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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菲尽-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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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马蹄哒哒,归处是朔风呼啸,风沙漫天。
  陆开桓眼底掠过几丝复杂神色,最终化为一潭无波的净水。
  去突厥过的是什么日子,没有人会比他更清楚了。
  当陆开桓骑马至东宫前时,他自己都不由一怔——不,不是东宫,这座昔日门庭若市的宫殿,如今却是一处人人避之不及的祸地了。
  此时,朱红大门突然从内打开,一个孩童从里蹒跚迈出,一双鹿眼湿漉漉的,明显是哭过了。他见了陆开桓,便上前低声问道:“小哥哥,你知道我父王什么时候回来吗?”
  陆开桓听见父王两个字,便猜出这孩子是谁了。他们兄弟三人,只有陆博容和陆远达有名号,陆远达还尚未娶妻,那么这个孩子只能是陆涣。
  他微微蹙眉,心想你这辈分实在是差得远了些,叫三叔还差不多。不过转念一想,陆涣自小身体就弱,非重大宫宴陆博容都不会带陆涣去,而他在那些宫宴上存在感也许还不如一名舞姬,陆博容骄傲自满,又从不带这皇长孙来认他这个低贱如泥的三叔,不记得倒也是正常,于是耐着性子回这个还没他膝盖高的孩子:“不知道。”
  陆开桓说完便要上马离开,袍袖翻滚间,突然被人拽住了衣角,有个声音怯怯地道:“哥哥,我好饿。”
  陆开桓:……
  上京从来都是最见风使舵的地方,这地方暗流涌动,多少人在这里起起落落,就有多少人来来去去。
  太子被废,一朝凤凰落成鸡,甚至连人都丢去了突厥,丞相被拘,连带一些和太子走得最亲密的臣子都被打压。那些原本太子一党的臣子见势不妙,皆作鸟兽散,纷纷另寻出路。这些人里,大多数都投入二皇子的阵营,甚至还有几个臣子,悄悄来了陆开桓的府邸递了拜帖——其中深意,自不必多言。
  至于皇长孙如此落魄的缘故,是前些日子,太子妃曾带着陆涣进宫,跪在雪地中求一个免陆博容远去突厥的恩典。但莫要说求到恩典,那薄情帝王甚至连大殿的门都没有让母子二人进去。太子妃也是个倔强的性子,竟带着孩子从烈阳灿灿跪到星辰满天,直到最后陆涣发着高热,昏倒在雪地中,才抹泪离去。
  经此一事,谁都知道太子是彻彻底底惹怒了皇帝,这份怒火,已经牵连到皇长孙。即便孩童无辜,皇帝每次见到他还是会想起太子的私兵,于是干脆厌烦地连看都不愿。太子胆大包天,做出如此不忠不孝之事,确难宽恕,可这一份错事,连累到家中妻儿也一并被世人视为瘟病,荒凉得可怕。太子最亲近的几乎都被打压,那些原本便动摇的人更是不会在此时帮衬这对母子,到最后竟落到连饭都吃不饱的地步。
  “哥哥?”
  陆开桓回过神,叹了口气,将孩子抱上马。
  “以后不许叫我哥哥了,要叫三叔。”
  【闹市】
  “你慢点吃,”陆开桓垂下睫毛,向一旁的小二道,“再来一碗好消食的粥吧。”
  他也不知道怎么哄孩子,上辈子虽然有几个儿女,但与孩子们走得都不近。作为皇帝,他做到了河清海晏,可是作为一个父亲,他却是极差。
  陆涣唇角沾着些肉包蹭上的油,他狼吞虎咽地往嘴里塞肉包,看得出是真的饿了。他吃着吃着,忽然落下两行泪来,看得陆开桓一时也怔了。
  从前娇生惯养,众星捧月的皇长孙,竟会为了几个街头的肉包,一碗清粥落泪,这像是说书人嘴里才有的段子。
  这个孩子,他的记忆实在是模糊。
  太子落败,陆开桓登基时,这孩子十一岁。陆涣命短,还没活到弱冠就生了场大病夭折了,他当时没有去看,随手打发了些祭品便过去了,因此确实不太记得他的模样。
  “以后我会差人去你们府里送些银两衣食,”陆开桓低头啜了口热茶,“若是真的遇到什么难事,来我府上来找我便是了,我的府邸在……”
  陆开桓看着陆涣吃完,又命小二用油纸包了些包点,放在陆涣手里,让他带给母亲。
  他虽然厌恶陆博容,但稚子何辜,他又何必将这些仇怨放到下一代身上。
  更何况……他以后应该不会再有孩子了,陆涣毕竟是陆家的骨血,他待陆涣好,也算是为陆家留存皇室血脉吧。
  ——————
  孟笙在等人。
  百无聊赖之际,他坐在石凳上,拂开几片花瓣,拾起桌上一片薄如蝉翼的诗笺,喃喃着念出上面的句子:“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
  一声轻笑从背后传来,接着是珠帘被拂开的声音,一个温润的嗓音道:“你识字?”
  送去宫中做阉奴这等下人的孩子,一般都是家中落魄,实在贫穷,才将孩子卖到宫中换钱,谋取活路,这些孩子里很少有人上过私塾,更不必说请教书先生了。
  “郎大人,”孟笙连忙起身,放下那张纸,睫毛抖动几下,“是奴才冒犯了,不该妄动……”
  孟笙的还没说完,就被郎雨华挥挥手打断了:“诶,什么妄动不妄动的,这不过是昨日去了淳安寺,见着寺外桃花树都开了,回来信手写的两句话罢了,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郎雨华也是新官上任,没什么官架子,骨子里仍是文人做派,带着十分的风流潇洒,他抬头问道:“殿下让你来……?”
  “殿下差奴才来送信,”孟笙从怀中摸出一封信,放在桌上,“殿下说不必回信,但请郎大人仔细看清。”
  “哦,”郎雨华反应不咸不淡的,他撑着下巴,看着孟笙,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等等!”
  孟笙回过身来,一张明皙的面容在明媚春光下更添三分生动明丽:“大人?”
  郎雨华没答他,径自跑进屋里,不多时出来,手里握着一只桃花。那桃花开得早,枝上几朵全部吐蕊盛放,花瓣粉里透红,极为艳丽。
  “这个,昨儿个去淳安寺,从外折了一枝,本打算插在瓶里养着,但突然觉得此花更配你,就给你罢,”郎雨华见着他面上浮现犹豫推辞之色,抢在他前头道,“这就当我谢你那把雪天里的伞了,你若是不收,那就是拂了我的谢意。”
  孟笙暗暗叹口气,只能接了。
  “如此便多谢郎大人了。”
  阳光下,郎雨华眯起眼,目送着这个清瘦的青年远去。
  


第二十三章·婚宴
  孟笙微微弯腰,为陆开桓的腰间系上最后一枚玉佩,他的腰极细,弯下去的时候,腰带束着就更明显,似乎是一条随风摆动的柳枝。
  “好了。”
  陆开桓拂开衣摆处的褶皱,微微皱了眉,有些无奈地道:“都说了这些小事让其他下人来做就好,你起这么早做什么,多睡一会儿多好。”
  “想睡多久就睡多久那是主子才能享受的权利,”孟笙垂眼,末了用极小的声音接了一句,“我也是自己想来……他们做这些,我不放心。”
  陆开桓唇角难免得意地弯起来,他低咳一声,道:“时辰不早了。今日误了时辰可不好,这就走吧。”
  他们此行是去参加陆远达的婚宴。
  陆远达与户部尚书的嫡女,婚约就定在这一年的四月初八,是难得的吉利日子。虽然之前陆远达惹得皇帝不快,但成婚大事却是不能推迟的,定下的吉利日子,若非遇到大丧,无论如何都是要进行的。
  马车宽厚的木轮轧过街上的石子路,车身颠簸了些,陆开桓掀起帘子朝外望去,遥遥就望见那烈如焰的红,绵延一片,在骄阳灿灿下,烧得人眼睛都开始作痛。
  愣神间,便已到了肃王府,陆开桓下了马车,身后的孟笙将贺礼捧出来——那是一尊汉白玉雕的送子娘娘,是方先生特地寻来的。
  王府的小厮自然是认得三殿下的,忙将他迎了进去,引至上座。王府内处处挂着喜庆的红绸,贴着精巧的双喜,来往宾客人流如织,照理说这应该是极为盛大热闹的场景,陆开桓却无端感到了一种空虚的悲凉,被深深的掩盖在这繁荣下。
  陆开桓在见到陆远达本人时,终于确定了那种悲凉从何而来——从陆远达那笑不达肉的面庞上,他深切地感受到了一种难过。
  身旁是纤细美貌的新婚妻子,可陆远达看起来,笑得那么勉强。
  陆开桓收回视线,端起面前的茶盏轻啜一口。
  他来是吃酒观礼的,至于其他的,陆开桓没兴趣。
  礼成,新娘被送入洞房,今日的新郎官下来与来客饮酒,陆远达越喝越多,越喝越凶,喝得面上泛着浓色红潮,揽着他人的肩膀笑得眼角湿润。众人皆以为肃王是娶得美娇娘心里开心,笑着恭贺,却无人知他心里那汹涌的痛楚与无奈。
  皇室婚宴,自然办得盛大。流程繁复,一折腾也是一天,到了晚上宾客还未散去,热热闹闹地围着,月上中天还意犹未尽。陆开桓懒得和他们虚以委蛇,早早地说了几句话,便推辞有事,先行同孟笙离开了。
  他俩一起上了马车,陆开桓就揽着孟笙的腰将他置在一旁。孟笙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一双大手就扶上他的后腰,轻重得当地揉起来。
  “站了一天,累了吧,”陆开桓极其自然地为他舒缓后腰僵硬的肌肉,他神态自如,脸皮可以说得上极厚,这豆腐吃得面不改色,“我给你揉一揉。”
  还没等孟笙回答,陆开桓便扬声道:“去洛光街。”
  驾车的车夫是能信赖的自己人,得了指令,便知道他是要去方先生那里,扬起马鞭一抽,马车便颠簸起来。
  陆开桓吩咐车夫先回去,他和孟笙两个人进去,洛光街离陆开桓的府邸不远,他二人漫步回去即可。车夫点头,将马车调转方向,快速离去,陆开桓和孟笙刚走到门前,就听一声金石铿锵,有什么暗器似乎重重击在门上,里面传来一声喑哑得不成样子的厉喝:“谁?!”
  这声音根本不可能是方玉生的,陆开桓与孟笙对视一眼,两人面上都是错愕。正想回答,面前的门却突然打开了,方玉生一袭青色长袍,站在惨白月光下,他咳了两声,身子微微侧了:“进来吧。”
  “刚才……”陆开桓边走边迟疑地问道,“那是……”
  “我哥哥,”方玉生面色不大好,“是我记错你们要来的日子,忘记告诉他不要过来了。”
  陆开桓与孟笙到庭院中的大桌旁坐下了,方玉生何等聪明,从两人几次来访,就已经大概猜出两个人的关系了,因此对于孟笙也落座这件事倒是没什么反应。陆开桓盯着一旁一盏新沏的茶,半天才道:“怎么没听说过,你还有个哥哥?”
  这件事陆开桓确实不知道,方玉生哪里来的什么哥哥,上辈子他和方玉生打了几十年交道,也没听过方先生哪里来的什么哥哥,方家不一直只有这一根独苗吗?
  “没听过才是正常。之前,我们家一直都以为他早早夭折……他刚出生不久就被政敌派来的人丢到河里,捞了三天三夜,连尸首都没找着,我娘身子骨弱,我爹怕她伤心过度,就骗她我哥哥先天不足,夭折了,甚至对外人都没有再提起这个孩子。我也是长大了才知道这件事的。”
  陆开桓听得一愣,暗道果然这世命格扭转,很多事都与上一世是不同的:“他没死?”
  “是啊,不仅没死,还一直在找他亲生父母,只可惜,”方玉生嗤笑一声,眼中却是浓重的痛楚,“他找到的时候,已经家破人亡了。”
  “怎么听起来,你不对这位失散多年的兄长有什么亲近之感?”
  “他那年,被人捞起来后,卖到专训死士的地方,”方玉生眼色沉沉,里面翻腾着沉沉黑雾,半晌,他才开口道:“殿下认为,我该对二皇子身边最近的暗卫,有什么亲近之感?”
  暗卫?!
  陆开桓心里一惊,也跟着沉了面色。怪不得从里面传出的声音那么喑哑,暗卫多年不开口,再加上喝过特制的药水,嗓子都会变得十分粗粝,与常人有很大不同。
  “那么,我可以理解为,你给我的一些情报,是从你哥哥这里拿到的吗?”
  方玉生抬头望着冷清惨白的月,似有似无地叹道:“这是他欠方家的,也是陆远达,胡景欠方家的。”
  陆开桓不知道方玉生的哥哥到底受过如何的挣扎,竟在誓死效忠的主人和分离多年的唯一亲人方玉生之间,选择了方玉生。想来想去也不知从何劝起,干脆也不想在这个话题探求太多方家的秘密,他伸手端起酒杯凑到鼻下,叹道:“这是上好的竹叶青?”
  “嗯。”
  ……
  “你怎么不喝?孟笙也不喝,光我自个儿在这瞎乐呵什么呢?”
  陆开桓记得方玉生的酒量并不差。
  “不了,”方玉生拾起那杯没动过的茶,撇开茶叶饮下一口,“少时爱酒,老来饮茶。”
  陆开桓喝得有点晕,他哂笑一声,道:“老?我记着,你今年,甚至还没到而立之年吧。”
  “老了,”方玉生饱受仇恨浸泡的面容此时疲倦至极,带着一种沧桑的意味,他指着自己的心口,轻声道,
  “这里已经老了。”


第二十四章·花夜
  陆开桓和孟笙从方玉生的宅子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半夜了,路上行人寥寥,长巷中只远远传来一声模糊的猫叫。
  
  “想不到方先生还真是个经商之才,酒楼才开张一个月,就赚回了一半本钱,”孟笙有些吃力地扶着醉醺醺的陆开桓,声音放得很缓很柔,“酒是好酒,但殿下也太贪杯了些。”
  
  “都说了,私下无人时,叫我的字,”陆开桓倚在孟笙身上,只觉得这具身体柔软馨香,“我的字你总也不叫,不会是忘了吧?忘了的话,你叫我夫君也成。”
  
  孟笙脚下一个踉跄:“我,我记得……子,子真。”
  “嗯,真乖,”陆开桓笑嘻嘻地凑上去,掐了一把他的脸,“果然小笙儿喜欢吃硬的这一套?”
  孟笙被他说了个满面羞红,他咬牙,推开身上的人,快走两步:“我看你已经清醒了,只是想欺负我,你自己走回去罢!”
  “别嘛别嘛,你别生气,我给你摘花。”
  他一边说着,一边寻了一棵路旁栽着的桃树,当真三两下爬了上去,折下最高处那支开得最盛的桃花。璀璨星空下,陆开桓低头一笑,眉眼落满了星辉点点,孟笙抬头看着、看着,嘴角也不住慢慢弯起。
  哪怕知道他现在是醉的,看到这幅场景,孟笙心外厚厚一层用来自我保护的雪壳,还是被陆开桓这一腔春水给浇化了。
  陆开桓从树上跳落,几步走到孟笙面前,将那枝桃花插在孟笙乌发间……一时间,两世的人影重叠,他怔愣许久,眼中倏忽掉下一颗泪。
  “我很久之前,就想这样做了,所以在宫里种满了你最喜欢的桃花,可是年年花开,人不在。”
  孟笙当他在说胡话,轻轻擦去他面颊上残留的泪痕,伸手抚过头上的桃花,问道:“好看吗?”
  “好看,好看极了,”陆开桓忽然伸出手,将孟笙紧紧抱在怀里,“笙儿,你这辈子,一定要长命百岁。”
  孟笙将头放在陆开桓肩上,轻轻问道:“我这样不完美的一个人,真的值得你喜欢吗?真的配得上你的喜欢吗?你的喜欢……又能到什么时候?”
  “除了你,我真的不知道还有谁值得我喜欢了,”陆开桓语音一顿,忽然十分严肃起来,“至于你问我,喜欢能到什么时候,我也不知道这个答案,也许到明天,也许到几十年后——因为我不知道,这辈子我能活多久。但我,会爱你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直到我入黄泉,过忘川。”
  够了。
  孟笙对自己说。
  有这一番话,无论是出于真心,还是只是醉后胡言,都够了。
  孟笙在心里默默对陆开桓道:
  那便黄泉忘川,我都追随你去。
  陆开桓那夜里醉酒,很晚才回府中歇下。孟笙好不容易将他哄睡了,便轻手轻脚回到隔壁自己的房中,悄悄燃起一豆灯火,在铜镜里看着头上那支桃花。
  他一看,便出神地看了许久。窗子开着,一阵蜜一般粘稠的春风,将庭院里满树绚烂卷进来,吹得孟笙满身。他也不将那些花瓣拂去,只静默地坐着发呆,直到那根红烛噼啪爆出一星灯花,才从这夜缠绵的记忆中脱身。
  ——————————
  皇帝不喜欢儿子做大,更不喜欢独一个儿子做大。
  他太懂帝王权术,太懂制衡是多么重要。
  五月,元泰帝下旨,封三皇子陆开桓为恪王。
  陆开桓的府邸被挂上黑底金漆的牌子,陆开桓站在门口,在烈阳下看着铁钩银画的恪王府三个字,眯起眼讽刺地笑了。
  皇帝总归还是忌惮他,记恨定远侯那件事。哪怕不得不封他做个王爷,封号也要给“恪”字。
  恪,谨慎而恭敬——未免有些太容易读懂这里包含的警戒了。
  他看了一会儿,觉得十分没趣,便进去叫孟笙一同出来走走。他和孟笙先去了旧太子府看望陆涣,陆涣对陆开桓已经十分熟悉了,对孟笙也十分亲近,他们三个去酒楼吃了些饭菜,又吩咐小二专做了几个热菜,让他带回去给母亲。
  有了陆开桓的照顾,旧太子府的日子总算过得不那么艰难,虽然不如以前那般锦衣玉食,但也能如平常百姓那般度日,倒也算做了一桩好事。将陆涣送回去后,陆开桓拉着孟笙在一旁的几家玉铺转了起来。
  孟笙的生辰快到了,他想这辈子补给他一块漂亮的桃花佩。
  陆开桓先随手买了几块不怎么值钱的小玉料,打算拿回去练手,走到第三家玉铺的时候,一块芙蓉玉吸引了他的目光。
  那确实是块质地极佳的芙蓉玉,玉料温润,一丝杂质也没有,在光下闪着透润的粉。
  芙蓉玉其实不罕见,也不是很珍贵的料子,只是这样上乘的玉料却着实很难见。陆开桓仔细端详着这块玉,脚仿佛被粘在原地。一旁的掌柜的看了,心知他是看上这块芙蓉玉,便满面笑容地凑上去:“这位客官,您眼光真好,这块玉料是昨儿个刚收来的,这玉……”
  话还没完,一道脆生生的女声便插了进来:“这玉多少钱?我要了!”
  陆开桓微微皱了眉,转身去看,见到一个面覆薄纱,身段玲珑的女子,他缓了缓声音,和气道:“这位姑娘,这玉是在下现看中的,想要用来送给一位故人,请问姑娘可否割爱?”
  黄衫女子的面纱本来就因为风吹得摇摇欲坠,一阵暗风从窗缝吹进来,将她的面纱彻底吹落。面纱卷下,露出一张陆开桓熟悉又陌生的脸。
  这张脸,三分娇俏,七分英气。
  熟悉是因为,她曾做了他几十年的皇后……陌生则是因为,他已快忘记了这个女人年轻时的面容,此时再见,难免陡生恍然之感。
  陆开桓先她一步将面纱捡起,递还给何茹。何茹也在此时看清了面前这个青年格外俊朗的长相。少女春心,在此刻猛地一跳,还没等陆开桓说什么,她便将他手里的纱抢了过来,低头悄悄红了半张小脸。
  “既然姑娘这么喜欢这块玉,那么便让给姑娘。”
  陆开桓终究是对何茹心里带愧,这便想退让一步,却没想到何茹退后一步,支吾道:“不,不用了,我不要了。”
  说罢她便转身快步离去,只听外面一声烈马嘶鸣,接着是哒哒远去之音。


第二十五章·听曲
  在见到何茹后,陆开桓开始思考关于何大将军的事情——想要真正在夺嫡路上走得不那么被动,唯有手中握着兵权。
  上辈子他和何茹做了几十年的夫妻,就算是没有过爱情,做得是表面夫妻,他多少也对何家父女知道些旁人不知道的。
  何大将军其实过得比很多人都要简单,所求也不多,他只有两个嗜好:爱酒,宠女。
  爱酒这点是陆开桓做了皇帝后体会得更深的。大将军说,在塞外那些年,有时候在雪地里打仗,身上穿了四五件裘衣,也敌不住呼啸的寒风,只好拼命灌酒,一来二去,酒瘾就在经年累月中越养越大,戒不掉了;而这其二,是因为大将军重感情,当年他还是个小兵的时候,原配夫人便什么也不求地嫁给他,生下一个女儿,而何将军多年在外奔波,两人也没有再育有其他的孩子,等到何夫人死了,何将军也不愿再续弦。巧的是,何茹像极了何夫人,于是何大将军就将那些年对妻子的亏欠,全部投在了唯一一个女儿身上。
  陆开桓想到上辈子何将军对他提的条件,就头痛不已,因此向方先生讨了几坛烈酒后,便摆在桌上,迟迟没有提去大将军府。
  可这世上,偏偏就有些事躲不过,逃不掉。
  这天,赶上陆开桓休沐,他换了身不太招摇的衣服,打算去见见安排在戏馆探听消息的戏子,顺便问问他最近有没有什么消息。原本是要同孟笙一起去的,但孟笙说要去见出宫办事的兰儿,此事又不便外人知晓,陆开桓只好只身一人前往戏馆。
  那伶人艺名白梨花,是出了名的好嗓子。陆开桓站在戏馆门口,眯眼瞧了,今日挂的牌子正是他的,于是便要进去听听戏,待散场后再去寻他。主意拿定,刚准备踏进门,就听见身后传来女子的探问:“……陆公子?”
  无巧不成书,此人正是何茹何大小姐。
  陆开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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