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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女斗恶男-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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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旸谷?!“你怎么会在这里?”
  “茶馆有限制来客条件吗?”遇见她,他也意外。
  尤其是看见她像只花蝴蝶,在两个男人之间翩翩飞舞——是老天故意作弄么?老让他撞见她跟异性相会的画面。
  若不是那晚听见她与眼前其中一个男人的谈话内容,知道他们只是普通朋友,再加上另一个男人是他昔日故友,他不可能冷眼旁观到现在。
  下一刻,孟旸谷像拎包裹似地拎着叶秋的衣领。“轶云,她就由我带回管教,不打扰了。”
  “慢走。”邵轶云显然也不打算留人。
  “等、等一下!”被拎的“包裹”下敢置信地瞪着从容送客的主人。“你认识他?”
  “高中同学。”邵轶云笑得和善。
  叶秋有种被耍的感觉,恨恨的目光扫过在场三个男人。
  “我是无辜的。”色仔忙澄清,他也是到现在才知情人与她口中的恶邻有交情。
  色仔还来不及说声“幸会”,孟旸谷已经将扭动挣扎的叶秋往外拖:“拉拉”扯扯到半路,只见叶秋从“包裹”变成“西装外套”,被男方勾挂在手臂上带离。
  看来秋小妹妹这回遇见的“鳖”,真的是大得超乎想象。色仔心想。
  “我听说被鳖咬住想逃只有两个方法,不是打死牠,就是砍断自己被咬住的部位,相当难缠。”虽然被叶秋恶整得七荤八素,色仔还是不自禁扮起兄长,为小妹担忧。“在你看来,他是什么样的人?”
  “你可以放心的人,秋交给他不会有事。”邵轶云简短道,心底为情人的好脾气暗暗叹息。
  才刚被恶整又开始为秋忧心,这样的好脾气难怪被秋吃得死死的。
  “你看好他们?”不会吧?!“别忘了秋心里还有个人。”
  “没有摆上台面的暗恋怎么能算心里有人?”他反问。“顶多只能算是一根钉子,旸谷最擅长的就是拔钉子,尤其是拔眼中钉。”
  “不错的比喻。”色仔笑出两排白牙。“纸笔呢?趁我还记得的时候把它写下来,哪天可以用在小说里。”
  这个男人啊……“比起纸笔,你还有更重要的事。”
  说话时,邵轶云放下包厢遮蔽用的竹帘。
  “有吗?什么事?”不觉有异的色仔还继续在找。
  “火。”直到亲昵的呼唤声起,他才发现状况有变。
  邵轶云把玩手中瓷杯,状似漫不经心地开口:“你不认为应该澄清秋刚才对你的指控?或者你也赞同她的看法,认为我应该放弃——”
  “想都别想!”差点忘了那妮子离开前给他闯了什么祸。“不准!我说不准就不准!”
  霸道的熊咆低吼差点震痛邵轶云耳膜,来不及抗议,用来说话的唇已被虎吻堵住,想说的话全数化进对方热切的嘴里。
  被小鬼作弄的可怜情人是应该得到一点安慰的,他想。
  放妥瓷杯,邵轶云反手圈住情人的腰。
  至于肇祸元凶——
  理应交由法律界专业人士处理较妥。
  此时此刻,叶秋真恨上帝造人不公。
  她可以不计较史前母系为主的社会制度被父系取代,也可以不在乎有文字记述以来只有一个女人当上皇帝权倾天下,她甚至可以不介意女人结婚冠夫姓,虽然现在法律已经不再强迫女人非冠夫姓不可,但是——
  她就是不能不抗议为什么女人的力气天生就比男人小!
  被强架离开茶馆,力气小的她根本毫无反抗能力;一路上,她觉得自己像只布袋任孟旸谷拖着走,最后把她丢进车里,锁起中控锁,不让她下车。
  “开门,我要下车!”叶秋第N次提出声明。“你知不知道你的行为已经构成妨碍自由了啊?”
  “又如何?”
  “我可以告你。”
  “证人?证物?你有吗?”孟旸谷凉凉道:“秋,你应该知道『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这句法律名言吧?意指兴讼的一方要负起举证责任,否则只有承担败诉的结果——”
  “不要叫我秋!”叶秋骤然打断道。
  他的声音唤她的名,让她有种说不上来的异样感受。“只有我爸妈、我哥,跟我认定的朋友可以这样叫我。”
  言下之意,她叶姑娘不当他是朋友。
  “很好。”她的暗示正合他意。“反正我也不想当你的朋友。”
  叶秋闻言,不禁呆了下,一会清醒过来,又回复原先的生龙活虎,不停扳动车门锁,坚持下车。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不让我下车?不想当朋友就别当啊,从此井水不犯河水,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谁也别理谁。”刻意忽略心底因他直言不讳的声明所激起的异常情绪,她故意放狠话。
  没道理!她为什么要因为那句话感到愤怒?又为什么心里会觉得刺、觉得不舒服?这真的很没道理!
  “冷静点。”孟旸谷引臂横过副驾驶座上的叶秋,扣住她扳车门的手。“听我把话说完。”
  他的举动必然造成一定的影响;眼下,为了制止叶秋,孟旸谷几乎整个上半身都快贴上她。
  是以,叶秋把自己当成一张贴纸,紧紧压在椅背上,两人近在咫尺的暧昧让她不敢妄动造次。
  “你很配合。”好现象。
  “你……有话快说,有——”
  “敢说出下一个字,我就吻你。”威胁方出,叶秋的唇已经抿得死紧,像条灰白色的细线,横在嘴唇的位置。
  他们的话题为什么突然从“普通级”跃升到“限制级”?
  吻?!他竟然想吻她?!
  “我不打算当朋友——不准打岔,否则比照办理。”孟旸谷抢先一步阻止她开口。“就算要作朋友,我也坚持要在前头加一个『男』字。”
  “男”朋友?!会意过来,黑色杏眸瞪凸成两颗铜铃,上头还写着“你在开玩笑”五个大字。是惊骇,也是不信。
  男朋友?他要作她的男朋友?
  “你疯啦?!”他说的话太吓人,教叶秋再也管不住自己的嘴。“男朋友?你知不知道男朋友是什么?『男』朋友跟『男的』朋友差很多,你要的是——”
  “前者。”他接道。
  “……你真的疯了!”
  他们之间除了唇枪舌剑、针锋相对、剑拔弩张及所有凡是用来形容两军交锋情形的相处模式之外,从来没有过什么真心交流、柔目交会的时候。
  更重要的是,她从没表现任何吸引男人的女性特质(她甚至怀疑自己身上有没有);相反的,她糗态百出、撒泼耍赖,言行举止粗鲁得几乎不像个女人。
  而他,竟然说要当她男、朋、友?!
  除了孟旸谷突然罹患失心疯,她真的找不到其它合理的解释。
  很特别的反应,但很中肯。“我想我是疯了……”
  “你是律师,应该很清楚这件事。”
  “什么?”
  “凡心神丧失或精神耗弱者,其意思表示没有法律上效力——依你现在的情况,失心疯属于心神丧失,所以你刚说的话没有法律效力,更没有实现可能,唔!”
  更多心慌意乱的解释遭突来的袭吻封缄,全数教黑洞般的亲吻吞噬殆尽。
  比那夜窃吻更深入的热吻带来更多的甜腻,几乎让孟旸谷沉沦其中,不可自拔;但在此同时,他也尝到那夜所没有的咸涩。
  这让他从意乱情迷中清醒,讶然发现叶秋脸上两行清泪。
  是他太急躁以至于吓到她么?“秋?”
  叶秋没有反应,只是不断落泪,失了神地猛掉眼泪。
  “秋?”
  “我的初吻……”就这样没了?叶秋不敢相信。
  她第一次的吻不是献给喜欢的人,不是出自无法预测的意外,只是有个叫孟旸谷的疯子突然跳出来说要当她的男朋友,没问过她意见、未经她同意,就堂而皇之地夺走她的初吻?
  她应该赏他一巴掌,不不,是N个巴掌,她应该踹他凡男人必致命的弱点处,她应该大叫非礼,应该拚命挣扎应该——
  “呜……呜呜……”直到听见呜咽的哭声,叶秋才明白自己有多伤心。
  因为哭,她方寸大乱,脑袋搅成一团浆糊,根本不能思考。
  因为哭,眼泪模糊了视线,她看不清楚孟旸谷那张可恶透顶的脸。
  因为哭——她全身像婴儿似的虚软无力,任由一双手臂将她揽进温热的胸墙,耳朵收录自己的哭声之余,还加入“怦怦、怦怦”的心跳声当伴奏。
  甫满二十六岁的叶秋,在一个男人怀里哀悼自己莫名其妙失去的初吻。
  而那个男人,正是夺走她珍贵初吻的罪魁祸首。
  可是她不知道自己视若珍宝的初吻其实早就没了。
  在某天深夜酣醉归来的时候,被同一个男人悄悄偷走了。
  第六章
  叶昌黎与林倩文这对夫妇育有一儿一女,大儿子叶鸿目前人在台南担任物理系副教授,女儿叶秋则与他们同住台北。
  年轻时期,夫妻俩胼手胝足累积了一笔为数不少的财富,再加上中年之后投资有道,提供子女不虞匮乏的环境,任其自由发展。
  儿孙自有儿孙福,他们尊重子女的决定。
  如今,表面上他们是与女儿同住,但由于这对夫妻在子女先后满二十岁、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之后,就经常携手出国旅行,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放女儿独居兼看家的日数甚至超过二分之一。
  对于女儿,让叶氏夫妇感到庆幸的,是他们的宝贝女儿并非时下不谙家事的娇娇女,两人出国再久,回到家还是能看到窗明几净的居家环境。
  这样的叶秋,是叶氏夫妇俩疼入心坎里的宝。
  但为人父母,尤其是为人母者,林倩文不免会挂心女儿的情事。
  就算女儿扬言当个“不婚族”,丈夫也微笑点头不表意见,她这个作妈妈的,表面上尊重女儿的决定,暗里,还是会放在心上。
  与丈夫出游回国不久的林倩文,此刻随性翻过刚收到的商业周刊,目光锁定在其中一篇报导刊载的照片,边嘟囔:“唉,我并不期望秋交个像这样的社会精英,但是……都二十六了,我二十六岁的时候不知道已经换了几个男朋友、谈过几场恋爱,但秋好像连一次恋爱经验都没有,真不知道她怎么挤得出那十万字的风花雪月。”
  对于女儿从事言情小说写作,林倩文并不反对,只是疑惑她哪来的东西可写。
  难不成,女儿其实经验丰富,只是他们为人父母的被蒙在鼓里不知情?
  “老天!”脑中天马行空的推论骇着自己,完全没想过女儿的想象力可能来自她这位天才老妈的遗传。
  讶异当头,脚下一个踉跄,鞋跟陷进水沟盖的孔洞,林倩文一时间重心不稳,整个人往后倒去。
  “啊!”
  “小心。”男人的臂膀几乎与声音同时到达,稳住差点倒地的林倩文。
  是化解了她的危机没错,但男人抱在怀里装满蔬果的纸袋却代替她掉了满地。
  “您没事吧?”关切的言语旋即出口,充分显示男人重视对方情况更胜于自己采买的物品损伤。
  “没、没事。”林倩文微喘道,一把年纪了,心脏不像年轻时那么强壮。
  “只是你的东西……”
  “无妨,总比您受伤好。”男人确定中年妇人站稳后,弯身捡拾边说。
  “你——”林倩文本想再说些道谢的话,在看见男人的侧脸时顿口,视线来回,与方才看过的照片作比对。“你是……孟旸谷孟先生?”
  拾物的手停了下来。“您认识我?”
  “这里。”林倩文指着照片,漾起和煦的笑。“我刚才看到的,没想到像孟先生这么杰出的人就住在我们社区。”
  孟旸谷在心底暗叫声苦,表情仍然呈现完美的微笑。“您过奖了。”
  早知如此,他不该答应孙长风,和他宝贝女儿共进晚餐,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只不过是同桌吃饭就能被写成一篇八卦绯闻,还放进了商业周刊,看来这家杂志社的商业周刊也沦落进台湾八卦报导的浊流里了。
  唉,如果可以,他希望私人生活可以免受不必要的盛名之累。
  之所以搬离前一个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大厦住户发现他的职业是律师,纷纷假藉邻居敦亲睦邻之名,行免费法律咨询之实。
  这世道,投机取巧、贪小便宜的人实在太多。一开始他也愿意帮忙,并不在乎为邻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但随着前来询问的人增多,甚至扩张到非住户的张三李四,他的私生活因此深受困扰。
  在不堪其扰的情况下他只好搬家,而现在恐怕又——
  “很辛苦吧?”林倩文没头没尾的询问令他不禁讶然抬头。
  “抱歉?”他不确定地问。
  “我说,当名人很辛苦吧。”林倩文笑玻а郏涣衬芾斫獾谋砬椤!拔矣屑父雠笥岩彩敲酥簦痪僖欢苋菀壮晌谌酥跄康慕沟悖雌鹄慈兆邮枪米鹑儆配祝涫邓降紫旅扛鋈硕加性寡裕姹愕侥亩蓟岜蝗巳铣隼矗耆挥凶约旱乃饺丝占洌馐窍胂缶秃苣咽堋!�
  “的确。”他苦笑,近日受到的热切关注让他心烦。
  “你放心,”林倩文安慰性质地拍上小辈肩膀。“我们社区最大的优点就是没有敦亲睦邻的习惯,也很少人会注意哪户搬进什么人、又有谁搬走了,所以你不必担心,这里的住户很重视个人私生活。”
  这位长辈的言论让他想起一个人,孟旸谷冷不防如是忖想。
  同样无厘头欠逻辑,却让听者有会心微笑的念头,觉得很轻松。
  丝毫不察年轻人复杂心思,林倩文继续努力抚慰后生小辈在她看来脆弱易感的心灵。“就拿我来说吧,住在这七、八年了,也不知道隔壁住了什么人,有时候我会怀疑那幢屋子是不是没住人。”她指着自家隔壁。
  “您是秋的母亲?”
  林倩文惊讶地瞠大双目。“你认识我女儿?”还叫她秋?
  孟旸谷回以一笑,这次,他笑得真心实意。
  “您家隔壁几个月以前是没住人,但现在有人住了。”
  “哦?”一时间会意不过来,林倩文随口问了:“谁啊?”
  “我。”孟旸谷笑意更深。
  就某个层面上来说,她们的确是母女。
  双亲归国,叶秋说不高兴是骗人的,看家守卫的角色和父母亲捧在手掌心疼宝贝小女儿的身分,再怎么笨的人都知道要选后者当。
  叶秋不笨,在叶氏夫妇归国第二天,就将当家大权还给爸妈,自己退位做个整天不是窝在书房、就是出门走走的无用米虫。
  再加上不久前遭遇的惨事,此刻的她极需双亲抚慰,好疗伤止痛,远离初吻不幸被夺的阴霾。
  “我回来——孟旸谷?!”照往例的招呼在看见客厅人影时变调,拉高的分贝险些刺穿标榜日久弥新的天花板。
  不敢置信地瞪着屋里的男人,叶秋揉眼再揉眼,醒目的颐高身影就是站在客厅,占去一个空间。
  原本注视落地窗外人工造景的男人闻声,转动身面,咧开白牙扬笑。
  “嗨。”剑指轻扬,算是招呼。
  那日的难堪重涌心头,新仇旧恨夹杂,叶秋冷凝俏脸,并没欢迎对方的意思。
  “你怎么进来的?”
  “当然是走进来的。”孟旸谷双手抱胸,目光打量叶秋的妆扮。
  说妆扮,以他的标准来看是抬举了叶秋,也贬低“妆扮”二字:随性的一件T恤和同样随意的牛仔裤,实在很难看出她有经过什么特殊的妆扮,加上在外跑跳一整天沾染的灰尘和凌乱的短发,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不修边幅的穷学生。
  即便如此,她还是吸引他,深深地吸引了他。
  趁她睡着窃取亲吻的那一夜,在等她返家的时间里,他其实想了很多事。
  等待,总易让人陷入无止境的胡思乱想。
  那天晚上,他不可避免地回想起她跟别的男人相谈甚欢的情景,不断重复,直到过度激动的情绪促使他懊恼捶桌,水杯因此倾倒,不偏不倚,就倒在他带回处理的文件数据,手忙脚乱了好一阵,失踪大半夜的理智才回到身上。
  惯用的理性思考抬头,他把自己视作案例进行解析。
  感情当真来得莫名其妙。
  在他不算丰富、却也不贫乏的感情史上,这并非第一次,是以他能用平常心看待,理性的他并不否认感情多半源自冲动。
  但叶秋——老实说,他从来没有为她那样的女人心动过;说得更白一点,她并不是他偏爱的型。
  可是她却让他像个二十岁的毛头小子,任由冲动主导自己的行为,做出许多蠢事,好比那日在车内强吻她。
  “那天的事我不会道歉。”孟旸谷开门见山说道,“我是真的想吻你。”
  “你也真的做了,在没有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叶秋冷冷地说,不愿在他面前流露太多表情。
  “我不后悔,事实上……”孟旸谷长腿一跨,将意识到他逼近、准备逃跑的叶秋抓进怀里。“我意犹未尽。”
  由于孟旸谷站在背光的方位,叶秋看下见他的表情,但在她的想象中,孟旸谷的脸此刻不是刻了“奸淫”,就是写了“掳掠”。
  这个强盗土匪头算哪门子的律师!还敢跟她说意犹未尽?!
  噢!去他的意犹未尽!
  “放开我。”怕惊动高堂,叶秋抑忍住脾气,低叱道。
  “若我不呢?”
  很熟悉的对白,是小说世界里头经常出现的句子,她也用过,藉以表现男人的霸道和占有欲。
  站在作者的立场,她可以让女主角使出武林绝学狠扁对方一顿,或者歇斯底里大吼大叫震破对方耳膜;可一旦这样的场景落在现实生活中,而她只是个平凡不过的女人,先前又遭这不肖恶人轻薄,对方的力气也比她大——
  “我……我就哭给你看!”说她孬也罢,那天在车里也是因为她哭,孟旸谷才没有再继续吻她,虽然也没有因此而放过她。
  管它是怪招还是孬招,只要能助她逃出狼吻,就是好招。
  一会,没有令她胆颤心惊的索吻,没有重拾失去的自由,被强迫贴在胸墙的可怜小耳朵听进在胸腔里隆隆共鸣的低笑。
  没来由,叶秋突觉双耳像着了火,烫得疼痛,尤其是贴在孟旸谷胸前的左耳。
  “我该拿你怎么办?”上头带笑的声音比平常来得低沉。
  “放开我。”就这么简单。
  这次,孟旸谷非常配合地松手。
  矛盾的是,叶秋发现自己竟然感到有点失望。
  想进一步开口说话,母亲的身影从厨房门口移了过来,她才明白孟旸谷为何会这么轻易放过她。
  蹬、蹬、蹬!叶秋趁机退开三大步,能闪多远就闪多远。
  “秋,回来啦。”不知情的林倩文端咖啡给客人。“来,旸谷,试试看我煮的咖啡,虽然比不上秋,但也还过得去。坐呀,千万别跟伯母客气。”
  “谢谢伯母。”孟旸谷在应对之间,眼色不忘瞟向叶秋,像在问:真的吗?
  对方别开脸,甩头不理,矛头指向母亲——
  “妈,你怎么会让他进来?”
  “为什么不?旸谷是我们的邻居。再说他帮了妈一个大忙,请他进来坐坐、喝杯咖啡有什么好奇怪的。”
  “你知不知道他——”
  “他怎样?”
  “他……”啕,她怎么说得出口!“妈,你根本不认识他。”不知道他是个厚颜无耻、下流卑鄙、混蛋加三级的宇宙无敌大猪头!
  “我不会请陌生人进门。”她说,回头朝孟旸谷殷勤招呼:“再多坐一会呵,等我先生回来就可以开饭了。”
  还请他吃饭?!叶秋傻眼。“妈,我们没有请邻居吃过饭,一次也没有。”
  “从现在开始也不晚。”林倩文独断道,内心对于女儿这么排斥孟旸谷,感到些许讶异。
  她的女儿虽然从小受宠到大,但不至于失礼节,所以从来不能归类为任性,这么近乎无礼取闹的举动倒是第一次。
  林倩文的视线在两个年轻人身上来回。难道在她跟丈夫出国的这段期间发生了什么事?
  “妈,你怎么可以引『狼』入室,把坏人请到家里来!”还是只彻彻底底的大野狼!小红帽叶秋气得眉头频打结。
  孟旸谷闻言,放下咖啡起身,神情沮丧道:“伯母,既然秋不欢迎我,我想我还是离开好了。”
  “请便!”快走快好,她才不会被他的假面具蒙骗,血淋淋的前车之鉴不过是上礼拜的事,记忆犹新。
  “秋!”林倩文警告地睨了女儿一眼。“旸谷是妈的客人。”
  “妈,你不了解他,他是个——”
  “你就很了解他了?”
  “我——”
  “伯母,其实我跟秋——”
  “不要叫我名字!”她没准过他,从来没有。
  “好吧。”孟旸谷客随主意,表现出相当高程度的配合。“伯母,其实我跟叶秋并不像您所想的那样,我们只是泛泛之交。”
  好你个“泛泛之交”!叶秋气凸了眼,死瞪一声不响突然黏到身边的男人,双手并用企图扳开扣在自己腰间的手,偏偏孟旸谷的手指头像三秒胶一样,任她再怎么出力就是拉不动。
  好恨!经他这么一解释,只有愈描愈黑的份……
  但该做的努力还是要做,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妈,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跟孟旸谷是——”
  “我知道、我知道。”林倩文打断女儿“进一步”的解释,暗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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