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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那些沉重岁月-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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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那些沉重岁月》作者:枯枝不流泪
文案
他从小失去双亲,跟奶奶贫困度日。因童年受到人为环境的创伤而性格怪异,惹来全村人甚至大多数老师的憎恶。奶奶的爱过于沉重,他承受不起,选择了放弃。当他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打算新的一番奋斗,却不曾想,跌入另一个困境之中。他因为爱而备受痛楚,也因为爱勇往直前。
内容标签:励志人生 相爱相杀
搜索关键字:主角:王晓东 ┃ 配角:罗峰,王彩霞,左婉玉,周老师,胖子 ┃ 其它:同志,奶奶,读书
第1章 离家
当踏上火车的那一刻,人生的新篇章便拉开了序幕。说不清心中存在的感受,只是让自己想着决定了就是决定了,不多虑,不后悔。记得路在前方就好。
注视着窗外,一路驶过的风景新鲜美丽。伴随车厢内的嘈杂和迥异的氛围,心情由着这份决定慢慢的恢复平静。在毅然决然地离开了生我养我十八年的地方,即将奔赴一个陌生而又充满神秘色彩的城市。对于如我一直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来说,因为对城市抱有的长久憧憬,而不管多么悲伤难过的心情在得到稍稍刻意的忽视后,也慢慢的转变成有些激动。
那年刚好十八岁,既不知道十八岁的意义,也不知道十八岁的责任,只是一个彻头彻尾懵然不懂的农村穷小子。在一下火车后,抱着生涩的目光,带着点小心翼翼的神情,迫不及待地抬头细细地打量着向往了很久,又突如其然地来到的这个城市。
对城市有过略微的轮廓认识,是从黑白电视机上播放的都市电视剧中获得的。现在能够如此近距离地去见识现实中城市的风景,确实有着非同一般的感受和震撼。高楼大厦、宏伟的大桥有说不出的威武辉煌,使人不得不感叹建筑工人的神奇;宽敞干净的马路,林林总总的商铺和小吃摊,热闹繁喧的人群。城市有太多它的特色之处,让人目不暇接。连公路中框围别致的小树和毛绒绒的小草争奇斗艳的小花,也一度让我神奇的以为,城里的小树小草小花是通了人性的,会自发其能地长的整齐划一。呵呵,想来第一次进城,总要闹那么多笑话。
三个看上去十六七岁的男孩,穿着鬼形怪状的衣服从我身边经过,忍不住发出耻笑声。我停止细细欣赏的目光,慢慢的将头收回,看着他们伫足对我观望的嘲弄神情和鄙夷目光,还有头上五颜六色造型奇形怪状的头发。
我身上穿的衣服,就算在乡下,也会被认定为破破烂烂,何况现在站在城市的一角。所以能够理解他们的嘲笑和轻视,但不能够容忍他们的无礼和挑衅。我在乡下的时候,是出了名的骂人尖酸刻薄,打人不管死活,对人冷血无情的独一无二的疯子。眼神犀利如刀锋,是经过长久的磨练实践而一旦怒目横张起来,让人望上一眼便能感受到强大的杀伤力,所以他们是碰到高手了。
此时我正用此种眼神回望他们,他们感受到了反击而收起了笑容,目光也即刻凶狠起来对看着,表情上因为没有近距离感受我的目光而非常不屑。他们三个人嘀咕了几声,仿佛在商量对策,僵持了几分钟后,也可以说他们商量好之后,决定迈着奇特的傲慢步划向我走来。
我的眼神不变,嘴角浮起一丝诡笑。难道要在刚下火车,脚底和城市的地面还没产生热度,就要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和人打上一架吗。看来我这个人还真是块臭肉,走到哪都能惹上苍蝇。
心中一点也不害怕。打架和受到威胁在心里上已经习惯了。无非全力以赴,大不了你死我活。一直抱着这样的心态的,所以就算平常打输了,也会让对方后怕三分。
三个人走到我身边,一个个即瘦又小,真怕他们加在一起,也不够我打。也怕打起来没个尺度,死了,那这趟城市之行,可真没白来。
他们三个走近身来,慢慢的在两方的眼神越来越近的交锋后,他们终于嗅到了血腥味的浓郁而处于下风。他们是没摸清对手,在我这样久经沙场的人面前耍大刀,自取其辱。
“你哪来的啊?”一个看上去只有九十多斤,样貌非常稚嫩,声音非常尖细的人问我。语气不自觉的有点收敛。
其他两个人因为太年轻,表面上还要装作的底气十足,过会要让我好看的神情。
我看着他们,内心止不住的讥笑。就这三个穿着打扮的怪人,还好意思嘲弄我。我一把揪住问话人的衣领,语气生冷的说道:“哪来的你不用知道。你只要知道你们就算十个加起来也不够我一个手打。识相的话,早点滚蛋,要不然,一拳头就让你们见阎王。再有,你们三个,头发跟插了鸡毛掸子还插歪了似的,衣服跟狗吃了屎又撕了你们似的糟糕德性,完全没有资格取笑别人,只有被取笑的份,知道吗?”
那个突然被我揪住衣领的人,吓的一时间脸色苍白。其他两个人有点气势汹汹的想要冲上来,但见我一连串的戾声辱骂的凶悍,又有点胆怯。我放开那个人的衣领,那个人大喘了一口气,然后退了两步,看着我有点匪夷所思。
他们自然心里很气愤不甘心,但他们有我那个时候不理解的顾忌,他们怕我有来头,因为一般的乡巴佬刚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是没这么气势足,过于嚣张的。鉴于人不可貌相,不得不小心为上。他看着我,指了指,说了声“你有种”,便带着其他两个人走了。
看着他们走远,心中不由莞尔。为这一段小插曲,感觉到了藏在心底要征服这个城市的一股强大的力量正汩汩的冒出。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世间有人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骗我,如何处置乎。答曰:“以牙还牙!”
站在城市的一角,欣赏这个城市的风景,已经很久了。大厦上横挂的杨钰莹大广告图,正甜甜地笑看着我,笑看着每一个人。那是一个春日阳光和暖明耀的日子,我期待着我的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人不管在哪里,吃饱是首要解决的,往后才能谈立足。
在村里的时候,大清早去池塘洗衣服,通常都会听到三五成群的大妈谈论谁谁家的事情。她们的背后仿佛有一个巨大的信息库,不管是远在那村的消息,还是近在邻居家的琐事,都能清清楚楚地知道。每回不愿意听,但她们的嗓门特别大,一个劲地往耳朵里涌入,搞的我总忍不住大声骂道:“聊你妈啊!”。然后村里的大妈们气的不得了,每天早上尽量避开我的洗衣时间。
当然,不是所有人把我的辱骂当回事,她们会选择习惯和不计较。只要我没有做出泼水和要打人的过分举动,他们会在适当的音量下,依然勇敢的坚持不懈地谈论某某家的事情。也幸好,有些消息不是一无是处,也没想到因为她们的谈话,会让我认识到一生中心痒难耐的人。
一回她们谈论到一个同村比我年长几岁的哥哥。长的漂漂亮亮的,正好在这个城市打工挣钱。她们说他一个月挣九百多块钱,不到四年的时间就邮寄了两三万回家修盖了房子。那是个懂事听话的孩子,可惜文静了点,没读多少书。但教养好,比起一些人来真的是天囊之别。
她们口中说的哥哥我知道,不过因为我们一个在村头,一个在村尾兼家境大相径庭从小性格孤僻,所以只是偶尔碰碰面,从没有过相处交谈。他什么时候出去打工了,还邮寄了两三万回家修盖了房子,压根不知道。要是她们不说起这么个人,过上几年,我就彻底忘了。
村里人谈论起一个小孩,不管多懂事,多漂亮,只要没读书,那么一定会贴上可惜的标签。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也不知道为什么,村里的大人们几乎没什么文化,却脑子里十分清楚执着地信奉着——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信条,包括我的奶奶。
村里有一些小孩,百般不愿意读书。甚至有些才上小学二年级,就开始厌学了,在家里为了不读书,以死相争。爸妈自然不会退让,步步紧逼。村小学不愿意上,就送到镇小学去。那时候镇小学要两百多块钱的学杂费,算是高额收费。可是爸妈不会心疼,为了能让孩子读书,砸锅卖铁倾家荡产也是在所不惜。他们找关系花高额把自己的小孩送到镇小学去读书,可是小孩不读书的心思已经是王八吃了秤砣,铁了心。去哪都坚持不了一个月。所以有些执拗的小孩就会卷上铺盖,偷偷溜回家。回到家后,不敢直面家长。便拿起从老师那偷来的粉笔,在大门上写着:爸妈,我胡汉三又回来了!算是打了招呼。然后仗着身子的灵巧,躲到梁房上去了。
他爸妈一天在外不顾风吹日晒地忙活,回到家还没歇住脚,一不留神往大门上一看,顿时七窍生烟,双脚直跺地,一声“我的个畜生崽啊!”话音刚落,差点就要背过气去。等到缓和过来,二话不说,从门缝中抽出一根手臂粗的荆条,寻了出去。山坡上,树林里,挨家挨户的小巷寻了个遍,都寻不到。他们是气昏了头了,哪能想到,小孩已经深知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他已经在自家的房梁上,呼呼的睡了一整天。
每逢有这样的乐事,就会成为村里人拿出来消磨时光的好段子。他们讲着别人家的小孩时,都会在心中拿自己的小孩比较一下。然后心理上就会得到安慰,幸好他们的小孩没有不读书,虽然成绩不怎么样。当然,成绩好的,可不会在心中比较,而是嘴巴上已经高调地,使自己的小孩名扬四海了。读书厉害,可是标志着他们的基因优不优良,生的小孩聪不聪明,未来的前途光不光明,自己的脸上有没有光,有多亮眼。读书可谓让农村人翻身的唯一正当途径,所以读书不得不被看重。
诚然,读书确实很重要。在这里我没有要否认读书的意思。只是对于我来说,如果饭都吃不起,还砸锅卖铁地去读书,还乞讨下跪地去读书。那我就没有这个牺牲精神了。在所有的屈辱面前,读书没有尊严有重要性。所以我的答案很清楚了,要尊严而会选择放弃读书。当然,我的性格怪异也不是常人所能理解的,所做的决定自然让常人难以接受。
第2章 罗峰
从同村哥哥的父母那里,拿到了能够联系上他的电话号码。在城市的街头,对着公共亭里的公共电话,一阵白痴了许久,才在傻傻的问了一下旁人之后,斗胆地塞了个一元硬币,并生疏地按下了号码拨了过去。经过几人接手,终于是找到了他。心中暗自心惊电话这玩意可真难搞定。他接到我的电话时,能够听出来语气里甚是吃惊。所幸他没有不接受我,也没有多问,是爽快地告诉了地址,并不厌其烦地指点了在市里哪有公交车能够直达目的地,且一遍遍嘱咐末班车在夜里几点,万一错过了末班车,可以在火车站的候车厅休息,不要钱。
他是个非常热忱的人,声音听起来特别醇厚可靠。我感觉找对人了,心中顿时踏实了许多,并相信往后相处起来,不会动不动就打架。我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手脚不怎么听话,所以告诉自己,需要找他人帮忙,就得收敛一些锋芒(有这样的觉悟,我感觉自己不是小孩子了,可以融入社会了)。
依随着他的描述,很快找到了前往他工作之地的大巴车。来不及欣赏更多城市的特色(怕错过末班车),乘车左拐右拐颠簸了好一段路程,才在人际罕至的地方下车。原来他工作的地方是在郊区的工地上,每天上工做的活是搬钢筋拉葫芦打杂等大大小小出死力气的小工活。一天下来三十几块钱,包吃包住,月结。要是下雨,或者遇到特殊情况,导致一天没干活,那么这一天的工钱就没有。所以意思是,九百多块钱一个月,还需得每天在工地上做,才能拿足。有晚班的话,累死累活后,一个月的工资也许能够破千。
我是在农村里干惯了苦活的,从来不觉得还有比农活更累的事。汗如泉水,从身体每一个毛孔里涌涌而出。一天下来,肩膀淤青,腰腿酸胀。突然站直身子,大脑缺氧,像阳光花了眼,眼前是一片短暂的黑朦。拍拍脑袋,晃晃头,才能看的光亮。
听人话里谈论,一个月挣了九百多块钱,不过四年就寄了两三万回家修盖房子,是件多么光彩热血的事情。可是每个月的九百多块钱,是在血水和汗水的混杂下拿到手的,便觉得再怎么光彩和热血,也会麻木不觉。
当然,不是一开始就要抱怨,也不是吃不得苦。咱们来自农村,再苦再受罪也不怕的。在这里只是想要说明,在外面打工挣钱的人,并没有听说的那样光鲜亮丽,个中吃了多少苦头,也只有出来的人尝试了,才能切身体会。所以读书,更显得尤其重要。
第一天上工下来,全身乏力,走在路上摇摇欲坠。到了吃晚饭的时间,肚子已经饿到前胸贴后背。工地上简单搭建的铁皮屋食堂前,排满了蓬头垢面臭汗熏天的工人。提前打到饭的坐在一边的土堆上,狼吞虎咽,吃饭如打仗,生怕别人抢了去似的。还在排队的便时不时地昂首细数前面还有多少人,肚子里的咕咕声连在一起奏出天然的交响曲。终于轮到我,当真是饿了,这一饿,便惊觉于自己的食量之大,没想到那天盆大的碗,吃了两碗。果然是重活之下的体力消耗十分巨大。
同村的哥哥拍了拍我的肩膀。忘了介绍了,他叫罗峰,十七岁出来打拼,如今已经二十一岁了。我刚下车那天,时间还不到五点半,很意外他会走上两公里,到马路边上来迎接我,对于大家虽然是同村,但在没有任何交流,甚至完全陌生的情况下,他能够放下手头上的工作出来接我这份上,心中表示十分感动和受用,且决定以后他要是哪天不爽打我,绝不还手。
看到他时,第一眼没能认出来,直到他朝我挥手,我才呆住似的,怔怔地笑向他。记忆里他年幼的样子很模糊,似乎很清秀,同时感觉有点憨态。四年不见,成长历经的岁月风霜,让他现在看上去俨然是个大人了。身子瘦高结实,浑身充满力气。一双眼睛漆黑闪烁,如同镶嵌在夜空中明亮的星星。五官明晰硬朗,脸庞帅气刚毅。皮肤稍稍偏黑,显的成熟富有男性魅力。他确实长的出类拔萃,和他的声音一样,给人感觉踏实富有亲和力。只是不自觉的会去想,这样一个阳光帅气、鹤立鸡群的人,怎么会在城市的一个充满灰尘的角落做小工呢。但想来命运本身不是由长相所决定的,所以没什么好值得商讨。相反我想到,往后能跟这样的人一起上工挣钱,应该会是件不枯燥带有乐感的事情吧,心中不由的和气起来。
第一眼就喜欢上了罗峰,此时的他正展开明媚的笑脸看着我。我从没见过这样的笑脸,一旦见过了就没能够忘记。因为是那样的耀眼夺目,熠熠生辉。他眼神里充满关怀地问我一天下来可好?我朝他微微一笑,心想没什么大不了的,苦点累点都还年轻着。况且来自农村,身体是打小磨炼的,对于再苦再累的活根本上毫无负担地接受!
他厚实的手掌继而拍了拍我的肩膀,笑容依旧明媚。他说:“你还是不太爱说话吗?”
恩?!我对他的问题表示惊讶,除了在下车后他接我到工地和宿舍的路途中,没讲一句话,其余基本上没时间接触。我不认为那半个小时的相处,会让他认为我还是不爱讲话。所以我意外地看着他,心中暗自揣测。
他依然笑着,露出洁白的牙齿,有点揶揄意味地说道:“小时候听村上人说,你独来独往,不和任何人打交道,不知道这么些年来有没有什么改变?”
我回复一笑,想来也只有这个缘由。村上的那些人,什么鸡皮蒜毛的事都逃不过他们的大嘴巴。不过我这人真的不爱说话(声明,我没有要谦虚哦)。我从小到大一个朋友也没有。在村里有人叫我,都是不理不睬地走了过去(当然也没什么人敢叫我,除了在路上遇到我的奶奶)。小学时,老师叫我回答问题,站起来,像个哑巴似地看着老师。老师说不会吗,我不作声。老师说不舒服吗,依然是不作声。老师没耐心了,不说话我可就要打了,我就是不作声。接着一个响亮的巴掌拍到脸上,还是不作声(如果老师再拍一巴掌,我稍微长大点,就会和他打起架来。不过没长大点,有一次我也是没能忍住发了狂)。最后小学五年,有两年的时间,同学和老师没看我开口讲过话,他们甚至以为我真的是个哑巴。当然,在后来,我会开口,但都是出口成“脏”。
“为什么不爱说话呢,你不会是……”罗峰对此也有点小猜测,不过他知道我不是,所以有点讪讪然。我知道他只是要说,你不会是大舌头吧,所以才不敢开口。我要声明,我舌头好的很,发出的音字腔正圆的。出门前,还提着大嗓门用正宗的家乡话和奶奶吵了一架,每一句话,都讲的尖锐刺耳。
我不爱说话是环境培养的(爱骂人应该不归纳为爱说话吧?!)。就好比在身体上养成了一种习性。像常年惫懒的人,让他突然干起重话,身子上一定吃不消,养尊处优养的。所以我不爱说话,就是不愿意说话。不愿意和陌生人说话,不愿意和假惺惺的人说话,更不愿意和憎恶的人说话。我不愿意说话的特性,便影响到交朋友。当然,也没什么人愿意和我交朋友,就算有一两个想要融入我生命中成为朋友的人,我愿意开口,也会一时间话语卡到喉咙里说不出来,脸庞讷讷的,做不来足够的表情去反应,导致不欢而散。不过,也不是无可救药的。当两人之间接触的时间长一点,我就自然而然会开口应答一两句。虽然盼来我这种人开口应答,并不是什么有价值的事情,但总比一开口就骂人来的舒服。
罗峰倒好像变了不少。一路跟着他到工地,甚至宿舍,总能碰上一些老老少少的人和他亲切地打招呼。他明媚的笑脸时不时地挂在脸上,让人看着赏心悦目。他还变的爱开玩笑,说起荤段子来,不脸红,不忸怩,有一种大男人的气度爽朗。给人感觉就是一种成熟,如那秋收的麦穗,散发着金黄的光芒,刮目相看。
他见我不开口,有点不好意思,依旧笑着说:“我也不太爱说话,一个成语是‘祸从口出’,可见说多了是不好。但有时候说说话也能缓解情绪,令人感到愉快,可见也不能不说话。说话是有条条框框的,我不知道是从哪看来的,觉得在理。家里长辈也说,说话要把握好度,不能想说什么就说什么,那样跟个疯狗乱叫就没什么区别了。这个度就是条条框框吧,人只要学会把握好度,说话就会成为富有乐趣的事情,你说是吗!”
听到这里,我无不赞许地点点头。读书的时候,也有一个老师跟我讲过说话这回事,她说说话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在这个社会上就是需要会说话的人。只不过,她没能像罗峰这样说到把握度上。
我笑着,尽量表现出自己的轻松和愉悦。我知道罗峰说这话的意思试图有点要安慰我。他知道我在镇中学读高中,且在临近高考两个月的时间里,突兀地来到这个城市找他,肯定有着什么生活上的变故。所幸他不会多问,相反来宽慰,这让我对他又多了几重好感。
人的一生,却有许多变故的。这些始料未及的事情,总能压制着人喘不过气来。但痛也痛了,过去的也过去了,现在迎向一个新的环境,就得有一个新的开始。我相信我能够扼腕过往的阴霾,开始展眉欢笑。因为面对罗峰时,心情会不自觉地放轻松,这应该是一种意想不到的收获。我把此看作为一个好兆头。
罗峰摸了摸我的头发,始终不退的笑容挂在脸上,他说:“好了,慢慢来吧,会变好的,会适应的。虽然现在有点瘦,不过也要不了多久,会变的粗壮结实的。”
毋庸置疑。想着晚餐的食量,长结实是必然的。且对往后的生活,目前来说不存在不适应。因为有幸遇到一个这样的知心大哥哥,无论在怎样陌生的地方,都好像充斥着温暖。只是没想到,我能够在心里,如此认可和快速,甚至迫切地愿意去接受一个人。
第3章 浴室
工地上的住屋大多数是铝铁皮搭建而成的。铁皮屋大概容易搭建,亦容易拆除,所以成为工地上通用的居所。只是铁皮屋比之家常居所大不如,冬天里面寒冷灌风,夏天则是燥热窒闷。十分考验人体的承受度。
工人们都住在铁皮屋里。我和罗峰有幸住在同一间宿舍。宿舍空间不大,里面摆了四张铁架床,上下铺,住了八个人,我就睡在罗峰的上铺。屋子里放了好些日常生活用品以及一些有大有小的行李箱子,箱子里面通常放着一些换洗衣服之类的物件。整个铁皮屋里,所有的陈列摆设和高中生的宿舍大致相同,简单朴素,整齐干净。这对于我来说,条件上很满足了。出门在外,能有个铁皮屋遮风挡雨,确实没什么可要求的。
吃完饭后,通常面临的就是洗澡。在工地上做活的人,洗澡更是必不可少。只是没想到的是,洗澡也能成为我无法泯灭的记忆之一,甚至因为洗澡,让我意识到了一件极为严重的事情。
洗澡的地方不是铁皮屋,是矮矮的长方形黄砖屋,在食堂和住宿的后面,上面盖着青瓦,中间被隔开,一边男一边女。可能是涉及到人类赤身裸体的隐私吧,工地上的老板们才舍得用砖头来建造浴室。只是女的那一方空间和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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