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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狂-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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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仍然无法接受罗祥甫已去世的消息,眼睛红得厉害,反应较正常人稍慢一些。
  明恕看着她从背包里拿出的一叠信封,还有几张洗印的照片。信封全部被雨水泥水打湿,一些已经看不清字迹,但中间的还能辨出收信与寄信地址。
  罗祥甫写得一手好字,遒劲有力,明恕在市书画协会和罗家都看过,印象深刻,一看就知道确是罗祥甫所写。
  文黎望着明恕,轻声问:“罗老师真的不在了吗?”
  明恕回以认真的一眼,“是,我们查到罗祥甫在过去的一年半间多次向蛇荼镇寄信,这次前来就是为了查清他遇害的真相。”
  文黎大哭,“罗老师是个好人!”
  明恕观察了一会儿,说:“我有些问题想问你,这关系到案子的线索,希望你诚实作答。”
  文黎赶紧擦抹眼泪,抽了好几口气,点头道:“只要能帮到你们,我什么都说!”
  “在蛇荼镇,有多少人知道你在进行改变女性思想的活动?”明恕问。
  文黎张了会儿嘴,“很多人都知道。我既然要做,就不可能瞒过大家。”
  明恕又问:“你是否因此受到阻拦或者伤害?”
  “阻拦很多,他们有时不让我进入家中,有时骂我不尊重当地文化。”文黎说:“民警也跟我提过,让我注意安全。”
  明恕说:“‘他们’是谁?茅一村茅二村的男人?”
  “嗯。”文黎点头,“不过也不止。最开始时,他们对我不屑一顾,认为像我这样远离家乡,二十多岁了还没有丈夫的女人是‘不洁’的。其实男人们对我的阻拦不算多,他们压根瞧不起女人,最恨我的是年纪较大的女性。这帮人……怎么说……”
  文黎低下头,似乎有些难以启齿。
  明恕说:“她们是当地男人的‘帮凶’。”
  “对!”文黎眼中满溢着遗憾,“她们已经被‘驯服’了。折磨年轻一辈女性的,恰恰是她们这些长辈。她们恨不得把我赶出去,说我是‘妖精’,但我是扶贫志愿者,警察会保护我,如果我想留下来,她们就不能赶我走。”
  明恕问:“这三年来,你受到过实质性的伤害吗?”
  “我被捉弄过。”文黎苦笑,“乡下有很多毒虫,好几次我的包里、锅里、床上都出现了毒虫,被咬不会死,但发烧昏迷、全身发痒也很难受。而且近距离面对那些虫,对我这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女生来说,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但你还是坚持留在那里。”明恕眼中流露出几分尊敬,声音也很温柔。
  文黎叹息,“人这辈子,总得做点自己觉得有意义的事,对吧?有句话不是叫‘来都来了’吗?我已经到了蛇荼镇,为什么不再坚持一下。”
  明恕目光非常平静,但这平静中又有些许暗藏着的起伏,“哪些人对你有恶意,并付诸行动,你心里有数吗?”
  文黎说:“有。”
  “好。”明恕拿来纸笔,“将他们的名字写下来。”
  文黎诧异,“现在吗?”
  明恕说:“现在。”
  这三年来,文黎与派出所民警打交道的次数不少,但从未见过像明恕这样的警察。
  明恕给她的感觉有些高高在上,不如派出所民警接地气,但这种高高在上并不令人感到不适,反倒给予她一种安心感。
  她想,这是个厉害的,值得信任与依赖的警察。
  “罗祥甫开始给你寄照片之后,有没有人跟你打听过照片的来源?”明恕跟徐椿要了两瓶橙汁,拧开一瓶递给文黎,另一瓶自己喝。
  文黎放下笔,思维比刚见到明恕时清晰许多,“你们是不是认为,我和罗老师改变了这里,触动了男人们的利益,所以他们要报复我们?”
  明恕说:“你很聪明。但他们没有对你动手,反倒去冬邺市杀害罗祥甫,这种可能性其实不大。不过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我都不能放过。”
  闻言,文黎双眉越皱越紧。
  明恕和易飞都盯着她,发现她此时的神情是内疚多过害怕。
  “我想到一个人。”文黎突然说。
  明恕视线如电,“谁?”
  文黎颤声道:“差点将詹喜喜纳为妾的那个人。”
  詹喜喜,茅一村乃至蛇荼镇家喻户晓的人,一个女孩,一个漂亮的女孩。
  年初,她本该嫁到另一个詹家,作村民詹环雄的第五位妾,当时她才13岁,是受法律保护的未成年少女。
  可是在茅一村,民俗与村规高于一切,詹环雄要娶,詹喜喜就必须嫁。
  但詹喜喜不仅漂亮,脑子还格外灵活,早已在文黎的引导下产生自我意识,明白这件事不对,村里延续数百年的规矩不对。
  每次看到照片里的年轻女人,她的眼中就充满羡慕,而她的母亲也比茅一村大多数女性开明。
  婚礼举行前,詹喜喜和母亲逃出茅一村,来到蛇荼镇派出所“报案”。
  村上镇上,所有人都震惊了,因为被迫嫁人而报案,这是当地几十年来头一桩。
  詹家人围住派出所,要民警将詹喜喜交出来,人群中甚至有茅一村德高望重的村长。
  但是警察们平时管不了村里的事,若有人真的报案了,就不可能再不管。
  詹喜喜最后被送到柳奇城,有了新的户口,和母亲一起开始新的生活。
  此事对茅一村刺激极大,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反抗。
  “詹环雄找过我。”文黎说:“他逼我告诉他,照片是谁寄来的。我当然不会告诉他,但是后来有一天,他再次找到我,说他知道照片来自冬邺市。”
  明恕问:“这个詹环雄,现在还在不在蛇荼镇。”
  文黎突然以手遮脸,摇头哽咽:“他今年5月就没在村子里了,我听人说他去山那头了。现在想来,他也许是……去了冬邺市。”
  明恕站起来,握着橙汁瓶走到窗边,又走回来。
  还是与萧遇安分析的那个逻辑,詹环雄有杀害罗祥甫的动机,但是能力呢?
  凶手是个冷静而缜密的人,留下的线索极少,詹环雄——一个落后村落的村民——有这样的本事?
  而且从作案凶器与罗祥甫颈部的伤痕来看,凶手是女性的可能性更大。
  明恕问:“你说你以为詹环雄去了山那头,也就是邻国?他去那边干什么?”
  “他就是从邻国过来的,他不是我们国家的人。”文黎说,“你们可能不了解这儿。茅一村一半常住人口都是邻国人,通婚自由,只要到蛇荼镇登个记就行了。我听说詹环雄出生在这边,但是父母都是邻国人,他前些年还在山那边打过仗,是个雇佣兵还是侦察兵,我不太清楚,总之……”
  明恕眼神一定,“打过仗?侦察兵?”
  文黎谨慎地点头:“邻国有很多乱七八糟的武装,每隔几个月就要爆发一次小规模冲突,詹环雄还是个什么小头目,经常在村里吹嘘自己以前杀了多少人。蛇荼镇尚武,詹环雄虽然个头很小,身高才一米六,但他能打,家里收着一盒邻国的功勋章,所以在茅一村地位很高。对了,其实我来蛇荼镇之后,詹环雄就没有再打过仗了,因为柳奇城出台了一项政策,不允许邻国侦察兵入境定居。詹环雄不打仗后,就去邻国赌场给人打工,这笔收入让他成为茅一村的‘富贵人家’,先后娶了一个老婆,四个小妾。很多人巴不得把自家女儿嫁给他,因为他有钱、会打仗,和他攀上亲家有面子。”
  徐椿听得咋舌,“这也太荒唐了吧?”
  明恕立即道:“我们马上去蛇荼镇!”
  雨势渐小,部队抢修好了由浅昙镇通往蛇荼镇的土路,明恕驾驶越野车,终于在重重险阻之后,抵达了大山深处的蛇荼镇。
  “这么偏远的地方我还是头一回来。”徐椿一下车就照着头顶浇了一瓶矿泉水,刚才在车上,他着实因那些已经无法称之为路的路捏了把汗。明恕是一众人里驾驶技术最好的——毕竟在特别行动队接受过军事化训练,若是换一个人,好几个“死亡弯道”恐怕会直接栽进山沟里。
  “看来那句话说得真没错——要想富,先修路。”徐椿又感慨,“这种地方,要不是查案,我特么绝对不会来!”
  文黎面露无奈,低声道:“越没有外人愿意来,这里就越闭塞,越无法改变。”
  明恕快步走向蛇荼镇派出所。
  在文黎说出詹环雄的身份与经历之前,他本来认为詹环雄不大可能是杀害罗祥甫的凶手。但詹环雄是侦查兵,打过仗,甚至有为数不少的功勋章,这起码说明,詹环雄身手了得。
  而詹环雄在战乱环境中成长,杀人已经是件司空见惯的事。
  在邻国边陲,人们会因为鸡毛蒜皮拔枪相向。
  对詹环雄来说,自己看上的女人因为旁人的“教唆”跑了,这无异于奇耻大辱。
  詹环雄恨谁?
  詹喜喜?文黎?罗祥甫?
  在正常的逻辑里,詹环雄最应当报复的是文黎,而绝不是身在遥远城市里的罗祥甫。
  可为什么文黎在蛇荼镇三年也没有受到特别严重的伤害?
  在冬邺市想不明白的东西,来到蛇荼镇之后,明恕终于想明白了——
  因为这里的男人根本没有将女人看做人,在他们眼中,与女人计较是“跌份儿”。
  人会向自己养的猪羊牛狗复仇吗?
  当然不会!
  他们打心眼里瞧不起文黎,小打小闹威胁文黎的全是村里的女性长辈。詹喜喜出逃之后,詹环雄必然怨恨文黎,可是比起文黎,他更恨那个将照片寄来蛇荼镇的人。
  因为那个人,是男人!
  于詹环雄而言,只有男人才配成为自己的复仇对象。
  明恕庆幸自己没有因为正常人的逻辑分析而放弃蛇荼镇这条线。
  这种畸形的思想、扭曲的逻辑,若不是亲自站在蛇荼镇这片土地上,他恐怕根本无法梳理清楚。
  蛇荼镇派出所对明恕一行人的到来相当疑惑,大家虽然都是警察,但职能千差万别。是文黎在其中周旋,对方才找出詹环雄的登记记录。
  照片上的男人面黄肌瘦,目露凶光,脸颊上有一道狰狞的伤疤。
  “能查到詹环雄5月之后的去向吗?”明恕问。
  “这个……”民警们面露难色。
  文黎解释道,镇里没有监控设备,村民要想离开,搭乘任何交通工具都行,像詹环雄这样拥有登记证的邻国人在柳奇城辖内可自由行动,只有离开柳奇城时,才可能会因为遇到临检而被遣返。
  “不过这个执行得比较松懈。”一位民警说:“詹环雄如果有心溜去哪里,很容易躲过临检。”
  明恕让易飞立即赶去柳奇城,当晚就查到——5月29日,詹环雄行色匆忙,从柳奇城东北口离开。


第33章 猎魔(33)
  冬邺市,西城区。
  午夜,“黑叶有刺”酒吧光影翻飞,人头攒动,节奏感极强的乐声压过了一切低语,几乎要掀翻布满人工蛛网的屋顶。嗨到疯狂的年轻人随着鼓点扭动身体,手中的啤酒瓶在刺目的光线中闪动着幽光。
  这间酒吧是西城区最有名气的夜场之一,据说老板颇有背景,在两条道上都说得上话,店内外安保一流,一旦有人闹事,不等警察赶到,训练有素的保安、打手就会将他们统统“收拾”干净。
  今天酒吧有个主题表演,保安队队长王哥将队里最能打的一群人调去内场,剩下的人守在室外。
  冬邺市夏季退热迟,太阳当头照时热,太阳没影儿了还是热,内场里虽然拥挤又吵闹,但好歹有空调,怎么都比站在外面受热强。
  表演开始之前,张雄特意找到王哥,用他蹩脚的普通话请求对方让自己去内场。
  王哥没有同意,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在里面守不住,我知道你身手好,但是别说那些一米八几的男人,就是女人穿上高跟鞋,也比你高了。”
  张雄一听就黑了脸,但王哥是这儿的小头目,更是他的顶头上司,他初来乍到,身上只有假证,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再横也不敢在王哥跟前横。
  城市的夜和家乡不一样,家乡一到晚上,天空就是漆黑的,而这里的夜空是紫红色的。
  张雄听着身后的乐声与尖叫,盯着一颗星星都看不到的天空,在又一次用湿毛巾擦掉汗水后,咬牙切齿地骂了句脏话。
  “怎么了?”同被安排在室外的现仔转过身,笑道:“雄哥,这么大火气啊?”
  张雄烦躁地捋着身上的衬衣——他不大穿得管这玩意儿,“你不热吗?”
  现仔就笑,“热有什么关系?不就是出一身汗吗?就当减肥吧。王哥让我进去,我都懒得进去。这里面啊,人挤人,不如咱们这儿空旷舒坦。”
  “但里面有空调。”张雄的衬衣已经湿透了,体味散发出来,劣质香水遮盖不住。
  “啧,有空调又怎样?”现仔说:“雄哥,我看你老喜欢往空调出风口站,跟我小时候似的。怎么,你老家没空调啊?”
  张雄摇头,“没有。”
  现仔乐了,“那得多偏远?对了,你好像还没说过,你老家在哪儿?”
  张雄正要说话,忽听酒吧正门方向传来一阵喧哗。
  他们值守的是酒吧侧门,与正门隔着一段不短的距离。
  “我操,警车怎么来了?”现仔看到那闪烁的红蓝光,“老板不是在局里有熟人吗?怎么会突然来查我们这儿?”
  张雄瞳孔收紧,面色突然改变。
  他似乎想跑,却又在观察警察的动向。
  现仔抻长脖子,“他们进里面去了,干嘛啊这是?”
  在正门执勤的保安跑了过来,说看样子是例行巡查,老板是知情的。
  现仔一下子就不紧张了,“我就说,咱们这儿是最安全的。”
  张雄也跟着松了口气。
  可五分钟之后,王哥突然领着几名警察从侧门出来,目光在保安中一扫,伸出手道:“在那儿。”
  这一声其实很轻,至少现仔没听见,张雄却像嗅到危险的动物,眼中一寒,转身飞速往马路上跑去。
  就在他转身的一刻,两名未穿制服的警察同时从王哥近旁冲出,身形撕裂黑夜,直奔窜逃者而去!
  “张雄!”王哥大喝一声,也跟着追了出去。
  顷刻间,车水马龙的街道上警车飞驰,警笛轰鸣,正在行驶的车辆被逼停,尖锐的刹车声此起彼伏,混杂着人们的惊声尖叫。
  张雄在车流中穿梭,像一只极其灵敏的猿猴。
  一辆出租车失控般地向他冲来,他闪身躲避,直接从出租车引擎盖上翻了过去。
  站定之后,他猛地回头一看,发现竟然还没能将那两名警察甩掉!
  他脸颊上的伤疤此刻显得更加狰狞,像是要活过来一般,怪异的方言从他口中涌出,像恶毒的咒语。
  警笛越来越近,追击的警察也越来越近,他犹豫一瞬,竟是拉开出租车的门,将司机拽了出来。
  司机被摔在地上,惊恐地发抖。
  “你他妈还敢劫车!”
  与这一声一同杀到的是跑在最前面的警察。张雄瞳孔骤然缩紧,还未来得及轰下油门,就见那警察飞起一脚,将窗玻璃踹得稀烂。
  明恕喝道:“陆雁舟!”
  “来了!”陆雁舟紧随其后,几乎是重复了张雄方才拖拽司机的动作,将张雄一把撂在地上。
  张雄迅速翻身,还想反抗,明恕手中的枪已经对准他的头颅。
  这场抓捕行动从易飞发现詹环雄已经离开柳奇城时就已开始。
  周愿带领技侦组运用人像追踪,发现詹环雄在6月5日抵达冬邺市,随后多次出现在罗祥甫家附近,并在罗祥甫外出拍照时远远跟随。
  6月中旬,詹环雄开始在“黑叶有刺”酒吧工作。
  明恕在亲自去过詹环雄位于茅一村的家之后,匆匆赶回冬邺市,第一时间找到“黑叶有刺”的老板叶迟。此人看上去文质优雅,早年其实是道上的人,几年前经历了一桩案子,成为明恕某种意义上的“队友”,时不时给警方提供几个线索。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黑叶有刺”从未被警方查过。
  “这个张雄有问题?”叶迟翻着员工资料,“他上个月才来。”
  明恕冷着脸道:“证件都他妈是假的,你就让他来你地盘上当保安?”
  叶迟笑着举起双手,作投降状,“我这儿本就是藏污纳垢的地方,你不是最清楚吗?如果每一个到我这里来工作的人都清清白白,我还能帮你的忙?再说,我又不负责招聘,你今天不来找我,我连手底下有这号人都不知道。”
  明恕一记眼刀刮过去,叶迟立即笑道:“开个玩笑,有这号人我还是知道,只是不知道他和你们查的案子有关。”
  明恕找来经理,一问才知,罗祥甫遇害当日,詹环雄本该工作,却以身体不适为由,与同事换了班。
  此后一天,詹环雄仍旧没有回到岗位。
  因詹环雄身份特殊,抓捕行动由重案组与特警支队联合进行。陆雁舟给詹环雄戴上手铐,对明恕道:“好家伙,太他妈能跑了!小明,你这两条腿也挺能跑,比老子飙得还快!”
  重案组审讯室。
  詹环雄的坐姿与绝大多数曾经坐在这里的嫌疑人都不同——他颈部下压,肩膀高高耸起,像一头捕猎的凶兽。
  “詹环雄。”明恕叫了他的名字,“为什么来冬邺市?”
  第一次在冬邺市听到自己的本名,詹环雄眼神骤变,凶意毕现,那种属于夜场保安的气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屠杀者的凶悍。
  这种眼神明恕见过。
  詹环雄是上过真正战场的人,用枪与刀杀过人,那来自骨血中的凶悍与城市里的恶霸、地头蛇全然不同。
  记录员被盯了几眼,本能地咽下一口唾沫。
  明恕却压根不受这股气场的影响,重复道:“为什么来冬邺市?”
  大抵是从未见过这般威严的警察,又或者是还对不久前被手枪指头心有余悸,詹环雄用那古怪的口音反问:“你们为什么抓我?”
  “问得好。”明恕冷笑,“抓你,我不止一个理由。”
  詹环雄的伤痕抽搐起来。
  “你不是我国人,蛇荼镇优待你,给你暂时居住在茅一村的权力。但是在办理登记时,你就应当清楚,你的活动范围仅限于柳奇城。”明恕说:“而不包括冬邺市。”
  詹环雄指甲在桌上抠动,“你要送我回去吗?”
  “你想回去吗?”明恕反问。
  詹环雄神情出现一丝疑惑,几秒后摇头,“这里很好。”
  这回答有些出乎明恕的意料。
  事实上,詹环雄在“黑叶有刺”当保安已经让他感到奇怪。
  詹环雄来冬邺市的目的在于向罗祥甫复仇,复仇后难道不该立即离开?为什么还要留下来当保安?
  难道是在遵循“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一道理?
  明恕思索片刻,不再打算与詹环雄绕圈子,直接将罗祥甫的照片放在桌上,盯着詹环雄道:“你明知不能离开柳奇城,却还是来了冬邺市。你的目标是他。”
  看清照片上的人时,詹环雄肩膀与胸膛很明显地一僵。
  “被我说准了?”明恕食指在照片上点了点,“你的国家允许一夫多妾,蛇荼镇尊重你们的风俗,而你即将迎娶的姑娘受到罗祥甫照片的影响,拒绝与你成婚。他羞愤交加,想用你们国家的野蛮方式,向罗祥甫复仇。”
  詹环雄双臂爆出条条青筋,喉咙发出愤怒的低吼。
  “7月2号,罗祥甫遇害,你恰好以身体不适为由请假。”明恕视线一扫,“但我看你身体不错,请假是去做别的事吧?”
  詹环雄暴喝:“我没有杀罗祥甫!”
  明恕眯眼,“你对罗祥甫已经遇害的事好像一点都不意外。”
  詹环雄眼睛睁得巨大,张口无言。
  “你为什么知道他已经遇害?”明恕的语气给人以强大的压迫感,“还是说,罗祥甫就是被你杀害?”
  “不是我!”詹环雄喘着粗气,似乎想要辩解,却找不到合适的词语。
  半分钟后,他说出一连串蛇荼镇土话,情绪激动,语速极快,整个审讯室没有一人能够听懂。
  而明恕早就料到这种情况,在离开蛇荼镇时带上了文黎。
  文黎被请进审讯室,詹环雄一见到她,竟是在座位上安静了十来秒,而后拍着桌子,不断挥动被拷在一起的双手,嘴如机关枪,边说边流汗。
  “他在骂我。”文黎很紧张,声音都有些发抖。
  明恕安抚道:“有我在,你不用担心。帮我问清楚,罗祥甫遇害时他的行踪,还有他到‘黑叶有刺’工作的原因。”
  两种语言来回转换,文黎脖子上已经有了汗水。
  詹环雄承认,自己从蛇荼镇来到冬邺市正是为了向罗祥甫复仇,但初到冬邺市时,他只知道对方姓罗,因在蛇荼镇远远看过一眼而模糊记得对方的长相,别的一概不知。于是,他开始以街道邮局为中心,成天在附近游荡。
  和柳奇城相比,冬邺市的繁华超出了詹环雄的认知。在寻找罗祥甫的过程中,他越发不愿意回到蛇荼镇。蛇荼镇太偏太穷,蛇荼镇的女人太黑太丑,即便在蛇荼镇称王称霸,家里也不过一栋土屋,夏天热得要死,蚊虫四处乱飞,下雨就漏水,而在冬邺市生活,即便只是在酒吧当保安,也能天天吹空调。
  还未找到罗祥甫,詹环雄就在“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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