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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狂-第1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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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
  “我只是不明白,周平这样的人,为什么会被视作英雄。”
  梁棹没有说话,直盯着周杉的眼睛。
  周杉顿了会儿,不再继续,只道:“总之,你按我说的行动就好。”
  首都,特别行动队。
  零星的案件发生在不同的城市,很难在它们身上找到关联,虐杀等恶性案件虽然不多见,但其实每年都会发生。
  这些案件中的大多数,都已经结案,加害人与加害人之间,被害人与被害人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就像项皓鸣、赖修良、尹甄。
  可合在一起,却能找出细微的关键。
  萧遇安眼中映着显示屏的冷光,片刻后,沉声道:“贺炀、周岚之流将无钱无势的人当做虫子来玩弄,他们的自负让他们忽视了一种可能——‘虫子’也会复仇。‘虫子’的游戏,或许早就开始了。”


第168章 斗虫(18)
  红眼航班最是磨人,时间本来就晚,还经常晚点。
  萧遇安从首都回来,晚了两个多小时,抵达时已经是凌晨4点。
  这阵子冬邺市虽然春意融融,但半夜还是冷的。明恕在车上裹着大衣睡了会儿,睡不踏实,半梦半醒还琢磨着案子,中途清醒了好几次,一看时间,还不到萧遇安落地的点。
  后来实在没有睡意了,明恕索性锁了车,往候机厅外面的平台上走去。
  凌晨3点半大概是城市里最安静的时刻,但机场周围仍旧灯火辉煌,人行匆匆。明恕双手揣在大衣口袋里,眯眼看着这些灯火中的人,或许是因为夜里更加感性,心里颇有几分感慨。
  出没在夜色里的并非只有恶魔,还有无数平凡的人。
  也许没有人希望春寒料峭的夜里还在外面奔波,可是总有那么多身不由己,一些是为生活所迫,一些是责任所至。
  想要安安稳稳度过一生并不容易,你根本不知道方才与你擦肩而过的人,是和你一样的人,还是披着人皮的恶魔。
  在他们眼中,你可能只是一只微不足道的虫子。他们嘲笑你的挣扎,将你当做取乐的玩具,你的一切痛苦都是他们的食粮。
  保护这些普通的人,是警察的职责。
  即便警察也只是普通的人。
  明恕呼出一片白气,又看了眼时间,迈步向国内抵达走去。
  萧遇安搭乘的航班终于到了,在行李卸载口接机的人极少,加上明恕才五人。
  明恕斜着身子往扶梯上方看,倒也不怎么着急,脸上甚至看不出情绪,像接的只是一个关系一般的同事。
  但是当萧遇安的身影出现在扶梯顶上时,明恕眼中的光顿时就明朗起来,唇角上扬,眷恋一丝一毫都压不住。
  萧遇安也看到他了,右手扬了扬,从扶梯的右边换到左边,快速往下走去。
  行李办了托运,萧遇安手上只有一个随身包。明恕迎上去,萧遇安单手搂着他的腰,吻住他的唇。
  卸载大厅过于空旷,只有零星乘客的脚步声,以及行李掉入传送带的“哐哐”声。
  这个吻冷冽又含着几分疲惫的温柔,萧遇安的手顺着明恕的脊背向上,最后扣住他的后颈。吻结束了,二人却没有立即分开。
  萧遇安将额头抵在明恕额头上,鼻尖碰在一起。
  明恕在外面吹久了风,额头和鼻尖都凉凉的,呼吸也拢着一缕寒气。
  萧遇安刚下机,呼吸温热。
  两人的气息缠在一起,明恕忽然感到久违的放松,腰一脱力,往萧遇安怀里软去。
  萧遇安就势将人搂住,温声哄:“辛苦了,明队。”
  明恕笑着在萧遇安唇边啄了下,“拿行李去。”
  一个黑色的箱子被撂了出来,明恕弯腰搬下来,“这么重,装的都是对我的想念?”
  萧遇安在他头上揉了下,握着他的手往出站口走去。
  离天亮还早,但出入机场的人明显比3点时多了。
  明恕把行李放进后备厢,“哥,我们是马上回去,还是吃点儿东西再回去?”
  “你呢?”萧遇安拉开副驾的门,“想回去吃还是在外面吃?”
  明恕想了想,“要不就在外面吃吧,利民街那家鸡汤抄手,我很久没吃过了。”
  萧遇安拉上安全带,“听你的。”
  利民街就在从机场回市区的路上,鸡汤抄手店只开早市和午市,做了十来年,鸡汤浓郁,抄手个头特别大,还配有开胃的酸辣小菜,口碑特别好。
  明恕第一次吃的时候只要了二两,吃完后总觉得没吃够,心里欠着,第二次索性要了五两,最后实在吃不下了,“偷偷”往萧遇安碗里塞了几个。
  老板和老板娘都是勤劳的人,抄手店4点多就开门了。明恕把车停在路边,一下车就闻到鸡汤的香味。
  此时店里已经有客人,但还不多。老板娘脸盘大,笑起来很憨厚,“二位吃多少?”
  明恕瞥萧遇安。
  自从有了那次点五两没吃完的教训,他就把点两数的事丢给了萧遇安。
  “两个三两,加一份青菜,一份酸菜。”萧遇安说:“谢谢。”
  明恕坐下时才真切地感到饿。
  他是从洛城搭高铁赶回冬邺市的,最后一顿是在洛城市局食堂吃的牛肉面。面虽然管饱,但从傍晚到现在,也过了十个小时了。
  鸡汤抄手很快上桌,明恕伸手就要去拿装酸菜的小碟,结果手背就被筷子头轻轻敲了下。
  “啧!”明恕瞪萧遇安,“干嘛?”
  “这碗才是你的。”萧遇安将加了青菜的一碗推到他面前,“不爱吃青菜的小孩儿。”
  明恕觊觎酸菜,“领导,打个商量?”
  “没得商量。”萧遇安将酸菜倒进自己的碗里。
  “我记得你不爱吃酸菜啊。”明恕说:“我每次加酸菜,你还说酸菜破坏了鸡汤原本的鲜美。”
  萧遇安淡定地解释,“某人不是把他没吃完的酸菜抄手丢在我碗里了吗?我尝过之后就迷上了行不行?”
  明恕说:“那你也不能剥夺我吃酸菜的权利啊。”
  萧遇安笑了声,不理他,径自吃起来。
  明恕也不是真生气,埋头吃自己碗里加了青菜的抄手。
  没吃多久,明恕就不老实了,用勺子舀起一个,递到萧遇安面前,“领导,孝敬您的,您出差辛苦了。”
  萧遇安就着勺子接下,明恕毫不客气,赶紧将勺子伸向萧遇安的碗,一勺不仅挖走了一个抄手,还挖了满勺酸菜。
  萧遇安陪他“表演”,看他心满意足地吃完了,才问:“好吃吗?”
  明恕点头,“领导碗里的,真香!”
  一顿早餐吃完,明恕起码顺走了萧遇安四个抄手。
  “下次再来啊!”老板娘一边收拾一边乐呵呵地说:“哟,这吃得真干净,汤都喝完啦!”
  天蒙蒙亮,周围的包子铺、面馆陆续开张。车从不算宽敞的巷子里驶离,穿梭在即将彻底醒来的城市。
  “被当做虫子的人,有的凄惨地死去,就像盛芷、项皓鸣,有的侥幸活了下来,但活得和行尸走肉没有分别,就像湖影。”明恕握着方向盘,语气渐渐静下来,收起了不久前的玩笑口吻,“而有的人,想要向那些玩弄‘虫子’的人复仇。哥,是这个意思吗?”
  萧遇安说:“对,尹甄很可能就是玩弄‘虫子’的一员,她的死亡不是孤例。从去年2月至今,全国一共有两位和她家境相似的受害人死于虐杀,凶手至今没有找到,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点,警方对他们的人际关系进行过彻底排查,所有有嫌疑的人最终都被证明没有作案可能。”
  “一个藏得极深的人……”明恕说。
  “去年2月,冕城,被害人江希阳被发现死于城郊的山林里,身上大面积烧伤,这些烧伤都是生前伤,他是活着被焚烧,但没有被烧死,死因是腿部动脉被利器割开造成的失血过多。”萧遇安说:“江希阳是当地首富海映地产老板的私生子,33岁,虽然是个私生子,但在商业上颇有建树,自然也有不少仇家。就在前年,冕城就发生了一起针对他的车祸,他的助理在车祸中丧命,他运气好,只受了轻伤。所以冕城警方的侦查方向很清晰,查那些与江希阳有利益冲突的人。”
  车在红绿灯处停下,天色已是青蓝,赶早班的人们疾步从斑马线上跑过。
  明恕说:“和尹甄一样,警方无法锁定嫌疑人?”
  萧遇安摇头,“侦查进行到一个月时,冕城警方找到了一个嫌疑人。那人名叫张俊可,是江希阳团队里的员工。张俊可承认,自己在工作上长期被江希阳羞辱,得不到肯定,团队里出现任何问题,最终都是自己背锅。积怨之下,他将江希阳引至山中,残忍杀害。”
  明恕皱眉,“这案子就这么结了?”
  “当时是结了。”萧遇安叹了口气,“但我和沈队这次核查全国的恶性案件,发现这桩案子的细节处存在不少疑点——张俊可被江希阳多次斥责,这是部门上下皆知的事,冕城警方最初就认为张俊可有动机,因此详细调查过他,他的嫌疑被洗清。但在一个月之后,他突然又称为嫌疑人,这次还认罪了。”
  明恕立即明白,“张俊可是个被‘推出来’的人。”
  萧遇安说:“对。特别行动队重查这起案子,张俊可承认,自己是收了海映集团的巨款,为真凶顶罪。”
  明恕蹙眉,“等一下,是海映集团让张俊可顶罪?这……”
  “江希阳的死,当时在冕城掀起轩然大波,整个集团受到的影响很大,如果凶手迟迟无法被抓获,负面影响就会持续下去。”萧遇安说:“利益之下,对海映集团来说,这件事必须尽早了结。”
  “即便无法找到杀害自己儿子的真凶……”明恕摇头,“冷血动物。”
  停顿片刻,萧遇安又道:“目前江希阳的案子已经由特别行动队接手了。另外一件发生在去年5月,被害人岳书庆31岁,死在隋城周寇镇的农家化粪池边。”
  明恕问:“死亡原因是?”
  “经解剖,岳书庆的呼吸道、口腔、肺部有大量粪便。”萧遇安说:“他是被活生生溺毙在化粪池中。而且凶手曾经多次将他的头部按入化粪池,在他承受不住时,又将他拉起来,给他一线生机,然后不断重复这个过程。”
  明恕起了一片鸡皮疙瘩,“太残忍了。”
  萧遇安说:“这案子至今没有侦破。岳书庆的母亲是豪门辛氏的女儿,岳书庆本人在一所艺术学院任教,开了一所画廊,平易近人,他的学生几乎都不知道,他背后的家庭实力有多雄厚。”
  明恕开了一会儿车,“尹甄,江希阳,岳书庆。你和沈队从他们身上的共同点判断出,他们曾经将人当做虫子来虐待,后来被‘虫子’反噬了?”
  萧遇安说:“这并不算判断,只是一个在排除掉其他可能后的猜想。它很可能并不正确。”
  明恕感到身体渐渐热起来,像有什么东西正在体内旺盛地燃烧。
  “目前,我们没有发现这三人有任何交集,他们展现在人前的性格也大相径庭。尹甄活泼、时尚,富有创新意识,懂得捕捉潮流动向,不管是在她自己经营的公司里,还是家族企业里,她的人缘都不错。江希阳身为私生子,在白眼与竞争中长大,对权力、金钱有非常深的渴望,他严格要求自己,同时也希望手底下的员工像他一样,这一点和赖修良有相似之处。”萧遇安说:“最后,岳书庆,此人与世无争,从不显摆自己的家世,和学校的同事、学生都保持着良好的,又并未靠得太近的关系。”
  明恕总结道:“他们是截然不同的三类人。”
  萧遇安闭上眼,靠在椅背上,缓声说:“一切都还没有证据。”
  车里安静了片刻,明恕突然说:“那赖修良呢?赖修良虽然也是富人,但和他们的差距过大。不过‘人际关系排查无果’这一点,又和他们有相似之处。”
  萧遇安没说话,像是睡着了,但明恕知道他没有。
  车驶入小区,静静地停下。
  萧遇安睁开眼,“湖影说,贺炀最早找到的是居于社会最底层的人,后来才找到他和盛芷。原因是贺炀觉得那些普通人的厮杀看起来虽然过瘾,但毫无美感。”
  明恕精神一下子紧绷起来,“带入贺炀的心理,他的犯罪是在不断进化,普通人满足不了他时,他找明星,明星满足不了他时……”
  “除了我们设想过的那一种情况,贺炀这一类的人还有可能寻找‘富人’。”萧遇安说:“当然所谓的‘富’只是相对。”
  明恕说:“赖修良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虫子’?”
  朝阳彻底从地平线下跃起,但城市里很难看到真正的日出。
  冬邺市郊外的私人庄园,贺炀穿着浴袍,从房间的阴影里走上露台,惬意地观赏林间的日出。
  和晚霞相比,朝霞没那么多变幻无穷的色彩,清新亮丽却是独一份。
  贺炀在露台上站了很久,直到朝霞的金辉渐渐散去,才从容不迫地转过身。
  穿着规整西装的周杉静静地站在他身后。
  “来多久了?”贺炀一边问一边向不远处的暖房走去。
  早晨,温度没有升上来,站得太久不免感到寒冷。
  “有一会儿了。”周杉跟在贺炀身后。
  训练有素的佣人悄无声息地将早餐放在桌上,又悄无声息地离开。仿佛在这个庄园里,他们不是人,只是会动的家具。
  贺炀坐在藤椅上,拿起勺子,在熬得细软的粥里搅了搅,“什么事?”
  “梁棹已经被我说服了。”周杉说:“现在他在迎城,听候我的安排。您是想现在就让他参与游戏,还是等……”
  贺炀扬起手,“等等。”
  周杉摆出洗耳恭听的样子,“嗯?”
  “梁棹……”贺炀眯起眼,“这是谁?听着耳熟。”
  周杉笑了笑,“您事务繁忙,可能不记得了。梁棹就是那位被排挤出市局的警察。”
  “哦——”贺炀拉长声线,“他啊。”
  “对,您前阵子让我‘搞定’他。”
  “你办事,从来都这么利索。”
  周杉恭敬地低了下头,“不过贺先生,我们可能还需要一个警察。”
  贺炀有些心不在焉,喝了几口粥之后,将勺子放在一旁,“看来你已经帮我物色好人选了。”
  周杉说:“市局特警总队的周平,曾经是冬邺市最优秀的特警之一,前几年担任卧底时受了重伤,虽然被救回来,但心理崩溃,目前一直待在市局的心理研究中心。我认为这个人是最……”
  还未说完,周杉就发现贺炀正一脸玩味地看着自己。
  “贺先生?”
  贺炀慢悠悠地道:“你是在为我的游戏物色人选,还是借我的手,报你自己的仇?”
  周杉面色一变。
  贺炀冷笑,“你是我的秘书,你有什么需求,尽管向我开口。别背着我搞小动作。”
  “贺先生……”周杉眉心跳动,背上出了一片冷汗。
  贺炀说:“你的背景,我一清二楚。不要忘了,是谁给你现在的身份。”
  周杉低着头,不敢出声。
  顿了片刻,贺炀又道:“也不是什么大事,你也别太紧张。重案组那个明恕,现在已经盯上我了,周平暂时不能动。”
  周杉轻声道:“是。”
  “至于梁棹……”贺炀说:“暂时也放一放吧。”
  周杉蹙眉,“您有新的计划?”
  贺炀眼中流露出贪婪而疯狂的光,“最近我发现了更有趣的游戏。”
  洛城,画景二期小区。
  “嗷!嗷!”一只大德牧欢欣鼓舞地在客厅里奔跑,撞掉了沙发上的抱枕,咬着一个玩具骨头冲到卧室边,快速摇晃大尾巴。
  柳至秦正在往行李箱里放东西,除了衣服,还有他专用的笔记本电脑。
  花崇将大德牧撵走,“又不是你出门,你激动什么?”
  大德牧像是听懂了,耳朵一下子就塌了下去。
  柳至秦拉好箱子的拉链,站起来搂住花崇轻轻吻了一下。
  花崇笑:“‘键盘侠’又要出征了。去特别行动队好好表现。”
  柳至秦说:“你也赞同萧局的设想,那我的任务,就是为你们的设想,找到切实的证据。”


第169章 斗虫(19)
  “最近我发现了更有趣的游戏。”
  贺炀的话一遍遍在脑中回荡,周杉猛地一拍方向盘,映在后视镜中的面容格外扭曲阴鸷。
  这些年来,他一直是离贺炀最近的人,贺炀那些毫无人性可言的爱好全都由他满足。湖影、盛芷,还有往前那些匍匐在阴沟里的人,哪一个不是被他物色来?
  很难说他与贺炀谁更变态,说不定是两个具有相同反社会人格的人互相影响,彼此成就。
  可现在,他明显察觉到,贺炀正在疏远他。
  为什么?
  是他哪里做得不好吗?
  湖影的事怪不到他头上来。他按照贺炀的喜好,成功套上了梁棹,只要再努一把力,将周平套进来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但贺炀竟然让他暂时按兵不动。
  是谁在背后影响贺炀吗?
  他已经不是贺炀最亲近的人了?
  想到这一点,周杉眼中涌出了激烈的恨意。
  从小,他就是个不被需要的人。
  北方的小镇,一到冬天,日子就变得越发难熬。在他出生之前,家里已经有了两个哥哥,一个姐姐,他是那个多余的人,父母根本没把他当回事,连户口都没给他上,更没想过好好养他。
  家里最出色的是大哥,他那本名“周希”就是大哥给取的。
  一度,他最喜欢的人就是大哥。
  可7岁那年,父亲为了大哥的学费、家里的生活费,将他卖给了一个腰大膀圆的女人贩子。
  他再怎么哭,家里人都无动于衷,而他的大哥当时在学校,没有赶回来保护他。
  他哭着离开那个清苦的小镇,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想,如果大哥在,一定会将他留下来。
  女人贩子很快将他转手。他被卖到了南方的村庄里,日子比以前更加难熬。
  村民们说着他听不懂的话,经常打他,逼他干活。10岁,他从村子里跑了出来,在城市里和流浪汉抢食。
  是贺炀救了他,将他带到贺家,给了他一个栖身之地,还帮他办了户口。
  填写名字时,他本不愿意在姓氏栏里写上“周”,心底却存着一丝希望——万一大哥会找他呢?
  他给自己取名为“周杉”,既不希望那些冷漠的家人找到他,又盼望他们有朝一日能找到自己。
  矛盾得无以复加。
  成年之后,他成了贺炀的鹰犬。
  那种被人需要的感觉让他感到从未有过的充实——哪怕贺炀让他去办的事,桩桩件件,都违背着法律与社会准则。
  站在贺炀身边,他已经不是当年对命运逆来顺受的可怜虫。大哥不来找他,他便主动打探大哥的消息。
  出乎他意料的是,大哥居然和家人断绝了关系,成为冬邺市的一名特警。
  他悄然回到家乡,从曾经的家人口中得知,大哥吸干了这个家庭的血,却不知感恩,远走高飞了事。
  你们活该。
  他心中如此想。
  那一刻,他甚至有一种复仇般的快感。
  然而当快感过去,他忽然意识到,他小时候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
  他竟然妄想着,大哥会保护他、留下他。
  大哥连父母都不管,又怎么会在意他这个多出来的弟弟?
  他被女人贩子带走那天,大哥若是在场,恐怕一眼都不会多看他。
  他的妄想是多么可笑?
  回到冬邺市,他密切关注着周平——他的大哥,越是了解,恨意就越深。
  这个特警深受爱戴,光彩夺目,可谁又知道,这个光彩夺目的特警是靠着卖掉弟弟换来的钱一步步向上攀爬?
  现在成功了,就足以洗刷掉过去的龌龊吗?
  明明是同一对爹妈所生,凭什么大哥就能活成这样?而他从7岁开始就颠沛流离?
  他想要毁掉大哥。
  他自己不行,但是贺炀可以。
  他是贺炀最忠诚的走狗,贺炀什么都听他的。
  或许是报应来了,周平在一次任务之后心理遭受重创,变成了如今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一个身负功勋,却再也爬不起来的警察,难道不是游戏的最佳人选吗?
  不仅如此,还有刑侦局的梁棹。
  在冬邺市警界,这两人怎么着也算有名气的人物了。他们的厮杀会是什么样子呢?
  单是想一想,他就感到一阵战栗,连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但现在,贺炀却让他停下来,因为“发现了更有趣的游戏”。
  不甘与嫉妒如野火一般在胸口灼烧,周杉眼中透出血丝,一轰油门,向山下开去。
  他才是最了解贺炀的人,贺炀一定会喜欢警察的厮杀,有什么比将警察变为虫子更有趣的游戏呢?
  他已经筹划到了这一步,又怎么能停下来?
  迎城的阴雨终于停了,气温升高,可梁棹还是穿着那件半土不洋的皮衣。
  “这就是你的老板需要我做的事?”梁棹睨着周杉,“想办法将周平从市局带出来,然后和他玩一场你死我活的对战游戏?”
  周杉说:“赢家必然是你。周平虽然是特警,但他现在的状态,不可能是你梁队的对手。”
  梁棹笑了声,眯眼:“你们是想看警察虐杀警察?”
  周杉没有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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