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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吃黑-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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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李明宇没有想到自己打小的玩伴从一名为人称道的警校尖子生,沦落为无所事事时的社会待业人员。他念及旧情,拉竹马入伙,直到两人平分秋色,势均力敌……
  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匹竹马早已经长成一匹恶狼。他引狼入室不说,还把自己也给搭进去了。
  杀手x地痞,美强/强强,不互攻,1v1,he。
  文中涉及脏话、低俗、暴力。现代微架空,请勿对演练出勤等一系列细节较真。
  PPS:感情线看似慢热,其实是因为剧情较紧!(所以其实并没有很慢热啦)……
  PPPS:攻君后期黑化严重。
第1章 
  杜以泽已经开了两个多小时的车了。
  郊区的路况太差,路面也是坑坑洼洼,要不是因为他开了辆越野车,屁股都得遭殃。这条形同废弃的马路嵌在一片平原之中,两旁地势开阔,乌央乌央的都是及腰的杂草。一路上没有路灯,可见度极低,杜以泽也不好打开强光灯。现在这种地势对他来说是劣势,放在以往他都是躲在半人高的麦田里,随时准备好爆人车胎,可现在局面已变,他不想变成活靶,哪怕目之所及连只老鼠都看不见,他也只得将车速控制在四十迈左右。
  一般行驶在这种几乎没有车流的路段上时,李明宇总会怂恿他开快点,说是车速到达六十迈的时候,将手从窗口里伸出去,便可以感受到C罩`杯的触感。
  杜以泽倒还真会听话地将速度提到六十迈,李明宇便立即从窗口里伸出一只胳膊,一脸淫‘荡地眯起眼,抓着无形却有力的风。
  “哟!没摸过啊?”杜以泽会这么问他。
  “我什么没摸过?”李明宇砸吧砸吧嘴,答,“我是觉得吧——这个也不怎么大。”
  以往这个时候,李明宇已经开始催他提速了。
  杜以泽扭头看了一眼副驾驶。李明宇不像以前一样骂骂咧咧的,他瘫软在大片的阴影里,一侧的太阳穴抵着车窗边缘,一声不吭,一动不动,轮廓都几乎与窗外的夜色融为一体。
  这吸入式的麻药虽然见效快,药效却因人而异。万一再这么拖下去,李明宇突然苏醒过来,抢他的方向盘,揪着他的衣领要锤爆他的头,干出点什么同归于尽的事情出来,那也是很有可能的。
  杜以泽捏紧了方向盘,烦躁地踩了脚油门。他觉得自己真是疯了,这么多条后路,偏偏选了这么麻烦的一条。
  可还能怎么办?人都带上来了,总不能现在把李明宇扔进水泥沟里。
  杜以泽只能暗自祈祷。他不喜欢暗自祈祷,因为这是弱者陷入了被人掌控命运的境地时的行为。他不喜欢被人掌控命运,掌控别人的倒还行。
  不过话说杜以泽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如今能够好胳膊好腿地风驰电掣,全都得益于他的运气。今晚,幸运女神如以往一般在他眉心落下一吻,途中他没有遭遇袭击,李明宇也没有苏醒。半个多小时后,他将车停在了一家城郊的小旅馆门口。
  旅馆老板兴趣缺缺地靠在小竹椅里,白色的背心松松垮垮地卷起来,搭在圆润的肚皮上。他正望着台式机的屏幕哈欠连天,漏音的耳机里偶尔传出几声细微的呻吟声。杜以泽抓住李明宇的一只胳膊绕过自己的脖颈,扛着他站在前台,从外套的夹层口袋里拿出一张证件在桌上敲了好几下才终于得到对方的正眼。
  “标准间。”
  “啥标准不标准的,都是一张床。”
  老板接过他的身份证,说一晚五十,只收现金,时不时地抬起眼皮打量昏睡中的李明宇。等到他记录完证件号码以后,他的目光也已经由试探变为了赤裸裸的调戏。
  “你们这是搞什么?”
  “搞对象。”杜以泽面不改色道,“怎么,没见过?”
  “我啥没见过?”老板嗤笑一声,从木抽屉里的众多小隔间里拿出一把钥匙搁在桌上,接着右手食指朝走廊尽头随意地一指,“右拐上楼,最里面的房间。”
  头顶的天花板上还在往下落灰,走廊墙壁上裂开的缝隙里泛出一股潮湿的霉味,像无形中张开了一张老旧的破蛛网,将这座小旅馆之中的客人缠得背脊发凉。杜以泽拿过钥匙,费力地扛着李明宇朝二楼走去,他每往木质楼梯上踩一步,脚下都要响应两声,嘎吱嘎吱,摇摇晃晃。
  杜以泽半拖半拽了好一会,终于穿过二楼逼仄的小走廊,将李明宇送进了房间内。他将李明宇放在床上躺平,还好心地给他脖子底下垫了块枕头。
  房内只塞了一张床和一张凳子,卫生条件更是令人堪忧。李明宇身下的被子被角泛黄,像是先被脏东西洇过,干涸后留下的痕迹,也不知道是没洗干净,还是洗不干净,还是压根没洗。不过杜以泽也懒得计较,他在比这差十几倍的环境里生活过。他也并不打算在这张床上躺下,因为他睡不着,也没法睡,多年的职业习惯让他对睡眠的需求量很低,换句话说,他的被被害妄想症有点严重,况且明早还得赶路,现下他只需要等李明宇醒过来。
  杜以泽从口袋里摸出一包还未开封的烟,撕掉了外包装的塑料袋随手扔在地上。这烟是他登记的时候顺便从旅馆老板那儿买的,虽说八成是假烟,但毒不死人就行。他现在无事可做,只好抽两根烟打发打发时间。
  男人大多靠烟酒联络感情,杜以泽不喜欢酒味,便选了烟。他喜欢往烟里做手脚,比如下一点毒素,这在对付一些无足轻重的小罗喽时非常有效,或者藏一些迷药,例如他递给李明宇的那只烟。
  杜以泽将窗帘拉上,也不开床头柜上的台灯,只是搬了个椅子挪到床边坐下,避开窗口,然后翘起二郎腿给自己点烟。橙黄的火光在他的食指间忽隐忽现,他眯着眼狠吸了一口,直到脑袋都微微发晕才呼出一串烟雾,接着用食指敲了敲烟嘴,抖掉一小节烟灰,心想——不至于啊。
  我为什么要把他给带出来?
  这个问题杜以泽刚才想了一路,到现在也没想明白。
  他认为自己把李明宇带出来纯属是出于下意识,可是人类的下意识往往都是用来自救,这一次却怎么看都像是在自杀。
  他虽能想出不同的跑路方案,但一旦在方案里加了一个人,那选项就得减半。如果这人手脚也不怎么灵活,脑袋也不好使,又蠢又蛮,成功率更会打折。
  李明宇是他实施计划里的一部分,但绝不是他撤退计划中的一部分。
  那只能是因为其他原因了。可还能有什么原因,能够强烈到让他下意识地做出了不够理性,甚至可以称得上愚蠢的选择?
  革命情谊?杜以泽脑袋里突然蹦出这么几个奇怪的字眼出来。简直莫名其妙!这词离他太过于陌生、遥远——遥远到现在听来只会让他觉得十足得讽刺。
  然而当他转头看向李明宇的脸时,他才想起这词的出处。


第2章 
  他与李明宇是有“革命情谊”的。
  这词还是他们俩扒在街对面卖馄饨的小餐馆的窗沿上看红色电影的时候学的。馄饨店的老板将店面一分为二,前半部分用来做生意,后半部分则作为他和他老婆的卧室。馄饨店每天早晨五点半开张,任凭风吹雨打,店老板岿然不动,定时定点地将一口大锅从厨房里挪出来,摆在店门口,各式各样的调料被摆放在凹凸不平的不锈钢小碗里,搁在断腿的小木桌上一字排开。等待将水烧开的间隙,他会将两手揣进棉袄的袖子里,竹子一样站立在寒风之中,一脸严肃地打量路过的两只灰老鼠。
  尽管店面面积很小,坐不下三两桌客人,老板还只卖馄饨,这家苍蝇馆子却足足撑起了他们那一整条街的居民的早餐。老板虽然一年四季都穿着一件黑色的长衫,却打理得干净整洁,煮馄饨的时候他会挽起袖口,以免让衣服沾上油污,不由令人怀疑他的衣柜里是否还有好几件一模一样的长衫。
  老板从早到晚只顾埋头做事,但这并不妨碍别人兴致勃勃地等他为自己盛上一碗撒着葱花的猪肉馄饨,更不妨碍一些年级稍长的女人在接过馄饨以后,有意无意地说最近又在哪里看到你老婆跟别的男人喝酒啦。哪怕舌头已经长到了他的耳边,老板也只是耷拉着眼皮,拿着银色的汤勺咣当咣当地在煮锅里不耐烦地敲上两下。
  他老婆不像他这般勤奋,上午很少有机会看到她,偶尔心情好的时候才会看见她出来帮他收钱,收累了就坐在一旁补口红,然后将刚收的钱揣进牛仔裤后的屁股兜里。那个时候一整条街上只有她穿着一条低腰的牛仔裤,稍一伸手便漏出腰部一小截雪白的肌肤,两只裤腿又宽又肥,扫把似的。她会当着大家的面在老板脸上留下一个鲜红的口红印,一转眼就跑没了影。
  街坊邻居不免交头接耳两句,说来说去就那么一个意思,翻译过来就是“太违和了”。
  老板为了逗他老婆开心,给她买了台电视机放在卧房里,卫星电视接收机就架在卧房的窗户外头,刚安上的时候还白得像陶瓷,引来一群街坊领居围观,后来就变成一顶黑漆嘛乌的大锅盖。
  老板所住的这栋筒子几乎与隔壁的筒子楼相毗邻,墙贴着墙,过道窄得只够一人穿行而过。介于楼上的窗户里又常年伸出横七竖八的竹竿,挂起香肠或者衣服被子,于是这过道上滴滴答答的洗衣水便在长年累月的风吹日晒和物理化学反应之下演变成了一坨坨灰白坚硬的污垢。
  因为这并不是一台公共电视,老板自然想不到竟然会有人躲在两栋楼之间的缝隙里偷看他家里的电视。
  其实李明宇最先开始并不是为了电视才来的,街坊里的男人们总是当着他的面大肆讨论着店老板的老婆。李明宇听他们形容着“白花花的馒头”,听他们说“丰满的肉包子”,听得口水直流,于是慕名而来。
  不来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李明宇头晕目眩,两只小手抓着窗户上的防盗栏,晕晕乎乎地说,“以后我也要养一个这样的女人。”
  除了养一个如此风骚的女人以外,李明宇还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开一家馄饨店。自打他听说这台装着小人的黑色机器要1000多块钱以后——哪怕当时他对1000块钱并没有概念,他就将自己的人生梦想与开馄饨店挂了钩。
  在他眼里,馄饨店老板就是人生赢家,有女人有电视,还有一辆拖菜的三轮车,想去哪去哪,自由自在,来去如风。
  老板的老婆不换衣服的时候,李明宇就隔着脏兮兮的玻璃窗,一瞬不瞬地看着电视上来回播放的红色电影。
  杜以泽先开始还跟着看了两眼,后来实在是不感冒,靠着墙根直打瞌睡。他不明白满脑子装着奶`子的李明宇怎么会对这类电影感兴趣。
  同样的,李明宇也不明白为什么好学生杜以泽会喜欢子弹乱飞的黑色港片,他觉得杜以泽深受其害,竟然像个娘们一样把头发留长,用水打湿,一股脑的往头顶梳,还非说自己是个有大背头的古惑仔,结果得瑟了不过两天,就被他妈揪着领子按到路口的王师傅那里剃光了。
  杜以泽还不死心,摸着自己的青色的发茬,一口一个“阿宇”,活像在叫自己的马仔。
  李明宇则更着魔,回敬他一个“小杜同志”。两人整天一个“阿宇”、一个“小杜同志”,简直就是一段教科书般的魔幻现实主义友谊。
  杜以泽实在是喜欢不起来这个称呼,李明宇一旦这么叫他,杜以泽就追着他满街跑。
  “我为什么不能这么叫你啊?”李明宇捂着脑袋直纳闷。
  “不好听。”
  “哪里不好听?”
  “就是不好听!”杜以泽双目圆瞪,“我又不是老头子!”
  “你当然不是老头了!”
  “所以你不能这么叫我。”
  李明宇抻着脖子,刚想辩解两句,转眼一想杜以泽说的有道理啊,电视里确实都是糟老头之间才这么叫,只好点点头,妥协道,“那我以后叫你小杜,行不行?”
  杜以泽双手抱臂,脚尖在地上思索似地敲了几下,才说,“行。”
  李明宇顿时眉开眼笑,拽着自己的书包带子,扭捏道,“那……小杜小杜,你今天晚上来我家一起学习吗?”
  说得倒挺好听,其实只是想抄作业。
  杜以泽抬抬下巴,“你上课干什么去了?怎么又不会写?”
  “我又不是你。”李明宇讪笑道,“你最聪明了。”


第3章 
  学习对于李明宇来说可以称得上是一大世纪难题,他不明白为什么语文老师嘴里吐的每一个字词短语组成句子以后他就再也听不懂了。老师出题让大家一起练习珠心算的时候,他的脑袋里只会闪过店主老婆胸`脯上的两只小白兔。
  杜以泽就不一样了,他好像学什么都得心应手,总能在放学前将作业全部写完,考出年级前五就算发挥失常。李明宇望尘莫及,死乞白赖,撒泼打滚,终于抱上了这根大腿。
  不过李明宇并不知道自己这么轻易便傍上学霸的真实原因——这并不是因为李奶奶的饭菜做得有多么好吃,也不是因为杜以泽有多乐意教他学习,更不是因为他所分享出的火柴盒里真的装有什么有趣的小玩意,有趣到足以吸引杜以泽经常来他家里串门。
  杜以泽根本就谈不上有多喜欢他。
  尽管他们俩是邻居,特别近得那种,门对着门,两人又上的同一所小学,但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杜以泽在李明宇面前能有一种微妙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来自于他认为李明宇毫无威胁,这让他感到自在、舒服,哪怕他不喜欢李奶奶的混沌和耳背,也不喜欢李明宇的无聊与愚蠢,但至少在这一小片天地之内,没有人会因为他的成绩低了两分而将他关进衣柜里。
  到了晚上睡觉的点,杜以泽家里就会来敲门,大部分时候都是杜妈妈来接他,一旦是杜爸爸过来的话,杜以泽就知道,他们又吵架了。
  准确一点来说,应该是他妈妈又挨打了。
  杜以泽木头人似地站在床边看着他妈妈垂着头哭,边哭边抹眼泪。她的下巴上破了道口子,沁出殷红的血,眼角也青了一块。她说你爸不是个东西,不是个东西啊——
  杜爸爸听到这话立刻冲进来,揪住她一把头发往床头柜上撞。
  杜以泽几乎是下意识地就躲进了衣柜里,隔着两扇门之间的缝隙,他看见那个男人将他妈按在床上扇巴掌,打到一半又开始撕扯她的衣服。到后来,杜以泽缩在衣柜的角落里,双手牢牢捂住耳朵,努力不去听房间内压抑又痛苦的呻吟。
  只有到这个时候,他才会从心底里生出一点羡慕的情绪来。他想,如果我没有爸爸的话,我大概会过得像阿宇一样高兴,哪怕妈妈年纪很大、不漂亮也没关系。
  最让杜以泽奇怪的是,他妈妈就像一根弹簧一样能屈能伸,无论前一晚的战争有多么激烈,第二天早晨都能像每天按时升起的太阳一般恢复原样。她只要狭小的梳妆台前坐上一会,脸上的淤青伤痕就都不见了。她还会像往常一样戴上围裙,扎起高高的马尾,去楼道里的公共厨房里给家里做饭,再出门上班。
  街坊邻居都称赞杜爸爸,说他的儿子优秀聪明,妻子美丽贤惠,可不知道是不是筒子楼内的隔音太差,李奶奶又离得够近,所以才能够看出一点蹊跷。
  这天杜以泽敲了敲李明宇家的门,李明宇便像一只兔子一样从屋内窜出来,手舞足蹈地给他分享起自己昨晚做的五光十色的梦。杜以泽兴趣缺缺地点头应付,两只耳朵却高高竖起,他听见李奶奶小声说,“你这样对孩子也不好,对你自己也不好。”
  杜以泽注意到他妈妈脸上的笑容有一瞬间的僵硬,但她只是抿了抿嘴,又眯起眼,笑道,“您这是什么意思?我这不挺好的吗?您看看。”她甚至有些刻意地挽了挽鬓角的头发。
  李奶奶看了眼杜以泽,略带哀愁地说,“我儿子总是爱找你们孩子学习,要是你不介意,孩子也喜欢的话,平时可以让他睡在我们家……”
  “那不行!那怎么行!”杜妈妈猛然打断,声音尖得如同粉笔划过黑板,她大概都没想到自己如此激动,于是抚了抚胸口,又下意识地转头看向空荡荡的走廊,然后才放平声调,缓缓说道,“您年纪大了,您懂什么呀?您不懂的,您又不懂……”
  那个时候杜以泽虽然年龄尚小,却仍能隐约察觉出不对劲的地方,但他总是刻意回避着这些暗藏于湖面底下的复杂的波涛。他不是选择漠不关心,只是在面对无法用特定公式解决的成人世界时,他还是会感到无所适从,感到惶恐。


第4章 
  李明宇也记不得风向到底是什么时候变的,他只知道餐桌上肉类的出现频率大大降低。难得吃到一次鸡肉,他却在里面挑出半块破碎的鸡屁股。
  杜以泽更为纳闷,他不明白为什么爸妈都不去上班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大概是从他爸有一天拿着一张信封回的来那一天起。
  杜以泽家里爆发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一次争吵,他隐约记得两人的吵架内容围绕着“什么再就业都是放屁”,以及“你懂个鸡`巴”之类展开,到后来根本他们就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吵,而是发泄似地互相撕扯着对方的头发、衣襟。白色的遮尘布上布满脚印,搪瓷碗也碎了一地,窗外的夕阳一照,反射出玻璃珠的光芒。杜以泽背着自己的书包,默不作声地准备去找李明宇,却突然被他妈揪住了后衣领。
  “你去哪?”
  “去找同学。”
  “不准去!”
  杜以泽疑惑道,“为什么?”
  “我说不准去就不准去!”杜妈妈揪着他肩膀的衣服,尖声质问,“我让你写的检讨书呢!”
  杜以泽眉头一紧,小声道,“老师说了,这次考试难……”
  “顶嘴!”杜妈妈抬手就是一个巴掌下去,“你敢顶嘴!”
  这一巴掌直接把杜以泽给打懵了,这是他妈第一次动手打他。
  “我问你,你为什么没写?”
  杜以泽的右脸迅速泛起一个红色的五指印,他突然恶狠狠地转头盯向不远处的杜爸爸,咬着后槽牙,一字一顿地说,“我没写。”
  他爸被他一瞪,快步而来,揪起杜以泽的衣领,问,“你瞪我做什么?你跟老子叫嚣什么?”
  杜以泽整个人都被提了起来,衣领勒住他的脖颈,让他几近窒息。但他不服输似地掐着他爸的手腕,踢蹬着双腿,混乱中一脚踹到了他爸的肚子上。
  这一脚的后果非常严重,杜以泽的额头撞上水泥地面,眼前转起无数星星,接着他又被他爸扯着一只胳膊从水泥地上提起来,踉跄地往房间里拖。
  当天的争吵重心被迅速转移,这也是有史以来他爸妈第一次在某件事情上意见达成一致。杜以泽被塞进衣柜里,因为膝窝被狠踢了一脚,再也站不起来,只能匍匐着跪在衣柜里,拿起纸笔,面前铺着卷子,一个字一个字地分析起上一次的语文考试。
  李明宇家里也受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李奶奶也不知道从哪里拣了个空油桶回来洗刷干净,里面放上几块蜂窝煤,桶底架上小车轮,揉好面饼以后就推上街卖馅饼。李明宇还没察觉出什么大不同来,除了经常被城管追着跑以外,他觉得摆摊是件非常有趣的事,因为自己时常能从隔壁摊位的叔叔阿姨那里讨来两颗水果糖。
  两个孩子饥一顿饱一顿,每天的期望都放在了馄饨店的老板身上。店老板虽然脾气古怪,不怎么说话,却对杜以泽格外得好,兴许只是看他瘦胳膊瘦腿的,有时候会在他上学路过的时候给他盛上四只小馄饨,李明宇如果在场——他一般都在场,所以也能分到一小碗。然而馄饨店再怎么结实也架不住这股飓风,老板有一天突然就带着他老婆一起人间蒸发了。蒸发的前一周,李明宇还扒拉着窗沿问杜以泽,“什么是革命情谊?”
  杜以泽抬了抬眼皮,“就是非常崇高的友情。”
  “什么样才能叫崇高?”
  杜以泽不耐烦道,“就是共患难、一起吃过苦的友情。”
  “喔,”李明宇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郑重其事地宣布道,“那我俩可是革命友情啊!小杜同志!”
  杜以泽在他头上敲了一下,“都说了别这么叫我了!”
  再后来,一起摆摊的叔叔阿姨也逐渐消失李明宇的视野之中。其中给李明宇印象最深的一位男人姓刘,他总是戴着副银色边框的眼镜,为人和善,听说原本在小学里当老师。他消失的前一天塞给了李明宇很多零食,李明宇以为他像大部分人一样离开了这里,出去打拼,直到后来有一天,当他揣着薯条零食包在街上闲逛时,他看到一群人围在一栋筒子楼门口议论纷纷。李明宇挤进人群里,看见刘叔叔刚被人从屋内拖出来,他的脸上发青发紫,眼镜掉在一旁,镜片已被踩碎,镜腿弯了两折,他身旁还躺着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孩,地上倒了一个同李奶奶卖馅饼一样大的油桶,只不过里面的煤块塞得满满当当,也不知道先前到底煮了些什么。
  李明宇为此感到心酸、自责,他认为自己拿光了人家的零食,才让刘叔叔一家忍饥挨饿,以至于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
  那段时间人心惶惶,原本热闹非凡的街道在一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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