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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狂-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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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孝顺的前提是有钱。
  她穷。
  坐在火化堂的休息室里,孟珊再次对穷感到切肤之痛。
  她已经领到号码了,再等两个号,就会轮到她的父亲进焚炉。但就在刚才,有人为了所谓的“吉时”而插队,她必须再多等一个号。
  人们总说“只有死亡是平等的”,而到了殡仪馆,才会发现连死亡都不平等。
  有钱人能够通过多交钱,而随意插队,这和寻常生活中的插队不同,后者将面临所有人的鄙夷,前者却是体面的。
  孟珊听见同在休息室的人说:“那家人多给了三万块钱呢,真有钱。”
  孟珊抱着空荡荡的骨灰盒,疲惫地闭上眼。
  那窝囊了一辈子的老男人终于死了,死在家里,让街道派出所开了证明,才能够火化。
  早些年老居民区里成天都在办丧事,老一辈人在意这个,哪家哪户死了人,能唱三天三夜的歌,她自己就因为长得漂亮,声音也还行,十来岁就被拉进一个丧礼团体,唱了十多年的丧歌,后来城市改革,不准搞这些吵闹、扰民的活动,丧礼团队解散,她别的什么都不会,被断了收入来源,生活一时陷入困窘……
  父亲过世,她连灵堂都没搭,反正这老男人从不讨喜,没人会来送礼金。遗体就在家里摆了两天,今天凌晨2点一过,就被运到了殡仪馆。
  休息室里不时响起哭声,孟珊脑中乱得很,想赶紧把人烧了离开,可一等再等,天都亮了却还是没等到自己的轮次。
  插队的有钱人太多了。
  他们不仅会插队,还会在送遗体进焚炉之前,花上万块钱买纸礼花,让遗体在震耳欲聋的礼花声中缓缓滑入焚炉。
  早晨九点,孟珊才听到自己的号。
  她抹了把脸,面无表情地站在焚炉的大门前。
  父亲的遗体已经被放在传动带上,此时的仪式是“最后的告别”。
  孟珊看了看那张苍老的面容,只觉得厌烦,连鞠躬都鞠得很敷衍。
  等在一旁的火化师大概也觉得奇怪。进行“最后的告别”仪式的,通常是一大群人,边哭边呼唤,有些情绪太激动的还要被拉到一边,以免眼泪洒落在遗体上。
  在冬邺市的习俗里,如果遗体沾了眼泪,那魂魄就会久久徘徊不去。
  而孟珊只有一个人,且一滴眼泪也没有留下。
  火化师问,是否要购买纸礼花。
  孟珊早就不耐烦了,语气不善道:“几万块钱的东西,你看我像买得起吗?做生意也得有眼光啊,我……”
  说到一半,孟珊忽然停下。
  因为这个火化师与她想象中的火化师差距很大,竟然是个年轻、挺拔、帅气的男人。
  “我……”孟珊别开视线,尴尬道:“赶紧烧了吧。”
  “纸礼花也有便宜的。”火化师说:“最普通的十二发一共90元。很多人都会买,这是最后一程了,你不希望你的父亲走得热闹一些吗?”
  90元不贵,孟珊出得起,但她猛然感到一阵愤怒,对火化师吼道:“很多人都会买,所以我就要买吗?你们真是太会发死人财了!”
  火化师眉心皱了下,孟珊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了,低头道:“抱歉,我不需要。”
  火化师点点头,“那就请你回休息间等待,火化完成之后,门会自动打开。”
  孟珊失神地回到休息间,旁观着别人的悲痛与思念,觉得自己就像个没有感情的冷血动物。
  一小时之后,孟珊拿到了被装得满满当当的骨灰盒——是刚才那个火化师交给她的。
  她低了低头,小声说:“谢谢。”
  火化师只“嗯”了一声,便转身招呼助手将另一具遗体放上传送带。
  新一轮哭嚎开始了。
  孟珊赶紧离开,之后办理骨灰寄存又花了一个多小时,能够离开“西月”殡仪馆时,已经是中午。
  她看了看手上的单据,上面写着半年内取骨灰盒。她将单据捏成一团,就像天亮之前捏纸钱一样。
  取骨灰盒?
  取来下葬吗?
  不可能了。
  她苦笑着摇头,走到一个垃圾桶边,将单据扔了进去。
  “老头子,再见了。”她轻声说:“不是我不孝,是我真的拿不出那么多钱给你买墓地。我过的是什么生活,你最清楚。不要像我妈一样怨我,你们好好作伴吧,下辈子投个好胎,自己过得不错再考虑生孩子。不然就算生下来,也养不好——就像我这样。我过不好,就买不起墓地,你们连入土为安都做不到。这不是恶性循环吗?我走了,别来找我。”
  殡仪馆外停着长长一排车,有上百万的豪车,也有几万块的代步车,孟珊是坐运遗体的车来的,人家只管送来不管送回,她只能自己搭公交车回去。
  好在她的住处离这里不远,公交车四站就到了。
  光丹路是一个老街道,路上摆着很多花圈。因为离殡仪馆近,很多住在光丹路的人都做着丧葬买卖,有的发了财,在市中心的好地段买了几百万的房子,平时却仍旧住在这里,扎花圈、压纸钱。
  孟珊以前就觉得这条街道像阴街,春秋季节还好一些,一到了秋冬,街口白灯笼一放,瞧着跟阴间也没有什么差别。
  她家就在最里面的一个单元里。
  “小孟回来啦?”一个五十来岁的妇人探出半个身子,“事情办好了?”
  孟珊敷衍地笑了下,“好了,谢谢您。”
  “都是邻居,谢什么。”妇人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那个什么……”
  不等妇人说完,孟珊已经拿出手机,“一共1130块钱,我这就转给您。”
  妇人笑出满脸褶子,“好好,你转。”
  孟家这回的丧事,虽然没有搭灵堂,但有些花销还是免不了,孟珊嫌烦,交给了邻居的“丧事一条龙”去办,1130块,已经是最低的价格。
  付完这笔钱,孟珊才真正感到,自己成了孤家寡人,和父母再也没有关系。
  她在路上站了会儿,感到饥饿,一想才发现,自己已经有十多个小时没有进食了。
  路边有小餐馆,自家住房改建的那种,肉和蔬菜是最次的,油全是地沟油,一份盒饭、炒面十块钱左右,目标顾客是在附近做工的人。这些人不讲究,对吃的就两个标准,一要油多,二要便宜。
  孟珊父亲就经常买这种盒饭,孟珊觉得恶心,每次看到他吃,就忍不住和他吵架。现在人已经没了,孟珊一闻到小餐馆传出来的熟悉气味,胃里就直犯恶心。
  还是去菜市场买菜回来自己做一顿吧。
  孟珊如此想着,转身朝反方向走去。
  其实这条街里就有小规模的蔬菜水果铺,但孟珊总是去一公里外的菜市场买菜,因为她觉得,这条街上连蔬菜都沾染了阴气,人吃多了沾着阴气的蔬菜,说不定会患上怪病。
  此时是午后,但接连降了好几天温,天色灰败,像极了死人的脸。
  孟珊快步朝菜市场走去,那里是这一片最有人气的地方。
  《红尘与江湖》是真的火,就连菜市场都播放着剧中的主题曲。孟珊还没有看,请丧假之前听见女同事们聊过里面的角色,知道现在有个叫“湖影”的男明星特别火。
  买了足够一人吃的菜和肉,孟珊想,反正丧假还有几天,没别的去处,不如在家里追剧。
  父亲火化的第一晚,孟珊追剧追到半夜,起身上厕所时,突然感到心慌。
  那种感觉令人毛骨悚然,就像有一双眼睛,在某个她看不到的地方阴森森地看着她。
  她连忙转身,恐惧地环视着四周。
  房子很旧,是过去她父母结婚时的婚房,墙壁多年没有粉刷过,泛黄泛黑,那些印子白天看上去只觉得脏,到了夜晚,就像墙后藏着什么东西,它们离墙越来越近,好似马上就要从墙里冲出来!
  孟珊打了个寒战,再次走到门边,查看门锁有没有锁上——回家之后,这个动作她已经重复了不下三次。
  经过客厅时,她心脏毫无征兆地一紧。
  正站着的地方,一天之前还摆放着她父亲的遗体。
  房间里很安静,但这种安静像是具备了形体,像一个不断迫近的鬼怪。她望向被风不断吹开的窗帘,在窗帘被掀到最大程度时,看到了一张撕裂的笑脸。
  “啊!”她惊叫一声,腿一软,摔倒在地上。
  风停下,窗帘坠了下去。
  她在冷汗中剧烈发抖,不知过了多久才颤巍巍地站起来,缓慢地朝窗户走去。
  这里是六楼,外面不可能有人。
  颤抖的手指牵住窗帘,“唰”一声拉开,眼前只有静默的黑夜,以及对面那栋没有灯光的楼。
  孟珊激烈跳动的心脏终于缓下一股劲,她坐在床边,想继续追剧,但恐惧如影随形,再吸引人的剧情也不再能吸引她。
  ·
  做丧事生意的人,不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起来也不分白天黑夜,哪家死了人,哪里就有他们。
  冬天,是一年四季里丧事生意最好的时候。
  换季容易生病,现在大城市里虽然早就没了“冻死”这种说法,但事实上,很多老人都是因为寒冷引起的系列毛病,而在冬天去世。
  以至于民间有种说法,叫老人熬过了冬天,就等于多活了一岁。
  王红英一边开车一边打哈欠,就这一个晚上,她已经往“西月”殡仪馆送了八趟了。这活儿本来该她儿子干,前阵子邻居孟家死了人,也是她儿子运的遗体,孟家的丫头最后给了她一千多块钱,若不是在一个地儿住了这么多年,她才懒得接这统共才一千多块的生意。
  钱难赚,屎难吃,王红英心里骂骂咧咧,但还是得去下一家拉遗体。
  她儿子前天去医院做了个盲肠手术,往后这一个多月,都得她这个当妈的大半夜运遗体。
  和死人打了半辈子交道,王红英一点儿不怕遗体。她这车就是为运遗体而改装的,后面空着,专门装遗体。
  现在后面就摆着一具遗体,又是个老人——今天运的全是老人。
  本来副驾上应该坐着老人的儿子,方便喊魂。
  但这家的儿孙都是些没良心的东西,觉得坐了运遗体的车不吉利,让她独自将遗体拉去殡仪馆,他们开自己的车走。
  王红英瞧不起这些人,往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吓得猛踩一脚刹车。
  待车停下,她慌张往后看,后面明明除了一具遗体,什么都没有。
  但刚才在后视镜里,她看到了一个坐着的陌生人。
  “又眼花了……”王红英用力搓着脸,灌了口热茶。
  做他们这种生意的,在后视镜里见到后面有人是常事,并非是什么灵异事件,而是长期疲劳加上警惕而产生的幻觉。
  王红英以前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
  将车再次发动起来之前,她看了看记事本,送完这一趟,还有三家要去接。但她被吓了这一回,知道自己若是再开下去,恐怕得出事,只得打电话让做同样生意的人来接活。打算把这一单跑完,就回家睡觉去。
  天蒙蒙亮,王红英开着空荡荡的车从殡仪馆离开。从殡仪馆到四站外的光丹路,其实有一条小路,只有住在附近的人才知道。
  王红英一个转向,驶入小路里,脑子越来越沉,忽见一条野狗从旁边窜出,嘴里还叼着什么东西。
  因为疲惫,王红英的反应已经非常迟钝,这下更是准备不及,打着方向盘向斜前方的垃圾桶撞去。
  “轰——”
  乱放着的垃圾桶全被撞倒,潲水洒得到处都是。
  背街里的垃圾桶脏得要命,王红英看着挡风玻璃上的垃圾,直接傻眼了。而更让她惊讶的是,最远的一个垃圾桶里,好像有一个人!
  垃圾桶里怎么会有人?
  垃圾桶横倒,那人的两条腿露在外面,似乎正在挣扎着往外爬。
  王红英一下子想到,可能是个在垃圾桶里翻找食物的流浪汉,刚才跑过去的那条狗,嘴里不就叼着食物吗?
  “我不会是撞死人了吧?”王红英又急又怕,见周围没人,想把车子开走再说,但又一想,现场乱成这幅模样,警察肯定有办法发现撞人的是她的车,到时候她就成了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真倒霉!”王红英坐在车里想了半天,见那双腿一动不动,心中更加害怕,最后心一横,小心翼翼地走过去。
  “你,你没事吧?”王红英蹲在垃圾桶边,扯了扯对方的小腿。
  垃圾桶里的人全无反应。
  “完了,真死了!”王红英六神无主,哭了半天,拿起手机报警。
  “喂,警察?我……我撞死了一个人……但我不是故意的,你你们来看看?”
  刑侦局,重案组。
  “北城分局刚接了一个案子,有人在风水巷的垃圾桶里,发现了一具女尸。”易飞将一个平板放在明恕面前,“你看看。”
  垃圾桶里出现尸体,这种常见的案子几乎都是由分局自己解决,但现在是年底。每年年底时,警察们的压力就大,现在的要求是分局所有命案都必须汇总到刑侦局,重案组有权力和义务参与侦查。
  “女尸?”明恕点开图片。
  “现场已经侦查过了,报警者是个做丧事生意的中年人,她自称当时有狗冲出来,导致她撞向垃圾桶,发现垃圾桶里有人时,她还以为是自己撞死了人。”易飞说:“目前死者的身份还没有确定,法医初步检查,发现她的后脑有被钝器捶打的骨折伤,这很可能就是死亡原因。报警者当时看到的那条狗,嘴里叼着的并不是什么食物,而是尸体上的肉。流浪狗啃食尸体,在尸体上造成了很多影响判断的伤。”
  明恕快速浏览图片。
  分局传来的图片非常详尽,尸体下穿深蓝色的牛仔裤,鞋已经掉了,上穿鹅黄色薄毛衣,上面血迹斑斑。
  因为没有衣物的遮挡,尸体的足部、双手、脖子、面部被严重啃咬,完全无法通过面容来识别身份。
  明恕将面部的细节照放到最大,“确定这些全是被野狗啃出来的吗?”
  易飞摇头,“分局还没有做完尸检,你觉得可能是人为造成?”
  明恕站起来,“尸体我都还没看到,无法做出判断。走,去现场看看再说。”


第120章 狂狼(04)
  北城区,纺织四路,风水巷。
  古老的红砖房立在路边,远看像一堵围墙,围墙这边,是总在堵车的马路,路边的人行绿灯一亮,人群便像马蜂一般涌向对面,而围墙另一边,却是少有人烟的背巷,流浪狗、垃圾桶、被丢弃的大型家具是背巷的主人,一些小车为了赶时间,偶尔从背巷穿过。
  背巷里长年累月散发着恶臭。
  明恕刚从警车上下来,就闻到空气里那股不同寻常的气味,旋即拿出准备好的口罩和乳胶手套戴上。
  尸体已经被拉到北城分局,但现场还是有必要亲自来看看。
  明恕往藏尸的垃圾桶走去,皮鞋鞋跟溅起了些许泥浆。
  他今天没有穿警服,穿的是不久前买的短款皮衣。很快就是元旦圣诞季了,街头巷尾全是过节的气氛,他早上起得很早,专门去萧遇安给他准备的衣帽间搭配了半天,本打算晚上下班后和萧遇安去吃个浪漫的西餐,也凑一凑节日的热闹,但案子一来,计划自然也就泡汤了。
  痕迹勘查基本做完,但分局的刑警还没有撤去,警戒带也还拉着。明恕和他们打了声招呼,蹲在垃圾桶边对比照片里的角度。
  从垃圾桶被撞倒之后的情形来看,尸体是被以头朝下的姿势塞入垃圾桶,垃圾桶无盖,周围觅食的野狗在发现尸体之后,吃掉了尸体的手足、颈部、面部的肉。
  “明队!”一个头发剪得极短的男人跑了过来。
  明恕起身,看到来人时笑了笑,“小向。”
  “你还记得我!”
  “我记性不差。”
  向韬是北城分局刑侦支队的刑警,入职不久,很年轻。重案组查沙春、巫震的案子时,需要北城分局配合,与明恕不睦的支队副队长王豪百般敷衍,向韬却相当认真,出了不少力。
  那时明恕就注意到了他。
  “王队学习去了,这个案子现在是李队负责,现场由我负责。”向韬说:“接到报案后,我第一时间就赶到了,现场这边你有什么问题都可以问我。”
  明恕点头,笑道:“很积极啊。”
  向韬并不掩饰自己的想法,“李队给我说了,开年后刑侦局又会招人,我努力一把,说不定就被选上了。”
  明恕眼尾微挑,再次将这年轻的警察打量一番。
  上次合作时,他就看出向韬不满足于待在王豪那种人的手下,早晚会离开分局,往刑侦局跳,没想到再次见面,这小子就这么明明白白地说出来了。
  至少在心性上,还算个可塑之才。
  明恕说:“想来刑侦局,那到了刑侦局,是想去哪个中队?”
  向韬笑容明亮,“当然是重案组!”
  明恕想在向韬肩上拍一拍,碍于戴着乳胶手套,只好作罢,“那就努力。”
  向韬站得笔直,“是!”
  这时,两只野狗从警戒带外经过,跃跃欲试地看着垃圾桶。
  流浪狗警惕性非常强,按理说,看到这么多人,它们应该不会靠近。一名站在警戒带附近的队员担心它们又进来破坏现场,赶紧抬手驱赶。其中一只转身就跑,另一只却没有立即离开,而是龇牙咧嘴,眼中凶光毕露,背部高高拱起——这是个即将发起进攻的姿势。
  明恕蹙眉,“这里有很多流浪狗?”
  “这一片是拆迁区,拆了一半,剩下来的红砖房也基本上没人住了,人少,还有遮风挡雨的地方,加上现在天气冷,附近的流浪狗就聚集在这里。”向韬说:“法医初步尸检,确定死亡时间在四天以内,并且是在死亡后不久就被抛掷在这里。这里的垃圾不是每天清理,属于无人管理状态,十天半个月才有受雇的清洁工前来处理,所以尸体一直没有被发现。明队,这具尸体四天就被啃得面目全非,但好在面部骨骼没有受损,还可以做模拟复原,如果尸体再晚一些被发现,让那些流浪狗把头骨给啃了,就更难以确定身份了。”
  明恕心中隐隐有了一些推断,又问:“发现指纹、足迹之类的线索没?”
  “足迹残缺,已经被车轮破坏了。指纹倒是有,但都是陈旧指纹,与死亡时间对不上,而且在系统里没有比对出结果。”
  明恕抬起头,看向旁边的红砖房。
  他现在所处的背巷,左手边是拆得乱七八糟的荒地,零星几栋没有拆完的房子上,窗户全都没了,有的连房顶都没有了,一眼看去,像经历了一场惨烈的地震;右手边则是完整的红砖房,和荒地上的房子相比,红砖房看似还能住人,实则不然,它们是冬邺市最早建成的一批住房,十几年前被重新修缮过,现在表面看别有一番风情,里面却早就破旧不堪。
  不过要说没人住,那也不对。
  再破旧的房屋,也有人守着它。
  明恕从一片晾着的衣服上调转视线,“初步走访做了吗?”
  “还没做完。”向韬说:“目前没有人表示看到了凶手抛尸。”
  “接着查。”明恕说:“我去分局一趟,晚点一起开个会。”
  “明白!”
  北城分局,刑侦支队。
  得知明恕去了现场,邢牧十分自觉地赶到分局,和分局法医一同进行尸体解剖。明恕来到分局时,详细尸检报告刚好出炉。
  “身份暂时没法确定,等待做颅面模拟复原。”邢牧神色有些忧愁,“不过我个人不是很相信这项技术。”
  颅面复原是在DNA、指纹比对等手段无法确定死者身份时,采取的一种寻找尸源方法,在完整的头骨上做模拟复原,其技术支撑是海量数据库。但即便如此,复原出来的人像也不一定与死者真实的相貌一致,在国内外很多案例中,不乏复原人像与真实相貌完全不同的情况。所以大多数时候,警方只将颅面复原作为不得已情况下的参考。
  “至少年龄基本确定。”明恕快速浏览尸检报告,“死亡原因、时间也确定,按死亡时间排查失踪人口,确定死者身份问题不大。”
  邢牧不得不承认,自己虽然讨厌领导,但明恕很可靠。
  这具尸体的状况非常糟糕,面部与脖子简直是灾难,流浪狗的啃食行为破坏了可能存在于尸体上的线索,而死者的身份暂时难以确定。邢牧作为法医,自然是什么样的尸体都见过,但这次的死者致命伤在头部,他必须将重点放在尸体头部,长时间盯着这样一颗头,心理上还是会受到一些影响。不过明恕一来,几句话就让他感到安心不少。
  见邢牧盯着自己,明恕喊了声:“邢老师?”
  邢牧连忙回神,拿起自己那份报告,“我说一下要点吧。死者身高1米63,体重49公斤,年龄在35岁到36岁之间。枕骨骨折造成颅脑严重损伤,而骨折是由钝器击打造成。该钝器的接触面为正圆形,直径4厘米,可能是一把工具锤。”
  明恕抬手,“停一下。”
  邢牧抬头,“啊?”
  “在绝大多数用钝器击打头部的凶杀案中,凶手会反复击打,一是有泄愤的情绪,一是担心次数少了不会死亡。”明恕看着报告,“但在这起案子里,你们得出的结论却是,凶手击打次数只有两次。”
  邢牧愣了下,“对,只有两次。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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