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瞳镜-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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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久:“先告诉你,沈璃是怎么把你当朋友的。”
曹琳听到沈璃的名字,大眼睛里忽地泪光闪烁,而不是那一滴顺从身体而落下的泪。
许久:“沈勇在依从你的意思选择自杀前,让沈璃回家了一趟。我一直猜想,他可能除了把存好的钱交给沈璃,再见她最后一面,会不会也是那个时候将那两个手环放到了沈璃的药盒里,让她不知不觉手里掌握着你们俩身份对调的证据。但后来我终于想明白了,沈勇一直都隐瞒了沈璃身份的事,沈璃一直也不知道,这个你应该最清楚了。但试想一个爱自己女儿的父亲,爱到愿意用自己的性命去保她后半生的平安,他会把那个极可能威胁她生命的证据放到她身上吗?那岂不是一颗绑在沈璃身上的定时炸/弹,如果被沈璃知道了自己的身世,那个害他的人一样会为了保守住秘密而继续害死沈璃。”
曹琳浑身已经颤抖地停不下来,她仿佛猜到了许久接下来要说的话,嘴里不自觉地说着:“不是的,不是这样的!”
许久接着说:“那两个手环,沈勇应该是藏在自己的遗物里或一些其他地方,总之应该是沈璃绝不会轻易发现的地方,他之所以不扔掉,那是因为他要让这世间还留着这蛛丝马迹,以保沈璃万一。而沈璃,就是在自己家里发现的这两个手环,是自己亲手放到了药盒里随身携带,她看到手环上的血型和曹万宏妻子的名字,她应该早就猜到了当年的事,也早就知道与她对调身份的人就是你!可是这些年,她做过任何威胁你身份的事吗?恐怕她连想都没想过要拿走你任何东西。可你,让李肖用沈璃的命去威胁沈勇,让他自动消失,之所以你不自己现身去威胁沈勇,是怕他知道你的真面目后让沈璃提防你。而后,你利用李肖,让自己手不沾血的除掉了沈璃。曹琳,你很聪明,你为了保住你如鲜花星辰般美好而华丽的身份,却做出了世界上最垃圾最恶毒的事!”
曹琳忽而双手微曲盖住双眼:“不!不可能!不可能!”
许久:“我猜你没有第一时间扔掉那个手环,也曾经试图通过那个手环去查你亲生母亲的下落吧?可惜你后来没这么做,你这么在乎自己曹家的光环,是不会去找回自己母亲的。”
许久稍稍平复了自己的情绪,继续道:“第二件事,那就是,你父亲曹万宏,恐怕也早就知道这件事了。那个药盒和手环上我们都验出了曹万宏的指纹,他打开过,并且帮助你把这证据藏了起来,我们在他的书房里还搜出了一份DNA鉴定报告,时间大约就是三年前沈勇死之后没多久。而你父亲,对你只字未提,更没有让你离开这个家去跟沈璃换回身份。在他发现你拥有这个药盒并发现里面的东西时,就猜到你跟沈璃的死脱不了干系,可他无奈之下仍然选择了包庇你,不择手段地阻挠我们查案,你有想过当曹万宏每天偷偷在书房里看着那个药盒里沈璃的小手环时,他会是怎样的心情?他没舍得扔掉这个手环,因为,这是他拥有的属于自己亲生女儿唯一的东西了。曹琳,你所担心的事,没有一件会发生,而你,活在自己将被替换的幻想里,用最恶意的想法和手段揣测着你身边的人,利用臆想中被害的恐惧,去制造了一个又一个悲剧。”
什么样的人,看到的世界就是什么样的。看山是山,看水是水,是因为你的心里,自有山水的形状。
曹琳本来就被抓散了的头发被她抓得更加凌乱,她忽然扑倒在审讯桌上嚎啕大哭,哭声传到监听室里的耳机里,却没有飘散出一丝一毫值得同情的味道。
许久走到曹琳身边,拿出在进审讯室前陆知遥给他的一个发圈,塞进曹琳手里。那是一个简单到随处可见的黑色发圈,跟火锅店里会附赠给长发女生的发圈别无二致。只是这样一个的黑色圆圈,对此时的曹琳来说,却比这世间任何华丽昂贵的头饰更美好。
当她戴上皇冠时,一滴眼泪都值万般重金。然而璀璨的皇冠变成了嗜血的发饰,一根几毛钱的发圈都是奢侈。
曹琳握着发圈,用手背擦了擦眼泪,手指捻起发圈将蓬乱了一晚的长发熟练地挽成一个利落的发髻。
那是审讯桌前给予她的另一种尊严,对曹琳而言,此刻无比珍贵。
曹琳:“没错,沈勇是我让李肖去逼死的。而沈璃,也是我跟李肖一起合谋,由我配合,李肖动手,一起害死的。”
许久拿到曹琳口供后,走出审讯室时已经天亮了。他在走廊尽头点了根烟长舒一口气,并不是卸下了什么重担,仅仅是单纯的疲惫。他偏头眯着眼,远远看到赵毅从走廊那头焦急跑进来的身影,想起刚刚耳机里听到的搜捕李肖的报告,深深闭上了眼。
作者有话要说:
某些词屏蔽地简直让人……想骂人
第32章 第 32 章
修长的少女手指在抽屉里扒拉了几下。
“咦?去哪了?”14岁的曹琳歪着头在曹万宏的书桌里一顿乱翻找着自己的东西,长发垂落在书桌上扫过薄薄的灰尘。
曹琳的手指碰到一张方形卡纸片,她犹疑着拿出来瞧了一眼,上面写着一个公用电话,曹万宏的铅笔笔迹在旁边标了一个“沈”字,曹琳心里咯噔一下。
记忆里,母亲林嘉怡说过自己刚出生时在轻水医院曾经被绑架过,依稀记得这个故事里的确有一张写着联络电话的卡片。可惜林嘉怡因为产后这一番波折落下了病根,早早就去世,而曹万宏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地顾着生意不着家,曹琳摩挲着卡片在椅子里懒洋洋地坐下,将卡片对着窗户照了又照,这是一张比普通纸张略硬的纸片,除了那行号码也没什么特别的。
光晕穿过卡纸氤出淡淡的透明光线,穿透出少女眼中好一番好奇的念想。这十四年来,曹家除了给她优渥华丽的生活,她心里那控制和征服的欲望也随着远宏集团这个庞然大物而生得愈发失控。她心里冒出一场蜿蜒的思索,想知道这个绑架自己的究竟是什么人,而这个人曹万宏显然是知道的,曹琳不想让父亲知道自己在纠结这件事,于是决定自己偷偷去查。
于是,曹琳读完初中就以伍州学业压力太大为由而跟家里要求回轻水县读书,曹万宏觉得无所谓,反正早晚可以送她出国读书,既然曹琳喜欢学设计,就把她先塞进了轻水职院边读边玩几年。然而轻水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该怎么独立去查这个电话的来源难倒了曹琳。
直到职专一年级时的那次舞会上,她认识了一个叫小月的女孩。不,应该说,那是一个男孩。在李肖开口介绍自己是小月的时候,曹琳就吓得一个结结实实的屁蹲跌坐在地上。李肖后来也考入了轻水职院,在大多数人午夜梦回时他爱扮做女孩,在舞池里摇曳生姿,但这对曹琳来说并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她发现这男孩不仅对自己没有什么非分之想,还是个很贴心的闺蜜——尤其是当曹琳问起查电话号码的事时。
初夏时分,轻水的气温已经伴杂着一些恼人的燥热,曹琳拿着李肖查出来的公用电话的地址来到了龙湾棚户区边一家小卖部。龙湾这样的地方,在曹琳前十六年的生活里属于完全陌生的地外星球,满地五颜六色的垃圾和黑污的脏水不知流向哪家哪户,垃圾站飘散出浓厚的独特风味。光鲜的曹小姐此刻杵在这里,着实像一朵乱入了满地狼藉菜市场的香水百合,无论是外形还是气味都满脑门写着“我走错片场了”。
曹琳的脚跟靠在小卖部前面的玻璃柜台旁,一只脚一下一下无意识的踢着地上的石子。她试图想打听些什么,然而一张嘴又不知该从何问起,距她被绑架已经十六年了,这个小卖部还在已经是个奇迹了,怎么还能查到跟那件事有关的蛛丝马迹。
忽然,她那双逾千元的白色皮鞋旁出现了一双洗得有些发黄的白球鞋。
曹琳抬起头,缓落下的夕阳里,一张素净可人的脸在逆光中占据了她的视线,后脑还附着着晕开的金色光斑,正好奇的打量着她。
“你是住附近的吗?怎么从来没见过你。”沈璃看了一眼曹琳从上到下价值不菲的着装,觉得跟龙湾这片棚户区的格调着实不是一个星球的。
曹琳笑了笑:“我不住这儿,我是来找一个朋友的,姓沈。”
沈璃倏忽一下瞪大了眼睛:“姓沈?巧了,我就姓沈,我们这一片就我们一家姓沈。你好,我叫沈璃,请问你是?”
曹琳猛地一下站直,忽然有些尴尬:“啊?你,你好……”
沈璃说着朝小卖部买了瓶汽水,随即转向曹琳:“汽水要吗?请你喝。”
曹琳刚想摆手,怀里就被沈璃塞了一个玻璃瓶装可乐。
沈璃:“你说你找我?有事吗?我好像不太认识你。”
曹琳猛地一吸可乐,一股猛烈的碳酸气直冲脑门,呛得她直咳嗽,就在这捂着胸口的电光火石间,她想好了一套说辞:“我是轻水职院的曹琳,我听说你们学校有个姓沈的校花很漂亮,我想邀请她来参加我们学校的舞会,这样看来,应该就是你了。愿意吗?”
说着,曹琳将玻璃瓶朝她面前伸了一下。
沈璃看着她愣住了,实在不知道校花这件事是怎么回事,自从上学期寒假时在伍州公大与那个让她魂牵梦萦的男孩告别后,她再也没有对谁敞开过心扉,少女被冰雪烫伤的心尚未愈合,实在不太愿意去参加舞会凑热闹。然而曹琳的目光很真诚也很热烈,那是和性情冷淡的沈璃完全不同的一种炽热,沈璃犹豫了一小会儿,随即将自己的玻璃瓶与曹琳的微微一碰,空气里晃荡出“铛”的一声清脆声音,沈璃冲她一笑:“行!”
一颗叫“友谊”的种子忽而落入龙湾潮湿的泥土里萌发,却独独在沈璃一人心中落地生根。
沈勇是轻水一家造纸厂的工人,常捡一些废弃不合格的纸箱回来装杂物。曹琳渐渐出入沈璃家中,在沈璃家里看到了跟那张写着公用电话的卡片纸材质相同的纸板箱,再次确认了沈勇就是那个绑架她的人。
“友谊”的种子逐渐星火燎原,烧成少女心里一捧绽放的烟火。
沈璃告诉曹琳自己是被遗弃的孤儿,被沈勇从轻水县医院抱回来给姐姐治病的,但是姐姐已经死了,没能救活。
少女在说这件事时,仿佛呕出一口心头的血,可曹琳却觉得这个时间地点都似曾相识的故事有些不对劲了,她留了个心眼,翻看了沈璃的病历报告,看到了沈璃的血型,rh阴性A型血。曹琳依稀记得自己的母亲是这个稀有的血型,而自己却是B型血。
曹琳回了趟家看了曹万宏那年车祸时的检查报告,赫然发现自己的父亲是A型血。
那自己的B型血是哪来的!
聪明的曹琳,仿佛在第一瞬间,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而沈璃,却似乎对自己的身世只停留在沈勇将她抱回给孩子换肾这一环上。
曹琳说服了沈璃不要再去医院复诊吃那些没用的药,自告奋勇的给沈璃定下昂贵的进口保健药。
那颗“友谊”的种子,终于剥下美好的外壳,露出本来的面目。
原来那是一株绝美的罂粟,长成了一颗带毒的药丸。
三年前,龙湾棚户区的尽头,那棵银杏茂密的树叶撑起半边金色的天空。
女孩站在沈勇家门口,远远看着沈勇提着菜篮从狭长的棚户区过道里走来,阴暗不见天日的屋檐挡住沈勇半边脸,像是化了半脸妆相的丑角,显得无比诡异。
沈勇看了一眼站在门前的人,疑惑地问:“小姑娘,你找哪位?”
女孩眯眼笑了笑:“沈先生,我叫小月,能借你点时间谈谈吗?”
沈勇在听到李肖的声音时惊得一步踩在门口常年积着不干的水塘里:“你,你是什么人?!”
李肖拿出一个沈璃最喜欢的发饰,还有曹琳偷来的真沈璃小时候的病历,眼睛微微一抬:“怎么样,有时间了吗?”
沈勇惊悚的眼神里透出一丝悲凉,他看着沈璃头上经常戴的那个发饰,手里的菜篮哗啦一下全部倒在肮脏的积水里,他带着认命般的虚弱说:“进来谈吧。”
两人转身进屋时,不远处邻居大妈收回了晒在外面的衣服竹竿,朝屋里的老伴儿唯恐天下不乱地说了一句:“诶,你看,老沈今天家里来了个年轻姑娘,你猜她们是啥关系啊?这老沈的老婆也跑了这么多年了,他这一找还找这么年轻的。”
屋里,李肖开门见山:“沈先生,你将沈璃和曹琳掉包的事我们都知道了,曹先生非常不高兴,他非常疼爱曹小姐,不希望曹小姐知道这件事,平白无故遭受变故。这么多年了,你也该为你做过的事赎罪了,沈璃现在的命就在我们手里,要她生还是要她死,就在你一念之间。”
沈勇坐在沙发里,眼神呆滞,他想着当年看到沈璃在医院新生儿病房的加床上挥舞着小手的样子,手指一遍遍摩挲着跟沈璃一起拍过的唯一一张合照。
他环顾着被沈璃收拾得干净整洁的屋子,简陋的平房里到处是绿色植物盎然的生机,茶几上一张白纸写着沈璃回学校前留在家的注意事项,叮嘱沈勇每天睡前检查水电煤气,按时三餐不要糊弄,天凉记得加衣。沈勇把纸抚得平平整整,卡在茶几玻璃底下。
也罢,沈勇心里忽然像松下了什么包袱似的,如果不是为了沈璃,他早就该赎罪了。
他轻轻开口道:“是不是我消失,让这个秘密永远变秘密,你们就保证放过沈璃。”
李肖:“当然,不过,我还需要你交出点东西。”
“要什么都可以,但是,我希望你们知道,我留了证据,只要你们不碰沈璃,就不会有人知道,但如果沈璃有什么事,那个证据就会公之于众,你们也跑不了!”
李肖微笑着答应下来,但心里却轻轻柔柔地想着:他是绝对不会让曹琳知道沈勇这个后手的,否则……还怎么让曹琳下决心动手呢……
半小时后,沈勇将家里所有病历和那份集资协议找齐后交给李肖。
李肖拍了拍裙子站起身,轻柔地说:“死得干净利落点,最好不要让沈璃和警察有任何怀疑。维速租车行,你随时可以去租到一辆车,明白了吗?”
几天后,沈勇将所有的存款并到一张用沈璃的名字开的存折上,把正在伍师大上学的沈璃喊回了家。
沈勇将六万块存折放到沈璃面前:“你已经成年了,这个家欠你太多,这些钱你拿着,未来的日子你自己好好过,我对不起你,这辈子来不及还的……”
沈勇本想说下辈子一定当牛做马给你还上,但是他想起李肖的警告,用力咬了咬自己的舌尖:“这辈子来不及还的……希望这钱当做一点点补偿。”
沈璃仿佛对沈勇的忏悔并不意外:“爸,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你还是放不下是吗?我哪里也不会去,要走我早就可以走!”
沈璃将存折推回到沈勇面前:“我没有怪过你,你跟外婆都以为我那时候还小,以为我说自愿救姐姐是信口胡说的,我都这么大了,你也说我都成年了,我再告诉你一遍,给姐姐捐肾是我自愿的,没能救活她,是我这辈子最痛苦的事,不比你的痛苦少一点,够明白了吗?”
沈璃的声音在空荡的屋里回响着,带着微微地颤抖:“我从来没怪过你把我从医院带回来。你给我一个家,你让我替姐姐活下去,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为了让我拥有正常的身份活着,在姐姐死后做了什么吗!”
沈勇忽然站了起来,大声吼道:“不要说了!”
你是曹家的千金,如果不是我把你拐回来,如果不是我自私地要给自己的女儿换肾,你现在的生活,是你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幸福和快乐,还有更重要的,你会完完整整,健健康康,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沈勇遏制不住地哭了起来,这些话,他一个字也说不出口,他不能告诉沈璃,不能让她知道这些真相,只有她不知道,她才能活下去。
沈璃看着站立着的沈勇,低下头轻轻说:“小时候我和姐姐最喜欢玩躲猫猫的游戏,一直到现在,我都不觉得她走了,我只是觉得,我还没找到她而已。”
她把那女孩从霉旧箱子后牵出来,一遍又一遍陪她重复枯燥无味的游戏,待她如珠如宝,她第一次懂得了易碎品要轻拿轻放很温柔地去对待,人也是一样
沈勇看了沈璃一眼,轻声说:“父女一场,不过就是没得选,妹妹,不要怪爸爸。”
沈璃清澈的眼睛里,早已将一场自私丑恶的阴谋,化作片云遮顶的养育之恩和手足情深。
沈勇曾经想用这女孩的命去换女儿的命,最后却用沈璃的名字,给了这女孩一个家,一场没得选的亲情。但此刻沈璃的性命正受到威胁,他能想到的,就是把命还给沈璃,穷人之间,用命换命,是他能想到的最对等的补偿。
然而沈勇永远也不会明白,沈璃有的选,她早就选了。
沈勇来不及想这些了,他也没有力气再去想清这些,没有什么能比让沈璃活下去更重要。
一天后,他毫不回头地走向了那家租车行。
第三卷 “驯至其道,至坚冰也”
第33章 第 33 章
我们抬起眼睛:星空透过下水道的格栅。——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
三年前,冬至前一日,窗外小雨伴着冷风呼啸,气温骤冷,远宏集团楼里却温暖如春,邱莉轻轻将一份DNA报告和咖啡一同递到曹万宏面前。
白烟袅袅香飘飘,曹万宏却皱眉嗅了嗅:“明天开始换咖啡豆,琳琳前两天过来一口都没碰。”
邱莉微笑着应下。
曹万宏垂眼看了一眼报告上的结论,脸上的表情只有一瞬间的不自然,随即镇定地关照邱莉:“验DNA的事,不要让任何人知道,尤其是琳琳。”
“好的曹总,曹小姐从轻水职院直接转读伍州师范大学的事已经查过,没有用公司的资源,是轻水教育局汪局长的关系。”
“汪青?哼!”曹万宏抿了口咖啡,叹了口气:“琳琳长大了……算了,她开心就好。回头让施秘书去敲打下他,外面要是多一句琳琳的传闻,让姓汪的自动消失。”
“好的,”邱莉随即递上一沓照片,“这个叫沈璃的女孩,父亲就是沈勇,也就是当年……”
曹万宏一抬手打断她:“我知道。”
邱莉旋即低声道:“沈勇车祸后我们按您的吩咐做了调查。发现曹小姐从职专开始就在这个沈璃身边了,她很可能早就知道了,那这个沈璃也许就是……您看要不要派人去沈小姐宿舍找根头发再验一下?”
“不必了。”曹万宏话音刚落,一片细小的雪花被风刮在了办公室的落地窗上。
邱莉见曹万宏脸色不好,转了个话题:“明天的会议和会见安排已经都推了,去慈方山的日程不变吗?”
“嗯。准备一束百合,白色的,不要粉色的,也不要有香味,嘉怡不喜欢。”
“是。”
翌日冬至。清晨的慈方山公墓空气清冷,雪从昨夜开始下,山间覆盖了一层白色积雪,甚少有人看到这样的景象,不是清明时分,这个季节几乎很少人来祭拜。山林里回响着尖唳的鸟叫声,仿佛试图惊醒每一个石碑后躲着温柔冬眠的灵魂。
曹万宏嘱咐司机在山下等着,自己轻声走向那个刻着“林嘉怡”的石碑,注视片刻后坐下,掏出手帕将石碑上的积雪掸干净。
“琳琳和沈璃的事,我猜你在上面已经看到了。我今天就是来跟你领个罚的,没跟你商量我就决定了,琳琳永远是曹万宏和林嘉怡的女儿,不能让她难过啊……怎么?对我的决定有小情绪了?谁让你这么早离开我,现在只能听我的了,后悔了吧?”随即笑盈盈将雪茄掏出来拿在手里搓转,也不点着,任其被雨雪浸湿。
墓地风雪中,曹万宏独自坐着,葱茏山影将一个丧妻老人的背影拢住,空山寂静,风雪凝成山间呼啸的灵魂。
时光倏忽而过,曹万宏在墓区静谧冰凉的笑意尚且凝固在慈方山冬至那日的雨雪中,而此时他只不过是一个病床上昏迷的病人。曹万宏的心脏病刚恢复一些醒了过来,听到曹琳被逮进了公安局,立马又哆嗦着四肢瘫倒在病床上,时醒时昏。
距离曹琳被带进公安局的那晚已经过去一个多礼拜,初春的伍州,这天早晨雾气正浓。钱小丁在家门口石桥边的早餐摊上买了两份包子和豆浆,望着来来往往的车流,艰难地见缝插针穿过马路钻进地铁站。
工作日上午的地铁站里,乌泱泱的黑色人头挪动着往地铁车厢里塞,地下二层混杂着一股菜肉包和茶叶蛋的味道飘散不去,钱小丁偏头听到几个女孩子在议论曹琳的案子,眉头蹙了下,跟上几步脚不着地地被人群送进了车厢,半悬空着站稳后,发现后背被紧贴着一对巨大的胸部,钱小丁默默念着陆知乐的名字站着闭眼,脑子里开始念经打坐。
“下一站,中南大道站,前进方向右侧车门开启。”地铁广播清脆嘹亮却毫无生气。
钱小丁前面站着一个吊在男朋友脖子上的女孩子,梳着短短的小马尾,一撮头发直直地伸向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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