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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颜如玉_麟杙公子-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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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煜从书柜右上角抽出一本书,封面是土黄色的,边角上有明显岁月的黄斑,书页也有些脆了。
封面上,红色的四个大字:血色浪漫。
“我记得,”沈枢接过书,翻开书页,喃喃道:“郑桐在陕北的山崖上,对蒋碧云说,他最喜欢,惠特曼的诗。”
“ ‘我是肉体的诗人,也是灵魂的诗人’。 ”严煜道。
“ ‘我占有天堂的愉快,也占有地狱的苦痛’。”沈枢道。
“ ‘前者,我把它嫁接在自己身上,使它繁殖’。”严煜道。
“ ‘后者,我把它翻译成一种,新的语言’。”沈枢道。
二人相视一笑。
书房的莹莹灯光下,仿佛此间,仍是少年。
第15章 原来(下)
严煜从酒柜里取出一瓶白葡萄酒,沈枢盘腿坐在客厅的席地软垫上,矮矮的茶几上摆了一桶什锦坚果和一个不锈钢的冰桶。
严煜拧开锡制的瓶盖,笑道:“这瓶酒,其实便宜得很。新西兰的酒厂。你看这瓶盖,连橡木的都不是,也就撑死了百来块人民币吧。”
“好喝吗?”沈枢抛了一颗坚果入嘴。两人其实在八先生处已经喝过了啤酒,可从书房出来,严煜又提议喝点,他自然不可能拒绝。
“我是蛮喜欢的,”严煜给沈枢倒了一个底,“尝尝。”
沈枢晃了晃杯底,饮下杯中酒。
冷冽的口感,微酸微苦,是长相思。
沈枢回味了一下,“好喝的。”
他从严煜手中接过酒瓶,上面绘有一个抽象的人头。
“Turning Heads?转头牌儿?”
严煜笑了,“它叫 ‘回首’。”
沈枢也笑了,追忆似水年华,回首青春不再,的确应景。
两人却没再多说话。沈枢本来想谢谢严煜的那条微信,给他汇报一下今天和黎城城探讨出来的结果。其实黎城城比他想得开放、平静地多,十分坦然地接受了沈枢的意见,甚至还调侃第一次碰上不要求用钱累特效的原作等等,但他还是没提。
这种二人独处的时刻太安静,也太稀有,任何世俗的、工作上的话题,都只会让这弥散着酒香的暧昧,消失殆尽。
少倾,沈枢提议要不要来点音乐,严煜便打开音响,说,“要不然咱们听点儿欢快的。”
他打开手机蓝牙,点开播放列表。
浑厚的女声破开沉默:“People stay~~ just a little bit longer。”(人们啊,再留会儿,只再留一会儿)
沈枢忍不住乐了,他随着鼓点微微晃着,笑道:“这是你想对我说的话么,严总。还嫌没压榨够啊。”
严煜一口将杯中酒饮下,“是啊。”
是什么,是想让我再留会儿,还是嫌没压榨够?
他不敢等严煜追加一个定义,忙说,“就算嫌没压榨够也不行了,我可是要去成都醉生梦死了,肥肠鱼和冒椒火辣都在等我,说什么也不能再在北京待了。”
“哈哈哈哈,”严煜乐出声来,“北京的伙食真的这么差?”
“也就今天我才吃得好了点儿。”沈枢往后一趟,眼睛盯着天花板,“不过每天的早饭都很棒,真的辛苦你了,这么照顾我。”
严煜也往后一倒,身体间只隔不到半尺,他说,“不辛苦,我很开心。”
“沈枢,我真的很开心。”严煜转头,“能和你再次碰见。”
沈枢心尖一颤,却不敢与严煜对视,伸手推了他一下,“老铁,我也是。”
沈枢是一大早的飞机。早上起来,严煜给沈枢装了一小袋稻香村,就拉着仍然睡眼惺忪的沈大作家上机场了。
十一前两天,机场的路上就有些拥堵。严煜今早没收拾成上班的样子,就穿着居家的套头衫牛仔裤,脸上还有些青胡茬没刮干净。
沈枢一脸困倦,坐在一旁懒懒地玩手机。他和季羽熙约好了后天在成都碰头,他还要先回趟武汉收拾一下东西,把越洋相关的资料放回家。
昨天晚上,他和严煜就着《血色浪漫》,聊到将近1点多。沈枢一直很喜欢都梁这个作家,也很青睐“钟跃民”这个角色。这人一生跌宕起伏,从一代顽主到陕北知青,从侦察部队长官到煎饼果子店老板,又从大公司高管到看守所一霸,再从饭馆老板走上藏羚羊守护之路。钟跃民的人生,是一直在路上的,沈枢也表示,他相当艳羡,这种一直在路上的感觉。
“可能我还是怂的,没有放下一切,去体验生活的勇气,毕竟还是活的太顺遂了。”他双颊微红,笑着说,“写作给我了很多勇气,去突破人生的瓶颈。可我有时候也担忧,难道一辈子就这样了?坐在电脑前码字,虚构出一个又一个世界,然后日出日落,我还是我。”
“那你还想做些什么?”严煜问他。
“我想……”沈枢有些醉了,连笑意都透着些憨,“我想看我笔下的世界成真,然后去里面走走,看看,体验一下,他们的快意恩仇。”
车子离航站楼越来越近,沈枢望向窗外,送别的旅客三三两两,有情侣,有父母与子女,也有朋友和朋友,拍拍肩膀,互相送别。
这种临别的时刻,他其实很想说点什么,也有点破罐子破摔的冲动,但思前想后,沈枢还是决定,先维持目前的和睦,就这样不进不退,赖一阵子再说。
昨天晚上,他们俩心有灵犀,一唱一和;就一本小说,彻夜讨论;听歌、喝酒、吹牛……让他真有种恍然时光回溯的错觉。破开一开始,对自我情感贸然明晰的手足无措,经过昨晚,沈枢觉得,和严煜彼此间的信任感,甚至比偶尔身体的触碰,更让他迷恋。
这种少年时就生根发芽的默契,比荷尔蒙的冲动,更干净,也更珍贵。
同性也好,异性也罢,身体的吸引,可能会长久,也可能很短暂。沈枢单身这么久,早就渐渐将欲望,同等于机械化的发泄,甚至于他,还没写一篇炕戏来得香艳。
他很想坦白自己的心情,却又觉得,哪怕什么都不说,若要能和身旁这人,保持如此的默契和联结,也就令他十分知足了。
友达如此,曾有青春共享,又有未来同行,刻意撩拨,心怀不轨,那才是真的亵渎吧?
沈枢潇洒地把行李一提,低头向窗内的严煜扬眉道:“走了哈,这几天谢谢你!”
严煜侧过身,对上他宛若朝阳的笑容,“一路顺风。”
他目送沈枢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视线里,踩下引擎,离开航站楼。
右手掏出手机,换了一张专辑。
仿佛心情,需要一首歌来注解。
等你爱我,哪怕只有一次也就足够
等你爱我,也许只有一次才能永久——
严煜推开包厢门,被扑鼻的烟雾熏得皱起眉。
他看见裘梓鉴的身影,直步向前,却猛然停住脚步。
迷蒙烟雾中,一张脸,熟悉又陌生。
“诶严煜你可来了,来来来给你介绍一下,这几位都是我当年在Amherst读书时候的铁哥们儿,这位是耿狄,在高盛做事。这位是沈枢,咱的大作家,写小说的!”
万千青春片段,呼啸而来,无数次夜半自饮,无数次梦醒时分,回忆的逆流,终于在此刻转圜。
严煜在烟雾中注视着沈枢,他的双颊略红,双眼却依旧明亮。乍一看,仿若还是当初的模样
可能是我感觉出了错,
或许是我要的太多,
是否每个人都会像我——
落地窗外,高楼鳞次栉比,行人纷纷回巢。
办公室内,严煜攥着手机,凝视那张摆在桌角的老照片。
少年严煜身着明黄色的接力背心,他面色因缺氧涨的通红,手臂举着接力棒朝前够。
不远处站着少年沈枢,他扭过头,手往后伸出,肌肉紧绷,五指微微颤抖。
两双手,将碰未碰,若即若离。
相遇、离别、再相遇,难道彼此,永远只能如这照片一般,但差毫厘,却错失千里。
害怕相见的人已走了
也许从未曾出现过
怎样去接受才是解脱——
水陆街上,豆皮店排起长队,沈枢把手搭在严煜肩膀上,吹了声口哨,笑道:“这可拯救北京人民走出炒肝包子的水深火热中了吧?严总,等出差回去,可不要太想念这里哦。”
他笑得唇红齿白,有点得意有点坏。
放松、肆意、又坦率。
严煜走出队伍,朝右看,让沈枢的手臂自然离开,问:“旁边是糊汤粉?”
不如,一直这样,也不赖。
等你爱我
哪怕只有一次也就足够
等你爱我
也许只有一次才能永久——
家政阿姨把蘑菇、小白菜,千张丝一一码好在吧台上,还是忍不住说,“小严,你炒炒菜没问题,但包包子还是勉强了。还是我来吧。”
“王阿姨,没事。”严煜洗好手,把袖子挽起来,“就麻烦您帮我把面发好,只有这,我心里没底。”
是否爱情都会有折磨
可我不承认这么说
注定等待你我以足够——
提示音响,沈枢的微信。
【我在路上啦】
严煜回了一个“好”字,拿起桌边相框,最后看了一眼。
他抽一张纸巾,将照片表面的浮灰抹去,拉开抽屉,将相框轻轻扣在文件上。
推回抽屉,整整衣领。
办公室内,几盆绿植,几幅家人的照片,便再无私人的痕迹。
所以放心才能更快乐
当你有一天对我说
我一样会在这里等着——
小徐眨眨眼,稍微镇定了些,语速却还是飞快:“柔爷所以你化名回剑履写了《越洋除妖传》是吗?我看书的时候就觉得特别喜欢,现在一想果然文风好像!柔爷你知道吗,我真的特别特别喜欢你写的书,你的情节,你的人物,都是我心中的朱砂痣白月光啊啊啊啊!哦对了对了你知道《抽丝剥茧》正在北京拍戏吗,一会儿你和严总聊完了要不要去探探班?哦对了柔爷你能给我签个名吗,还有咱们能拍张照片吗?我一定一定不外传……”
回剑履。艾晴柔。
《越洋除妖传》。《抽丝剥茧》。
意外吗?其实没那么意外。难道面前这个人,不应该如此才华横溢,无心插柳柳成荫吗?
当然,还是意外的。
原来那些,定义为自作多情的少年时光,可能并非,只是一厢情愿。
等你爱我
哪怕只有一次也就足够
等你爱我
也许只有一次才能永久——
“为什么王老师会当着黎老师的面让他教我编剧,要是我成了越洋的编剧那黎老师不就……?”
“你当娱乐圈各个都是憋着本事不外传的?黎城诚的合约就在中亿。他是很有才华的一个编剧,非常擅长原著改编。《越洋》的工作量很大,时间线也会拉得很长,公司后期还会需要黎城诚参与别的项目。”
“这样黎老师就有精力去写别的本子,负责其他的大项目,再给你们中亿赚更多的钱,对吧?这样我就放心了。”
“怎么,你能接受黎城诚教你编剧是为了公司,却不能接受别人教你只为了你好是吧?”
电梯门应声而开,两人走进。
沈枢朝他笑笑,轻声道:“当然不是。就像我知道,你让我先去找你,再带我和王老师黎老师他们见面,就只是为了让我底气更足,话语权更多罢了。你本来不用做这些的,但你做了。所以我是很感激的。
沈枢站在电梯的落地窗边,眺望远方的北京盛景。下午阳光正当灿烂,少年般的侧颜,一层暖阳照拂,照在他脸上,也照在,自己心上。
“严煜,谢谢你啦。”
多么想,走上前,日光作见证,吻上那张嘴。
从此以后,你我不必,再说谢。
你在听吗也许早该说
你说什么难道真的不能
沈枢笑得肩膀一耸一耸,靠着他的胸膛,抖得不能自已。
牙齿雪白,嘴唇半张,酒水,镀一层光。
夜色正浓,酒色正酣,仿佛只要俯下去。
沈枢却一个激灵从他身上弹起。
他只好笑,装作没有察觉沈枢的不自然,”这么说其实你还真有编剧的才能,我怎么忘了这茬?那你可得好好跟黎老师学,说不定以后中亿还能跟你签剧本合约,让你专门写电影。”
等你爱我
哪怕只有一次也就足够
等你爱我
也许只有一次才能永久——
沈枢提议来点儿音乐,他便打开音响,说,“要不然咱们听点儿欢快的。”
可以吗,借一首歌,讲出我的不可言说。
他打开手机蓝牙,点开播放列表。
浑厚的女声破开沉默。
“People stay~~Just a little bit longer。”
沈枢忍不住乐了,他随着鼓点微微晃着,笑道:“这是你想对我说的话么,严总。还嫌没压榨够啊。”
他一口将杯中酒饮下,“是啊。”
想你别走。
沈枢却哈哈一笑,说,“就算嫌没压榨够也不行了,我可是要去成都醉生梦死了,肥肠鱼和冒椒火辣都在等我,说什么也不能再在北京待了。”
那好吧。
我再等等。
等你,爱我。
真的只有一次,才能永久。
第16章 十一(上)
沈枢平时身边都是一群糙老爷们儿,或者一个人根本不讲究,但和季羽熙俩人一碰面,就开始修眉毛,敷面膜,做(大)按(保)摩(健),聊男人,或者女人……见面不过短短一天,沈枢深感自己gay的那部分蹭蹭蹭直线上升,都要突破极限K值了。
现在他顶着刚刚在贝玲妃修过的眉毛,脸上还残留着季羽熙蜗牛面膜的精华液,穿着浴衣,正在被一个泰国阿姨搓筋揉骨,努力控制自己不要发出类似叫|床的闷哼。
“沈输输,你要叫就叫,不要憋着。”季羽熙趴在一侧,阿姨正拉着她的两臂往后抻,说完,发出柔媚的呻|吟。
“我靠,季羽熙,你声音小点,不要搞得老子在和你苟合一样。”沈枢被季羽熙放飞自我的呻|吟吓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可下一秒,他也被阿姨拉着一抻,顿时没憋住,大叫一声,“啊——”。
季羽熙被放下了,阿姨又开始摁她的腰,“嗯,沈枢,你叫得简直跟我前任一模一样,每次老娘一坐上去就这德行,忒破坏气氛。”
“妈的。”沈枢也被放下来了,刚才那一下他仿佛感觉身体被彻底打开,轻松无比,连带着声音也放松下来,“你哪个前任啊,男的还是女的?”
“男的。”季羽熙哼哼道:“其实活挺好的,那里也大,就是一脐橙就这德行,没处俩月我就分了。”
“那你现在呢?谈得男的女的?”
“嗯……”季羽熙又□□一声,“女的。不过没算在谈吧,只是有上床。”
“社会社会……”沈枢其实内心极其艳羡季羽熙这种拿感情生活当人生调剂,将性|爱当做吃喝拉撒睡一般平常,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人生哲学。可他自己心思太重,做不到这样,也只能暗搓搓羡慕着。
这次他去北京谈工作,正好也碰上季羽熙十一前最忙的日子,每天印厂办公室两头跑。中亿距炼文不过几十分钟车程,却愣是要在成都才见着。往年两人哪怕不在一个学校,周末也总要约在Amherst城里吃顿饭,现在各自毕业,各自拼搏,哪怕季羽熙是《越洋》的责编,工作上交流不断,却也见得少了。
《越洋》赚了IP改编的大钱,沈枢本来想全程请季羽熙豪华,去趟马尔代夫,或者飞到坎昆,波多黎各,甚至连迪拜他都想了,可季羽熙偏不,就要来成都吃吃喝喝做大保健,沈枢没法,只能买了套卡地亚,蝴蝶兰系列,项链手链一应俱全,看着季羽熙戴上了才算完。
两个人做完泰式古法大保健,叫了辆滴滴直赴泡桐树街。季羽熙的堂弟季谷熙在华西医学院当辅导员,找了个华西普外的男友,季羽熙来成都过十一,她堂弟却准备和男友回一趟鄂尔多斯老家,第二天走,于是几个人只能在今晚吃顿饭。
泡桐树街上全是比肩接踵的私房菜馆,沈枢幼儿园时最喜欢的作家杨红樱也是泡桐树小学教书的出身,这条郁郁葱葱,散发着慵懒气息的街道是他和季羽熙都很喜欢的地儿,再加上季羽熙和她弟很久没见,不想吃火锅聊不来几句天,便定在这家“组织”私房菜,四个人吃点饭,叙叙旧,顺便看看她弟过得巴不巴适。
位置是提前预约好的,进门时那两人已经就坐。季谷熙身旁的男人身材高大,眉目英俊,带一副眼镜,甚至有些堪称凌厉的气势,全身上下,唯一温柔的部位大概就是鼻梁上那点痣了。
季谷熙见到他姐挺激动的,一下就迎上去了,俩姐弟长得不太像,季羽熙干练妩媚,都市丽人,季谷熙则清清秀秀,乍一看显小,反而感觉是沈枢的亲戚。
沈枢和季谷熙还挺熟的,季谷熙还在北京念书时见过几次。季谷熙研究生念的有机,俩人还算有共同话题,再者季谷熙读过沈枢几本书,沈枢还送过他个志和定制,这次见面,自然没有任何生疏的感觉。
结果一桌子人,只有季羽熙一个文科生,大小姐第一句话马上定了基调,“今天饭桌上,绝对不能聊你们那些研究啊,手术啊,或者是什么脑子啊,内脏啊。愉快的用餐体验需要建立在共同的话题以及话题的普适性上,当然,还有绅士风度!”
季谷熙男朋友低头一笑,却不说话,只是替他们续上茶。
季谷熙则嘿嘿一笑,“绝对不谈,姐,我们一定特别接地气,特别生活。”于是他话锋一转,“你现在耍朋友没得啊?”
沈枢想起适才大保健处的交流,心里笑死,只待季羽熙语惊四座,却没想到季羽熙直接嫣然一笑,道:“你姐感情生活什么样儿,自己心里没点数?还不如问你沈哥,他最近才叫|春风得意,桃花扑鼻。”
沈枢瞬间破功,他没和季羽熙讲严煜这回事,忍不住问,“你……怎么知道的?”
“哟,”季羽熙倒露出惊讶神色,“还真是,那我没猜错!”
“靠!”沈枢直接晕倒,“你这是跟你弟聊天还是套我话呢,你们这么久没见了,咱俩还有这么多天,留着晚上八吧,咱不能先同仇敌忾一致对外啊。”
“什么叫一致对外啊?”季谷熙眼睛滴溜溜地转,“沈哥,再怎么说我和我姐是一家吧,要对外对的不是你啊?”
“别!”季羽熙倒是很给沈枢面子,“嫁出去的弟弟泼出去的水,我和你沈哥才是情比金坚的小姐妹。兰大夫,孩子大了管不住,咕咕现在是你家的,你自己教育哈。”
季谷熙被他姐背叛,是十二万分的不服,哼道,“代表党、代表人民,培育祖国新时代的优秀青年,引导高校学子的意识形态,我才是咱们四个当中最专业的教育者好不好?”
“那你说说,你怎么教育你家兰大夫的?”季羽熙一挑眉,“每天晚上在床头背诵八|荣|八|耻?不背出来不让上?”
“不,我们现在温习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直没说话的兰朔推了下眼镜,微微一笑。
季羽熙:“……”
季谷熙:“!!!”
沈枢:“哈哈哈哈哈兰大夫你太幽默了哈哈哈哈!”
沈枢在成都浪里个浪,严煜在北京却过得毫无波澜。假期第一天他先是蒙头睡了个够,等下午醒来,之前在闲鱼上买的书就到了。他换上运动服下楼跑了几圈,回来时在自取柜里取出沉甸甸一个大包裹,哼哧哼哧回到了十七楼。
他还记着先前那姑娘在闲鱼上给他的“忠告”,一进家门,先拿剪刀将纸箱破开,并未提前点击收货确认。
沉甸甸一个纸箱,打开后看见的却是一层厚厚的气泡纸,两列书整整齐齐码好,上面又用胶带粘了几圈。
一千二换回来的一沓纸,下手也不自觉地轻。严煜将层层气泡纸划开,第一眼看见的,却是一个花里胡哨的封面,上印有《夫夫恋爱100分》一行大字。
什么鬼?!他是知道网络小说有时候要起一些或惊世骇俗或俗□□血的名字来抓人,可他没想到,如此傻了吧唧的名字,不仅能印在纸上出书,他竟然还买回来了!
严煜顾忌那千百块钱的面子,一脸嫌弃地捻开摞在上面的本子。除了《夫夫恋爱100分》外,还有《和男神搅基的日常》,《关门放攻》,等等让人怀疑三观的书名,拎出四五本后,才在下方看见《抽丝剥茧》的名字。
激动之情,溢于言表。严煜郑重地一一取出这套书,摆在吧台上,又将书表面的灰擦掉。
书保存得很新,还包了透明的塑料书皮,书脊上印有长林外的logo。严煜翻开一本,却不禁皱起了眉。
他知道这些书原价其实便宜得很,倒买倒卖,就是炒的一个情怀,可严煜还是没想到,一本纸质书,字体竟然是幼圆!
作为一个对审美有要求的人,严煜要被这本书的质量和制作给雷出电了,可他转念一想,当初在闲鱼里购买时,满页求购仅一家有货的情形,还是感受到了这笔交易的来之不易。他将纸盒泡泡纸收拾了下,把捆绑销售的那摞书扔进储藏间,便捧着四本书去了书房,准备认真拜读周队长和赵老师的云雨一夜。
第17章 十一(下)
待沈枢与季羽熙回到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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