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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吧,亚当们-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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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余此刻才惊叫着起身。
适才玩台球的几人停下了娱乐,视线全往我和“大雁”身上集中。
一时无人动作。
“大雁”咧嘴笑道:“别以为我不知道,这妮子根本不敢把这事告诉陈风。我卖什么面子?卖了陈风也不知道——小孩子可以还给你们,但你要留下。”
我怔住了,万万没料到是这个条件。
不过只消脑筋一转,我便已答应。
余余急得直拉我衣服,我转头悄声对她道:“他找你就是想在陈风身边安插个卧底,你来找我不也是料到了?别怕,我会对付他,你带小羊回去,别告诉陈风我的事。”
“水寒哥……这人很可怕的……”余余几乎要咬到我耳朵般得说。
“大雁哥不会对我做什么,”我将声量放大,“小孩子在手他没牌,有我在又不同。对吧,大雁哥?”
“大雁”自然微笑得点头。
64、
小羊出现在我面前时仍然是昏迷的。
幸好,从外表看他没受什么伤。
当我把征询的目光投向“大雁”时,他耸肩作无辜状:“这样你们也方便带回去是吧?”
我将小羊抱起,道:“容我带到分界处去?”
这里的地盘有没有界碑啊?
“大雁”没反对,只派了台球组“护送”。
之后我将小羊交给余余,十二、三岁的男孩子份量不轻,余余抱不动,只好改背的。
“水寒哥……你能走吗?”因为负重,余余与我的身高差加大,我不得不屈膝才能听到她说话。
我摇头:“走也不是现在。记住,别告诉风哥。”
看不清余余的表情,但她似乎点了下头。
然后艰难得背着小羊走回家。
台球组的人之前站得稍远,此刻围拢上来,将我困在中心。
表情都算不上和善。
我叹口气,放手一搏的话,他们大可以直接为难余余和小羊。
大丈夫能屈能伸。
也想知道“大雁”到底打的什么鬼主意。
跟着台球组回到了有台球桌的地下室,“大雁”居然在看书。
书名还是吓死人的《XXX史》。
“大雁”见我,笑眯眯得放下书,起身让座。
我做个回请的手势,并不客气得坐下。
台球组不需老板多言,纷纷撤退回去玩台球。
“大雁兄,明人不说暗话,你到底把我留下做什么?总不能是找陈风互换人质吧?那很遗憾,你打错算盘了,我和他已经撇清关系。”
嗯,还是先把情况老实交代一下,省得“大雁”恼羞成怒。
“你若不信,可以去查查我的现况。我苦兮兮得地在一家餐馆当外卖员呢。”
说这话时我可是赔着笑脸的,尽管并无美□□惑的意思。
“大雁”微微一笑,他稍稍抬了抬手,立刻有人从我后方递过来一张照片。
照片放得很大,像是怕人近视。
扫上一眼,照片是偷拍,多人合影,不过显然我准确找到了焦点。
那人我还认识,是粉丝女家的“发胶”。
“大雁”察言观色,道:“这人萧少熟悉吧。”
他换了个称呼,多少让我有些莫名。
“认识,怎么了?”
“什么个关系?”我更加如坠云雾中。
“大雁”只当我不愿说,笑吟吟得给我讲了个我全然不知情的故事:前一段时间,“发胶”跑来找人,说是要教训我一顿,但是由于我与陈风的事在前,稍懂点情况的人都不愿趟浑水,只一些蠢血沸腾的小混混接了手。
但是风水轮流转,前些日子,这人又来了,还是要针对我,却不是教训,而是找人暗地里……保护我?
这般阵仗,别说“大雁”了,连我听着也犯晕。
“发胶”无疑是只听命于粉丝女的,但粉丝女管我什么闲事?
她现在不该乐呵乐呵得追求陈风中吗?
浏览过地摊的娱乐周刊,好像还有专稿写这事,富豪千金才女狂追星光美男什么的。
“大雁”道:“萧少与这人似乎孽缘颇深啊。”
看来不需我多言,他已然在心中杜撰好一篇狗血。
我苦笑,索性不多说。
心中隐隐猜到“大雁”找我的事情。
果如我所料,就听这人道:“萧少你说的事我不是没考虑过。只是人心要收买,最直截了当得是钱。老叶是个很谨慎的人,懂看帐,在他手下不是那么容易浑水摸鱼。此人若是和萧少熟悉,萧少不就握着极稀罕的资源么?只是,无论什么事情都需要人手,我这里恰好有。就看萧少你的意思。”
毫无疑问,“大雁”是知道了“发胶”兜售药丸的事,也从中发现了金光闪闪的商机。
只是他没有路数去接近“发胶”而已。
我琢磨着,要是答应“大雁”的话,我能有啥好处?
这人显然是不甘屈居于人,若是他上来,那我岂不是在帮陈风树敌?
见我犹豫,“大雁”笑道:“萧少,主动权在你。”
到底老江湖,轻而易举得看出来我的顾虑。
转念一想,也有道理。
若我真能顺利说服粉丝女,尽管对她了解不深,但很难想像“大雁”能跳过我直接从她手上获得利益。
除非他能让粉丝女迷恋上他,或者让陈风痴迷上她。
二者发生的概率微乎其微。
我对“大雁”道:“可以。但我在你这里的事情,无论如何保密。”
“大雁”眯眼,脸上的刀疤跟着跳:“这也是我希望你做到的。”
他向我伸出手来,我自然而然得握住,会心一笑。
要保密的对象彼此应当心照不宣,我是陈风,他则是矮子老叶。
“大雁”问我什么时候才能得到答复,我也觉得此事宜早不宜迟,便答应明天立刻去找人联系,又跟“大雁”商量了如何避人耳目得接头,我又在台球组的“护送”下离开。
第二天天亮,去餐馆找老板辞职,老板一副要吃掉我的凶相,在我表示本月工钱不拿之后他稍微缓了下来,疑虑的眼神将我全身扫了遍,道:“小子,你可别去混帮派啊,看你这样,就是给人卖了的命。”
我除了打哈哈,无言以对。
昨晚回来后,行动计划已经大致有谱。
虽然实在不愿意和过去打人再有任何联系,但人活于世,还是不能不靠人脉而活。
幸好,我还能通过网络的方式联系到吴强。
与这人的交情也不是纯利用的关系。
当我出现在粉丝女面前的时候,她的惊讶让面颊的肌肉抽动到可以观察到妆粉的掉落。
“你就一定要浓妆艳抹吗?真不适合你。”我叹气。
吴强穿针拉线后便告辞而去,空荡荡的西餐厅内只剩下我和粉丝女。
“你怎么找到我的?”
我苦笑不已,还用找吗?八卦报纸杂志早把她到处追陈风的消息津津乐道到几乎索然无味。
只需找吴强问一问陈风的日程安排就可以了。
粉丝女闻听了解释,也笑了。
她目不转睛得盯我数秒,倏然道:“你看起来过得并不好。”
“没病没灾,还好。”
我不愿再套近乎,直截了当得问起“发胶”的事:“是你安排的?”
稍稍一顿,她点点头:“听说你去了那种地方多少担心你会吃亏。”
“担心?”
粉丝女不说话了。
“我要你的那种药。而且是大量。”
接下来的说服过程有点强词夺理了,我道:“若我挣扎,徒给你们的计划添麻烦不是吗?我现在乖顺得像条狗,你们总该给我些骨头补偿。”
“这事,他一开始就知道。”粉丝女抿了口咖啡,不甘示弱,但从气势来看,她并不打算跟我争论到底。
“他知道多少?你们没有告诉他谁是他父亲吧?说到底还是在考验对不对?再说,你要不要跟我赌他是不是还留恋我?”
粉丝女再次陷入沉默,我等了好一会儿,她才笑问道:“那你呢?你怎么不问问他的情况?”
喝了口涮锅水味道的美式咖啡,我笑:“他自然过得好。”
决定了离开就要狠,对自己对他人都是,长远看,这是避免纠缠最正确方法。
一时间没有更多的话题,相对无言了好久,咖啡是一添再添,终于粉丝女松口道:“好,作为补偿。不过,萧,你真觉得自己能断?你现在是试图过他曾经的生活,无论从心理学还是常识分析,这都不是好迹象啊。”
我烦躁起来:“把药给我就是,我不会跟他牵扯不清,放心。”
第33章 第三十三章、
65、
药是粉丝女让“发胶”送我回去的时候,在车上交给我的。
三乘以四的排列,每格一粒。
总共有五张,合共六十。
我一到手就开始琢磨要定价多少。
鉴于供货方并没有告诉我成本价,看来是不在乎提成。而我又是无本生意,当然能赚多少就赚多少。
当我向“发胶”告辞的时候,她喊住了我:“你为什么还要出现?”
语气中颇有责难的意思。
我问她有没有听过一句话: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发胶”瞥我一眼,上车离去。
她显然怨气未减,但我不觉得我有义务消弭安抚。
接下来的事情让我好一番忙乱。
和“大雁”订下盟下之约,找客户的事推销的事自然由他负责,我既无人脉,也无意堂而皇之得触犯刑律……
能用这样的话自我安慰也说明我脸皮够厚。
第一次只给了“大雁”二十颗,先试试水,除此之外我还提出了个条件:别再刻意为难余余的哥哥了。
不是东西归不是东西,影响到余余,就要连累到“乐春院”。
“大雁”掂量着手中我分装的袋装药,笑道:“小事。萧少不要求我莫与陈风为敌么?”
“强人所难的事还是不做为妙。但大雁哥,你知道我也有我做事的自由。”
“大雁”大笑。
晚上,我鬼鬼祟祟得潜伏到余余和圆圆上次出现的地方,等了又等,却没有等到余余。
只有圆圆出现了,她那圆圆的体型远远就能看到。
见四下左右都没有可疑人物,我迎面向她走去,用传统的碰撞办法引起圆圆注意。
不过很遗憾,圆圆根本没有发现我有意撞她。
我不得不回身拉住她的胳膊,叫她的名字,圆圆才把头转过来。
她看到我时,惊喜交加。
将圆圆带回临时住地,我用劣质的咖啡招待这个将整张床占满的姑娘。
“小羊还是义气的,最开始什么都没说,就是猫……”
“猫死了?”我大惊。
“没有,瘸了条腿,跳也跳不动。看着怪可怜的。啊,就是问到猫,小羊忍不住哭,就露馅了。不过还好,风哥他们不知道小羊被抓走的事。”
从圆圆口中,我知道余余哥哥踢猫的事让姚丽华很是不快,她坚持要去找余余哥哥算账,只是在余余的苦求下暂时压了下来。
不过余余也暂时离开了“乐春院”,陈风让她先去解决家里的事,如果她做不到,他会插手。
“风哥说他不能忍受有人会对孩子们造成威胁。”圆圆叹着气道。
我又问她有没有私下跟余余联系,圆圆回答自然是有的。
“我能帮都会帮的,就是现在生意不好。以前我也是挺受欢迎的,还有喜欢胖子的外国人专门来找我咯。”圆圆说着笑了起来,圆脸憨憨的。
忍不住抱了抱她,我跟着笑。
过了一阵,圆圆却突然问道:“水寒哥是不是和风哥……”
我摆手,混迹风尘的人察言观色的本事大多及格,圆圆闭了嘴。
送她出去时,我给了她一张写着新手机号码的纸条,让她有事联系,同时,很重要的一点,别告诉其他人。
圆圆没有多问,默默接过,临别之前,她忽转过庞大的身体对我道:“水寒哥,早点回来吧。”
我什么也没说。
从她们的叙述中间接得了解到,陈风依然波澜不惊风平浪静,自虐点还可以形容作无动于衷。
何必再去自讨苦吃?
大概这辈子我都无法参透他到底是真爱我还是在演戏。
只不过那又何妨?
至少我知道自己是输了,彻底的。
陷入情绪中,不过矫情了那么一分钟,当我回神就发现周遭环境不对劲。
送圆圆并不是送回去,而是到她常常招揽生意的地方。
灯红酒绿处鱼龙混杂,空气中都飘荡着让人倍感不适的暧昧与醉意。
寻欢作乐的地方,却有几个明显不怀好意的青年将我包围在中间,居中的一个我眼熟,却想不起是谁。
当他朝我咧嘴一笑时,我才醒悟,这不是上次被我打掉牙齿的那位吗?
不是“大雁”下属么?
这摆明的恐吓表情还非用扭曲的笑颜覆盖,我看着头皮发麻。
“有事?”
“想请萧少你去欣赏一场表演。”
我本想问问要是不同意的话我会有什么下场,转念一想,还是表示乐意奉陪。
闲着也是闲着。
而且照这近一个月的教训,只要想起了陈风就表示要糟,没个数小时心情恢复不了。
抱着好奇我跟着这几人一起进了不远处的风俗店里。
面带微笑的同时我在暗暗打量,万一闹起来,拔腿而逃的成功几率有多少。
他们将我带入个包间,灯光昏暗,里面没有什么家具,除了张沙发外,空空荡荡,看着像惩罚专用的小黑屋。
将我围在中心的局势不变,还是那人用漏风的牙口说:“那么,萧少,开始表演吧。”
“表演什么?”我不是在明知故问,不是。
众人的笑声充满邪恶和下流。
作为同样的物种,我即刻懂了,同时在心中暗叹。
“你既能搭上陈风,又能拉上大雁哥的关系,就展示一下你那方面的本事给我们看吧,萧少。”
另一个已然等不及得插嘴道:“是你自己脱还是我们给你脱?”
老实说,他们的演技比“红绿刺猬”差多了。
那三人组还能把我吓得直奔顶层天台,跳下三楼。
这里有五个人吧,怎么都无法让我产生半分危机感。
我笑了笑,默默在心里倒数十下。
同时做出解开上衣的动作。
还好今天穿的是衬衫,若是套头的,就没办法这么拖延了。
待得周遭视线真的全部聚集在我的手指上时,我的倒数到头了。
发难。
胳膊肘撞向伸得最长离我最近的那张脸上。
之后便是一场混战。
这些人当然不会好惹,街头混混就是厮打出身,五对一,他们当然毫无怯意。
尽管我先手的优势很快消失,力量的对抗中愈发占下风。
最初真切的畏惧仍然没有到来,我愤怒,轻蔑,好笑,就是不存在害怕。
就算被打翻在地,周身挨着拳打脚踢。
他们撕扯起我的衣服,我也逮着机会死死掐住一个人的脖子。
混战到了关键时刻,莫名其妙的救星突然降临。
随着一声大喝,全场石化。
我的手劲不由自主得松了下来,忽感周身疼痛难忍,一下倒在地上。
扶我起来的是“大雁”,救我的自然是他。
“你再来晚一点,就可以直接看春宫戏了。”我轻笑。
同时在心中对电影里面一对五以上仍然潇洒如风的英雄们,无论男女,均致以无限的敬意。
“对不起,没有管教好这些混蛋,还能走吗?”
我推开“大雁”,呕吐感愈发强烈。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被打到头,同时胸膛也火辣辣得难受,有种上不来气的感觉。
即便如此,我仍然拒绝“大雁”的帮助。
自己艰难得回到了租屋。
这次当然不会有人好心得来管我。
昏睡了不知多久,待意识出现,我觉得自己犹如置身火炉。
然一个在耳畔响起的声音又将我丢入冰窖。
“小寒,”那个声音说,“你想不到你会落到我手里吧?”
是杜宇。
为什么会是他?
我勉强睁开眼睛,模糊的视线里,出现一个轮廓。
没错,是杜宇。
66、
杜宇的笑容若平日,并无太多不同。
到底是影帝加身的人,不服不行。
当我终于把意识从混沌的泥沼挣扎上岸,明白过来这里已不是我的租屋。
自然更不是天堂。
到底杜宇还是好心,我躺着的地方还是床。
如果排除掉锁在脚踝间的脚镣的话,也不算亏待。
“杜宇哥。”
我环顾四周,这地方与杜宇的身份可谓格格不入,斑驳裸露着电线的墙壁,遮挡窗户的是厚厚的大块油布。
“小寒,”杜宇笑道,“上一次的账,我们可以现在算算吗?”
我看着他,皱眉:“随你,只要让我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好。”
想不通杜宇怎么会出现在我面前,到底是哪个关节能容下他的存在?
总不能他其实才是矮子老叶或者“大雁”幕后黑手吧?
这种剧情实在太扯了不是?
但杜宇显然没有兴趣向我解释这一切。
与电影里的梗大相径庭,电影里的反派角色可都乐意向主角长篇大论的。
他离开一阵,回来时手上握着把美工刀。
这种刀拿来割喉都能胜任。
我不自禁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双手倒是没有束缚,只是我浑身没有一点力气,宛若被放完气的气球一般干瘪。
美工刀晃到眼前,我只能闭上眼,咬紧牙。
“小寒,”杜宇温和得道,“你不是想演我的角色吗?贵公子?你做不到了呢。”
话音落下,我只觉脸上剧痛难忍,压抑不住得惨叫起来。
痛苦海啸般袭来,一波较一波强烈。
我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忍耐下来的,全部的意志在与哀嚎的欲念作斗争。
然后就剩下祈祷。
希望老天开恩,能让我早些失去意识。
疼痛除了疼痛之外,人在等待下一次酷刑的期间,更是心胆俱裂。
脸上全是黏糊糊的感觉,我压根不敢睁眼。
只怕也是很没有英雄气概地泪流满面。
眼泪似乎是酸性的吧?
不清楚,我歇斯底里地命令大脑去研究别的东西。
哪怕只有些微得不注意那些可怕的疼痛也好。
在恍恍惚惚中,我似乎看到了老爹。
他来接我?不不……
我还不想死,真的还不想死,至少让我见一见陈风。
好想见他,在死之前见一面也是奢望吗?
也是违背上帝的意志吗?
终于,我成功地如自己所愿,昏迷过去了。
再一次醒来,全世界又不同了。
翻天覆地的变化。
还是有个人在我身边,生硬地问:“终于醒了?”
我试着动了动嘴唇,上下唇在动,却没听到自己的声音。
视力恢复了正常,但是是不是脑子还是糊涂的?又或者在我受到重大刺激之后,正常健康的意识一去不回,也可能,我掉入了异世界?
怎么看,这个站在我身边低头注视着我的人,都不可能是他。
不会是陈风。绝不可能。
因为……这个男人不但带着一双红肿的眼睛,在发现我醒来之后,眼中也没有一丝我得救的喜悦,反而因为充斥着愤怒而扭曲,即便他未发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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