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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侧写-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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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柯除在当晚案发时见过谢牧外,之后就没怎么见过,印象中那是一个痛失所爱悲痛欲绝的男人——对他的精神状态变化,不如庄笙感受深。
  “可是; 照你这样说,以他当时的精神状态,在杀人后又怎么能悄无声息地离开。他能躲到哪里去?家里和单位都查过了,他也没有开车; 根本不可能走太远。可是在附近问了一圈,也调了能调到的监控,根本找不到人影。”史柯说完摊摊手,神情有些疲惫,他最近被这几桩凶杀案折腾的精疲力竭。
  庄笙顿了顿,表情有种说不出来的悲凉,“所以,他或许不是自愿消失的。”
  史柯眼睛慢慢睁大,“小庄,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庄笙看向他,“他或许是,被真正的凶手带走了。”
  ——
  在庄笙看那些车主资料时,他听到外面走廊传来一阵争吵声。
  “我女儿这回确实是失踪了,她一定是出了什么事,你们找找她呀,找找她呀。”
  庄笙推门出来,看到走廊里围着好几个人,其中一名穿着朴素而面容憔悴的妇女,正拉着一名警员的袖子不断哀求着。那名被拉住的警员,一副想推开又忍耐的模样。
  “怎么回事?”庄笙走到许解旁边,压低了声音问他。
  许解回头一看是庄笙,耸耸肩做了个无奈表情,靠近庄笙耳朵低声说道:“这位阿姨有个女儿,性格嘛,可能比较崇尚自由。还在上中学,但基本没在学校待过,总是跟着外头一些人混,搞得她妈妈隔个十天半月就来警局报回案。”
  庄笙听到这里有些稀奇,看了眼那位母亲,红着眼着急的模样,就差跟她前面的警员跪下了——
  “什么时候开始的?”
  许解眉毛一扬,“都快一年了,刚开始的时候大家都帮她找,结果发现那女孩不是在网吧跟人打游戏,就是在什么歌舞厅酒吧和一群人嗨。我还帮着教训了几句,可回家待不了几天,就故态复萌。这阿姨是我们当成看孩子的了,可我们是刑警,是抓犯罪的,又不是什么福利机构,哪有那个时间天天帮她寻找失足少女。”
  许解说完啧啧了两声,开始的时候也不是没有同情过这位母亲,可这就是一出现代版狼来了的故事。这阿姨也是找警察找顺手了,上次她女儿跟一个小年轻私奔,都跑来警局说有人拐带她女儿。
  那位母亲已经流下了眼泪,看来是真急。
  “警察同志,这回是真的,湘湘她迷上了一个什么什么大神,给人家寄了许多信过去。后来收到一封回信,她高兴坏了,说是要跟偶像见面。我拦着她不让去,她还发了顿脾气,后来趁我不在家,偷了家里五百钱就跑了。”这位母亲说着说着,眼泪越流越急,话也急了起来。
  “我知道以前给你们添了许多麻烦,这次湘湘离家出走,我自己找了一段时间,把她平时会去的地方都找遍都没找到她。打电话一直没人接,后来直接关机——我、我是做母亲的,女儿有没有事我会知道。她这次、她这次,一定是真的遇上什么事儿了。最近不是有个专杀女孩子的杀人魔吗?湘湘她、会不会——”
  说到最后这里,她再说不下去,一个劲地流眼泪。
  不是专杀女孩子,是专杀妓女,也不对,是其中一个人格专杀妓女。
  许解在心里这样说道,虽然觉得这次听起来理由更充分了些,然而这位母亲实在“前科”太多,或者说那个女儿“前科”太多,他们又是破案的关键时刻,实在抽不出多余警力去为这位妈妈找女儿。
  正这样想着,忽然听旁边的庄笙语气认真地问道:
  “这位女士,你说你女儿去跟偶像见面,那你知道她的偶像是谁吗?”
  正在抹眼泪的妇人闻言一顿,毕竟哭诉这么久都没人理她,她已经做好失望离开的准备。抬头看向庄笙,虽然没穿警服,但看他一脸认真神情,莫名比她抓着的警员更让她觉得心安。
  松开被自己抓皱的袖子,她转向庄笙,表情有些忐忑,“好像是什么作家,我、我也不是很清楚。”
  庄笙抿嘴,沉默片刻后,再次问道:“你说你女儿收到了回信,回信写着什么你知道吗?”
  妇人的眼睛一点点亮起,听到庄笙的问题愣了会儿,然后一边点头一边慌忙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皱巴巴的纸。
  “有有有,当时我把她的回信给没收了,本以为这样她就能打消念头,没想到——”她一边说着一边把纸递给庄笙,脸上充满期待神情。
  看到这样的展开,许解与其他警员都有些面面相觑。
  ——这是,一案未破,一案又起?的杀人犯的时候,还要帮这位母亲找见偶像的女儿?
  庄笙没去看其他人的表情,他展开那张皱巴巴的信纸,眼神微凝。所谓回信,不过是一张打印好的A4纸,上面的内容看起来像是摘抄自某段文字,在信末附着这样一句话:
  追寻真相的过程,往往需要付出莫大勇气,只要迈出一步,即可到达彼岸。
  “这什么意思?看着——略中二啊。”许解伸过脑袋看,完了嘀咕一句表达感想。
  庄笙把信还给妇人,“你女儿的偶像既然是名作家,那家里应该有这位作家的书吧?”
  “有有有。”妇人连连点头,突然又是顿,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我、我没读过什么书,认不得几个字,所以那些书上写着什么,我完全不懂。”
  庄笙听后点点头,没有露出什么表情,“那好,方便的话我跟你回去一趟,看看能找到什么线索。”
  妇人惊喜万分,忙不迭点头。
  “好好好,方便,方便。”
  见庄笙一副要给人家认真找女儿的架势,许解顿感茫然。难道是手头这个案子压力太大,觉得破案无望,所以放弃了?
  “庄博士,现在这个案子你不查了吗?”
  庄笙不解地看他一眼,“为什么不查?”
  许解挠挠头,指了指那名带着小心翼翼神情的妇人,一脸疑惑,“那你现在要跟这位阿姨走?还是说,你要串并侦察?”
  庄笙点头,安抚地看了眼那名妇人,然后转头对许解认真说道:“即使毫无关联,有时候跳出来换个脑子,放松一下,也有利行目前案件的侦破。”顿了顿,他补充道,“你放心,任何一个案子,我都不会懈怠的。”
  望着说完话跟着妇人离去的庄笙的背影,许解抓了抓后脑勺,眼神中满是茫然。
  放松?换另一个案子侦查,是放松的方式?
  ——
  庄笙很快来到那对母女住的地方,一套狭窄的两居室,但打扫得很干净,收拾得井井有条。在客厅摆着一幅黑白照片,是名中年男人,照片前供着三柱香。
  注意到庄笙的视线,妇人有些局促地解释道:“湘湘他爸前年出车祸去了,湘湘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变的,是我没教好她,我对不起她爸。”说着又忍不住抹起眼泪来。庄笙顿了顿,语气没什么起伏地说道:
  “带我看看你女儿的房间。”
  朝南的大房间是女儿住的,一看就是典型叛逆少女的风格。烟熏妆的海报,骷髅饰品,以及一张张重金属摇滚唱片。除此之外,房间倒是收拾得很干净,应该是女儿离开后妈妈给收拾的。
  庄笙扫视一圈,目光落在书桌上。各科课本被随意堆在桌面,封面看起来还非常簇新,几乎不曾翻动过。而摆在正中的几本书,却用书皮小心包着,但从内页可以看出,这几本书翻看过不只一次。
  庄笙目光闪动,拿起最上面那本。
  “哎,那个、庄博士,您小心点拿,弄坏了湘湘要生气的。”妇人看到庄笙动作,在旁小声喊了起来。
  庄笙顿了顿,看向她点头道:“放心,我会小心的。”
  翻看扉页,庄笙看到书名:《头骨去哪儿了》。
  下面写着作者名,两个字:
  伏草。


第44章 催稿(二更)
  钱陌最近心情不好; 作为一名编辑,他每天最大的任务是对自己手底下的作者催稿。虽然从事编辑工作很多年,却一直不温不火。曾经手底下也出过一位比较火的作家,但热度只维持一阵,很快就冷了下去。钱陌觉得是题材的原因,奈何那位大作家宁愿抱着冷题材冻死,也不愿换题材随波逐流。
  要不是他积累了一批忠诚粉丝; 这些年来在这个题材上也颇具知名度。销售榜上排不上号,但出版销路还是不愁的。
  冷题材就冷题材吧,在一个领域做到极致; 厚积薄发,说不定就有一飞冲天的时候。
  不过,除了难火起来,其他都不用操心的作者; 最近竟然拖起稿来了。钱陌打十次电话,对方最多接通三次; 接起也说不了几句话就给他挂断。
  出版商那边早就谈好了的,眼看截稿日期一天天临近,稿子却没半点进展。钱陌最后实在无法,只能亲自跑一趟了。
  这是一栋老式的住宅楼; 没有电梯,也没有监控的那种,外表看起来非常老旧。背后是个大型垃圾场,前面本来是个菜市场; 后面菜市场搬迁,这里便荒废了,成了附近居民饭后散步聊天的地方。
  钱陌这是第三次来,所以还算熟门熟路。他走到二楼左侧的门前,伸手按了门铃,然后发现上次坏了门铃这次依然是坏的,只好用手拍门板。
  拍了很久没人开门,如果不是确定住里面的人是个死宅,他还真要以为自己来得不是时候。掏出手机拨了个号,还是无人接听。他发条短信,然后再接着继续拨,一边拨电话一边拍门。
  就在钱陌担心邻居会被扰得要报警犹豫着要不要继续拍时,门从里面“哗”地打开了。一个站在门后的阴影里,沉默地望着他。
  钱陌被吓一跳,反应过来是自己要找的人开了门时,呼出一口气,抚着胸口嚷嚷起来。
  “我的伏草大大,你这是要吓死我。虽然你是写悬疑侦探的,但也别把自己整得跟小说里需要潜藏的逃犯似的。”他一边说一边挺自来熟地往里走,进去后东张西望了下。
  “怎么你这里还是这么暗,灯坏了一直没修吗?你为什么一直不接电话,手机关静机听不到吗?稿子写的怎么样了?最近这个故事构思很有意思,能写多少字?多久可以完成?”
  絮絮叨叨说了半天,一直没听到回应,转身往后一看。便见这屋子的主人还站在门口,保持之前开门时的姿势,像是站着睡着了一样——虽然是个死宅,一副不想跟人多说话的样子,但把捯饬的挺整洁的,除了皮肤白一点,眼神比较死寂外,一点不像总是关在屋子里不见阳光的人。
  钱陌叹了口气,觉得这人真是一点儿没变,他若不是能写文养活自己,可怎么活下去哟。
  做着编辑的活,操着老父亲心的钱陌,在客厅里转了一圈,遵守基本的礼貌没有跑去房间直接搜稿子。
  客厅跟他前两次来看时差不多,虽然也算干净,但看起来还是有些乱。主要是屋子里的摆设显得杂乱,非常不协调,有些东西看起来还很不合时宜。
  比如光是抱枕,就有文艺风、古典文以及抽象派风格几种;比如沙发区放着几盏煤油灯,灯罩不是用玻璃做的,而是皮制品,使灯光显得更加昏黄黯淡。
  桌子上摆着碗筷,看来这人刚才正在吃饭。钱陌瞅了眼碗里扒到一半的饭,顿时生出小小的愧疚,但很快被另一种熊熊燃烧的工作热情盖过。
  “好了,我人现在站在这儿了,如果你今天不交出稿子,我是不会回去的。”钱陌插腰站在客厅中间,挑眉看向还站在门口的人,一脸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坚决。
  男人在门口站了会儿,眼睛一瞬不瞬盯着不请自来的客人看,眼珠毫不转动,脸上也是没有半点表情。钱陌被盯得有些不自在,心里隐隐有种发毛的感觉。他张了张嘴,正要说些什么时,站在门口的人终于动了。他似乎迟疑了下,最终还是没有把门关上,朝钱陌走了过来。
  “在这里等一下。”
  钱陌一听,知道他是去取稿子——这位作者每次交稿,都是打印好了的纸质版,而不是像其他作者那样发电子版——明明也是用电脑写的稿,却死活不让用U盘拷贝,发邮件也不干。
  或许写这种类型小说的作者,思维与常人不同吧。钱陌没有办法,只得拿回去自己再输入电脑。
  他站在客厅等,有些无聊,瞟了眼桌子上的菜,不知道是什么,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钱陌摸摸自己肚子,从杂志社一路赶来,他有点饿了。
  过了一会儿,男人拿着一叠纸出来,递给钱陌。钱陌赶紧接过翻开看了看,足足有二十多页。他随意扫了扫上面的文字,慢慢兴奋起来——延续以前的作风,短短几行字便让人身临其境,仿佛亲自参与了一样。
  “嘿,还别说,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犯罪现场调查实录呢,简直像真的一样。”钱陌啧啧赞叹,看了几页有点不忍释卷,可时间紧张,他还得回去再打一遍呢。
  钱陌收好稿子正准备往外走,刚抬起脚像想志什么似的,退回看向男人说道:“对了,你还欠我一样礼物呢,这次我亲自来了,是不是应该补给我?”
  上回给男人办签售,效果还不错,去了很多忠诚粉。签售是钱陌一手策划办起来的,完事后他开玩笑说男人应该送他件礼物表示感谢,男人当时很认真地点头应下了,并且说回去给他。
  钱陌倒还是贪图自己手下作者的礼物,而是觉得“礼尚往来”,一来一回,可以维系加深彼此间的感情。这是他扰住手下作者的不二法定。
  男人抬头盯着钱陌看了会儿,钱陌摸不清他还记不记得,正想说算了,男人动了。他似乎扯了下嘴角露出个极浅的笑意,淡淡说了句:
  “等着。”
  然后再次转身回房。
  真是一如既往的惜字如金啊。
  钱陌在心里感慨,视线跟着男人转动。男人进了房间,房间里的光线比客厅更暗,可能是开着电脑码字,有屏幕幽光透出。没过多久,男人拿着一串风铃样的东西走了出来。
  “给你。”把东西塞给钱陌,男人便又不说话了。
  “这是你自己做的吗,很漂亮啊。”钱陌用一种带点欢喜的声音说着,不全是恭维,而是本身觉得这个礼物还不错。
  造型和市面上的那些风铃不太一样,每串铃铛下都挂着一截小骨头样的饰品,看起来非常可爱。
  听到钱陌的夸赞,表情一直有些寡淡的男人抬头明显笑了下,慢慢说了句,“是吗?你喜欢就好。”
  钱陌也笑了,很真诚地说道:“会自己做饭和手工的男人,真是非常少见了,你用这个人设去见读者,得到的粉丝一定会更多。”他说着,又往桌上看了眼。
  盘子里的东西,看起来像肉又像豆腐,钱陌实在猜不出来是什么。而他素有“老饕”之称,就爱尝些没吃过的东西。
  男人注意到他的视线,嘴角微勾,露出一个礼貌的笑容,“要尝尝吗?”说着把盘子直接端到钱陌面前,请他品尝。
  钱陌经不住诱惑,伸手拿了一块像是炸过的豆腐放里嘴里。嗯,有点香,有点粉,像是豆腐又不是豆腐。钱陌舔了舔手指,忍不住问:“这到底是什么?”
  男人沉默地望了他一会儿,慢慢地笑了。
  “你猜。”
  ——
  庄笙从那对母女住的地方离开时,神情显得有些凝重。他掏出手机刚准备打电话,才发现上面有条未读短信,是个陌生号码发来的。
  停顿片刻,庄笙点开那样短信,然后神情一点点变了。
  想要救林湘湘,就自己一个人来,给你一个小时时间。
  林湘湘,那个失踪少女的名字。
  庄笙握着手机,神情平静看不出任何情绪。他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之后仿佛做好决定似的,毫不犹豫地跨步走了出去。
  与此同时,把庄笙送到局里然后说要回去给他准备午餐的孟衍,正提着食盒往市局赶,手机铃响提示他收到一封邮件,孟衍当下脚步一顿,脸色微变。
  那是他给某个邮箱特别设置的提示音。
  孟衍把食盒放好,拿出手机打开,果然是那个只有一封邮件的邮箱——现在是两封邮件了,一封已读,一封未读。
  孟衍点开邮箱,还是简洁明了的风格——整封邮件只有一句话。
  破坏游戏规则自身下场,开启惩罚机制。
  下面又是一个倒计时钟表,时间——
  59:59


第45章 人皮
  孟衍一边加快油门; 一边给史柯打电话。
  “庄笙去了哪里?”
  劈头盖脸一句话把史柯给问懵了,“小庄?不就在核查车主资料?”然后不知旁边有人说了什么,他喊地喊了一声,“他刚才出去了,怎么?出什么事了吗?”
  孟衍根本没有闲心回答他的问题,径直问道:“去了哪里。”
  史柯听出孟衍语气不对,没有再多问; 干脆把手机给了旁边的许解。许解接过手机便将上午发生的事说了一遍,末了有点担心地问孟衍:
  “庄博士出什么事了吗?我从刚才给他打了两个电话都没人接。我知道他去了哪里,我马上去找他。”
  孟衍沉默一瞬; 心往下一沉,声音染上几分冷意,“不用了,就算去了你也找不到他。”
  说完不管电话那头焦急地问话; 孟衍直接挂掉电话。他没有试图去循着庄笙的路线思考找人,而是又打了个电话。
  “给你一分钟; 找到信号定位。”说完也不等对方回答,“啪”地挂断电话。
  一分钟的时间变得格外漫长,孟衍坐在车里,低垂眼眸; 看起来还称得上平静——但如果看他的眼睛,就会发现那里面正翻滚着飓风暴雨,一切的平静只是刻意压制下的假像。
  手机屏幕亮了一下,地图上出现一个小红点; 小红点在移动。
  孟衍立马发动车子,以飙车的姿势狂奔而去。他一边超速行驶,一边拨通一个号码,依然只是非常简洁的一句话。
  “可以行动了。”
  孟衍望着前方,眼神锐利如冰刀。
  既然你说我自身下场,那我就彻底下给你看。
  ——
  庄笙坐在出租车上时,用手机查“伏草”这个名字的资料。这一看就是笔名,庄笙在网上搜了一下,信息很少,基本都是这个作者名下的一些书。关于作者本人的资料,网上特别少,甚至连真实姓名都没有。
  那几本书庄笙都已经看过,发现里面的细节描写堪称血腥恐怖,而这位叫“伏草”作者作品的卖点,就是让人体验真实的犯罪现场。在那些血淋淋的细节描写中,可以让人感受到里面凶手那扭曲变态的欲望。
  而作者塑造出来的凶手,有专挑人体各个部位吃的食人魔,有收集尸体身上皮毛甚至骸骨的手工艺制作者。甚至有些地方的细节,跟最近发生的几起案件颇多重合。
  其血腥程度,绝不是靠凭空想象查资料而来——那不是虚构的小说,根本是罪犯自己记下的作案实录。
  网上对这位作家的评论也是呈两极化,反对他的说描写太过血腥,且大多是从凶手视角出发,不适合正常人看,只有变态才能写出那样贴近犯罪现场的文字;推崇他的人则叫嚣着,就算大神真的杀了人又怎样,能写出那样精彩的文字,大大以后就算进了监狱只要还写,他们依然会看。
  在伏草的诸多粉丝里,年幼者占大部分,他们甚至声称,大大写的书是殿堂级别的犯罪指南,如果哪天想杀人了,根据书写的去做完全可以躲开侦查。
  里面就有人,杀掉了一只小奶狗,按照书上的描写将小奶狗剥皮。还晒出照片,其下附近千字对作者本人的赞扬。
  车子来到织井街一个后面的巷子,庄笙下车后拿出手机导航。
  在手机地图上,有五个地点用星星标注着,庄笙将五个点连起来——正好是个倒的五角星,而在五角星的中心位置,则是一个大点的星星标注。
  看完那本《头骨去哪儿》的书后,庄笙发现上面的案发地点的地名虽然不一样,但从描写的细节来看,根本就是在织井街——这说明凶手对织井街一定很熟悉,所以才直接拿织井街来当地理参考描写。
  而之前在织井街发生的两起开膛案地点,正好处在这个倒五角星的两个向上的尖角上。在书中,五宗凶杀案后,侦探与凶手最终在五角星中心位置相遇,展开较量。
  那个叫伏草的作者留给林湘湘的纸条,上面描述的正是终局时凶手把侦探引到中心位置,当着他面拿出他爱人头骨把玩并细细述说这个头骨有多好用的场景。
  而最后的那句话,也是凶手留给侦探的。
  在那本书中,侦探的爱人意外死亡,三年后墓地被人挖开,尸体还在,头骨却不知去向。侦探在寻找头骨的过程中,逐渐发现爱人的死亡并不是意外。
  结局中侦探发狂杀掉凶手,最后抱着爱人的头骨不知去向。
  以林湘湘对作者的痴迷程度,在她看到那段摘抄,以及最后那句话时,会认为自己的偶像是约她到那个地方见面也不奇怪——尤其是,那个作者以这种方式约粉丝见面已经不是第一次。
  ——
  庄笙照着导航来到那个中心位置,发现是座维修中的教堂,外围挖了许多坑,应该是用来移植树木。门口放着牌子:整修中,行人勿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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