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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种田就会被啊呜掉[末世]-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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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束带领残存的士兵的家丁守了一天一夜,手下人几乎死伤殆尽。
第二日夜,皇宫突然有龙吟声响起,随后金光大放,一道屏障自长春宫升起,堪堪笼罩皇宫内城。
帝京内残存百姓开始朝皇宫转移,据传那屏障乃是熙元帝的龙气化成,可挡鬼魅邪祟。
靠着温束,定国公府上下加上林府之人,足有近百,这么多人转移,难免被行尸盯上。
温束再强,也不过血肉之躯,没办法庇护所有人,温卓在途中被咬伤,陷入尸群中,继母哭嚎着要他去救人,温束却没停,一停下所有人都会陷入尸群包围,他自己也出不去。
然而温束万万没想到,就因为这个,继母恨上了他,当他将人带到皇宫前,眼看前面就是生路,继母抱着他冲进了尸群。
温束清楚的记得他是怎么死的,久战后的身体疲惫无力,僵尸腥臭的牙齿咬在他的身体上,血液一点点被吸走,意识越来越模糊,失去意识前,他看见害死他的继母正被几只僵尸分食,已经死的不能再死。
而他护了几个月的家人,一个个争先恐后的往屏障内跑,除了继母生的小妹妹哭着喊了一声“娘”,没有一个人回头看他一眼。
温束死了,死在二十二岁这一年。
七年后,已经修炼成不化骨的温束恢复了为人时的样貌、意识和记忆,但是他已经不是人了。
他的瞳孔是血红色,犬齿在吸血时会变成獠牙,皮肤刀枪不入,御风即可疾行,不惧寒暑,不老不死,嗜血易怒,他是不化骨,僵尸王。
后来,后来明明不老不死的温束却选择了自我了断,他想杀了温家林家所有人,却发现大部分人都已经死了,活着的也生不如死。
除了偶尔跟其他不化骨打一架,温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他不像另两个不化骨一般,一个爱色一个好酒,他对什么都没兴趣。对于他这样的僵尸来说,或许让他恢复为人时的意识才是最大的惩罚。
不化骨想死都很难,温束又不愿意让另两只吸干他血,他抓了个能操纵火的异人——末世里把拥有特殊能力的人称为异人,普通的火已经烧不动他,温束逼着这人不停放火,把自己烧成了灰。
然而老天跟他开了个玩笑,想死的没死成,这回直接把他扔回十二岁。
更奇怪的是,他的身体慢慢有了变化,温束清楚的感觉到,他前世未死之前的特殊能力回来了,而且随着时间增长越来越强,他能听见看见的越来越远。
除此之外,他的身体素质以极快的速度提高,力量速度体力都远超正常人类,温束试过用刀割自己的手臂,虽然不像不化骨一般刀枪不入,但力气稍小一些,刀子也割不破他的皮肤。
明明还是人的身体,却又有了一些不化骨的特征,情绪波动大,容易失控,不需要血液维生,偶尔却会对血液有渴求。
他还是人,但好似又不完全是人。
重来一次能做什么?温束依旧了无生趣,他没有在乎的人没有喜欢的物,自杀又太蠢,而且以他目前的身体状态,自杀是一定会受折磨的。
温束唯一想做的就是活到十年后,这回他要亲眼看着那些忘恩负义的人被僵尸,然后再把他们烧成灰。
所以这次温束丝毫没有忍耐,定国公府小公爷?别说笑了,谁想当谁去当吧,只要能活到继承爵位的时候。
温海借机赶他走,温束也非常配合的离开,反正他也不想待在定国公府,他怕每日看见那些人在他眼前乱晃,会忍不住提前杀了他们。
温束也没想到,他只是随便找了寺庙清修,竟然会意外捡到一只小花妖。
前世,末日后偶尔听说有动植物成精,皆是杀伤力极大的可怕存在,温束便遇见过一株吸血藤蔓,触手足有数万,扬起来铺天盖地。
他家小花妖……算了,除了能说话声音好听,大概就只剩下可爱一个长处了吧。
老天送他重来一次,又把小花妖送到他身边,说明他合该是他的。人不可信,那妖呢?他一个人太寂寞了,养一只傻乎乎的小花妖好像也不错。只要他不背叛他,有点小秘密没关系,说谎骗他也没关系,小孩子总要慢慢教的。
若是他背叛他……
温束瞳孔漫出一层薄红,他从地狱里爬回来,就绝不会再让人将他推进去。
*
系统空间,完全不知道自己惹上什么样存在的夏。小花妖。琛将喇叭花放好,边整理自己的库存边跟夏铜板聊他新认识的网友。
“子笺他爹可真不是个东西,他在家里一定经常被欺负,太可怜了。”夏琛捧着脸叹气,他不是烂好心,而是自己也曾经经历过那种困境,知道对于一个生理心理都未成熟强大的小少年来说是多么痛苦无力。
他当初的情况还要更好一些,好歹身体健全,手上还有钱,只要一直待在学校不回家就好。可是子笺却无处可去,甚至被送进庙里,说是养病,不如说是发配。
夏琛说完,夏铜板却半晌没有接话,夏琛奇怪道:“怎么了?你觉得我说的不对吗?”
'我觉得……系统错误,开启自我检测……检测完毕,未发现程序紊乱。开启病毒查杀,病毒查杀完毕,系统运行正常。'
夏琛被这突如其来的一连串搞得心惊胆战,连忙问:“板儿你没事吧?”
夏铜板虽然有时候有点坑,但总的来说,还是个好统,他也不希望夏铜板出什么问题,这种高科技智能系统,别说现在了,他前世也找不到地方修啊。
'没事。'夏铜板的声音跟往日好像并没有什么不同,但闭口不提刚才发生了什么,反而转移话题道:'空间内无法提供充足的太阳能供喇叭花吸收,建议宿主将喇叭花带出去。'
夏琛下意识抬头看天,系统空间四季如春没有黑夜,他以前没注意,现在发现,头顶是一片白茫茫的苍穹,确实没看见太阳。
“我得先找个花盆。”夏琛被带跑了话题,有点发愁的道:“这个泡面盒子不能拿出去,等我找个花盆再把喇叭花搬出去晒太阳。”
夏琛把这件事记在心里排上日程,又拿了颗神奇种子种进白沙地,徐鹤来送他的水和土都还有,夏琛完全按照种喇叭花的步骤又来了一遍,就盼着再种出一朵喇叭花来。
可惜有时候成功具有偶然性而不可复制,这次种出来的压根没变异,吃了个晚饭,就长出来一株西红柿,夏琛尝了一个,汁水饱满口感丰润,非常好吃。
第二天,夏琛惦记着喇叭花还缺个花盆,下学后跟来接他和南哥儿的夏大郎央求,想在县城里逛一逛,买些小东西。
本以为要求半天,没曾想夏大郎一口应下:“真是巧了,爹给了银钱,让我不急着带你们回家,先带你们逛一逛,若是不想逛街,去舅舅家坐坐也可。”
南哥儿已经欢呼起来,闹着要吃糖葫芦,夏琛心中却飞快思考起来,他爹这是想先支开他们?又没让他哥瞒着,说明这事他本事知晓的。
念头一转,夏琛就有了结论:他爹定是要对雷婆子下手了。
当初雷婆子骗他出门,害他落水,他爹刚知晓的时候便说要好好收拾这恶婆子。后来一直没动静,夏琛也没着急,总归他爹不会留一个害过他的人在家中。
等春耕,夏琛才知道他爹打什么主意,他爹竟然让雷婆子下地干活去了。
要知道,当初买雷婆子,便是留在家中做事,多是准备一日三餐,偶尔有别的活计也要搭把手。夏家除了东哥儿这些小辈,都是苦过来的,有什么事自己能做,顺手就做了,所以雷婆子在夏家,真是没受过什么亏待。
好好养了几年,夏老爷突然叫她下地,她是夏家买来的奴才,让她下地干活,谁也说不出一个不对。雷婆子一边心慌是不是她做的事暴露了,一边又不敢露出马脚,每日跟着一群壮劳力下地干苦活。
不过一个月的时间,吃好喝好保养好的雷婆子便瘦了十几斤,一下子老了十多岁,脸上的皮耷拉着,只见皮不见肉,看着十分可怖。忍着辛苦做了点心,想套夏琛的话,夏琛当着他爹的面装作被吓到,哇哇乱叫着躲在他爹背后,就连小吃货南哥儿都不再肯靠近她。
家里的女人虽然奇怪夏老爷为什么这么做,但是都知道夏老爷不是随便折磨人的人,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
眼瞅着他爹使坏折磨雷婆子,夏琛总算为差点淹死的自己出了口气,之后就没再关注过雷婆子的动向。
算一算,春耕已经结束了,接下来可以稍微轻松一段时间。夏琛忍不住咋舌,他爹真是有点狠,先把人剩余劳动力榨干,然后再收拾,一点儿都不带亏的。
第26章
在县城逛了一圈; 南哥儿要了一根糖葫芦; 又在夏琛的提醒下,给哥哥娘亲祖母一人带了一根。
夏琛借机买了几个陶土花盆,还想买些竹筐竹篾,被夏大郎阻止了; 说是村里就有人会编,给一碗糙米就能换两个,不值得花钱买。
这种偏远地方的小县城,着实没什么好逛的; 也就是夏琛没见识过看个稀奇,不多久就把要买的东西买全了。
夏大郎一琢磨,这时间还早; 他爹交代了,晚些回去,干脆赶着牛车; 把两个孩子带去舅舅家。夏琛一听; 又让兄长买了两斤糕点带上。
夏琛和夏大郎的外公是镇上的屠户,除了夏夫人这个幼女,还有四个儿子,都学了他杀猪宰牛的手艺。
按理说; 家业本该由长子继承,但是大舅娶了县里肉铺家的独生女; 外公干脆让大舅来县里帮他老丈人开肉铺子; 一方宰一方卖; 既能保证肉质货源,又能保证销路,两方得宜。
夏大郎把牛车赶到肉铺,大舅并几个表哥正给人秤肉,见到夏家兄弟十分惊喜,要他们去家中吃饭。大舅当即吩咐儿子,剩下的肉不卖了,带回家煮了待客。
其实天色已晚,肉案上也没剩两块肉,但大舅这个态度还是十分让人舒心的。
夏琛的二姐夏银子嫁给了大舅舅家的小表哥,虽然夏琛出生的时候姐姐都已经出嫁了,但是依旧对夏琛这幼弟十分疼爱,经常往娘家送些肉食。夏琛和南哥来县里念书,夏二姐中午不忙的时候,也给他们送过几回肉菜。
见大哥这回来家中,还带了两包糕点,夏二姐颇有些惊奇。不是她觉得夏大郎小气,而是她晓得她这个哥哥,一根肠子通到底,对这些人情世故天生不开窍,还好嫂子是个能干懂礼数的。
这么想着,避开人的时候夏二姐便打趣了哥哥两句,夏大郎挠了挠头,憨厚笑道:“是元宝提醒我。”
夏二姐当即笑了,连声夸夏琛,还说以前看夏琛就是个聪明孩子,这不,一开窍就比别的孩子聪明许多。之后又给夏琛两个荷包,说是大女儿细娘给他这个小舅舅缝的。
夏琛年纪小却辈分高,摸了摸身上,荷包里的一把炒豆子早就被南哥儿吃光了,只好摸着鼻子笑了笑,一摊手开玩笑说,小舅舅还是个穷书生,没钱给外甥女买糖吃,给她讲个故事好了。
细娘是个纤细文弱的小姑娘,比东哥儿还要小一岁,性子有些怯懦,听夏琛开玩笑,躲在她娘身后抿唇笑,又听他说要讲故事,眼里多了些期待。
夏二姐很乐意让女儿多跟幼弟亲近,她可听她娘说了,她们家元宝念书极有天分,先生夸了几回了,以后万一成了秀才公,甚至当了官老爷,她们这些亲戚,也能跟着沾光。
“咱们元宝念了书就是不一样。”夏二姐又夸起来,非常给夏琛捧场:“二姐也听听,我们元宝讲个什么故事。”
夏琛稍作思量,讲给女孩子的,打打杀杀不太合适,风花雪月什么的,细娘年纪还小。他在《西游记》和童话故事之间犹豫了一会儿,余光瞥见外甥女羞怯的模样,有了决定。
然后夏琛就讲了一个魔改古代乡土版《野天鹅》:“我讲的这个故事,是个虚构的,也就是假的,你们听听就算了。”
古代社会,不敢随便拿皇族说事,夏琛只好给女主换了个背景,考虑到细娘的性格,夏琛干脆比照着大舅家的情况,让女主从一国公主,变成了小县城粮铺子的小女儿。
“话说有个安徒生镇,镇里有家粮铺,店家的夫人给他生了十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小女儿叫丽娘……”
夏琛讲到这里,路过的大表嫂突然插话:“乖乖,这是谁家的媳妇,这般好生养,她女儿多大了?你大外甥年岁也到了……”
夏琛:“……”说好的穿越者一讲故事众人拜服呢?
夏二姐忍笑道:“大嫂,元宝这个故事是假的,咱县里没有哪个妇人生了十一个儿子。”
“假的啊。”大表嫂失望地叹了口气。
“对,假的,而且这妇人死了,女儿也还很小,不足十岁。”夏琛勉强把自己的故事讲下去:“这粮铺老板,又娶了新妇。”
这一下子倒把夏二姐和大表嫂的兴趣勾起来了,一个说这新妇进门就多了十一个儿子,怕是日子不好过,另一个就说,若是新妇不慈,底下的孩子才叫受罪。
好好的童话故事,硬生生变成了乡土宅斗,夏琛头大如斗,连忙把话题硬拉回来:“这新妇其实并不是人,而是一个……一个蜘蛛精变的。”
他本来想说蛇妖,狐狸精,后来一想,万一以后再给人说白蛇传封神演义葫芦娃什么的,那不就容易串戏嘛,干脆来个小众一点儿的。
这个转折一下子把听故事的人都震住了,这时候的普通百姓,精神生活可以说是极度匮乏的,毕竟想看个话本子,还得识字。听人说书唱戏,也是有钱有闲的人家的消遣。
像夏二姐这样的普通妇人,跟家中妯娌说些别人家的八卦,就是日常消遣,所以有时候不能怪妇人们碎嘴子,实在是没什么转移她们的注意力,一个个不八卦,都没什么话题可聊的。
夏琛这个新鲜故事一讲,一下子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就连一旁本来不感兴趣的夏大郎和南哥儿都过来听了。
夏琛表达能力不错,就算原本的故事无法记得一清二楚,但大致脉络情节他记得,再根据世情改编,感情戏被他删掉了,女主年纪也变小了,毕竟是为了让细娘学习女主的坚韧勇敢,不是忽悠外甥女谈恋爱的。
给女主帮助的仙女变成了看似邋遢实则深藏不露的老道士(参考徐老道),删去了坟地这个必要条件,只要求采麻做衣,其他地方也一一乡土化。
随着夏琛的讲述,周围人都沉浸了进去,这种带着灵异神怪又不太恐怖,转折多,有打脸有爽感,结局美好的故事,简直不要太吸引人。
一个故事讲到饭都做好了,听故事的人还不想动,饭桌上也是讨论新故事的声音,引得其他人也起了兴趣。夏二姐记忆力不错,不用夏琛多费口舌,替他讲起来,不记得的,夏琛在一旁描补。大表嫂也竖着耳朵边听边记,决心要记熟了把这个新鲜故事讲个自己几个关系好的妇人们听。
一顿饭吃到天色将黑,夏大郎急着带趁还有些天光赶车回家,大舅家的小孩都被夏琛的故事收买,舍不得他走,小外甥北哥儿拉着夏琛要跟他一起走,再听他讲故事,就连害羞胆小的细娘也小声问夏琛下次什么时候来,她再给他做荷包。能主动站出来说话,说明夏琛讲故事还是有一点儿效果的。
临走大舅妈给夏大郎的牛车上塞了两斤肉,是今天做晚饭时特意留下来的,夏琛顺便把他们家里堆积的骨头和要处理掉的下水要了一些过来。
这时候肉资源不丰富,下水也是有人吃的,只是吃的人少。毕竟下水大都比较难料理,方法掌握不对,做出来味道不好。要想遮盖下水的异味,需要大量气味浓重的调味料,偏偏这时候调味料又不便宜,买得起调味料的人家不屑于吃下水,只能吃下水的人家舍不得花那么多钱去买不顶饱的调味品。
夏琛在商城买的杂七杂八的书里面,就有教怎么调卤汤做卤味的,他想试一试,若是结果还成,舅舅们家里有这个条件,多余的下水可以做成卤味来卖,也是个进项。
至于为什么这个生意不自己家做,士农工商,他家买了铺子收租便罢,若是自己做起生意,被划为商籍,他就别想科考了。
几个舅舅家中儿孙众多,全学屠夫手艺也不是个办法,而且外家对他们家一向不错,一个卤汤方子,给便给了,他给了卤汤方子,舅舅们总不至于亏待他。
多要的骨头,可以拿回去炖骨头汤,他还想长个儿呢。炖完骨头汤,骨头砸碎了可以做骨粉,教做肥料的书里就有用骨粉做肥的。
好吧,价值三金的天价肥料书他还是买了,这不是有钱了嘛,其实书里内容挺有用的,也不算太亏……吧?
在舅舅家耽误了时间,到家的时候天都黑了,夏老爷不放心,自个儿带着老余头在村口等着,夏琛远远看见,连忙跳下车,让他爹坐牛车上。
他爹腿上有旧伤,晚上天凉,受了寒气容易复发,一疼起来觉都睡不着。
夏琛虽然没明说,但是夏老爷心里跟明镜似的,熨帖极了,幺儿真没白疼啊,小小年纪就知道心疼人。
回到家中,夏琛想起来他爹今天打发他们出去的原因,打眼一看,果然没见着雷婆子,便直接问他爹,雷婆子哪儿去了。
当着夏夫人的面,夏老爷面不改色道:“这刁奴伙同外人偷了你娘的簪子,我将她发卖了。”
夏琛眨眨眼,抓住了他爹话里的重点:“外人是谁?”
“就是田家那个丫鬟呀。”夏夫人插话道:“我就说看着那个丫头不是个老实的,谁曾想是雷婆子的女儿,还偷到咱们家来了,这样的下人谁家敢留呀,田家也把她发卖了。”
夏琛恍然大悟,他就说他爹拖这么久不动手,看来不光是为了压榨雷婆子的剩余价值,也是为了把这母女俩一网打尽。
但是他还记得当初夏大郎提议把雷婆子卖掉,他爹并不同意,说卖掉他们是成全了那对母女,现在怎的又改了主意?
不明白就问,夏老爷笑眯眯道:“自古当贼的,伸手就得做好被剁手的准备,偷了咱家的东西,哪能好好的把手缩回去。”
夏琛瞬间明了,雷婆子那手怕是废掉了,她一个厨娘,手废了,还有个偷主家东西的名声,可想以后日子怎样。就算跟女儿卖在一处,不知她女儿愿不愿意养着这个已经成了拖累的亲娘。
第27章
六月刚过; 天气一天热过一天; 再过一月,水稻成熟,就该进入一年中最忙的时候了。
清河村,一辆牛车慢悠悠往村里走; 赶车的是个二十七八的年轻汉子,车上坐着一个妇人和两个小娃娃,一看便知是一家四口。
刚进村子,便遇见了熟人; 端着木盆的妇人正要去河边洗衣服,见到这一家子,眼神在牛车上高高堆起的几个瓦罐上转了一圈; 又落在旁边的布匹糕点等杂物上,心里就跟喝了醋似的,酸得不行; 偏嘴上还得说两句好听话:“二姐儿; 这是带着姑爷孩子回娘家?还带这么多东西,真是孝顺。”
“三婶子洗衣服呢。”夏二姐笑眯眯回话:“自家做的东西,不值什么钱,我家这两个小的; 天天跟个小尾巴似得追着元宝跑,一听说我要回来; 非要跟着; 干脆一起带回来见见他们外公外婆。”
“哟; 我可听说了。”三婶子大着嗓门语气浮夸:“都说你们家铺子里的卤味,那叫一个香,县太爷家里都买来吃,哪能说不值钱哩。”
“哪里哪里,县太爷也就是尝个新鲜。”夏二姐说是这么说,心里难免有些得意:“多亏我们家元宝聪明,从古书里寻出来这么个方子。”
“可不是,这才读了半年的书,就有这本事,以后准是个秀才公。”三婶子心里再酸,对着夏二姐也要赔出一副笑脸,谁让她家大小子还想进人家的卤味铺子里做事呢。
“当初老道士给你们家元宝算命就说了,是个命里有大福气的,你看看,这不就应了?!”三婶子说的肯定无比,好像当初跟人说夏琛傻子没福气的不是她一样。
夏二姐现在就喜欢听人夸她弟弟,三婶子这么说,她那嘴角是压都压不住。原本她还盼着等弟弟读书读出来了,他们这些亲戚能沾点光,没曾想,她们家元宝,才念了半年书,就找出来这么个生财的法子。
原先家里的下水多到卖不完,低价都不好卖,只能自己家里吃,弄得家里人一闻到那股味道就犯恶心,饭都快吃不下去了。
结果元宝从古书里找了个做卤味的方子,自个儿先试了一番,发现处理后的下水做成卤味,咸香可口,别具风味。这孩子心好又大方,体谅舅舅家不容易,就把方子直接给了出去。
她公公在家里一试,果然是门好生意,不光能自己做,还能带挈一番兄弟家的侄儿们。他们家本就有多的下水,只买些卤料回来熬卤汤就行,成本不高,就算不成,亏也亏不到哪去。
谁曾想,生意竟然那般好,下水本身价格不贵,卤料调味品虽然不甚便宜,但是一锅卤汤能卤许多东西,只要保存的好,及时添加卤料,还能反复使用,且越煮越香。
这样一来,成本降下去了,他们卖的价格算不得贵,县里许多普通人家都吃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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