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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市蜃楼-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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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赞:门口。
  陶宋就等着一秒关电脑走人,下楼时比不晚自习想着回家的学生速度都快,和门卫打过招呼,他小跑着上了车,在校门口出现第一个学生之前,凑过去亲了盛赞一下。
  半夜洗完澡窝着。
  “访谈什麽时候?”
  “周四上午。”
  “那就是大后天,和小高联系过吗?”
  “嗯。”
  “和周琛一起?”
  “不清楚。”
  “和谁一起你都不知道呀?”
  “没什麽关系。”
  陶宋趴在盛赞胳膊上看书,听闻偏头看他一眼:“没关系?”
  “我和他不熟。”
  陶宋憋不住笑:“哦。”过会儿又问:“今天除了看书,还做了什麽?”
  “去剧院练琴。”
  就说呢,一个全部人生被大提琴占满的人,哪会容忍一整天不见。
  “那睡吧。”
  “……宋宋。”
  “嗯?”
  “你一直在吃维他命吗?”
  “……维他命?”
  盛赞睁开眼:“床头柜里的,写着维他命。”
  陶宋沉默,摸着书页的手指忽然抽搐一下,片刻又若无其事地笑说:“哦,维他命。”
  “我问了查理,维也纳的医生,他说‘大量服用维他命有害无益’,你不要多吃了。”
  “我知道,”他突然丢了书,侧脸贴着盛赞脉搏,吐息一般沙哑道,“我知道。”
  “那我睡了。”
  “睡吧。”
  “晚安。”
  “嗯。”
  盛赞睡得很快。他的睡相一直很乖,无论睡之前是多奇怪的姿势都能自动回归原位。
  陶宋不行,他喜欢靠在盛赞身边睡着,最好紧紧贴着,导致醒来往往四肢酸痛,仿佛错位。
  可今晚他却迟迟无法入睡,盯着黑暗发呆,中途恍然回神,轻手轻脚下床,拉开抽屉,拿出那瓶维他命。
  打开盖子的一秒,陶宋犹豫一会儿,但还是抠了三粒,没有喝水,干干地咽了下去。
  深夜了,窗帘紧闭着,没有星星。盛赞还是躺在那儿,安安静静的,陶宋做贼似的偷窥他,也许是觉得自己太怪异了,他的心底突然升腾起某种难以言说的绝望。
  日子过着,很快到了周四,小高早早地来了,他带着盛赞出门,临走时绊了一脚,掀翻了盛赞昨天路过剧院买的一束花。纤细的花瓶应声而碎,花瓣散落一地,陶宋倚着门,眉头在这阵突如其来的灾难狠狠一跳。
  小高焦急道歉,盛赞捡花,一不留神划破手指,鲜红在残败花瓣上晕染一片,好似让生机都凋零了。
  陶宋垂眸瞧着那片红,只感到那股熟悉的喉口的涩痛又翻了上来。
  作者有话说
  接下来可能会走一点剧情,小小预告一下。以及,之前说hssl大概写5、6w,应该是不太可能了,算算估估,近5w废话下来,底下剧情大概还要扯小几万字(两位初哥儿清醒的嘿咻也还没写),具体字数不太保证,把想写的剧情写完再说吧。(感谢几位祝福的小天使喔,虽然昨天是浪漫吃瓜的一天嘎嘎


第二十二章 
  陶宋到学校才知道盛向安今天又逃课了。
  自从上次被抓回来,他安分了几天,后来隔几天又消失,范瑜请过两次家长都没能改变现状,她郁闷烦躁,不理解这个学生究竟是为什麽叛逆无度,以及他的父母怎麽能够毫无负担地置身事外。
  她来找陶宋,是因为校方发出警告,如果盛向安还这麽逃课旷课,他们会建议退学。
  “他应该对自己做的事负责。”陶宋忍着不耐烦道。
  “你要不再劝劝他,”范瑜踌躇,“我找他聊天,他一句话也不说。就算要警告,要让他退学,也得先知道他自己是什麽想法吧?”
  范瑜年纪不大,比陶宋还小一岁,天性怜悯,对学生几乎有求必应,之前有老教师暗讽她同情心过剩,想来也不算错。
  陶宋眼皮乱跳,从早上开始就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悸,搪塞一般地答应自己会去找盛向安好好谈谈,让范瑜走了。
  小高说他们大概四点结束,问陶宋来不来。可他今天安排答疑,四点前是肯定走不了的,等下班过去,最快也要六点。
  小高:成,那我知道了。
  陶宋那边日复一日重复着上课的工作,盛赞这边就活络许多。
  他这次参加的是访谈节目,主持人是电视台名嘴,很会聊天,幽默又不出格,盛赞感觉还不错。
  节目安排周琛是中途出场的,台本上写着他们俩“因音乐结缘”,兴趣相投,盛赞拿到愣了半天,小高在一边给他解释:“就是做做样子,给观众看的,下节目了就一切归零。诶不好意思啊,这儿是不是化太浓了……别太冷着脸啊哥,忍一下,很快就结束了。”
  小高跟他几年,了解他平日虽然我行我素些,但也深谙给他人留级台阶的处事原则,这麽说只是哄他心里好受些,别太闷着。
  节目上盛赞话还是不多,表情也缺缺,只在聊到专业相关才会生动些,后来周琛上来,坐在一边,他倒也能和人笑上一笑,不至于太下面子。
  主持人说之所以邀请周琛来,是因为之前他们两位年轻音乐家有过合作,观众评价非常高,据相关人爆料,两位私下也是好友关系,上周周琛还去了盛赞的演奏会。
  周琛眉眼带笑,英俊倜傥:“我们算同行,年纪又差不多,所以共同话题也比较多。关系的话,还算不错。如果阿赞能更活泼一点,我们下了节目还能一起去吃顿饭。”
  周琛诙谐幽默,几句话就让气氛热闹起来。而他的话如果没遭剪辑,播出去大概能成一些粉丝的心头好,但对于当事人来说,盛赞想这并不好笑。
  他摩挲着左手食指的透明伤口贴,忽然特别想陶宋。
  录影果真在四点左右结束,盛赞被小高领着四处问候过,换了衣服径直去了车库。
  电梯门合上的瞬间,一把伞挡在两门之间,门受阻重新打开,外头周琛长身而立,笑得儒雅:“抱歉。”
  盛赞录影只带了小高,周琛更轻松,一人来,一人回,拄着伞仰头看楼层数,问安静站在角落的“好友”:“之前说‘一起吃饭’,没冒犯你吧?”
  “没有。”
  “那就好,”他还是笑,“那就一起吃饭?”
  楼层已经降到了一,盛赞不回答。
  “不用这麽防备我吧,我们俩也算合作过几次,节目两次,演奏一次,不算彩排,怎麽说也算有些交情,这点交情换不了一顿饭?”
  地下二层,电梯打开,同时冷风也灌了进来。
  小高护着盛赞往外走,周琛跟在后面。
  走了几步,盛赞停下,回头。他戴着围巾,只露出眼睛和鼻梁,因为尚未卸妆,润润的,看上去有些浮。
  周琛心说不谈别的,单这张脸这双眼睛就够吸引人了,这麽望过来,剔透的。
  剔透的盛赞问得十分真心,也十足疑惑:“为什麽要和你吃饭?”
  乖乖,这还在停车场,时不时有人走过,问题还这麽不客气,不是明摆着喊人拍了大做文章吗,小高忙拉着盛赞要走。
  “为什麽不能一起吃饭?”周琛却根本不介意的模样,笑盈盈的,“因为没有身份?那就随便安一个,朋友,同事,同行,或者干脆一点,追求者?”
  听到最后三个字,盛赞一怔,随后愕然地睁大了眼睛。
  周琛随手转了转伞,“哇”了一声:“不是吧,我以为我表现得够明显了,主动加联系方式,主动聊天,半夜飞柏林看演奏会,接本来不在行程里的录影邀请。闹了半天,你还不知道我对你有意思啊?我挺喜欢你的,盛赞。”
  盛赞迟钝地转动脑子,对突如其来的同性的示爱感到茫然和震惊。
  说来奇怪,他样貌、家世、事业件件出类拔萃,明该是吸引人的类型,可从小到大,站到他面前表白心意的人屈指可数,其中大多数还是七八岁那会儿,更别说同性。
  早前盛赞一心只有大提琴,对情爱懵懂不知,也没有空闲去思考这个。于他而言,即便是学院合作的漂亮女孩儿,也不过只是同学和竞争对手,他在意的只有对方的技巧。那时候,他甚至可以一整天不开口,就静静坐在琴房,对着琴谱自我沉浸,不去理会外界复杂的人际社交。纯粹又自我。
  盛赞知道的,自己对旁人的心绪起伏感知薄弱,难以体会喜与悲,众人哄笑时他失措不知,悲伤时他更难感同身受。
  盛赞是个怪胎,他听过有人这麽形容。
  这种种、一切,让他本就狭窄堵塞的通外管道越发萎缩,具体表现是他越来越沉默,也越来越依赖陶宋。他曾一度需要当时正在上大学的陶宋时时陪着,他们一人上公共课,一人关在琴房练琴,不用说话,只要转头能看见对方就好。
  这份略显病态的依赖,使他可怜的防线在那次荒唐,陶宋的态度变化中骤然崩塌,他用类似讨好、挽留的心态,选择和陶宋成为伴侣。他甚至还无法理解“伴侣”的意思,他需要别人手把手的教授,加里和他说你要先学会承认对方的身份,所以他说“这是我的伴侣”,敏感发现陶宋并不喜欢听到“齐璨”,那他就不去见。
  这都是他在讨好陶宋,他知道陶宋想听。
  至于情爱,他或许只听说过一个“喜欢”,却没听说过喜欢的含义太泛泛,发现自己并不排斥,甚至渴望,那就是喜欢。他喜欢陶宋。
  可今天,周琛也说喜欢。他喜欢盛赞。
  显然,盛赞不能接受。
  他仿佛被某种怪力敲中,惊慌地退后一步,求救般看向一边面露冷色的小高。
  小高上前一步,对周琛皮笑肉不笑道:“周先生真会开玩笑。吃饭的事今天就算了吧,下次,下次让陶宋请。陶宋,您还记得吧?盛赞男朋友麽,管得严,钱都在他那儿呢。那就先这样,我们还有约,先走了。周先生一路小心。”
  周琛嘴角一咧,不置可否,还对根本不看自己的盛赞挥了挥手。
  小高护着盛赞离开,低声咒骂着周琛不识好歹,长得挺帅怎麽整天净琢磨着撬人墙角。
  在周琛目光炙烤下走近车子,刚解锁,两人步伐戛然而止。
  小高眉头重重一跳,后悔自己今天出门没有查黄历。
  ——那在车旁站着的,不就是逃课的盛向安,和齐璨麽。
  盛向安一见盛赞便慌张地撇开眼睛,齐璨却柔柔一笑,喊了一声:“盛赞。”
  作者有话说
  十一月的最后一天啦,希望十二月能够继续快乐。(周末妹有更新。


第二十三章 
  盛向安母亲是中视高层,他在这里自由出入盛赞不觉得奇怪,但搭上齐璨,就有的琢磨了。
  原本毫无交集的两人站在一起,盛向安似乎还有些抗拒,一直偏着头不肯直视,盛赞来不及问,被小高催着先上了车。
  车子没有发动,四个人沉默坐着,小高不动声色地观察了后座二人,在接触到盛向安的眼睛时,他直直盯着这个小孩,盯得盛向安心虚低下头。
  气氛尴尬,先开口的是齐璨。
  她穿着连衣裙和大衣,头发挽着,看上去优雅知性。她并不在意小高和盛向安在场,对盛赞笑:“我听说了,你的演奏会很成功,祝贺你。原先我是准备去的,但是临时出了些问题,最后错过了,你不会介意吧?”
  盛赞许久没见她,之前被压着头碰面的机会都是盛母和齐璨父母软硬兼施凑来的,他和她没什麽话可聊,但齐璨貌似格外满意他,第一次见面便邀请他单独聊天,这样亲近又暧昧的语气她最擅长。因为周琛,盛赞心情不太爽快,是以只干巴巴回了一句:“没关系。”
  小高摸出手机给陶宋报备,却见齐璨拍了拍盛向安肩膀:“我在门口看见他的,正好我还在担心怎麽能碰见你,多亏了小安。”
  听闻,盛赞从内后视镜中看盛向安,他低着头,肩膀一让,甩掉齐璨的手,却抿着嘴一句话不说。
  今天周四,盛向安该上课,在这里出现,除了逃课没有第二可能,但盛赞不想在齐璨面前谈论这点,原以为她还有什麽要说,下一秒她就开门下车了。
  “我还约了朋友,就在附近,不打扰你们了。”她的头发掉下来一缕,垂在耳后,浸了水的目光落在盛赞身上,旁若无人地说,“再见,阿赞。”
  门轻轻关上,车子停顿一会儿缓缓驶动,路过齐璨,周琛也早已不见人影。
  盛向安偷偷回头看逐渐缩小的齐璨,他隐约看见她在笑,这让他清醒少许,懊恼后悔。
  小高提前订了位,位子二楼靠窗,盛赞和盛向安面对面坐着,一个发呆望着楼下热闹非凡的街头,一个捏着手咬牙发抖。
  “你逃课了?”盛赞回过神,问道。他早之前听陶宋说过,盛向安自从升入高中就像变了个人,逃课打架样样不落,明明本性羞涩又怯弱,盛赞起初半信半疑,但现在看来不是假话。
  盛向安已经很久没有见过盛赞了,局促得像个陌生人。他不住地悔恨自己为什麽鬼迷心窍,答应齐璨来找盛赞,他一方面因为被戳中事实而难堪,另一方面因为害怕,但又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麽,干脆就像个鸵鸟似的缩起了脖子。
  盛赞没得到盛向安的回答,有些生气,加上今天经历的人和事实在叫他心头发堵,也不说话了。
  小高点餐回来,发现两人之间气氛异常。
  他莫名其妙地看了盛向安一眼,对盛赞说:“小陶哥马上过来。”
  知道陶宋在赶来,盛赞舒服了些,盛向安却坐立不安起来。他绞着手指,把咬秃的指甲又硬生生掰出一小块放进嘴里啃,盛赞发现,问:“怎麽还有这个习惯?”
  盛向安喜欢啃指甲,跟着盛赞学的。盛赞小时候孤僻,说是拉琴的,一双手却咬得惨不忍睹,指缝里流着血是常事。他上课要啃,看书要啃,发呆要啃,总之只要手没在工作,就一定要往嘴巴里塞。后来盛赞能慢慢戒掉,是陶宋时时刻刻盯着,只要他一把手往嘴唇靠,陶宋就握着他的手,轻轻搓他的手指甲,盛赞当时狠得很,报复似的把陶宋细嫩的手心掐得全是月牙,有几回还破了皮。
  盛赞被人看着戒掉了啃指甲的坏习惯,盛向安却没有。他只有凳腿高的时候就跟在盛赞屁股后面跑,小叔叔什麽都是好的,他一点点跟着学,自己却根本不清楚对错与否。他好像什麽都可以学习复制,兴趣、谈吐、习惯,许多亲友都说他活脱脱是翻版的盛赞,可谁也不知道——除了盛向安自己——他模仿盛赞到骨子里,却缺少一件最重要的,也是最致命的武器。
  他没有陶宋。
  陶宋只是盛赞的。但陶宋不是盛向安这样崇拜似的跟从,而是一味的,盲目的,他钟爱盛赞。
  盛向安没有这样的陶宋。
  “小安,别咬了。”盛赞喊他,“出血了。”说罢递了毛巾给他。
  让盛赞提醒,盛向安才后知后觉手指钝痛,血溢满了整个指甲缝,瞧着叫人有些犯恶心,他大概是让这份丑陋刺激到了,慌忙将手指在毛巾上擦了一把,接着粗鲁地退开椅子站起身,眼睛却不敢抬起:“我,我不想吃,先走了。”
  他落荒而逃,顾不得盛赞在背后喊他:“小安!”
  眼前像罩着纱,他横冲直撞,冷不防肩膀一疼,撞到了人。
  “对不起。”他下意识道歉,抬起头,骤然眼前一黑。
  是陶宋。
  陶宋被他撞得后退一步,俯视这张阴沉的少年面孔,又跳过他去看后边站着的盛赞。他看着盛赞,嘴微微张合,却是对盛向安说:“去下面等我。”
  盛向安下去了,陶宋喝了口水,摸摸盛赞的后颈:“这里不好打车,我下去看看。你先吃饭。”
  盛赞看着他下楼,收回视线问小高:“小安是不是怕宋宋?”
  “有吗?”小高叼着布丁,睁眼说瞎话,“没有吧,我没看出来。”
  晚上风凉,盛向安只套着一条薄夹克,里面卫衣拖出一条灰色尾巴,他低头捡球,尾巴掉到地上,沾了泥。
  小男孩儿开心地从他手里接过球,笑得甜甜的:“谢谢哥哥。”然后撅着屁股跑走。
  陶宋抱手看着:“盛向安。”
  不见转头,他走上前,把即将挪到路中间的人拽回来:“你和齐璨怎麽碰见的?”
  盛向安像受惊似的耸起肩膀,眼睛四处乱飘,就是不敢看陶宋。
  “听不懂?你和谁玩都可以,齐璨不行。”
  “为什麽?”盛向安反驳,“她,她会和盛赞在一起的。”
  “齐璨告诉你的?”盛向安飞快地抬起眼皮,尚未看见陶宋的脸又坠下,“看来是。”
  陶宋不说话了,从口袋里掏出一盒软包烟,抽了一根点燃。
  这不是盛向安第一次见他抽烟,但仍旧为他的一举一动而心惊肉跳。
  陶宋烫过他。
  那是很久之前了,大概是陶宋高三那年,盛向安九岁,成天死皮赖脸地霸占盛赞琴房,就算什麽都不做,只是坐着都好,盛赞不搭理他,他也能自得其乐。甚至因为他占着琴房唯一一个软椅,陶宋也不能进来了。
  是下午,盛赞换心情在练钢琴,盛向安捧着他的杯子下去倒橙汁,走过客厅时,看见后面庭院有人,凑近一看,是陶宋,他弓着腰坐在太阳椅上,在抽烟。那时盛向安还不惧他,抱着摇晃不停的橙汁上前,奶声奶气地叱骂他在这里抽烟。
  我要去告诉小叔叔!他做个鬼脸。
  但没等他转身,突然脚下一绊,他摔倒了,紧接着一段滚烫的烟灰掉下来,掉在他手臂上,还带着火星。他害怕这些火星烧毁他的皮肤,因此害怕地失了声,只是呆着。
  陶宋吸完最后一口,把烟头丢进可乐铝罐,蹭掉软拖,穿着白袜子的脚在盛向安手臂上一点,烟灰散了。
  “少去琴房。”
  这是十八岁的陶宋对他说的。


第二十四章 
  盛向安在陶宋看来是只软脚虾,仅是表面威风,只要轻轻一掸,就会迎风跌倒,再也爬不起来。
  他没有拐弯抹角,直言道:“别给盛赞惹麻烦。你和谁玩,玩到哪儿去,床上天上都随你便,但是别想着往盛赞跟前凑。离盛赞远一点,包括你。”
  烟抽到尾巴,他摁灭在路边的垃圾桶上,风呛进喉咙,像含了一颗薄荷糖:“有空去趟学校,把退学手续办了。”
  盛向安木着,陶宋拦了出租车,把他推进去,对师傅说:“都问他。”
  出租车开走,擦肩而过时,盛向安偏头看他,眼里好像充了泪。
  陶宋上楼,还提前闻了闻身上的味道。小高是个烟鬼,对烟味习以为常,盛赞鼻子却灵,在他唇边一嗅:“抽烟了?”
  陶宋无奈:“小狗鼻子呀,就抽了一根。”
  原本他烟瘾也重,但盛赞不喜欢,呼吸道又受不了,渐渐的陶宋就戒了,至少在盛赞跟前是不会抽的,连烟盒子都不会叫他看见。
  仔细一想,他们似乎都在为彼此,或是因为彼此而改掉一些坏习惯。
  盛赞和陶宋坐在一起,小高坐在对面,三人有说有笑的,空了一个位置也不影响。
  小高吃到一半受不了了:“别腻味了,我要不跟你们唠一下我前女友吧。”
  “吃口红那个?”陶宋乐了,见盛赞疑问,回忆道,“就是你第一次演出,剧院那个短头发戴帽子的小姑娘,音乐学院的,冲后台给你送冰激凌那个。”
  盛赞隐约记起,随即惊讶。
  “对,我前女友,上上个月分的,最近想复合,缠人得很。”一看他表情,小高就知道这位压根儿不知道自己助理有过这麽一段情。
  陶宋回忆:“小姑娘喜欢买口红,还喜欢吃口红。”
  “可不,最喜欢给我搞,再吃,”小高郁闷,“我说你咋不直接啃呢,她说我嘴巴上的好吃。”
  盛赞疑惑:“为什麽?”
  小高:“……认真的,你们俩真在谈恋爱啊?他怎麽还没修出形。”
  盛赞更疑惑:“修什麽形?”
  小高:“……”
  陶宋笑死了,给盛赞倒水喝,不让他纠结。
  小高:“别喝水,去吃陶宋口水。”幼稚死了。
  吃完饭,三人告别。
  回家后盛赞先去洗了澡,陶宋坐在客厅地毯上和数学组的人讨论给学生布置的元旦作业,听到背后响动,盛赞擦着头发光脚出来,坐上他背后的小沙发,突然把手伸到他面前。
  展开,是一只黑色的管状物。
  “什麽东西?”他一掰,发现是一只口红,扭头问,“你的?”
  “上次有人放在花里的。”给他送花,放了一支口红在里面,多半是想他送给未来女友。结果谁知道没有女友,来了个男友。
  陶宋旋一下,退一下:“干嘛给我?”
  盛赞眨巴眨巴眼,伸手指在探出的一点上抹了抹,擦到陶宋嘴唇上。
  陶宋懂了:“你也要吃啊?”
  他点点头。
  “怎麽也想吃啊?不好吃。”
  怎麽?盛赞说不好,可能只是想找个借口亲嘴。他害怕陶宋不配合,伸长了手要拿,被陶宋挡开。
  陶宋转过身,跪着,抬着他的下巴给他一点一点涂口红。口红是正红色,盛赞面白,一点点晕染的气色,衬得他格外漂亮。
  涂完,陶宋松开他的下巴。
  盛赞不知所措,抿一抿嘴巴,觉得有些黏,忐忑地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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