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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照亮了夜-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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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也是真没想到,某一天,的确是有人不论说什么,头也不回地走了。
只不过,说走就走的那个人变成了我。
无论他说什么,我,还是走了。
和楚甜甜谈恋爱久了,在他的包容与纵容下,我作天作地的性格全面发挥后,再没有过这样的担心。
但当时真的是很怕。
尤其那天进学校后,往教学楼走时,有个很漂亮的学姐过来与楚珩说话。那个学姐,是楚珩同专业的学生,我也认识,开学时的迎新晚会上,她是主持人。她也是校内名人,她来搭话,说的是大课上的小组作业,他们俩是一组的。
真是想不说都不成,全程就听他们俩说话。
关键人家学姐说的都是小组作业的事,十分正经,楚珩回答得也很正经。
可是帅哥美女站在一起本就是美景,两人都是校内名人,往教学楼走的那条路是学校内的中心大道,无数人都看到了那幕。
我渐渐走得有些靠后,楚珩回头看我:“安思风。”
我指指身边:“我到了。”
我在一教上课,他在三教,还要往前走。
不待他再说话,我说了声“我走了”,飞快跑进了教学楼。刚进楼里,手机就响了。我没看,低头闷声往教室走。走了几步,女同学从身后追上来,叫我名字。
我停下来等她。
她心情不错,笑着问我:“你又和楚珩学长一起上学的呀,我看到他身边的学姐了!他们好配啊!”
“……”
她越说越高兴,我反正是心情变得越来越差。
我倒没觉得楚珩如何,楚珩喜欢我,应该也是喜欢男生吧?楚珩不会喜欢那些女生的,我知道。
可是其他男生呢?
再想到会所的那个头牌,连那样的人,都对楚珩有那样的心。
有多少人想得到他呢?
我想把他藏起来啊。
那天中午也没一起吃饭,他被老师叫走了。
我吃了午饭,找空教室睡了一觉,回了他的短信,等下午的课。
没等到下午的课,班长发短信,通知说临时改课。
我当时第一反应就是去找楚珩,但我刚迈出脚步,便又停住了。
几分钟后,我出门,自己坐公交车去医院。
不能总是这样,楚珩有自己的生活。他不愿意,我来,总得有个开头。
有了一次就会有两次三次,乃至更多次。
坐在摇晃而又漫长的公交车上,难免想得有些多。其实不止是那个头牌,以前也有其他同事想勾引楚珩。连金哥都说楚珩难得,更何况他们?
会所本就不是好地方,楚珩那样的人本就不该出现在那里。这些日子,因我的贪恋,也不知拒绝,他天天去陪我。
时间久了,万一有人认出他怎么办?万一损了他的形象怎么办?
他不能因为我这样。
我不能这样自私啊。
金哥会帮顾我的,我想我一定要跟他说,以后还是别去了!
他是宝贝。
我一定要把他藏得更好、更严实点。
心里打算得很好,实际操作时甚至有些忐忑,还有些烦躁。
我到医院到得早,我妈妈还在睡,阿姨见我来得早,也很惊讶。惊讶后,我们俩坐着小声交谈。
途中我手机亮,我看了眼。楚珩发短信,告诉我他从办公室出来了,给我买了梨汁,到教室外等我。
我有些心虚了,离我原本的下课时间还剩十分钟。
我没回他,他又给我发:我到了^…^。
看到他打的这土土的笑脸,我更心虚,他应该快要发现了吧。
果然,不过一分钟,他再发:安思风,教室里没有人。
下一刻,手机就响了。
我立刻站起身,阿姨本在剥桔子,一愣,抬头看我,轻声问:“怎么了?”
我摇头,大步走出病房,手机还在响,我却不敢接。
这样一接,今天的努力不就白费了吗?
我挂了电话,给他发短信:你好好休息。
本想说得更多,却又怕他再打来,我不想再挂他的电话。
匆匆发过去,我立即关机。
我回到病房,心中更忐忑,阿姨剥好桔子,给我大半,要我吃。
我味同嚼蜡,将半个桔子都塞进嘴中。
但该来的还是要来的。
楚珩还是来医院找我了。
他的脸一出现在病房外,阿姨拍了拍我,我回头看他。这些天,楚珩始终没进过病房。我不想让他看到我妈妈的脸,我妈妈一直是个美人,生病后判若两人。我妈妈若是意识清明,肯定也不希望她如今的样子被更多人看到。
更何况是楚珩,我也不希望他看到我妈妈如今的样子。
他此时依然没进来,站在门外巴巴看我。
看到他,其实我很心虚。
我以为他会很生气的,但是看到他面上的表情,我又有些迷糊。阿姨推推我:“是你朋友吧?”
我只好出去,走到门边,我低下头。
两厢沉默片刻,他伸手拉住我的手腕,将我拉到门边。
我依然低头,他小声道:“对不起。”
我抬头看他,他说的哪门子的“对不起”啊?!
他又道:“今天和我说话的女生只是我同学,我和她没有关系的,她有男朋友,在国外。学校里很多人不知道,她男朋友还是我发小。”
“……”
他再道:“我光顾着和她说话,忽略了你,是我做错了。是因为那份作业很重要,那位女同学成绩不比我差多少,她自我要求也很严格。我们是一个组,我们都想把作业做得更好一些。碰上了,难免说得有些多。”
我不是因为这个生气……不是,我也并没有生气。
可是楚珩还在跟我道歉:“我错了,别生气,好不好?”
我抬头再看他,他的眼睛特别水润,温柔看我。
我又莫名其妙委屈上了,说道:“我没有生气。”
“那是什么?”
“我每天看到你这样跟在我身边再来回奔波,我也很难受的!你上课、工作那么辛苦,就说今天那位学姐的事,也是因为你成天和我在一块儿,你才没有时间和同学商量作业吧?”我越说越急,“我不希望你为了我这样,这样,你都没法和自己的同学、朋友相处!”
他点头,认真听我说。
我又控诉:“还有,我昨天让你别来接我!你答应了!可你今早还是来接我!你从来没有听过我的话,全部都是骗我。我又不是不会走路,我只想你多睡一会儿!我说什么,你都不听的。”
他顺着我的语气说:“我知道了。”
“你知道什么!你什么也不知道!还有一件事。”
“你说。”
我看看四周,没人听到,我小声道:“你以后别去那里了,那里真的不好。”
他点头。
“光点头没用的!”我瞪他。
他的眼睛眨了眨,看起来也有点可怜,可怜到可爱,我不忍心再瞪他了。
正在此时,病房里传出些许声响,接着阿姨便叫我:“你妈妈醒啦!”
我转身就要进去,楚珩跟着我。我本想立即制止他,可看到他干净的眼神,我的心跟着便软化。
他其实一直想去见见我妈,是我一直不让。
当时脑袋一热,我没阻止他,他跟我一同进去了。
我妈妈看到我,立即朝我伸手,我坐到床边,弯腰叫她:“妈妈。”
妈妈这阵子恢复得不错,能和我短暂交流。她笑着看我几眼,看到我身后站着的楚珩。
楚珩立即笑着叫她“阿姨”。
我介绍道:“妈妈,这是我朋友,他叫楚珩。”
我妈妈也知道我从来没有朋友,这是我第一次跟她提到“朋友”两个字,她很惊喜。而且楚珩就是长辈喜爱的那种长相,我妈立即笑着说“好”,连说三个,又欣慰地拍我的手,说道:“是我们宝宝的朋友呢,宝宝有朋友了。”
妈妈都这么叫我,我习惯了。
可是在楚珩面前这么叫,我有些不好意思。我立即瞄他一眼,他低头看我笑,笑得跟个傻子似的。
那天下午,我妈妈难得多说很多话。
楚珩更是陪聊许久,妈妈知道自己的病治不好,常常担心她走后,没人关心照顾我,怕我被人欺负。楚珩是个一看就很让人放心的男孩子,又是我第一次承认的朋友,我妈妈不免拉着他说了许多。
我也看得出来,那天我妈妈竟然难得有了好心情。
医生检查完,要她好好休息了,她还拉着楚珩说话,说到最后无非就是要他好好照顾我。
我听他们俩说话,甚至难插进去话。
最后护工阿姨都催我们走,要让我妈好好睡觉。
楚珩握着我妈的手,站着弯腰说道:“阿姨,我会好好照顾安思风的,您放心。”
妈妈连连点头,握着他的手才渐渐松开。
我的眼眶跟着就红了。
他真的太好了,我更不能拖累他。
我们走出住院部大楼,他带着我往停车场走。
快走到时,我还是停下脚步,我抬头对他说:“学长,今天我自己去吧。”
没等他说话,我再道:“你以后别去了。”
“为什么?”他问我。
这哪里有那么多为什么!原因无非就那些,他明明就知道的。
“你知道的!总之,以后你别去了!”
他点头:“好。”
这么好说话?我讶异看他。
他拿出手机:“我给那边负责人打电话,以后你也不用去了。”他说着,真的按下手机键,我立即抢回他的手机:“什么意思?”
他不慌不忙,温声道:“安思风,我不可能再放你一个人在那里。除非,你跟我一起不去。”
“我的时间还没到呢!”
“可以提前结束。”
我懵了会儿,听明白,我又大声道:“不行!要很多钱的!”
声音太大,旁边路过的人都看了我们一眼。
我才回神,满身冷汗。楚珩二话不说,拉上我直接走进停车场,并把我塞进车厢。
他关好门,我回身就朝他说:“不行的!我能撑到三个月的!”
他点头:“那我陪你到三个月满。”
“不行!还有一个多月,每天你过去都要给他们钱,每天都在浪费钱!”
“那我也要去。”
我被他说得无话可说,他反而直直看着我,声音照例温和,面上却全部都是说一不二,他道:“安思风,这件事情,你的所有焦虑与担忧,我全部明白。但是你要更加明白一点,这一点,不含任何其他意思。钱于我而言只是个工具,全部都是我自己赚的,我能用它来做任何事。它能让你认识我,让我与你说上话,更让我每天都能见到你,便是它发挥的最大作用,也是它能发挥的最大作用。我甚至很感谢它。”
我靠在座位里,愣愣地听着他这一席话。
他又道:“安思风,在我这里,只有一样是重要的。”
他的手指指向自己衬衫的左口袋,他的心口处。
我不解看他。
他说:“只有你是重要的。”
我本因我妈妈难得的开怀而红的眼眶,又红了一点。
“安思风,你所有的焦虑与担忧全部都是不必要的。甲之蜜糖乙之砒|霜这句话不是十分贴切,但也能大致解释我的全部心情。”
“安思风,你就是我的蜜糖。”
我的眼眶瞬间又热了。
是啊,我担心我害怕自己是负担。
楚珩却直接告诉我,那一切并不是砒|霜。不仅不是,这一切,包括我,全部都是他的蜜糖。
他伸手摸我眼角,靠近我,轻声问我:“你能明白吗,我的心意。”
我连连点头。
他的指尖有些湿了,抚过我的脸颊,他离我更近,再问我:“现在,你能放心一些了吗?”
我再点头。
“那么等阿姨出院后,去疗养院的事,你再考虑考虑?”他问得很真诚。
想到那大笔数目的钱,我又有些头疼,却又并不想破坏此时的氛围。况且,或许按照楚珩的话来做,兴许也没有错。
我点头:“我会考虑。”
“好。”他露出微笑,再摸摸我的眼角,小声道,“别哭了。”
“我没有哭!只是眼睛有点酸!”
“好,没哭。”他哄我。
我看他近在咫尺过分好看的脸,心情被他宽慰好后,便又开始想那些七七八八的小事,我有些生气地说:“我真的很讨厌你这张脸!”
楚珩本还在继续摸摸我的眼睛四周,想把少许的液体都擦掉。
听到我这样一句话,他也愣了:“啊?”
“讨厌!”
“……已经长这样了。”
我伸手,一巴掌盖到他的脸上,气鼓鼓又凶巴巴地喊道:“这张脸太招人!所有人都在看你!昨天跟我说话的那个人,他想勾引你!他趁你睡觉,想摸你的脸!被我发现了!气死我了!他不要脸!”
楚珩移开我的手,眼睛微瞪:“所以你昨天那么生气?”
我更气了:“这还不够我生气吗?!我要气死了!”
“你为这事气了一天?今天也因为这事招呼不打一声先走了?”楚珩有些无言,“所以我白担心了吗。”
“有一点点这个原因!你别岔开话题!我要气死了,你今天再去,他们又要看你了!你不能被别人看!很多人想勾引你!”
我说着,两只手掌一齐上前,捂住他的脸:“不许给别人看!”
手掌下,楚珩笑开。
“不许笑!”
楚珩却突然亲了一下我的掌心。
十指连心啊朋友们。
我浑身又是一麻,手不由垂落。
楚珩笑着用他的双手捧住我的脸,在不甚明亮的车内,无奈笑道:“宝宝啊,你怎么这么可爱啊。”
……
太讨厌了,学我妈妈叫我。
不过嘴里说着讨厌的我,又失眠了一整夜哦。
第37章 三十七
失眠归失眠,尽管失眠,可以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那些时候的我,已比从前积极很多,也的确悠闲些许。
当然,这个悠闲,只体现在精神状态上。毕竟我白天依然上课,下午去医院,晚上去会所,定时定点,时间的安排没有改变。
但因为有了一个人的真心陪伴,一切都已不同。
坦白说,如今的我,想到当年仍会有一点点后怕。我也不知道,如果我到会所上班的第三天,没有遇到楚珩,现在的我到底会是什么样子。
幸好,他出现了。
他遇见了我。
他也拯救了我。
他其实并没有送过我什么很昂贵的礼物,和他谈恋爱的那些日子,我们每天吃得最多的是学校食堂,两人一顿饭吃十五块钱就能吃很饱。偶尔出去约会,会吃得贵一些,去外滩吃西餐,也吃洋房里的私人餐厅,有次一顿饭吃了几万块,也仅是我生日时。
他向我坦诚过,起初不知我妈妈底细时,猜测我与我妈妈是因为爸爸不在了,加之妈妈生了重病,生活才会越来越糟糕,他怕我伤心也不敢问。总之,他一向把我想得无比纯真与可怜、可爱,哪怕他是在那样的地方真正与我认识的。
我没正式认识他之前,他当然在学校里见过我。
他说我很耀眼,是属于人群中第一眼绝对就能瞧见的人,而且一瞧见后,便再也移不开目光。
他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我从前的穿戴打扮,他自然看得出来。
所以我们之间有一丝很诡异的相似点,尽管他以为的都是错的。我们俩恋爱的过程中,对物质上的东西没有一点追求。他一直拥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早就看遍,不在乎。我尽管是曾经拥有过很多,我也不在乎。
恋爱的时光里,他送过我最贵的东西是刻了字的对戒,除此之外,也就是那盒手工巧克力比较贵。
他不会刻意给我买新衣服,也不会刻意带我吃什么好吃的,更不会刻意带我去一些看似很高级的场所。
他与我在一起后,我的生活与从前看似没有一点差别。
吃从前吃的饭,穿从前穿的衣服,听从前听的歌。
甚至又出现了一个人,像从前的司机叔叔那样接送我上学放学,像保姆阿姨那样照顾我、关心我,更像我也有过的保镖那样保护我。
他,就是我人生中最大的改变。
想到有他在,我家的事,我妈妈的病,我面对的一切便再也不令人恐惧。
从前,失眠令人痛苦。睡不好,代表第二天的一切都会很痛苦,我会更没精神面对它们,我会更颓废,很折磨人。
可是有了他,哪怕是失眠,也不怕。
第二天不会再痛苦,会有他陪我去每一个地方,我知道他会在我身后的。
我对他的依赖感来得很迅速,也很凶猛。
失眠的夜里我会做什么?
当然是抄短信,我们那时候已经很能聊,收件箱里全部是我们俩的短信。
当时iPhone4甚至还没有出来,智能机并未普及,我用的是一只白色夏普的翻盖机,内存有限,我不得不删短信。每回删短信都很难过,每一条都舍不得删,哪怕那条短信仅是一个“好”字,哪怕早已抄录到本子上,我也要盯着看很久才能狠下心来删。
抄完短信,依然睡不着。
年轻的身体也经得住熬夜,翻来覆去睡不着,我又会爬起来打开灯写博客。
现在的年轻人早不写这玩意儿,当年还很流行,我在一个叫作“不老歌”的网站上写,全部加密,谁也看不到,除了我自己。
我的双手在键盘上打字,百思不得其解地写——
可爱?
可爱有什么用!
可爱你就亲我啊!
你都不亲我。
说什么可爱!
写完回头看看,自己脸都红。
倒也不是饥渴,我连两人到底怎么做|爱都还没搞清楚呢,也不是很感兴趣。这方面,我还没开窍。我只是很迫切地想要碰触我喜爱的人,这是那个年龄段没有任何性经验的男孩子都会有的急切吧?
本想删掉那些字,想想反正只有我自己可以看,我又留了下来。
我甚至想,我要每天记录,我要看他到底哪天才会亲亲我。
这样一写,就写了半个来月。
你们还记得我在学校晕倒的那次吗,我站在公交站台,我自觉还好,楚珩却能联想到我是如何单薄,再被风刮走的样子。
在他眼里,我仿佛城市中唯一的蒲公英,风一吹,手一碰,便散了,飘了。
也像是块天然的水晶,手一重,便要碎了。
他怕吓到我,不敢那样快地就亲我,他兴许想给我过程去适应。
那半个来月,每天在博客上写日记都很生气。
也只敢自己气一气,这样的事,好意思当面跟别人家说吗?我能跟他说,我不要这些过程吗?
当然不能了!
在后来的岁月里,有次我难过得快死了,也的确快死了。我突然想到不老歌,我也早就不写博客,什么博客大巴等出名的博客网站早关闭了。谁还写博客?文字早已全部碎片化。我半夜从病床上爬起来,找到自己许久不开机的笔记本,从浏览器的收藏夹里找到那个网址。
不老歌竟然还在,始终没关闭。
账号名和密码太好记,全部与楚珩有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的。
我立即登录进去,文字依然。
在所有人都遗忘它的岁月里,那些文字始终安安静静地坐落在那里,似乎笃定,终有一天,会有人回来看看它们。
它们不会走。
我回来了,我也看了。
我记得每一个我们的第一次,我看到我盼“亲吻”的半个多月的那些记录,眼泪啊,顿时控制不住,瞬时布满我的整张脸。
寂静的病房里,我穿着单薄的睡衣,坐在冰凉的地板上,背靠墙,抱着我的电脑哭。
抱着我的爱情哭。
文字能等到我,我却等不到他了。
文字不会走,我却早已走远。
有时候我觉得人生本来就是一个巨大的bug,它有限,它让你有记忆,有情感变化,却又不给你完整的这一切,更不可能给你一个操控这一切的权利。所以我们不知道自己第一次哭是什么模样,第一次翻身,第一次叫“妈妈”,第一次走路,等等,全部不记得。
因为记不住,因为有遗憾,因为缺失。当我长大到足够记住时,我会拼命地去记,用尽一切方法地去记录每一个值得纪念的时刻。
也是痛苦濒临死亡的那一天,我更觉人生残忍。
它不仅有限,期限在哪里,它甚至从未给过你提示。
而我曾经努力想要记下的东西,又要更用力地去忘记它。
临到头才发现,何时忘记过?
早已镌刻进生命当中。
我甚至厌恶过我自己,厌恶过叫作“安思风”的这个生命体。
其实,我不配得到楚珩的爱。
每天看似平静,实际翘首以盼地等着和楚珩亲亲的日子里,我们吵过一次架。
或者说又是我单方面发脾气,毕竟以前这种事儿也有过,但那会儿他都没亲我额头,也没说我“可爱”,更没抱过我,我想那时还不叫谈恋爱。
现在谈恋爱了,这也得换一个高级的词。
那次吵架延续的时间还挺长,缘由其实很简单。
他说我的手机有些光秃秃的,我喜欢极简,偏爱冷色调,不大爱在手机上挂东西。
我埋头在写英语题,也没大理他,继续做阅读理解。
没一会儿,我听到一些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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