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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近江国-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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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方宁只得道谢接过。直到一二里之外,还看见乌兰朵公主衣袂飘飘,痴痴守望着大军离去的方向。
千叶众高官将领前脚刚到驿馆,立即紧锣密鼓开始商议。驿馆白色圆顶的大帐被严严实实守卫起来,不许人看到一星半点。在场之人团团围坐,必王子满面通红,连连跳脚,痛斥屈方宁以下犯上,竟敢对公主伸出黑手;那其居长老从担架上爬起,对阿斯尔不听劝告、执意赐婚之举,也是满腹狐疑。也有稳重长者劝说以大局为重,屈队长既是御剑将军之子,替王子联姻,也是一样。必王子怒不可遏,连道:“狗屁,狗屁!”但事关国计,“狗屁”二字断断不能服众。只有御剑自进门起始终一语不发,屈方宁也一直沉默不语。郭兀良见二人之间颇不寻常,迟疑一刻,向屈方宁道:“方宁,你自己的意思呢?”
必王子嘶声叫道:“你问他的意思!他算个什么东西?以前给屈林当男宠的时候,那逆贼还……”
郭兀良喝止道:“阿必!屈队长还救过你的命!你如此造谣诽谤,于心何忍?”
必王子一怔之下,仍叫了起来:“我怎么造谣诽谤了?屈林亲口跟我们说的,阿古拉他们都听见了!”话虽如此,想到阿斯尔心意已决,公主芳心可可,这猪狗般卑贱的奴隶,说不定真能入了女神的帐门。一时气得急了,发狠道:“大不了我这条命还给他,也就是了!”
郭兀良歉然道:“方宁,阿必他也是情急失言,你……不要见怪。”
屈方宁不置可否地一笑,忽道:“我想跟御剑将军单独说几句话。”
郭兀良向无动于衷的御剑一瞥,客气道:“那我们就不打扰了。”点头示意,诸人顿时走得干干净净,帐中只余御剑与屈方宁二人相对。
气氛沉默窒息,两人都看着地下彩色的半旧齿纹出神。许久,屈方宁率先开口:“我没有与柳狐将军串通。”
御剑姿势目光丝毫未变,仿佛没听见他说话一般。屈方宁道:“柳狐将军的确曾笼络过我,说阿斯尔不喜必王子为人,不愿将心爱的女儿嫁给一个无能的君主。他又说你威名赫赫、功高盖主,安代王对你早就十分忌惮,只是见你身后无嗣,不足为惧云云。我是你身边得力干将,又与你有父子之名,如将公主下嫁于我,必能引起安代王猜忌,最终引起千叶大乱。”
御剑缓缓道:“我原知他有如此打算。”声音沉闷瓮响,如从炼狱中发出。
屈方宁点一点头,道:“是啊。与老狐狸谋皮,真心不容易。我原想等他对我放心、迎娶公主之后,从鬼军中抽身而出,脱离军籍,卸甲为平民。只要我与你再无利害关系,他的全盘打算便落了空。阿斯尔如能改变心意,再好不过。只是殿下今日如此……,只怕他们更加有恃无恐,也未可知。”
御剑终于抬起目光,将他整个人看在眼里:“嗯,让他们的金枝玉叶,最后嫁了一个无权无势的游民。难为你替我想得这么周到,多谢你。”
屈方宁身子一动,抬起眼来,与他对视。良久,自嘲般一笑:“将军,你想让我怎么样呢?我已经二十岁了。”
御剑一时之间竟有些恍惚。他想到自己曾对他说,要给他亲手挑选一门亲事,找一个听话的、脾气好的、会洗衣裳的女孩子。想到他在自己身下带着喘息的笑声,想起自己嘲笑他,这么淫荡娇气,没有办法娶妻生子。
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那时候宁宁还很年轻,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里一点阴霾也没有。从那时到现在,已经过了很多年了。宁宁也到了必须要离开自己,去一个名正言顺的女人身边的时候了。这其中虽然有很多波折,但他想让他与自己,在同一首长歌中被人传颂的念头,却从来没有变过。他的人生,自己不能再霸占下去了。即使硬要霸占,也霸占不住。把他锁起来,他割断腿也是要逃走的。
但明明知道是没有用的,这一切都令人不快。宁宁身边的女人也好,要离开自己的事实也好,都让人抑制不住地暴怒。
最好是怎么样呢?最好宁宁永远都长不大,就那么小小的一个人,在自己怀里依靠着,让自己替他遮风挡雨,将世上一切烦扰都隔绝在外。
一念及此,他竟是莫名地笑了笑。谁能永远十六岁呢?这想法实在太过荒诞了。
只听屈方宁沙沙的声音从对面响起:“将军,我不是非要娶什么人的。曾有那么一个时候,我也想过永远呆在你的身边,做你手心里飞不出去的小云雀儿。可你趁我还在做梦的工夫,一转手就把我送出去了。那时候我真是恨死你啦!将军,在情人之前,你一直是我憧憬仰望的英雄,是我从不宣之于口的梦。可是你……一句话也没说,一个眼色也没给我,就这么将它打碎了。后来你跟我说了许多,我也明白了你的大义,只是我心里已经害怕了,再也不能全心全意地相信你了。那时候我就想,大概咱们两个不适合在一起罢!”
御剑心中有个声音嘶喊道:“适合的!怎么会不适合?”喉咙却如被棉絮团团堵住,一个字也发不出来。
屈方宁说到此处,声音也哽咽起来:“也是我心性不坚,你一开口,我就乖乖地回你身边去了。只是我心里迷惘得很,有时跟你上床的时候,会想:要是你从没跟我说甚么情啊爱的,只是身体上的交缠羁绊,那有多么简单!……后来,我就遇到了乌兰朵公主。我对她并无甚么浓情热爱,连手指头也没有碰过。我想,你也好,我也好,说不定都有更适合的人……没有及时对你说,是我的错。只是你为此打断我的手,在我脖子上刺了这个花,又把我像狗一样锁了那么久,也差不多可以抵消了。”
御剑看着他左颈下狰狞的刺青,胸口一阵刺痛,嘶哑道:“我……找人给你去掉。”
屈方宁摇头一笑,道:“不用啦!我的一切本来也都是你给的。箭术是你教的,兵法是跟你学的,军阶、名声、权势、金钱,全都是你赐予我的。没有你,我什么也不是。”
他的睫毛已经湿得乌黑,掩饰般低了低头:“柳狐知道你与我的关系,他以为我心里恨你,所以才来找我对付你的。可是他不知道,我……我永远不会如此。我从你这里学到的最大的信念,就是……绝对忠于自己的祖国。”
御剑的声音低沉如大地钟鸣:“即使娶了乌兰朵?”
屈方宁低着头,黑色军裤上落了几滴颜色更深的痕迹:“都一样,将军。”
御剑一贯漠然的声音中竟带了些听不出的颤抖:“嗯,都一样。”
屈方宁不再说话。目光所及之处,牡丹花瓣含露,如泣如诉。
御剑沉默良久,才一字字开口:“你大婚之后,我批准春日营全体将士脱离鬼军。你们是千叶最优秀的士兵,经过多年严苛训练,驰骋战场,无往不胜。喂牛放羊太过屈才,重新组一支队伍罢。”
屈方宁难以置信般停顿一刻,才起身深深行了一礼:“多谢将军。”
御剑无声一笑,抬眼与他平视:“国事说完了,有没有其他事说?”
屈方宁脸颊上泪痕未干,吸了吸鼻子,强颜一笑,眼泪又似要滑下来:“昨天晚上我睡得很好,很暖和。”
御剑伸手向他:“我看看你的手。”
屈方宁走到他面前,递出手去。御剑握着他纤瘦的手腕,来来回回看了许久:“说真的,恨不恨我?”
屈方宁摇了摇头。
御剑放开了手,道:“叫他们进来吧。”
见他转身来到座前,蹲下身抱起那盆牡丹花,到底情难自禁,哑声道:“……跟我在一起,后悔过么?”
屈方宁动作殊无停滞,行云流水般站起身来,向雪白的帐门走去。
帐门落下之际,一句他以为听不到的回答从远处传了过来:“……我永远也不后悔。”
次日清晨,苏硕王宫前披金挂彩,宾主毕集。在阿斯尔亲命铺设的十里红毡上,那其居长老挽着屈方宁的手,在千叶一众青袍飘飘的礼官簇拥之下,带着十分勉强才能维系的虚假笑容,将他堂堂皇皇地送到毡毯尽头。屈方宁仍着一身旧军服,乌发整整齐齐束拢在脑后,银质徽章系得一丝不苟,军靴在毡毯上走动的声音极为柔软。夏风过处,毡毯上猩红的流苏皆飘拂招引,如大地翻出万千红浪。
他乌亮的军靴越过鲸波巨浪,停驻在王座之前,脚跟一并,单膝触地:“末将屈方宁,谢大王赐婚。”
离他最近的春日营士兵先还愣了一愣,一阵沉寂之后,欢呼呐喊声才像潮水般一波波荡漾开去。
乌兰朵公主原本紧紧攥着纱衣的胸襟,此时也不禁松开了雪白的手指。满含忧愁的美丽眼睛里,又增添了喜悦的泪光。
阿帕也合掌跳了起来,祝道:“小军官,恭喜恭喜!”忽然掩住了嘴,娇笑道:“哎呀!你做了我们大驸马,原先的胡乱称呼,可做不得数啦!”
乌熊一干人见喜从天降,哪里还有甚么礼节规矩,猛犬出栏般的一哄而上,拉手抱脚,将屈方宁高高抛向天际。
乌兰朵见百余条彪悍大汉忽然涌到身边,举止又甚是粗鲁,心中有些害怕。但见他们与屈方宁亲密无间,也生出几分亲近之心。双足略微往后一动,便不再退了。
柳狐从欢歌笑语的人群中穿行而过,风度翩翩地来到鬼军之前,望着马背上的御剑意味深长地一笑:“想不到你我最后,还是做了亲家。”
御剑收回目光,也向他云淡风轻一笑:“多谢柳狐将军成全。阁下不惜押上如此重注,可有必胜把握?”
柳狐眼底异光一闪,脸上的笑堆得更多了:“世事难料,以后的事谁说得准呢?待屈队长与公主诞下麟儿,满地活蹦乱跳、长到这么高时,再与鬼王殿下一较高下不迟。”在越影身上比了一比,袍袖当风,清丽脱俗地走了。
越影身高腿长,马背宽阔,比常人还高了小半个头。御剑心知肚明:“他这是许下了二十年和平之约。老东西忒也托大!今天赢不了我,二十年后便赢得了么?”眼角扫到柳狐比拟之处,却不禁一阵茫然:“宁宁的儿子,有一天也会长得这么高了!”
阿斯尔喜气洋洋,当场犒赏群臣,在场之人均有赏赐。他天山之下水草丰沛,花鲜物美,无所不有。千叶众兵抱了满满一手五彩玉砂、风干雪莲、盘金烟袋、皮毡果酒,无不兴高采烈。最不快乐者,大概就是远处满身阴沉的王子殿下了。但大家都沉浸在毕罗慷慨的热情里,莫说别人不买他的账,连御统军都涌现了一大批叛徒,乐不可支地投入到领赏的队伍中。御统军军长一开始还厉声呵斥,勒令下属不许参与欢庆,违令者罚军饷数贯云云。但不要多久,连负责记录的小官也把纸笔一扔,跑过去一起鼓掌大叫起来了。虽然王子的脸色愈来愈难看,也只得罢了。
除他之外,另外一个怅然不乐的人,就是执迷不悟的侍卫长巫木旗了。他一听到屈方宁应允赐婚,头一个念头不是欢喜,却是深深地为远方的桑舌担忧起来:“小姑娘要是知道心上人娶了别人,不知要哭几个晚上!不知公主气量如何,能不能让小锡尔再娶一位妻子?唉,纵使她允了,小姑娘多半也是不肯的。”
想到这里,他忧心忡忡,一路唉声叹气。直到一行人回到千叶,他也急忙躲了起来,连走路也远远绕开药帐,生怕遇见了绰尔济。万一老滑头问起:为什么没有阻拦这门亲事?为什么让他的好孙婿儿另娶他人?简直无言可对,只能尴尬搓手,蠢呆呆杵在当地。
但人生偏偏是这样叵测,越是不想见到的人,越一抬头就见到了。只是老药师的反应出乎意料地冷淡,只点了点须发苍苍的头,说了一句:“这也是那丫头的命!”就背起药篓,转身走开了。
巫木旗傻愣愣地看着他被药篓压得不再笔挺的脊背,胸口空荡荡的,竟是生平未有的难受。内心深处,竟巴望他如从前那样,狠狠嘲笑自己几句才好。
他空空落落地回到鬼城,在主帐坐了一晌,忽然跳了起来,自言自语道:“这不行!我要找他问个清楚。那么好的小姑娘,怎么就不如他的意了?”
手下的小侍卫见他一股脑往山下走,忙上前追问:“巫侍卫长,你到哪里去?”
巫木旗气道:“到春日营去!找屈队长去!我有一句话,今天非问他不可!”
那名小侍卫先噎了一下,又向主帐偷偷瞥了一眼,才低声道:“您还不知道么?春日营八百四十二名士兵,已经全部搬出鬼城了。”
巫木旗乍闻奇言,震惊得眼珠子都差点掉了出来:“什……什么?!谁搬出去了?搬到哪里去?”
小侍卫骇道:“我一直在山上,不……不太清楚。听……听人说,他们是要独立出去,自己……建军的。”
巫木旗喉头滚动几声,嘶声道:“小锡尔要自己建军?不,不,我不信。”忽然发足向主帐奔去,口中连声叫道:“将军,将军,小锡尔是搬出去几天操办婚礼,不是抛下我们走了,是不是?”
但一掀开帐门,他就知道不必再问了。只见白鬃如雪,霜弓似月,地下摆着屈方宁全套军服,其上整整齐齐排列着肩章、军牌、黄金颅骨,腰带一卷卷缠得十分好看,几双新旧不一的军靴擦得一尘不染,竖立在一个银色女葵面具旁。御剑坐在狼头椅上,面具垂下一半,手臂衬着一边扶手,正一动不动地凝视着地下之物。
他一看御剑的神情,就什么话也不敢说,什么疑问也不敢问了。他从来没有见过主帅这样的目光,就是在奈王妃逝世的那些日子,或是阿初的遗体从城头被取下之时,或追溯更远的以前,老夫人中箭落马、尸身被乌伦首领挑在枪尖示威的时候,他的目光也没有这样悲伤。
他一生憨直,粗枝大叶,从来弄不懂那些令人迎风落泪、黯然神伤的情怀。但就在这一刹那间,他却只想扑在地上,替自家将军大哭一场。虽然自己也不明白,到底为什么这样难过。
千叶、毕罗两国这场百年间最隆重的婚事,是在永宁八年九月举行的。其时屈方宁刚从鬼军独立,日后他麾下名声大震的乌兰军,当时仅不到一千人。粮草营地,军需供给,一概皆无。连手下将士身上穿的衣服,都是东拼西凑才弄齐了一个色。要不是他的至交好友千机将军小亭郁慷慨解囊,阿斯尔又亲自拨给他目连山下一条锡铁矿脉,简直就寒酸得没法看了,连老婆也没钱娶了!
乌兰朵公主全心体恤未婚夫的困境,不但提前送去了自己丰厚的妆奁,还特别嘱咐她的侍卫官敖都队长,让他告诉远方的情郎,迎接她的排场,不要太过奢华了。
迎接公主的马车在妺水沿岸飞驰着,天色渐渐昏暗,前路也看不见了。除了车子檐顶上悬挂的十六盏红色琉璃灯笼,和垂幔扬起之时、新娘身上明媚的珠宝,辽阔的千叶大地上再也没有一丝光亮。
敖都队长心思细密,早就派人在新人的帐房前点起了星星点点的松明火把,以便为接亲的车队照亮。但那些许微光,在暗夜中却更显凄凉。
乌兰朵默默对自己说:“我终于嫁给了我心爱的人!”
于是她重新仪态万方地端坐起来,脸上也露出了矜持而美丽的笑容。但少女的心中,终究有些淡淡的惆怅。
车子渐行渐近,来到了一处山丘之下。一株绿云繁茂的大树枝叶招展,挡住了她的视线。遥遥望去,远处连云山山峦起伏,好像一条曲曲折折的墨线。水边花丛掩映,一株深红色的大花孤零零开在白石滩下,花瓣大半已经凋落,在晚风中摇曳不定。
接亲的使者说:“这是妺水的神树。”
公主来到神树之下,想要许一个与丈夫白头偕老的心愿。但祝祷还未出口,只听“啊”的一声,身边的侍女满脸震惊地指向前方,手中的喜盒也掉了下来。
乌兰朵顺着她所指之处看去,皎洁的脸庞上也散发出不可置信的光芒。
她喃喃道:“天啊……”
眼前光华如海,宛如银河垂地,在她眼前铺陈出一条绵延数里的银白色光带。
——那是一条浩浩荡荡的珠光之河。
她因为辞别父母而落下的眼泪,此时又不禁滑落下来。但这一次,却是欣喜激动的泪水。
于是两位新人的大婚典礼,也因这千斛万斗的明珠,完全夺走了观礼之人的注意力。连新郎那件金光璀璨、一望即知价值连城的礼服,也只吸引了众人片刻目光。
一贯以冷淡乖僻著称的千机将军也携夫人送来重礼:只见他架起饰有玫瑰、金枝的弩炮,命人向人群狂轰滥炸。这其中有许多参加过他自己婚礼的,并不上当,只嘻嘻哈哈地上前争夺。抢到手里一看,见是一朵并蒂的纱花,金线束边,做得十分精致;花枝上束着一条银灰色的丝带,丝带系着蝴蝶结的地方,细心地拴上了两个黄铜的小铃铛。
安代王虽未亲自出席,却也特意安排了的尔敦前来。千叶将领、贵胄,无不熙熙攘攘,争着赶上门来喝这杯喜酒。绥尔狐最是个爱说笑话的人,一见纱花上的小铃铛,就故意向新人挤弄一下眼睛,拿在手里叮叮当当摇了起来:“怎么这是?娃娃还没生,逗娃娃的就拿出来了?”
别人听了,没有不捧腹大笑的。似乎能揶揄一下邻国这位美丽的公主,这一天就来得值了。
到了新郎驾车游行、告谢族人的时候,众人的情绪就更加高涨了。眼见马车铜伞下空无一人,左边座椅上披着一条大红的锦缎。那个位置,本该是新郎的父亲坐的。
人人都知道最有资格坐下的是谁,心中都不禁砰砰直跳:“不知将军今天会不会来?”
新郎的乌金靴向人群走去,从一众吵吵嚷嚷的士兵里,牵出一名脊背佝偻、脸色愁苦的中年汉子,恭恭敬敬地将他送到铜伞之下。
那汉子先是连连拒绝,最后推辞不过只得坐了,手抚新郎金络挺括的礼服后背,目光中似有老泪纵横。
消息灵通之人,忙藉此卖弄学问,将新郎从小父母双亡、与老伯相依为命的故事传播开去。别人听得甚为感动,但仍然免不了有些失望。有的人便将头颈四处转动,想看看将军究竟有没有在场。
大家谁也没有发现,将军早就来到了他们身后。他高大的身影隐藏在远远的暗处,任凭谁目力再好,也见不到他一片衣角。
他在黑暗之中,久久注视屈方宁在篝火旁的一举一动。看着他胸襟上十二枚翡翠扣碧绿欲滴,每一转身,便划出许多游丝。礼服束缚得他难以动弹,平日的肆意妄为全被钳制,行为举止格外拘谨客气。笏板般挺翘的下摆也规规矩矩地放了下来,行走之时,仿若无风自动。
但这都是伪装而已。一进帐门,他就会迫不及待地剥开翡翠扣,卸掉镶满珍珠玉石的马蹄袖,将下摆撩起来扇风。不过这也说不准,也许他成为了丈夫、父亲,就不比从前少年的时候了。一旦生下了儿子、女儿,恐怕比他还称职得多。
吉庆的花鼓响起,新人入帐的时辰到了。满座宾客酒至半酣,齐声踏歌,唱的是一支古老的祝婚曲:“……天作之合,情比坚金。
神灵光照,普天太平。
万物生灵,得以复兴。
亲族贵眷,举杯畅饮。
吉祥永驻,永结同心!
吉祥永驻,永结同心!……”
一名脸圆圆的少女目送新郎新娘携手走入帐房,终于抑制不住,扑在身边一个人身上痛哭。
那被选中的人却是巫木旗,手足无措地慌了一会儿,才试探着将粗大的手掌,轻轻拍在她柔弱的肩上。
御剑遥望屈方宁消失在深红帐幕下的背影,只觉胸口空荡荡的,一颗心不知到了何处。
霎时之间,他想到了兰后曾对他说过的话:
“……倘若有一天,你真心爱上了一朵花儿,却再也见不到它,也许你就明白了!”
第一卷:下部
第79章 白羽
“嗖!嗖嗖——!”
一年一度的秋场大会已接近尾声,靶场上健儿穿梭,场外彩旗结绳,助威喝彩的牧民来得比往年更多,顶着竹笸箩,售卖着绢花、经卷、酥馕、蜜糕的巫女小贩,生意也更红火了。
两名精赤上身的选手纵马驰入靶场,错身而过时,互相伸手击拳,以示尊敬对手。一人身材精瘦,手腕上系着长鞭套索,穿的是牧民最常穿的厚底毡靴,亲友中有老有少,还有怀抱婴儿的少妇;另一人赤红皮肤,胸口上刺着一个青幽幽的狼头,颈上一串狼牙狰狞作响,头上系着的黑色飘带在脑后拉成两条直线,显得野气十足。他身后站着几名赤脚纹身、与他同样打扮的汉子,正手舞足蹈,在场边发出呜啦啦的挑衅声。
司仪官宣唱道:“红方十二号,毕罕,千叶族图勒部;黑方十九号,哈剌,索……斯坦族!”
霍特格早早地就与他新结识的好友来到靶场前列。听到司仪官叫出的族名,灰蓝色的眼睛浮起善意的笑:“叫错啦!他们是孛孛儿帖斯族的,胸口皆有狼头刺青为记。他们居住在极北狼群出没之地,徒手猎狼的本领天下无双。”
好友若苏厄刚从狼曲山匆匆赶来,脸上的黑灰还没来得及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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