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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音人生-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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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口齿不清地应了一声,取了放在鞋柜上的一大串钥匙,穿了她的外套跑下楼去隔一条街的杂货店锁门。
平时我们俩都不在的时候,那里就由旁边商铺的邻居看着,我轻车熟路地和谢顶的中年大叔和发福的卷发大婶打招呼,关门前检查了一下货架和柜台并无异样,店里黑着灯,结了霜花的窗外是凛冽的风声,只能听见我一个人的奔跑后的喘息。
我走到门外,风从我抬起的手臂下面穿过,我踮着脚去拖高处的卷闸门边,头发帘儿都向后掀过去,好不容易才抓住那个在半空中荡来荡去的钩子,扣上锁,拔下那柄生锈的钥匙。
回去时我又路过那家音像店,还是那张我爱听的唱片,我就忍不住停住脚步侧耳听了一会儿。
身后忽地传来汽车熄火声,我嘴里碎碎念着歌词回了头,发现一个穿黑西装的男人站在道牙上。
我没礼貌地看了他老半天,才后知后觉地想,这个人我在哪儿见过。
第5章
“嘿。”
他对我扬扬下巴,我昂着头——巨大的身高差让我不能不这么做,我不晓得怎样打招呼才是得体的,我说,“您好。”
他穿一身漆黑的西装,肩上披了羊毛大衣,崭新的质地似乎和看起来一样好,仿若是刚从什么庄严肃穆的场合离开;他站立之处的斜后方还有两个面色僵冷的叔叔,他们的手维持着拉开车门的模样。
太多的黑色恐吓般霸占着我的视野,我终于尝试着用肢体语言诠释出尊敬,“房东先生。”
他闻言,眉宇间有一闪而逝的怔忡,笑道,“我不是房东……”
看到我迷惑的脸,他又瞬间改了口,“……那就算是吧。”
“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囫囵吞咽着他的发问,猜不出是什么动机、什么理由让这个人出现在这里,让他停留在随时会将他的鞋子弄湿弄脏的道牙上,问我一些明明无关紧要的问题。
“我,”我吞了口口水,“我在听歌。”
不出所料,他翻转手腕指了指一旁的音像店,口吻惊讶,“这个?”
——好像我不能听似的。
我承认那一秒钟我有点不爽,就一秒。
类似于被人轻视的恼火,偏偏这个人又没说错什么。
他听着,抬起一只脚放在台阶上,我恍惚觉得他和我的距离变近了,并非客观上的位置距离,而是气质上的、那种弥漫在我们周身的落差感。我这才察觉到他年轻的脸被这淡漠的装束衬托得过分冷峻,再看两眼,就有点让人心生畏惧了。
我从没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人。
好看的让他对面的人都拘谨得不知道手脚该往哪放。我突然要了命的局促,那份和贫穷一同寄生在骨髓里的自卑顷刻间喷薄而出,像是病毒扩散感染般令我招架不住,感到自己的存在都万分难堪。
第一次见他我还没生出这样强烈的感觉。
我有点想走。
见他也没任何表示,我用舌头打滑的飞快语速说了声“我回家了,再见”就拎着钥匙跑回了家。
音乐声随四溅的雪水被我抛在脑后。
整个寒假我都窝在电热毯上做作业,预习书本,偶尔听听收音机,可是往往找不到我想要的,净是些男欢女爱、死去活来的情歌。
李谦蓝好像是回老家了,我只在大年初一的时候跟他通过一次电话,除了告诉他我要攒钱买张唱片以外,再没别的。
开学的第一节课,老师让我们谈谈梦想。
对于一个十多岁的小孩来说,这个当今已经被用得烂大街的词兴许代表不了更多。我用手肘撑着桌面,把作业本上的橡皮渣吹到地上去,露出手腕的毛衣袖口有些脏了,我把校服外套往前拽了拽遮住它。铅芯把手腕内侧磨成灰色,我眼角的余光里都是教室里那些起起落落的虚幻身影,接着,身后传来起立时拉开凳子的声音。
李谦蓝被点到名字站起来,我和其他人一齐转过头去看他,他苍白的脸被前所未有的注目洗礼着,他磕磕绊绊地说,我要当DJ,唱片骑士。
我看到初春时节薄薄的晨光笼罩着他的肩膀,使他的身影看上去比我高大很多。他嘴里说了大多数人都未曾听说过的单词,说得很颤动也很用力,像是一根绷紧的弦。连老师都毫无防备的沉默了一下,好像对这回应始料未及。
我想她想要的应该是“宇航员”“科学家”“军人”“医生”这样的答案,剩下的不属于孩子,所以她为这一段尴尬的无声做了个无关痛痒的收场。她让他坐下。
我在那一瞬间看清他如同被赦免的脸。他的自上而下的目光与我交汇了一瞬,挠挠头,不好意思的笑了。
那天傍晚放学他和我步行去车站,没说什么话,路过街头一家卖麻辣烫的小摊时,我停住脚,看他从几步远的地方回过头来疑惑地看我。
他身后是繁华而臃肿的大马路,灰色的建筑物们像是蒙了一层尘土,现在正是回家的高峰期,行人和车辆们来去匆匆,交织成一副令人眩晕的背景。他定定地看我,头顶是谦虚的蓝色的天空。
我脑袋里又回响起那段音乐。
我不想谈梦想,我就像开口咳嗽一样底气不足。对我这种出身的人来说,那不是梦想,而是幻想。我从不敢自怨自艾些什么,我知道自己一旦开口就停不下来,我想控诉的事情太多了,而当它们都变成了背负于身的现实,就更多了无可辩驳的意味。改变不了,只能逆来顺受。
极度的珍视会导致矫枉过正的袒护,所以也被看做另一种形式的自贱。我不曾告诉别人我对音乐隐秘的渴望,就像在音像店门口偶遇的房东,因为它对我来说属于那个“我从未见过的地方”,遥不可及到了可笑的地步。
我连一张唱片都买不起。
我不愿捧出自己被人当成笑料,也仅仅是在内心暗自翻涌着渴望而已。
而它竟日渐灼热滚烫,烧得我难耐。
我不想站起来向全世界宣布,尽管他们都会转过身来看着我。
我对李谦蓝说,我可能要做个说唱歌手。
我说真的。
第6章
我十二岁生日的前一天,听说附近的卖场搞促销,夏皆便死活要拉着我去给她当免费劳动力。
说免费显然是不贴切的,因为我收到了一罐蜂蜜腌桃,那种被浅金色蜜汁浸泡着的、表皮清脆果肉柔软的零食。
她说这也算是我的生日礼物。因为谁都不知道我出生在什么时间,所以我们擅自把这个纪念日定在她捡到我的那一天。
从另一层意义上来说,这也算是我的新生。
我嘴里叼着冰棍儿,从夏皆手里接过整袋的大米和食用调和油,几乎没什么重量的蔬菜被她满是红痕的手指拎着,我跟在她后面挤上公交车,开车时车厢里一阵动荡,盛夏的热流相互冲撞,夹杂着烟灰色的尾气扑向我面前模糊的玻璃窗。
我脊梁抵着发烫的栏杆,弯腰把手里的重物放在脚边,夏皆在这时顺手撩起我的头发,说,“宝宝越长越好看了啊。”
“雀斑还是常住居民。”我低声纠正她,“不要大庭广众叫……宝宝,很奇怪。”
她大笑,显得对我的窘迫兴致勃勃,“哦哟,害羞啦?”
说罢捶了捶我的肩膀,抬手的角度略微抬升,“又长高了。”
她手心老茧粗糙得不像这个岁数的女人,正在享受青春和恋爱的年纪却要穿梭在菜市场里,在地摊上捡漏,和小商小贩讨价还价,可她从不吝啬于在别人面前承认我的存在,她昂首挺胸,就像跟全世界较劲儿似的,每当有些不怀好意的人谈论我们,话语中夹杂“未婚先孕”这样的字眼,她也都满不在乎。
我们下了公交车往家走,水果摊前,她剥了一颗红色的荔枝塞进我嘴里,问我,“甜吗?”
我点点头。
——很甜。
小升初毕业考那天下午,我把学校一些用不着的教科书和作业本捡回来,卖给了废品收购站,即使这些困扰了我六年的东西只卖了十块钱,我依然很高兴,暂时不想存钱的事儿,给夏皆买了一包她喜欢的糖炒栗子。
晚上我和李谦蓝一块儿吃饭,在他家对面一个远近闻名的粥铺,作为招牌的潮汕海鲜粥尤其美味,这样的天气也有不少人慕名而来,邻桌都是讲话粗犷的老头子。我们坐二楼,头顶是吱呀呀旋转的风扇,浅绿色扇叶边缘有陈旧的锈蚀痕迹,灯管白晃晃的,照着吊在墙角的二十一吋电视机,我用勺子舀了粥放在嘴边吹凉了,听李谦蓝说,“我们将来还会在一个学校的。”
“真好。”我把粥里的虾壳吐出来,吃掉煮成粉色的肉。
一小锅粥喝到后来我浑身是汗,衣服都沾湿了,饭后跟他溜达去城市广场,俩人都故意闷头往喷泉里跑,被迫转向的水溅了旁边玩耍的小孩子一身,整个广场都能听到咯咯咯的笑声。
我在广场舞轰鸣的音乐声中对着他大声重复了一遍,真好啊谦蓝。
他然后把脸凑到出水口,黑色的头发拧成一缕一缕的,说,嗯。
暑假来了,我需要找个新的兼职。
在等成绩下来的几天里,我跑遍了家附近的五六条街,在稍远些的街区找了个给餐馆送外卖的工作,只有中午和傍晚最忙的钟点干活儿,也不会太累。
更重要的是旁边有家音乐酒吧。
一开始夏皆不同意,终究是拗不过我,只好叮嘱我天黑之前要早点回来。
我也反过来叮嘱她,不要被借口来买烟的老男人占了便宜。
她笑着骂我倒霉孩子。
七月份天气又干又热,地面像是被阳光射穿了,所有水分蒸发得一点不剩,我骑一辆餐馆的自行车,在街道和人群里七拐八拐,中午十二点的太阳好像油炸的,烫手。
偶尔餐馆老板娘会管我午饭,或者用白色的餐盒盛好了让我带回家去,这时我总是不可避免的想起当初在小巷子里捡垃圾的日子,所以我会礼貌而拘束的拒绝她的好意。
有一次我去五百米外的网吧送订餐,好巧不巧的在那里遇见了同班几个男生。那是个无照经营的地下黑网吧,我提着塑料袋走进去,昏暗的灯光下烟气弥漫,呛得我睁不开眼,只能迷迷瞪瞪地看清楚一排排幽亮的电脑屏幕。
我漫无目的地在无数颗大同小异的脑袋里寻找了一会儿,终于听见有人叫我,循着声音的主人挨个找过去,却被过道里的一只手拦住了去路。
那人叫我,夏息?
像是为了呼应这不大不小的声音,周围好几个脑袋伸长了脖子凑过来,我没在脸上暴露出什么表情,冲离我最近的那个人说,啊,嗨。
你在这儿干嘛呢?
打工。
哦,打工啊。他身后有人嗤嗤地笑起来,是那种不屑于遮掩、非要给你听见的笑,我不回头看都能想象到那一抽一抽的肩膀,和意味深长的嘴角。
我没回答,让开了肩膀,从他们中间错身而过,从订餐的人手里接过零钱,走向网吧的光线刺眼的出口。
蝉噪声、汽车鸣笛声和路人的打电话声强行填满了我的耳朵,我推着自行车站在马路对面等红灯,在炽烈的日光下皱起眼角才能看到前面的斑马线,汗水顺着下巴滴下来,我使劲眨了眨酸痛的眼睛。
忍不住又眨了好几次。
第7章
九月初,我和李谦蓝所在的初中开学了,报道第一天是缴费和开班会,第二天是军训和分班考,再就是熟悉新的环境和人。
我在这方面是彻底的被动派,只愿意旁观那些开朗积极的角色跑前跑后,自己从不出头,因此放在哪个班里都是没什么存在感的类型,小学开始每年期末老师的评语都是“内向安静,勤奋踏实”,未来就会变成毕业照上那张任凭谁都记不住的脸。
这段生活乏善可陈,寥寥数笔即可带过,我既不会怀着兴奋的心情夜夜在灯下写着秘密日记,也不会故意耍帅从其他班门口招摇而过,把情书塞进某个漂亮女生的裙子口袋里。
说到漂亮女生,我不得不提一下我的同桌乔馨心。
别看她的名字里有一双幼稚的叠字,巧妙的谐音赋予了这个姑娘非同一般的气质。她的漂亮绝非艳俗,而是一种冰雪聪明的、有灵气又走心的漂亮,无须语言修饰,一举一动都与班里大多数喜欢尖叫和娇嗔的女生有本质上的区别。
有一回李谦蓝来我们班找我一起吃午饭,看见她简直都要窒息了,好久才用胳膊肘撞撞我,低声说,你看她像不像日本那个电影的女演员?
我立刻退出一步远,用一种深恶痛绝的眼神打量他,说,没想到你也看那种片子,唱片骑士同学,你让我很失望。
李谦蓝差点把我的脸摁进碗里,在食堂里形象尽失地大吼“我说的是莉莉周!!!”
我和乔馨心刚开始坐同桌的那段时间没说过一句话,实实在在的,一句话都没有,倒是互相传递过卷子和修正带,仅仅以点头表达感谢。
奇怪的是我们都不感到哪里别扭,因为是没有必要交流和攀谈的场合,彼此都感到省事又舒心,不像班里别的男生女生,为了谁的胳膊越“三八线”都要争吵两句,平心而论,有点傻逼。
我觉得我有一颗早熟且脱俗的灵魂。
结果李谦蓝毫不留情的拆穿了我,说你别装逼了,你就是懒,你连跟人家多笑一下都嫌费劲,你就是个活生生的摆设。
我不禁为这个朋友对我的了解和精湛的比喻感到欣慰,同时内心深处还有点想打他的冲动。
其实我不是摆设,我只是不想把心力倾注在对我来说没用的事情上,比方说人际交往、数学课和集体活动,因为人的心力是有限的,外事外物却没完没了,我需要给自己省点力气。
能让我倾注心力的东西就是说唱。
暑假结束时我把存钱罐里的钱倒出来铺了一凉席,得到了一个令人惊喜的数额,但我最终没有选择唱片店,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去我们家那条街上一个专门维修电子设备的小店里淘了个随身听。
那玩意儿没有显示屏,只有一圈圆形的按键和下面插内存卡的卡槽,像个正方形的小夹子,平时可以夹在衣领上,小得让我掏钱的时候都再三犹豫,那修电脑的宅男却说我没眼光:“小崽子你不识货,我店里可就剩一个了,看在熟人的面儿上便宜给你,听我的,好东西。”
我手里攥着的小盒子仿佛瞬间成了千斤重,我诚惶诚恐地点头附和,又悄悄问了句,“那我以后可以来这里用你的电脑下东西吗……?”
他那长年累月耷拉着如同下一秒就会昏睡过去的眼瞪着得寸进尺的我,推开面前被肢解得七零八落的电脑主机,没好气地把烟头在乌黑的桌角碾灭了,说,“行吧。”
我开心极了,周五下午一放学就背着书包一头扎进他那再装不下第三个人的小店里,在他的指导下摆弄起了那个科学技术的结晶,为了报答宅男不遗余力的帮助,晚上我还特意请他吃了我自己都舍不得吃的腊汁煲仔饭。
我蹲在原本属于他的座位上,耐心至极地用鼠标把下载完毕的歌连同滚动歌词一首一首拖进内存卡里,他翘着二郎腿坐在我旁边,空穴来风一般的大裤衩下面是一根根不屈的腿毛,嘴里吧唧吧唧的嚼着饭,问,“你都听点啥?”
我把耳机塞给他,随便点了首某张专辑的主打歌,他听了不到一分钟就摘下耳机,油腻的脸上满是不可思议,“这你能听懂?”
“多听自然就懂了。”
他摇摇头,“哥哥这把岁数可欣赏不了哇……这有什么好听的?”
我打心眼儿里感谢他没有直截了当的说“这都是什么鬼”。我解释道,“这是Hardre Rap,硬核说唱。”
“哦,哦,有点酷。”他又问,“你是想当歌手吗?”
我敲打着键盘,佯作不以为然地耸耸鼻子,“是啊,怎么了。”
“行行,小崽子,哥就等你飞黄腾达了,”他这才露出些许赞美之色,尽管我知道他不是认真的,“别忘了哥们儿这群受苦受难的老百姓。”
宅男酒足饭饱,叼了根牙签,他的目光却飘忽而深远,有种世外高人的味道。我知道他在看门外一个穿超短裙的大姐姐,我见过她两三次,每次的衣服都不重样,唯一的共同点就是短和露,她给拐角一家亮着粉红色小灯泡的按摩房拉客。
“人是要有梦想的嘛,”宅男叹了口气,用混合着烟草和机油味的大手揉我的脑袋,“姑娘也好钱也好,总得有个盼头,不然可怎么活下去啊。”
第8章
初中的第一场期中考试,我学习上的缺陷以相当糟糕的方式暴露了出来——严重的偏科。
严重到哪种程度呢。
语文和英语两门接近满分,历史地理政治也尚可入眼,物理化学生物吊在及格线上摇摇欲坠,数学则是凄惨的垫底。
垫的还是全班的底。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因为喜欢上了说唱,在英语上极其下功夫,收效显著;另一方面是对理科实在提不起兴趣,我难以抗拒数学课上阵阵袭来的睡意,物理化学之流背背公式好歹能拿个基础分,而对于号称照猫画虎就能求解的计算题,我是没有一点头绪,选择题连蒙带猜,命中率也是可怜。
我多少有点歉疚,尤其是当夏皆在家长会后回来、反过来安慰我的时候,那种无法回应对方期待的歉疚感更盛。
因为我打心眼儿里不在乎,不在乎成绩不在乎排名不在乎他人的眼光,每天塞着耳机做作业,两耳不闻窗外事,这才是我真正觉得惭愧的。
必须做点儿什么改变这种现状。
单科小测成绩下来的那天,十三岁的我有生之年第一次被触发了对人生的思考。
放学后,我和李谦蓝行至护城河上青灰色的石桥,他校服外套搭在肩上,纯白色T恤服帖的勾勒出后背的弧线,他撩起衣服擦了擦脸上的汗,不以为意地,“让你同桌教你啊。”
——哦,差点忘了,年级第三就坐在我旁边。
我并不了解乔馨心这个人。
她肤色很白,穿衣打扮干净讲究,像个一丝不苟精密周转的机器,日常生活里好像没有任何多余的节目,听课,学习,看书,课间会趴在桌子上闭目养神,不跟那些话很多的女生一起结伴上厕所,偶尔被老师点起来回答问题,嗓音透着一股病态的空灵。
虽谈不上拒人于千里,不易接近也是肯定的。
可我从小到大有过深入接触的女性也只有我妈而已。
这个岁数的男孩儿女孩儿是很爱起哄的,但凡谁想要搭讪和示好,大家便会对这种心知肚明却不宣于口的“禁忌”表现出一种别扭的期待;若是班里真有那么几对“谈恋爱”的,那就天天都是现场直播,舍己为人地丰富大家的课余生活。
所以尽管我想说的是“你能给我补习数学吗”,也像是可笑的告白一样开不了口。
不过很快我发现,我们俩有个难得的共同点,就是在晚自习塞着耳机做题。
这原本是不被允许的,学校曾明令禁止各种电子产品的携带——当然是没用的。每个学校都有自己一套条条框框的规矩,但还是能被机智勇敢的同学们钻空子,毕竟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而晚自习就是大家解放自我的时刻。在老师看不到的地方,聊天的,看课外书的,吃东西的,传纸条的,玩手机的,甚至还有在后排打扑克的,白天在老师面前的一派沉沉死气荡然无存,好像天一黑就现了原形一样。
连乔馨心这样的好学生都会一边听歌一边学习,像她这种教科书般的优等生,已经算是很出格的事情了。
也就是这一天,老师布置了必须要在晚自习结束前完成的作业,并请了课代表去讲桌上坐镇,谁写完谁才能回家。庞大的习题量惹得人心惶惶,聊天的没工夫聊了,打牌的没心情打了,一时间教室里只剩下奋笔疾书的唰唰声,听得人心里发慌。
乔馨心依旧塞着耳机听歌。
然后还是全班第一个交的作业。
在一个我认为正常人难以企及的时间段内,她搁了笔,摘下耳机站起来。
全班人的脑袋都跟向日葵似的围着她转,时不时还听见窃窃私语声,我几乎可以想象到谈论的内容和语气。可我的关注点是她放在摊开的书本上的两只耳机。
黑色的索尼,看上去价格不菲。
由于周围过分安静的缘故,近距离下的我听到喇叭里传出高昂而激烈的破碎声,好像硫酸一样带有某种诡谲的侵蚀性,听得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乔馨心交了作业从讲台上下来,她伸手把及肩的黑发挽到耳后,面孔清秀,步伐从容。
等到她落座,我想都没想就无比自然地问出口,“你听的是……摇滚吗?”
教室的白炽灯下,她缺乏血色的手伸展开了搭在书页上,闻声微微侧过脸,烟灰色瞳孔落拓的望着我。
我竟然从中看到了一些慑人的冷光,比沉默更惊心动魄。
“是Acid Rock,迷幻摇滚。”她轻声说,“还有黑金属。”
——那之后的许多年,我在想要了解一个人的时候,都必定要听听他耳机里的秘密。是情歌还是民谣,是乡村还是朋克,音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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