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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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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感觉自己被摆了一道,又暗自庆幸当时没把庄生的信息全透露给向俨。
庄秋白很认真,也很安静。不像其他观众那样鼓掌,只是专注地抱着花。
向俨上台了,医学院的院长用手把流苏挑到左侧,然后把学位证书交到向俨手里,向俨向他鞠躬,院长把他扶了起来。
过程很快,但意义非凡。
观众席里爆发出掌声,向兴学勾起嘴角。对于桐大医学院、对于向俨的直系学弟和学妹来说,一段七年的传奇结束了,但是向兴学又看到一颗新星冉冉地升起。
最值得高兴的是,这颗星属于他。
“我宣誓:我志愿献身医学事业,恪守医德,救死扶伤,奉行人道主义精神。
“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以病人为中心,练就精湛技能,让更多的生命得到康健,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宣誓人:向俨。”
向俨一句一句慢慢地念着,其他的毕业生跟着他的声音,庄严的誓词在礼堂里回响。
他念完了,朝向兴学的方向偏了一下头,没有笑,眼睛却在闪光。
那双眼为同同流过泪,曾被痛苦浸润。
但那双眼里,也有圣洁的希望。
向兴学朝向俨笑了,他们隔得很远,但向兴学笃定向俨能看见他。
仪式结束的时候,庄秋白喊了一声“向老师”。
向兴学装作不解,冲他点点头,“要送花啊?女朋友毕业了?”
“给向俨学长。”
“那就不是女朋友了,”向兴学挤出一个和善的笑,“没想到小俨还有这么年轻的学弟。”
“我……我其实不算您的学生,但我给您交过作业。”
“你还挺刻苦的,很不错。”向兴学拍了拍庄秋白的后背。
庄秋白脸红了,“那个,有一篇欲念之火,是我写的,不知道您还记不记得。”他声音越来越小。
“哦——”向兴学拖长了调子,露出恍然大悟的样子,“那文章写得很好啊!就是结尾不太好,有点儿生硬。我还找不到你的名字,以为是交错了老师。我很喜欢那篇文章,你很有前途。”
庄秋白很紧张,捧着花的手都在抖,花瓣儿上的水顺着花枝流到包装纸里,“我写的是向俨学长。”
向兴学有点于心不忍,但一想到眼前站的是自己的情敌,便狠下心来,他压低了声音,表演出惊奇的表情,“你喜欢小俨啊?”
男孩儿点头,点完头就抬不起来了,耳根子红得像被火烧。
“诶。”向兴学叹了口气,“我挺欣赏你的,但是向俨他有男朋友,谈得挺认真的,见过家长了。”
“别难过啊,我也觉得可惜。”他啧了一声。
庄秋白的脸色由红转青,最后白成一片,“对不起。”
“你跟我对不起什么,这花,要不我帮你给他吧?”向兴学把手搭在庄秋白肩膀上,“还是你自己给?”
庄秋白把花送到了向兴学手里,“麻烦向老师了。”
他无声地叹了口气,肩膀卸了力,“希望他永远幸福。”
“你应该勇敢一点。” 向兴学说,“早一点儿鼓起勇气就好了。”
向兴学这话没有骗人,向俨说过的,爱他就应该一步一步地走到他身边去,庄秋白犹豫了太久,错过了最好的时机。
第三十三章 表
等到向俨的时候,向兴学手里多了一捧花。
“给你。”他把花塞到向俨怀里。
“鸢尾花?”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花,庄生送的。”
向兴学刚刚还像一只圈占领地的狮子,雄赳赳气昂昂地说着胡话,一遇到向俨就怂成了小猫崽儿,不敢继续圆谎,“他想从我这儿接近你,大方向都搞错了。”
向俨笑道:“你把他怎么了?”
“没怎么,就告诉他你有主了。”
向俨似乎心情不错,一路上都跟着音响小声地哼歌,有时候会拨弄花瓣。
“这花,你就收着啊?”向兴学不喜欢那捧花,他很明白花是心意,要礼貌地对待,可是瞧着向俨把它抱在怀里,他就不高兴。
“挺好看的,回去以后插花瓶里。”
“哪里好看,艳俗。”
向俨没理他,继续哼歌。
向兴学把车开回车库,跟向俨说:“你先上去吧,我去给你买礼物。”
“不急着这一会儿吧?”
“急啊,你花儿都收了。”
“那我跟你一起去。”
“不行,哪有这样买礼物的。”
向俨下了车,“一个直男,规矩还挺多。”
向兴学笑了笑,在心里回了一句,早弯了。
他决定给向俨再买一块表,向兴学想送一个向俨时时刻刻都能看见的礼物,这样他看到礼物就能想起自己。
向兴学对手表没什么研究。上高中的时候他想给小向俨送礼物,班上出手阔绰的男生都喜欢卡西欧,向兴学看着卡西欧的运动手表也觉得不错,去商店一问才知道要上千块,他只有几百块钱,为了攒钱他去餐厅里端了好几天盘子。向兴邦不常着家,嫂嫂许曦明偷偷地问向兴学是不是缺钱,向兴学说他想自己花钱买礼物,许曦明一度以为他是谈恋爱了,变着花样往他包里塞钞票。最后向兴学靠着自己勤劳的双手和许曦明的接济,给向俨买了一块表。
当时向俨很喜欢向兴学送的手表,睡觉的时候都要戴着。
在向兴学对奢侈品手表的认知里,劳力士是唯一的牌子。他走进皇冠标志下的专柜,立刻被钻石反射的灯光灼了眼。
“先生是自己戴还是送人?”
“送人,二十几岁的小男孩儿。”
柜姐给向兴学挑了一块蓝黑表盘、金属表带的机械表,“这一款适合年轻人,颜色比较活泼。”
他看着金属价格盘上的数字,迟疑了一会儿,“我的预算只有五万左右。”
向兴学觉得自己真的很穷。
五万块的劳力士终究是不如三十万的劳力士精致,他看了半天,还是喜欢最开始那一款。
“您可以去旁边万国表看看,”一直给向兴学推荐手表的女孩儿年龄看着也不大,笑起来甜甜的,“二十几岁的男生可能不会喜欢金属表带,iwc的价格正好合适。”
“谢谢你谢谢你。”向兴学松了口气,“麻烦你了。”
“不麻烦,送礼物送的是一份心意嘛。”
向兴学有这句话壮胆,走进IWC也不露怯,他很快就挑中了一款蓝色鳄鱼皮表带的机械表。那表原价五万三千多,向兴学想刷信用卡,结算的时候柜姐又告诉他商场有活动,打完折四万七千五,于是向兴学用储蓄卡结了账。
刚刷完卡,银行的短信就进来了,他卡里还剩四百多块。
他又去花店里买了一束蓝色妖姬——没什么别的原因,庄秋白送的是蓝色的鸢尾花,向俨说好看。
短信又进来了,向兴学懒得看,三十三朵蓝玫瑰花了他三百九十八,他口算也能算出来自己卡里只剩八十四块一毛三。
“毕业快乐。”向兴学把花交到向俨手里,“你猜还有什么。”
“没大袋子,是手表?”
……
向兴学认输地把盒子拿了出来,向俨笑了笑:“还真是。”
向俨皮肤白,人瘦,手腕儿也细,被蓝色的表带一环,更显乖顺。
“戴着,别拿下来了。”向兴学眯了眯眼,心里欢喜得不得了,“好看吧?”
向俨撩眼眈了一把向兴学,又抬手冲着阳台透进来的日光看,“还行。”
“喜欢吗?”
“一般。”
向兴学拉过了那只戴着新表的手,叠在自己的掌心,仔仔细细地端详,“我觉得挺好看的。”
“你买的表你能说难看吗?”向俨把手抽了回去,又被向兴学捉回来。
向兴学抓着向俨的左手说:“这表戴在你手上才好看,戴我手上就不好看了。”
他拍了拍向俨的手背,补充道:“戴在别人手上也不好看。”
向俨笑了,“看不出来啊,你还挺会,我小看你了,向兴学。”
“心动了吗?”
向俨摇摇头,“一块四万多的表而已。”
向俨从房间了拿出了一个丝绒盒子,向兴学对劳力士的皇冠记忆犹新,盒子里盛着一块银色的表,表盘比向兴学送的那块万国大了一圈,镶着十二颗钻石。向俨拿着表随手摇了摇,指针踢踏踢踏地走了起来,他把时间调准了才系到向兴学手腕上:“回礼。”
向兴学知道这块表,他今天才看到过——它被展示在玻璃展柜里,硕大一个展示柜,独独放着唯一的一块表,没有价格盘,但展柜下方有锁孔。
向俨用布擦了擦本就干净的表盘,问向兴学:“心动了吗?”
向兴学目瞪口呆,过了好一阵子才缓过神来:“你这是拜金主义。”
向俨挑眉,露出无所谓的表情:“暴发户送的。”
向兴学大概能猜到这表是向兴邦送给向俨的,向兴邦喜欢送贵的东西。
“你自己收着吧,把我卖了都卖不出这么多钱。”向兴学正要把表带脱下,被向俨按住了手,“你戴着比我好看,真的。”
他坐到向兴学身边,朝他挤了挤,用戴着表的左手圈着向兴学的右手腕,然后半倾身子吻在了向兴学的唇角上:“你愿意用所有的钱给我买一块表,我很高兴。这块表贵是贵了点,但对我来说,它根本不算什么。谢谢你。我很喜欢。”
向兴学脸红了,头上能冒出蒸汽,心一直跳。
向俨密密麻麻的温柔像柔软的丝带,缠着向兴学的颈脖,让他窒息,他花了好长的时间才吸入新鲜的空气。
他喘匀了气,想说些什么,但又不知该说些什么。
向俨松开了他的手,啧了一声,“脉搏有点快噢,知道什么叫心动了吗?”
向兴学,年三十,刚刚开始他的第二段恋情,他没有经验,被他二十五岁的小男友摆了一道。
最惨的是,他还不知道向俨是从哪一秒开始整他的。
向俨趁他呆愣的时候把表取了下来,他说:“想戴的时候找我要。”
“你太过分了!”向兴学有点气,又拿向俨这只小狐狸没有办法。
这种又爱又恨的情绪只持续了五分钟,因为向俨戴着他送的表,把向兴学买的蓝色妖姬插进了桌面上的花瓶里,与满天星混在一起。花瓶瓶口窄,只能多放两三支玫瑰,向俨跟向兴学说:“我们要买一个新的花瓶。”
鸢尾花被晾在了阳台闲置的鱼缸里。
向兴学刚刚恨死了小狐狸,现在又喜欢极了,只剩下喜欢了。
向兴学经老教授的提点,排除万难接下了带队支教的任务。
虽然舍不得和向俨分开,但他也想为他俩的将来考虑考虑。
“渌阳?那里是不是不久前才震过。”向俨坐在沙发上,电视里放着新闻联播。
“三月的时候发生了一次小规模的地震,没什么伤亡。”向兴学拿滚筒吸毛器滚沙发上的狗毛,“屁股挪一挪。”
向俨挪到了向兴学清理过的地方,“你这群学生可真会挑地方。”
“等我回来,狗子也该到发情期了,我到时候找个时间把他送去绝育。现在医院忙不忙,这小祖宗每天定时定点地拉,你要是没空遛我就让别的老师带一段时间。”
“狗子!”向俨喊了一声,狗子乐颠颠地扒上了向俨的膝盖,“向叔叔说要把你送走,你答应不答应?”
狗子“汪汪”叫了两声。
“答应叫一声,不答应叫两声,重新回答。”
“汪——汪——”
向俨看着向兴学,“我不遛,送走吧。”
向兴学有点无语,向俨最喜欢玩弄狗子的感情。
狗子进了家门之后,向俨总共遛过两次,第一次是狗子刚来的时候,向俨的热乎劲还没过去,牵着狗绳出门,回来的时候脸都喘红了,第二次是他们在一起之后,向俨象征性地陪向兴学遛了一次狗,算是完成了什么仪式。
但是这金毛反而像受虐狂一样,黏向俨,不黏向兴学。
向兴学有时候真的怀疑家里的向俨是不是庄秋白写的那个跑完三千米还能跑百米决赛的向俨,两个人体能差太多了。他知道向俨在医院里辛苦,心疼却也想让小朋友多锻炼锻炼,没有健康的身体怎么应付那么多的大手术和夜班?
“就一个月,遛一下吧?”
向俨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第三十四章 支教
“我走了啊。”向兴学拎着包站在门口。
“拜拜。”
向俨刚起,在浴室里刷牙,嘴里大概是含着牙膏沫子,声音含含糊糊的。
狗子蹲在门口,尾巴不住地摇,向兴学蹲下身摸摸狗子的头,仔细地听着屋里的动静。
水龙头响了一会儿,声音停了。
向兴学又喊了一声:“我走了啊。”
向俨还是说拜拜。
向兴学没走。
“你怎么还不走啊?”向俨终于收拾好了,从浴室里走了出来,“能赶上车吗?”
“你不送送我啊,马上一个月都见不到。”向兴学有点委屈,声音里都带着怨气。
向俨笑了,“我要上班呢,怎么送你?”
向俨说的很对,但他那个态度完全不是新谈恋爱的人该有的态度。向俨再也不是问向兴学“热不热”的向俨了。
向兴学叹了口气,把鞋柜最上面那层拉开了,“狗绳在这里,报纸也在这里,铲子就放门边上。我的饭卡在茶几玻璃下面,你要是吃腻了医院食堂就去学校食堂换换口味,少点一点外卖。不要不吃饭。我做了菜放冰箱里,够你吃个两三天的。”
“我以前都一个人住。”
向兴学懂向俨的意思,向俨一个人住的时候也能把自己照顾好。
他摸了一把向俨的头发,“少喝点儿酒。”
“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向俨笑着问。
向兴学犹豫了一会儿,问:“你会想我吗?”
“闲的时候可能会想吧。”
这个答案已经超过了向兴学的预期,让他那颗陈旧的心重新跳动起来。向兴学为了这句话认真地许诺道:“我每天都会想你,忙的时候会想,闲的时候也会想。”
向俨若有所思地看着向兴学,说:“小嘴儿真甜,亲一个吧,伸舌头的。”
他仰起头,向兴学能闻到须后水的薄荷味和牙膏的茶香。
向兴学把旅行包扔在地上,一手箍着向俨的后腰,一手捧着小朋友的后脑勺,他们嘴唇刚碰到一起,向俨就撬开了向兴学的牙关,绞向兴学的舌根,把香气全送到他嘴里。
向俨的吻法很凶,像是舍不得。向兴学被他鼓舞着,用双唇叼着向俨的唇瓣,把他的嘴吸得又红又肿。
“到了给我电话。”向俨推开他,抬手看了一眼时间,“我也要来不及了。”
向兴学恋恋不舍地摩挲向俨的嘴唇,“闲的时候多想我几分钟。”
“还有谁没到?”向兴学抓着名册,没看到几个认识的学生。
他们这次要坐绿皮车去,在老火车站集合,站厅里挤满了人和行李。
“老黑,老黑来没来?”有学生喊,其他学生忽然笑了。
向兴学问:“老黑本名叫什么?”
“盛非晚。”
“谁有盛非晚的号码,给他打个电话,马上检票了。”
“我来了!”
一个男孩冲到向兴学眼前,全身冒着热气,把盛夏的骄阳带进了站厅,他手上只拎了一个塑料袋。
盛非晚的五官其实很不错,但巧克力般的肤色让人看不清楚他的长相。
“身份证带了没?票取了没?”向兴学基本能肯定盛非晚的塑料袋里没有换洗的衣物。
“带了!票也取了,我还带了充电器和数据线。”
向兴学觉得他有点好玩,多问了一句:“衣服呢?”
“到那儿再买。”
向兴学忍不住笑了,他对着名单点了一遍人,刚点完车站广播里就通知检票,向兴学便对盛非晚说:“你来的真不晚。”
“我跟你说我差点就赶不上了,太刺激了……”
盛非晚话多,一上火车就对向兴学说个不停,他好像不知道向兴学是老师,一直“老哥老哥”地叫,其他学生也不提醒他,幸灾乐祸地等着他出洋相。
“老哥你是哪个专业的?我看你长得挺高你会打篮球不,我打球可厉害,我是校队的主力,你不会打也不要紧我教你啊,篮球这种东西,上手很快的,但是想打得好不容易,我从小学就开始打……”
“我是文学院的老师,我叫向兴学。”
盛非晚一下子呆住了,反应过来之后喃喃地说:“向老师好。”
“哈哈哈哈哈……”其他的学生们爆出狂笑。
“我好久没打篮球了,你愿意带带我吗?”向兴学忍住笑,表现出诚恳的样子。
“可以可以可以可以可以当然可以。”
火车在路上晃了三十多个小时,在第二天傍晚抵达了蜀川市
盛非晚趁着所有人吃晚饭的时候打车去商场买了包和换洗的衣物。
他说了很多话,唯独没有交代只拎一个塑料袋的原因,其他的学生都觉得老黑是不靠谱,向兴学隐隐觉得这里头藏着玄机。
一行人坐上大巴,到渌阳的时候又是一个天明。他们支教的学校在深山里,向兴学趁着还有信号的时候给向俨打了电话,旅途让他疲惫不堪,向俨听出来他的辛苦,难得说了几句好听的话。
“这里空气真好。”老黑对着破败的校舍伸了个懒腰。
学校一共有三间平房,两间做教室,一间做宿舍,宿舍有三个房间,房间里只有凸起的却平整的土堆,没有床。桐大来了五个人,向兴学作为带队老师一个人住最小的一间,其他四个男生住剩下的两间房。
村民给支教的队伍送来了床单和被褥。
“我原来不觉得这儿能穷到哪里去。”一个男生说,“在镇上的时候,看到小吃部和招待所——感觉很有年代感,可是想买水的时候,看到雷碧……我才知道这里不一样。”
渌阳的大山,被树木环绕,山里有小溪有瀑布,风景比许多景区都要好。
但是这里很穷。
在他们来之前,唯一的老师是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人,说话有口音,许多字都念不标准。
孩子们不像正常的小孩那样有寒暑假,盛夏和凛冬是他们唯一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
“我很同情他们,”贺官年是一开始联系向兴学的学生,他在学生组织里工作,了解到桐大每年都会往这儿安排学生支教,便组了一个队伍,“所以我来这里,但我没有那样的勇气,一辈子呆在大山里。”
“每一年,这些小孩儿都要送走支教老师。他们一直希望老师能回来看看他们,可是没有几个老师会回来。回来的老师也不一定能看到他们,他们大一点儿,就会出门打工,小女孩儿,被爸妈留在家里带弟弟妹妹,差不多了就许给合适的男人……有时候我想,我们来这里,能给他们多少帮助?有多少人能靠着学习走出大山?我以为我能做出点改变,但其实我什么也改变不了。”
向兴学拍了拍贺官年的背,“你来这儿,上课是一方面,把外面的世界带进来是另一方面。得有人告诉这些孩子,他们还有很多很多的知识可以学。你要把希望带进来。”
他只能这样说了。
向兴学自己是一个挺幸运的人,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向义武带回家,但向义武把他带回了家,给他力所能及的最好的教育,向兴学靠着自己的努力,从乡村的小学考到了镇上的中学,再考进城里的高中,考上顶尖的大学,念硕士,念博士,每一步好像都不容易,但每一步都有他哥向兴邦做榜样,他从来都不是摸着石头过河。
他能给大山里的孩子带来些什么呢?
向兴学没把自己当成高尚的人,他来渌阳,来支教,也是为自己拼一段履历,他一定会回到城市里,继续做他的大学老师,他不可能守在这里。
他知道碎片化的知识不能够成就一个人的学业,他只能用自己的经验告诉这些小孩儿,知识没有上限,生活也不仅仅是务农和外出打工。
他没法给这些孩子铺路,他只能指一个方向。
一开始支教的队伍看着破破烂烂的宿舍,看着天真的孩子们,有很多感慨。但在这儿呆了一个星期他们渐渐地也放平了心态——谁都不能当别人的救世主。
学生们尽职尽责地授课,向兴学听他们讲课,偶尔提点几句。
向兴学带盛非晚去山下的镇上买东西。
盛非晚磨蹭着把手机充上电。
向兴学猜他是想打电话,趁着机会躲到一旁给向俨打了个电话。
向兴学没说山里条件差,但是向俨猜到了,他说“没电没信号是吧”,向兴学这才告诉他渌阳的环境。他没敢和向俨说太久,用一句“想你”结束了通话。
“虞梦秋,你以为你关得住我?
“老子现在是自由的小鸟。
“呵呵你倒是能知道我在哪儿呢?
“我告诉你我在大山深处。
“来啊来啊来啊,你能找到我我撅着腚给你操。”
向兴学没想过老黑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他本来也没想听,看到盛非晚把路边的树踹得哗哗掉叶子,向兴学才朝他走过去,想提醒一句。
“行,你来,我喊你爸爸。”
向兴学听了不该听的话,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挪到了十几米之外的树下。
盛非晚和电话里的人吵了许久才把电话挂了,收腿转身看到向兴学,突然红了脸——两坨红晕飘在深色的皮肤上,竟然有些娇俏。
“对不起,向老师,让你久等了。”
“没事。”向兴学没有多问。
但是盛非晚当真把他“爸爸”招来了。
虞梦秋来的时候带了一队人,运了不少课桌椅到学校里。
孩子们和村民都欢迎他的到来,唯一不高兴的是盛非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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