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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真的江湖-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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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他曾对我说:“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再也回不了头。”当时我年少,还沾有少年人常有的几分轻狂,嗤笑一声径自喂着鱼,看五彩斑斓的锦鲤争相夺食,全然不放在心上,五彩斑斓的锦鲤搅皱一池子水,他夺过我手里的鱼食往远处一抛,其他没抢到食物的又纷纷朝那边游曳而去,他拍拍我的肩,指指那池子,对我道:“这就是江湖,你啊,留着条命给你妹妹天青吧,不然她可是会伤心的。”
我挑挑眉,思索不出什么,权当他说笑,诓骗我这个无知的少年人。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对的。
只可怜我一个年方十六的少年人,就这么被自己的亲生父亲赶往江湖,此后再无回头路。
人呐,可不是什么时候都能回的了头的,比如身不由己地陷入一段过往江湖恩怨,比如身不由己地爱上一个人。
那已经是后事了,别着急嘛,年轻人,听我细细道来好了。
内容标签: 江湖恩怨 三教九流 因缘邂逅
搜索关键字:主角:天真,花繁 ┃ 配角:天青 ┃ 其它:
第1章 入江湖
我是一个碌碌无为的人,本该继承山庄,终日无所事事,舞剑弹琴下棋赏鱼养花逗鸟,可我老爹觉得我过得太悠闲,在我过了十六岁生辰的第二天,就趁着夜色未散,丢给我一个包裹,和一句,今后你就去行走江湖吧,不混出个名堂来不许回来,说完袖子一甩就走,顾老头摇摇晃晃地合上门,深深看我一眼,没说什么,关了门。
混出个名堂来?什么算是混出个名堂呢?昨天我生辰,老爹把我妹妹天青支走,给我倒酒,一个醉酒的男人和一个醉酒的少年胡扯胡说八道,末了他看着我的眼,眼里有着沉积许久不曾散去的,我未曾见过的,传说中江湖里的刀光剑影,我甚至能感受到铺面而来的血腥味儿,说人话吧就是,他看着我的时候,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他亲生儿子,他是不是下一秒就会拔出他腰间装饰一样的软剑,拿那看着可笑的软剑杀了我。
或许我不一定是他亲生儿子,天青一定是他的亲生女儿是没错的。
我老爹神色冰冷,语气却是与此不相称的散漫,我从那散漫中嗅到些许熟悉的味道,只听他道:“我要你去杀一个人,七王爷,他一日活着,你就一日不许入家门。”他说得跟玩笑话一样,可我不能不当真,老头子向来翻脸不认人。
我听了他的话,一时惊住,烈酒直冲咽喉,呛得我都快哭了,端了茶水灌进咽喉,咳了几下,这才好了些许,“喂喂,老头子,你说的七王爷,该不会是千毒宗宗主,当今镇北大将军衡璟烨吧,你这是要谋杀亲生儿子么?好吧我错了,上个月我不该偷你的竹子青的。”我一点也不真诚地忏悔道。
“此事由不得你。”这是我酒醉栽到在桌子之前,唯一清晰记得的最后一句话了,脑子里朦朦胧胧地想,这酒可是老头子珍藏的千年醉,这么好的酒他能舍得拆,大抵是认真的了。
这酒不是为了庆祝我生辰而拆,只是为了饯别罢了。
还真是薄情啊,老头子,虽说手底下有两个孩子,一碗水端不平是常理,你明目张胆地偏袒天青不是一天两天了,我也清楚,也没说过什么有过什么异议,没办法,谁让我也偏袒那丫头呢?可你也能这样吧,把自己亲生儿子往火坑里推。
我站在门前,呆呆站着,看了家门一阵,萧瑟秋风一吹,身上的衣服轻薄,冬暖夏凉,可我却觉得心头一冷,下意识裹了裹衣服,背着包裹运了轻功,就这么告别我自记事伊始,就居住的与世无争的小小山头。
山间草木,鸟兽,流水,都是我所熟悉的,深刻进血脉里的东西,而今一走不知何时能归,还能不能归回,心中不免戚戚然有些想哭,可只要想想天青那丫头有失眠的毛病,晚睡早起,昨天虽说老头子下了些药,让她早早睡下了,可若是那药力不足,天青再早醒的话,以她的脚程,大抵是能追上来的。
可老头子那神色,是不容更改的,哪怕是他打小捧在手里含在嘴里,夜明珠一样宝贝着的天青也不成,我还是早些走吧。那丫头被骄纵惯了,任意妄为,性格十分麻烦,而今这麻烦,还是丢给老头子好了,谁让他自作孽,不可活呢。
天青待在老头子身边,还是很好很安全的,而我根本护不住她。
老头子带我行走过江湖,准确地说是,被天青那丫头逼得不行了,一手拉着天青,腾出来的手握着扇子,披了一张□□,成了一风度翩翩的美男子,纸扇子一摇,上面的桃花绚烂灼灼生辉,再轻轻一笑,就能俘获一众女人欢心,总有人频频回头看他。哦,对了,男人也有。
根据以往经验,行走江湖第一件事就是先找个客栈,填饱肚子,说些好听话讨老板娘欢心,要么就是跟老板闲闲说几句,央着人价格便宜些,我边走边想,前面的人不知为何,聚集在一处,堵在大街中间上。
没事不要闲凑热闹,这是很多故事里讲的,很多传奇小说都有某一个片段,英俊潇洒的少年郎在某一天,救下了可怜无助的少女,两人一见倾心,历经艰难险阻后,喜结连理,然后就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隐居起来,儿女双全,远离世间纷争,待在人多的山头或者田间,那个地方名字叫世外桃源。
我也没什么兴趣去看,可我被一个男人推搡着挤了进去,等我收回神游天外的意识时,已经处在纷争的中心了,人群里无数射过来的目光让我觉得自己像是个什么稀有物种,百年难得一见的,比如说长尾巴的人或者说是四不像什么的。
一身白衣披麻戴孝的少女跪着,眼泪正沿着下巴滴落,面容清丽如盛夏初荷,红着眼眶,下巴正被一个一身锦衣的男人捏着,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富家子弟,这恐怕是说书唱戏里惯有的,登徒子调戏良家少女的戏码,不,不对,那少女还是要自愿卖身的。这有什么好看的呢,我思量着,却被一身褐色粗衣的男人推开。
“你这是做什么,当街侮辱人清白。”那汉子高声斥责起来,我这才看到那一身锦衣的男人攥着人家姑娘的腰带,那姑娘年纪不大,看起来也就十五六岁,和天青差不多的年纪,我想着,被触动什么,心下一软,忽然生出了英雄救美的冲动,只是当我决定了的时候,美人儿已经不需要让我来救了。
别人家的大侠,都是白衣长剑,长身玉立,骑一匹高头大马,在纨绔子弟调戏良家妇女时仗义而出,端的是一身浩然正气,可我遇见的这个吧,一身粗褐布衣,高高壮壮,像是一座小山一样把我的视线挡了个严严实实,霍的一声,当街从背后挥出一把柴刀,就要披在那富家子弟脑袋上,险险停留在人脑袋上,怒喝道:“你他妈走还是不走,□□养的东西!再不走本大爷就砍了你!”
我想我生平头一次,看到这般比恶霸还要强硬的正义人士,那一身锦衣的男人退了退,接着一群小弟就围了上来,街上围在一起的人游鱼般散开,那些小弟都是街头痞子恶霸,只要不是自己人的就都是敌人,连一旁没来得及跑的卖糖葫芦的老爷爷都要殃及,我看不下去,弯腰背起老人,一手举起人手里的糖葫芦,因不分方向,索性跟着救了美人的英雄跑了。
可那英雄也是个不怎么认路的,居然跑到了一个死胡同。
我叹口气,只觉得自己纯属被殃及的池鱼,在老人的惊呼声中上了墙头,落了脚,把糖葫芦给老人家,老人家看看我,拍拍我的手,干哑的嗓喃喃道:“好孩子,好孩子,给你一个冰糖葫芦,小心些吧。”
我接过冰糖葫芦,觉得这东西可真的比英雄救美,和美人定下终身的事情好的多。
算了算了,帮一个人和帮两个人三个人没差别,我想着,便见一身白衣的少女颤颤巍巍地站在墙头,衣带随风飘着,眼看着就要跌下来,便上去一把揽了那姑娘的腰,刚把人稳稳当当的放下,那英雄就翻过墙头,勒令我道:“你背着她跟我走。”
我疑惑着这是什么发展,两手交叠抱着脖子,懒懒道:“与我何干,我就一被英雄你殃及的路人,救人可不是我的本职。”我说着,懒得管这糟心事,饿的不行,只想找个客栈填饱肚子,天大最大,吃饭最大,他一个青年人,哪里护不住那姑娘呢?若是护不住,又何必要救下人家呢?人在做什么事情之前,都要掂量掂量自己身份,过过自己脑子。
萍水相逢与我无关的路人,我为何要救下呢?我连我自己都救不了。
英雄救美是要付出代价的,平白无故的,我可负担不起一个人的后半生,送佛要送到西,这种事情留给别人做就好。我想走,运轻功时走不了了,被那大汉死死攥着手腕,我是能够轻易甩开的,可那披麻戴孝一身白衣的少女红着眼眶,用着含泪的眼看了看我,那把含着哭腔的嗓一点点震断开来,那么脆弱,她说:“我求求你,救救我,好不好?”
我忽然间想到天青总是擅长用着这样,像是含泪一样的眼,去晃我老爹袖子,提什么过分的要求,总是爱说:“我求求你,答应我,好不好?”
我自认为是个生性凉薄不喜欢跟他人牵扯的人,却在那少女一句话中四肢被抽去了挣扎的力气,冷硬的心肠一瞬间也都柔软下来,这只是一个举手之劳而已,我叹口气,低低应了一声好,就像我曾经数次答应自己妹妹天青那样。
那汉子放了手,我运了轻功翻过墙头时,听见人喊:“多谢恩公,滴水之恩定当涌泉想报。”
等我解决了那些人,那两个人还在那里等,我看看柴桑,懒懒靠在墙头,摸了摸空荡荡的肚皮,饿的不行,无力道:“涌泉相报就不必了,请我吃一顿饭,给我找个地方住就够了,能遮风挡雨就成。”
第2章 何必呢
我啃着冰糖葫芦靠着墙,闲闲散散的,披麻戴孝的少女对我开口道:“我叫小杏,多谢少侠相救,请受我一拜。”她说着就要跪下去,我扶人一把,果核吐在墙角,那大汉死死盯着我,盯的时间有些久,目光近乎灼热。
“什么少侠,我就一路过的,等你们请我吃过饭后,这恩也就不必回报了。”我说完就继续咬冰糖葫芦,假装自己瞎了反应迟钝,忽略那大汉的异样,无论是欠人人情还是有恩于人,都是我所不欢喜的,被救的人吧,没什么良心还好,最怕这种有良心的,你救了他,他便要时时刻刻惦记着怎么去回报。那样对他人而言,也是一种无言的负担。
我只是一时兴起,随手救了,无关痛痒,于我而言也不过只是小事而已,何必呢?
真遗憾我碰见了有良心的。更遗憾的是我碰见的大汉是个坦率的人,看了我一阵子直接跪下双手抱拳,无比认真道:“求少侠收我为徒!我想入江湖,救助弱小妇孺。”这句话险些逼得我被果核给噎死,我生生咽了,长长叹口气,只觉得自己倒霉,今天遇上了我最没办法的那种人——真诚坦率有事情直接说的。
“我不知你姓名,我们只是萍水相逢而已。”我开始委婉地推脱,想着怎么措辞比较文雅。
“我叫柴桑,小杏是跟我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今日多亏少侠相救。”他直直看着我,一双眼尽是明澈,我不知这汉子是经历了怎样的人生,有着何等的心性,纵然他一身褐色粗衣,却也能把救助弱小妇孺这话说的堂堂正正,哪怕是跪着,腰杆也是挺得笔直,像是竹子一样,话语说的坚定,字字掷地有声。
“那你是为了获得力量,还是为了救助他人而获得力量的?”我蹲下去看人的眼,那汉子看着高高大大,看面容不过二十来岁,说的话却孩子一般赤诚。
“走吧,请我吃饭,我饿了。”我把人拉起来,继续啃糖葫芦,跟着那两人走。
我们一路走到城郊才到柴桑家里,如我所料,他家里果然很穷,家里很空,只有一个桌子一个椅子一张床,房间不大,小杏自己钻进一间窄屋子,没过多久抱了这个时节的蔬菜出来,柴桑去提他家那只见了他就咯咯叫的老母鸡,我摆摆手道:“不必了,我在家里也是个挑食的,不喜欢吃肉。”说着,我跳跳,随手摘了一串紫水晶一样的葡萄。
我说不必,可人家觉得是我是不好意思,一柴刀砍下去,那惊恐地咯咯叫着的母鸡就安静了,我懒懒趴在葡萄藤架子下的石桌子上,吃着水过了一遍的葡萄,秋季的阳光还未散去,热烈而灿烂,明媚而微暖,这小小的宅子弥漫着丹桂,还有葡萄熟透后甜腻的气息,花香果香搅和在一起,闻起来很舒服,我吃完后,伏在自己臂弯里,困倦地不行,索性阖了眼。
我阖了眼,可是未熟睡过去,毕竟在陌生人面前,还是有些警惕心的好,这些都要拜老爹多年的教导所赐,怎么说呢,他的原则是,说过一遍的话就再也不说第二遍,说过一遍不听的,亲身经历一下就长记性了。
比如我七岁时,在只有我和天青在的情况下,给一个老太太开了门,给了人一碗水喝,那老太太直接把我和天青弄昏,醒来时我们已经在一间破败建筑里,周围一圈都是人,还有一个男人对天青动手动脚的,我当时被灌掺了药的水,动都没法动,拼尽全力地,死狗一样挣扎,而天青却笑了,我分明瞧见她的手都在抖,她在那男人的手摸到脸时,狠狠抱着那男人的手咬了下去,那男人破口大骂,骂的话不堪入目,我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把自己鞋底的薄刃抽出来刺了出去,接下来的景象令我946映象深刻,终生难忘怀。哪怕是现在,依旧清晰得毫发毕现。
血色蜿蜒开来,刺目的腥红,浓郁的血腥味呛得我都快要吐了,反倒是天青一把抱住我,童音软糯,她说没关系的哥哥,我没事的,我没事的,别哭啊。说着说着,我记得她也跟着哭了,哭的比我更厉害。
可后来我问她记不记得,她只是眨眨一双桃花眼,很是漫不经心道:“我忘了,有过这回事么?你觉得老爹舍得我跟着你受苦受累么?开玩笑。”她笑得我辨别不出真假,又或许是这么多年来,她在我面前一直都是个肆意妄为又任□□撒娇的小女孩子,我就被她给骗了。
可我记得得清楚,回忆起来历历在目,我还记得,我老爹及时赶到,潇潇洒洒地一甩手里的纸扇子,笑得冷漠而张扬,数条人影晃动,刀光剑影铮铮作响,光影里尘埃翻飞,不时反射出兵刃的冷光,晃得我眼都快花了。他的目光转过我和天青时,眼里才算是有了些许人性的东西,在此之前整个人更像是花色绚烂又狠毒的蛇,眼都是冰冷不进半分人情的,他弯腰去抱天青和和我,我摸到他背后有什么温热的东西,嗅到他一身浓烈的血腥味,想要去看手上沾了什么,他却不许,被他按在怀里不放,他的声音是倦怠而低哑的,他满是愧疚道:“对不起,我来晚了。”
事后我问他,他却说眯眼风流一笑,随手撩撩耳边碎发,支着下巴懒懒道:“那是我故意的,给你一个教训。”那时我年幼,辨别不出真假,还为此伤心难过了好一阵。
时光容易篡改记忆,而今细细回想起来,这段记忆里漏洞百出,天青和老爹都咬死没发生过,可我却一直记着那种铺天盖地泛滥成灾的绝望感,和对自己无比深刻的痛恨,只憎恨自己弱小且无能为力。我是记得自己那副死狗一样挣扎着的丑态的。
有人轻柔地为我披上衣衫,我估摸着是小杏,柴桑那汉子脚步声大,走过来我就能知道,他的脚步声很大,是很容易辨别的。
我半昏沉地睡,又被饭菜的香味勾引醒,桌子被拉到外面,上面摆着各色小菜还有鸡汤等等,种类不多,可是能看出这顿饭很用心,小杏把白面馒头塞给我,我搁下,拿了窝窝头,笑笑说:“我家里不怎么吃这个,我吃这个就好。”
酒足饭饱之后,小杏去屋子里,我和柴桑在外闲聊,夕阳西下,暮色绚烂得过分,我看着暮色,问柴桑:“你为什么想要救助他人,为什么想要入江湖呢?入江湖可不是什么好事,你和小杏在一起安安稳稳过一生不也挺好的么?”
柴桑有些惊讶,粗壮的嗓子喊了起来:“你!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小杏的!!!”
我看看他,不知说些什么好,相爱的两个人眉梢眼角都是痕迹,哪怕各做各的事情,可眼神在彼此身上扫过都是交织缠绵在一起的,在旁人看来,是很清楚明白的。
“我的母亲在我十四岁就死了,都是街坊邻居救济着我的,张爷爷一直对我很好,自己有一碗饭,便要分给我半碗,五年前,今天那个要非礼小杏的,当街纵马,撞了那他,他被人抬回来时,人就不行了,隔壁绣东西洗衣的大娘,因为丈夫欠下赌债,女儿被卖到这个镇子廉价的妓院了,他们都是好人,可是命不好,你看看,这一个个都,都是什么命啊!!!”他神色里浸透了悲伤,坚定道:“我想要拯救和他们一样的人。”
“这就是芸芸众生,谁都有各自的劫难。”我叹口气,拍拍他肩膀,试图说些什么漂亮话安慰他,可是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话头一转,道:“那拨人以后还要来,你要是想要入江湖,不妨去两易庄看看,那里需要你这种老实巴交的人,我可以同你们一道,只不过,小杏或许……会被他们捏在手里,作为人质。”我挠挠脑袋,直接把话给挑明了,两易庄的风声很紧,不是没有道理的,他们手底下的伙计,都是有把柄被人抓着的。
没有把柄的,两易庄还真不收。这就是江湖了,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无论做什么都要付出代价,安稳无忧需要,功成名就也需要。
“算了,我还是去丐帮看看吧,我是个粗人,那里或许更加适合我,我和小杏还是能想办法活下去的,穷人命贱。”他笑得淳朴,做事还是有自己的条理的。
人各有命,富贵在天。我也不再劝他,被两人劝说着上床睡了,早上起身得早,因我一夜未安眠,我没法子轻易放下内心的警戒,再加上柴桑晚上睡觉还磨牙,消停一阵子后又打起响雷一样的呼噜,我实在是无法入睡。
我留了些许银子再柴桑枕边,只希望这个诚挚淳朴的人,能够得偿所愿。
而我,则继续我的道路,去寻我师兄,让他帮帮我这个被老爹刁难的人,可我估计这不怎么靠谱,毕竟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师兄可是被我老爹一手带大的徒弟,免不了要被祸害。所以我甚是担忧,只怕自己也一不小心,被毒害了。
第3章 逃之夭夭
我在外举目无亲,想来想去也只有去找我那个跟我老爹一样不怎么靠谱的师兄了,别人家里逢年过节的都要走亲访友,祭祀先祖什么的,可我家不用,我老爹也就是在院子里那棵海棠树下烧烧纸,静默无声地站着,就连天青也不敢走过去打扰我那一脸庄重肃穆的老爹,烧完纸以后,他就直接席地而坐,自己坐在树下喝酒,海棠花开的时机,具体时间我给忘了,他会坐上一天一夜,风吹着花瓣和他随随便便半束起来的发丝,拂乱他的眉眼,我总觉得隐隐有些难过,却说不上来是为何。
大抵是我家那老头子的反常让我不适应,又或者是只有那个时候,我才深刻了解到我和他隔着名为年岁,经历的巨大鸿沟,他是我爹,可我还真不了解他。天青也不敢说了解的。
我一路便走边玩,收到师兄信鸽的时候,正在挠着下巴思索着要不要住在破庙,在朦胧的月色下展开纸卷,便见寥寥几字:长安两易庄见。我叹口气,揉揉发痛的额角,索性躺了下去,枕着自己胳膊看漫天繁星,思索着缥缈无踪的前途和未来,正准备下去挥霍自己手里最后的盘缠,洗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喝一碗发烫浓稠的莲子粥,把这些有的没的都给忘了的时候,变故陡生。
月光清清淡淡的,那一抹浓重的红穿过厚重的黑暗朝我掠过来,他的身法极快,恍若鹰隼,可我却见过和他一模一样的身法,见了数次,那极快的动作在我眼里变得缓慢,被我拆解瓜分,风吹起他的幕篱,露出灼灼眸色,还有一张昳丽美艳得过分的面容来,他几乎和我擦肩而过,我下意识去抓他的手,想问个明白,问他你的身法是谁教你的,你又师承何家何门何派。
可我没抓到。因为他的手腕一抬,是打算把我打昏过去的姿态,我便用了同样的身法躲开,老头子出门前还告诫我:“这步法你可不要在人多的地方用,万一有人识货了,就能想到我这个老头子了,你老爹我吧,手里的杀业可不少,要是人死后要受业火焚烧的话,我可就会被烧的尸骨无存,可好在你老爹我不信神佛,小心些,我一个人无妨,只是你们兄妹两个,太蠢了,万一我不在你们身边呢?”他说着抱紧怀里的天青,又揉揉我脑袋,说话的声调是漫不经心的,可那双眼却意味深长地盯着我瞧。
像是独独针对我发出的告诫,还是说他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天?
可我的乾坤七步比他差了些许,被他掐着脖颈,另一只手按着幕篱顺手压着我,是一个温柔的拥抱的姿态,不带半分杀意,反而生出些许缱绻气息。我嗅到浅淡的玫瑰和撩人的麝香香味,玫瑰味道很浅,似有还无,反而使得那一点不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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