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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我是谁吗-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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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彻底睁开眼睛的杜邵辉抢过小碗开始大口大口的喝着,眼睛还不时的瞟着这男子。
  发现这男子竟然长得比他更有男子气概,忍不住鼓起了塞满汤汁的腮帮子。
  那男子看他喝的香甜,也跟着笑开了。
  杜邵辉的心里咯噔一下子,只觉得这人的笑真好看。
  “谢谢你的汤。”喝完汤的杜邵辉抹擦了下嘴巴,舔舔唇。
  其实他还想喝。
  “不用客气,这碗参汤耗费了我三十两银子,给我做一年的杂活抵债即可。”
  那男子转过身,一脸慈祥的说道。
  杜邵辉:……
  杜邵辉:???
  身上没有半个铜钱的杜邵辉只能在这黑心老板这里,给他打起了下手。
  那男子告诉杜邵辉,他是一家酒楼的老板,也是这城里的新一任厨神。
  那男子还告诉杜邵辉,他叫花笙,以后直接叫他花老板就好。
  杜邵辉听到他的名字的时候,真的是整整笑了好几天。
  每次见到花笙的时候,就忍不住笑出声来。
  从此之后,酒店里常常出现无良老板压榨炸毛书生的景象。
  例如,
  “实际上,为了给你养身体,我给的做的药膳大概值一百两黄金,所以,”花笙陷入了沉思。
  “所以?”杜邵辉掐起腰瞪着花笙。
  “所以这辈子你大概都要给我打下手了。”
  “我艹!”杜邵辉目瞪口呆。
  鸡飞狗跳的日子还在继续,杜邵辉越来越离不开花笙做的饭菜。
  两年的时间很快过去,出乎意料的是两个人意外的能聊的来,花笙知道他的全部的想法,花笙懂他!
  杜邵辉从来都不知道这世界上竟然能有比他自己还了解他的人。
  甚至杜邵辉早就起了不该起的心思,可是两人的关系仅仅是好友而已。
  杜邵辉开办了个私塾,坐落在酒楼旁边。
  他教课的时间很随意,一周两天,是为了有大把的时间去酒楼帮忙。
  战乱中学习知识并不容易,可随着杜邵辉名气的增大,源源不断的从各个地方送来各种优质的有天资的学子让杜邵辉教。
  一次,教完课的杜邵辉又去酒楼帮忙,却发现花笙已经累倒在卧室里睡的正香。
  最近战事愈来愈紧,这小城成为了扶风和桓北的必争之地。
  越来越多的难民往城中逃,而花笙的需要做的饭菜量也越来越大。
  可是花笙没有任何抱怨,也没有任何敷衍,依旧勤勤恳恳的做着令人垂涎欲滴的饭菜。
  隔空用眼神描摹着这人,英挺的鼻,红润的唇,越看越痴迷的杜邵辉没忍住,步步靠近,最后一吻印到了花笙的脸颊上。
  然后,杜邵辉看到花笙睁开了眼睛,眼中没有丝毫睡意。
  杜邵辉尖叫一声,不敢去看花笙一眼,连行李都没收拾就跑回了老家。
  也错过了花笙脸上欣喜的、不敢相信的表情。
  多年未见的杜邵辉见到老哥,忍不住把这几年发生的事情跟杜邵熠说了个清楚。
  兄弟二人从来没有秘密。
  “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就亲上去了。”杜邵辉懊恼的用手去抓自己的发丝,实际上,潜意识里他早就清楚的明白自己是爱上了花笙。
  可是真实的最表象的他却不敢承认这样的事。
  他怕啊。
  “那不如娶个妻吧。”杜邵熠斟酌的提着意见。
  “我不娶!”杜邵辉抱住头,拒绝兄长的提议。
  三日后,杜邵熠请杜邵辉吃饭,杜邵辉没有多想便大快朵颐的吃了起来。
  心里还不停的嘀咕着这饭菜没有花笙做的好吃。
  用完餐的杜邵辉有些晕,之后便回到屋子里睡着了。
  这一觉格外的长。
  等杜邵辉醒来的时候,才发现身边竟然有一个身上不着寸缕的女子躺在那里,而雪白的帕子上的一点刺目的红提醒着杜邵辉这屋子里之前发生了什么。
  杜邵辉当时就懵了,看着红色的床幔和窗上的喜字,什么都明白了。
  推开门,杜邵辉看到门外斜靠着一熟悉的身影,鼻子一酸,想扑到那人怀中。
  可是当花笙回过身的时候,杜邵辉分明看到了花笙脸上的笑颜。
  想要说的话硬生生的卡在嗓子里。
  “恭喜,我来晚了。”花笙将手中的食盒推到杜邵辉手里,看向杜邵辉的眼神似乎和之前不一样了。
  至于是哪里不一样,杜邵辉也说不上来。
  杜邵辉糯糯的接过食盒,憋了半天才憋出一句,“我什么都不知道。”
  “嗯。”花笙抬手摸了摸杜邵辉翘起的发丝,叹了口气离开了杜府。
  后来,花笙变卖了小城的酒楼,盘下了杜府对街的一个小院,没有酒楼,只是一个人住在里面。
  杜邵辉闷了就会在小院里找花笙唠叨唠叨。
  自从那一次后,杜邵辉名义上的妻子怀了孩子,生下孩子后血崩而死。
  杜邵辉一个人带着孩子,一边讲学一边生活,再也没有娶妻。
  等到小孩子慢慢长大,给他生了孙子,花笙还是一个人住在小院里,二十年来未娶妻生子,也和花笙当了二十年的挚友。
  有时看着花笙空荡荡的院落,杜邵辉有时会窃喜,这是不是意味着花笙心里有他?
  “花笙,你为什么不娶妻?”在他的竹林里,看着拿起一瓶桃花酿的花笙,杜邵辉终于忍不住问道。
  “呵,那你又是为什么不再娶?”微醉的花笙看向杜邵辉的眼睛充满了倔强。
  当然是喜欢你啊!
  杜邵辉再心里怒吼。二十年多的时间,足够将自己的感情缕的清清楚楚。
  可看到花笙绝望的眼神,杜邵辉就说不出话来了。
  眼睁睁的看着花笙眸中的光一点一点暗淡下来,杜邵辉心里一阵痛。
  “因为我心中有一人,却求而不得。”
  求而不得?
  杜邵辉不知道花笙心中的人是不是自己,他特别想问。
  可是话到嘴边,人又怂了。
  要不是自己,那岂不是连朋友都没法做了?
  杜邵辉贪恋这人的关心,哪怕是一辈子的好友,也比挑破后成为陌路人要好的太多。
  “我要去找竹苓白璧,可能会很长时间回不来了。”放下已然空了的酒瓶,花笙深深的看了眼杜邵辉。
  杜邵辉知道,花笙这是为了他,之前他就跟花笙抱怨过,沈家总是明指暗指的想要杜家的竹苓白璧,可是他家真的没有啊。
  说没有白璧,沈慕凡还不信。没有办法的杜邵辉甚至想自己出去找白璧。
  也许是花笙听多了杜邵辉的抱怨,便记在了心里。
  花笙走了,真的是走了很长的时间。
  久到杜邵辉已经快要等到疯了。
  终于八年后,在杜邵辉以为自己终于要躲不过沈家、被重兵包围在府里的时候,花笙和杜春雨带着白璧回来了。
  再次见到花笙的杜邵辉看着每晚必然出现在梦中的人,恍如隔世。
  真的,他再也不想离开这人了。
  这次没有任何隐忍,杜邵辉上前一步包住花笙,整个人都挂在花笙身上,“花笙,怎么办?”
  “怎么了?”花笙搂住身上人的腰身,眼眶泛红。
  “这话早在三十年前我就想说了,你答应我,无论我说了什么,要是你不愿,就当没没听过好不好?”杜邵辉紧张的浑身发抖。
  “好。”紧贴着杜邵辉的耳朵,花笙的声音充满了磁性。
  “我好喜欢你,不是朋友的喜欢,是、是对爱人的喜欢,虽然错过了这么些年,可我不想将着遗憾带到棺材里。”
  “……”
  “若你心里有人了,你大可不必当真,我杜邵辉从来就不是什么赖皮的人,只要还和以往那样相处便可。”
  越说声音越小,直到最后宛如蚊蝇。
  紧紧抱住花笙的杜邵辉看不到花笙脸上的表情,花笙一直沉默着。
  杜邵辉默默拉开了距离,撒手后退了一步。
  无声的拒绝吗?
  看着哗哗流眼泪的杜邵辉,花笙的眼眶也跟着红了。
  一把抱住企图溜走的人,花笙亲了亲杜邵辉的唇角,“我只是太高兴了,杜杜……”
  “你知道吗,从我第一眼看到你后,我就想,这个人一定是我的了……”花笙搂住杜邵辉,恨不得将人嵌到自己的怀里。
  杜邵辉看了花笙一眼,旋即狠狠地咬住花笙,任凭眼泪模糊了视线。


第90章 枫月
  戈月生活的一直都特别有规律,每日寅时起床洗漱,寅时三刻到练武场训练,卯时到岗负责守护皇宫的安全,直到午时才换班休息。
  对于戈月而言,休息什么的根本就不存在,只是简单的划拉两口饭便接着训练,直至晚上亥时。
  所以,实际上年纪并不大的戈月已经练出了一身老辣的大块头的肌肉,胳膊上上下四块大肌肉,胸前乃至腹部八块明晃晃的排列整齐的肌肉更是夺目。
  强悍如戈月,这一身的肌肉就是力量最好的证明。
  这些肌肉块儿,是戈月每天劳心费力练出来的,每每脱下衣服洗澡时,戈月都会精心擦拭并且自恋的摸摸,对自己崇拜的不行。
  直到有一天,跟着纪言一路跋山涉水来到楼兰后,戈月被颠覆了。
  监牢里,满身肌肉的他竟然推不开那个瘦弱的小疯子,这让戈月从小建立的自信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然后,被商枫推走的戈月更不服了,明明他那么强壮,怎么就被这小子制住了呢。
  再后来,看到小疯子单手拎着商雅静跑到皇宫连大气都不喘一下,戈月已经不想说什么了。
  虽然这对他来说是小是一桩,可是对于看起来并不强壮的商枫而言,这一切还是过于匪夷所思。
  后来在穿越大漠的时候,两人建立起了深厚的革命情谊。
  只因两人都爱疯狂吐槽。
  凑在一起的两个人,嘴几乎是闭不上的,永远都在探讨张家长李家短。
  ……
  幽州城门外,戈月看到商枫手执玉玺声嘶力竭的喊出他们是难民的时候,戈月的心泛起了一丝疼痛。
  明明天生就该是清贵无比的人儿,无论在什么时候都高傲的扬起脑袋的人儿,怎么能这般狼狈呢。
  幽州初次分别,这小疯子已经在戈月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有淡淡的不舍,可戈月向来对离别这种事情看的很淡,时间久了,大概就会相忘于江湖。
  很多人都说戈月薄情,虽然整日嘻嘻哈哈,可真正入了戈月心的人几乎不存在。
  作为从小被纪修杰救回宫中的孤儿,戈月不懂得情为何物,守护好姓纪的一家人就是他今生全部的任务。
  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跟着纪言一路奔波的戈月只觉得整颗心都空荡荡的,仿佛被人生生挖去了一块最重要的东西。
  直到在江宁看到跟着纪憬来额商枫,戈月才觉得这颗心重新活了过来。
  从来没有如此迫切的想要见到一个人的戈月立刻将商枫从马上拽下来,抱在怀里整个人才感觉到几分真实。
  在江宁的那段日子里,戈月再次见识到了商枫的强悍,隔空接住重达千斤的铁锤并且扔回去、还掰断了差不多重的戟,并且能做到面不改色连大气儿都不喘一下。
  可这时的戈月早就没有了当初的不服抑或是类似嫉妒的情感。
  甚至还有丝丝骄傲。
  表面上还和商枫在一起嬉笑打骂,可每每到了夜间,就会将这些记忆全部重新翻出来一遍遍的品尝。
  看吧,这就是他看中的人,这么厉害,比他还要厉害!
  越来越喜欢这个人。
  甚至在空闲时用各种各样的理由占满了商枫的时间,让他叫自己武艺,想要变得更强,想要用自己的充满肌肉的臂膀护住这个看起来柔弱的小疯子,让他永远无忧无虑的骄傲下去。
  直到第二次分开,戈月才体会到何为不舍。
  可他没有任何理由能跟着商枫留在幽州,他有使命,有自己的任务。
  商枫也一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戈月不知道他还有没有机会能和商枫见面。
  颓然的戈月自动承担起看守冥殿的任务,用不停的各种繁杂的事项麻痹自己。
  可并没过多久,在冥殿看守的戈月竟然在桓北的皇宫里看到了商枫!
  高贵的小皇子抿着唇,逆光朝着自己所在的方向步步前行。
  那时戈月以为自己在做梦。
  直到被来的人重重的拥入怀中,戈月才恢复些清明。
  “你……”
  “戈月,我想我可能喜欢上你了。”商枫以手封住戈月的唇,自顾自的说着,“嗯,几日不见,满脑子里都是你。”
  “你喜欢我吗?”商枫紧张的手脚冰凉,却还是死死的捂住戈月的嘴巴,似乎并不想让戈月说话。
  等了半天没等到戈月一句话的商枫颓然的低下了头,“你竟然不喜欢我?”
  仿佛受了天大的打击的商枫委屈的像是个未长大的孩子,眼眶瞬间就红了,饱满的眼泪在眼眶里顽强的转着圈。
  “唔唔唔——”戈月瞪大了眼睛,想要拍掉嘴上的爪子,可是使出了最大的力气也没能如愿。
  戈月:……
  “不对吧,你再仔细考虑一下,我觉得你也一定喜欢我。”商枫不知道哪儿来的自信。
  戈月忍不住红了脸,你倒是先把手撒开啊!
  “你要是不喜欢我也没关系,我就住在你们桓北不走了!”
  戈月:……
  “你说话啊!”一直自言自语的商枫没有得到回应,心里发慌。嘴里唠唠叨叨的什么都往外说。
  戈月急了,心里已经说了几百遍的好呀,我也喜欢你!
  贼喜欢!
  入心入肺的喜欢!!
  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或许是常年锻炼的肌肉块儿终于知道回馈了,戈月一下子挣脱掉商枫的手,抱住商枫把自己的头埋到商枫的胸前,大声叫着,“我也喜欢你!”
  商枫愣了一下,不敢置信的拉出埋首在自己胸前的大脑袋,欢呼一声,把人扔向了空中。
  戈月:!
  戈月:啊啊啊啊啊啊啊——
  然后商枫张开臂膀,牢牢的将在空中嚎叫的戈月接到怀里。
  “那你就是我夫人了!”
  “夫、夫什么人?!”被人打横抱在怀里的戈月觉得这样的姿势十分新奇,可又觉得有点儿别扭,整个人因为害羞缩成了一团。
  商枫笑笑,维持着这个姿势将戈月抱回到戈月的住处。
  十分激动的两个人当即就滚做一团,颠鸾倒凤一夜春风。
  第二天一早,戈月揉揉发酸的腰,看着身旁睡得心安理得的小疯子,磨了磨牙,颇为不甘。
  凭着自己健硕的身形、庞大的肌肉,怎么也不应该被这瘦子压在身下。
  趁着商枫睡得熟,戈月将商枫光溜溜的身子翻过去,手颤巍巍的伸向商枫的幽谷。
  还没等手碰到,原本躺的老实的人瞬间蹦起来,瞪着一双水润润的眸子,委屈道,“月月,你要对我做什么?”
  看着商枫茫然的、诱人犯罪的表情,戈月突然有种自己很禽兽的感觉。
  “你要在上面嘛?”商枫眨眨眼睛,疑惑道。
  “不……,不是!”戈月艰难的拒绝。
  “太好了!”商枫一下子将戈月扑倒,从上到下再次把戈月啃了个遍。
  看着身上仿佛打了鸡血一般的小疯子,戈月一脸生无可恋。
  就这么地吧!
  抱住身上的小疯子,戈月难耐的仰起了脖子,额头上青筋暴露,陷入欢愉中无法自拔。
  作者有话要说:
  戈月:要你何用
  小肌肉:怪我喽
  商枫:卸掉卸掉♂
  小肌肉:QAQ


第91章 算算
  在没进杜府之前,李涛只是一个普通农户家的孩子。
  父母在他不懂事的年纪便双双亡故,李涛是被比他大十岁的兄长李飞一把屎一把尿的给养大的。
  不知道什么原因,李涛天生便口不能言,就连哭也发不出声音,心里难受了或者是被同龄人欺负了,就只能无声的流泪。
  同村的人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儿都避李涛如蛇蝎,有人说这孩子是灾星,克死了父母还说不出话,就连抚养他长大的兄长也被连累,过了成婚的年纪却说不上媳妇儿。
  就连走路,人们都和李涛拉开距离,生怕沾上霉运。
  李涛的童年乃至走过的整个人生,都是孤单且寂寞的。
  家中清贫,每日下地辛苦劳作的李飞只能保证兄弟俩饱腹,别的什么也给不了李涛。
  李涛身子骨弱,十二三岁的少年瘦弱的仿佛一阵大风就能把人刮跑。
  即便是这样,李涛还是坚持着日日去书屋看书学习。李飞没有多余的钱财供养李涛读书,李涛只能通过这样的法子学知识。
  虽然口不能言,可李涛对于工科算数方面尤为感兴趣,就一个问题他能纹丝不动的坐着想一天。
  想不出什么就会惩罚自己不吃饭。
  渐渐的,李涛的好学在不大的村子里出了名,开始有人找他帮忙算账,帮忙设计房屋院落。
  李涛在村中的境遇能好了那么一点儿。
  至少不会再被人避如蛇蝎了。
  因为不再是兄长的累赘,所以很快就有媒婆前来说媒,将村子最东面的钱家三姑娘说给了李飞。
  钱三儿只提出了一个条件,就是她不要一个铜子的彩礼,同样她没有一丁点儿的嫁妆能带到李家。
  和李飞年纪一般大的钱三儿没嫁出去不仅仅是因为穷,更重要的是为人善妒、苛责,名声颇为不好。
  可为了能有个女人照顾弟弟的生活,李飞还是硬着头皮答应了下来。
  一头挂着红花的驴子从村东头走到了村西头,李涛从此多了个嫂子。
  之后的日子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钱三儿看着不能说话的小叔子,虽然心里不满意,可到底是因为刚入家门,所以事事顺着李飞,每天给李涛做些简单的白米馒头。
  生活逐渐步入正轨,有热乎饭吃、有账算的李涛十分满足。
  半年后的一个夜晚,正准备熄灯的李涛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
  待开门后,只看见一个浑身是血、背后还插着把箭矢的男孩昏倒在门口。李飞壮着胆子上前查看,发现那箭矢并未叉中要害,不足以致命。
  那箭矢华丽无比,做功细致,一看就知道来头不小。
  钱三儿让李飞把那孩子扔掉,李飞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抱起不省人事的小孩儿走出了家门。
  李涛在屋中老实的坐着,心里却急的不行。
  明明有希望救治,为什么又要把人扔了呢?
  目送钱三儿哈欠连天的回屋,李涛连外衣都没穿,悄悄将门开了一个缝,脚尖点地憋住呼吸跟上李飞。
  一路跟着兄长,看到李飞把孩子扔到路边,等到李飞蹑手蹑脚的走后,赶紧把小孩子抱起来。
  小孩子也就七八岁的光景,身上的伤口颇多。也不知道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和人结这么大的仇,非要被人致于死地。
  李涛抱着小孩儿的手微微发颤,脱下身上唯一的衣服包住小孩就赶忙往医馆跑去。
  已是深夜,李涛急匆匆的跑到医馆,一手费力的抱着小孩,一手拼尽全力砸门,终于叫醒了沉睡中的郎中。
  郎中不耐的开了门,冲李涛大吼,“干什么,没看到老子睡觉吗!”
  抱着孩子,李涛一下子跪倒地上苦苦哀求着,嘴巴张张合合,没人知道他说的是什么。
  显然,李涛已经急的忘了自己不会说话的事实了。
  “救人可以,你有多少钱?”郎中叹了口气,阻止了李涛的自说自话。
  李涛瞪大了眼睛,缓缓摇头。
  他没钱,一文都没有。
  整个手臂颤抖的厉害,将汩汩冒血的孩子轻轻放到地上,李涛冲着郎中就是一顿磕头。
  每一下都是实打实的磕下去,很快李涛的额头就红了一片。
  殷红的鲜血顺着眼角流到地上,正巧落到小孩儿干裂的嘴唇上。
  小孩儿咂咂嘴,缓缓睁开了眼睛。
  人儿虽然不大,看着跪在地上的李涛,还有冷面的郎中,愣了一下,半天才反应过来现在身在何处。
  费劲儿的从衣服上抠下一颗扣子,往地上一扔。
  小孩儿疼的浑身颤抖,声音带着一丝隐忍,“这是猫眼石,足够当医疗费了。”
  郎中登时换了一副面孔,将地上的宝石捧到手心里,对准屋子里的灯光看了一遍又一遍。
  再三确认这是真货后,郎中将小孩儿抱在怀里,丝毫不在意染到身上的鲜血,冲着李涛笑开了颜,开始了治疗。
  长达一夜的治疗,终于止住了小孩儿身上的血。
  因失血过多,小孩儿面色白的吓人,但看向李涛的眼睛却熠熠生辉。在宁钰的记忆里,从来都没有人这么关心他。
  有的只是嗜血和争夺。
  眨眨眼睛,甚至还鼓起了腮帮子,让自己尽可能的显得可爱一点,“我不知道回家的路,哥哥收留我吧。”
  李涛心疼这孩子,虽然自己的处境已然万分艰难,可他无法拒绝这孩子亮晶晶的眼睛。
  抱着宁钰在家门口跪了一天,才让钱三儿留下了他。
  多了一个人,也就意味着多了一张嘴。
  本来就对李涛不怎么满意的钱三儿看到宁钰更是火大。
  宁钰将衣服上的一排扣子都拆下来扔给钱三儿,声音冰凉不带丝毫温度,“这些够你吃一辈子的了。”
  钱三儿看着手里的各种闪闪发光的宝石,再也没有为难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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