盖住。他端坐在床边,沉声说道:“什么事?进来说。”
  房门一开,只见主事费仲走了进来,问安毕,启禀道:
  “国舅爷,红丝和陶鲨的赎银总共一千两的银票,已经交给府衙师爷。
  后来,府衙师爷将这件事禀报了府衙大人,回复我说:
  府衙大人今日午时要来国舅府,当面退回一千两银票,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亲自和国舅爷商量。”
  闻听府衙大人要来府内议事,并退回一千两赎银,国舅爷吴阜不由得会心一笑,吩咐道:
  “仲主事,你去通知胡管家,今日中午府衙大人要光临本府,让他准备一桌上好的酒席,小爷要陪府衙大人饮上几杯。”
  主事费仲答应着,继续启禀道:
  “国舅爷,“马铃帮”首领陶鲨因为两次承蒙国舅爷赎出监狱,感恩戴德,备了礼物,想要进府酬谢,不知道国舅爷是否接见?”
  “不必了。让他以后小心些,别再给小爷添麻烦就好。”国舅爷吴阜挥了挥手,心中很清楚,对于盗马贼还是敬而远之。
  “国舅爷有所不知,刚才赎出陶鲨的时候,他听说国舅爷对一个盗马小贼恩宠有加,高兴地不得了,以为国舅爷从此以后会对“马铃帮”多加庇护和担待。”主事费仲如实汇报。
  “那不一样,红丝是红丝。难道红丝是马铃帮的人?”
  国舅爷吴阜没想到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去的事也能联系到一起,不禁眉宇微蹙。
  “陶鲨确实有这个想法。听说红丝是盗马小贼,算是同行,有意收红丝加入马铃帮,借此机会以后好多多攀近国舅爷。”
  “简直是异想天开。仲主事,你去告诉陶鲨,叫他的“马铃帮”离红丝远点,别没事找事瞎搀和。”
  这时,一名护卫跑来禀报:府衙大人到了国舅府的大门口了。
  国舅爷吴阜没想到府衙大人来得这么快,此刻距离正午还有一段时间呢。于是,急忙起身,带了主事仲费前往大门去迎接。
  国舅府前院,府衙大人一身官家打扮,衣冠楚楚地下了马车,看见国舅爷吴阜客客气气地前来相迎,急忙还礼,随了国舅爷步入正堂。
  国舅爷吴阜请府衙大人入座,寒暄客套一番,丫鬟奉茶已毕。
  府衙大人很快地将话题转入了正轨,面容严肃地说道:
  “国舅爷,本府前来拜会,有事要麻烦国舅爷了。”
  国舅爷命正堂里的丫鬟和小厮统统退下,正经八百地说道:“府衙大人光临府邸,一定有要事,现在正堂里没有别人,有事请尽管吩咐。”
  府衙大人从袖口里掏出一千两银票,双手奉还国舅爷,说道:
  “国舅爷,这是今早的赎银一千两,请国舅爷收妥。以后国舅爷要赎什么人,尽管开口,直接把人领走就是,不需要花费这些额外的赎银。”
  “那怎么好意思?多谢府衙大人恩典赏赐。”国舅爷吴阜伸手接过银票。
  “国舅爷客气了,区区一千两银子哪里会放在国舅爷眼里?令姐是国王陛下的爱妃,下官还需要仰仗国舅爷的提携,以后如果有机会为下官美言几句,就是天大的恩典赏赐。”
  “那是自然,官场人情这些理应互相关照,顺水推舟的事何乐而不为?”国舅爷吴阜点点头。
  府衙大人想到一件为难事,犹豫再三,终于说道:
  “国舅爷,因为今晨赎人的事,涉及到万花楼里面的一个小厮,名叫红丝。
  万花楼的人央求本府做主,把这个红丝交还给万花楼。所以,本府借问一下,不知国舅爷是否可以割爱,把这个红丝送还给万花楼?”
  “怎么?万花楼的人面子这么大?他们竟然手眼通天,盖过了本国舅的面子?”国舅爷听府衙大人的口气,分明是要为万花楼讨要红丝,立时面色不悦起来。
  府衙大人躬身赔礼,态度真诚地劝道:
  “据本府所知,万花楼丁大老板不是一般的人物,似乎真的手眼通天。
  至于这个红丝,不过是一名青楼小厮,又是盗马小贼,身份何其卑微,不值得大家争抢。”
    

☆、第三十三章 银发胜雪


      临近正午,府衙大人前来拜访国舅爷吴阜,话题慢慢转到万花楼意图寻回红丝的事情上。
  府衙大人对国舅爷也有三分惧怕,不敢得罪这位当朝显贵,因此谈话时,只是点到为止,并不强求。
  国舅爷说话办事一向是快人快语,他果断拒绝万花楼讨人的要求,义正言辞地说道:
  “关于红丝这件事,本国舅仁至义尽,没有什么可以让步的。
  就算没有赎银这回事,昨晚仲主事已经和郭二老板讲好包养红丝一个月。今天清晨,仲主事也已经依照约定给万花楼送去了四百两银子。”
  府衙大人支吾着说道:“据悉,万花楼丁大老板也是今晨才得知,红丝是他在草原上看中、并意欲收为第十三徒弟的那个少年,因此,才会委托本府前来,肯请国舅爷放手成全。”
  国舅爷斩钉截铁地说道:“红丝与本国舅有缘,断然不肯轻易放手。府衙大人不如劝万花楼丁大老板死了这条心。”
  府衙大人并不气馁,劝道:“本府只是不想看见你们起纷争。虎豹相争,必有一伤。何况只是为了一个小小的红丝,根本划不来的。”
  “划不划得来都无所谓,反正现在,红丝已经是小爷的人了,不妨请府衙大人转告他们——
  从此以后,红丝是本国舅的禁脔,绝对不会把他成全给任何人。”
  国舅爷的禁脔?想不到红丝这么抢手!
  既然国舅爷已经做了决定,那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府衙大人登时无语了。
  国舅爷吴阜和府衙大人你一言、我一语,说得有点半僵状态,不注意时间过得飞快,一个时辰转瞬即过。
  可惜,国舅爷忘记了还需要给红丝吃药,那颗至关重要的第二粒药丸还放在客房的桌子上。
  更可惜的是,柳琴弦此刻来到了红丝所在的客房,但是他不知道红丝急需吃药,白白错失了吃药的时辰。
  柳琴弦跟随主事仲费来到了国舅府,被安排在一间小偏屋子里面,坐等消息。
  左等右等,等不见主事仲费的人影,柳琴弦决意不再空等,自己去找红丝。
  偌大的一个国舅府,对于一个陌生人来说,找起人来很困难。柳琴弦摸索着一间间房子找下去。
  终于,柳琴弦来到了一间客房的窗外,看见房子里面有一个人躺在床上,头上被蒙了一条薄被,会是红丝吗?
  柳琴弦的心一下子被提到了嗓子眼,红丝不会出什么事吧?
  柳琴弦吸了一口气,推开窗户,轻身跃进去,双足一落地,迅速奔近床边,揭开薄被,惊讶地发现——
  啊,红丝,你怎么……?
  果然是红丝,只见他双眸紧闭,脸色赤红,没穿衣服躺在床上,满头披散着的长发竟然完全变了——
  变得好可怕!原来漆黑如墨的头发变得白花花地、银发胜雪,夺目惊人。
  柳琴弦顿时眼泪夺眶而出,他扑上去,连人带被子,抱起红丝,心中哭喊:
  红丝,你的样子完全改变了,可怜啊,眼前的这个鹤发童颜的人真的是你吗?
  “红丝,你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你的头发怎么全都白了?你现在心里是不是很难过啊?”柳琴弦不停地问着,很想为红丝做一点什么。
  红丝在昏沉中,听见柳琴弦说自己变成了白发,吃了一惊,是不是刚才服用的药力过猛导致而成?
  一滴眼泪挂在了眼角,红丝绝望至极,难道自己变成了白头发的老妖精?
  ——柳琴,我不难过,我想回家。我现在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哪边是南边呢?送我南归吧?
  红丝缓缓地伸出一只手,指向天空,他在质问?他在责怪老天爷对待他何其残忍?
  ——我还有什么可以失去的呢?我的自由、我的腿、我的声音、我的黑发……
  柳琴弦把红丝紧紧地抱在怀里,泣不成声地说道:
  “红丝,我对不起你……你的身体状况变得越来越糟糕了。
  红丝,我错了,我错误地以为这里是我们可以安心呆下去的地方,可是我错了,原来这里对你来说仍然是地狱。
  我们逃走吧,我马上带你走,逃到一个属于我们的地方去,你说好不好?”
  红丝的身子依然有些颤抖,他伏在柳琴弦的怀里,默默地点点头:
  好的,带我走,向南……一定要向南走,我的家乡在南方啊……拜托你,好心的姑娘。
  柳琴弦不知道红丝心里想着家乡,他只知道红丝答应和他一起逃走了。恩,一定要想方设法逃出去,先离开国舅府再说。
  逃走面临的困难很多,首先就是衣服问题。
  刚才红丝洗浴之后,身上没有穿衣服,丫鬟们居然把他原来穿的那套破衣服拿去洗了,新衣服还没来得及送来,就被国舅爷呵斥出去了。
  柳琴弦开始在客房的箱子里翻找衣服,箱子里面装的东西琳琅满目,翻到了箱子底部,杂物中,终于发现一套睡衣。
  怎么只有一套粉色的睡衣呢?好吧,睡衣也将就了,总比没衣服穿要强很多。
  柳琴弦扶着红丝,慢慢地给他穿上了这套睡衣,显得很肥大宽松。
  看着红丝穿上这套粉色的睡衣,更显人如粉藕,娇颜俊秀,美妙绝伦。
  柳琴弦突然想起一件事:自己给红丝穿上这套睡衣,红丝会不会因此再一次被人误会——他又偷东西了呢?
  要不然自己出去找机会打昏一名护卫,强行扒抢一套衣服回来?总比红丝被人诬陷说偷衣服要好。可是,这样会耽误很多时间,逃跑的事会落空的。
  红丝的满头银发,也需要用一块布包裹起来,他的白发如雪太扎眼了,别人离老远就能认出来。
  具体的逃跑方法,柳琴弦也想好了:盗一匹马来,两人合骑,落荒而逃。只是,这样做的话,对不起红丝,这下子他的盗马小贼罪名会被彻底落实了。
  一个穷人到了落难处,孤苦无依的情况下,除了偷衣服偷马,还能有什么别的好办法吗?
  红丝似乎命中注定是一个“小偷儿”,越来越难以摆脱“小贼”的罪名了。
  柳琴弦做事草率,向来是顾前不顾后的,说干就干,偷就偷,怕啥?
    

☆、第三十四章 马铃帮主


      国舅府客房内,柳琴弦满心筹划着要救红丝逃出去,突然发觉房顶上有响动,抬头一看,非常惊讶。
  只见房顶上被人揭开了几片瓦,一根很粗的绳子从上面垂了下来。顺着那根绳子,有一个人像一条泥鳅一样,〃噌“地一下滑溜下来,来到了屋子里面。
  “你是谁?怎么也不敢走房门?”
  柳琴弦看见有人奇怪闯入,急忙把红丝放到床上,转身面向来人,出言相问。
  那人身穿一件灰土吧唧的布衣,头发和脸上粘满灰尘,进了屋子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随随便便地咧了咧嘴,自以为帅帅地一笑。
  那人见房中一个绿衣小丫鬟紧张兮兮地问话,无形中把她自己也露出了马脚,便顺岔子说道:
  “可不,老子看得很清楚,你钻窗户进来,俺从屋顶滑下来,都不敢走房门,差不多一样喽。”
  其实,这间客房的房门没有上锁,只是虚掩着,只不过柳琴弦和房顶下来的这个人都是心怀鬼胎,不敢堂而皇之地从房门口走进来。
  “谁跟你一样。你进来干吗?”柳琴弦急于救红丝,没想到进来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家伙,不知是敌是友,只得继续发问。
  “小丫头真啰嗦,问题这么多?俺最是惜香怜玉,你叫俺一声陶老大,就告诉你。”
  那人自以为有趣地逗笑着,把柳琴弦扒拉到一边儿,来到床前。
  柳琴弦被扒拉得几乎站不稳,心中讶然:这人的力气好大,一定是练过武功的。
  因为时间紧迫,救人是燃眉之急的大事,柳琴弦只得使用权宜之计,叫了一声:“陶老大。”
  “小丫头,算你识趣,老子就不耍戏你了。”
  原来这位陶老大正是“马铃帮”帮主陶鲨,他心里打了一个小算盘,想收红丝加入“马铃帮”。
  陶老大站在床前,看着面向里侧躺着的一个人,身穿睡衣,满头银发,不禁惊异了一下,用手捋起一缕白发,“哦?了一下。
  “你放手,别碰红丝头发。”柳琴弦马上出声制止道。
  “这家伙就是红丝?”陶老大松了红丝的头发,撇嘴问道。
  “不告诉你,你管不着。”柳琴弦隐约感觉此人来意不善。
  陶老大并不理会绿衣小丫鬟的顶撞,自顾自地说道:
  “都说红丝是一个盗马小贼,老子还以为他年纪很小,哪知道闻名不如见面,原来竟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妖怪?”
  “你别胡言乱语,红丝才不是老妖怪。他本来就年龄不大,风华正茂的少年。他头发变白了,是被大恶人害的。”
  “是么?俺起初还以为这个红丝是施用苦肉计,是官府派来的、准备打入“马铃帮”的一名奸细。”陶老大如释重负地说。
  “哪有的事?红丝被他们害得还不够吗?绝度不会是做什么奸细。”柳琴弦急忙替红丝辩解,生怕他又被人冤枉。
  “不是奸细最好,如果红丝是官府派来的奸细,妄图垂涎“马铃帮”的宝藏,老子绝不会手软,第一个下手除掉他。”陶老大说着话,露出几分面目狰狞。
  “都说不是了,你怎么还在那里疑神疑鬼的,你的宝藏你自己留着吧,谁稀罕?红丝不需要,红丝现在需要的是尽快从这里逃出去。”柳琴弦对陶老大的疑心病很烦。
  陶老大伸手把红丝反转过身子来,仔细地看了一眼,调侃地说:“这个红丝,长得不难看,可惜了一头银发,像个丑八怪似的,他得到自由又有什么用?”
  “不许胡说!你再侮辱红丝,我跟你拼了!”柳琴弦扯住陶老大的衣角,愤愤地说。
  陶老大推了柳琴弦一把,拽回自己的衣角,弹了弹衣襟上的尘土,调笑道:
  “至于么?为了这么一个白发妖孽,你还敢跟老子拼命?你这算不算和老子卖乖?还不如你答应嫁给老子,跟老子回“马铃帮”去,老子就帮你把这个没出息的家伙救出去。”
  “谁要嫁给你?你不帮忙救人,我自己也能把红丝救出去。”
  “噗嗤,你个小丫鬟有这么大的能为?你能把他救出去?我倒要看看,实话告诉你,也许我会喊人的,到时候看你能对付几个护卫?”
  陶老大这个人就是这样逆反,整个一个倔驴性格,你越着急,他越跟着捣乱,火上浇油,添油加醋,能把人急死。
  “你到底要怎么样啊?你在这里磨磨蹭蹭的,等一下他们吃午饭回来了,就逃不掉了。”柳琴弦急得要哭。
  “你哭丧脸做什么?区区几个护卫又不能把俺怎么地。
  看在俺比你大几岁,你叫一声干爹,也不算委屈你,咋样哩?”陶老大嬉皮笑脸。
  “凭什么?我父亲还健在,不叫。”柳琴弦一口回绝。
  “算了,最后一个条件,你答应红丝加入我的“马铃帮”,我就帮你救他出去。”陶老大绕了一大圈子,终于说到了正题。
  “马铃帮?没听说过。你们马铃帮是干什么的?哪有无缘无故就逼人答应加入的?”
  “这个红丝本身不就是一个盗马小贼么?我们马铃帮是这一带规模最大的盗马团伙,他加入我们马铃帮,不是吃亏的,以后会越混越好。”
  “陶老大,原来你们马铃帮是一个盗马团伙?那红丝是不能加入的,我不能替红丝答应。现在红丝就已经洗不清冤屈了,那样更加会害死他的。”
  陶老大眼见威逼利诱都无效,不由得紧绷了一张灰脸,喝道:
  “无所谓,你不答应也没关系。老子现在就把红丝带到马铃帮去,有办法让他答应的。”
  陶老大说着,一把抓住红丝,提起他的身子,走到房梁垂下来的那根绳子旁边,扔在地上。
  柳琴弦扑上去,抱住红丝的双腿不放,流下了眼泪,惶惶不安地喊道:“红丝……”
  红丝恍惚中,听见柳琴弦急切的喊声,微微睁开眼睛,松松散散搭起一只手,为柳琴弦慢慢地抹去眼睑上的泪水。
  柳琴……别难过……我不会有事的……
  红丝这样想着,忽然觉得自己的腰际一紧,被人拦腰用一根绳子紧紧系住,身子慢慢腾空,满头白发坠落下来,宛如白雪飘洒纷纷。
    

☆、第三十五章 擦肩而过


      正午已过,树影微斜。
  陶老大不再耽搁时间,一脚蹬开柳琴弦,伸手拽着房梁上垂下的绳子,揉身窜上了房顶。
  柳琴弦不提防下,一个屁股蹲儿摔了一跤,四脚八叉的姿势好难看,他顾不得样子狼狈,一骨碌爬起来。
  陶老大趴在屋顶上,伸出双手,用力向上拉扯绳子,把红丝的身子悬空起来,轻飘飘地提上了房顶。
  “啊……红丝……不要抢走红丝!”柳琴弦惶恐地惊叫着,想拽住慢慢升起的红丝,可是,来不及了。
  红丝被陶老大从房顶上的洞口迅速地拉了出去,随后,屋顶上人影一晃,二人消失不见了。
  阳春三月,午后无风,艳阳高照,空气中含着几分暖意。
  禹都边城外,出城二十余里的官道上,有一队人马大约三百人左右,不疾不徐地行进着。
  在这支队伍中,一马当先的,是一位十七、八岁的少年,骑了一匹黑色的高头战马,身披一件紫红色的披风,足蹬一双紫红色的长筒靴子,风度翩翩,器宇不凡。
  在他的腰间,佩戴斜挂着两把成名惯用的兵器:一支长钩、一把宝剑。
  那少年缓缓策马行进着,目光眺望向远方,面色凝重,心事重重,似乎黯然神伤。
  这位少年是伊塔国的大王子,名叫梨泓,武功卓绝,身材高大,十分英俊。
  梨泓王子的性格原本是开放洒脱、放浪无羁的,可是,自从他爱上了一个人,经历了种种磨难,最终又失去了,他的心被巨大的痛苦打击得支离破碎,不能泰然处之。
  有时候,思念是一种毒药,它可以渗透进入一个人的灵魂,整日里搅乱五脏六腑,意识里时时刻刻充斥着撕心裂肺的痛楚。
  这少年失去了他所爱的人,痛苦得不能自拔,不敢去想、不敢提起所爱人的名字。
  哦,月……我好爱你,可是你却不在了……
  心好疼!
  这一刻,梨泓王子不由自主地又想起了:自己曾亲眼看见所爱的人、被一名王府侍卫杀死在大草原上……
  很可惜的是:梨泓王子并不知道那是阿土王爷的阴谋诡计。在那个战车上被苏桑侍卫用刀扎在胸膛上的白衣人,只是一个用稻草编成的假人。
  在那战场上,遥遥相望,梨泓王子亲眼看着自己所爱的人被杀死……此情此景,反反复复地在脑海里播放,令人情何以堪啊?
  从那以后,梨泓王子天天噩梦不断,总是感觉有一把刀一下一下穿刺着心窝。
  生命的无常,失去的爱情,梨泓王子眼中所见的人影憧憧,都似乎变成了所爱的人的化身。
  在梨泓王子的内心深处,还有着祈盼,不认为自己所爱的人已经死了,他……一定还活着,说不定被人救活了?说不定就在自己的附近?
  这次,梨泓王子带来了一支三百人的迎亲队伍,奉了阿盛国王陛下的旨意,提前三天,赶赴禹都边城,将在边城十五里意外的福晓驿站,亲自迎接西厥国沓娜公主的和亲车队。
  迎亲队的副领队赶上前来,启禀梨泓王子道:“王子殿下,前方五十米处,有一口水井,咱们要不要命令队伍停下来,灌满水袋,把马饮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