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夫人你是不是外面有人了-第4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投雷的小伙伴暗影。
终于完结了,哭泣!从晚上七点一直写到凌晨两点,简直困死我了!可是我终于完结了,哭泣哭泣!
啊啊开心。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大家下一本再见!么么哒。
第107章 番外(二宝)
几个月后; 在京郊之外的某个庄子里; 寒夜寺方丈与其弟子正在屋外一遍遍念着经文; 而屋内沈清千方百计寻来的几位名医正位陆沉分娩。
小宝扒在窗子上看,手心紧张地出汗,老管家在阆苑下来回转悠,不知嘴里在嘟囔着什么。
“怎么样?”
沈清站在床头; 一遍遍给陆沉擦汗。他甚至不敢看医生的锋利的刀,可又不得不强迫自己看得清清楚楚。陆沉所受的苦; 应该由他来承受的。
“可以了。”一个冷静的老妪声音响起; 冰冷地似乎不是在为病人抢救一般。可老妪沉静的声音很有感染力; 在场的其他名医看着她娴熟的动作; 生出无限敬佩。老妪不是他人,正是当年在漠北遇到的那对老夫妻之一。
甚至于老妪也不是沈清找到,而是自己主动到桓国公府自荐的。
她声称与当年为陆沉生产的阿嫲相熟,并成功说服了陆沉。没错; 是陆沉; 一向冷静的沈清在这件事上,出乎意料地束手束脚犹豫不决。
没有人比他更怕了。哪怕这时,在场的大夫、打下手的小童; 甚至于陆沉本人都被老妪的冷静所感染; 只有沈清。勉强睁开眼睛的陆沉甚至能察觉到沈清的手在微微颤动,哪怕他装得很镇定,陆沉也看得出来。
他是这个世界上离沈清最近的人,怎么会感觉不到呢?
陆沉缓缓抬起一只手; 抓住了沈清的胳膊。
“怎怎么了?是疼吗?”陆沉各种强调他不疼,沈清也不会信的。怎么会不疼呢?
“有你在。”我不怕的。
陆沉微微摇了下头,只道:“手给我咬一下。”
沈清伸出胳膊让他咬住,小心地将陆沉黏在额间的细发拨开,当老妪拿着刀剖开陆沉的腹部时,沈清盖住了陆沉的双眼。
只要自己看到就够了。
他该看得清清楚楚的。
无论过多久,他都不能让陆沉失望难过。无论是他,还是小宝或者是这即将出世的孩子,他们最应该爱的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宝——他的陆沉。
沈清该感谢老妪,她的动作利索轻巧,很快结束了这场近乎酷刑般的分娩。当孩子的啼哭声响起,在场的大夫大多将惊叹的目光落在这由男子生产出不可思议的孩子身上,沈清默默地亲了亲陆沉的面颊。
他睡过去了,或者说是疼晕过去了。
怎么会不疼?真是个可爱的骗子。
婴儿长得很快,不过几天时间,就从红通通的猴子变成了白胖胖的肉团。
“他都胖成小肉球了,还这么爱睡?”陆沉戳了戳二儿子的脸蛋。
沈清光顾着给陆沉盛鸡汤,没搭话。
陆沉坐起来,感觉沈清这些天的情绪有点压抑。虽然沈清极力克制住,并且在陆沉面前表现得很开心,也掩饰不了对二儿子淡淡的不喜。
“你过来。”
“?”沈清端着鸡汤坐过来,“怎么了,先喝鸡汤吧。我炖了老参进去。”
“你先放下。”陆沉很严肃地看着他。
“你是不是不喜欢他?”这好像不是陆沉第一次问这句话了。当初得知有了孩子的时候,陆沉就这样问过。
“怎么会?”
沈清亲了亲二儿子的没几根毛发的脑袋,以示他很喜欢孩子。
“言不由衷。”陆沉努努嘴,不信沈清的话,“昨天让你取名字,你说孩子太丑,叫二狗就好。”
沈清:“……”
“他是你儿子。把他生出来,我很辛苦的。”
“我知道。”沈清握住陆沉的手,显出几分激动。他太知道陆沉的辛苦了。目击了整个过程的沈清,只要看到这个孩子,眼里就好像看到了生产时血淋淋的陆沉,他已经梦到好几次这个画面,被惊醒。
每一次梦中的恐惧都会让他无法再入睡。
“我……”我不知道怎么面对你。沈清抬起头看着陆沉,难得露出几分迷茫和柔弱。“我知道这样不对。让你痛苦的不是他,是我……”
“骗子。”陆沉瞪了他一眼,“你承认了,你就是讨厌他!你之前还告诉我,我不是怪物,他们是我们的宝,现在生出来,你就嫌弃了。骗子!”
陆沉凶起来不仅会打人,还会狠狠上嘴咬。
“抱起你的宝,去喂奶。”陆沉抹了一把嘴,恨恨地端起鸡汤喝了个精光。
沈清哭笑不能。不过,显然陆沉的大骂是有用的。沈清乖乖抱起二儿子喂奶。沈清并不对母乳迷信,二儿子不仅请了奶妈喂奶,同时也喂了牛奶。牛奶是经过沈清仔细加工过的,营养方面跟得上。有时大晚上,乳娘来不及,就喂的是牛奶。
沈清一边喂,一边打量小儿子。
“二狗,可真丑。”沈清小小地刮了下小儿子的鼻子,语带亲昵地小声道。
二狗可能感觉到当爸的骂他丑,喝着奶呢,脸就皱成一团,更符合沈清说的丑了。
“啧啧,还不服气。”沈清蹭了蹭他的脑门,呢喃道。
沈清说话,陆沉当然听得见,咳了两声道:“二儿子长得可比较像你,丑也是你丑。”
“瞧瞧,有了儿子忘了夫人。以前是谁说他最好看的。”
沈清揶揄了两声,笑了。
他真是胡思乱想些什么。已经过去的,本不必想太多,好好珍惜现在才是道理。他有空自责,倒不如多多补偿。活了大半辈子,还不如以前想得明白。
“好了好了丑儿子,爸爸不嫌弃你了。”
沈清亲了亲小儿子的耳朵,对造谣小儿子相貌毫不愧疚。连一向嘴巴毒的陆沉听了都对二儿子深表同情。
将军家的二狗子也根本没有想到,若干年后,在亲爹的造谣之下,他竟成为了将军家的第二个“丑八怪”。每每提到将军家的小公子,人们总是道,二公子绝对是亲生的,和陆将军一样丑出天际了!
二儿子:“……”
老爸,我还是不是你的亲儿子!?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就写一个番外就好!如果以后临时有想写的番外,我会放到微博去,这里就打上完结tag了!
微博:山吹子23333 不一定有番外,全看心情(? ?_?)?
感谢投雷的一张老饼和二小姐。
新文下个月开,讲的一只成精的充。气娃娃和四千年性。冷淡老处龙的故事,有兴趣可以去专栏瞄一眼QAQ
好吧,我知道木有人在的/(ㄒoㄒ)/~
最后最后,祝看文的大家幸福快乐,么么哒。
第108章 丑八怪 (国师和皇帝)
三月清明,踏青扫墓。京郊一座孤坟已长了青青嫩草。一个消瘦的男人坐在坟头,一把伞横放在一边,任雨丝拂面沾衣湿。来来往往提着篮子拿着锄头扫墓归来的人路过这里,总会奇怪地打量几眼。
但男人对路人的目光毫不在意。他的目光游离,眼神涣散。
“太上皇?”小太监忍不住喊了一声。把太上皇晾在一边淋雨,他自己打着伞,小太监胆战心惊。
陆玄熠抬起头,轻轻摆了摆。
“你先回去吧。我再一个人待会。”
“这……”小太监很是为难,可毕竟越不过陆玄熠的要求,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而陆玄熠就这样一个人坐在坟头,一直到日暮迟归,扫墓的人群几乎全散光,一座座坟冢上只有零星纸片和余留的烟灰,他才站起来。
坐得久了,陆玄熠爬起来的时候差点摔了,一手撑在墓碑上,才勉强站起来。这么一摔,长发便沾了泥水,看着尤其狼狈。如果不说这是太上皇,根本不会有人猜得出是陆玄熠。
陆玄熠最后看了一眼墓碑。
我可真恨你,叶回风。
说完,他转身便走。太阳快要落山,他也该走了。
就在陆玄熠转身的瞬间,一只干枯的手从湿润的泥水里伸出,指缝间满是泥水和细小的虫子,那只手在半空中游离了一下,忽然抓;住陆玄熠的脚……
…………………
一年之后。
“咳咳咳。”
一到这种阴雨不断,湿冷的时候,陆玄熠的耳边就总能剧烈的咳嗽声,一声有一声。
“喝药吧。”陆玄熠端着一个陶碗,碗里是乌黑的药汁。
叶回风接过碗,手指不经意蹭到陆玄熠的皮肤,然后被迅速地躲开。
“快喝吧。”陆玄熠闷闷地说了一声。
叶回风手捧着碗,一口将苦涩的药汁喝完。他捧着碗的手依旧又细又长,可看起来却很丑,像老树的皮一样,又干又皱。
他们搬到这个村庄来已经大半年了。一年前,从墓冢下爬出来后,陆玄熠就带着他离开了京城,来到了某个不知名的村落,买下这个简陋的小院,两人隐姓埋名地生活着。
陆玄熠离开并没有告诉其他人,身上也仅仅带了些许银子,买下小院后,便所剩无几。便是叶回风的病,也是自己诊自己开药方,然后陆玄熠上山挖。
这一年来,在陆玄熠身上的变化翻天覆地。几乎没人想得到,一个曾经九五之尊的皇帝,如今却会一个人背着小箩筐上山采药。
他甚至还在小院附近开垦了一片荒地出来,和村民学着种菜。这场景让任何一个人看了,都只会大跌眼镜。如果他要钱,不会要不到。可陆玄熠不要,仿佛要证明,脱离了皇宫的一切,他就能彻彻底底与皇宫再也毫无瓜葛。
“你在做什么?”叶回风的脚行走不方便。叶回风坐在轮椅上,从他角度只看得到陆玄熠的背影。陆玄熠坐在门槛上,手边是针线。叶回风没有得到陆玄熠的回答,他推着轮椅往前走。
走近了才发现,陆玄熠一手拿着针线,一手拿着一双蓝黑色布鞋。鞋头破了一个洞,陆玄熠剪了一块布,正准备补鞋。只是,陆玄熠补鞋的能力差得很,鞋子没补好,手已经被扎了好几下。
“补鞋?”
“嗯。”陆玄熠答应了一声,并不抬头,专心地盯着手里的鞋子,“这双鞋还是新的,只是昨天上山的时候被划破了。”
“我来吧。”
“不用,我能行。”陆玄熠摇摇头,固执地拒绝。可叶回风不依,直接从陆玄熠手里把鞋子抢了过去。
“你!”
“我来。”叶回风哑着嗓子道。叶回风也不大会做这些事,可他多少比陆玄熠手巧着。他们的生活不一样了,从前锦衣玉食,现在只能粗茶淡饭。这是天下平常人的生活,为一粥一饭担忧,一针一线精心计算。
普通人的生活很苦,却让叶回风第一次如此感谢。
这双鞋是陆玄熠唯一的一双新鞋,可惜也破了。
叶回风捣鼓了几下,手艺不精,不过也勉强补好了,鞋头一块棕色的布,和整只鞋子尤其不搭。
“好了,你试试。”
陆玄熠踢掉脚上的草鞋,试了试,高兴道:“总算修好,以后上山再不穿新鞋去了。”
叶回风目光闪烁了几下,盘算着,要给人算几次命,才买得起一双新鞋。叶回风给人算命,一次两文钱,一双好一点的鞋,要四十文才够。还要偷偷买,否则陆玄熠是不会同意的。他是要把一文钱掰成两文的,如此大的花费,陆玄熠一百个答应。
陆玄熠是很忙的,比坐上轮椅上不好行走的叶回风忙多了。他要去田里干活,还要提前准备好午饭。
提前准备好午饭,不仅是给留在家中的叶回风,也是要给自己。陆玄熠跟着村民一起去田里劳作,中间是不回来的。有些庄稼汉子是家里人送饭来,陆玄熠只能自己提前做好。他当然不大,可日子总是人过出来的。学着学着,也饿不死人。
“我出去了。”陆玄熠背着小箩筐就要出门。筐子里有把小锄头,一袋豆子,干粮和水。他今天要做的事情就是种豆。
叶回风听了,也想跟上去,只是身下坐着轮椅,根本跟不上,何况下过雨的路泥泞得很。陆玄熠只是知会叶回风一声,并没有要得到回答的意思。
叶回风都习惯了。这一年以来都是这样的。陆玄熠什么都会帮他弄好,只是很少和他说话。两个人只是住在一起而已。
他按了按自己的大腿,对自己感到厌弃。他相信陆玄熠对自己是有恨的。把他带回来,却并不让他好过。可如果自己离开,或者有丁点不愿活下去的念头,陆玄熠又会发火。他要牢牢地绑住自己,吊住自己。
叶回风推着轮椅坐回到桌上,小木桌是买下小院时,前任房主顺便赠送的。黑漆漆,丑的很,倒是什么配桌上的几只陶碗。陶碗是茶棕色的,上面有点点黑斑。陶碗的菜并不多,估计只是刚好他一个人的份量。想到陆玄熠筐子里的干粮,叶回风就吃不下去。
他随手夹起一筷子菜,眉头皱了皱,硬着头皮咽了下去。大概没有第二人比陆玄熠做菜的水平还差了吧。可那又怎样呢?他觉得自己从坟里爬出来后,心性大变。只有失去过,才知道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是什么。
陆玄熠回来的时候,已经傍晚了。叶回风哪里都去不了,只能坐在门前,等待。
等待是最枯燥无味的。你不知道等的人会不会回来,也不知道自己的等待有没有意义。可他还是喜欢这样等。
叶回风露出微笑:“你回来了。”
可惜陆玄熠对他的笑视而不见,放下筐子径直走到厨房拿来小木盆,路过叶回风的时候连眼神都没给他一个。
筐子里是只瘦野鸡,底下铺了一层菌菇。下过雨的林子蘑菇总是疯长,陆玄熠是认不出能吃不能吃的。这些还是跟村里人学着摘的。村里人都很善良,见他孤身一人带着行走不便的叶回风,时常会来帮忙。一把青菜,一顶草帽,都是别人的心意。
什么都不会的陆玄熠跟着村里人也学了不少,比如这只瘦不拉几的野鸡,就是跟着隔壁地里干活的老哥上山打的。老哥是打猎好手,陆玄熠纯属瞎猫碰上死耗子。
他真的变了很多。说不定是自己从前教他的方法有问题,叶回风反思自己。
“你做什么?”
陆玄熠忽然对他说话,让叶回风受宠若惊。
“没没做什么。”叶回风觉得两人的位子颠倒了。当年的他们和现在的他们,仿佛颠倒了人生。什么时候,叶回风也开始惶恐起来,对陆玄熠的若即若离局促不安。如履薄冰。
“没什么事就来杀鸡吧。”陆玄熠踢了踢野鸡。
“好。”
叶回风杀鸡的时候,陆玄熠是回避的。他见不得血淋淋的场面,仿佛只要看见红色的血,就想起当年。
整个皇宫到处都有死人,到处都是血,敌与友,都有,而叶回风身上的血已经干涸。以至于后来,他看到血,就会觉得头晕。
“你当时想说的是什么?”
“当时?”拔鸡毛的叶回风抬起头,陆玄熠还是背对着他。
“那盘棋,你说如果……”
“其实不用知道了。”叶回风擦了一把汗,眼睛略过自己的双手,干枯丑陋,一如他现在的脸。村里人都以为叶回风是陆玄熠的爹,其实并没有说错。当年的他满头白发,但脸是年轻的,可如今脸和满头白发终于相合了,看起来是像当爹的。
一样又老又皱,黑斑点点。不老的他终于开始慢慢老去,这不算什么……他只希望能多活几天,能再多和陆玄熠相处几天。
“那个如果……现在已经实现了。”
“骗子。”陆玄熠忽然大怒,也不顾叶回风手里拿着的鸡,走到他面前,大骂,“骗子。”
“为什么当时不告诉我?”
是啊,为什么当时不说,那么久的时间他从来不说。
“看着我。”
叶回风被陆玄熠一顿高声呵斥,他抬起头,目光却不敢和陆玄熠相撞。现在的他又老又丑……他已经不敢正大光明看着陆玄熠了。
可陆玄熠的眼睛却亮晶晶的。陆玄熠低下头,在叶回风的脸上吻了一下。
“丑八怪。”
可是丑八怪,我就是控制不住喜欢你,怎么办?
第109章 茶花仙1)将军和夫人
作者有话要说:
上次写到一半没写完的番外,补上。作说不要跳,前一半剧情在作说
某林业大学的园艺园,一到了花开的季节,满园子花团锦簇、姹紫嫣红。某林大大二生正在对试验田里的花草树木浇水施肥。
“喂,沈清,你好了没啊?”
已经做好记录的杜仲一声大喊,他看护的这片郁金香是导师的心爱之物。粉色重瓣郁金香重重叠叠,显得娇羞可爱,又称为“夜皇后”的黑色郁金香,多情而又妖娆。总之,这一片可是导师的珍贵宝贝。
还有含羞的昙花、热烈的月季富贵堂皇的牡丹,养在温室里的大王莲、珍贵的各式兰花等等等等。总之,这园子里的植物品种多种多样,许多人考上某林大,就是为了见识这些宝物。
当然,不是每个学生都能有机会接触到那些名贵物种,大部分学生只能在园子里看看普通的植物花卉。不过,就是这样,也叫许多人满足了。瞧,这会儿,好多人借着做记录的机会,正偷偷拍照呢。
沈清一直没应他,杜仲只好拿着记录本走究竟了过来,一见到他干什么,很是不屑。
“好兄弟,你有点追求行不行,这就一最普通的茶花,有什么好看的,又不是稀奇的金花茶。就这红花,大街上的绿化带到处都是,啧啧,花开得也俗,还没这时候开的玉兰花好看呢。”
沈清抬头,摇摇头:“你废话真多。”
“好好,我不说话。你继续。”杜仲捂住嘴,不吵他了,“欸,话说你干嘛呢,这瘦不拉几的一颗矮树,连一般的茶花都比不上,你瞧瞧,别的茶花树都开了,就这一棵还光秃秃的打着苞。”
“我在给它剪枝。”沈清不怒不躁,温和地解释,“而且,茶花也挺好看的。它只是生病了,才有些恹恹的。等它开花,一定会很好的。”
杜仲努了努嘴,才不信沈清说的话。就这种烂大街的品种,有什么好看的。走在路上爱拍照的小姑娘都不会选它,沈清的审美眼光可真差。
沈清不知道杜仲腹诽些什么,他拿着小水壶小心地浇水,有时还轻轻地弹了弹茶花树的小叶片。
“嘿,大兄弟,还能不能好了。看你,对着一棵茶花树,笑得跟女朋友说话似的。那些追你的姑娘你都没这么笑过。”杜仲受不了沈清笑得跟朵花似的,搓了搓胳膊先走一步,“我先走了,您继续折腾你的丑花花……哎呦卧槽。”
杜仲还没走两步,竟然摔了一个大跟头,听到声音沈清才有精神回头。
“你小心些。”
杜仲爬起来:“见鬼了,好像有人推了我。”
沈清摇摇头,懒得搭理他,回头头又看着他跟前矮小瘦弱的一株茶花树。
“可爱的小东西,快快长大吧。”
“愚蠢的人类,本仙才不是小东西,当然本仙也的确是可爱的!”
“什么,谁在说话?”沈清惊诧地抬起头,左右环顾一圈,这园子除了他和杜仲,哪儿还有半个人。可是他刚刚明明听到一个好听的男声。
“笨蛋!”
这会儿,沈清听清楚了。
“你你你你在说话?”沈清吓得一屁股往身后一坐,那声音正是从茶花里发出来的。
杜仲听见动静凑了过来:“你喊啥呢?”
“你听见它说话了吗?”沈清指了指那株茶花树,杜仲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那株矮小瘦弱的茶花树,叶片上滚着水珠,还是那副恹恹的模样。
“没。”杜仲抛给沈清一个看傻瓜的眼神,“大兄弟,你幻听了吧。”
“是吗?”沈清也不确定了,他站起来收拾了东西,“算了,我们先走吧,天都快黑了。”
沈清和杜仲离开,那株茶花抖了抖,忽然幻化出一个浅浅的人影出来。那人穿着大红色的长袍,青色长发披肩,一双灵动的眼睛眨了眨,额间的红色花纹红艳艳的。
陆沉插着腰,一脸不屑:“哼,大胡子,你才丑呢,本仙是最好看的!”
晚上沈清就做了梦。嗯,梦的内容不可言说,第二天早上,沈清还没回过味来。他摸了摸鼻子,默默地去了卫生间换了裤子。还好没被室友发现,否则以无良室友的操心劲,非嚷嚷着要带他见识见识开开苞。
一边洗内裤一边走神的沈清,脑子里全是朦朦胧胧的红色身影,伴随着轻微的喘息声,以及若隐若现的一双眼睛。
一双灵动的眼睛。
杜仲目不转睛盯着电脑屏幕打游戏,耳朵全是耳机里发出的游戏音完全没注意到室友在做什么,只是不小心瞄了一下电脑的时间,才急得到处找人。
杜仲没看到人,对着厕所门大喊了一声:“下午什么课啊?”
沈清算了算日子,答道:“体育课。”
“体育课?”杜仲兴奋,体育是个女老师教的,上个礼拜休产假回家了,“是不是可以不用去上课了?”又可以多来盘游戏了!
“不是。”
“嗯?”杜仲把凳子往后一拖,发出一阵巨大的金属拖地声,“为什么啊?”
“有新老师代课。”沈清端着脸盆走出来,残忍地再补一刀,“缺席不给学分。”
沈清所在的班是�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