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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菲尽-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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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不知何时也到了御花园,站在陆开桓旁边提醒道:“陛下,是早朝的时辰了。”
陆开桓抬头看了看皇后,眼神里满是血丝,似乎一夜间便苍老许多。
“陛下,国不可一日无君,”皇后扶了扶松松挽着的发髻,弯腰在陆开桓耳边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音量一字一句道,“陛下还是赶紧梳洗上朝吧,免得这宫里传出去,说您为了一个宦官伤心欲绝,甚至罢了早朝,陛下想想,这要是被天下人知道,不知道该怎么想陛下,怎么想孟公公呢?”
一语惊醒梦中人。
陆开桓如同被皇后兜头浇了一大桶冷水,整个人都冷了下来,许久,他低头亲了亲怀中孟笙的额头,然后将人放在地上,强撑着吩咐道:“烧了吧。”
这三个字,是陆开桓这辈子下过的最心痛,最不忍的命令。
他是皇帝,是九五之尊,天家颜面不允许他为一个太监再有过多的失态,于是他只能强忍着涌到喉咙的血腥味,吩咐了孟笙的后事。
只是,自打十一岁那年孟笙来了他身边后,他早就习惯身边围着那个人……没有了孟笙的将来,他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走下去。
那一天,陆开桓还是如往常一样,换好锦绣龙袍,坐着龙驾上了朝,看上去与每一日都一样,毫无破绽。但只有陆开桓一个人知道,那日早朝大臣的启奏,他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
嘉安六年,嘉安帝寝殿中多了一个无字牌位,其后是一个紧封的白色玉罐,里面是什么,宫人心知肚明。皇帝每日睡前必做的事情便是要烧三支香插在香炉中,并且对着牌位自说自话。
尽管说得再多,也不会有人再回应他了。
那牌任何人都碰不得,由皇帝每日亲自擦拭干净。新来的宫人不知道,知道的宫人又不敢提,久而久之,这祭的到底是谁,便成了皇宫中不能说的秘密。
自嘉安六年起,皇帝就再也没有选秀或是翻过嫔妃的牌子,甚至再也没有踏足过后宫一步,日日都独自一人睡在寝殿。
只有贴身服侍的宫人才知道,皇帝夜夜都不得安眠,尽管睡着了,却总是做噩梦,唇齿间,总是翻来覆去地念着一个名字——
“笙儿。”
第四章·悔恨
嘉安八年。
“笙儿,今日突厥使臣来了,贡了许多东西,我知道你最喜欢这奶条子,当年在突厥的时候,你想吃奶条,却不能常常吃到……这次我都给你留着。”
陆开桓将码好的奶条摆在牌位前,奶条在装着骨灰的白玉罐子前显出一种陈年的黄,令陆开桓不由想起了在突厥的日子。那段时间,他们作为质子被远送突厥,一开始又语言不通,很不受突厥人待见。他们被安排住在一处土房内,吃食也不好,孟笙将为数不多的食物都偷偷加在他的食篮里,导致人那时瘦得厉害,面色也不大好。后来还是陆开桓偶然间发现了孟笙的行为,严辞警告孟笙不许再这样做,逼着孟笙吃东西,他的身体才慢慢好起来。后来离开了突厥,尽管比那时的骨瘦如柴好些,但也总是胖不大起来,身型始终十分清瘦,胃也落下了毛病,吃不得油腻荤腥,不然便很难消食,难受得整宿睡不着觉。
直至今时今日,陆开桓才意识到,自己竟然将孟笙所有的喜好厌恶都记得清清楚楚……只是他曾经是何其糊涂,连自己的心都看不清,以为孟笙在他心里不过是个稍微亲近些的奴才,呼之即来招之即去罢了。可当人走了,他才发觉孟笙这一走,竟是生生从他心头上剜下一块肉,疼得他喘不过气来。
那剜下来的肉已经随着一场大火,随孟笙的尸身一同烧成了灰烬,再也无法补上。时间一久,成了谁都说不得碰不得的旧疤,稍微触碰都锥心的痛。
——
嘉安十二年。
“笙儿,我明日就要去围猎了,”陆开桓拈了三炷香,插在牌位前的香炉中,“有一段时日不能来看你了,但我会尽快回宫的。”
香烟从线香点燃处飘散开来,烟雾像是一条白绸,柔软地缠绕飘散,牌位与玉罐在烟雾的笼罩下若隐若现,陆开桓怔怔瞧了一会儿,便拂帘出了宁隽宫。
宁隽宫外种着成片的桃树,不仅在皇帝寝宫外栽种,皇帝甚至下令在皇宫各处都栽种桃树,着专人照看。每年四月,整座皇宫内的桃花竞相开放,粉红色的桃花簇在一起,连绵不绝,像是一片花海。芳菲满宫,倒也成了一种别致的景观,因此世人也戏将皇宫称为芳菲园。
按说这桃树并不是什么名贵树种,皇宫中一般是不怎么栽种的。但皇帝下了令,便不得不将原有的景植全部拔除,改种桃树。宫中各处大面积栽种,这桃树竟一时也成了京中权贵附庸风雅之物,又因着皇帝格外喜欢这桃花,为了讨好皇帝,文人墨客无不落笔写赋赞赏桃花。
世人皆道嘉安帝爱花,尤喜桃花,却不知这满宫桃花是为了谁栽。
陆开桓站在树下仰头静静看了一会儿桃花,叹道:“我知你最喜欢桃花,也不知道你在天上,能不能看见我为你种下的花。”
他种着这些树,实则也和烽火戏诸侯的周幽王没有什么区别,不过是为了讨人欢心……可是他最想讨其一笑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______
嘉安十六年。
“时间过得真快,”陆开桓朝着牌位笑了笑,眼角细细的纹路挤了出来,“你这一走,到如今竟已有十年了。”
时光匆匆,从不会为谁驻足。十年过去,他已过了不惑之年,两鬓间也已生出了几许银丝。这十年来并不光是时间的雕刻,更多的是失去了孟笙的打击折磨着他,摧残着他的身心,使他看上去格外沧桑。十年里他未曾度过一个安稳的夜,常常翻来覆去地无法入眠。
可十年了,他竟然一次都没有梦到孟笙。
“你也是狠心,竟一次也不愿入我的梦……连见见我都不肯么?”陆开桓咳了几声,有些力竭地坐在一旁的藤椅上,将头上的发冠摘下,一头黑白掺杂的长发散落肩头,“你看,我已经这么老了,却没有人能陪我一起白头了……你去的这样早,等我去找你的时候,你会不会嫌我老了?”
十年前,孟笙死后,陆开桓曾亲自去了孟笙在宫里的住处,想收一收他的东西。
孟笙的住处简单得可怕,没有什么装饰,只在木桌上,摆着一本摊开的诗集。
那页正是卓文君的白头吟。
有一句诗,被人用浓墨重重的划了去,看不清原来的字句。
但白头吟这首诗,陆开桓是会背的,被划去的诗句正是‘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陆开桓永远都记得那时候那种血液凝结的痛苦,他不知道,更不敢猜,孟笙到底对他失望到了什么地步,才会连一句缠绵的情诗都会恨到这个地步。
他身体一年不如一年,太医总说是忧思过虑,郁结在心,伤了身子,却也总拿不出什么有效的方子来,只能是尽量调养,陆开桓本人倒是不怎么在意,反而还希望能去的早些,早日见到孟笙。
坐拥江山,却连一个能说说体己话的人都没有,陆开桓只觉这一辈子过得着实寂寞,着实可笑。
想着想着,陆开桓便又剧烈地咳嗽起来,这时,门被吱呀一声推开,卓谨端着一碗药走了进来:“陛下,这是今日的药,是皇后娘娘亲自煎的,还请陛下趁热服用。”
陆开桓抬眸淡淡看了卓谨一眼,将他手里的药端过来,喝了个干净。当他喝完最后一滴药汁的时候,卓谨及时地递上了帕子,陆开桓拿帕子擦了擦嘴角,挥挥手道:“你下去吧。”
“是。”
自从孟笙死后,总管公公的位置便空了下来,一连三年都是空悬的。直到三年后的某一天,皇帝下了旨,让卓谨做了总管公公,贴身伺候着。各宫的大公公自然是记恨的,最后竟让这小子乘了东风……说来说去也不过是靠着那个人的情分罢了。
陆开桓对着牌位幽幽叹了口气,语里说不清是什么情绪:“你看,如今你的养子卓谨都这么大了,这么会伺候人了,也是独当一面的总管公公了。我还记得当年八岁的你刚到我身边的时候,笨手笨脚的……”
回答他的,陪伴他的,也不过一室尘埃罢了。
【史书记载,嘉安二十年,嘉安帝于宁隽宫因病驾崩。
皇陵中陪葬物品仅为一只白玉罐,一块芙蓉玉佩,一朵桃花枝。】
第五章·重生
“三殿下,三殿下,醒醒!”
陆开桓隐约觉得有人在摇晃他,他的意识如同溺水之人,在汹涌的海中上下浮沉,忽然挣出水面,这种刺激令陆开桓猛地睁开眼。
入眼是潮湿破旧的墙壁,周遭光线很暗,他借着暗淡的火光勉强看清了来人,那是一个陌生的男子,穿着狱卒模样的衣服……
等等,男人?
……可是他已经咽气了啊!
陆开桓盯着那个狱卒,他久居帝位,身上自带有一种帝王的威压,直盯得狱卒后背发凉:“三殿下,你没事吧?奴才这是来给你送饭来了……”
“你叫我什么?!三殿下?”陆开桓有些恍惚,这个名称,他已有二十多年没有听到了,“这里是哪里……我问你,现在是什么年号?”
“三殿下,太医刚刚过来,说你发的热已经退下去了,怎么还是这样糊涂呢?这里是地牢啊!”
“我问你现在是什么日子!”
“今,今日是元泰二十七年,腊月初三啊!”
元泰二十七年,腊月初三。
陆开桓震惊地看着狱卒,随即将双手平展,低下头去细细看这双手——这双手,修长有力,皮肤紧致,手上突出的血管中正流着年轻的血液。手背上没有了那些老化的斑点和褶皱,这分明是一个年轻人的身体!正是这双十分年轻的手,令陆开桓心里渐渐浮现了一个荒谬绝伦的念头……
他,他这竟然是重回到几十年前,十九岁那年了吗?!难道是上天垂怜,竟再给了他陆开桓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吗?
一种巨大的狂喜与震惊一时间冲昏了他的头脑,陆开桓捂着头,心里明白自己应该冷静下来,将眼前的事情捋一捋,于是抬头对狱卒冷冷道:“滚出去。”
“殿下……”
“滚!”
狱卒被陆开桓没由来的提高音量吓了一跳,神色之间也有些不屑,站起来将牢门合上,嘴里却嘟嘟囔囔的:“不过是个被打进地牢又不受宠的皇子,有什么可神气的,指不定最后是什么下场呢……”
元泰二十七年腊月初三,是陆开桓绝对不会忘记的日子,因为正是在这一天,发生了一件改变他人生轨迹的大事。
他被震怒的父皇下狱了。
这事还要从腊月初二,那场迎接突厥使臣的晚宴说起。
突厥使臣带着今年进贡的物品前来大千国进贡,抵达的当夜,皇帝便举办了晚宴宴请使臣,作为三皇子,陆开桓自然也是要随着太子陆博容,二皇子陆远达一同参加的。
当今陛下子嗣稀少,只有三个皇子,且已于元泰二十一年封当时的大皇子陆博容为太子,在上一世,十九岁的陆开桓是没有想过要夺嫡的。
迎接突厥使臣的晚宴办得很是盛大,这一夜,星光漫漫,金殿之上的舞女摇着纤细的腰肢,一片歌舞升平之景。正当众人饮酒品舞之时,突厥使臣突然起身,向皇帝鞠躬行礼道:“陛下,我早听闻大千国地大物博,无奇不有,但我们大王特地命我带来金鹰,为陛下解闷。”
接着,他向身边跟着的人使了个眼色,那人便提着一只金笼放至大殿中央,笼里是一只神气昂然的海东青。
“哦?”皇帝来了兴致,“虽说突厥驯鹰之术确是名满天下,可是朕的宫里倒也不缺好鹰,不知你所谓的金鹰,有什么特别?”
“陛下可不要小瞧这只金鹰,它之所以担得起一个‘金’字,是因为它能够认主,而被它认可的主子可不一般——此鹰能通灵,识别与众不同的贵气,而被它认可的主子,必定是富有四海的九五之尊!”
皇帝面上露出了一丝笑意:“那便让大家瞧瞧,这金鹰是否真如你所说,如此神奇。”
使臣扫视一圈,目光对上了浅啜美酒的二皇子,露出一个神秘莫测的笑容。接着,他拍拍手,手下便打开了笼门,将里面的海东青放了出来。一时间,大殿上所有人的视线都聚在了腾空而起,展翅高飞的金鹰身上,,谁都没有注意到陆远达嘴角的冷笑。
那金鹰扇动着翅膀,有些不稳地在大殿上盘旋飞了一圈,直直冲着皇帝而去,正当所有人都露出惊奇的神情之时,却突然方向一转,直朝着一旁陆开桓飞去,最后竟是落在了陆开桓面前的桌子上!
这一落,四座哗然,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只鹰,放着高位上的皇帝之桌不落,放着已成储君的太子之桌不落,却偏偏落到这样一个默默无名,不受宠爱的三皇子桌上!这是何等的不知趣,不亚于一个耳光抽在了皇帝和太子的脸上!
陆开桓自然是被吓到了,连忙站起来走到殿中跪下请罪:“父皇,儿臣不知道这鹰为何会落在这桌上,儿臣想这必定是……”
“住口!”皇帝面色阴沉,额上隐隐有青筋显露,“来人,将这只蠢东西给朕就地格杀,至于三皇子,带下去压到地牢,听候发落!”
这便是陆开桓沦落至此的缘由了。
正是在腊月初二这一天夜里,上京降了一场很大的雪,陆开桓自嘲地想,这怕不是连上苍也怜他,要为他昭冤不成?
不过冤没昭成,这一场冬雪,倒是将他冻病了。当夜陆开桓就发了热,昏昏沉沉地烧了一夜,第二天午时才被送饭的狱卒发现,请了太医诊治,好不容易才捡回一条命。
陆开桓靠在冰冷的墙壁上,低声咳嗽起来。他刚刚才退了热,全身都充斥着一种疲倦,甚至连喊狱卒来为他送一条毯子的力气都抽不出来,正当他心生无力之感的时候,突然有脚步声传来。陆开桓皱起眉头,他记得太子的拷打应该是下狱几天后的事情了,不会来得这么早。
那么这一串脚步声到底是谁的?难道他落魄到了这个地步,还有人会来探望他?
这也不能怪陆开桓,他驾崩之时已经四十五岁了,这几十年前的事情,除了一些大事,旁的都已经被丢在记忆的长河之中了,自然是记不清这个时候谁会来看他……
正当陆开桓苦苦回想之际,门锁被“当啷”一声解开,与此同时,传来一声就算他化成灰,也不会忘记的声音:“多谢大人。”
这把嗓子清朗柔和,说出来的话总是轻轻的,像是一片羽毛搔在人心上,可在此时,这念了整整十四年的声音,却让陆开桓浑身都战栗起来——
他抬头,孟笙年轻生动的面孔便映入眼帘,近在咫尺。
“怎么了,殿下不认识我了?怎么眼圈都红了?”孟笙蹙眉,眉眼间俱是担忧,蹲下身去探陆开桓的额头,“他们说殿下在牢里起了高热,病得很是厉害,奴才实在是放心不下,思来想去还是要来瞧瞧殿下,给殿下送个毛褥和毯子……”
那担忧,一丝一毫都没有掩藏,真真切切地写在脸上,不掺任何杂质。
陆开桓痴痴地盯着孟笙,视线一刻也无法离开孟笙。
还好,还好,这一世,他还来得及。
来得及,将这个人,放在心尖上……
来得及,紧紧拉住孟笙的手,再也不放开。
第六章·回忆
“殿下,你怎么了?”
孟笙放下手,心中疑惑:这明明已经不烧了呀,怎么还是这副丢了魂魄的模样?
“喂,小太监,好了没!”狱卒不耐烦地在门口嚷嚷道,搓了搓冰冷的手企图获取些热度,“好了就赶紧滚,这牢里不烧碳,真是冷死人了!”
“好了,好了,这就出去,”孟笙应了一声,加快了语速,低声道,“殿下,我花了半年的月钱,才求得狱卒放奴才进来送被褥,殿下可要盖严实了,千万不要半夜嫌热掀开,再受了凉……”
若是十九岁的陆开桓,定然会嫌孟笙啰啰嗦嗦,像个老妈子。但重活一世的陆开桓对着这份千斤重的情谊,一时再说不出什么了,只是握着孟笙的手,连连点头:“你放心。”
孟笙终于对他展颜一笑,弯腰为陆开桓铺好了褥子,便匆匆离开了地牢。
陆开桓躺在被褥之中,一时间竟是不能自已,哽咽许久,湿了大片的被子。
他很久没有哭过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回到这具十九岁的身体里,因为年纪尚小,所以可以肆意流泪。
哭过一场之后,陆开桓的心绪渐渐平稳了下来,他看着头顶潮湿的石墙,回想着上一世的事情。
盛怒的皇帝听不进任何的解释,直接将他打入牢中。可怜他本就是个不受宠的皇子,因着定远侯的关系,皇帝对他心生厌恶也不是一两天了,所以在上一世,突厥可汗提出要一位皇子作为质子的时候,他的父皇直接将三皇子打发了出去,送到了遥远的突厥。
茫茫荒原,九死一生。
他只带了孟笙去突厥,饱受折磨的质子生活,将单纯的陆开桓完全磨掉了,剩下的是一个满腹诡计,满腔仇恨的陆开桓。那个时候,陆开桓的心里只有恨,他恨命运的捉弄,恨皇帝的无情,他也恨自己,为何如此懦弱,一昧退让……一个念头在他心底越来越强烈——
凭什么?凭什么他陆开桓要受这等折磨,凭什么他就不能得到皇位?!
众人越是瞧不起他,他越是要证明给所有人看,他们都错了,最后能坐拥江山的人,偏偏会是他陆开桓!
带着这样的念头与恨意,陆开桓在突厥忍辱负重,自学突厥语,去突厥的演武场偷学功夫,在小院中没日没夜的练武,只为等待一个机会。
终于,他等到了,在一次围猎中,他救下了突厥大将军拔也,当场击毙刺客,赢得了拔也的青睐。
自那以后,陆开桓便常常跟在拔也身边,替拔也出谋划策,而孟笙则一直替他和大千国内的人传递消息。直到第三年,突厥内乱,陆开桓献策助拔也平定了内乱,同年,拔也一统突厥,成了突厥的新可汗。
陆开桓明白‘狡兔死,走狗烹’的道理,于是便谋算着带孟笙离开突厥,却没想到还是迟了一步,动身之时被拔也派去的人抓住,差点被灭口。
陆开桓早便料到拔也会杀人灭口,他要求见拔也最后一面,将早准备好的一套说辞搬了出来:“可汗,如今您刚一统突厥,此时正是百废待兴的时候,内乱使得突厥钱库内空,人民于战火中已经承受了过多的流离,此时的突厥,内里其实像是琉璃球一样脆弱,此时再也经不住有任何的动荡了。您且想想,如果此时将我处死,如果我的父皇,也就是大千国的皇帝,想起了我这个儿子,向您讨人,您却交不出来,后果将是更加惨重的!”
拔也思虑片刻,沉默良久。他也并非是一个莽夫,陆开桓这些话,字字句句都说中了他的痛处,最终,拔也与陆开桓签下秘密协约,如果陆开桓能得势,必须与突厥修好,且不用再进岁贡,就这样,陆开桓和孟笙终于离开了突厥。
但离开突厥,并非便离开了危险。相反的,回到大千国,才意味着他们的征途,刚刚开始。
当陆开桓带着孟笙终于回到大千国的时候,已经生有谋逆之心的二皇子派人在边城埋伏,并以暗箭伤人……是孟笙以血肉之躯替他挡下了那支涂着奇毒的箭,但箭伤可愈,阴毒难解,也正是从那时候开始,孟笙的身体开始衰败下去,常常咳嗽,严重时还会呕血昏厥……
陆开桓的心口传来一阵痉挛般的痛楚,他捏紧双拳,暗自下定决心,这一次,他一定要护孟笙一世周全,不会让悲剧重演。而那突厥的苦头,他绝不会再尝,三年的时间,他也不会浪费——这一世,他要走一条更平顺的路!
月光冷冷地映着屋檐上的薄雪,掩住了碧青的琉璃瓦,似乎皇宫内所有的热闹与喧嚣都掩在了这场雪中。
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执起在炭火上温好的小壶,手腕微斜,将犹带热气的清酒倒入酒杯中,递至陆远达唇边。
陆远达微微撇头,手指捏住酒杯底部,轻声道:“姬遥,这种事,我自己来就行了。”
姬遥紧了紧身上披着的狐裘,懒洋洋地坐在一边烤火:“是,二殿下。”
他嘴里这么喊着,面上却半点尊崇的神色都没有,整个人像是一条冬眠的蛇,没什么力气似地倚着软垫,半合的凤眼中写满了妩媚的慵懒。
陆远达已经习惯他这幅模样了,倒也没有斥责他无礼放肆,只是自顾自地看着屋外落雪饮酒,不过一杯清酒,他却像是在喝琼浆玉液,喝得端是一副享受陶然的模样。
“二殿下今儿个倒是好心情,”姬遥伸手拨了拨燃着的银丝炭,“借突厥使臣之手,将陆开桓那小子下了狱,心里很是畅快吧。”
其实这世界上哪里有什么金鹰,什么真龙之气,无非都是些训练出来的把戏,使了些手段,讨好上位者罢了。而这只海东青,是经过特殊驯养,能识别突厥一种特有的草药籽的香气,哪里有这个味道,便会落在何处。原本那“金鹰”是该停在皇帝的桌子上,可是陆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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