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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先生-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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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灯塔,不过已经废弃了,”维克多毫不留情地打碎路易的希望,他得意地挑眉,“是不是觉得特别居高临下,从这里看海看花看羊群,都很方便。”
路易无语凝噎,哭笑不得:“你开心就好。”灯塔空间够大,维克多平日制香调香、萃取精油,都在这座庞然大物中进行。
路易转念一想,便心平气和了,他这位老爹向来不按常理出牌,他想象中他爹应该过着田园牧歌式的生活,房屋与格拉斯的大同小异,漆成温暖的浅红或鹅黄,屋前屋后都是广袤的玫瑰花田。结果他爹直接杵了个灯塔在海边。
这里没有基站,手机信号并不算太好,维克多平日与路易视频联系时,都会特意开车去格拉斯。路易把周边环境打探清楚后,长叹一声:“爸,真是辛苦你了。”
维克多平日里放羊、种花,花季来时,再制香调香,其余闲暇时间就是看书。在维克多的住处,到处都堆满了书籍。木门一推开,浓郁的玫瑰花香就蜂拥而来,手边一只鞋柜,柜上一束百合。正对面的墙上挂着一幅肖像画,画中美人手捧玫瑰、垂眸浅笑,美得惊心动魄。
那是路易的母亲,路心素。
察觉到路易的视线,维克多笑起来:“我前段时间画的,怎么样?我对你妈妈一见钟情,就是因为这个笑。”
路易点头:“妈妈,很美。”
“快过来,这几年我就在想你什么时候会来主动找我,”维克多换上棉拖,“记得换好拖鞋,海边还是挺潮的。”
路易依言而行,乖乖换上拖鞋,抱着灰狸猫,小心翼翼地跟在维克多身后。橘黄色的灯散发着温暖的光,将房屋照亮。走廊两旁都堆满了书,书塔都快要顶到天花板,看起来摇摇欲坠。
年代久远的木板踩起来吱呀吱呀地响,路易弓着背、轻手轻脚地穿过书林,一面留意着书堆,一面说:“爸,你没有书架吗?怎么书堆的到处都是?”
“哎呀,书太多,书架也放不下。”维克多说着,不知从哪里拾起一条鸡毛掸子,随手清理天花板上的蛛网,“好久都没来这边,呼,连蜘蛛都生好几代了。”他打开窗户,窗外就是蔚蓝的海洋,能清晰地听见潮起潮落,维克多俯身吹去窗台上的灰尘,尘埃精灵飞向大海,在午后的夕阳中翩翩起舞。
灰狸猫跳上窗台,阳光落到他灰色的皮毛上,活像是为他披上一层金纱。
“小路易,你就别进来了,里面乱,”维克多一马当先,不知道钻到哪里去了。路易眼前堆满各类书籍,留出一条一人宽的缝隙供维克多进出,路易只好留在外面,随意拣了本来看。
书上文字扭来扭去,似乎是藏文或是蒙文,路易压根看不懂。他故技重施,又挑了几本,翻开一看,好家伙,每本书中的文字都不相同,维克多这些年也不知道学了多少种语言。路易啧啧赞叹,他爹总是能出乎他的意料。
陆吾半蹲在窗台上,凝望海潮,一双琥珀色的兽瞳剔透如冰。路易学他趴在窗台上,枕着胳膊,侧头问他:“猫先生,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陆吾说,“我似乎在同一个地方,看过同一片海、同一片天、同一朵云。”
路易笑道:“怎么会?海天云水总是在变。”
话语刚落,他就意识到,陆吾所说其实是他来过这里。路易不曾拥有确切的回忆,却也知道这的确很有可能。当年西罗马的疆域囊括了地中海,这片土地,他们曾经来过。
陆吾仰头看他:“你会记起来的,别皱眉,看起来像个老头子。”
“你才最没有资格说我,”路易一把将陆吾抱起来,捏着狸花猫雪白的爪子,恶狠狠地说。
维克多这时终于从书堆里钻了出来,捧着一个木盒,他动作放得很轻,唯恐将身边的书堆碰倒:“看,就是这个。”
泡好红茶,备好糕点,维克多将木盒放在路易面前:“小路易,你知道我怎么成为吸血鬼的吗?”
“生来就是血族,以血为生,”路易端起茶杯,小口啜饮,“你告诉我的。”
陆吾仍旧维持着狸花猫的样子,蹲在椅上,桌上红茶冒着热气,维克多看了一眼,漫不经心道:“昆仑君,你还是变成人比较好,茶凉了就不好喝了。”说罢,他将视线投向海洋,口中却说:“小路易,你想听我的过去吗?”
路易一愣,答道:“当然愿意。”
“我生于十七世纪,你知道——那时这片土地上的统治者是波旁王朝,而我与那位太阳王是不折不扣的孪生子,不过很可惜,我是不被承认的存在,野史中中留下虽然我拥有让人趋之若鹜的蓝血,可我只能以血为生,出生没几天就袭击别人,吸食鲜血。”维克多轻描淡写道。
“路易十四的确拥有一位孪生兄弟,铁面人的传说倒是歪打正着,可惜与事实大大相径庭,这个双生子一开始就被抛弃,甚至路易十四年轻时自己都不知道有这么个兄弟。”
维克多的描述不带一丝情绪,没有所谓的仇恨或怨怼,在他看来,吸血鬼的存在的确可怖,怪不得他们会选择弃婴。
“就这样,出生后没多久,我就被抛弃在远郊,被我的养父捡到。我的养父名为维克多,也是个吸血鬼。”
在黑暗的中世纪,无名的吸血鬼在与教廷的生死搏斗中战无不胜,为自己取名维克多。东罗马灭亡后,教廷随之式微,变得奄奄一息,维克多流浪千年,早就在斗争中遍体鳞伤,他感到无比的疲惫,决心找个地方隐居。
维克多生于西罗马帝国灭亡前夕,摸爬滚打中长大,因缘际会里学得保护自己的招式。因小时候那段经历,他喜爱鲜艳的花,也喜爱馥郁花香。他来到了地中海沿岸,这里是土地最肥沃、气候最温暖的地方。在阿尔卑斯山山麓住下,维克多开始四处搜寻花种,亲自培育花海。
花海蔓延到海边一个专做皮革的小镇,维克多心生一计,决定于镇民做生意。皮革臭味极大,而花香能将这臭味遮掩一二。渐渐的,维克多开始真正意义上拥有第一桶金。
维克多开始频繁前往首都,那里有最多的商人,最灵通的消息渠道,他想多赚些钱,为自己修个漂亮的大房子。哪成想,他第二次前往首都,就碰见了一个跟他一样可怜的小家伙。
小家伙尚在襁褓,头发是漂亮的白金色,除非割去头颅,否则吸血鬼永远不会死去。维克多看见他,像是看见了千年前的自己,脆弱可欺,在生死线上徘徊。若不是有贵人相助,恐怕也不能活到现在。为了确定婴儿的身份,维克多抱着婴儿,偷偷跟在弃婴者身后,发现弃婴者竟是王室中人。
维克多彻底放下心,回去的路上,他心情很好,甚至还悄悄地买了两头可爱的小羊羔,一起带回了格拉斯。
“父亲将他的名字送给我,用羊羔血将我喂养长大,他自称花匠,最爱培育各种花卉,我所有种花制香的手艺都是他传授给我,”维克多轻笑,“他喜欢读书,珍藏着一本手记,宝贝得不行,总是翻来覆去地看,我又眼馋,总想知道里面写了些什么。”
小维克多长到五岁时,维克多终于攒够了修房子的钱,请来工匠为自己盖房子。在小维克多十岁时,房子终于修好了,说是房子并不准确,它更像一座高塔,伫立在海边,向东方瞭望。
第66章 散落在西方的碎片
小维克多并不知道养父的心思,自十六世纪航海时代开始,维克多就一直想要出海远航。可这念头只能在脑海中打转,却不能付诸现实,长达千年的争斗让他看似年轻的皮囊下千疮百孔。
“修这座塔,权当做个念想。”维克多是这么说的。
自从灯塔竣工,小维克多便总爱爬到塔尖,向东眺望,可能够看见的只有茫茫海洋,水天一色,偶尔天边有海鸥飞过,除此之外,再无别物。
时间一长,小维克多便不再对所谓的东方感兴趣,转而潜心种花养羊。维克多将海天看尽,便关上了通向瞭望塔顶层的门扉,之后数十年,再没有打开过。维克多收藏了极多书籍,堪称汗牛充栋,但小维从来不将目光放在这些书上,倒是在花丛中转来转去,维克多押着他读书写字,等小维克多二十岁之后,才不成天盯着他识字。
得益于维克多,小维不至于成了个漂亮的文盲。
从十七世纪中叶到十九世纪中叶,两百年间,父子一直蜗居在阿尔卑斯山山麓、地中海畔,种花调香、放羊贸易,过得一直很平静。某个清晨,老维克多忽然踏上瞭望塔的台阶,推开塔尖尘封已久的木门。
那一天,老维克多守在那扇窗边,一直凝视着海天。
“那天黄昏,他递给我一把匕首,让我杀了他,他活得太久,已经不想继续活下去,”维克多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他度过了整个黑暗的中世纪,和教廷之间战斗过上万次,吸血鬼虽然不会死,却也会身体衰弱,活着,就像是苟延残喘。”
老维克多活得太久,他诞生于四世纪,目睹了西罗马的灭亡,在厮杀中浴血走过中世纪,之后的两百年与鲜花为伴,最终长眠在花海里。维克多从此不再是小维克多,他从此孤身一人。
维克多将父亲葬在他热爱的花田中,鲜红的玫瑰艳丽得像血。
在整理养父遗物时,维克多翻出了许多古老的笔记,其中一本极为奇怪,竟然是象形文字,一个个跟画一般。他意识到,这就是养父心心念念的东方文字。
维克多没有姓,他出生时继承生父之名,随后就被抛弃,姓氏自然也在抛弃时离开了他的生命。老维克多说,他是黑暗中不败的战士,他将自己的名字赠予这个婴儿,愿他同自己一样,战无不胜。老维克多也没有姓氏,他的人生轨迹在最初与维克多极为相似,都是天生以血为生,被父母抛弃,后又被人收养。
收养老维克多的那个人,就来自东方。
路易说:“爸,你知道我的前世吗?”
维克多碧绿的眼睛满是温柔,他望着路易,摇头轻笑:“不,我其实并不清楚。”
他将养父的遗物分门别类,所有手札、手记都放在一起,其中文字有些是拉丁文、有些是希腊文,为了读懂这些文字,维克多耗费十多年的时光去学习各类语言。从这些手记中,他慢慢拼凑出养父的童年与梦想。
养父原本有机会跟着收养他的年轻人去东方,可他却拒绝了,即便是死前,他也不曾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只可惜他之后一千多年的生命中,他却再没机会能同那位善人再见,只能在海边修一座朝向东方的瞭望塔。
维克多读懂了养父的愿望,决心前往东方,以另一种方式去完成这个愿望。
“后来,我依照父亲的笔记,来到广都,却怎么也没能找到笔记中十多米高的桂花树,我听广都城中的人说,整个广都,只有路家的桂花树活了上千年,有那么高大,”维克多笑吟吟道,“正巧那时候你的祖父想送给心素一片玫瑰花海,当作及笄的礼物,我就成了路家的花匠,亲手栽种了那片花海。”
维克多生了一副好皮相,金发碧眼,个子高挑,可惜成天戴着一个帽子,把漂亮的脸蛋遮住,没人能欣赏。
那时候路心素才十一二岁,等玫瑰花海彻底长成,怎么也得五六年。维克多便在路家勤勤恳恳工作了好几年,为路家祖宅修建花草,培育玫瑰花海,每天都很忙,身上也总带着浓郁的花香。
从十三岁到十七岁,路心素愣是一次都没看到他长什么样。维克多也对这乳臭未干的小姑娘不感兴趣,毕竟他的年龄,是路心素的数十倍。
“那……”路易好奇道,“你又怎么喜欢上妈妈的?”
维克多垂眼,杯中红茶泛起波纹:“她对我笑的时候。”
路心素无疑是个美人,看起来清清冷冷,仙女一样,内里最是柔软。她对自家这个高大的花匠好奇很久了,却总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她最爱的那片玫瑰花海就是这个花匠一朵一朵种下,几万亩花田,全由这人一手打造。
花田中尽是大马士革的玫瑰,每到花开时节,花香几乎要覆盖整个广都。这些花种都是维克多从地中海畔带来,十字军东征时,这些玫瑰盛开在鲜血满地的大马士革,老维克多穿过花海,将花种带回,两百多年后,他将大马士革的玫瑰种在了地中海畔。
这些玫瑰经过数百年的精心培育,可以说是玫瑰中的帝王。老维克多热爱这些重瓣花,花瓣质感如同东方的绸缎,他也长眠于玫瑰花海中。这是父亲最钟爱的花朵,这里是父亲最向往的土地,他希望大马士革的玫瑰能代替父亲,盛开在他至死不忘的广都。
路心素情窦初开时,便对这位花匠有了好感,即便他或许年长自己十多岁。维克多修剪花枝时,路心素总爱跟在他身后。
“你为什么不看我?”路心素问。
花匠的声音低沉好听,似乎只有二十来岁:“为什么要看你?”
“这些玫瑰,都是你一株一株种下的吗?”
维克多停下修剪花枝的动作,背对路心素,叹息:“你已经跟着我好几天了,到底想做什么?”
“我就想看看你。”
即便不看,他也能想到女孩失落的模样,可那又能怎么样?女孩子还没长大,只是对他好奇罢了,维克多心想。
路心素的兄长路澹川素来爱玩,不但自己玩,还庇护着妹妹,让她与自己一块玩。路家清贵,有时候也迂腐,路家长辈原本打算路心素及笄后就给她说亲,让她嫁出去相夫教子。路澹川不以为然,与父亲一拍即合,都决定将妹妹送到九峰书院读书,那时候书院已变成学堂。
路澹川、路心素兄妹俩的父亲眼界与族中那些老古板截然不同,他已经隐隐察觉到时代将天翻地覆,绝不是简单的改朝换代,便允许自己一双儿女离开家族千年来确立的圆圈,而自己坐镇后方,将他们护得滴水不漏。
自从在学堂读书,路心素每日都会在花海中流连,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是热爱这片盛开的玫瑰,还是因为花海中忙碌的那个人影。
正值玫瑰盛开的时节,学堂也放了假,路心素沿着花海中的小径,前往小木屋,寻找那个沉默的花匠。玫瑰如红云,堆在翠绿的叶上,她没看见木屋中的人,或许是出去又修剪花枝。
她在花间漫游,忽然发现有玫瑰坠落,她俯身捡起,不知不觉怀中竟捧了一堆。
“你在干什么?”
听见花匠的声音,路心素站在玫瑰花丛中,转头望来,冲他粲然一笑,美人如花,如隔云端。
维克多愣在当场,他头一次意识到,几年前的小女孩已经变成大姑娘了。
“我才知道,原来你头发是金色的,真好看。”
百年过去,美人已逝去,美人的笑颜如在眼前。
后来他们结婚,生下了路易。维克多没有姓,路易便随母亲姓路,路心素已经知晓维克多吸血鬼的身份,便希望同为吸血鬼的儿子能活得轻松自在,便取名易,这一合起来,就是路易。
当路心素把名字告诉维克多时,维克多吓了一跳,差点以为路心素不知什么时候学会了读心术,连维克多以前的名字都已经知道。当路心素得知前因后果后,捂嘴轻笑,路易这个名字便这么订下。
“后来你出生,十岁的时候,这家伙突然出现在桂花树下,”维克多看着一边安静喝茶的狸花猫,“我才意识到,你或许和笔记里那位善人有点关系。”
在老维克多的笔记中,清楚地记载了那位善人身边有一只奇怪的老虎。它白毛黑纹,眼睛颜色如阳光,似有九尾,其声如雷霆滚动,可变为人,为人时一头白发,夹杂少许漆黑,非常俊美,一看就知道并非凡人。
维克多与路澹川将路易的异常瞒了下来,不愿让路心素担心,路心素极疼爱路易,路易十岁之前身体不好,一旦生病,路心素整夜整夜睡不着,总是守在路易床边,不肯离开。
维克多不愿让路心素劳力伤神,就与路澹川一并将昆仑君和路易前世的事情瞒了下来,昆仑君告诉维克多,路易本该诞生在一百年后,路家先祖受过路易善逝恩惠,愿意让善逝投生在路家,受路家庇护。
“那猫先生和你们达成了什么约定?”路易问,“猫先生失忆,好多事情都不记得。”
维克多吃了个糕点,舔去唇上的奶油,他道:“小路易,你记得那片花海大多数玫瑰是什么颜色吗?”
“红和粉。”
“菩提是忘川水灌溉长大,也就是说,那片花海下,是黄泉。”
第67章 笔记
菩提树,忘川水,以及玫瑰花海。
维克多不肯多说,自顾自地喝茶看书,怎么也不愿再开口。兜兜转转,还是和冥土扯上关系。菩提树因善逝而长成,引来的忘川水将菩提浇灌长大,而玫瑰花海相当于冥土无边无际的彼岸花。
路易拜托维克多将笔记给他翻阅,维克多爽快地答应,带着他步入塔中的书房。沿着旋转的阶梯拾级而上,墙边挂着油画与书房,在塔尖开了一个小窗,阳光倾斜而下,照亮昏暗逼仄的石阶。
“爸。”抬头就能看见维克多高挑的身影,路易忽然唤道。
维克多头也不回:“怎么了?”
“不论发生什么,我永远都是你的孩子。”
“说什么傻话,”维克多停下脚步,碧绿的眼睛熠熠生辉,“放心,有爸爸在。”
推开门,踏进书房,眼前一片漆黑。
维克多叮嘱他:“小心些,我开灯了。”语毕,白光大盛,路易下意识挡住眼睛。
缓了会儿,他放下胳膊,看清屋中摆设后,路易呼吸一窒,觉得自己几乎要被这铺天盖地的书给压倒。书房面积约莫三四十米,四面墙都掏空镶上书架,密密麻麻放满了各类书籍,地上也堆满大大小小的书,与先前的走廊一般无二。
天花板大约四米高,中央一个垂花吊灯,仔细一看,雕成了怒放的玫瑰花。书柜隔板上都挂着玻璃罩住的壁灯,均雕琢成含苞待放的玫瑰。维克多站在一面置物架旁,置物架上堆满卷轴与羊皮纸。
“你就在门口等我,别进来,”维克多随口说,“我找找,好久都没看了。”
等了没多久,维克多便捧着一个木盒走了出来,他手背在身后,将门关上,然后揽住路易的肩膀:“下去看,这里太暗了。”
路易从木盒里拿出一枚卷轴,看见卷轴样式,他吃了一惊:“这,和我手里的那个一模一样。”陆吾闻声跑来,趴在桌上和路易一起看。
维克多早不见踪影,丢出一个牧羊的利益后,便离开了这间小屋,腾出空间让路易安静看卷轴。
其实卷轴上并没有什么稀奇玩意儿,就是司马致写下的游记——只有描写的东方的十多篇。司马致的游记写得很简略,寥寥几行字就是十余天甚至一个多月的所见所闻。在卷轴最后,司马致留了一段话给老维克多。
——如果你来广都,找到一株最古老的桂树,就能找到我。
路易低头合上卷轴,嗓音有些干涩:“猫先生,我有些难过。”
“嗯。”一阵白光闪烁,陆吾从背后拥住他,靠在他耳边道,“至少他生命的最后活得很快乐。”
与最爱的鲜花为伴,永远沐浴在馥郁的花香中,还有人把他记在心里。
晚上,路易睡在老维克多曾经的房间。墙上挂着古老的油画,画上一片粉红的玫瑰花田,天空湛蓝,飘着几朵白云,画面一角,海水渐渐与天相连,高大古拙的灯塔向东方眺望。
他听见潮起潮落的声音。
“你是孤儿?和我一样,”清朗的男声似乎从虚空处响起,周遭传来模糊的市集人声,“不如叫你维克多,胜利者,现在你有名字,挺起腰来。”
分明陌生的语言,他却能自如的理解其中的含义。
人声渐渐清晰,叫卖声此起彼伏,眼前视野像是被擦干净的玻璃,渐渐变得清晰。
在角落里坐着一个金发的小孩,他看起来只有两三岁,瘦骨嶙峋、衣衫褴褛,胳膊细得让人心惊。长发黑衣的男人蹲下来,声调又轻又柔:“我能抱你吗?”
男孩没回答,只露出一双湿漉漉的蓝眼睛。
司马致弯腰把他抱了起来,揩去男孩眼角的眼泪:“不就是以血为生,有什么可哭的?”
男人生得俊秀,笑容和煦如暖阳,似能消融寒冰。司马致扭头看着身边的白发男子,像是要寻求认同一样:“陆吾,我说的对吗?”
陆吾闷声道:“嗯。”
周围人群熙熙攘攘,建筑群也迥异于东方的飞檐斗拱,来往行人没有一个人看到他们三人。司马致抱着男孩,大步离开了城邦,艳阳倾斜而下,男孩惊慌失措,挡住自己的脸,叫道:“啊、啊。”
司马致轻柔地用广袖挡住炽热的太阳:“竟然害怕阳光,倒真像我们那里的走影,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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