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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世家欲孽-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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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十七号的几天中考结束后,班里几位家境不错的同学在□□群里号召大家聚一聚,发起投票,定在本市一家酒楼里,定了五个大包厢和三个KTV。闵良泽欣然前去,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他随便穿了一身黑白套装,就打的去了城东的酒楼。走到三楼,推开门,里面几乎已经坐满了人。男生们赶紧将他招呼坐下。江池像往常一样打趣他,“哟,穿得这么靓,想勾搭谁呢。”闵良泽撞撞他的肩。班里的一个富家子弟却挤眉弄眼地说,“是不是穿给夏美人看呐?”江池脸色臭臭的。闵良泽注意到,插科打诨:“彭博真,你瞎说什么?我可和她没说过超过一百句话。你可别可劲玷污人女孩清名。”“切。还不承认。你们可不是前后桌嘛。再说,学校贴吧都传遍了。”说完,挤眉弄眼地看着闵良泽。
  就在这时,夏碧云从外面走进来,坐在离闵良泽很远的东面。她今天穿了一条宝蓝色的棉布长裙,皮肤很白,五官秀雅。要说,闵良泽如果有意于她,也很正常。但是,他心里对她真的没有别的男女异性之间的绮念,所以别人怎样说,他也没有当真。聚会里,闵良泽本着合群的原则,和大家胡闹了几次,唱了几首男女对唱的情歌,玩得挺尽兴。
  快要走的时候,聚会临近结束,他在下楼的拐角处的隐蔽地方瞥见了争吵的男女。他有点好奇,趋近对方。“你这是什么意思?现在中考都结束了。”“就是这个意思。”一方好像被气急,冷笑:“我都追你这么久了,一点动心没有?你早说呀,我也好找下家。”仍然没有回答。还是那个男声:“呵。我劝你别自作多情。你就这么喜欢他?”女生始终没有在发声。闵良泽听了半耳朵赶紧撤退。这种事情毕竟还是尴尬,何况他偷听的是夏碧云和江池的对话。他只是对夏碧云喜欢的人好奇。想想江池也算得上是校草级别的男孩,成绩优异,为人处事绝对周到,出手大方,竟然一片痴情也拢不住夏碧云的方寸之心?
  作者有话要说:
  求收藏。不断更。谢谢。


第10章 绅安私高。
  二零一二年九月。碧城仍是炎夏的模样,太阳似火球烤炙着地上的行人,将他们身上的水汽都蒸干了。而结束了漫长的暑假,闵良泽赴绅安国际中学就读。
  绅安是碧城的一所有名的私立高中。闵良泽被录取到基础班,也就是平行的四个普通班之一。在这个学校,高中部班级梯度设置是精英班一个,创新班两个,国际班三个,基础班四个。而这四个等级之间可以流动,采取竞争淘汰制。
  虽然,闵良泽被录取的是基础班,但其实绅安的录取线已经比公立重点中学碧城一中、二中高出二十五分左右。而闵焱和顾珏在绅安念的是二年级的精英班。在基础班D班,他见到了初三的同学,彭博真。江池因为成绩优异,超录取线三十分,被精英班录取。
  彭博真挑了闵良泽最后一排左边靠墙的位置坐下,与他闲扯:“嘿。我觉得我这次中考不错。好歹进了绅安的录取线。我老爹可高兴,答应给我买辆凯迪拉克(正促销降价,所以并不是特别昂贵)。”闵良泽说:“那还不错。你中考算进步很快的。考了五百八多。”闵良泽知道他是比较偏科的,数学很厉害,其他文科的就看不得。彭博真被说得心里很舒服。他说:“闵良泽,你也考得不赖呀。都六百了。差一丢丢就进了国际班了。你爸不送你进国际班?”“算了,我怕到了好班跟不上。”更重要的是,有谁会如何关心自己的成绩呢?如果学业评价不那么寒碜,那个人是不会伤心的。不就是只要不给闵赵两家抹黑,他闵良泽如何优秀,如何青年才俊,谁又会关心在意呢?越平淡越合宜,教人不注意,不起眼才好。而在绅安的第一年,由于家世的相近,朋友交际圈的重合,闵氏两兄弟、彭博真、顾珏、江池逐渐地走近,成为玩伴和朋友。
  二零一二年的圣诞节来到。闵良泽的生日也是这一天。顾珏的女友苏牧清取笑他说:“耶稣受难,你的生辰和他同日。可不是要受一番磨难的预言?”她笑得恣意,足以自娱。顾珏坐在对面眉头皱起,向她施以眼色。谁都可以看出闵良泽今日的闷闷不乐。苏牧清忙对男友吐了吐舌头,扭头没有再说下去。她私心里认为闵良泽是挺温和的人。不会在意她的无心之语。江池将他们这个小团体聚合起来,在连锁经营的主题餐厅给他过生日。众人给他送上准备的礼物,又认真地胡闹了一番,还开瓶喝了一点红酒。
  等走出餐厅,夜幕已完全降下,街道上时而交汇时而相互驰远的车流,凝成流动的漾彩的时光河流。餐厅外夏末的微凉的风使闵良泽微醺着的头脑清醒些。彭博真开着凯迪拉克,送江池回城西的干部大院。而闵焱负责送已醉醺醺的顾珏和他的女友苏牧清。
  闵良泽等看着他们安全上车后,一个人慢慢沿着街市踱步,两手插在裤兜里。仰头看着繁星密布的天空,他的心里渐渐沉静下来。期冀拥有如似星辰耀眼完美而雄奇的生活,只是表象之下,完美只是个笑话和谎言。他心里慢慢地想着,就像技艺人点点滴滴琢磨着自己的作品。他的心里是缓的,宁和的。比起上一世,他体会到了寻常日子里细微的快乐。和不那么多欲求下的默然。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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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Mr Soulman。
  近来,作为威海集团总经理特助的Shirley,十分烦恼。作为特别助理,她负责闵总的工作行程安排和私人生活打理。总之,这是一个无论如何也要让顶头上司舒心的岗位。比起那些业务明确,技术能力有确定标准的工作人员,她须得有高情商,有以不变应万变的冷静。高冷,她是完美达成。毕竟,他们闵总一身作则,成功演绎了冰山上司,严肃总裁的冷酷。
  可现下,她感觉焦头烂额。她发现了闵总的一个大秘密。这个秘密教她坐立不安,神经灼热。她起身朝玻璃隔间望了望,神情不安,又隐隐含着兴奋感,刺激感。“Shirley姐,你怎么了?是不是出了问题?”同秘书室的小女生问她。“别瞎说。没什么事。忙你的去。管得还挺多。”Shirley搪塞她。小职员撇撇嘴,低下头继续看文件,心想:“你都望总经理办公室十几回了,没事才怪。”小职员又联想至上周刚辞职跟她同桌办公的小柳,觊觎闵总,被人事部辞退,心里一紧,摈除杂念,赶紧进入工作状态。
  Shirley的不安和诡异的兴奋起因于今天早上。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早上八点半,坐立不安的Shirley接到总经理内线,赶紧起身稳当地朝里面隔间走去。
  要知道,闵总对职员的仪表要求极苛刻。衬衣的扣子一定要系至颈部最高,袖口永远要保持系好的状态,领带要求一致的扎法形状,皮鞋永远要光亮如新。所有近身的职员一律都得喷清淡的香水,以掩饰各人身上不同的体味。
  总之,Shirley起初认定这是个强迫症外加工作狂的上司。跟了他三年,默默再加上一个头衔:三好男人。几乎每天按时归家。很少就赴娱乐声色场所,能免则免,不爱勾搭女职员,不玩办公室恋情,不蓄养外室,不玩暧昧。绝对是有原则有自我坚守的二十一世纪新好男人。
  问她是怎么知道的?她可是怀着一颗熊熊燃烧的八卦之心的私人助理。重点在于私人助理。她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闵总的行程及人际交往关系网络。密切关注其动向。与闵总这副寡淡的尊容相对,她简直无法想象他情绪波动的模样。但她忍不住遥想、浮想联翩,他们闵大Boss情热的时刻。那可以值得记入史册,葆以收藏的啊。
  她虽然已经二十八岁,离人们所言的剩女不远了,但心态其实很少女。尽管名校毕业,专业能力扎实,但实际上,她并想不到,自己能够成为这样一个大众眼里的完美男人的助理。就比如你在奢侈品店里的专柜看到一件奢侈品,你虽然此前听闻过它的传说和轶事,竟也没想到可以这么靠近。她在现实生活中年轻时见过很多学霸,有高智商的,没有高情商。有高情商的没有高颜值。总之,男神这个称号,她认为只有她的顶头上司符合。
  她的内心活动很丰富,实际上,遇到闵总,她也只能挺着严肃的面容,兢兢业业完成任务。她打断联想,看着坐在会客室沙发上的闵总,静候吩咐。“Shirley,你替我把这件西服送去手洗。我下周出差德国要穿。”闵修夜站着将西装除下,递给她。她无意地瞟到闵总健美的流畅的被衬衣束缚着的手臂上的肌肉,心里狂跳,so ol。她小心接过衣服,检查。
  她掏出口袋里的皮夹,有点愣住。对折开的皮夹一侧放着一张两寸的照片。另一边则是一张一寸的照片。和闵总的名片靠在一起。她心口跳得有些快,反应过来,将皮夹放在办公桌上。闵总表情平淡地波澜不惊地将皮夹塞进了抽屉。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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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心机
  闵良泽隐隐听到外面佣人们低声交谈的声音,或许只是一种幻觉,总之,他就睡醒了。所有晨起的状态约莫有细微的区别。那种感觉可以是清晰的,也可以是很朦胧的。他穿着丝绸睡衣,起身下床卷动遮光窗帘,此时,室内的阒暗,才一扫而尽。
  立在宽大的落地窗前,极易于捕捉到楼下小花园的动态。他往下巡睃着,花圃里的木槿花开的绚烂,多是重瓣,红粉粉的,菱状叶子,花萼呈灰绿色,裂片卷缩。质轻,微香,味甘。使他联想至宋时金朋说的一句:夜合朝开秋露新,幽庭雅称画屏清。
  他返身走到床头柜旁,取来手表,已是上午十点五十二分。心里还是很吃惊的。他重生以来,尚未有过如此酣眠,安宁平缓。他倒不是十分饥饿,他上辈子是习惯不吃早餐的。刚下楼梯,去一楼的饭厅,沈妈就唤住他,“少爷,吃点东西。先生嘱咐我让你醒了就要吃些饭食。”他边慢条斯理地用餐边静静地回想昨晚之事。
  他实在很是疑惑闵修夜的用意。他昨日的行为是不是对自己的一种试探和蒙昧?他究竟在玩什么把戏?对于这个问题的思索,不禁使他浑身焦躁起来,吃饭也漫不经心。要知道,闵修夜可是上世间接导致他离世的因素。现在面对闵修夜,他没有办法不对他生出恶感来。他认定闵修夜是在玩弄一种怀柔纵养的伎俩,他想掌控自己,使自己失去生长的动力。呵。闵良泽冷笑,他以为对自己扮演父慈子孝的面具,他真的会傻乎乎相信吗?他想着恨恨地用银质刀叉刺划盘沿,发出刺耳尖锐的摩擦声。沈妈不知所以地望了他一眼。
  昨天晚上,闵良泽慢悠悠走了两条街市,在小吃街买了几串油炸。突然,身后传来汽笛鸣叫的声音。他有些许吃惊。他看见闵修夜身边的司机,温叔。他打开车,进去。闵修夜怀着一抹浅的笑意,如果不是窗外的月光太过明亮,闵良泽简直怀疑是错觉。其实,闵良泽心里很清楚,他们二人只是在人前很负责地扮演父慈子孝,究竟皮囊之下,又是如何,难以言语道尽。
  车子行到半途,他才发现异常。路途已偏离固定回远君别墅的归线,倘若他没记错,这应该是去城西的路。他心里简直迷糊,闵修夜去城西做什么?闵修夜似乎察觉到他的目光,抚摸他柔软的发旋,解释说:“听凝晴讲,今天是你生日。带你去玩玩。不过赶上圣诞,也很热闹。”
  闵良泽心里如同被投进了一个小石子,涟漪一圈圈在心湖波荡开来,有些绚烂,有些激烈。于鬼使神差的一刹那,他竟然感受到两世都没有的父爱,家庭的温暖。他望着坐在自己左侧的闵修夜,心里不敢相信。在车子驰驶的光影交错变幻里,闵修夜的面目是冷峻严肃的。


第13章 长相思
  许多年后,闵修夜拥着他,亲吻他的眼睛,那本是他们关系最僵的时候,可他那样轻描淡写地说,他将自己的小相贴身放在皮夹里,就那样放了许多年。那样形势之下,闵良泽竟然无法去恨,无法去怨。他早应知道,这个男子,本就是这样,他早该领悟。
  他冷冷地看着他:“你什么时候有我这样的相片?我竟然不知道。”对方已是成熟伟岸的男人,对他笑得竟微微无赖,不由分说,执起他的右手,与他说:“竟然忘记了那个冬夜?要罚你!”他心里别扭起来,眼睛木木地看他舔吻自己的白瘦纤长的手指,唾液将它润得水亮光滑,黏黏糊糊,湿湿嗒嗒。
  他失神地望着他醉迷的神情,脑中却想不起因由。是怎样的一个冬夜,这个男人竟铭记得这样久?男人不满,扳过他的细白的颈子,狠狠咬了一口,牙印恐怕留下了。他痛苦地呜呜似小兽一样抽噎起来。男人认真地看他,说:“你要记得我。记住我如何给你带来欢愉,又是如何予你痛楚。”
  男人实在爱恨无措。他早应了解闵良泽是如何没有心肝的一个小妖精。是多么一味折磨他情意的蛊毒。外人听来如何荒唐,现在里面的人却永世希望迷醉。世人偏爱理智的人。他确是在世上作了许多年的正经人、台面人,有一天,男人竟也想不到自己,会这样地陷入一个人的瞳仁。
  在那样的一段关系里,男人是如此心甘情愿。他全然迷醉在那个人的灵魂里,那个人的气息中。尘世间,无数的诗句小说精致地摹写爱。似乎那样的两个人如何独特,如何互相合宜。可能一个美貌,一个英俊,所有正当年纪,正当条件。
  当然,这样的爱情不免是一桩美事。可也有些太难求,太奇幻了些。其实,那种恋慕的心意是无法用语言精准把握,那样幽深,那样诗意,可也平淡。他的一生只有过一次一见钟情,只有记得对方忧郁的瞳孔,似林间清晨弥散的雾气。他在人潮之中,单单凭了这一点,就可将他认识。那样的一见倾心,竟也不是初遇,只是那一个机缘巧合下,命定般的注定。
  或许也不对,男人只是默默地连他自身也不懂得地固执地隐秘地肖想了对方很多年。可能,男人的一生太过短暂,只能为一个人编织一段堪堪读完的华美的锦缎。他想来不是重情的人,却也能够为他说许多好话,情话,也是搜肠挂肚,才思枯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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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在无数人的笔下,那样动人心魄,其实实在是太简单,太容易道尽的事。有时,爱上一个人,突如其来。问你为何不偏爱另一人,自己心中也恍惑无解。仔细寻求答案,似乎有些始末。也许是一种气质。当那个人出现时,你注意到他的灵魂,开始了解他的性情,然后深陷进去。
  一个人陷入初恋般的无措,定是情感极热烈、极缠绵的时段。像一个小女生一样斤斤计较了起来。可能,在人的一生当中,无论如何,都会拥有像诗人一样飘忽无定的情怀。那是一生中稀少的片刻,绝大多数,后来,只是习惯了失去。这种种经历,与异性恋,抑或是同性恋,毫无关系。如果情感是为人的正当需要,正如饮水进食,维持正常的形体,那么为此犯过的傻事也就可以原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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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闵良泽犯下的许多过错,男人都渐渐宽恕。他本应无法接受。可是,他竟也是爱他的。男人抱着他,教闵良泽看相片,一张是他的背影,影影绰绰,有树,道路的存在,很暗,是个夜晚,看起来很高,很瘦。闵良泽懒懒靠在他身上,问他笑什么。“不觉得屁股很翘,臀很浑圆,腿笔直笔直的吗?”对方笑意禁不住流淌。难为闵良泽涨红了一张好看的面皮,文雅的人半天只喏喏吐了句:“耍流氓!”一边用手推拒着对方不规矩四处作乱的手掌。
  闹了好一会儿,认真起来,他们一起看第二张。相片有点模糊。上面闵良泽无意地扭头看着镜头,路上的车灯打到他脸上,亮堂得很,他微微举手挡住。他的眼睛倒照得熠熠生光。好看得都叫闵良泽自己吃惊。男人半天没说话。闵良泽用手肘拐了拐他,“如实说,什么时候拍的我?偷拍,嗯?”他实在没有印象被拍过这样的照片。一看就是别有深意,居心不良的。男人无奈抱紧他,又低下头轻吻他眼睛。男人只好提示,“那个圣诞节?不记得?我陪你过生日。”
  闵良泽得意地蹙眉,“哎哎,闵先生,那时就对我情根深种?”其实这样的情形下,不过是个无伤大雅的玩笑话。对方认真,“你说是就是吧。”竟然有些窘迫。闵良泽那个时候和男人认识不过快满一年而已。
  闵良泽不由叹了口气,他说:“你早些告知我,也无须搁费了这许多年月。”闵修夜抬手摸了摸他漆黑的鬓角,轻轻地讲:“你这样冷心肝的,那时会有几分真心和信任对我?”两人都蓦然。闵良泽对于那样平淡的夜,记忆竟然深刻清晰起来,时间本身的绒毛须尾纤毫毕现,竟有些惊心动魄的意味来。
  作者有话要说:
  宝贝们,收藏收藏。么么哒。深夜将文略略修改。会将这篇文继续写下去。会完结。算自娱自乐。完成自己的心意。么么哒,收藏啦,收藏啦。


第14章 生日。砚山
  闵修夜竟是带他去砚山。这本是碧城森林公园的辖属范围内。圣诞节晚上,又冷,又静。闵良泽不想与他登山。站在山脚下踟蹰,两手插在口袋里只是望着公园里亮着的昏黄路灯。闵修夜含笑说:不想爬山?并不高。且有石阶。闵良泽推脱:这样暗,怪可怖的。正好一阵凉风袭来,他下意识打了个哆嗦。
  “现在是有些冷,我们走一程山路,就不冷了。”
  “爸爸,你这么热爱登山?平日里自己约上朋友一起。我实在不愿意。何况这样的冬天。”
  “你倒是对我一点了解也无。我喜欢摄影,登山,游泳,长跑。你看你这瘦弱的样子。长点肉才停匀。”
  “我不要这样的冷天来爬山,爸爸,你好没道理。妈妈刚刚打电话给我,问我怎么还不回去?”
  “你怎么答的?”
  “哼,还有怎么答,说爸爸心血来潮,拖我爬山,说是给我过生日。呵。这生日过的还挺给我印象深刻。”闵良泽一边语速极快地讲话,一边心里也纳罕自己的从容。和闵修夜讲话居然一点不局促,害怕。大概因为闵修夜今夜看起来特别好说话,愉悦的模样吧。
  闵修夜故作沉思了一会儿,扯住良泽的左臂,向前将他拉上第一级石阶。
  “听爸爸的话,好不好?”
  “不好。”
  “你陪我一起。倘若你走不动了,我背你上去。”
  “呵。谁要你背?我都这么大了!”
  “哦,怎么不要我尽点爸爸的责任?”良泽被他缠不过,只好抬脚慢慢尾随者闵修夜登上山。也许是运动的缘故,走到半山的时候,倒没有起初那么冷。
  他们站在山顶上看景。山顶上是一个巨大的平台,上面砌了座四角亭,里面挂了顶亮煌煌的白炽灯,显得不伦不类。闵修夜和良泽走远些,四周都暗下。
  夜已深,山顶上的天空黑黝黝的,疏淡的星辰点缀其上,有一种冷寂的味道。闵良泽放空思绪抬目望着夜空,有些走神。闻到空气里草木腥酥的清郁的气息。他好像被周围巨大的黑暗吞噬了,成为其暗寂的一部分。他的长外套被夜风吹动,围巾将要散开。
  良泽无意转头闵修夜在看他,平淡的,又有点奇怪。良泽只觉得对方的眼神那样沉,那样暗,好似与广袤无边的黑夜融化为一体。闵修夜俯首,替他将脖子上的围巾抿好,细心地扎了个形状。到下山的时候,闵修夜竟不管良泽推脱,背起他来了。“简直不可理喻。这个男人真发疯了不成?”良泽心里好笑地自语。
  “怎么怕爸爸背不起你了?”闵修夜像个少年一样眼睛里露出跃跃欲试的神情。良泽只好认命,心里想:“既然这个疯子爱疯,随他去了。”闵修夜一米八几快一米九的个子背起良泽来倒也轻快。下山的步子也沉稳。良泽趴在他宽厚的背上。
  “这么轻?这样瘦。”
  “我只是骨架纤细。我可是长腿少年。”
  “还挺得意?”闵修夜说完还故意颠了颠他的身子。良泽拍他的硬硬的肩膀。再度回至山脚下。行人稀少,灯光暗淡,光线如豆。横拉的电线杆下,有一个中年潦倒的男人,摆着地摊。良泽就近看着,发觉一柄好看颇具古意的匕首。上面雕着细密精致的花纹。他取开匕首套子,锋刃处泛着银光。
  闵修夜见状替他付钱买下。临末,凑近良泽耳边,笨拙略带急切地道:作你的生日礼物。闵修夜和他坐在车后座。闵修夜认真看他把玩匕首。出了森林公园,车子向远君别墅驶去。闵良泽一边抬手看腕上的手表,已是十二点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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