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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先生-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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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第二堂课还没开始,路易刚走出办公室,就发现办公室外一阵喧闹,像一粒石子投入水面,很快泛起阵阵涟漪。整座教学楼都躁动起来,路易拿着一沓生物学科资料,大步来到教室。这时候学生都趴在栏杆上,争先恐后地探头向下看。
路易揪住一个往前冲的小个子男生,沉声问道:“怎么回事?他们都在干什么?”
那男孩扭头一看,本想吐槽抱怨,没成想揪住他的是自个儿的生物老师。男孩顿时蔫了下来,没精打采地说:“他们说主干道施工的时候挖出来一堆骨头,好像是人骨头。”
路易神色凝重:“你说的是真的?”
男孩挠挠头:“我也只是听说,这不,刚刚我就是打算去看,验验真假来着。”
路易放开男孩的衣领,说:“去吧。”
现在许多男孩子高中就长到一米八,路易身高上和这些小男生相比并没有优势,他并没有选择和学生扎堆看戏,反而站在原地,轻轻拧起好看的眉。
主干道上挖出来的白骨,如果这是真的,那这些白骨会是谁的?
他在广都中学这片土地上度过了童年与少年,甚至是青年时期,这里的每一寸土地,每一棵大树,每一株绿草,他都熟悉无比。
可这些都只是这片土地上的东西,这片土地下有些什么东西?
路易不知道。
上完第二堂课,路易匆匆赶到主干道的施工现场。这个时候施工现场乱糟糟一团,工人们脸上都带着凄惶恐惧的神色,却又顾忌着这里是校园,不敢声张尖叫,也没有精力拦着路易进入施工现场。
挖出骨头这种事情不太吉利,虽然很多都市传说里,学校下面都是什么万人坑,或者公墓,美名其曰用学生们的阳气镇压,但是真要碰上还是渗人。还有就是,广都中学是闻名遐迩的好学校,坐落在市中心,一个学校漂亮得像园林,周围还是玫瑰花海,怎么看环境都是一等一的好。
广都中学前身是九峰书院,粗略一算也有数百年历史,风水绝佳,万万不可能建在陵墓上。
再说了,当初头一次修建主干道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挖出来这些白骨?反而是现在重建的时候,这些白骨才重见天日?
这时候的施工工地杂乱无章,水泥、沙土到处都是,工人们被这些尸骨骇得不轻。
路易径直走到挖出来的壕沟边,一眼就看见壕沟里探出头来的一个头骨。
一般来说,常年埋在土里的骨头都会被泥土浸染,怎么也会带些泥土的颜色。这个头骨却干净的可怕,是一种森森的雪白,令人不寒而栗。其实挖出来的尸骨不多,路易沿着壕沟走了一圈,也不明白工人们为什么会吓成这样。
他走出工地,正巧看见处理这事的有关部门的人,正在盘问工头。
路易这么一个一尘不染,活像个贵公子的人出现在脏乱的工地上,极为扎眼。他随意拉住一个工人,问他:“这尸骨有什么古怪?你们为什么这么害怕?”
那厢工头也在叙述自己的所见所闻。
“其实最开始挖出骨头来的时候,都没多怕,就是不知道怎么的,那个头骨眼睛的那个洞里,唰地就流下两行鲜红鲜红的血。”
贰·朱刃白袍
第26章 怨念深重
按工人们的说法,他们挖出这些白骨后,其实并不害怕,真正让他们恐惧的是白骨眼睛的空洞中蓦地流出汩汩鲜血。
路易想象了一下,也觉得不寒而栗。
怪不得这些工人会抖如筛糠,那种场面想想都让人起白毛汗,更别说这些白骨个赛个的雪白。
这时候施工工地乱成一锅粥,路易才能自如地出入。他问了一圈,得到的答案都是白骨流血泪,他若有所思,却又不敢轻举妄动。上次竹林经历的白骨杀阵,可把他骇得不轻,既然知道这些白骨有诡异,他还贸然撞上去,怕不是失心疯。
恰好他今天没把猫先生带来学校,这些日子猫先生成日窝在家中睡大觉,一天二十四个小时,清醒的时间恐怕连三个小时都没有。路易担心,但是又无计可施。
他想了想,摸出手机,小心翼翼地靠近壕沟,拍了一张清晰的白骨照片,打算晚上回去拿给猫先生看。
很快就有相关部门派大部队来处理这件事,路易不敢多留,匆匆离开了主干道。
今天晚上他没有晚自习,自打他带的班级从四个变成三个,课业压力就轻松不少,至少一个星期只有三天需要守晚自习。他看着手机屏幕上那白森森的头骨,背后冷汗一层接一层地冒。
上完下午的两堂课,把作业都批改完,路易便提起公文包准备回家。
学校老师走之前签退就行,路易揉揉眉头,脑海里不断浮现出头骨的照片。他不可控制地去想象雪白阴森的头骨唰地流下两行血泪,空洞洞的眼窝,森白的骨头上爬满殷红的血,又凄厉又诡异。
那日竹林里的手骨,也是如出一辙的森白。
到现在他都不知道,那些枯骨是另一个世界的投影,还是确有其事。
他的办公桌在窗边,抬眼就能看见窗外一望无际的玫瑰花海。他正垂头发呆,忽然听见窗子外咚咚的玻璃敲击声,路易一惊,猛地抬起头,正好和一双灿金的兽瞳对上眼。
路易如蒙大赦,看见这只灰猫,他一下安定下来。
起身打开窗,路易把灰色大猫抱紧怀中,低声问:“猫先生,你怎么来这里了?”
陆吾喵喵叫了几声,声调低沉,像是在安抚他。路易一听见陆吾的声音,原本鼓噪的心跳声也平缓起来。陆吾白生生、毛绒绒的的爪子搭在路易的肩膀上,踮起后爪,轻柔地舔了舔路易的脸颊。
路易深呼吸几次,划开手机屏幕,把那张白骨照递到陆吾的眼前,说:“猫先生,你看这个骨头。”
这个时候是上课时间,办公室里除了路易没别的老师,他才敢直接将照片拿出来给陆吾看。
陆吾喵了一声,然后扭头仔细盯着那张照片端详。屏幕的冷光衬得陆吾脸颊上的白胡须与白眉毛根根分明,还不时抖了抖。
“看照片不行,我得去看真正的白骨。”陆吾扭头对路易说,紧接着,他又道,“不用担心,我会保护好你的。”
他用柔软的肉垫拍了拍路易的脸颊,一本正经地说:“我在这里,不用怕。”
路易:“好。”他拎起公文包,定定神,抱着陆吾走下楼梯,再次回到主干道边。
走出教学楼时,路易才发现天色有些暗淡,天空中乌云隐隐压来,风雨欲来。陆吾暖和的身子紧靠在他的心口,让路易不那么恐惧,上次森白的骨爪铺天盖地而来,凶猛地袭击他,他差点脱力死在森森的骨爪海洋里。那次的遭遇,实在让他心有余悸,到现在还后怕不已。
不过陆吾的真身倒是威风凛凛,白毛黑纹,尾巴甩动间,九重幻影。不得不说,陆吾是他见过最俊美的老虎,就连皮毛都如缎子一般。
高一学生的教学楼和主干道相距不远,几步就走到了。主干道再往前走,就是最大的金桂,筑了个围栏将它保护起来。
因金桂下香味浓,风一吹,金色的桂花便纷纷扬扬落下,美不胜收,所以平时多有学生坐在围栏边上读书聊天。此时满校桂花飘香,陆吾粉红的鼻尖动了动,小声说:“怎么桂花味道这么浓?”
路易说:“现在满校的桂花都开了。”
这个时候,学校很安静,工地上忙碌的人群都消失了,蓝色的围栏重新封起,足有三米高,如密封的铁桶一般。宫人大约是都已经被安顿好,等着明天将白骨处理好后,重新动土施工。这倒正便宜了路易,三米高还拦不住他。
不过学校到处都有监控,他万一被发现,满身是嘴也说不清。
陆吾似乎读懂了路易的踟蹰,说:“我隐去了我们的身形,你不用顾忌。”
既然陆吾都这么说了,路易也不再担心,他屏住呼吸,翻身一跃,轻轻松松跳过三米高的围栏,无声无息地落进施工工地上。
壕沟就在他身边不远处,陆吾从他怀里跳下来,不忘叮嘱他:“跟紧一点,不要离我太远。”
灰色的大猫在砂砾水泥堆里蹿来蹿去,路易紧跟其后。陆吾沿着壕沟一点点地看,路易之前只看见一个白骨脑袋,这次跟着路易把挖出来的骨头看完,身上又起了一层白毛汗。
白骨数量之多,超乎想象。
他看见的那一段只有孤零零的一个头骨,而距这根头骨不远的地方,则堆了一堆碎骨头,这些骨头都丝毫没有掰碎的痕迹,更像是被狂风碾碎。
陆吾走马观花地将这些白骨看完,心下已经有了答案。
“是竹林里的白骨。”陆吾抓了抓路易的裤腿,示意路易把他抱回怀里。
“千真万确?”
“不会有错,这些骨头都是被我的风碾碎,上面还残留着风的味道。”陆吾说。
路易心道,难怪不得你走得那么快,原来是靠气味认骨头。
陆吾不知道路易的腹诽,继续说:“这些尸骨上面怨念深重,埋在这里估计有上千年的时间,奇怪,灵魂倒都是往生去了,怎么怨念还能这么重?”
路易听不懂这些,迷茫道:“怨念和灵魂必须共存?”
陆吾耐心地为他解释:“怨念想要长久地附在尸骨上,一般来说得有灵魂才行,没有灵魂,怨念也迟早会消散。”
言下之意是,这些白骨的怨念现在还这么重,显然不太正常。
“千年前,这里是什么地方?”陆吾话锋一转,问道。
路易一愣,慢了半拍,反应过来后才说:“《九峰志》上应该有记载,我们回去翻翻。”其实藏书阁也有《九峰志》的古籍,不过他现在对藏书阁有心理阴影,就算现在陆吾在身边,他也不打算去藏书阁翻看。
广都在很久以前是一个极大的概念,不单包括现在的广都市,更包含现在方圆千里的地域,山川大河均在其中。
古籍中记载,黑水之间,有都广之野。都广之野上有九峰,九峰书院便因此得名。先前的地方志一直名唤《都广志》,正是的《九峰志》前身。《都广志》成书于一千多年前,《九峰志》成书于六百多年前,由九峰书院的山长们负责搜集、整理与编撰,在《都广志》的基础上增补而成。
《都广志》在修撰补充之前,跟地方志相比,更像是记载神仙鬼怪的奇书。在极大丰富了《都广志》后,山长们自觉该志与《都广志》不同,便更名为《九峰志》。
《九峰志》的原本一直保存在九峰书院里,后来战火纷飞,原本便运到路家珍藏,直到建国后,才捐赠给省博物馆。路易小时候就见过《九峰志》和《都广志》的拓本,后来古籍出版社将这两本书整理出版,路易便各自买了一册放在家中,只是一直未曾翻开,现在连书皮都是崭新的。
陆吾耳朵一动,抬起头来,以一种缓慢而认真的语调说:“《都广志》?”
他的兽瞳前所未有的明亮,像是听见什么令人欢欣鼓舞的消息一样。
路易:“对,《都广志》。”
“这个地方叫以前叫都广?”
“嗯。”
陆吾所在路易怀中,没再继续说话,路易见他不继续在工地上晃悠,便道:“那我们回去?”
陆吾点点头。
路易前往停车位取车时,陆吾在学校的铁栅栏边等他,发觉桂花味道越来越浓,这时候天色已经彻底昏暗,他的鼻尖感到一丝凉意。陆吾仰起头,眼睛里都是丝丝缕缕的细雨。他在铁栅栏边蹲了半晌,听见路易的呼唤声,连忙跳下栅栏高台,小跑着回到车边。
路易打开车门,把陆吾抱上车。
“你身上毛都湿了。”路易从一旁掏出一块毛巾,把陆吾严严实实地包起来,揉搓了几下。陆吾任由路易动作,一身皮毛被搓得乱糟糟一团,最后还是乖乖地坐在副驾驶上舔毛,身上搭着那块毛巾。
陆吾看着车窗外飘飘细雨,喃喃自语:“现在不应该下雨的。”
路易:“今天天气预报本来也没雨,难不成是和那些骨头有关?”
陆吾:“对。”
第27章 古佛寺
广都市下起了倾盆大雨。
天地都变成了一色,惊叫声随处可闻。穿城而过的凤栖江愈发汹涌澎湃,浪起浪涌,一刻不休。天边惊雷阵阵,街上依稀还可以见到几个狂奔的人影。
在重重雨幕里,林立的大厦都变得模糊不清。
雨刮器速度越来越快,也没法看清前路,好在路易开车一向沉稳,驶过凤栖江大桥时,更是如蜗牛慢爬,花了接近半小时时间才顺利下桥。
路易看了一眼腕表,算了算时间,发现还得半个多小时才能到家。陆吾眼皮子耷拉,听着瓢泼大雨,昏昏欲睡。路易打开车载音响,静谧的纯音乐流淌在车厢里,陆吾终于扛不过瞌睡虫的呼唤,眼睛一闭,干脆利落地进入了梦乡。
下雨天堵车,一堵就是一小时。路易干脆拿起手机给谢柳生打电话,三言两语安抚谢柳生,告诉他可能只是水土不服,不要胡思乱想。末了,他又把外婆那套“游子身带故乡土”的理论告诉谢柳生,让他先好好休息几天,要相信科学。
和谢柳生聊了差不多有十分钟,车流往前动了几米,挂断电话后,路易专心开车,估摸着前面应该不怎么堵车了。
他把手放在方向盘上,听着车载音乐,心平气和地等着交通疏导。过了差不多十多分钟,雨声渐渐停息,前面的车辆纹丝不动。路易忽然觉察到几丝不对劲的地方——
雨刮器仍然在动,可玻璃上的水流却不再流淌,他扭头看着车窗上的雨丝,水滴也不动。
他连忙打开车门,站在凤栖江大桥上,举目远眺。
不是雨停,而是雨“停”了——真正意义上的静止。风停雨静,所有雨滴都保持静止,一动不动,还在半空中的,落到水洼里的,泛起的涟漪,溅出来的水滴,都保持着某一刻时的模样。路易扭头看向凤栖江,江面静止,汹涌的浪涛似乎仍在咆哮,在极静与极动中,保持着诡异的平衡。
路易浑身打了个寒颤,他又往前走了几步,把前前后后十余辆车里的人都看得清清楚楚。
打电话的人,在后座玩乐的小孩,哄小孩的老人,吵架的情侣,全部都静止。
只有他,停留在时间的缝隙里。
路易努力保持镇静,大步回到自己的车中,车厢里音乐还在缓缓播放,雨刮器也在不紧不慢地工作,副驾驶上的陆吾肚皮一起一伏。路易大口喘气,一回到车上,恐惧才如浪潮般袭来,方才的所见所闻像是噩梦一般,路易背上冷汗直冒,他根本不敢回想车外的场景。
所有人、所有物都静止不动,只有他一个活物行动自如,像是被时间遗弃了一样。
不到一分钟,路易的额头和鬓角就已湿透,他伸手一摸,满手冷汗。他连忙抽了几张纸,将汗擦掉,陆吾这时候也悠悠醒来,看见路易的手上的纸巾,瞌睡虫顿时跑了个干净。
他从毛巾下钻出来,爬到路易的腿上,路易搂着温暖的大猫,长舒一口气。
“发生了什么?”
“时间静止了,我们被困在时间里。”路易强自镇定,声音却还是有些抖。
陆吾耳朵一动,舔了舔路易的脸颊,低声说:“路易,我们下去。”
路易虽然恐惧,却极为相信陆吾。陆吾是神君,他所说的话,定然没有废话。是故,路易毫不犹豫地开门下车,抱着路易站在凤栖江大桥上,一同凝视静止的雨滴与江水。
陆吾眼眨也不眨地望着广都中学的方向:“路易,跟着我,不要离我太远。”
路易重重地答应了一声。
就在此时,狂风乍起,风裹挟着清凉的雨,润湿路易的头发。风汹涌如潮水,一股脑扑向他的怀里,缠住灰色的大猫,风轻柔而坚定地将路易推开,路易踉踉跄跄地靠在车上,看着风裹住猫先生的四肢、脑袋、身体,点点光尘从风里逸散出来。
风的轮廓渐渐变大,不断地拉长、拔高,路易几乎没法看清眼前的景象,只能用手臂挡住眼睛。待狂风平息,他把胳膊放下来,那只灰色的大猫已经变成一只威武不凡的吊睛白虎,白虎浑身肌肉流畅,皮毛如绸缎,白毛黑纹,它低吼一声,如闷雷从天上滚过。
白虎尾巴微微一动,便出现九尾幻影。
路易腰间一紧,就发觉白虎的尾巴缠在他的腰际,还未等他反应过来,他的视野天旋地转,已经落到白虎宽阔结实的背上。
“抱紧我,”陆吾冷道,“时间静止和那些白骨有关。”
“好。”
下一秒,白虎便腾空而起,御风踏雨,风驰电掣地向广都中学飞奔而去。路易把脑袋埋在白虎粗糙而温暖的皮毛中,只能感觉到湿冷的风从背上倏然而过,耳边是呼呼风声,和淅淅沥沥的雨声。
等等,雨声?
路易抬起头,发现广都中学已近在眼前。
雨不再是静止的,而是正常地落下,不过一两息的时间,雨便愈发大了。
广袤的玫瑰花田和清雅的园林在重重雨幕里变得模糊而缥缈,它们逐渐扭曲,幻化成了另一种景象。
一片沉寂的建筑群,出现在雨幕里。
天地间回荡着连绵不绝的梵唱,庄严而宏大。广都中学原本教学楼所在的地方,变成了肃穆的寺庙宫观,阶梯皆以汉白玉铺就,所见皆是青瓦红墙,寺中菩提玉兰错落有致,他甚至能看见大雄宝殿前燃烧的香烛,闻见寺庙独有的幽幽檀香。
“这里是?”路易惊呆了,眼眨也不眨地望着这座气势恢宏的华美庙宇,冷了半晌才说出一句话来。
陆吾:“这是那些尸骨怨念的所在。”
“古佛寺?”路易视力很好,隔着雨水,也能把佛寺周围的建筑看出大概的轮廓,大雨笼罩中的古城,青瓦灰墙,凤栖江如白练一般,穿过繁华的古城。
看房屋制式轮廓,应该是千年前的朝代,路易略略扫了一眼,低声道:“猫先生,这里是千年前的广都古城。”
陆吾踏风而行,裹着狂风流云,落到佛寺金碧辉煌的三门前。
还未进入三门,一股浓重的血腥味便扑面而来,冲破淡淡的檀香,争先恐后地涌出三门。
“好重的血味!”路易惊道,他是吸血鬼,对血液气息最为敏感,普通人闻到的鲜血味道在他这里要放大十倍。血腥味几乎要将他溺毙。雨仍在下,石板缝隙中流淌着夹杂血色的雨水,汩汩而流,路易低头一看,心惊胆战。
陆吾没说话,他迈开爪子,稳稳地踏上三门石梯,向寺庙中缓步走去。
路易坐在陆吾坚实的背上,隔着雨幕环视四周,古刹幽深,随处都是高大的林木,葱葱郁郁,翠绿欲滴,不知为何衬得红墙琉璃瓦有些阴森。
越往古刹深处走,血腥味就愈浓,到最后几乎铺天盖地都是浓厚的血味,再也闻不见清雅的檀香。路易虽然以血为生,却偏爱牛羊的血,这种浓郁的人血腥味让他几欲呕吐。
“血的味道很新鲜,”路易说,“附近应该有许多人失血,不是活人的血,是四死人的。”
“能找到具体方位吗?”陆吾尾巴微微甩动,九尾幻影在大雨里若隐若现。
“到处都是血的味道,”路易语调悲怆,“应该是一场屠杀。”
陆吾了然地点头,他用风将路易护住,继续向古刹深处前进。走过几重宫观,他们渐渐能看到一些人影,无一例外,都是尸体。陆吾踏着尸山血海走向佛殿,他环视四周,低声说:“都死了,全都是一招被抹了脖子,或者一剑刺穿心脏。”
隔着重重雨幕,路易没法看见这些尸体脖子或者胸口上细细的剑伤,只能看见他们的血从心口处汩汩淌出,染红清澈的雨水和洁白的石砖。
尸体们多数低眉垂眼,显然死亡只发生在一瞬间。
路易不忍,轻声问:“我们能安葬他们吗?”
陆吾摇头,声如闷雷:“不能,这里虽然真实,可终归是过去的景象,我们只是旁观者,无法插手其中。”
路易叹了口气,打起精神,继续端详这些须臾间没了性命的尸体。他们大多白衣红袍,头发剃得干干净净,眉目清秀慈悲。看年龄,大多在二十上下,都是些年纪极轻的和尚。若是放在现在的影视剧中,都是一等一的俊俏僧人。
地上散落着凌乱的佛珠,个个饱满圆润,显然常被人放在手中打磨,可惜都已经浸入鲜血,变成了怵目惊心的血珠子。陆吾不动声色地看了看路易,向前走了几步,凑近了些,让路易能看得更清楚。
血和雨混在一起,将和尚们的僧衣打湿,路易凝视着面前景象,大悲无声。看着和尚们年轻慈悲的面容,路易心底忽然升起一股悲愤怨怼的情绪。像是心被攥住,被狠狠揉捏,又像是有人在他心中放了一把火,熊熊燃烧。他难过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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