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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心上人ABO-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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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厌愣了一秒,才反应过来:“……你跟林溪月打架了?”
  迟纵从鼻子里哼出一声,算是默认。
  “……我是自……”
  “我知道,”不等对方把话说完,大少爷便强横的打断道:“就是因为这样我才生气,但我又不能揍你,总得找个人出出气吧?”
  林厌:“……”不知为什么听着还有点道理。
  “何况那小子真他娘的不是东西,前几天还跟我示弱叫我帮他,结果老子在外面辛辛苦苦给他镇场子,这畜生偷偷在后面挖我墙角——”迟纵越说越是愤怒,气得在原地打转:“当然我不是说你是那什么……总之他背弃信义,我揍他一顿算便宜了我!”
  林厌有点儿头疼,他是真不知道这两人间还有这种联系……再加上,虽然当时是林溪月刻意引诱的,但自己也脱不了责任。毕竟这是在人家家里,如果还用这个去指责迟纵,多少有些说不过去。
  所以他很干脆的沉默下来,不再对此事发表意见。
  迟纵对着空气生了一通闷气,算来算去怎么想都觉得自己下手轻了……他见林厌沉默不语,干脆一咬牙,厚着脸皮开始碰瓷:“那小畜生把我弄得这么惨……你、你也得表示表示吧?”
  林厌莫名其妙:“关我什么事?”
  大少爷破罐子破摔:“你看我这张脸这么帅,被揍成这种……见不得人的样子,得耽误多少工作啊!还有他还把我牙打掉了,晚点还得跑一趟医院……”说着还张嘴给对方看,一连牵扯到其他部位,疼得表情都扭曲了。
  林厌给这小子胡搅蛮缠的傻X样逗笑了,不得不承认,对方这模样的确狼狈的有些可怜……
  “你想让我怎么表示?”
  迟纵没想到他这么快松口,呆了一下,先前的气焰瞬间灭了,小心翼翼的试探道:“让我……帮你上个药吧?”说着还比划了一下脖子的位置。
  问完他又有点儿后悔了,毕竟腺体处本就敏感,万一林厌觉得冒犯,岂不是浪费了一次好不容易得来的机会……正胡思乱想着,却见对方神色复杂的看着他:“……你可以换一个的。”
  他没直接拒绝——迟纵的头顶冒起了感叹号,热血上头,一下子冲跑了悔意:“不换!”
  “……行吧。”林厌没办法了,走到椅子边上坐下来:“麻利点,之后记得去医院补牙。”
  话还没说完,就听身后传来“砰”地一声……迟纵急着出去拿医药箱,膝盖撞在了门板上。
  林厌:“……”
  等这少爷提着箱子一瘸一拐的回来,惨状连林厌都看不下去了,主动起身替他拉过一把椅子:“……你先坐下。”
  迟纵受宠若惊,仿佛那普通的木椅子是什么皇位似的,站在旁边看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吞吞的坐下来。
  纵使林厌有再大的脾气,也被对方的举动消磨的差不多了,这会儿认命的靠在椅背上,放松身体。
  迟纵轻柔的扯开对方浴袍的后领,只见那在泡澡后略显发红的皮肤上,印着一个青紫发红的牙印,因为被水泡过的关系,伤口边缘处微微发白,更显狰狞。
  他只觉得自己的心被什么重重敲了一下,震的眼睛都有点儿花,为了掩饰这份心痛,迟纵低头打开医药箱的盖子,翻找起需要用到的东西……
  林厌光坐着也是无趣,干脆自顾自玩起了手机,恰好编辑有事找他,正聊着呢,便觉得后颈一凉……迟纵用沾着碘酒的棉签碰了下伤口,发现对方脊背僵硬((了一下,连忙问:“疼吗?”
  “……不疼,”林厌的手指划过屏幕,声音没什么起伏:“你继续。”
  大少爷嗯了一声,听话的安静下来,专心将注意力集中在眼前的伤口上。他从小就爱打架,没少磕碰,小时候皮的厉害了,怕被家里人骂,就藏着伤回来躲在房间里自己处理……久而久之,便有了经验。
  只是林厌这伤口特殊,上面还带着Alpha未完全散去的信息素,Beta的腺体无法保存,所以最终都会随着时间一点点消散……这么想着,迟纵有点庆幸,又有点悲哀。
  曾几何时,他也……他也阴差阳错的,在同样的位置留下一样的伤,也差不多这样深……只是结局,似乎与林溪月并无差别。
  仅仅凭靠这个,也只能锁住那个人短暂的几分钟,当沾血的尖牙离开破损的皮肉,当信息素不再注入腺体的那一刻开始,那属于自己的味道就会开始散去,如同指间漏出的细沙。
  到了最后,什么也留不住。
  碘酒轻柔的消毒完毕后,迟纵又伸手去拿药和绷带。
  他不想看见这刺眼的伤痕,所以带着点儿私心的——在林厌脖子上缠了几圈,过程中伸长手臂环过对方肩膀的那一刻,让迟纵有种仿佛在拥抱着那人的错觉。
  他悄然品味着这辛酸的甜蜜,直到林厌动了动脑袋,发梢撩过Alpha的鼻尖……有点痒。
  于是很毁气氛的,迟纵打了个喷嚏……
  专注于和编辑聊天的林厌仿佛被人在耳边炸了个二踢脚,耳鸣了那么几秒,缓缓转头看向罪魁祸首……
  然后就瞅见着大少爷因为喷嚏扯疼了脸上的伤,正嘶嘶抽着气,疼得泪都快掉出来了。
  林厌心想,现在笑会不会太缺德了?
  但嘴上却什么也没说,抬手摸了摸已经被包扎好的后颈。
  别的不提,迟纵在这方面的手艺怎么也比干家务强多了……
  好不容易调整好了表情,迟纵捂着眼睛上快要掉下来的纱布:“你、你这几天洗澡什么的注意一下,要是被弄湿了……呃,就、就再来找我。”
  这话中的期待之意过于明显,林厌有些失笑,他瞥了眼大少爷五彩斑斓的脸蛋:“……你倒是先处理好你自己吧。”
  “我回去就弄……还有就是,”迟纵眨巴着半只眼睛,小狗似的望着他。“我如果要去种牙的话……你能陪我去一趟医院吗?”
  林厌挑起眉:“你今年三岁?”
  迟纵皱了下眉,有点儿不服:“……你都陪林溪月去了。”
  “他那是因为救我手废了,跟你打架斗殴有什么关系?”
  大少爷一听来劲了:“我也是为你打的架啊!不然谁理他!”
  林厌被这歪理说得头疼:“……首先我没让你动手,其次只是种个牙而已又不是接骨——”
  迟纵放出杀手锏:“还不是因为你突然自愿就——”话没说完被对方瞪了一眼,顿时怂了:“我就是……很嫉妒他。”
  他咬着字,像是连尾巴也耷拉了下来:“非常、非常……嫉妒。”
  林厌沉默了很久,直到迟纵身上的热血都有点冷了,才听到那人叹息一声。
  “仅此一次,”他开口:“在这之后我立马会搬出去……就这样。”


第六十九章 
  迟纵本还想耍一下心眼,把看牙这事拖个一两天,结果一看林厌又开始收拾东西;他本来也没带几件行李,非日常的都已经事先打包好了,余下的都是些一直在用的画具之类的,也花不了太长的时间。
  眼看着再拖下去,对方连搬家的车都约好了,迟纵没办法,只好在傍晚的时候拉着整理画具的林厌出了门,特地要求司机走最堵的路,去离家最远、最难拿号的大医院……
  今天又不是周末,正是下班高峰期,车子很快被堵在了路上。迟纵一边暗喜,一边佯装不耐烦的骂了几句,从自带的小冰柜里提了一瓶酒出来,冲林厌晃了晃:“喝么?”
  后者没睡午觉,这会儿整个人都有点犯困,正懒洋洋靠在车窗边上,迟纵叫了三声才反应过来,看了他一眼:“……好。”
  迟纵先给他倒了一杯,再准备给自己倒的时候,却听对方提醒:“你待会还要种牙,先别喝了。”
  林厌的声音又冷又轻,可大少爷却偏偏从里头品出了一丝关心的味道,一下子醉了个彻底;他老老实实的把酒放回原处,冲着那人傻笑:“都听你的。”
  ……我是怕你去了又说补不了浪费我时间,林厌心里想着,目光落在杯中晃动的酒液上,十分仁慈的没说出口。
  他见识过迟纵对一个人动心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仿佛戴上了千万重滤镜,只要那个人态度稍微客气一点儿,这小子就能傻不拉几的掰开每一个字,只为了找出“他还是挺在乎我”的证明,然后自己嘿嘿乐上半天,真的是……无药可救。
  但当时也正是这份乐天的单纯,吸引了那个在泥沼中挣扎的自己……林厌抿了口酒,度数似乎要比想象中的高上一些,酸涩的酒液包裹着他的舌尖,等到咽下去了,才能从那悠长的回味中品出丝丝回甘。
  迟纵右眼上的纱布在出门前又换了一次,崭新而苍白,带着几分罕见的病气……如果不是这张脸肿的有点变形,稍稍损失了那么几分帅气,变得有些喜感。
  但哪怕破了相,大少爷也依然不放过每一个放电的机会,这会儿正努力眨巴着单边的眼睛,问:“好喝吗?”
  林厌是个俗人,虽然曾经在林家学过装B的技巧,但在眼下这种场合里他不想白费口舌,敷衍的回了个还行。
  迟纵也不气馁,又翻箱倒柜的提出好几瓶酒,白的黄的红的一应俱全,十分阔气的往小桌上一摆……
  林厌似笑非笑的眯起了眼睛:“你是想把我灌醉吗?”
  “我不是,我就……给你看看!”大少爷被他这难得生动的表情怔住了,结巴了下,又很快找回了底气:“你看我有这么多酒,如果你以后想喝……可以不用再去那什么破地方,就在家……我可以陪你。”
  他示好的方式很蠢,很幼稚,让林厌想笑,却又不怎么讨厌。
  他只是觉得这么多年过去了,怎么有的人就是长不大呢?
  “别想这些有的没的了,”抱着让这位过载的恋爱脑降温的心态,林厌十分不解风情的开口:“你公司今天都没事吗?”
  提起这个,迟纵倒不是很在意:“要是一天没了我就得倒闭,我要他们做什么?”说完觉得自己这语气有点帅,还补充了一句:“我今天就想陪着你。”
  “……”林厌被他这突如其来的土味情话油腻到了,又喝了口酒:“谁陪谁?”
  “你陪我。”迟纵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深情道:“那我想你一直陪着我……”
  林厌:“……”这还没玩了。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搭着话,偶尔沉默下来那么几分钟,气氛却也还算轻松。等到终于挪出了堵车的路段,司机终于快乐的踩下油门——林厌手里的酒轻轻晃了一下。
  大少爷仿佛被什么踩到了尾巴,理直气壮的冲着前座喊:“开慢点,当心酒撒了。”
  司机:“……”少爷,这才四十迈。
  但秉持着听命于主人的原则,他还是将车速慢了下来。
  于是一辆加长的豪车跟龟爬似的在马路上行驶,后面的车看到了又不敢往上蹭,只好愤怒的按起了喇叭。
  一时间仿佛锣鼓声天,就算是这么好的隔音也无法完全屏蔽,林厌头疼的按着太阳穴:“……快点去医院吧,你缺了颗牙,自己不觉得说话漏风吗?”
  迟纵心里想的是如果你一直陪我,我可以一直不补……但他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只好妥协。
  这一路上花了将近两个小时,但大医院的挂号永远不让人失望,迟纵开开心心的接过单子,就算是站在人满为患的大厅,嘈杂的人声和广播声混在一起,还有各式各样的病患……他却仿佛一个拿着心上人情书的小屁孩,傻乐着跑到林厌跟前:“要等几十分钟呢。”
  按迟家的身份,不可能没有私人诊所,对方绕了老大的圈子就为了拖他一会儿,林厌一早便看穿了,这会儿嘴里含着棒棒糖,只点了下头。
  迟纵见他没有异议,便又说:“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吧……待会弄完了,你想不想吃点什么?我请客。”
  他穿着简单的休闲服,虽不是西装革履,却也都是价格不菲的名牌,如今毫不在意的坐上医院的公用椅,还特幼稚的用手占着旁边的,招呼对方:“这有位置,快来!”
  林厌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了林溪月,相较于眼前这个,那位小少爷可娇气多了,刚被自己带回家的时候,吃个外卖都要吐……而迟纵已经开始给他数附近的宵夜摊位。
  “我以前读高中的时候就在这附近。”前面的电视机上放着几年前的老剧,声音被禁掉了,只有字幕在滚动;迟纵看着演员因画质而有些模糊的脸,陷入了回忆里:“我从小性格就皮,那会儿又刚分化,正是气焰最旺的时候,我爹怕我伤到别人家的少爷,干脆把我丢到了二中。”
  “那时候他正准备把迟羽接回来……怕我跟他闹,干脆扔远了眼不见心不烦,”他说到这里,冷笑了一下:“可惜我也没叫他省心,一年下来架没少打,处分吃了一箩筐,天天翘课逃课……但我毕竟是迟家的长子,若是因为这个被开除了,给家族丢脸,于是他们捐了个教学楼……那是后话。”
  “总之我那会儿在学校里可威风了,一呼百应的,人缘又好……就这医院隔壁街直走过了马路的那家麻辣烫,常年被我包场,还有隔壁的烧烤摊,对面有一家卖沙县的……我没事就带着全班过来吃饭,老板一见到我就笑开了花。”
  说到最后,还有了几分炫耀的意思。
  林厌用舌头拨了拨嘴里的糖,发出“咯嘣”一声响,不冷不热的捧场道:“那可真是段光辉岁月。”
  “可不是嘛……待会弄完,我请你去喝砂锅粥,就是烧烤的那一家,老板有独门秘方,味道独特,再配上几串烧烤……”
  一说起这个,话题似乎就可以无限延长下去,林厌左耳进右耳出的听着,同时还要过滤各种杂音……他本以为在经历了上流社会的“洗礼”之后,迟纵会慢慢变成他陌生的样子,可如今看来,这幅“成功人士”的皮囊之下,仍然裹得是一颗少年人的心。
  他没有林溪月那般精致而娇贵、又称不上纨绔,唯有偶尔任性的霸道像那么回事,可仍然抵不去骨子里的傻气,像是平凡人家里最让家长老师头疼的那类孩子,有冲劲、讲义气,爱惹事闹事,骨子却是正的,被打断过,却没长歪。
  迟纵身上一直有一股浓浓的烟火气,你会在很多时候忘记他耀眼的身份背景,哪怕后来披上昂贵的衣装、成了能独担大梁的一家之主……也无法将其彻底的抹去。
  而这样的一幕……这样真实的一幕,却只有在林厌面前,他才会毫无保留的展现出来,仿佛是捧着一颗闪亮亮的宝贝,告诉你那是他从天上给你摘下来的星星……等你仔细看过了、品味过了,才会发现那是就是他的真心。
  嘴里的糖慢慢化了,工业糖精留下的味道在嘴里挥之不去,带着点儿微妙的苦。
  林厌吐出糖杆,有那么一瞬间,他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迟纵,好像所有的冷漠与嘲弄,在那人眼里都是彩虹之前的风雨,哪怕浑身湿透瑟瑟发抖,他也仍然坚信着一夜醒来,会是万里晴空。
  对于这样乐观至死的傻子,林厌毫无办法,钻进了牛角尖里的迟纵像头拉不回的疯牛,哪怕前面就是坚硬的南墙,他也要撞的头破血流,不死不休……
  让时间来冷静这一切吧。
  有些无奈的想着,林厌的手机震了一下,一个陌生的号码跳了出来……他正在走神,下意识就接通了,结果下一秒,一个熟悉的声音从里面传来。
  “哥哥,晚上好。”


第七十章 
  电话一响迟纵就闭上了嘴,眼巴巴看着对方接起来,恨不得把耳朵竖到天上去。
  “……你怎么知道我电话的?”医院很吵,林厌不得不把话筒贴紧了一些,眉头微微皱起。
  林溪月低笑一声,亲昵道:“这才过去一天,哥哥就不认人了吗?好伤心呢……”声音软得像是能掐出蜜来,一点儿也听不出伤心在了哪里。
  林厌沉默了一下,刚想挂断,就听对方又道:“这是我新换的手机……里面只有哥哥你一个人的号码,打电话过来只是想向你……报一声平安。”
  “接下来的几天会很忙,之后等我有空了,会去看你的……那时候你也应该从迟家搬出来了,对吧?”说到那个字的时候,林溪月的声音有一点儿发涩,后又很快轻柔起来:“好啦,我也不打扰哥哥了……总之,早点睡,注意身体。”
  说完,不等林厌答复,他便有些匆忙的挂了电话,像是在害怕什么。
  “谁打来的?”见他终于放下手机,迟纵有点儿焦虑的问道,末了又自觉冒犯,抿了抿唇:“抱歉,我不是那个意思……”
  林厌被林溪月突如其来的一通电话闹得有点心烦,干脆没搭理他。
  先前还不错的气氛骤然冷了下来,或许是怕他们尴尬,叫号器一下刷掉了好几个名字,直接跳到了迟纵。
  “那、那我先过去……你等我回来请你吃饭啊!”迟纵慌慌张张的起身,都走出几步远了,还有些忐忑的回了下头,确定林厌没有离开才终于放心。
  手术时间比想象中要长一点,林厌闲来无事,翻看了将近一个月的新闻,中间还被迫回复了林溪月发来的短信……
  那小子先是哭自己肋骨疼,又变着花样的问他在做什么,一条接着一条发,还跟个小姑娘似的每句话后面都要带个可爱的表情……林厌哭笑不得,只觉得对方胡闹,后来干脆把人丢进黑名单里图个清静。
  结果没一会儿他又想起来,这俩兔崽子今早打了一架,迟纵伤成那个鬼样子,林溪月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本来这种事他是不会管的,但出于人道主义,他还是把人从黑名单里拉出来,礼貌性的慰问了一下,又丢了回去。
  做完这一切林厌觉得自己脑子进水了,有点烦躁的将手机赛回口袋里,又剥了一根糖……
  等迟纵捂着肿起来的半边脸抽着气回来时,时间已经到了八九点钟,大厅里的人少了些,也不似傍晚那么喧闹。一眼望去,林厌仍然端端正正的坐在原来的位置上,咬着糖杆,不知在想些什么。
  牙龈一抽一抽的疼,牵扯着太阳穴都在跳,可心里却有点甜……就算是自作多情的安慰也好,迟纵想,至少他在那里。
  于是大少爷走上前去,才刚靠近,林厌便抬起头来:“好了?”
  “唔……嗯。”嘴里疼得厉害,说话都有些艰难,这让迟纵有些郁闷,他含混不清的开口:“我们去……吃饭。”
  林厌挑了挑眉:“你吃得了么?”
  “……看着你……吃,”迟纵的眼睛亮亮的:“我想跟你……多呆一会。”
  林厌低头看了看时间,这会儿也该饿了,但他约了搬家的车明天下午过来,现在有点想回去继续收拾东西;可迟纵一路缠着他,手指勾着他外套的一角,脸肿的那么高,还要坚持给他介绍这附近的宵夜……执着得有些可怜。
  叹了口气,林厌想着反正最后一天了,去就去吧。
  于是出了医院,穿过寂静无人的街道,在末端一拐,又是一个热热闹闹的新天地……却不是迟纵所熟悉的那个。
  原来在几年前,这块地被开发商圈了下来,原本的宵夜街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崭新的购物广场。这会儿时间尚晚,却还有不少人在,商场外围的一圈各种宵夜的店铺挂着五颜六色的招牌,从奶茶到网红小吃,应有尽有……可迟纵带着林厌逛了一圈,却没有一家是他记忆里的。
  最后两人重新回到广场的入口处,夜风很凉,吹得迟纵浑身发抖,那些热血沸腾的回忆都在这些眼花缭乱的彩灯里化成了飞灰,散地干干净净。
  林厌见他的表情,多少猜到了一点儿真相……迟纵是个很念旧的人,他知道,所以虽然嘴上没有安慰,四下环顾了一圈,突然抬起手:“我们去吃这个。”
  迟纵顺着他的指尖望过去,那是一家卖茶点的。
  像这种开在购物中心附近的饭店,大多数装潢都比较浮夸,偏网红风格;这一家却相对朴素了很多,招牌也是黯淡的,沉寂在花花绿绿之中,难以发现。
  入店之后意外的发现人还挺多,两人找了一个安静的角落坐下来,林厌拿起老旧的菜单,点了几笼点心,一碗粥。
  迟纵本来就牙疼难以进食,这会儿又受到了打击,心情降到谷底,蔫蔫的靠在椅子上,像只耷拉着耳朵的大狗。
  林厌刚喝了口茶水,就听对方突然开口:“……你是不是觉得……我挺蠢的。”
  那还用说吗?林厌想着,又看了眼大少爷五彩缤纷的脸,很仁慈的保持了沉默。
  迟纵已经习惯了对方的敷衍,自顾自唉声叹气:“说了那么多,连他们搬走了都不知道……我还想带你去体验一下……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林厌是没搞懂对方为什么又开始道歉,“除了这三个字你不会说别的了吗?”
  “我……”迟纵的嘴唇蠕动了一下,不知如何往下接。
  恰好这时候点心上来了,第一笼是豆沙包,林厌拿了一个,撕开时还冒着热气,红豆馅又香又醇,不是很甜,符合他的口味。
  “这家店,我以前来过。”将嘴里的食物咽下,林厌突然开口:“大概在……也是好几年前吧,我刚回来没多久,就住在对面的酒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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