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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明半昧-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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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远睡得并不沉,阮朝暮离开房间的时候,他迷迷糊糊睁开了眼睛,房间里什么也没有留,他腰间酸软的厉害,几乎爬不起来,但迟远已经明白阮朝暮的意思。
他发信息给阮朝暮,只几个字。
“我有多长时间?”那么平静,那么直截了当,文字的力量是冷冰冰的,所以阮朝暮并不知道,迟远打出这几个字的手,抖得有多么厉害。
阮朝暮回他:“林喻给了我一个月。”
看起来答非所问,迟远却懂了。
那天以后,阮朝暮再也没回过那个家,其实阮朝暮是想要把那栋房子留给迟远的,但林喻却不同意。阮家买下这房子是阮朝暮二十岁的事,林喻家就在阮家隔壁。那栋别墅不光是阮朝暮和迟远住了十年的地方,也是阮朝暮和林喻相识的地方。一处宅邸,充斥着两段恋情的一切,阮朝暮觉得很别扭,但林喻却不知道。
遇到周洲的时候,周洲告诉他,迟远只是阮朝暮包养的情人而已,他并不知道在周洲离开的这一年,他们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林喻就像是远归的女主人,理所当然的要住进男主人的房间。
迟远的行李已经打包好了,三个超大的旅行箱,里面是十年里阮朝暮送给他的一切,他丝毫没有净身出户的意思,理所当然的笑纳了阮朝暮给他的一切。在对周洲的态度上就可以看出来,阮朝暮对情人出手相当大方,他给迟远的名车名表都是成沓的,还包括市中心一套十分地角不错的公寓。迟远的退休金确实很丰厚,可以说他下半辈子躺在家里,也足够衣食无忧,还是可以小小挥霍一下的那种。
作为一个被包养的情人,这样的结局已经很好了。
阮朝暮帮迟远提着行李送他出门,那架势仿佛迟远只是出去旅游,两个人沉默不语,若是细细去看他们的表情,反倒是阮朝暮显得似乎更痛一点。
看到等在门外的是叶琛,阮朝暮有些微的惊讶和酸涩,然而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帮迟远把行李搬上车,随后轻声说一声再见。
迟远点点头,打开车门,却是阮朝暮叫住了他。
“不最后给我一个拥抱吗?”男人厚颜无耻地说,他的喉结翻动,眼底蓄着的泪水,比迟远还多。
“不需要。”迟远漠然回答,甚至还微微笑了笑,这笑容让阮朝暮的心愈发抽痛起来,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自作多情了。
他有些茫然地点点头:“祝福你。”
“我不想祝福你。”迟远轻声说,随后上了车,扬长而去。
那一天,迟远并不知道,阮朝暮站在门口,对着他离开的方向站了很久。就像阮朝暮更不会想到,坐在车上的迟远默默在心里说的话是:“我会回来的,阮朝暮,我发誓。”
第十三章
林喻搬进来的第一天,就让佣人收走了所有和迟远有关的痕迹。他记性很好,记得十年前阮朝暮的一切习惯,所有不属于记忆的东西,都被他统统扔掉。
一些迟远常用的下午茶器皿,不是什么高大上的牌子,好像是迟远从哪个小店淘来的手工制品,骨瓷烧制,釉色均匀,设计的是卡通样式,一只狮子杯,一只兔子杯。
兔子杯被笨手笨脚的佣人打破了,阮朝暮把碎片拾进垃圾桶里,突然想起那是迟远搬进来的第二个月,在隔壁街一个很文艺的手工店里买的,据说是店主自己做的。
十八岁的迟远笑着举起杯子,他那时候还没长开,才刚到阮朝暮的下巴,巴掌大的脸,下巴尖尖的,只有眼睛很大,水灵灵的,跟手里的杯子一样可爱:“阮先生,我在隔壁买的杯子,很好看,我们可以用来喝你说的那个红茶。”
小孩子刚住进来,怯生生的,很多东西都不懂,可是又不想露怯,所以在阮朝暮面前拼命表现,只可惜好像表现的不太对地方。
阮朝暮啼笑皆非地摸了摸他的头:“嗯,很好看。”
林喻抱着纸箱从楼上下来,看见阮朝暮在对着垃圾桶发呆:“干什么呢,舍不得就赶快去追回来。”
阮朝暮恍惚间回过神来,抬头笑道:“怎么会。”
林喻抿嘴看着他,并不吭声。
家里变的东西比林喻想象的要多的多,到处都是属于两个人生活的痕迹。盥洗室里只余下一半的洗漱用品,泾渭分明的摆在另一边,空荡荡的地方突兀的显示着这里曾经居住的另一个人。
阮朝暮的卧室里,那些一看就属于迟远的小玩意儿被林喻统统扔进袋子里,可佣人们却告诉他,里面有一些是阮先生的。
呵,他从来不知道,三十岁的阮朝暮曾经不屑一顾的东西,会被四十岁的他当做宝一样散落在家里的各个角落。
一套丑的要死的铁质挖耳勺,一本毫无艺术感可言的鸡汤画册,一盘某九零后小歌后的唱片……他要扔的时候,却被佣人拦住了。
他们说这些是阮先生平时会用的……
阮先生啊阮先生,你还是十年前那个阮先生吗?
林喻看着阮朝暮依依不舍地拎起垃圾袋,那样子简直像是要割掉他的肉,然而他只是靠在门边冷冷一笑,回房间去了。
林喻住进家里的第一天,两个人什么也没有做,阮朝暮不知为何,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他把这归咎于白天扔掉的各种东西,毕竟那不光是迟远,也是他自己十年来的回忆。人年纪大了,免不了就会怀旧,那些曾经用惯了的东西,就像是相处惯了的人一般,突然剥离,心里满满地都是不舍。
那天晚上,阮朝暮第一次梦见了迟远。
迟远是十八岁的样子,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抱着杯子喝牛奶,杯子就是他的兔子杯,他翘着二郎腿,一边喝,一边看桌子上的漫画书,津津有味的样子,嘴角有一圈白色的边儿,看上去有些傻气。
“迟远,迟远……”阮朝暮忍不住叫他。
迟远抬起头来,朝他笑得如此灿烂。
“阮先生!”
“迟远……我有点……想你……”
第二天早上,阮朝暮睁开眼,看到的却是林喻,他有些茫然和迷糊,有些迟钝的奇怪,迟远去哪里了,随即才回过神来,轻笑起来:“早上好。”
林喻笑了笑:“你昨天晚上说梦话了,一直在叫迟远。”
阮朝暮面色僵硬。
“哈哈,骗你的。”林喻嗤笑,他起床洗漱,盥洗室空白的半边已经被林喻的东西填满,林喻站在镜子前刷牙,欣长的腰身和削瘦的迟远一点也不一样。
阮朝暮看着林喻的背影,默默想,也许很快,林喻就会重新填满他的生活,而后他就会渐渐忘掉迟远。
然而一个钟头以后,他就知道,自己错了。
“你说什么?”阮朝暮坐在办公室里,听着陈秘书汇报的情况,只觉得大脑“嗡……”得一声闷响。
“迟……迟总……上个月,代表您签下了那个美食城的项目,按照合同的规定,阮氏需要在一个月内,注资三个亿的启动资金……”陈秘书颤抖着声音说道,他根本没想到,这么大的事情,阮朝暮竟然完全不知道。
“把合同拿给我看看。”阮朝暮觉得自己简直像是做梦一样,他看了两页,觉得有些不对,又飞快地翻到了落款处。甲方是阮氏的公章和阮朝暮的私章,签字的是迟远,而乙方签字的人赫然是叶琛。
阮朝暮猛地站起来,不敢置信地看着白纸黑字的内容。
“迟远……你够狠啊……”
阮朝暮在他送给迟远的公寓里堵到了他,确切的说迟远应该在等他。
那是市区某高端楼盘的“楼王”,电梯入户,打开电梯门,就是玄关,径直走进去,就可以看到客厅。这房子是阮朝暮早就买好的,起初是单纯的投资用,可是环境太好,他舍不得卖掉,就一点点的添置了家具,不知为何就萌生了一点念头,以后可以送给迟远,即使他可能用不上。
也许早在几年前,阮朝暮就隐约觉察到,他和迟远早晚会有一天分道扬镳。
装修是专业的高端团队设计,简约的现代风格,该有的厨具一应俱全,客厅和健身室都有落地窗,晚上的时候,可以承包整个城市的美丽夜景。
现在是白天,景色并没有晚上来的精彩。迟远站在落地窗前,静静看着楼下的车水马龙。他穿着休闲服,两只手抄着裤子的口袋,看起来潇洒肆意的很。
听到阮朝暮的脚步声,他回头,随后露出一个笑容来。
“你来了。”
不知为何,阮朝暮竟从这句话里,嗅出了一丝高高在上的味道。
阮朝暮闭了闭眼睛,他一点也不习惯这样的迟远,迟远面对他时,永远是乖顺的,像个宠物,总是趴在他的脚边,然而现在的迟远,却是他完全不认识的样子,棱角分明,一转身就可以狠狠捅他一刀。
“你长大了。”阮朝暮轻声叹息道。
这些日子,他想起了好多他们刚刚相识时候的日子,十八岁的迟远,青涩又可爱,比任何时候都让阮朝暮觉得生动。
“您发现的好像有点晚了?”迟远莞尔,“想喝点什么?”
“老样子吧。”阮朝暮这样说着,坐在沙发上,自然而然地等着迟远去为他准备红茶和点心。
十年如一日的风格。
阮朝暮突然想到,他喝茶的习惯是林喻走的时候才养成的,那些日子他在家里浑浑噩噩,几个月无规律的生活,伤了他的胃,后来医生建议他喝一点红茶,他才开始喝茶。而和喝茶一起进入他生活的,还有眼前这个男人。
他歪头看着站在料理台前冲茶的迟远。
他的头发长了一点,垂在眼角,似乎有些痒,他总是伸手挠挠,又挠挠。茶叶在沸水里翻滚,起起伏伏,又慢慢沉了底。
迟远端着托盘放在茶几上,上面还有一小块抹茶蛋糕,小巧可爱很有食欲。
“你到底想要什么?”阮朝暮低声问道。
“阮氏的股权。”迟远也坐了下来,“现在阮氏为了履行合同,必须在一个月内准备三个亿的资金,我了解你现在的经济状况,就算加上银行贷款,两个亿是撑死的,剩下一个亿你根本办不到,可合同的违约金那么高……你只能想法子融资,既然是融资,谁的钱不是钱?”迟远歪头笑了笑,竟有点坏坏的味道。
他平时大多沉稳而压抑,这样的笑容极少出现,看起来竟有点年少时的样子。
“你从哪里拿一个亿出来?”阮朝暮讶然。
“我之前攒的钱,你送我的东西,再加上这套房子,折折价格,差不多可以卖到八千万,剩下的叶琛自己的钱还有他找的朋友们参与的融资。”迟远说的认真,而阮朝暮也意识到,他说的这些操作可行,兜兜转转,迟远想要的竟然是钱?
他有些疑惑,又有些失落,刹那间竟是说不出话来。
“你想要阮氏的股权,其实可以跟我要。”阮朝暮微微皱起了眉头。
“那不一样。”迟远摇摇头,“不是自己赢回来的,不好玩。”
在商言商,阮朝暮这方面很有一套:“这么大的事,我需要开董事会商议一下。”
“那我就静候佳音了。”迟远轻笑道。
半个月后,以迟远为法人代表的投资公司成立,正是融资阮氏,迟远又踏入了阮氏的大门,以董事会成员和大股东的身份。
圈子里议论纷纷,人人都说阮朝暮亏了。
“都说咬人的狗不叫,看不出来,这个迟远是个不好惹的主。”
第十四章
美食城的项目正式启动,阮朝暮每天忙得脚不沾地,迟远丢给他的烂摊子相当不怎么样,那么大的成本投进去,以阮朝暮的性子,说什么也不能只赚一点点薄利,他每天挖空心思想的,都是从这个项目里,还能多赚点什么。
就像是抽到了一副烂牌,阮朝暮说什么也要打好。
如此一来,林喻简直就像是独守空闺的可怜女人,被扔在家里,经常一个星期都见不到阮朝暮一面。
时间久了,林喻有些火了,更何况,阮朝暮现在天天都能见到迟远,这感觉相当不好。
“你到底什么意思?”午夜十二点,阮朝暮疲惫地打开家门,林喻在客厅等他,气势汹汹的模样。
阮朝暮当然知道他最近回家的时间有些短,不禁歉意地走过去,抱了抱林喻:“抱歉亲爱的,最近实在太忙了。”
林喻冷笑:“我大老远从美国跑回来,可不是为了守活寡的。”
“别这么说。”阮朝暮皱了皱眉头,他大脑转了一整天,现在头疼得紧,林喻这样一闹,他其实并不十分耐烦,但那是林喻,所以他会拿出十二分的耐心来哄,可哄也总有尽头。
这时候,他会禁不住想起迟远,迟远从来不会抱怨他回来晚,有时候他回来的声音把迟远吵醒了,迟远还会爬起来,帮他准备一点夜宵,按摩一下额头,掌控一个硕大的公司,阮朝暮的压力其实很大。
“你不会在想迟远吧。”林喻有些危险地看着阮朝暮。
阮朝暮怔了怔,躲闪着林喻质疑的目光:“最近生意上的事太紧了,我实在没办法,等过了这一阵,我再补偿你好不好?”
林喻看着阮朝暮,不耐烦的表情写在脸上:“我知道这十年来,我的脾气变了很多,但是你得适应。”
这话其实已经说的很委婉了,林喻这十年,可是在混黑帮,从修罗场里一步一步踩着血爬上来的,他是帮派里的第二把交椅,别说是冷落他,只要他往哪里一站,没有人的眼里敢没有他。
十年,足以改变一个人很多习惯,林喻早已不是十年前那个简简单单的年轻人,他是一个上位者,对一切轻视都十分不适应。这和阮朝暮完全不一样。
阮朝暮虽然也是个管理者,但他向来打温情牌多一些,是脾气相当不错的老板,而林喻的态度刺痛了他。
“你确实变了太多。”阮朝暮疲惫不堪地说,“但我现在真的没有精力在晚上十二点来一场灵魂的沟通和了解。”
他说完,绕过林喻,上楼睡觉去了。
林喻深吸一口气,狠狠攥紧了拳头。
“我只能再给你一个星期,否则我会离开。”
阮朝暮的脚步顿了顿,随后才回答道:“我知道了。”
然而一个星期转瞬即逝,第七天的晚上,阮朝暮仍然在参加一个酒会。他有些心不在焉地频频看表,手里的香槟已经空杯了半小时而不自知。
美食城的项目进度很快,眼下已经开始第一轮招商了,这样重要的场合,阮朝暮说什么也不能走,所以也格外暴躁。
“今天晚上有事?”迟远端了酒杯,帮阮朝暮换下手里的空杯。
“是啊,谢谢。”阮朝暮欠了欠身。
迟远笑了笑:“出去走走吧,急也没用,这里一时半会儿估计结束不了。”
阮朝暮欣然前往。
这是他们现在的相处模式,平等的对话,像势均力敌的对手。
离开了阮朝暮的迟远,一点也不像是菟丝花一般萎靡下来,反而在商场里愈战愈勇。他本来天赋就不错,也肯钻研,如今得了叶琛的指点,再换一身考究的行头,俨然就是商界精英的模样。
其实早在迟远接替叶琛,正式出任阮氏的财务总监时,阮朝暮就发现,他在经商方面很有天赋,那时候他很后悔,应该早一点让迟远接触这些,当然,若真的如此,他要付出的可能就不只是眼下,阮氏百分之八的股权了。
他们走到花园里,并排看着夜空。
郊区的别墅区,灯光不如城区来的多,星星肉眼可见,半明半昧得挂了满天。
阮朝暮轻轻叹了口气。
“和林喻的进展不太顺?”迟远随意地开口聊着。
“为什么这么问?”阮朝暮嘴硬,然而迟远只笑而不语。
十年,他们彼此太了解。
“我们确实还需要一点时间适应。”阮朝暮迟疑了片刻说道。
“哦?能适应的了吗?”迟远不动声色地问。
“应该没什么问题。”阮朝暮自信满满。
迟远转头看向阮朝暮,他的眼神难得的认真:“如果和林喻相处不来,会不会再考虑一下我?”
阮朝暮笑了笑:“不了,总是变来变去,不是我的习惯。”
迟远忧伤一笑:“是啊,你是个长情的人。可惜,我宁愿你薄情一点。”
因为长情,才会搞出包养一个人十年,因为长情,才会让这十年里的感情逐渐发酵变味,再难回来了。
“来,和我干一杯吧,阮朝暮,祭奠我们的十年。”
“干杯。”阮朝暮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阮朝暮再醒过来的时候,他在一个没有窗户的房间里,白炽灯很亮,有些刺眼,他本能地想用手捂住眼睛,却发现,双手被拷在了床头上,迟远坐在他身边看书,不知道是什么内容,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
手铐和金属柱体相撞的咔咔声在房间里刺耳的响着。
“你醒了?”迟远听到声音,回头笑道。
“迟远,你在搞什么?”阮朝暮气急败坏地问道。
手铐是那种情趣手铐,内衬是柔软的毛皮,并不难受,但阮朝暮手臂僵硬的不行。
“绑架你。”迟远平静地说道,“下一步还没想好,我在研究SM,看看能不能想法子激发一下你的被虐倾向。”他说着合上了手里的书。
迟远疯了,阮朝暮崩溃地想。
第十五章
昏暗的房间里,浓重的喘息声时断时续,阮朝暮额头上的冷汗顺着脸颊滑落,伴随着翻书声,莫名让他有些战栗。
“放弃吧迟远,你真的不适合这个。”阮朝暮哑着声音说道。他此刻全身赤裸的躺在床上,双手依旧被铐在床头,白皙的皮肤上鼓起一道道拇指粗的红痕,后穴插着一根按摩棒,血顺着按摩棒流在白色的床单上,有些令人作呕。
迟远仍然在翻书,身边散落着一堆各种各样的情趣用品,看起来相当邪恶。
“迟远,你把我放开,我保证不跑好不好?”阮朝暮低声说道,那声音简直像是在哄一个小孩子。
“闭嘴。”迟远恶劣地回答,他也在出汗,却是急得,毕竟这样生涩的照搬书本,根本没法搞出他想要的效果。书上不是说,只要按照说的方式鞭打,对方就会逐渐产生快感吗?为什么阮朝暮一点感觉也没有呢?
“公司那里,你怎么安排的?我这样一直不出现,其他人难道不会起疑吗?”阮朝暮看迟远还在看书,忍不住开口转移他的注意力,他实在受不了迟远这样不断研究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因为迟远真的是相当不擅长。
“我给陈秘书打了电话,说你要带着我去考察一个项目,要出国一个月,期间不要随便联系你,有事让叶琛定夺。”
“陈秘书也信?”阮朝暮愣住了。
“信啊为什么不信。”迟远狡黠地笑了起来。
阮朝暮仔细一想,就明白过来,陈秘书一定是以为他色令智昏,带着迟远出国躲着林喻逍遥去了。
“迟远,我们谈谈吧,你这样做,没有任何意义。”阮朝暮轻声说道。
“不必,我明白,你这个人,薄情寡义,放了你,我永远都不可能再抓到你。”迟远眯着眼,轻声说道。
这话说的有些寂寞萧索,让阮朝暮微微一怔。
“我并不知道你是这个意思。”他喃喃着,“你一直都不怎么说话,我以为你只是……”我以为你只当我是个金主,我以为你其实从不曾舍不得我,我以为你也许会很高兴,这样离开……我以为,在这场离别里我比你痛的更多些……
阮朝暮突然觉得眼眶有些发热,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真的不能把我松开吗?”他哽咽着问道。
“为什么?”迟远问。
“因为我想抱抱你。”
林喻最后看了一眼阮朝暮的家,这里他曾经断断续续生活过一段不短的时间,然而现在看起来却是如此陌生。他闭了闭眼,握紧了手里黑色的包,转身,大步踏了出去。
门口的车子里,司机出来给林喻开门,谦卑地唤了一声“二少。”
林喻对这个称呼狠狠皱了皱眉头,不耐烦道:“沈枫呢?”
“目标提前出动,沈爷先过去了。”
“好,那就快点出发。”
林喻说完,闭上了眼睛,只是手里仍然紧紧抱着那黑色的包,金属的触感在大战之前更让他有安全感。
沈枫比林喻大四岁,个头很高,足有一米九,穿一身迷彩,手里抱着狙击枪,趴在草丛里,看着山下的U型弯。
眼前这条路线他已经研究了大半个月,伏击那个老不死的,足够了。
林喻换了身衣服匍匐趴到沈枫身边,问道:“怎么样了?”
“老东西警惕的很,谁让你回来的这么高调,他现在到哪里都一大堆人跟着。”沈枫痞里痞气地说道,“国内没意思,搞几条枪都那么费事。”
林喻嗤笑:“本就没准备做这些,如果不是你非得给我那便宜爹报仇。”
“林老大好歹也是一代枭雄。”沈枫感叹道,“当年竟然死在这种玩意儿手下,想想都觉得不爽。”
“国内世道不太平,做完了这一票,赶紧出去,小心晚了就出不去了。”林喻淡淡劝道。
“你呢?”沈枫问道,“不是说这次不来吗?你那个念念不忘的白月光呢?”
“跑的没影了。”林喻淡淡回答,他低下头,调试着狙击枪的准星,趴好了位置。
U型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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