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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颜如玉_麟杙公子-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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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枢:“!!!”
他深吸一口气,“妈……”
一个身材纤细、妆容精致的女人从走廊尽头的阴影里走出来,她看起来不过四十出头,不过气场却十分强大,带着装饰华丽的眼镜,一脸严肃。
沈枢长得与她有五分相似,都是带水的眼睛柔润的唇,女人嘴角一斜,皮笑肉不笑道:“你知不知道你家里简直跟猪窝一样乱。”
沈枢嘴角抽搐,满头黑线,道:“妈,我一个单身男人自己住,又没别人,乱一点怎么了?”
沈妈妈双臂环抱,她穿着拖鞋,比沈枢矮了不止一个头,气场却不止两米八,哼到:“生活习惯乱成这样,你这样过日子怪不得找不到对象。”
短短两分钟,沈枢的心灵已经受到了多重暴击,单身狗的自尊让他不禁回嘴:“你自己过得舒服就好了啊!我自己一个人想咋样就咋样!刘叔叔人呢?你一个人来的?”
刘叔叔是沈妈妈的男朋友,是沈妈妈工作上认识的一个大老板。沈妈妈周泓是一家上市公司的高管,负责战略投资与融资方向,如今五十多了还全国到处出差,最睥睨的就是沈枢如今这种吊儿郎当毫无束缚的生活。
周泓冷着脸扔给沈枢一张名片,道:“这个家政公司的电话你记得打,一周起码打扫一次,一个人过也要有点质量行不行?”
沈枢马上陪着笑,狗腿地小跑上前给周女士捏肩:“妈,你别气。我一定打!我给你讲个好消息呗。”
周女士面色稍缓,坐到吧台边,点头道:“说吧。”
沈枢絮絮叨叨地讲了作品签约的这件事,有些小骄傲地炫耀了一下自己拿到的数字。
“哟。”周女士也不禁动容,“还真赚了不少。竟然还干出点名堂来了。那今天晚上和刘叔叔一起吃个饭吧,我定个湖锦的包房。”
沈枢哪敢在老佛爷和颜悦色之时忤逆圣意?他一脸狗腿地答应下来,又赶紧赶忙冲澡、换衣服,收拾衬透才将周女士请上她的奥迪副驾,充当司机载着妈妈去江夏吃饭。
哪怕赚了再多钱,沈枢在妈妈和刘叔叔面前都是十分尊敬与谦虚的。两人在金融圈子里沉浮,早就千帆阅尽。刘叔叔更是在他经济独立后的每次见面中都能提出很多关于理财的建议。大到买好保险现在开始养老,小到哪只股票可以买买看无一不全。席间沈枢也跟着刘叔叔喝了点茅台,他喝不太惯白酒,却也趁着兴头干了几杯。
沈枢的性向从不是秘密,周女士虽然看着严肃女王,却也不希望儿子都二十六了还每天独来独往,吃到最后还是忍不住说:“你也要多出去社交,多认识点朋友。老一个人算什么事?”
沈枢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我朋友挺多的啊,这回去北京也有和大学同学见面。”
周女士实在是恨铁不成钢,见儿子这副事不关己的懵逼脸,就气不打一出来。声音渐高:“你总是一个人过得这么独绝对不行,我是让你找对象懂吗?!谁管你是gay还是直的?人这辈子不能老一个人待着!”
沈枢最受不了他妈怼他,当即脸色有些不好,却又碍着刘叔叔的面子,只好慢慢道:“妈,我觉得我一个人过得挺好的。我能自己养活自己,工作也很充实,现在也是我的上升期,没有那么多时间用来谈恋爱。”
周女士一口气发出来,也不急了,语重心长地说:“妈妈是担心你,你一个人过得很好那家里为什么还那么乱,为什么我看你黑眼圈这么明显?一个人过得好不是从找不找得到人出去喝酒吃饭体现的,是能不能拥有一个合理的作息、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及积极的人生态度来决定的。你现在虽然在事业上小有成就,但是一点金钱上的获得并不代表你真正的成功。妈妈并不否认有人一辈子可以一个人活的很精彩,但是独自生活的过程中,也要保持良好的作息,健康的生活习惯,和外界保持充分的接触。每天坐在电脑前写作,看书看电视,偶尔才出去一趟不能成为你生活的全部。定期锻炼,接触自然,认识新朋友,这是我们人类作为社会动物必要的生活部分。妈妈从来没有怀疑过你的才能,也不否认你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但是我还是希望你能走出去,多认识些人,找一个伴侣共同生活,一起分担。你懂吗?”
沈枢:“……”
沈枢想说很多话。他想说,妈,你知道你儿子在网上多受欢迎吗,有多少人喜欢他每天把他设置成特别关注只为第一时间抢占他微博的沙发吗?你知道你儿子从出道到现在已经写了将近六七百万字,是长林外的作收前三吗?你知道我宅在家里,全凭一颗脑仁,就创作出了你去年每天守在电视机前看的那部古装电视剧的原作吗?
这些话推推搡搡,全挤在他喉咙眼儿,却无论如何也喷不出一个字。
他垂着眼睑,道:“妈,我知道了。我会好好生活的,你也别催我找对象。一切顺其自然吧。”
回去的时候沈枢十分乖巧地叫了滴滴,没有再麻烦刘叔叔和周女士大傍晚再把他送回武昌。
喝了点茅台,虽然有些飘,但头却是不疼的。理论上这是入睡的最佳状态,可沈枢当晚却辗转反侧,好似被一根绳子勒着睡意,生生不能平静。
……
一室静谧。窗外星云稀淡朦胧,家家户户灯火寂寥,偶有一二盏灯,映着半片残月。
翌日早上被闹钟吵醒,虽然还是困得厉害,沈枢却说到做到,绕着小区的车道跑了5公里。跑完步,吃了碗热干粉,他又去家附近的中百仓储买了些蔬菜、肉、蛋和粉条,去紫燕买了些夫妻肺片和卤菜,竟然真有几分好好过日子的意思。
回家冲完澡,沈枢坐回书桌前。微博有几百条提醒,他没理,打开电脑开始工作。
《越洋》大纲的构造是一方面,沈枢现在还有另一个需要尽快交稿的工作任务。
目前正在长林外连载的这本描写武林与朝堂对垒的《一蓑烟雨》,已经在长林外的牵线下签约了简体出版,预备在小说完结近期发售商业志。
所谓耽美文学,要出商业志,是个非常微妙的勾当。现在的政策对读物出版抓的没那么严,只要没有亲吻在内的一切亲热戏份,连告白都是不太管的。所以若要吸引粉丝的购买力,那感情戏自然是删得越少越好。可对原作的尽量保全,也就注定了商业志的发售对象,可能也就仅仅只有那群爱看耽美的读者尔尔。
沈枢之前卖商业志,网络预售期间打着签名签绘的旗号向来都是旗开得胜,但进入通贩期后劲却有些明显不足。因此,调整情感线,为扩展出腐女之外的购买力,将作品改编成无CP的兄弟向,也是一种方法。
但耽美作品一旦被改成纯洁兄弟情,便将缺少那种同志间的张力,很多情节也无法发展。一个在网络上写大尺度男男恋的,出本商业志感情戏删得一清二白,非真爱粉难买账,文学圈可能也会笑你为了入流连自己的作品也能背叛,更看不起。到时候直男粉丝没吸引几个,没了粉丝基础书可能更卖不出去。
于是出版社非常委婉地通过珂桀桀问艾晴柔,是否能将感情线重新梳理,整成腐眼看人基直眼没毛病的这种走向?沈枢暗忖,就是要把原著里的你侬我侬忒煞多情改成陆小凤花满楼汤川学草薙亮福尔摩斯华生式的友达以上恋人未满、偶尔调戏两句、为对方赴汤蹈火,可最后也只是共立紫禁之巅相视一笑了无痕的那种关系呗。
这家出版社相当老牌,是个响亮名号。沈枢不觉得这要求过分,毕竟忙完出版他也会开个人志发售无删减版本,读者可以各取所需。老牌出版社版税给得大方,书号申请得也快,沈枢全职时间多,便答应下来。
这本书连载完毕时也要十一月份了,出版社要求十月把稿子改好,在完结前协调好印厂与制作,直接在完结后趁热发售。这种模式基本上是从来不可行的,但沈枢纵横业界五年,唯一自豪的一件事情就是不全文存稿绝对不发,出版社早在议价完毕后就阅读到了完本,是以现在就能开始校对与编辑。
沈枢把厨房的抽油烟机打开,点了根烟,再倒了杯白葡萄酒,翻出了《一蓑烟雨》的文档,开始标注每一段感情戏。
他将所有打情骂俏的话标注成蓝色,把脖子以下的描写和明显的性暗示标注成红色,从男主相遇的第五章开始,一点一点慢慢校阅。
开始还好,沈枢偶尔划拉一下改改颜色,顺便重新回顾一下几个月前写的文章,有些情节都忘了,时不时还能感慨一下自己的文笔与才气,垂影自恋一番。可改到五十多章,就有点烦躁。
《一蓑烟雨》的主角是一个高中榜眼却又下放到湖北的17岁少年小官。名唤冯寅初的新官小县令没能进入最向往的监察令,却被下放到华中当上了地方官。赶着小马车还没到汉口府就被劫了官服盘川与令牌,只剩一张委任状的冯寅初叫苦不迭。拿着缝在内衣里的保命钱借酒消愁时,却认识了一个叫尹川的斗笠侠客。侠客身怀绝技,面容英俊,十分靠谱。于是冯寅初一番狗腿殷勤求助后,隐瞒着身份被尹川领进湖北的武林关系网去找官服和令牌。冯寅初赖在尹川身边,见识了一个不被政府管辖、自行发展完善,阶级层次分明的武林社会。一番折腾,等找到东西后,冯寅初走马上任,却还和尹川保持着联系,借这个侠客之手解决了好几次事件。
两个人的感情就在这里层层升温,而五十二章就是冯寅初在被尹川带着七夕夜游后梦遗的一章。这一章里冯寅初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对尹川的遐想,也让他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对尹川躲躲闪闪,又想亲近又患得患失,好不纠结。
华中则即将举办武林大会,冯寅初因此接到巡抚的指示,盛世刚启,皇家不希望武林中人在华中繁华闹市大张旗鼓地推选一个所谓的“盟主”,挑战官府的威信,于是派冯寅初与当地的捕快一起协作阻挠这次集会。冯寅初虽然心里向着尹川这一边,不希望做出什么让他反感的事,但他到底还是吃皇粮的朝廷命官,只得跑去求尹川能否将武林大会迁到别处,不要弄得大张旗鼓。
武林与朝廷的矛盾不只是一两天了,练武修习行走江湖之人若非从军或被招安,自然就是靠着帮派的实力自行经营。武林大会对江湖人士的重要性可不是一个人求情就能定的,武林盟主的选拔也是严格按照帮派指派,以武学为唯一的衡量标准,两人谁也不能妥协。至此,冯寅初与尹川,两人背后代表的利益的政权第一次产生了正面冲突,小说人物内心的矛盾与外部的冲突开始重合,主线剧情与行文主题也从此刻开展。
而所有的冲突与后来的抉择其实都起源于冯寅初的这次梦遗,以及梦遗后冯寅初对自我内心的第一次审问。要是删改了这次梦遗,甚至把冯寅初对尹川的绮念删减,后面又要怎么圆呢?
沈枢不是那种对自己的作品尽力维护,任何一点与写作初衷相悖的解读都会去解释说明的作者。他不太接受修改意见,却也不恼读者的任何评论与联想。他会认真选择影视改编的对象,却从不干涉具体的操作;他欢迎商业志的邀约,只要价格合适要求合理都会努力把自己这部分的工作做好。可这次的要求基本上是要他把整本书所有的明线暗线整理出来重新掰扯一遍了,还得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那种掰扯,简直是一种精神折磨!
沈枢从头到脚的懒癌神经都开始抗议,他手边聚了三四颗烟头,一杯霞多丽喝了不过半杯。这个本来应该是放松心情修身养性的工作怎么又整成伤肝伤脑伤肾伤肺的苦差事?!
他把电脑一关,看了下时间竟然已经快六点,便晃悠到厨房,拿出上午买好的卤菜做晚饭。
烧开水,把买的秋葵下水烫熟,再调好一盘酱油加芥末淋到秋葵上,一盘壮阳补肾的生烫秋葵就出锅了。沈枢把买的鸡爪子热软了点,乘了一碗小米粥,再从冰箱里拿出一听冰啤,整个过程不过20分钟。
可能随便做做饭也不是很麻烦,点外卖那个油都吃的不舒服,沈枢对自己的贤惠表示非常满意。
他坐在吧台的高脚凳上,满足地啃鸡爪。一室静谧,沈枢目光涣散地注视着灶台,毫无目的地瞎想。可能是环境的暗示,严煜那日在日式隔间内笼罩着荧光的身影突然闯进他的脑海,朦胧中似乎又看见这人含着浅笑坐在自己的对面。
很多年过去,严煜的形象早就在沈枢的记忆里形成了一个模糊的符号。这个符号象征性的启蒙,象征青春的肆意与疼痛,却再未被寄托过别的什么。再一次重逢,犹如一本已过百万的小说突然抽出一条五千字时埋的伏笔,初时无所适从,倍觉突兀,可回味起来,却又怎么咀嚼怎么意味深重。
他忽然想起,初二的一个夏夜,他刚刚偷摸在晚自习下课后抽了一支烟,却担心被教导主任或查寝的大妈发现,连忙先奔回宿舍刷牙洗脸。
严煜走进宿舍,却被沈枢一把拽到自己床上坐着,居高临下地看着他,问:“你闻到什么没有?”
“什么?”严煜一脸茫然。
沈枢俯下|身,一把捋过严煜的额发,将他的脑袋揪着抬起,轻轻哈了一口气。
“现在呢?”
严煜反应有些迟钝,只是睁着眼睛不解地盯着沈枢。
沈枢又哈了一口气,问:“你到底闻到没啊!”
寝室的灯光有些昏暗,沈枢看不清严煜的脸色,只是被他挣脱开来。严煜从床铺边站起,要起身爬上自己的上铺,道:“你到底干嘛了?”
沈枢四顾片刻,哼唧道:“没闻到就好,我就是刚才晚自习下抽了一根烟。”
严煜已经钻进自己的蚊帐里,声音有点闷闷的:“你什么时候学会的抽烟?”
沈枢脚蹬着自己的床沿,两只手扒着严煜的窗栏杆,一张脸贴着蚊帐,小声道:“嘘,不要传啊!我暑假的时候学会的。”
严煜上身衣服脱了,少年人的胸膛白皙,有些隐约的肌肉线条,他的语气不悦:“很伤肺啊,你装什么成熟?”
沈枢被一下戳到痛处,顿时急了,道:“谁稀得装成熟,我这不是无聊么?偶尔抽两根没事啦,男人哪有不抽烟的!”
严煜哼了一声,倒在自己的枕头上,道:“反正我不抽。”顿了顿,又一屁股坐起来,隔着一层蚊帐对着沈枢的脸,说:“你也别抽。”
沈枢与严煜猛然四目相对,被吓得一下从床沿跳下来,他脸似乎红了,半晌没吭声。
悉悉索索脱了衣服钻到被子里,恰好此时同寝的同学也陆续回来,寝室瞬间热闹起来,严煜也不再搭理沈枢,只听见床头灯拧开的轻响。
沈枢一脸悻悻,也不好继续刚才的话题,便也翻出枕头下的王朔,扭开床头灯默默读书。
沈枢喝了口啤酒,一瞬间他仿佛回到了十四岁的秋天,手边放着那本《过把瘾就死》。
睁眼闭眼,面前还是那碗小米粥,那碟秋葵和鸡爪。
唔,沈枢嚼着一颗秋葵,现在也挺好。
第6章 武汉
严煜送过来的合同很快就到了,沈枢重新翻了翻,再次咋舌于中亿的大方。除了影视版权授权外,作者参与改编与编剧的酬劳都是另算的。不过里面有提到需要作者配合中亿宣传方出席路演的协定,沈枢想了想,觉得为了钱,卖身到这个程度完全可以接受,便潇洒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附上了身份证复印件,当天就将合同寄了回去。
接下来数日,沈枢除了每天改稿外,每天上午就坐个地铁跑到武大图书馆借书找灵感。下一本网络连载的题材他还没有想好,他有点想尝试美食题材或者是民国谍战。前者他不需要太多调研,但后者却需要重新系统地学习一下二战历史。于是每日上午十点,沈枢跑到图书管里找资料,一直看到中午饭点,去食堂里解决后继续学习到下午三点左右,逛逛珞珈山,再乘地铁回家。晚上改改稿子,偶尔应约也会跑到花园道或者汉街喝酒。
母亲的告诫仍犹如贯耳,沈枢整洁规律了几天却还是有些懒散。但他自从全职写作后虽然五谷不勤,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活节奏还算有些心得。尽管不太能达到周女士的标准,他也努力让自己不再每日都闷在家中。早上绕着小区跑跑步,下午逛逛武大校园,晚上再把自己蒙灰的划船机拿出来拉上个半个小时,一个月间烟酒虽没少,却也恢复了些许大学时的线条。
沈枢将《一蓑烟雨》改了一半,记了□□万字的资料,突然灵光乍现,有点想跑到台湾去实地采风,刚将自己的台湾两地签证翻出来,查阅起台湾的行程,严煜的微信却到了。
严煜:【下周去武汉出差,最近有空不?】
知恩图报的礼数也好,久别重逢的热情也罢,沈枢看到这消息的确挺高兴,发过去一条语音:“严总要来那我肯定要好好招待啦!工作安排忙吗?”
严煜:【不算太忙,但还是要待一周左右。你现在家住哪里?】
沈枢意会,打到:【要不住汉街瑞华?离我家近,附近吃的玩的也多。】
严煜:【好,我让助理定。】
沈枢回忆起严煜当时在北京的周到,又发:【我去机场接你吧,总得尽些地主之谊的。】
严煜:【当初你也没让我多尽不是?不用麻烦,有人接待。下周日晚上到,早上不麻烦的话,带我去过早?】
沈枢:【哈哈还是想念这一口吧?不是我说,你们北京的炒肝儿豆汁儿就不是人吃的玩意儿'笑哭'这样吧,带你去水陆街去吃豆皮和糊汤粉?记得要早起啊,周一六点钟起床,我六点半过来敲门可以不?】
这种热情倒不是对严煜的特殊待遇,沈枢从来都是个周到爱照顾人的。大学里,虽然他年龄比裘梓鉴三人都小一点,每次约着出游却都是他在安排行程。大到订酒店,小到找餐厅,沈枢自己爱吃爱玩爱享受,也乐于带着大家一起舒服。何况在武汉一个人过久了,平日绝对是没这个闲情雅致跑到这种老字号过早的。严煜既然要来,有人陪着做这些事也有了动力,沈枢想到可以借机去把那些早餐店都吃个遍,顿时自己也兴奋起来。
严煜那边似乎也被沈枢感染,发过来的语音似乎能听见隐约的笑意:“是好久没吃了,确实是想。但别勉强,你平时应该不会起这么早。”
沈枢:【哪里勉强?我也很久没吃了,你来了我也有起床的动力啊。这一周你的早饭就交给我了,咱也只争朝夕一回哈哈哈】
朝夕表示,话不要说得太早。
初秋的武汉六点天际还未亮,灰蒙蒙的天空写满倦意,半点清晨意味也无。唯有那只手机,孜孜不倦地提醒沈枢他夸下的海口。
沈枢睡得很沉,未到快速动眼期的睡眠一旦被惊醒,伴随着的就是无边的倦意与愤怒。他整个人蜷成一条大虫,烦躁得想摔了那片玻璃。
自己发什么神经要起个大早到水陆街去吃早餐啊啊啊啊!
这种烦躁的精神一直延续到他来到瑞华大堂,沈枢窝在沙发上恶毒地想,要是严煜十分钟内没下来我一定跟他绝交!
昨晚除了平安到达的简单问候,他并未再联系严煜。今早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沈枢连出门也未告知,只发了条,“我到酒店大堂了”便窝在沙发上不言语,甚至有些希望严煜干脆不要看到,直接睡过,从此两人便可反目成仇,维持假惺惺地合作关系便是了。
“我没想到,”一只大手从身后拍了拍他的肩,“你竟然真起来了。”
沈枢吓得一跳,差点从沙发上跌下来。他茫然抬头,却看见严煜拎着个水壶,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严煜一身运动装束,脸上还带着点汗。头歪向一边,朝他笑。
沈枢直接看傻了眼。他盯着严煜额角细密的汗珠,运动后分泌的雄性荷尔蒙扑面而来,扇了他一脸。
“你怎么会……”沈枢咽了口唾沫,“起这么早?”
严煜笑了下,坐到沈枢身边咕嘟咕嘟地喝水。沈枢盯着他滚动的喉结,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严煜身上还散着热气,喝完水后才说:“我每天都这个点起来锻炼,平时太忙了时间抽不太开。”
人比人简直气死人,沈枢顿时就不平衡了。为什么严煜可以家里有钱人帅性格好身材棒一点架子没有还过得比我们勤奋生活还规律啊啊啊?一直自诩青年才俊,年少有为的沈大作家顿时感受到雄性动物间实力被碾压的挫败,一点荡漾的绮念顿时被嫉妒冲散,只剩下眼红。
他一屁股从沙发上站起,故作镇定道:“那我们出发吧,再晚一点也要排队了。”
之前就说好早上不要派司机接待,两人步行至沈枢车前。这是一辆白色GTI,沈枢平时独来独往开这种小车最方便,可对于严煜而言还是有些狭窄。两个大男人往车里一塞,逼仄的空间里顿时连呼吸都能听见。沈枢愤愤不平了几分钟,刚才那种无所适从的感觉又骤然回溯。他拧开音乐,加入稀疏的车潮,往水陆街开去。
放的是马友友丝绸之路乐团的老专辑,清晨开车时听这种萧索悠长的音乐,总有种“在路上”的感觉。严煜刚锻炼完,心情显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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