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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耽]禁脔-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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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亲队的副领队赶上前来,启禀梨泓王子道:“王子殿下,前方五十米处,有一口水井,咱们要不要命令队伍停下来,灌满水袋,把马饮饱?”
  梨泓王子立刻采纳建议,挥手命队伍停下,让副领队逐一安排打水顺序,正忙乱着,突然发现一个身穿土布衣服的大汉,扛着一个银头发的人,匆匆赶路。
  这情景——很怪异的感觉,怎么有几分似曾相识的意味呢?
  梨泓王子的心头忽然悸动了一下,眼前可疑的行人,让他想起了数月前,在大雪地里,有一个可疑人背了一个红木箱子匆匆赶路,那时候,自己和克鲁使用武力拦截,营救出被关在红木箱子里的人。
  会不会旧事重演呢?当然不会,那个曾经被关在红木箱子的人,已经香消玉损了。
  梨泓王子心潮起伏,收回思绪,骑在马上,带着几分伤感,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名大汉扛着一个银发人从眼前走过去。
  这名大汉正是陶老大,他扛着红丝赶路,远远地看见一队人马迎面而来,偏偏他们又在井边停了下来,没办法,狭路相逢来不及躲闪,只得硬了头皮从他们旁边路过。
  梨泓王子看着这名大汉,是个陌生人,似乎是个大力士,肩膀上很轻松地扛着一个银发人,只用单手抱着银发人的双腿。
  那个银发人身穿一套粉色睡衣,头耷拉着,面颊贴在大汉的背后,长长的银发像瀑布一样地散落下来,覆盖了他的脸颊,唯一可以看清楚的是他的身材。
  他的身材消瘦而又细高,软绵绵地无力状态,这样子……为什么有几分熟悉的感觉呢?
  一时间似乎心潮波澜顿起,惊涛拍岸的冲击感,梨泓王子觉得时间倒转,河水倒流,他所爱的人仿佛就在眼前。
  梨泓王子的眼睛突然变得潮湿了,喃喃地祈祷:
  天,赐给我一个奇迹吧?月……我太想念他了!
  梨泓王子目光扫视着,眼看那名大汉扛着银发人、即将从容地擦肩而过,灵机一动,吩咐副领队道:
  “你追上去,去查问一下那个大汉,何去何从?”
  副领队领命,一抖缰绳,策马追了上去,拦住那名大汉的去路,问道:
  “这位朋友,你叫什么名字?要去哪里?你扛着的人是谁?”
  陶老大看见有人拦路,心中不快,翻了一下白眼,态度强硬的说:“干嘛?老子又没做犯法的事,凭什么审问俺?”
  副领队有几分怒气,对那名大汉吼道:
  “大胆刁民,你瞎了眼了?本军爷好好的问你话,你别给脸不要脸。万一把我们大王子殿下惹恼了,你就知道咸盐是咸的,海水是苦的了。”
  陶老大扛着人,不甘示弱,哼哼唧唧地说道:“我走我的路,你们走你们的路,互不相干,罗里吧嗦地问东问西,像一个小娘儿们似的,烦死人了。”
  副领队一听,岂有此理,敢骂自己像一个小娘儿们?是活得不耐烦了吧?“唰”地一声,拔出了腰间的佩刀。
    

☆、第三十六章 逢君不识


      陶老大虽然脾气生硬,毕竟在黑道上混迹多年,知道事情不妙的时候,要适可而止。
  “军爷,别动刀,官大气粗就耍横?俺们小百姓心脏受不住。”
  陶老大嘴皮子上很明显地服软了:
  “他叫红丝,是俺的干儿子,腿受了伤,带他回家养伤去,求军爷放俺们父子俩一条生路。”
  梨泓王子看了一眼陶老大一副无赖的小人嘴脸,懒得搭理他的胡搅蛮缠,抬眼望向远方,心情郁闷,叹了一口气,对副领队说道:
  “罢了,他们不可能是本王子要找的人,随便他们去吧。”
  副统领气哼哼地,朝着陶老大挥舞佩刀虚晃了一下,让他们离开,随即收刀入鞘。
  梨泓王子无语,神情更加落寞。
  望向远方,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似乎幻化成了他所思念的人儿,梨泓王子的心头慢慢地涌上来悲伤,一点点控制渲染了情绪,只觉得满腹凄凉。
  可恨自己的无能,始终救不了他。
  这么多天过去了,你在哪里?如果你已经到了另一个世界,你不会怪我吧?我真没用,让你失望,一次又一次地失去你。
  思念导致的心痛,直教人肝肠寸断,反反复复地得而复失,最终空无一物,悔恨的心情无以伦比,怎不叫人百感交集?
  苍天啊,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一定……绝对不会放开他的手!
  红丝伏在陶老大的肩上,听到了一句久违的声音,那声音是那样的亲切柔和、悦耳动听,那是——梨的声音吗?
  梨?你在这儿?
  红丝又惊又喜,这几天他不断地出现幻觉,幻想着梨泓王子来到了自己的身边,那幻觉满怀着爱意,充满着无尽的温馨。
  难道现在不是幻觉、是真实的景象吗?
  红丝的上半身垂在陶老大的后背上,看不见对方说话的人,目光所及之处,只看见一匹黑马的四个马腿、以及踩着马镫子上的一双紫红色长靴。
  红丝竭尽全力,用手撑了一下陶老大的臀部,挣扎着要抬起头来,想看一眼那个被称作大王子殿下的人,到底是不是梨呢?
  陶老大发觉红丝的异动,抬起一只手,恶狠狠地拍打在他的伤腿处,嘴里却关切地说道:
  “干儿子,别乱动,小心腿上的伤,俺们这就回家去。”
  马铃帮主这个狠毒的家伙,对红丝如此的手下不留情,就连抬头看一眼梨泓王子的机会也不给他。
  伤腿上的剧痛猛然间袭来,引起一阵痉挛,红丝的意识又进入模糊了,他的双手松弛了下来,不再挣扎。
  陶老大见好就收,扛着红丝,一步步离去。
  副领队看着那大汉扛着银发人走远,心里不服气,转头想看看大王子殿下有什么反应。
  只见梨泓王子骑在马上,凝眸沉思,身子纹丝不动,仿佛是一尊寂寞的雕像。
  副领队不知底细,不由得产生了几分疑惑:大王子殿下好像很不开心,难道他对和亲这件事不愿意吗?
  良久,嘈杂声中,三百人马饮用井水完毕,队伍准备继续前进了。
  梨泓王子得到禀报,从迷茫中醒悟过来,举头回望,银发人他们已经变成了模糊不清的小黑点。
  逝去的东西,如同江河中的浮萍流水,纵然千般不舍,哪里又能重逢倒转回来呢?
  梨泓王子略一叹息,目光收敛回来,扬鞭策马,率领队伍继续前行。
  陶老大扛着红丝,一阵急行,远离了梨泓王子的马队,来到了马铃帮的营寨附近,由于担心有人跟上来,会暴露行踪,便决定原地歇息一下。
  陶老大放下红丝,看着他趴在地上,阳光照射下,他的满头银发闪闪发光,十分耀眼,心想:
  红丝变成这副摸样,一个白头发的丑八怪。国舅爷眼高于顶,会不会因此嫌弃他?
  如果不能用红丝要挟国舅爷,那自己绑架红丝不等于前功尽弃。扛他走这么远,做的都是无用功?
  呸,真是扫兴。陶老大掏出随身携带的酒袋子,仰脖吞了几大口。
  陶老大喝了几口闷酒,抬头看去,红丝竟然两手一脚并用,拖着一条伤腿,爬出去半米远了。
  “呵,干儿子,你这德行还想逃?你能逃出老子的手心么?”
  陶老大本就心情不爽,看见红丝拼命要逃,气不打一处来,上前一脚把他踢翻过来,用力踩住他的肚腹,问道:
  “干儿子,老子好歹也算你的救命恩人,至少把你救出了国舅府,还扛你走了这么久,你连一句感激的话也不说,还想逃走,太不像话了。”
  红丝摇了摇头,几缕白发散落在脸上,他软绵绵地伸出手去,想推搡开踩在自己肚子上的硬头皮靴。
  不料,这个举动更激怒了陶老大,他反而更凶猛地跺了一脚,喝问道:
  “说,只要你一句话,肯不肯加入老子的马铃帮?”
  忽然,背后传来有人轻咳一声。
  “咳咳。”
  陶老大一惊,急忙回头看时,只见一个蓝衣青年,牵着一匹枣红马,正站在自己的身后,目光游移不定地打量着躺在地上的红丝。
  “他是哑巴,说什么说?堂堂的马铃帮主,连这个也不知道,太可笑了。”蓝衣人说道。
  “你是谁?怎么知道俺的身份?”陶老大有些惊骇。
  “这个还不简单?刘某跟踪你大半天了,从府衙监狱一直到国舅府,你的底细已然尽知。”蓝衣人的口吻似乎有些炫耀卖弄。
  陶老大暗暗吃惊:跟踪俺这么久?俺竟然不知道,看来这个自称姓刘的是一个高手,有些气馁地问道:
  “你跟踪俺干吗?对俺有兴趣?”
  “抱歉,刘某对你一点情趣也没有,对他唛——倒还有半分兴趣。”蓝衣人的马鞭一指红丝,淡然说道。
  “既然你知道俺是马铃帮老大,还敢在太岁头上动土?”陶老大逞强说着,收回脚,放开了红丝。
  蓝衣人冷漠地说:“太岁?既然你如此强横,刘某也无需和你客气。你脚下的这个人,刘某要带走。”
  “你要抢红丝?”陶老大惊问。
    

☆、第三十七章 以武解决


      禹都城外二十余里的官道上,马铃帮的营寨附近,马铃帮帮主陶鲨遇见了一个蓝衣人,毫不客气地张嘴要带走红丝。
  陶老大当然不忿:老子从国舅府冒了很大风险把人弄出来,辛苦赶路扛这么远,而你这个蓝衣人身不动、膀不摇、面不改色,说要人就要人,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蓝衣人似乎胸有成竹,不急不躁,把马缰绳随便往马鞍子上面一扔,掏出一把木梳,悠哉游哉地开始梳起头来。
  陶老大看蓝衣人不顺眼,他的头发已经很光滑了,还梳个毛啊?心想:
  不知这蓝衣人是什么来头?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跟马铃帮抢人?俺盗马和劫人都是偷偷的,蓝衣人抢人竟然来明的。
  蓝衣人津津有味地梳头,过了好大一会儿,停住梳子,神情自若地说道:
  “喂,我说,那个傻大个儿,你是缺心眼还是怎么地?刘某刚才说得还不够清楚么?
  你!给我离开这里。把他留下。”
  帮主陶鲨听了这话,真的怒了,毫不示弱地说:“我靠!你个瞎眼的,真拿俺们马铃帮不当人看?这里可是老子的地盘,只要俺打一个呼哨,会有很多手下赶过来的。”
  蓝衣人轻松地说道:“咋的?你手下的喽啰很多么?你尽管叫来,不过要快,时间长了,刘某不耐烦等。”
  帮主陶鲨见蓝衣人有恃无恐,反倒被他的气势所震慑,一时间拿不定主意,要不要发声呼啸招呼手下人过来。
  蓝衣人走到帮主陶鲨身边,说道:“陶老大,借过,我想跟这个白头发的小子说几句话,你不会阻拦吧?”
  帮主陶鲨用鼻子“哼”了一声,闪身避让了一下,放他过去。
  蓝衣人名叫刘山,是万花楼丁大老板的大徒弟。自从今晨在吉祥客栈,他对红丝放手不救,眼看着红丝被军爷抓走,他怕师父知道了会不高兴,便一直跟踪红丝。
  刘山走到红丝的身边,用一根手指挑起红丝的一绺银发,纠缠了两下,问道:
  “白头发的,你这家伙真麻烦,跑什么跑?还要浪费刘某时间抓你回去。得,这就跟我走吧?要知道,万花楼的奴才是逃不掉的。”
  红丝磨蹭了一下身子,挣扎着朝后挪动寸许,摇了摇头。他虽然服用了解药,可是一时半会儿依然说不出话来。
  刘山见红丝摇头拒绝,冷笑一声道:“白头发的,你现在别梦想当我的十三师弟了,我师父看见你现在这样子,肯定会嫌弃呕吐。”
  红丝无奈之极,对刘山说的什么师傅当真是不知所云,忽然发觉被刘山的一只手掀开自己身上的粉色睡衣一角,吓得花容失色,不敢挣动,很别扭地用手死死地按住衣襟。
  刘山砸吧着嘴,挖苦道:
  “啧啧,你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白发老妖精,还摆什么谱?你瞧你,穿的衣服成什么样子?穿什么不好,非得穿一件妖艳的粉色睡衣?这样子方便勾引男人?瞧不出你还有真有一套,走,回万花楼卖弄你的身子去,不要脸的东西。”
  刘山这样的侮辱,对红丝来说是极大的冤屈。他没有衣服穿,是柳琴弦帮他找的这件睡衣,至少比没有衣服强,没想到招来这么大的误会。
  红丝舔了一下干裂的嘴唇,不想解释,也没办法发声替自己申辩。他想:随便你怎么羞辱谩骂,我是清白的,问心无愧。
  刘山越看红丝越来气,心想:怪不得师父不理睬自己,原来这些小妖精们擅长狐媚打扮,穿得花里胡哨的。特别是这个红丝,也不怕大白天众目睽睽之下,故意穿上这种风骚的粉色睡衣,摆明了是专门勾搭人的货色。
  刘山隐约觉得师傅早晚会被红丝勾引走,压抑不住妒火中烧,愤愤地提拉起红丝的一条腿,往枣红马旁边拖扯。
  啊……天哪……我的腿,竟然拖拽我那条伤腿……
  被倒拖而行的红丝,双手松松垮垮地摊展开来,万箭撺心地痛疼席卷全身经脉,头脑中浮响起山崩地裂般地震荡轰鸣。
  “住手!放开俺儿子!”
  帮主陶鲨看不下去了,大喝一声,随即,发出一声仰天长啸,尖锐的啸声远远地传了出去,紧急召唤马铃帮的手下们。
  “你儿子?”刘山那里肯信?无视之,憋了一下嘴。
  “你不信?是干儿子,俺刚认的。”帮主陶鲨肚子里还有一句话是:这个干儿子确实是俺刚认的,只不过是一厢情愿,俺认了他,他不肯认俺
  刘山要笑痛了肚子,这是什么生搬硬套的亲戚关系?完全瞎扯淡。
  这时,仿佛从地平线上冒出来的,突然出现了二十几个人,从两侧兜过来。原来是马铃帮的帮众,听到帮主陶鲨的呼啸,跑来接应。
  那些跑在前面的人,一见面就乱纷纷地喊:“陶老大,陶老大,你怎么外出这么久?”
  帮主陶鲨看见手下们及时赶到了,顿时有了底气,神气十足地指手画脚道:
  “孩儿们,你们拦住这个穿蓝衣服的。还有,这个穿粉色睡衣的,是俺新认的干儿子,别伤了他。”
  刘山扔下了红丝的那条腿,掏出梳子,开始掰木梳的梳齿,很快地掰了一大把捏在手里,说道:
  “陶老大,你想以多欺少?也行,咱们就以武解决,你们一起上吧,刘某一齐打发了。红丝到底归谁,胜者说了算。”
  马铃帮的标志是什么?当然是大大小小的铃铛。陶老大身上挂的铃铛要大一些,手下们的铃铛要小很多。
  马铃帮的兵器当然也不例外,清一色的一串串铁铃铛,抡起来生风、砸在地下就是一个坑,不可小视。
  刘山看着马铃帮的人一个个手持铃铛的样子极为跋扈,不禁“噗哈哈”地一声长笑:“这就是你们的兵器?跟刘某的暗器有得一拼。”
  帮主陶鲨一本正经地说:“俺们马铃帮的兵器,天下无双,你怕了吧?你用的是什么暗器?也给咱们开开眼?”
  刘山张开手掌,亮出一把木梳的梳齿,老老实实地说道:“我的,这个。”
  陶老大和马铃帮一伙人看了,都哄堂大笑起来。
    

☆、第三十八章 孤注一掷


      红丝被冷落在一边,由于刚才被刘山拖扯,触动了那条伤腿,疼得他大汗淋漓,瑟瑟发抖。
  痛苦中,红丝口不能言、无法喊痛,也绝不肯求饶,只能将身子卷缩成一团,双手抱住那条伤腿,在地上辗转打滚,逐渐地向那匹马靠拢过去。
  那边,刘山摊开手掌心,把所谓的暗器一亮出,顿时招惹来马铃帮群雄的一片哄堂嘲笑声。
  “笑什么?刘某的暗器很可笑么?木梳齿暗器虽然不起眼,那也要看是谁使用。我师父更高明,飞花摘叶,照样百发百中,好似画龙点睛,说打左眼就不会打右眼,你们是不是更要笑破肚肠了?”
  帮主陶鲨收了笑,打圆场道:“姓刘的,就算你是好汉,也只有一个人,要对付马铃帮二十几个人,肯定吃力不讨好,不如就此罢手,俺们也不难为你。”
  刘山攥起手掌,炒菜似地颠了一把手中的木梳齿,一眼一板地说道:
  “难为么?就凭你们几个小样儿?刘某这一把暗器打出去,你们一帮子人,个个都得趴下。当然了,刘某也不为难你们,只要从今天开始,你们铁铃帮的名号,给我在江湖上消失。”
  “哇呀呀!”“这小子好狂妄。”“老大,教训他,咱们一拥齐上。”
  马铃帮一群人乱七八糟地叫喊了起来,不相信刘山在一招之内,会让铁铃帮全军覆灭。
  帮主陶鲨察觉刘山的口气非常强横,心里泛起嘀咕:
  难道这姓刘的当真是武功深不可测?要留一个心眼儿,可别着了他的道儿,万一真的失手,马铃帮就完蛋了。
  帮主陶鲨心存警觉,寻思对策,环顾了一下当场,一眼瞥见红丝倒在不远处,横着身子滚到了蓝衣人骑来的那匹枣红马前,慢慢地用手支撑起半个身子,意图去拉马缰绳。
  “干儿子,你干什么呢?想趁乱偷这匹枣红马?你先稳住神儿,盗马也不急在这一时。”帮主陶鲨见状,嘴里嚷着,顿时有了主意:
  利用红丝做挡箭牌!看你姓刘的怎么办?
  帮主陶鲨对红丝毫无怜悯,从始至终只是想利用他而已。他一个箭步窜了过去,一把拎起红丝的银发,将他拖回,反转他的身子提起来,从其背后伸臂勒住胸口,挡在自己的身前。
  刘山没料到陶老大这么狡猾,夹持了红丝做盾牌,自己来此的目的是要带走红丝的,所以不可能向红丝发射暗器。
  怎么办?事态出现了僵持。
  刘山犹豫片刻,摆出一副破罐破摔的态度,直言不讳地说道:
  “陶老大,我想你可能是误会了,你以为红丝对于刘某很重要,所以你才会拿他做护身护。
  事实上,实话对你说,刘某对红丝半点好感也没有,只是想给师父露脸,亲自把他抓回万花楼去。至于红丝的死活,完全不重要,刘某带一个死的回去、亦或是带一个活的回去,都一样。”
  关于这一点,帮主陶鲨相信刘山没有撒谎。
  此刻,事态的发展扑朔迷离,下一步将会怎么走呢?双方心中都没底。
  刘山踌躇了一下,觉得话虽如此,毕竟自己抓一个死人回去,面子上不好看,说不定还会惹师父不高兴。
  “陶老大,刘某有个折中的办法,如你刚才所说,让你们开开眼。你把一个铁铃铛摆放在红丝的头顶上,刘某用一根木梳齿来射。
  如果木梳齿射穿铁铃铛,你们就认输,不许废话,把红丝交给刘某带走,另外,还要答应刘某做一笔大交易,如何?”
  帮主陶鲨想:姓刘的,你就吹吧,牛皮都要吹上天了。怎么可能办到,一根小小木梳齿能射透铁铃铛?再说老子也不是吃素的,等到你发暗器的时候,老子和红丝往下一蹲,让你射个大头鬼!
  红丝被陶老大一只手臂勒住胸口,身子靠在他的胸前,听着他们的对话,心想:万花楼是一个万恶吃人的地方,我宁可落在马铃帮手里。
  帮主陶鲨从怀里摸出一个很大的铁铃铛,那是象征帮主身份的信物,摆放在红丝头顶上,表示理解地说:
  “姓刘的,对不住了,俺这个铃铛又大又敦实,你将就点,就算你射不透,也没什么丢人的,千里马还有失蹄的时候。”
  红丝从小习文练武,深知刘山一定具有很深厚的内力,才会展露用木梳齿射穿铁铃铛的绝技。
  自从红丝被卖入万花楼以来,不断地伤上加伤,手无寸铁,毫无反抗之力,就连求死的机会也没有。现在,机会来了。
  红丝吸了一口气,用胳膊肘奋力向后杵了一下陶老大的侧腰,挣脱开来,伸手把头顶上的铁铃铛取下来,握在手里,单腿着地勉强站立着。
  明知道自己在这些强敌面前是逃不掉的,再加上身体极度虚弱,就算出手也不可能取胜,红丝的想法很简单:不想被抓回万花楼去,宁愿死!
  红丝想用这个铁铃铛做最后的一博,可惜身子开始摇晃,手软无力,他依然咬牙坚持着,对准刘山,孤注一掷,奋勇打出了铁铃铛。
  “就这?”刘山十分鄙夷地叫了一声,并不躲闪,一抖手,三根木梳齿同时激射而出,力道非常凶猛,目标分别射向铁铃铛、红丝、陶老大。
  好一个霸道十足的暗器!带着一阵石破天惊的呼啸声,结果立竿见影。
  第一支木梳齿迎向铁铃铛飞去,只听“得笃”一声,一个圆洞立现,穿透铃铛,斜飞出去了。铃铛受阻,笔直地坠落到地上。
  与此同时,射向红丝的木梳齿力道极为柔韧,“唰”地切断了红丝的几根银发,断掉的发丝打着旋儿飘落下来。
  第三支木梳齿出了一点小意外。
  刘山的本意是直射陶老大的手掌虎口,从而逼迫陶老大放开红丝。没想到红丝抢先一步挣脱出去,陶老大误以为红丝要趁机逃跑,猛地往下一拽红丝,恰好这时暗器袭来,直接射入了红丝的左肩,入肉三分,钉在骨头上。
  红丝被暗器打中,骨痛连心,仿佛万把钢刀撕心裂肺,一只手捂住肩膀,推金山倒玉柱一般,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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