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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故事-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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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晚是我跟她认识的这几年来,第一次不欢而散。
  我从未有过与女人吵架的经验,我以为陈仪伶此后大概不会再与我联络,我低估了她,几个月后,她主动打了通电话约我吃饭,宛如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般。洒脱地令我大开眼界。
  。。。。。。
  高镇东隐约知道我那乏善可陈的交友圈里,存在这么一位奇女子。我甚少主动对他提起陈仪伶────正确的说,是我几乎不会对任何人提起陈仪伶这个人。
  那种心态很微妙,大概是我自以为这么做,多多少少能保护她一点。
  几次陈仪伶打给我的时候,高镇东都正好在一旁,对于陈仪伶那时而嗲声嗲气的撒娇,他甚至有次还直接问,她是不是做那个的?
  我反应过来,面色有点黑,说:「靠!」
  高镇东笑着反问:「你是不是还没去过酒店?」
  我点头。
  ……高镇东搭上我的肩膀,贴着我的后颈,闷闷地笑着:「要不下次带你去我们店里见识一下,我现在可是经理了,到时亲自招待你好不好。」
  我嗤笑一声,懒得理他。


第12章 十一
  陈仪伶曾说,我这双手一看就是男人的手────弧口的茧,特别厚、特别粗。
  「被这样的手摸着肯定不太舒服─────但如果我是你的女人,肯定很喜欢这种感觉。」她说。
  。。。。。。我始终不太能适应她把调情的那套用在我身上。也曾想,如果我对女人能够来电,那或许我跟陈仪伶之间真的会有一段情。
  或许吧。但应该也走不到一辈子。陈仪伶老喜欢跟我玩暧昧游戏,也许并不是真的有那么喜欢我,得不到总是最好────因为她三番两次在我『这个男人』身上吃鳖。
  她在情场上连连失利,吃足苦头,照常理说是不应该的,因为她条件足够好,我常觉得,陈仪伶之所以会有此下场,她自己得负上一半责任。过往那些与她有交往的男朋友们,就我了解的,很多是人生胜组与成功人士,非富即贵。
  我曾肤浅的以为,像她这样的女人,本该什么都不缺了,但为何还是那么不快乐?
  直到她第二次怀孕,是我陪她去做的手术。当然不是把孩子生下来,而是引流。
  掰指算一算,离那次我们在咖啡座不欢而散的那回,时间也不到一年,她让我陪他去,说实话,我完全不想答应,可最后还是心软,骑着摩托车准点出现在她家楼下。
  那天,原本我打算坐出租车过去接她,想到手术过后,陈仪伶可能不适合坐机车,但她却拒绝了,说:「你骑车载我过去吧。」
  。。。。。。在她家楼下碰头后,我把一顶安全帽递给她,那是陈仪伶第一次坐我的摩托车,所以我记得特别清楚。
  她双手从背后环住我的腰,凹凸有致的身躯紧密贴合在我的背脊上,我没骑得太快,风迎面刮来,那日的陈仪伶没化妆,身上却仍有一阵阵属于女人的香味,似是香水,她把头靠在我的肩膀,约好的诊所在忠孝东路附近,这一路我骑了将近二十分钟,风越来越凉,她把我抱得很紧,我渐渐感到一股无形又冷硬的悲哀。
  陈仪伶表现自然,陪她进了诊所后,已有一对年轻男女坐在候诊区那儿。
  两个年轻人均一脸惨淡的倒霉相,我还记得那个是个绑着马尾的女孩子,看起来相当紧张,边的男孩将她的手紧紧握住,两人不时交颈低语、说悄悄话,结果说着说着女方就哽咽了,看起来在哭,当时我跟陈仪伶就坐在他们的正后方等待……
  诊所内相当安静,四面白色的墙,绿色的椅,每个女护士的口罩后头都藏有一双冷漠的眼,那种公事公办的态度,彷佛堕胎不过是冲个马桶般的普通而简单。
  挂号柜台旁摆着一方鱼缸,挺大的,鱼缸里有五只金灿灿的肥金鱼,氧气汞在水面打出的噪音几乎成了寂静的候诊区里唯一的声音。
  前面的小情侣仍在上演类似生离死别的戏码,相形之下,我跟陈仪伶简直像极一对冷漠到极点的离婚夫妻。
  诊所很安静,安静到我开始胡思乱想。
  我不清楚堕胎的过程是如何,事后会不会痛,和生孩子比一比,哪个比较严重?
  陈仪伶这次的事,我不曾在细节上问过一星半点,例如孩子的父亲是谁?几个月?对方为什么不陪妳来?。。。。。
  我彷佛已相当习惯这种善后的身分,替那些素未谋面的所谓成功男人来处理陈仪伶这个『烂摊子』,不禁自嘲,或许我该找机会上门堵他们要点好处去,不给的话,他妈也有借口揍他们一顿吧…。。。
  靠在冷冰冰的墙面上,我尽所能地让自己在这片压抑无比的空间中放空。陈仪伶坐在身旁,眼神有些空洞,整个人像是有体无魂的娃娃,我看了她两眼,突然觉得很难受,她太冷静了,冷静到不象样,彷佛那一块血肉根本不是要从她身体里挖出来的一样,不知道为什么,当时我想也不想就将手伸过去,慢慢盖在她搁在大腿的手背上,她的手凉飕飕的,皮肤很细,手指又细又长,与我布着茧的弧口彻底相反────这是一只无比女人的手。
  。。。。。。以前她说过我的手很男人。我不知道自己的手到底男人不男人,只知道这一刻,我想给她一点安慰,甚至依靠。那怕一分钟也好。
  即使这一分钟对于她来说,根本不会有半点实质的帮助。
  我让自己的视线聚焦在前方泛着冷色调的鱼缸,这时,一个戴着口罩的护士走出来叫了陈仪伶的名字,说,「陈小姐,准备啰!」
  感觉到掌心里的手稍微地抖了下、又一下……我闭上眼,将陈仪伶的手全部包覆在自己的手掌里,粗糙的拇指有些笨拙地摩擦着她的指腹,我的手很大,这个动作对我来说轻而易举。
  …。。没多久,一颗水珠无预警地落在我的手背上。
  那个午后,密闭的诊所内下了一场雨,短暂而灼人的雨。它们点点落在我跟陈仪伶交扣的手上。
  七月十四号下午一点二十八分,她靠在我的肩头。就那么几分钟。
  我做了她几分钟的男人。我仍不喜欢她,可那一刻我却心甘情愿。后来她告诉我,她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
  她说:「程瀚青,我真想早点认识你,要是有一天,要是────如果,你不那么喜欢你女朋友了,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对女人说谎。学着高镇东那样,眼也不眨地看着她,差点把自己都给骗过去─────
  我对她说:「好啊。」……
  。。。。。。当陈仪伶换上衣服进去手术室后,我走出诊所,蹲在骑楼边抽烟。
  车潮在眼前的忠孝东路上来来往往,后来感到有些热,把身上的牛仔外套脱下来挂在肩上,我的正对面是一个横躺的流浪汉,他动也不动的睡觉,浑身污黑,头顶上方静置一个维力炸酱面的尼龙碗,里头有零零散散的硬币,十块的、一块的…。。喔,还有一张红色的百元钞。
  我就这样无聊地看了他许久,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看着他,或是在看着对方发呆,后来我抽出口袋里的手机,握在手里一会儿,才打给高镇东。
  这个时间他应该在睡觉。那头响了有一会儿,才被接起,高镇东声音透着浓浓的睡意,还有些哑:「喂?」
  「是我。」我说
  「嗯……」
  「今天─────我不过去了。有点事。」我说。
  电话那头没声音,正想要不要直接挂掉时,高镇东又出声了。
  「嗯。」我猜高震东从头到尾连眼睛都没睁开过,但他没急着挂电话。
  听着他沉沉的呼吸,一阵热意顿时涌入胸腔,我有冲动,并不想就这样将电话挂断。
  「高镇东, 」我叫了他一声。
  「嗯。」
  「我…。。。。」我们在一起吧。
  。。。。。手上烟灰抖落,一道尖锐的喇叭声响从后边马路划过,顷刻,周遭的动静彷佛静止。高镇东像是开着音响睡的,电话那边隐约有稀微的歌声,我垂眼,脚边散着几个烟蒂,全是刚刚被我拧熄的。
  对面的流浪汉翻了个身,铺在底下的报纸被卷了起来,不知放了多久,有些泛黄,上面油印的黑色字体有深有浅。
  沉默过后,我抹了把脖子,说:「晚点再打给你。你睡吧。」
  寥寥数语,全是废话。那头沉默了很久,才传来一声喔,也许高镇东一觉醒来,会把这通电话当作一场梦,也或许会直接忘记。
  我站起来,走到那个流浪汉身边,在裤袋里掏了掏,总算掏出一把零钱,弯腰放进那只尼龙碗里。那个流浪汉掀开眼皮看了我一眼,一张漠然的脸上看不出谢意,紧接着他闭上眼,再度死气沉沉地睡去。
  我没在意,转身走进诊所。陈仪伶手术的时间比我想象的要快很多,快到我有点诧异,怀疑是不是有点草率?我问了问护士,护士似乎笑了下,只说:「做手术是不简单,但也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复杂,这是有分的,胚胎期是……」…。。
  。。。。。。。
  一个多小时后,陈仪伶慢慢走了出来。我赶紧跑过去扶着她。
  她脸色不是太好,看上去有些虚弱,也不太说话,我有点紧张,也没有过带女人去堕胎的经验,只能一直牢牢牵着她的手,随时注意她的脚下。
  后来我放弃了那部提在忠孝东路的摩托车,直接在诊所门口拦了出租车,在后座,她安安静静靠在我的肩膀上,那一段路程,我们的手掌始终没有分开,那是第一次觉得这个女人非常脆弱,脆弱到让我无法袖手旁观,我不知道自己可以为她做什么,只能这样牵着她,一直牵着她────
  她似是睡着了。
  把她送到家门口,看她提着药袋走进刚打开的电梯里,正式分手时,她一直按着开门键不放
  我们一个人站在电梯外,一个人在电梯内,我以为她还对我要说些什么,过了一会儿,她只是有点气虚地说了句:「过阵子再打给你。」
  我点头,说:「赶快上去吧,好好休息。」
  转身时,还是没听见后面电梯门阖上的声音,于是我又回头看了看,她人还在那里,我顿了顿,才又说一遍:「好好照顾自己。有事打给我。」
  她轻轻笑了一下,笑容苍白美丽,「嗯。」
  接着电梯门才缓缓在眼前密阖,隔断我们的视线。
  这一次,我不再先掉头离开,而是站在原地看着陈仪伶,直到她的身影彻彻底底的消失后,才转身步出这栋大厦。


第13章 十二。
  有时候我觉得日子过得很快。
  陪陈仪伶去堕胎之后,晃眼又过去几个月,生活琐碎又零散,陈仪伶没有再找我,有几次,我想传封简讯给她,问问她好不好,可每次开头才打了几个字,又通通作罢。
  那年的冬天特别的冷。
  台湾遇上十年来最冷的一波寒流,我跟高镇东去泰国玩了五天四夜,很久没有这样轻松过;回来时,依然觉得像是做了场梦,很不真实。我发现我跟高镇东一样都不喜欢冬天,夏天再怎么热,对我们来说都是可以忍耐的,可一到冬季,早上起床,就成了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每一天早晨理智都在与感性作激烈拔河,明明打死都不想起,却也不得不向现实屈服。这一点,身为『睡仙』的高镇东深感同意,外面那么冷,我跟他更加不愿出门,于是我们挖掘出一个共同的新爱好────租录像带。
  在那反复寒冷的两个月,每次见面,几乎都待在他家理,肚子饿了下碗面,看电影,□□,然后睡觉。
  记得有回周末,我们躺在那张床上看周星驰的电影。女主角是袁咏仪,许多桥段与台词极为无俚头,但很好笑。其中有一幕是袁咏仪饰演的那金鎗客正躲在远处准备狙杀零零柒(周星驰),结果那头周星驰什么都不知道,嘴边黏根烟,正在一架白钢琴前自弹自唱…。。。就两分多钟的画面,我头一回发觉周星驰其实长得也挺帅。周在耳机里问袁:小琴,妳觉得我怎么样?当时她正在远处拿着枪对准他的头,说:除了帅没什么好说的……
  对了,那戏里头还有陈宝莲。看见她出场时,我不免又想起陈仪伶,不知道她最近过得如何。只是转念一想,又觉得她不是那种能在生活上亏待自己的女人────每每我跟她相聚,总是逃不开伤心事,或许她不联络我才是一件好事。没消息,就是好消息。
  ……我对高镇东说,「其实周星驰还满帅的。」
  高镇东似乎觉得我的眼光有问题,挺不屑的:「拜托,你说刘德华我还能接受。他───也就那样吧!」
  我笑笑:「唱得很深情啊。」
  高镇东拆了包可乐果说:「对嘴的吧。」
  我无言以对,索性不说了,从他手里抓过一把可乐果就往嘴里丢,房间里一时诠是喀啦喀啦的声响,高镇东忽然转过头对我说,「我有跟你说过我会弹吉他吗?」
  我略感惊讶,他还真没说过。高镇东见我的表情便明了了,哈哈笑了两声,挺欠揍,他兴致一来,将那包可乐果塞到我手里,叫我等着,接着开始一阵翻箱倒柜。我细数,若不算中间我当兵那两年,那时我们『在一起』也差不多快四年了,老实说,对于高镇东这个家,我仍是不太熟悉,我不会去翻他家里的东西,如果这里真还藏着一把吉他,也不是没可能,只是比较出人意料而已。
  。。。。。。高镇东还真的翻出了把吉他。
  一把看起来普普通通的木色吉他,看得出来有些旧。高镇东面带兴奋地关掉了音响,拖来一把铁椅,自信满满地正对着床前坐下,手指随意地在琴弦上拨动几下,撩出阵阵清脆不成调的和弦。乐器我一窍不通,但看他抱吉他的架式好像真有两把刷子,我没见过他这副模样,一时觉得新鲜也心痒────我忽然明白,为何以前学校那些懂得说学逗唱的男生把学妹的成功率总是特别高,拿着乐器的男人,有种别样的魅力,看起来深情专ㄧ,就像现在的高镇东,最要命的是当那双眼睛看着你的时候,让人有种错觉────好像他爱你。
  。。。。。。我有些恍惚,彷佛已能想象出少年时的高镇东是什么样子。
  人不痴狂枉少年。他在那个年纪里对某个漂亮女孩一见钟情,跑去刺青、跑去学弹琴,这些都像是他会做的事,疯狂────那是他的青春。一生只有一次的青春。青春过去了就不会再回来,就像他自己嗤之以鼻过的,那些不过都是傻事,他不会再去做一次,可我猜他这辈子,肯定都忘不了那个女孩。
  高镇东咳了两声,装模作样地说:「来,点歌吗?」
  我有点狐疑:「能点歌?」
  他严肃瞪了我一眼,我低声笑出。
  「来个深情的。」我坐在床上,一脚翘起,手搭在膝上,像个大老爷,我考虑等下要不要塞个两百块到他内裤里。
  高镇东不再废话,随手来了一段。我原以为他是骗我的,没想到真有两手,起码听在我这个门外汉耳里,还是觉得挺厉害。美中不足的是他没唱歌,只是弹,弹了一段不知名的旋律,高镇东侧低着头,嘴唇微抿着,神情认真,开始还看得出有些紧张,后来也完全投入,那瞬间,他看起来竟跟那些大学校园中的文艺青年也没什么两样────我有点舍不得眨眼,悔恨手边没有相机。
  后来弹到一段明显是『□□』的部分,我震了一下,觉得这段旋律有些熟悉!
  电视机定格在周星驰中枪的那一幕,他面色苍白靠在墙上,腿上全是血,袁咏仪的眼睛大得跟金鱼一样……床边那枝落地灯散发令人昏昏欲睡的黄光,地上躺着几卷录像带的盒子、一只可乐罐,高镇东抬头看了我一眼,笑得迷人;我张开嘴,没能发出声音,想破了头也想不起来他弹的是哪一首曲子,我只肯定自己一定在哪听过这首歌……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感情,大概就是一碗菠萝冰,或芒果冰,刷地一下全倒进滚烫的心窝里,化成一滩黏腻的滋味,一塌糊涂的,然后,一直这么胡涂下去。
  窗外的台北太冷了,冷到让人经常想就此睡去,一觉不醒;而窗内无疑会是一场好梦……
  那个下午我不知道高镇东到底弹了多久,当我一觉醒来,外面已经天黑。窗上的玻璃起了一层白雾,晕开了万家灯火,我以为自己睡了很久,看看闹钟,也不过一个多钟头。我似做了场梦,记不太清了。梦里的我在骑车,什么也没干,就是一直骑、一直骑……突然间,我脑子一动,想起来了。
  高镇东看起来一直没睡,他坐在旁边看电视,电视机的声音被调得很小,要不是那一把木吉他就躺在地上,我几乎要以为下午那件事是自己在作梦。
  我终于想起来高镇东弹的那首是什么歌,
  见我醒了,他问我:「笑什么?作好梦啦?」
  我说:「你弹的那首─────」
  高镇东有些诧异:「你还在想这个?」
  「想起了,天若有情,Beyond嘛。」刘德华一脸鼻血、骑着重机载着身穿白纱的吴倩莲,最后被人砍死在大街上。
  他骂了声靠,脸上却是笑的。我忍不住将手伸进被窝,握住他的手,暗示性地抠了抠。
  过了会儿,我问他:「来吗?」
  高镇东将烟丢进烟灰缸,一丝白烟飞扬着,笑得有些色气:「为什么不?」


第14章 十三
  高镇东不爱吃苦。
  所有能入口的食物饮料,但凡带点苦味的他碰都不碰一下────尤其是苦瓜。偏偏他又喜欢金沙炒苦瓜和苦瓜鸡这两道料理,每次跟他去吃热炒,桌上必然会出现这两道菜,点了咸蛋苦瓜,他负责吃咸蛋我,负责消灭苦瓜;点了苦瓜鸡,他喝汤,我仍然在消灭苦瓜。
  他曾一脸不解地问我:「你怎么那么喜欢吃苦瓜?」
  当时我扒着碗里白饭,几乎白他一眼。「我不吃,你吃啊?」高镇东愣住,似是没料到会得到这个答案,见我又要伸手夹苦瓜,他突然挡住我的筷子,那刻,他脸上的表情非常古怪,我没看明白,他将那盘几乎只剩下苦瓜的咸蛋炒苦瓜直接挪开,才憋出这么一句话:「不喜欢就别吃……我又没逼你,放着不就好了。」
  我原以为他是不好意思了,可后来想想,又觉得不是。
  他大概是无法理解我这种『明明不喜欢,还要全吞进肚子里』的行为。我说过,他是个享乐主义者,在能力范围之内,不是个会让自己吃亏的男人。记得我问过他为什么不喜欢吃苦瓜,他则玩笑地反问我,「那你何必自讨苦吃?」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说不想浪费,其实有点牵强。我自己清楚,那跟浪不浪费的关系不大,大概,就是我愿意而已。我愿意这么做。而我不知该如何对他解释这个『愿意』的意思,他先入为主的认为我这种『清菜尾』(椋显挘撼允2耍┑木俣挥腥魏我庖澹乙仓荒艹聊远浴�
  我几乎是苦笑的,他不懂也正常,他不是同性恋嘛。
  我并非多么浪漫的男人,不像他,曾为了追一个女孩,跑去刺青、跑去学吉他。我没有太多表现热情的方法,除了上床之外,也就是吃吃对方剩下的东西,或者在他需要我的时候,跑去帮他打一架而已。这些都是我愿意去做的,而我因此满足──── 甚至感到快乐。
  那些被他剩下的苦涩味道,能有效地暂缓体内叫嚣的空虚。
  爱究竟是什么呢?它有太多说法了。有人说它是布满凹坑的月亮。有人说它是一块得不断翻面烘烤的五花肉。它是一滴墨。它是十二月底的烟火。它是重感冒。它是一层淋在熊掌上的蜜。它是一本诗经。它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它是首永垂不朽的情歌。它是一把开了又枯的红白玫瑰。它是子虚乌有。它是至尊宝对紫霞说的一万年。……
  有女人说爱的味道是块朱克力,根本是放屁。
  我也吃过金莎,华丽的包装下,滋味腻到让人头皮发麻,我每次都没能吃完,就全吐到卫生纸里,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或许是女人与男人的味蕾有区别。关于那种接近『爱』的滋味,我所尝到的最真实的味道,唯有高镇东留给我的那盘失去咸蛋金沙后,重油重香的苦涩而已。
  往后我们再出去吃饭,高镇东越来越少再点些带着苦瓜的菜,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有时是我主动帮他点,他没拒绝。他开始尝试吃点苦瓜,但每每吃两口就放弃了;我吃,但他也不会让我多吃。这个多吃的定义是:吃完。他不会让我吃完,我不知道他心里是如何盘算的一套标准,或者不过是看心情,就会伸出手来将盘子移到最远的地方。
  我以为我跟高镇东多少有了点真感情。
  这种以为是十分阴险的陷阱,不慎掉下去势必伤筋动骨,否则那天我大概不会如此不要命地与高镇东痛打成一团。
  最好的时候,我曾恨不得把什么最好的都给他;最糟的时候,也几乎想把他就这么打死,最好他也把我打死,从海阔天空────爱情────我□□妈的爱情!
  那是九八年。我们终于迎来第二次『分手』。
  高镇东跟一个叫小丽的酒家女搞在一起,并且在那张我们□□过无数次的床上,跟她□□。
  ……那天我正要去找高镇东,爬着那栋公寓楼梯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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