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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生存攻略-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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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替你出头,我明明是看不惯。”赞元嘀咕了头一句,仍是毫不客气地回答:“他没了娘还有亲生的老子呢,你就算是哥哥,能照顾他一辈子?”

  一辈子……自然是做不到的。沈瑜神情恍惚,最后也只是迁就地一笑,“你说得有理,我往后先管好自己,你也不要当着三叔的面这么说,行不行?”

  赞元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只是哼了一声,道:“我可是看在你的面子上。”

  饥饿与争吵只是第一关,还有别的,更难熬的在等着他们:随着进入暑日,雨水与蚊蝇也一天天多了起来。

  暴雨先拖慢了前进的脚步。

  路上的泥巴被水冲泡,又滑又软,走不多久,鞋底就是厚厚一层泥,腿越来越沉,脚下也越来越滑,稍不留神就会滑倒。逃难的人群中有老有少,摔一下问题可大可小,何况顶着大雨赶路难保不会生病。所以只能先歇息,等雨停,顺便把鞋子上的泥巴刮一刮。

  眼看襄州越来越近,一行人却越走越慢,年长的几位都是心急如焚,却又束手无策。

  腐烂的尸体、焚烧后的建筑被雨水浸泡后,发出的气味味更是让人难以忍受。不管住在哪里,附近都是一片酸臭,身上也终日难以干燥。

  沈瑜再三叮嘱赞元,不能跑出去乱喝水。但是还是有同行的小儿郎腹泻不止。沈穆和另一位略通岐黄之术的长者为他把脉后摇头不止,沈瑜悄悄告诉赞元,那是痢疾,“若是附近采不到药,恐怕就……”

  生病的小儿与沈琦年龄相仿,沈瑜脸色暗淡。一路走来,赞元也看到了队伍中的人数是如何日渐减小的,只能无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死不是最糟糕的,可怕的是死时还一无所有——衣服、食物都留给家人,自己独自躺在污水淤泥中,永无天日。

  泥沙倒是也有一个好处——对于沈瑜而言。

  这天他穿着蓑衣出去采草药,回来照例用树枝刮泥。他看着满地泥沙,有感而发,顺手在地上写: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仁以为己任……你难道就不知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赞元喃喃地问。沈瑜没有回答,赞元定定地看了一会,突然嫌弃地说道:“你这写的是什么字!你习什么体?”

  沈瑜难得露出羞赧的神情,“临的是祖父和父亲的手书。”

  从前确有几份字帖,只是他的长辈们也要练字习书,轮不到他这里。后来陆陆续续赠给驻守的先生秀才,也没有什么了。

  赞元嗤之以鼻,看着那笔字摇头,“你这字柔弱臃肿,没有筋骨。”他不等沈瑜反驳,自己握着树枝,同样写了那一句,下笔虽还略有稚嫩,却可见铁画银钩,圆转遒逸。

  沈瑜看呆了,一颗心扑通扑通跳得飞快。

  赞元指点道:“你先记住这个:‘初学先大书,不得从小。善鉴者不写,善写者不鉴。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

  “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沈瑜不由跟着重复,心里豁然洞开。他这字,正是“墨猪”了。

  “习字需从大家学,先学执笔。用具也要讲究……”赞元看了一眼那树枝,把什么“绝仞兔毫”、“煎涸新石”与“东阳鱼卵”之类的咽回了肚子里。“文具讲究不了的话,就凑合一下,靠笔力弥补了——我教你吧。”

  他不等沈瑜反应过来,就握住了沈瑜拿树枝的右手。他的手比沈瑜小一点,看着有些滑稽。但他态度严肃认真,扳过沈瑜的手指,纠正他握笔的方法,“小指是“抵”,往后挪,不要挤在前面。”

  “手指放松,不要这么僵硬,把笔想象成另一根手指,才能运作自如……”他一边说,一边执着沈瑜的手,在面前的沙地上留下一行行云流水的字。

  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不抚壮而弃秽兮,何不改乎此度?乘骐骥以驰骋兮,来吾道夫先路!

  是《离骚》。沈瑜脱口问道:“你还有两种字体?”地上的字,与方才那行不大像,娟秀风雅,鸾漂凤泊。

  “少见多怪,有多种写的习惯的字体不是正常的么。”赞元板着脸说道。但他手上的力道稍松,“其中一是父亲所授,一是兄长手书。”

  触及赞元的伤心处,沈瑜便不多问,只是细细打量那两行字,忍不住看了看自己被握住的手,神情恍惚,“这真的是我写的?”

  赞元终于松开了他,丢下树枝,眼睛亮亮的,含着笑意与微嗔,“你还有的练呢!”


作者有话要说:
“初学先大书……无力无筋者病”出自卫夫人《笔阵图》,后一句出处也是这个,原文为:“笔要取崇山绝仞中兔毫,□□月收之,其笔头长一寸,管长五寸,锋齐腰强者。其砚取煎涸新石,润涩相兼,浮津耀墨者。其墨取庐山之松烟,代郡之鹿角胶,十年以上,强如石者为之。纸取东阳鱼卵,虚柔滑净者。”
本文是架空背景,引用的古文可能横跨各个时期,这里说明一下。






第6章 第 6 章
  经此一役,沈瑜渐渐发现,赞元年纪虽小,学识却相当渊博,不仅是在书法方面颇有建树。在一展身手后,赞元似乎就打消了藏拙的念头,沈瑜背诵《四书》、《五经》时略有脱漏之处,他也能敏锐地指出来。

  不过赞元既然是高门大户的小郎君,博学通识也是理所应当,自己当然也不能比。沈瑜这么想,也就坦然接受了事实。

  如果说暴雨只要歇一歇总能过去,那另一个难题,蚊蝇,就更麻烦了。

  温度越来越高,夜里行进时都会出一身汗,洗澡又不方便。休息时所有人都因蝇虫叮扰烦不胜烦。只是瘙痒倒不算什么,可蚊蝇嗡嗡叫个不停,让人睡不好觉,也集中不了注意力。唯有用被子把全身蒙上,才能不听那声音,可是睡醒后又是一身汗,周而复始,恶性循环。

  孩子们还好,小光头上添两个包,忍忍也就过去了,留头束发的成人,却要忍着一脑门子的燥意,与瘙痒。

  农人们整日骂骂咧咧,赞元也无精打采。

  不知道是不是野地的蚊子太毒,他身上被叮咬的地方起了大大小小的红包,十分恕6夷切└泶裼盅饔痔郏苋盟滩蛔∽ツ樱饺胀吩窝刍ǖ拇问捕嗔耍恢朗嵌鲎帕嘶故侵卸玖恕�

  “这不行。”沈瑜光看赞元露出来细瘦两条小白胳膊密密麻麻上的红疙瘩就直皱眉,“你身上痒不痒?疼不疼?我看看?”

  赞元自己也觉得丑陋,不肯脱衣服让沈瑜看身上的情形。他越是捂着衣服不肯脱,沈瑜越是担心。

  “你自己不知道轻重,若是真的中毒了怎么办?让我看看,你也不必担心了。”

  赞元的头摇成了拨浪鼓,右手拽紧了衣领。

  沈瑜一开始还苦口婆心地劝,最后又好气又好笑,咬牙切齿地扑上去拽开他衣服,“你怕什么?你又不是个小娘子!再说上一回我就看过你身子了!”

  他原本是想说第一晚看赞元背上磨的红痕,说出来词不达意的话倒让自己脸先红了。好在赞元身上密密麻麻的红包让他收敛了一些。赞元也不挣扎,安安分分侧躺着看着他,一双眼睛圆溜溜,黑色的瞳仁在光照下和猫眼一样。

  最后沈瑜冒险跑出去了一趟,回来时带了几片叶子,锯齿状,看不出什么名堂。赞元还准备揶揄几句,沈瑜一脸严肃地说:“趴下,衣服脱了。”

  赞元乖乖从命。

  沈瑜把草叶嚼成糊状,吐出来,敷在红肿的地方。随着咀嚼,舌尖渐渐一阵酸麻。但他没有犹豫,把所有带回的叶子嚼好敷上后,再用手指在赞元背上慢慢涂匀。

  一股清凉的感觉从背上传来,缓解了连日的瘙痒和疼痛,仿佛头脑也一瞬间清明了。赞元舒服地哼了几声,一瞬间仿佛回到从前有人伺候的日子。“这是什么药,这么有效?”

  沈瑜没回答,一半是不想赞元知道这药到底是怎么敷上的,另一半则是因为舌头麻木,很难说话。

  沈瑜的手指带着丝丝凉意从赞元皮肤上划过。这和从前服侍他的侍女完全不一样。侍女的手指是温暖柔软的,按摩着全身,让他放松,懒洋洋的。而沈瑜的手指,带着薄茧,微凉,力道分寸刚好,而他也越来越清醒了。

  看着挺有劲,怎么写起字就软下来了。赞元心里嘀咕。

  “你为什么懂这些?”赞元受不了不出声的尴尬感。

  沈瑜吐了吐舌头,终于勉强能说出话来。“祖父教了我一些。”

  他停下动作,用手帕擦了擦手指。“好了。”

  果然,没两天,赞元身上的红疙瘩就消失了。

  而那个染上痢疾的小儿还是走了,在他娘令人心碎的哭声中。他好歹留了一身完整的衣服,安安静静躺在他爹挖好的坑里。最后填成一个小土堆,只留下浅浅的凸起,和作为标志的一根树枝——不知道这辈子还是否有缘与家人相见。

  他的娘哭得肝肠寸断,而他爹却只是定定看着那土堆,最后回转过头,痛苦地闭上眼。“宁为太平犬,莫作乱世人!”

  赞元绷紧了身体,指尖颤了颤,沈瑜伸手捂住他的耳朵,硬是逼着他转过身。“不要听。”他轻声呢喃。

  赞元不期然想起沈瑜曾经的话:“想要更多人得救,只能指望朝廷快些平叛,收复失地。”沈瑜都没注意到,他怀里抱紧的小郎,暗地里握紧了拳头。

  好在襄州总算越来越近了。

  到了襄州,那就算是回到了圣上治下的土地,至少不用害怕担上乱臣贼子的名头,也不用害怕被突然出现的鲜卑奴掳走妇女财产,被叛军抓壮丁,大家敢在白天出门了。

  所有人心里都有同样的念头,而且越来越热切。一时间,暴雨、蚊蝇与饥饿都不再成为阻碍,行进的速度也提高了许多。

  终于!

  看到那饱经沧桑的巍峨城池,与挎刀背弓、威风凛凛的卫兵时,几位老人都忍不住痛哭失声。唯有沈穆自持身份,还勉强镇定,递上全家的黄贴,请求士兵允许入内。

  襄州已经接纳了不少河南道逃出来的难民。沈穆有功名在身,又对这一群人有恩,在这百余人中地位超群。卫兵接过黄册,知晓这是个举人后,不敢耽误,立刻上报给了襄州刺史冯远道。

  因难民数量众多,冯远道亲自坐镇,部署安排,收到消息后,立刻吩咐要亲自见见沈家人。

  一行人进了城,先被安顿到城西的瓦房里,待田地划分好,会由官府借贷种子,有钱的可以自行采购资产,一贫如洗的也可以以工代赈,替官府养马、种地、盖房,总能换一口吃的。

  安顿下来后,沈穆一家便得了消息,刺史大人要见他们。

  沈穆上下打量了一番儿孙们,不由摇头,“这个样子,怎么好去见大人?”

  来传信的小吏笑道:“沈翁哪里的话,您一路操劳,大人心里有数,沐浴更衣后再登府,自然来得及。”说罢又命人送来干净的棉布衣裳,沈穆这才松了口气,又连连感谢冯大人体贴。

  沈家子弟各自去沐浴更衣,搓掉一身泥灰。

  沈瑜却注意到,自从进城之后,赞元的表现就有些奇怪:他抓耳挠腮,游移不定,与平日注重仪态的样子判若两人。

  沈瑜料到了他的心事,“你是着急找家人了?不如面见刺史大人时,我叫祖父替你求个情如何?每日入襄州的流民都有登记造册,大人心中自然有数。”

  “唔,也好。”赞元含糊地应道。

  沈瑜又想了一会,拍了拍手,“有了,你与我们一道去如何?大人说不定还有问题问你,这次见过面,也不好再叨扰。”

  赞元舔了舔嘴唇。“这,合适吗?”

  “我觉得无妨,我这就带你见祖父”沈瑜低头酝酿了一会说辞,又检查了两人的衣袍佩饰,便牵着他往沈穆屋里去。

  “这怎么行?”一听孙儿的提议,沈穆下意识皱起眉。“大人点名要见我们一家,怎么还能巴巴多带一个人去?”

  沈瑜早想好了说辞,“大人无非是想见见您和父亲、叔叔们,我们子弟不过是随意问一声,多一个少一个也不打紧。何况想帮赞元找到家人,没有比这更好的时机了。若是我们代为求助,大人问到问题答不上来,不就白白耽误大人的时间。”

  赞元在一旁看着,没有接腔。他沐浴后将柔顺的黑发束起,穿上布袍,又变成了一个锦衣玉食的小郎君。沈穆看看他,又看看一脸坚持的孙儿,让步了,“好吧,那就一起去吧。”

  沈家人里莫名其妙多出一只,其他人倒无妨,三郎沈泰的表情颇有些微妙。不过他看看大哥与侄儿,只是哼了一声,倒没有说什么难听的。

  城西多是难民,沈穆自持身份,不愿与农户交际,率他们往府衙走,刚上了大路,就听见马蹄哒哒。

  “父亲小心!”

  沈和动作快,将沈穆拉到一边,才闪过几匹快马,马上的人丝毫没有停留,扬长而去,满地风尘,夹杂着他们说笑的声音:

  “汪百户,学会了骑马,感觉如何!”

  “你们不会放慢些,撞着人可怎么办!”

  “怕什么,真撞上是你运气好,你平时搭弓拉箭还不一定舍得中呢!”

  “不过小小一个百户,就敢在这里横行霸道。”沈穆揉着腰,连连叹息。沈和注视着那渐渐散去的尘沙,微微蹙眉。

  一进府衙,小吏便热情恭敬地接待了他们,替他们通传。举人秀才不算什么,可是在兵荒马乱的年岁舍弃衣食救助他人的善举,高官大员也不一定能做出来。

  “宣庆元年丁丑科乙榜举人沈穆,见过刺史大人。”沈穆为首,带领子孙,一丝不苟地行礼揖拜。赞元起初站着不动,最后也跟着屈了屈膝。三兄弟中,大郎沈和与父亲一样是举人,二郎沈荣是秀才,独沈泰与小辈们是白身。

  冯远道自然不肯受全礼,一步上前扶起沈穆,又示意其他人起身。

  众人抬起头来,冯远道终于看清了后头的赞元,瞬间露出了吃惊的表情。

  “这位是……?”冯远道的惊讶维系片刻,就整理成恰到好处的疑问。






第7章 第 7 章
  “回大人,这是老夫那劣孙在外玩闹时遇到的孩子,与家人失散了。”沈穆缓缓道来,“老夫想着出入襄州的流民登记造册,皆有定数,大人若是能行个方便……”

  冯远道一直盯着赞元看,听到这儿,才移开视线,正视沈穆,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哦,哦,沈翁果然一片善心。这不是什么大事,待会就请这位小郎君……”

  “他叫赞元。”沈穆回答。

  “好,就请赞元小郎君留下片刻,我核实一下。”冯远道点点头,又挂上了关怀的笑容,示意这个话题告一段落。“沈翁家中子侄,不介绍一下?”

  沈穆与冯远道聊起了一路的见闻,还有家长里短。听说他的息妇与二郎沈琏四郎沈瑾都在路上过世了,也不由跟着陪泪,“如今入了城,麻烦事也多着呢,还要提防叛军侵扰。哎,也不知襄州能支撑到几时!”

  提起夭折的小儿沈瑾,沈荣也跟着抽泣了几声。而丧妻丧子的沈泰面如死灰,神情毫无波澜。

  冯远道拭去泪,便转而说起了开心点的,“小郎君几岁了,可识字?开蒙了么?”

  “不才只教他读过几句圣人之言,算不上开蒙。”提起长孙,沈穆也流露出骄傲与欣喜之色。

  沈瑜便从父亲身后走上前答话,一板一眼。“回冯大人,小子单名一个瑜字,宣庆六年生人,如今已经随祖父读了《四书》,《五经》只学了一小半,止通背诵。”

  “好,好。”冯远道没想到他小小年纪说话有条有理,举止也算斯文有度,当即从《四书》里抽题考校几句,这都是平日沈瑜答惯了的,张口就来。

  赞元站在最后,眼观鼻鼻观心,听到毫无错漏,也露出得意的笑容。

  冯远道欣喜之下,命人取出自己的一套《四书》《五经》赠与沈瑜。这可是不得了的厚礼了,沈穆连忙代他推辞,沈瑜本人也跪谢不敢受,冯远道却始终坚持,“我观沈小郎君是可塑之才,万万不能因战事耽误了。”他命小吏取书来,又冲沈瑜道:“你虽有天资,却要爱惜才华,知道伤仲永的旧事,勤学二字不可忘。”

  沈瑜谢过恩赏,冯远道又转向沈琦。沈琦才四岁,不过能背几句《三字经》罢了,话都说不多。冯远道也命人拿来纸笔送给他。

  沈穆又提及有一女外嫁,又有一孙女因无人领着,留在城中宿处了。冯远道便和颜悦色说道:“本官与妻子也有一女,若沈家小女郎得闲,可来陪她坐坐。”沈荣便代女儿谢恩。
  
  至于长一辈的三兄弟,冯远道自然各有赏赐,又一番劝学,安排他们尽快入学,祝早日取得功名,步入仕途。

  冯远道是一州刺史,事务繁杂,他们一家也不好叨扰太久,眼看时间差不多,端茶送水的小吏也在挤颜色,沈穆便出声辞别。

  沈穆略一犹豫,临走之前还是说起了那千户挡路纵马的事。“此话虽有些僭越,但老夫与大人既有一面之缘,便难以憋在肚子里——方才我们从西城来,路上有几位打马经过,竟在大路上纵马而行,这岂不是违反律令?何况从对话中听来,那人竟是军中百户,方才学习骑马射箭的。这等人在军中,怎能应对强敌?”

  冯远道的笑容淡去,四下看了看,小吏知趣地避开。冯远道也叹息道:“不瞒老大人,对军中这些人,我也是一肚子的气——可这世袭武将,在当地都是有根有底的,朝中背靠大树好乘凉,本官除了申饬一番、命他反省以外,也有心无力啊。”

  虽说如此,他还是命小吏记下,待查出是哪一队人,就命他们向沈穆赔罪。

  于是沈家人正视告退,唯有赞元被单独留下。沈瑜不放心地回头看了好几次。虽说赞元言谈举止极有教养,想必应付刺史大人时足够了。但他们一群人都走了,只留下赞元一个,沈瑜心里有些不落忍。

  “瑜郎。”还是祖父呼唤,沈瑜才回过神应对。

  大约过了半刻钟,赞元才回到他们的宿处。刺史大人事无巨细地派人护送他回来。沈瑜一见他,揣摩神情,像是不大高兴,便安慰道:“若是没消息也不妨,许是他们没有到襄州,我们等一些时日,沿路打听,总能找到的。”

  赞元翘了翘嘴角,“大人答应帮我留意,说不定会有消息。”

  “那便好。”沈瑜替他松了口气。

  可是赞元的笑意不达眼底,沈瑜便觉得他仍在挂心,拉着他坐下,转移话题:“这回有纸笔了,正式教我练字可好?”

  冯远道送来的是宣笔和光滑的桑皮纸。沈瑜用手摸了又摸舍不得用。赞元终于松快了一些,取笔蘸墨,“要写什么?”

  “你……”沈瑜下意识想阻拦,想了一会才说,“你用这纸写吧,写来与我临帖。我回头去买些黄麻纸用。”

  赞元学字用的就是细薄光润的澄心纸,还没经历过一张纸都要小心翼翼宝贵这样的体验。但是想起一路的艰难,嘲笑的话无论如何说不出口。

  赞元盯着笔尖看了一会,默了一段《大学》。“科考必考四书,无非是那些,你先练熟了总没错。”

  白纸黑字,比写在沙地上的字迹更加灵动。

  沈瑜跟着他下笔时默念,最后已经看呆了。赞元搁笔,无趣地说:“练久了,你也能写出来,这也值当盯着看?”

  “你写的,岂能是一般人比得上。”沈瑜赞叹不止,手指轻轻拂过字迹,染上墨色。“这样的纸,果然得你的字才配得上。”

  赞元摇头,“你就用这纸练。”

  “那怎么行。”沈瑜也摇头。“若是写坏了,一张纸就废了。”

  “废了就废了。你若是心疼纸,就好好想想怎么才能写好。”赞元坚持地把笔塞到沈瑜手上,“试试。”

  沈瑜握住笔,不由自主地想起之前赞元是怎么纠正他的,于是一一调整,然后对着赞元写的字临摹下来。

  “不错,有长进了。”赞元由衷地赞许,又上前握住沈瑜的手,帮他调整,“握笔习惯很难改变,不必急于一时,自己有意识地调整就好。”他又牵着沈瑜的手写了一遍,沈瑜看着纸上的字,感受着手上的温热,心中也渐渐充盈着温暖。

  “你想不想出去看看?”沈瑜还在琢磨写字,赞元已经走到墙边,朝窗外张望,“城内定然十分热闹。”

  沈瑜犹豫了一会:“这……我们才刚刚定居,家中诸事繁杂,还是不要乱跑了。过阵子再去吧。”

  沈瑜只看到赞元露出失望的神情,却不明白他为何如此失望。

  沈家人暂居下来。有冯远道的吩咐在,他手下的小吏还在衙门、州学给沈家几个几个壮年找到生计。沈瑜他们还去探视一同到来的邻居们,发现他们也各自找到差事,生活开始步入正轨了。

  眼看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沈瑜没料到,离别会来的那么突然。

  那天只有沈穆与妇孺在家。沈瑜正在房中练字,赞元在一边百无聊赖地翻书,突然见到沈穆面色异样地走了过来,“跟我来,有人拜访。”

  城西难得这么热闹,围观的人已经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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