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芳菲尽-第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姬遥愣了一下,然后也跟着笑了,只是他笑得是那样落寞,那样悲凉:“你说的是,是我不识大体了。”
从来都是他不识大体,妄想太多。
其实他一直都知道的,陆远达为什么这么多年对他不冷不热,其实陆远达早便将他的情意看得明明白白,却一直不回应,连情事都很少——
因为,陆远达嫌他脏啊。
毕竟,他曾是寻欢楼的红牌,这就代表了他人生中,始终有个洗不掉的烙印。即使许多人不曾知晓凤竹馆的姬老板是什么人,但陆远达却对他的过去一清二楚,在高高在上的二皇子眼中,他姬遥,永远不过是一个小倌,一个嫌重了就丢掉的棋子罢了。
姬遥的指甲狠狠地扎入掌心,血色渐出,他却毫无察觉一般。
他在一片黑暗中轻轻哼笑一声,对着空气慢慢开口:“我姬遥,是个不会回头的人,也不懂后悔两个字怎么写……若说此时真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大概是恨管不住自己的心。”
若真有来世之说,他不要再这样不管不顾地喜欢上一个人。
下辈子,他谁都不要喜欢。
他要喝遍天下美酒,看遍天下美景……
为自己活一回。
第十三章·跟随
腊月二十九,这一年的倒数第二天,最后一批死囚被处决,因着从除夕夜开始是忌血腥的,正月里,大千国是不会再行刑的。
陆远达自从腊月二十八被放回府中,便再也没有出来过。
有人说,他在房间里拍开了十坛烈酒,醉得不成样子,也有人说,他没有喝醉,只是红着一双眼睛,对着王府内一池荷花枯坐到天亮。
不论如何,除夕之夜的宫宴之上,陆远达还是尽量保持了面上的平静,就像过去的每一年一样,将对每个人的祝词说得滴水不漏,找不出错处来。
如果,如果陆开桓没有在晚宴后,准备回去换件衣服去看烟花时,被陆远达狠狠掼在墙上,肋上挨了两记重击,陆开桓也会以为陆远达对姬遥的死毫无动容,也会以为他冷血无情,毫无软肋。
一年一度的宫宴极为盛大,也极是累人,这种累不仅是忙上忙下伺候的宫人,连各位主子都是十分疲倦,每个人都要穿上最隆重的衣服来庆贺新年,虽然冬日上京温度很低,但陆开桓也必须换上略显单薄的皇子服,最多也就是在外面搭件保暖些的大氅,到了殿内就是要脱掉的。因为心疼孟笙,陆开桓这一次特地将他留在了自己的宫殿内,换了个太监随身伺候,并且承诺孟笙,宫宴结束后就会回来换衣服,带着孟笙一起去览月台赏辞岁烟花。
览月台是中秋节赏月最好的地点,也拥有能看到烟花最好的视角,但览月台不是所有人都能随意出入,如果不是跟着主子一起随行,奴才是没有资格进的。所以陆开桓刚刚在宫宴接近尾声的时候,故意将酒打翻在身上,借着回去换件衣裳的由头,把孟笙领出来一起去看烟花。他走得急,身边甚至没有带什么随侍,夜色朦胧,且陆开桓毫无防备,这才被陆远达偷袭,吃了不少苦头。
陆开桓在他击打的停顿间寻了机会,借机一把掐住陆远达的喉咙,一个反身,将陆远达按到墙上,两个人位置互调,现在是陆远达受制,可他却像疯了一样不停挣扎,仍然试图去抓挠陆开桓,一双泛红的眼睛锁在陆开桓身上——那眼神令陆开桓想到了上一世他在皇家猎场捕过的一只狼,他那时年轻气盛,觉得天下没有什么做不到的事情,于是将野狼带回宫里养,给它套了金制的锁链,试图驯养,以便以后再参加围猎时为他所用。
狼,天生骨子里就带着一种傲气,它不会像狗那样,屈服于一口肉、一捧水。如果活下去的代价是折尽傲骨,匍匐于人的脚下,那么狼宁可仰着头死,也不愿低头苟活。
这只野狼最后饿死之前,陆开桓曾去看过它,那眼神叫人永生永世也难忘。
那是一种困兽犹斗,即便知道身处绝境,马上就要赴死的时候,也不灭斗志的,从未变过的眼神。
陆开桓甚至怀疑,那双眼里是一种仇恨的光,他被那种眼神震慑了,当他想要叫来宫人将锁链打开的时候,那只野狼已经咽了气。
“陆开桓……”陆远达被掐着脖子,说话十分困难,只能断断续续地向外吐字,“今日我们之痛,来日,我必要你偿还十倍!”
“十倍?”陆远达的话让陆开桓从上一世的记忆中回过神,他冷冷一笑,“二皇兄,我这个人向来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你别以为我不知道金鹰是你和姬遥故意陷害,我告诉你,我什么都知道!是你们陷害为先,我不过是借力打力,借太子之手给你一点小教训,我劝你识相一点,别再打我的主意。”
陆开桓的左手松开对陆远达双臂的压制,用力地在他肋上补回一拳,然后便松开了陆远达,扬长而去。
因着路上这一点小插曲,陆开桓回到自己的宫殿内时,晚了很久,一推门就见着孟笙趴在院里睡着了。
陆开桓慢慢走过去,将身上的貂毛大氅轻轻地披在孟笙身上。他借着流泻的月光,一点一点描摹着孟笙的眉眼鼻唇——这张面孔比记忆里的还要年轻许多,脸颊还带着些稚气未脱的圆润,但从眉目之间,已然可以看出些绝佳的风姿。
突然,一簇亮光冲天而起,接着就是一声极大的爆裂之声,陆开桓抬头望去,刚刚那光在雾蓝的天幕上炸开,碎成一朵极大的牡丹形状,层层叠叠,煞是好看。
这一声巨响,可算是将孟笙惊醒,他瘦弱的肩膀一颤,长长的睫毛便抖着打开了。
孟笙有些茫然地看着陆开桓,然后接连不断的声音似乎是将他游离的神志彻底拽回他的体内,他猛地站起来,抓住了陆开桓的袖子:“辞岁烟花开始了!”
陆开桓低下眼,有些愧疚地说:“对不住,孟笙,我回来晚了……”
这一场烟花一旦正式开始燃放,览月台就会封闭,外面有侍卫看守,任何人都不得再进去。
孟笙自然也是知道这条宫规的,他眼底的光暗淡下去,如同被轻云掩盖的月亮:“没事,殿下不用对我说‘对不住’,奴才知道,肯定中途是有什么事,才会让殿下耽搁了。”
说罢,孟笙靠在陆开桓身旁,又撑起笑脸,颊边两个甜甜的梨涡若隐若现:“在院子里也是可以看见烟花啊,在这里看也好,清静些。”
这明明是个寒冷的冬夜,但在这一瞬间,陆开桓竟然连一丝寒冷都感受不到。
孟笙就是陆开桓能抓得到的唯一的一缕阳光。
陆开桓忍不住伸手将他揽在怀里,他枕着孟笙柔软的发顶,缓缓开口道:“孟笙,今年我就满二十岁了,皇子在及冠礼后都要搬出宫内,建造自己的府邸……我就是想问问你,你还愿不愿意和我一起走?”
“殿下这是什么话,奴才自然……”
“孟笙!”陆开桓截住他的话,站到孟笙对面,握着他的肩膀,那么认真地看着孟笙,眼里被烟火照得明明灭灭的,是孟笙看不懂的沉痛,“我不是在问我的奴才,我是在问孟笙这个人,到底愿不愿意和我走?我要告诉你的是,我会参加皇权争斗,我也想有朝一日,能够坐上金殿。而这条路,必定是凶险异常,上次的金鹰,也只是个开头而已,以后比这会危险千倍,万倍,若你害怕,或是心里有一点动摇,都请如实的告诉我,我会让你安安全全的留在宫里,永远不会卷进这些危险的事情来。”
这些话,在地牢里的时候,陆开桓便来来回回地想了许多次,因为实际上,他现在并没有将孟笙护得周全的把握——这一世他不再是皇帝。
所以,最稳妥的方式,就是放开手,将孟笙留在宫里,这样孟笙远离争斗中心,便远离了一切危险。
即使这种方法,令他痛不欲生,令他孤独万分。
这一次,陆开桓把所有选择的权利,全部交到孟笙自己的手上。
而他,在等一个最后的判决。
“子真,我和你走。”
孟笙最终还是,给了他一块免死金牌。
第十四章·寻人
年节刚过,陆开桓的心里却并不轻松,突厥质子始终是一块沉沉大石,压在陆开桓的心上——因为突厥提出质子的日期越来越近,他只有不到一月的时间可以筹备了。
这次若是失败,便意味着他还要和孟笙再吃一次突厥的苦头,所以陆开桓明白,这一次只许成功,不能败。
他这些天空下来的时候就再做打算,如何避过这一劫。但陆开桓知道,他比太子和二皇子的优势就是他有了先机,许多事情他都在上辈子就知道了,这一世便活得远比这些人通透。
陆开桓的宫殿内被安插进来的眼线,这些天来紧紧地盯着他,每日都向宫外密切传递他的消息。陆开桓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是太子派来的,还是二皇子的人,亦或是都有……他虽然憎恶,但他现在也只是个不受宠的三皇子,根基远没有他二人费心经营近十年那么深,所以不能硬碰硬,再加上他如今没有过生辰行及冠礼,只能待在宫里分给皇子的住所内,这毕竟不是在自己的府内,可以随意打发那些人。在宫内,更是要万事小心,处处谨慎,才不会被人抓了小辫子。
于是,陆开桓便开始卧床不起,整日呻吟着说不舒服。
这一天正好到了孟笙值夜,陆开桓唤他入屋,并拉他到床畔,在他耳边小声交代,良久,又拉着孟笙的手,在他手上写了三个字,悄声问道:“明白了吗?”
孟笙识字,不仅如此,他的字还十分清秀——上辈子孟笙在突厥和他讲过,这些都是他八岁入宫前,他爹爹教的,而孟笙的爹爹,据说是个老秀才,但更多关于孟笙入宫前的事情,陆开桓也知道的不是那么清楚,孟笙不大爱提那些旧事,他便也不好再追问。
孟笙点点头,陆开桓故意一脚踢翻了一旁的盆,弄出不小的响动,快速地塞给孟笙一封折得很小的信,一边故意大声斥喝道:“你这狗奴才,怎么做事的!毛毛躁躁,不会做就换个伶俐点的人来!”
“奴才知错,奴才知错……”
陆开桓给了孟笙一个眼神,那眼神是满满的肯定和信任,他窝回被里,嚷嚷道:“滚!咳咳咳,一天天都要被你们这些奴才气得,咳咳,气得折寿!换个人去!咳咳咳……”
孟笙依言退下,眉眼低垂,将那封信卷着放进了袖管中,不动声色。
第二日,孟笙与出宫办差的小太监换了职,说是去玉茶楼给主子买些茶点,三皇子病了,吵着非要吃玉茶楼的五福酥,不肯吃宫里头的东西,那太监听后,也不与他为难,爽快地答应换了牌子,叫孟笙出宫去。
孟笙一路向西,拐进一个小巷,再行一条街,终于到了玉茶楼。这玉茶楼除了点心在上京颇负盛名外,还有一个引客原因是一个人。
什么人?——洪伍,此人在上京,更为人所知的名号是“包打听”,只要你肯出钱,没有他探不来的消息,没有他寻不着的人。他的规矩就是价高者得,且从不收银两,交易只收银票。
洪伍最喜欢玉茶楼的点心和茶,也喜欢在那听听戏,成天泡在这玉茶楼里,久而久之,玉茶楼成了洪伍一个人的地盘儿似的,只要想找他,人人都知道必定要去玉茶楼。
孟笙此行,正是去找此人的。
洪伍并不难寻,他常常坐在二楼的西北角,倚在藤椅上看戏,孟笙找去,坐到了他旁边的位置上,洪伍懒懒抬眼看他一眼:“这位小哥,做生意?”
“我家少爷托我来找您,这是少爷的诚意。”说着,孟笙将那在信封之中抽出一张银票,那银票是官庄的,上头写着不小的数字。
洪伍接过去,眼睛亮了起来,露出笑容来:“不知我能为你们家少爷做点什么?”
“找人,”孟笙将信推给洪伍,“要求,都在里头写着呢。”
洪伍取出信纸,展开细细地看,末了露出一笑,道:“这不难,只是需要些时日,大概五日后,麻烦小哥再来这玉茶楼一趟,拿走消息。”
陆开桓要找两类人:第一,市井之人,身处越热闹的地方越好,因为邻里街坊之间,消息往往是走动最快的;第二,武功高强之人,最好是经历过战场厮杀,拥有行军经验的人,以便以后常常带在身边,以防不测。
“如此甚好。”
孟笙没有多留,起身离座,下楼去买了两包五福酥,便回了宫,带给陆开桓。
陆开桓知道自己这样装病总不是个妙计,怕他兄长起疑,昨夜特意悄悄开窗,只着单衣吹了大半夜的凉风,今儿个早起就生了热,这一回倒是确确实实是病了的,连太医都召来诊脉开方了。
他回去时,陆开桓刚刚服了药,迷迷糊糊睡了一觉起来,神志还有些不清醒,见了是孟笙,还以为自己活在上辈子,下意识地使唤:“笙儿,过来扶朕起来。”
孟笙吓出一身冷汗,他只庆幸刚刚遣了所有人离开,又小心地掩了门,不然这若是被旁人听了去,那是犯了迕逆的大忌讳!他连忙走过去,使了力气推醒陆开桓:“殿下,醒醒!醒醒!”
陆开桓被他这一推,神志总算回了笼,自己挣扎着坐起来,去握孟笙的手:“你回来了……一切都还顺利吗?”
“顺的,”孟笙低下眼,将那两包五福酥递了过去,“这是给殿下带回来的点心,殿下要现在用吗?”
陆开桓噗嗤一声乐了,冲孟笙挑挑眉,小声道:“不用了,这原本就是给你买的。”
孟笙爱吃的东西不多,这玉茶楼的五福酥绝对要算一个。陆开桓记得,上辈子孟笙常常跑去玉茶楼,就是为了贪一口这五福酥,他做了皇帝以后,干脆下了一道旨,召了那点心师傅进宫,专做五福酥。
“这……”
“让你吃就快吃!”陆开桓见他犹犹豫豫的模样,补充道,“我现在病着,吃什么都尝不出味来,且是我吵着要吃才叫你去买,这五福酥要是不吃完,外面那些眼线该怀疑你和我了。”
孟笙一想,确实是这个理,便拆开来,自顾自地吃了。
那五福酥捏成五瓣花的形状,每瓣花里都是不一样的馅料,甜香绵密,酥得掉渣,做得极有水准。孟笙吃了一块,便停不下来了,最后直把两包全吃了个干净,他吃完了,才发觉陆开桓一直笑咪咪地看着他吃,一时也有些不好意思,嚅嗫道:“对不起殿下,是我太贪吃了,应该给您留一包的……”
“都吃了好,”陆开桓的摸上孟笙的腰,“你太瘦了,得多吃点。”
孟笙被他揽着,想推开也不敢,只得垂下眸子,暗做自己是一块木头。
“孟笙,我还要你去办一件事……这件事,我要你刻意地去做,越是能引起二皇子的怀疑,越是好,”陆开桓从枕下又取出一个信封,“我要你去找一个人,在洛光街。”
“他叫,方玉生。”
第十五章·攀枝
说起这方玉生,陆开桓可不陌生。
他的身上,背负的是血海深仇。
话说这上京曾有一个方家,世代书香,出了不少才子佳人,是一脉血液里都带着墨香的家族,祖上出过许多文官,也出过几位极富盛名的诗人,但正是在十几年前,这方家突然成了京城里的“说不得”。
方玉生的爹,当年在翰林院里做官,此人与当朝兵部尚书据说是情同手足,惺惺相惜,而他这一个小官,平日里最喜欢的就是吟诗作对,喝上一壶清酒,月下挥墨成章,算是过得潇洒。
但,官场沉浮,有时候一道大浪扑来,就能让人无声无息地沉入海底。
不知是谁找来了方大人写的一首散诗,将诗里的“心照明月”扭转成了他不满当朝皇帝的罪证,一本折子参上去,便将这盆脏水尽数泼在方大人身上。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方大人不堪折辱,一头撞死在牢里,这一场文字(狱将百年墨香浸染的方家拆得七零八落,也将当年的兵部尚书拖下了水,皇帝迁怒于他,没过一年就找了个由头将他贬谪出京,流放千里之遥。
这盆脏水虽是给方大人泼的,但实际上却是冲着兵部尚书去的。
而方玉生,正是当年堪堪逃过一劫的方大人之子。
冤有头,债有主,方家家破人亡之仇,正是要如今的兵部尚书胡景来负的,因为当年正是他,想尽办法陷害兵部尚书,苦于找不到由头,便想出这样阴损的法子来,将方家牵扯进去,最后终于攀着二皇子,一步步走上兵部尚书的位置。
方玉生恨胡景,恨不得食其肉啖其血,但苦于家境败落,寻不到靠山和机会——而陆开桓正是要给他这个机会,要知道二皇子背后最大的靠山就是一手推上去的兵部尚书,若是兵部尚书折了,二皇子便会元气大伤,甚至可以说少了逐鹿中原之力。
至于陆开桓何以得知此人,是因为上一世并不是陆开桓找到他,而是他带着一封血书来明志,求陆开桓帮他讨回一个公道,还家父一个清白,也是方玉生自己将这些说与陆开桓听的。方玉生为了家仇,做了陆开桓手下的人,也成为了陆开桓用着最顺手的人之一。他不光空有一肚文墨,还拥有他人不具有的经商之才,账目做得极好,给他管的私产都是年年红利,在陆开桓登基后,将方玉生封了户部尚书,他也做得井井有条。
陆开桓让孟笙带去的这一封信正是请方玉生为自己做事,信中写明知晓他父亲在十几年前那一场冤狱,并表示愿意帮他报血海深仇,但条件是要方玉生成为自己的人,开一家酒楼,并做其中的账房先生。
这么着急找方玉生的原因也是陆开桓实在囊中羞涩了,他前几日托孟笙带给包打听的那张银票,已经是他在外面几乎所有的私产了。须知夺嫡路若是缺了钱,必将会走得坎坷无比,所以陆开桓才想起了方玉生这个人。
方玉生住在洛光街,平日里都是替人写信,画画扇子来赚些银两,这一日摊上来了个清秀少年,指明有要事要找他,于是方玉生只能将人请进宅子,将信从头到尾细细读了。
“这,这是?!”
“我家少爷派我来问问,方先生是接这单生意呢,还是不接呢?”
孟笙并不知道信里是什么内容,只是照着陆开桓教他的话说了,替陆开桓等一个答案。
日光从光秃的枝桠间漏下来,那树枝的阴影落在方玉生的脸上,像是一道道陈年伤疤。
许久,他道:“接,怎么不接……只是劳烦你带话回去给你家少爷,万请他不要忘记今日之诺。”
“我知晓了。”
话说这另一头,陆开桓略略好了些,就披上了冬袄,独自去了太子的东宫。
太子正在殿内拉着婢女的手笑闹,那婢女生得水灵,心里也多少带了些攀高枝的念头,便任由太子故意地将她外衣扯下一半,露出一片香肩来。
陆开桓一进东宫,便见着这幅光景,心下鄙夷无比,却也只能露出一个尴尬的笑容来:“看来大皇兄今日不方便,那臣弟就先行告退。”
“站住,”陆博容松开了那婢女,用眼神示意她退下,但这番好心情全被陆开桓搅和了,心中不快,语气自然也是不善,“你怎么来了?来了也不差人通报一声?”
还没等陆开桓开口,那守在门外的太监便进来扑通一声跪下了:“太子恕罪,奴才刚刚在门外通报了几声,许是……许是外面的风声太大了,所以您没听清,三殿下又非要硬闯,这才推门进来了……”
陆博容也有些难堪,他本被那婢女撩起了欲望,可陆开桓坏了他的好事,欲望无处纾解,只好端起一旁已经凉了的茶,狠狠地灌了好几大口,才将那欲火压了下去:“今儿个倒是什么风把我这大病初愈的三弟吹来了?”
“自然是东风,不过吹来的不是我,是一个好消息,”陆开桓笑了笑,走了几步,“还请皇兄屏退左右。”
陆博容皱了皱眉,对着那个跪着的太监挥挥手:“滚下去。”
太监逃过一劫,舒了一口气,连忙站起来退出去,临了还将门关得严严的。
“皇兄,此来,臣弟是想告诉你,我愿为你的马前卒……你也知道,虽然是大皇兄搜出账本交给父皇,可是二皇兄也把这笔账算到了我头上,臣弟这日子,着实不好过,若是兄长都排斥我,臣弟怎么活得下去!上次的账本只是一点小礼物,为表诚意,我这次还能为你带来一个好消息。”
陆博容狐疑地盯着陆开桓,半晌开口问道:“什么好消息?”
“臣弟发现,二皇兄有勾结前朝党羽之嫌——”
陆博容惊得从凳子上一下站起来,来回走了两步,最后压低嗓子警告道:“陆开桓!这种事你可不能信口胡诌!”
“臣弟敢找上门来,便自然不会是胡诌,”陆开桓唇角勾出一个意味深长的弧度,“不知皇兄愿不愿意相信臣弟,和臣弟合作?”
陆开桓的笑,陆开桓的眼神,完全是把握十足的模样。即便他此刻脸上犹带着未褪干净的病气,可那种眼神里迸射的精光仍带着一种上位者的威压,陆博容这是第一次认真地看陆开桓,总觉得他出狱后,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但到底是哪里不一样,陆博容说不出来。
“好,那我就信你�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