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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近江国-第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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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张床,马小蛇躺在靠门那张,枕着手臂看电视。没盖被子,两条腿搭在一起。
  丁若望去了靠窗的另一张床。窗帘拉开一线,窗外雪花飘舞。
  他坐在床上,看着窗外:“下雪了。”
  对面沉默了一会儿,才听见起身的动作。他的床向下微微塌陷,背后传来声音:“哦,怪不得那么冷。”
  气氛比在电梯里更尴尬。
  丁若望咳嗽了一声,想说点什么。马小蛇却比他还早开口:“房都开了,不干点什么?”
  他把丁若望压在床上,不由分说吻下去。
  丁若望吃了一惊,却没拒绝。
  他嘴里的薄荷味挺好闻的。
  马小蛇变换角度吻他,舌头伸进来,几乎能触到喉咙。
  丁若望喘着气:“厉害啊你。”
  马小蛇从喉咙里发出低声,牛仔裤里鼓起的东西顶在他身上:“……我还有更厉害的。”
  丁若望认识他十二年,第一次听他自夸。抹了下嘴唇,疑惑不解:“你今天好像变了个人。”
  马小蛇一向慵懒的眼睛暗了暗:“呵呵,是吗。”
  大约是光线的关系,他看上去很痛苦。
  丁若望余光瞟到床头的皮夹和避孕套,忽然有点明白了:“你以为套子是我买的?”
  马小蛇停了动作,俯视他。
  丁若望完全懂了:“你以为我要跟别人开房。”
  马小蛇嘶声说:“你不是约了那姓苏的。”
  丁若望止不住笑,笑到肩膀都抖起来。
  马小蛇愕然,声音几乎都发颤:“……没有?”
  丁若望笑出眼泪,一边摇头一边擦拭眼角:“没有。”
  马小蛇的神情简直让人永生难忘:“我简直想揍自己一拳。”
  丁若望制止了他:“省点力气吧。让我看看你有多厉害,怎么样?”
  半小时后,他为自己这句脱口而出的话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马小蛇发达的臀部像是不知疲倦的野兽,在他身后撞击不止。
  他的嘴唇和手指却是截然相反的温柔,亲吻抚摸他全身,一寸地方也没放过。
  地上丢着几团纸巾和用过的避孕套。套子打了结,里面足有小半袋精液。
  丁若望呻吟说:“你像是饥渴了一百年。”
  身后的动作停顿了一下,马小蛇的气息俯下来,贴着他大汗淋漓的背:“……不止。”
  洗澡时在浴室又做了一次。丁若望两只手紧紧抓着毛巾架,沐浴露擦过的身体有种异样的湿滑。马小蛇在身后缓慢地顶他,让他双脚忍不住踮起,身体几乎离地而起。下体的毛发打上了肥皂,勃起的阴茎被对方在泡沫里搓揉着。
  洗干净身体,吹了头发,两人躺在一张床上,讨论到底是谁送来了房卡和套套。
  然后说到圣诞老人,都忍不住大笑。
  丁若望忽然说:“我想起来了,舞会上学弟曾经借过我的皮夹。”
  马小蛇道:“……那小子不怀好意。”
  丁若望望他一眼,揶揄道:“我发现你对他敌意真的很大。”
  马小蛇自嘲般笑了一下,问:“你信前世么。”
  丁若望困倦道:“不信。”
  马小蛇嘴角一动:“我也不信。”反身抱住他,“睡了。”
  窗外的雪无声飘落。窗帘拉开的一线里,床上两个人正在熟睡。皮夹漏出的夹层中,一张二指宽的纸片上,歪歪扭扭地写着三个字“不用谢”。
  End

   第107章 番外:'沈苏'细雨骑驴过剑门

    *本文内容为2014年3月26日“2048”游戏活动催生,与正文无关*本文大概设定为花近江国非战争年代,故而苏小渣可能有天真之嫌*献给技术帝 菜小毛儿 和 早睡早起边关,冷月,微雨。
    沈七公子正在剑门残碑前等人。
    他似乎已经等了很久,但姿态神情,却如春日午后走过自家庭院一样闲雅。连关外漫天的风沙,落在他身上也如落花一般。
    直到听到远方的铜铃声,他唇边才露出一丝笑容。但笑容随即变为微讶,同时迎了上去,将毛驴背上斜拉倒挂的苏方宜解了下来:“这又是什么花样?”
    苏方宜人还没有落地,已经忙不迭地开始诉苦:“都怪那姓赵的!嘴上说得漂亮,背地里却派人跟在我身后,鬼鬼祟祟的,好不惹人嫌!连我到杂食铺子买包松子糖,也巴巴地跟在后面。要说这姓赵的,可真不是个东西!这次咱们结伴出门,是为游玩散心,又不是拐了人私奔。早知道要遭他盯梢计较,不如索性把事做成了,也免得枉担了这个虚名。……七哥,你怎地没打伞?”
    沈七笑容转深,眼睛也更明亮了:“七哥等你,忘了。”
    两个人牵了毛驴,一同回到驿道旁的小客栈去。
    小客栈名副其实,小而破,屋顶漏雨,被褥床帐都是一股霉气。沈七的笔墨纸砚放在木板桌上,简直亮如珍宝。宣纸吸了潮气,边角微微卷曲。二人的衣衫皆挂在门前烘干,小炭盆青烟呛人,只得打开门窗,使得斜风细雨乘隙而入,于是木板桌也无处可去,只好搭在床边。床丑得可怜,薄板上铺着一卷破棉絮,凹凸不平,一躺下便吱呀作响。苏方宜在这床上嗳哟连天,与床板不堪重负之哀鸣倒也相映成趣。
    沈七换了青衫布鞋,危坐床沿,凝神挥毫,忽而一笑:“陆放翁当年游历至此,着有‘细雨骑驴过剑门’之句,豪情不减少年。方宜今日也堪当此景,只是细雨湿衣,驴背倒栽,狼狈万状,略嫌不美。”
    苏方宜道:“七哥不要欺我读书少,我知道不是好话。”一边哼哼唧唧,一边趴到他背上,下巴搁在他肩头,看他那一笔好秋水体:“七哥,这是什么字?”
    沈七道:“是个‘驴’字。”说着,将白玉笔端在他脸上戳了戳。
    苏方宜指道:“马我认识,为什么右边底下有个‘皿’?”
    沈七含笑道:“因为字是人造的,人要将驴子放进器皿里,煮了割肉吃。”
    苏方宜大吃一惊,片刻才道:“……七哥也要杀生吃肉的吗?”
    沈七哂道:“七哥在你心里,真是餐风饮露的神仙不成?”
    苏方宜崇拜地点点头:“虽不敢说真仙,却也有一多半儿像了,称一句半仙也不为过。”
    沈七又戳了一下他的脸。
    苏方宜仿佛很乐意似的,发出一个黏糊糊的鼻音。缠手缠脚地磨蹭了一会儿,又伸手去要他的笔:“这张纸反正也坏了,不如借我扒拉几个字。”
    于是挪到桌前,任沈七搂着他的腰,端端正正写下‘苏方宜’三子。
    这仨字与他平日的春蚓秋蛇别有不同,落落大方,卓尔不群。仿佛一位奇丑的村女,偶尔戴了一朵娇艳的鲜花,乍一看还真能唬住人。
    沈七笑道:“自己的名字,总算还写得像样。”
    苏方宜得意道:“是七哥教我的嘛!”一得意就忘形,牵动伤口,又嗳哟一声。
    沈七见他眉角浮着一块淤青,捧着他的脸仔细看了看。苏方宜不好意思地别过头:“小伤啦。”
    沈七神色严厉:“他们对你动手了?是殿下授意的?”
    苏方宜立刻道:“是我先挑的头,拳脚无眼,怪不得人。想我堂堂一代武将,连几个瘪……大内混混也打不过,说出去没的辱没门楣。若是让七哥替我兴师问罪,更是万万不行的了,简直把祖宗的脸都丢尽了!总之大家已经撕破了脸,姓赵的再敢来挑衅,大嘴巴子抽他奶奶的!”说着虚空击了几拳,仿佛姓赵的就在眼前。
    沈七由着他闹了一阵,道:“你跟殿下,倒是天生的不对盘,也不知命里犯了甚么冲。”
    苏方宜道:“我可不乐意理他,都是他小心眼斤斤计较,生怕你跟我好了。”
    沈七看他一眼:“既然问心无愧,坦坦荡荡便是,惧他何来。”
    苏方宜嘿嘿一笑,道:“虽然话是如此,还是有点儿心虚。”
    沈七问:“心虚什么。”
    苏方宜耳朵尖有点红,又把头扭过去了。
    沈七却不肯放过他:“方宜刚才说,你我这趟出门,是为结伴游玩散心。……后面那句是什么?”
    苏方宜呆呆道:“……又不是私奔?”
    沈七催促道:“再后面一句。”
    苏方宜回想起来,乌黑的眼睛眨了几眨,不说话了。
    炭火的微光暗了下去,四海之内仿佛只有他们的屋子亮着灯。
    沈七温柔地向他靠过去,与他呼吸相闻:“……不如索性把事做成,也省得枉担了虚名。嗯?”
    苏方宜倒在枕上时,全身木头般僵直,眼珠子也不会转了:“七、七哥……”
    沈七那双含情丹凤眼背光看来,简直亮如星子:“好不好?”
    苏方宜咬了咬牙,豁出去了:“好。”
    沈七低下头吻他。亲了一会儿,声音更温柔得要被风吹起来:“方宜,闭上眼。”
    苏方宜赶紧啪的闭上眼。沈七缠绵地吻他,让他脸更红了。
    他心里自然是惊涛拍岸,连唇舌相交的滋味也没好好品尝:他的七哥,是会干这种事的人吗?
    待沈七硬起的物件抵在了他腿上,更是恍如庄周梦蝶,觉得天旋地转,物我两忘。忽而又想:这根东西长在七哥身上,实在太亵渎了。
    沈七听了,笑道:“尽胡说。”解了他衣衫,沿他喉结往下,吻着他结实精悍的腹肌。
    门口的湿衣随风摆荡,地下冷雨点点滴落,只有床上情人的欢爱热烈如火。
    苏方宜神色忸怩,下体却已悄然抬头。沈七埋首下去,用嘴替他舔弄。苏方宜紧紧抓着床沿,身体绷得笔直,由于太过紧张,一时却射不出来。
    沈七将他那物吐出,重新深深纳入,直达根部。
    苏方宜眼睛微微睁开一线,看着他仙人般的沈七哥哥,俯身在他赤裸的身上,专意而眷恋地吮吸自己湿润的茎身。
    他立刻就掌控不住了,一阵面红耳赤,呻吟着泄了出去。
    沈七拭去嘴边的白液,俯身上来,见他眼角有泪光,抚慰道:“不舒服?”
    苏方宜拿手遮着脸,带着哭音说:“七哥像雪一样,我把七哥玷污了。”
    沈七一笑,吻了吻他眉心:“什么话?是七哥把你玷污了。”
    苏方宜还要开口,腿已经被分开了。等他最后终于知道七哥是把他怎么个玷污法,已经连话也说不出来了。
    待他沈七哥哥的仙刃在他身体里射出最后一股热流,他还没完全回过神来:“……这就做成啦?”
    沈七还没撤走,声音有些疲惫:“还想来一次?”
    苏方宜给他干得很舒服,一点也没有受伤。觉得再来一次也不坏,但知道是个羞耻的事情,不好说出口。只咕哝道:“还以为七哥要先命人鸣笙奏乐,吟唱上古仙音,还要焚香沐浴,祭告神灵呢。”
    沈七从背后抱住他,与他相贴的胸前传来笑声的震动:“方宜若喜欢,下次便这么布置。”
    苏方宜立即道:“我瞎说的。”察觉他那物从自己穴内滑落,心中恋恋不舍,向他怀中靠去。忽而闻到一阵幽幽暗香,忙嗅了几嗅:“七哥,你身上好香。”
    沈七身上常年浮动着一股似有若无的兰花香气,只有与他肌肤相亲之人才能辨认。闻言嗯了一声,将他往怀里揽了揽:“给你闻着睡。”
    苏方宜乖乖睡了一会儿,忽道:“以后见了姓赵的,可就抬不起头了。”
    沈七亲他一下:“那咱们就不回去了。”
    苏方宜马上高兴起来,应道:“好!”
    于是往他身上拱了拱,在微风细雨声中,在满怀兰花的清香里,光着屁股睡着了。
    次日醒时已是正午,炭火已经熄灭,衣衫也已干透。他口干舌燥地爬起来,想找一碗水喝。往桌上一瞧,果然有一壶温茶,滋味正好解渴。他一边执壶牛饮,一边游目四顾,不见沈七,只见桌上皱巴巴的宣纸上,自己的名字旁,多了一头惟妙惟肖的小驴。驴上骑着一个白胡子老头,底下波浪滔滔,似乎一人一驴,正在御风渡水。
    他没听说过八仙过海的典故,也不识得画中老人是神仙张果老,是沈七画来揶揄他的。冥思苦想了一会儿,总算得出了解答:这老头儿就是现在青春貌美的七哥,他是在告诉自己,就算他活到鸡皮鹤发,胡子一大把,也还是要骑着自己这头小毛驴,浪迹天涯海角的。
    于是苏小将军浑然忘记了被指认为驴的耻辱,乐滋滋地打了个茶嗝儿,心想:——这样也不坏呀。

    第108章 将军和宁宁的童话番外

    拇指宁宁(上)

    从前,有一个美丽的国家,气候宜人,四季如春,盛产红茶、麦子和酒。在国王精心的治理下,人们过着安定富足的生活。许多野蛮的强盗曾觊觎过这片肥沃的土地,但都被一位骁勇善战的将军拒之门外。将军高大英俊,威风凛凛,手执一把御赐的宝剑,镶满宝石,锋利无匹。纵然是再凶恶、再狡猾的敌人,也经不起他挥剑一斩。他是这个王国忠诚与力量的象征,人民衷心地爱戴他,献给他最好的酒和玫瑰花。
    可令人忧心的是,这样一位了不起的将军,竟然至今还没有结婚!这个国家风气开放,不但平民和贵族可以互通婚姻,甚至同一性别的两个人也可以结为夫妻。当春风吹遍原野,水边开满了鲜花,连鸟儿和小动物都成双成对,整个国家都沉浸在恋爱的气氛里。但这么一个罗曼蒂克的圣地,竟在长达二十八年的时间里,没有让将军心里泛起任何爱的涟漪。不得不说,这件事情令所有人——尤其是从小就深深爱慕着将军的、大臣的女儿——感到遗憾。
    将军本人对此并不在意。没有战争的时候,他住在国王为他建造的城堡里。他给人的感觉十分严厉,不苟言笑,因此男仆和女佣对这位主人敬畏非常,从不敢在他面前流露出任何轻佻的举止。其实恰好相反,很少有人比将军更懂得生活的乐趣。他的花园里种满了各式各样的玫瑰花,红玫瑰像火一样红,白玫瑰像雪一样白。蝴蝶在清晨翩翩飞舞,吮吸花瓣上的露珠;晚上夜莺在花丛中歌唱,当人们想要寻找它时,它一转眼就不见了。
    将军常常独自一人在花园中散步,沐浴着美妙的阳光,呼吸着清幽的花香。偶尔他在花架下小憩,仆人送来茶和甜点,将军在花枝的荫影下品茶、读书、写信,感觉既宁静,又惬意。
    这一天下午天气晴朗,身披黄色条纹的蜜蜂在花间忙碌,娇小的蜂鸟停栖在花冠上梳洗羽毛,一只小巧的云雀也来到花丛中,胆怯地发出初夏第一声吟唱。忽然,它像是受到了什么惊吓似的,慌慌张张扑腾开几步,张开自己娇嫩的翅膀,扑啦一声飞走了。
    将军来到它飞走的地方,拨开过于浓密的花枝,看见一大堆沾满泥土的枯枝败叶。有个小小的男孩子坐在最上面,气鼓鼓地看着他。
    这男孩子有多小呢?只有八音盒里跳舞的小人那么大。不过,就这么小的比例来说,他的身材和脸蛋堪称无可挑剔。如果有一个小人的王国的话,他一定是其中最出类拔萃的美少年了。
    将军惊讶地问:“你是谁?”
    那个男孩子呼的一声站起来,指着他脚边,好像很气愤地说了句甚么,随即想起什么似的,立刻蹭地坐了回去——他身上什么都没穿。
    将军蹲下身去,让他站在自己手掌心里,把他放在眼前仔细打量,这才看见他背后有一对透明的翅膀,其中一边不知被谁弄伤了,无力地耷拉在身后。
    将军问:“你叫什么名字?”
    那个男孩子吃力地抱着一片树叶,拼命遮着自己,叫道:“我不告诉你!”
    将军说:“哦。你是蜻蜓吗?”
    那个男孩子在他手心里跺了跺脚,脸憋得红红的,大声争辩道:“我是精灵啦!”
    不过他的大声叫唤,对将军来说也只是轻声细语罢了。
    将军戳了一下他鼓起的脸颊,问:“你为什么一直在生气?”
    那个男孩子挥舞着树叶敲打他的手指,愤怒地指着地下:“你把我的水缸弄翻了。我在树底下好不容易才收集到的,花了整整三天时间呢!现在我没有水喝了!”
    地上是一片打翻的三色堇的叶子,叶尖还残留着一颗露珠。
    将军指了指花丛,说:“我听说精灵都是会飞的。”
    那个男孩子别过脸去,抚摸了一下自己受伤的翅膀,咬着红红的嘴唇,说:“我的翅膀被人弄坏了!”
    说着,他似乎想起了不愉快的事情,乌黑的眼睛失去了光彩,脸上也流露出一丝恐惧的神色。
    将军温和地对他说:“你跟我回去吧。我认识一位很好的医生,可以帮你把翅膀治好。在那之前,我会保护你的。”
    他没有发现,这时一旁的蜂鸟和蜜蜂都停止了动作,竖起耳朵聆听他们的对话。
    那个男孩子一开始发了太多脾气,一下子有点拉不下面子,故意哼了一声,昂着头问:“你们家有干净的露水吗?我只喝清晨玫瑰花瓣上的。”
    将军笑着说:“有。要喝多少都有。”
    于是那个男孩子就骄傲地哼了一声,坐在他手上,跟他一起回去了。
    蜜蜂燕燕倏地从小圆叶下浮起来,责怪道:“宁宁就这么跟那个人类走了!为了一点露水!万一跟那只老蝙蝠一样,是个心眼很坏的家伙,我们该怎么办?”
    蜂鸟楚楚也在窗外的花枝旁不断盘旋,忧心忡忡地说:“现在只有祈祷他的翅膀早日痊愈了。”
    将军家的仆人看到主人带回来这样一位客人,都暗暗吃了一惊。他们虽然见多识广,但对如何招待一个巴掌大的小人没有任何经验。管家还算保持了一贯的从容镇定,忙叫人拿出一只放小甜饼的藤篮,铺上柔软的棉絮和一张雪白的餐巾,就成了一张舒适的大床。其他仆人则手忙脚乱,有的找来了猫咪系的缎带,有的拿来了狗狗戴的铃铛,甚至还有人提来了一个专供仓鼠嬉戏的木头滚筒——不管怎么样,这也太过冒昧了。替客人准备食物的厨娘可犯了难,钻进厨房忙活了好一会儿,才将面包屑和糕点细细切碎,用怀表的盖子做餐具,恭恭敬敬地送到了客人面前。此时裁缝也已经开始工作,正满头大汗地抻开皮尺,丈量他的身长。他这辈子恐怕都没做过这么小的衣服哩!
    宁宁在一群人热情的注视下,显得有些僵硬。但他很快就摆脱了窘境,因为他的注意力完全被面包屑吸引了。他用小小的手抓起一个梭形的面包屑——就像普通人举着一大块披萨一样,好奇地打量了一会儿,才在它蓬松可口的边上试探着咬了一口。几乎是在同时,他那双透明的翅膀立刻“唰唰”地上下扑闪起来,眼睛也开始变得闪闪发亮。
    将军坐在对面的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红茶,笑着问他:“好吃吗?”
    宁宁立刻回嘴:“……普普通通啦!”
    说着,还故意把面包屑扔回餐盘里。过了一会儿,趁没人注意,他又偷偷拨拉了两个,藏到自己的树叶下。再过一会儿,他就在藤篮里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他睁开眼睛,先摸摸面包屑还在不在,然后才发现身上盖着一只纯白色的、散发着温暖气息的手套。那是他入睡之后,将军亲手给他盖在身上的。藤篮旁边放着一件雪白轻盈的袍子,那是裁缝连夜给他缝制的。他抖开袍子,翻来覆去地瞧了一会儿,蹑手蹑脚地来到放餐具的架子前,对着一个擦得闪闪发亮的银勺子在身上比划。
    将军走进餐厅拿报纸,正好看到他试图把袖子套在头上。他好心提醒:“要从脚下开始穿。”
    宁宁吓了一跳,把袍子往身后一藏,嘴硬道:“我知道、知道!”
    结果他把背后的系带完全扯乱了,弄得很是狼狈。最后还是将军给他帮忙,替他将后背交织的丝线绑好,把他的翅膀拿出来。
    宁宁从泡泡袖里伸出自己的小手腕,双手提起袍子,小心翼翼地在胡桃木餐桌上走了一步。可是还没迈出第二步,就踩到了长长的下摆,哧溜一声滑倒了。要不是将军及时扶住他的腰,他就要扎扎实实摔一跤了。
    将军托着他小小的柔软的身体,笑着问他:“你以前没穿过衣服么?”
    宁宁跌在他手心里,挣扎地大声说:“我以前的衣服是花瓣做的啦!”
    不过,就算吃了不少苦头,他还是对他的新衣服爱不释手。在早餐送上来之前,他已经能在餐桌上走得很平稳了。他走路的样子就像在一朵会跳舞的云,连袍子也变得更为轻盈了。连裁缝都在旁边高兴地说,这是他缝过最得意的一件衣服了。
    女仆们送来了丰盛的早餐:一篮羊角面包、牛油饼、奶酪和红茶。宁宁得到的是一套铺着嫩蕊和花芽的银盘子——看上去是用银钮扣打磨而成的,盘子里放着新鲜的黄油面包和香喷喷的巧克力曲奇。她们还找来了一个精巧的银色小碗——可能是某个戒指的一部分,装满了从清晨第一朵盛开的玫瑰上采来的花露。她们本来还想临时制作一批刀叉和汤匙,但实在是找不到合适的模子,只得作罢。好在宁宁是这么小的一个男孩子,不管是狼吞虎咽,还是把嘴凑在小碗边上喝水,看起来都很可爱。
    早餐结束之后,趁着女仆收拾餐具的时间,宁宁偷偷地来到窗前,把袍子下藏着的面包屑放在窗台上,开始呼唤在玫瑰花丛上飞舞的朋友。
    忽然,一个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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