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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先生-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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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致轻柔地用广袖挡住炽热的太阳:“竟然害怕阳光,倒真像我们那里的走影,吸血还怕光,那我岂不是得让阳离避着他些。”

  昆仑君在一旁看了一眼,毫不客气拆台:“说什么傻话,他就是太久没见太阳,刺到眼睛而已,不信你过一会儿把袖子放下。”

  司马致动作一顿,瞪了昆仑君一眼:“就你话多。”

  他们不论去哪里,都把维克多带在身边,与他们一起的还有个金色的鸟。维克多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鸟,尾羽纤长华美,羽毛如流淌的黄金,羽冠轻卷,就连眼睛都是极深极美的暗红,好似剔透的红宝石。

  “这是阳离,”金色的鸟儿停在司马致手臂上,歪头打量瘦小的男孩,“你们以后就是朋友了。”

  偶然一次经历,司马致捉到一个能从人变成狼的奇怪家伙。维克多在他们暂居的屋子里烧火取暖,阳离停在他的肩头,时而低头梳理羽毛,一人一鸟等待那两个男人回来。忽然,门外传来几声大笑。

  “维克多,快出来,你看我们抓住了什么!”

  维克多丢下柴火,跑出去一看,昆仑君逆光走来,手里还提着一只巨大的狼。维克多骇得后退一步,连忙钻进屋子里躲着。他以前被狼群撕咬过,遍体鳞伤地逃出生天,如今维克多手里这只狼,比以前那只头狼还要庞大。

  司马致一怔,追了过去:“怎么了?”

  维克多瑟瑟发抖:“我怕。”

  “别怕,你牵着我袖子,咱们出去看,”司马致笑起来,摸了摸维克多柔软的金发,“昆仑君变成老虎的时候,比那只狼还大。”

  昆仑君把那只生死不明的狼扔在草丛堆里,封了个结界,等那头狼苏醒。这狼一晕,就是十天。期间司马致还勒令昆仑君变成白虎在房间中走来走去。

  维克多第一次看见白虎时,战战兢兢,不敢说话,缩在司马致身后,紧紧揪着他的袖子,可又止不住好奇心,总会探头去看。白虎一望来,他又马上缩回去,活像一个小尾巴。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丽而威武的生物,他见过猫,白虎像猫,却又比猫大了十几倍。

  某天清晨,白虎卧在庭院里晒太阳,阳离鸟也落到白虎背上,优雅地梳理羽毛。维克多扶着门框,看了好久,终于大起胆子,尝试去抚摸白虎漂亮的尾巴,还没接近,白虎就冲他龇牙,锋利的獠牙让他为数不多的勇气烟消云散,连滚带爬地跑回司马致身后,眼泪唰得就下来了:“我害怕!”

  司马致冲那边甩尾巴的昆仑君喊道:“你欺负小孩干什么良久,唇分,他轻声说:“别这么难过,是我心甘情愿。”!”

  白虎声如滚雷,听得维克多头皮一炸:“你不想教他一些拳脚功夫防身吗?”

  司马致低头看小孩,若有所思:“也对。”

  罗马帝国并不太平,司马致与昆仑君云游西方时,已发现不少奇特的物种,司马致挺感兴趣,都一一记在卷轴上。

  帝国有个教廷,供奉上帝,颇有点政教合一的感觉。司马致曾见过这种统治方式,他在坐忘观生活了上百年,坐忘观的前身与如今教廷颇为相似。那时候坐忘观的道士们都臣服于那位据说已得道成仙的天师,除妖降魔,扫尽辖区内所有“妖物”。

  而他身边这个孩子,就被教廷视为“妖物”。

  ……

  路易醒来时浑身酸痛,陆吾蹲在他枕边,担忧地看他。路易彻底清醒了,猛地弹坐起来,痛的他嘶得叫了一声。下一秒,他就落入一个怀抱——陆吾将他揽在了怀里。路易想起梦里的昆仑君,似乎和现在有许多不同。

  他有些小调皮,喜欢拆台,还爱开玩笑。路易看着陆吾的脸,心里鼓胀,有些发酸。司马致死了一次,善逝又在他面前死了一次,他是在昆仑山巅睥睨天下的神君,如今却变成一只胖胖的灰狸猫,成日跟在他身边。

  “我……”路易张张嘴,最后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反复叫他,“猫先生。”

  “嗯?”

  “猫先生。”

  “我在。”

  “猫先生。”

  陆吾没再回答,反而定定地看着他,眸中酝酿他看不懂的情绪,深沉似海,路易疑惑抬眸,“猫先生?”

  路易听见一声轻叹,陆吾用掌心遮住他的眼睛,随后唇上一片温热,陆吾贴着他的唇瓣,低声说:“别这么难过,是我心甘情愿。”





第68章 修道院、湖边树
  这个吻一触即分,像极猫尾扫过他的脸颊。

  路易在塔中住了一个星期,将所有手记、手札都翻出来一一读过,除去隶书,便是拉丁文与希腊文,路易并没有系统地学过后两种文字,只能囫囵吞枣看个大概。老维克多十六岁之前都是与司马致、陆吾一同生活,这毋庸置疑。

  许多手札都是没能寄出去的书信,相隔千年,仍然保存完好。其中提到最多的,就是那只金色的鸟,阳离。

  有时他走出高塔,眺望无边无际的花海,心头却一片荒芜。时至今日,他仍不知司马致与善逝因谁而死,细枝末节的记忆倒是从梦中拾了起来,可最为重要的片段至今不知不知在何处飘荡。

  “猫先生,那次在冥土,你和监兵君……”路易穿行在花海中,翻过小山坡,俯视山坡上白云般的羊群,咸腥的海风拂面而来,路易眯起眼,迎着金色的阳光,吐出心底埋藏已久的疑问。

  白虎跟在他身后,倏地听见这声音,不由得停下步子,“嗯?”

  “解开九阴君的封印,却让我两次消失在你的面前,”路易低眉敛目,看不出情绪,“你记起多少来了?或许不止于善逝有关。”

  陆吾没搭话。

  “陆吾,你快些记起来吧。”路易双手背在身后,微微偏头,笑着说,“我想看你像以前那样活泼。”就算喜欢拆台,爱凑热闹,泼冷水,甚至还有孩子气的调皮,那是是生机勃勃的陆吾,无忧无虑。现在的陆吾说话温言细语,似乎被什么东西吓怕了一般,他不愿看到陆吾这般模样。

  白虎怔忪,抬起的前爪许久没有落地。

  路易的脸在阳光中变得模糊,恍惚间,他看见路易眼角闪过一点红光,那一瞬间,他像极了善逝。

  “好。”陆吾听见自己这么回答。

  维克多总抱怨自己养的那群羊时不时就突破围栏、糟蹋花田,却还是乐此不疲地放羊,地中海的阳光灿烂而不炽热,湿润的海风扑面而来,花香开始在空气中飘散。路易躺在草地上,暂且忘记前世今生,沉浸在花香与阳光里。

  维克多将路易带到老维克多的埋骨地,那里的玫瑰已经盛开,花香四溢。路易站在花田小径中,回想记忆中那个瘦瘦小小的男孩,胆小、爱哭鼻子,却在司马致死后,成为了中世纪时所向披靡的英勇战士。

  “你远比我想象的还要出色,维克多。”

  或许是听见他的赞叹,玫瑰花在海风中摇曳,或鲜红、或浅粉的花瓣尽数飞上天空,路易抬眼望去,漫天花瓣雨都落入他的眼眸,像是那个小孩红扑扑的脸蛋上,挂着的笑容。

  一个星期后,路易与维克多挥别,维克多告诉路易,等到清明节时,他会去广都为路心素扫墓。路易欣然答应,随后便同陆吾一齐回到格拉斯小镇,再穿越地中海,前往希腊。

  西奥多他们所在的狼人部落,几千年来都没有挪过窝,一直驻扎在希腊。即便是中世纪,教廷派出圣职围剿,他们也没有选择迁徙,反而背水一战,倾尽全族精锐将圣职赶尽杀绝,司马致所认识的那位“西奥多”,就是在这次惨烈的战斗里牺牲。

  如今的狼人部落正聚集于品斯都山脉的深林中,当然也有像西奥多这样的年轻狼人出去工作或者讨生活。路易还纳闷过西奥多怎么选择当宠物狗,西奥多只是淡然地回答,他出来时还有身份证明,可惜几十年过去,脸和证明早就对不上号,只能出此下策,当个宠物。

  从地中海到希腊,不过瞬息之间,路易抱着行李箱,坐在白虎身上,风驰电掣地赶向狼人部落。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海上碧波荡漾,沙滩上旅人随处可见,脚下风景不断掠过,转眼便从海洋来到山地。

  西奥多所在的狼人族群栖息在山中,时代变了,深山老林都成为自然保护区。西奥多提起这档子事时也不禁郁卒,好在他们扎根希腊几千年,从城邦时代就跟人类打交道,总算把自个儿的家给保了下来。

  “他们住的那个地方,附近有所修道院,以前教廷就是在那里培养神父,和狼人打拉锯战。”路易将这些事情牢牢记住,这个时候就派上用场,那所修道院如今已寥落,就连游人都极少涉足,“我们去修道院就行。”

  西奥多虽说已事前先前同族中长辈联系过,可路易仍有些担心自己贸贸然登门是否会打扰他们。

  所有担忧,都在他来到修道院时烟消云散。

  古老的建筑群静默地矗立在余晖中、悬崖之上,崖下河流奔腾咆哮、浪花翻涌,它修建于一千年前,高耸陡峭,塔尖尖利得似乎要刺破苍穹,目之所及,无论是尖肋拱顶、飞扶壁,或者绚丽的花窗玻璃,无一不表明这是一座典型的哥特式建筑。整座修道院都由大理石砌成,巍峨又神秘,外壁浮雕繁复而华丽,每移一步,浮雕似乎又隐没在石墙中,偶尔能瞥见的高大圆柱,又能看出它带了些希腊柱式建筑的影子。

  白虎在修道院前落下,刚一落下,他们俩就听见一声怒喝:“你们是谁?”这人说得是希腊语,路易抬眸看去,从圆柱后绕出一个高大的身影,他站在圆柱的阴影中,浑身肌肉紧绷,蓄势待发。

  “我来完成约定。”路易用希腊语回答,“我是司马致。”

  他拿回了身为司马致时的部分回忆,自然也一并拿回了曾经学习过的语言,即便时代变迁,语言也发生许多变化,但基本的语法不会变化太多。更何况,与他对话这人,应该是一名狼人。

  藏身在阴影中的人愣了一下,“你用什么证明?”

  “西奥多可以为我证明,”路易淡然自若地说,甚至还上前几步,坦坦荡荡地将脖颈暴露在那人的目光下,“我身上有你们族中桂树的气味,而且,我的身边还有这只白虎。”  

  阴影中的人将视线放在陆吾身上,如族中长辈所说,九尾的白色猛兽,身上有漆黑的条纹,眼眸像融化的黄金,夜风携来清淡的桂树味道,清淡、微带苦意。一一核实后,的确与族中的记录相符。他放下戒心,慢慢从阴影中走出。

  那是一个极为高大、肌肉结实的男子,头发眼睛都是深棕色,五官粗犷,说不上英俊,却野性十足,更令人注目的是他头顶两个毛绒绒的三角耳,耳尖呈圆弧状,莫名显得几分可爱。

  陆吾变作狸花猫,跳到路易肩上,随这位狼耳男子,钻到深山中,前往古老的狼群。

  整座山形似俯卧的狼,狼耳男子带着他与陆吾跳过险崖、穿越山洞,山洞里伸手不见五指,就在路易走得不耐烦时,尽头忽然出现一道光,他快步踏入那道光里,眼前豁然开朗。

  漫山遍野幽幽绿树,数座洁白的柱式建筑掩映在绿树花草中,山谷中心有一汪湖水,湖边青草茵茵,只有一棵十余米高的树生长在湖边,分外显眼。

  狼耳男子指着湖边那棵大树,“那棵就是您千年前带来的桂树。”

  路易站在悬崖旁,居高临下地俯视那株桂树。它极高,约莫二十米,树冠向天空伸展而去,浩浩荡荡数十米,他似乎听见绿叶在风中窃窃私语,欢欣鼓舞,因他的到来而喜悦。

  “我将桂枝赠给你,只要我还活着,桂枝就能护佑这一方水土,护佑你们平安。”

  “这是月桂吗?”

  “并不,这是我故乡的桂树,花儿虽然与你们的月桂相同,可并不是同一种树。”

  俊秀的黑衣男人笑容温和,他从袖中取出一根树枝,枝头缀着一簇簇金色的花儿,像是碎金,芳香扑鼻。

  “它与我灵魂相连,只要我活着,它就会活着。”

  司马致将桂枝递给身边白发苍苍的老人,“请您亲手它他种下,你们狼人已经在这片水土上生活了一千多年,它只允许你们种下这根桂枝。”

  老人双手接过桂枝,虔诚地低下头颅,满怀感激道:“谢谢。”除此之外,他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只能反复念着这单调的词,找不出更多的语言来描述心头澎湃的心情。

  这里,是狼人的部落。

  司马致站在清澈的湖水边,看着水里自己的倒影。陆吾凑过来,说:“在看什么?”

  “你不觉得很神奇吗?明明可以由狼变成人,却并不是妖,”司马致挑起眉毛,兴致勃勃地说,“而且还不止一个人,而是和凡人一样完整的族群,有父母妻儿,亲人好友。”

  司马致啧啧赞叹:“我本来以为维克多这样,外表与凡人无异,可只能以血为生的存在就已经很奇怪了,没想到还有狼人,真让我大开眼界。”

  陆吾冷静地说:“我也可以从虎变成人。”

  司马致没好气地揉了一把这家伙肩胛骨上的白毛:“你正经一点。”






第69章 穿梭千年
  微笑的男人,清澈的湖水,威武美丽的白虎跟走马灯似的在他眼前转过,路易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在记忆中遨游,却没法醒过来。眼前景色渐渐模糊,青山绿树如泼墨画一般慢慢浮现,他看见了一株高大的桂树,与先前所见,一般无二。

  司马致仍是少年模样,一袭深衣,布料也是朴素的粗麻,他拢住袖子,仰头端详树冠。正是秋天,树梢堆满一簇一簇,金云般的桂花,幽幽的香气不断袭来。司马致几乎要醉倒在桂花香中,永远睡去,不再醒来。

  ——他的坟墓就在这里。

  “阿致!”载浊的呼喊声如落湖石子,打破山林的寂静,林中山鸟扑棱棱地振翅飞起,司马致霎时清醒。

  他连忙扭头,四处张望,却怎么也瞧不见载浊的影子。他心头登时涌上一股难言的情绪,有些慌乱,也有些心虚。他也扯着嗓子喊:“载浊!我在这里!”

  “你在哪里?”载浊声音愈发近了。

  司马致东张西望,发现身边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标识,鼻子里灌入浓郁桂花香,风乍起,一树桂花落英缤纷。司马致福至心灵,继续叫道:“在桂花树下!你闻得到香味吗?”

  载浊怒气冲冲:“你站着别动!我来找你!”

  司马致老老实实地在树下半蹲着,抱住膝等待载浊来寻他。

  约莫一盏茶时间,载浊终于出现在他的视野里,浑身衣服都山间的枝叶划破,露出里面的完好无损的中衣。司马致咽了口唾沫,用手抱住脑袋,闭着眼睛道歉:“对不起!我不该来这里!”

  载浊正想训斥他,冷不丁听见他略带哭腔的认错,登时气笑了。

  “你倒是知趣,都不知道我多担心你,”载浊说,“你的那只鸡崽呢?”

  司马致摇头:“我也不知道他去哪了。”

  载浊蹲下来,检查司马致浑身有没有哪里受伤,一面检查,一面训他:“我就离开那么一会儿,你就到处乱跑,看来以后我要拿一根绳子得你栓起来。”

  司马致软软地说:“你栓啊。”

  载浊冷哼一声,狠狠地点他鼻子:“你还是把嘴闭上比较好。”再三确定司马致没有受伤,载浊才放下心来,他也累得慌,为了找这个不省心的小家伙,他刚回道观,就又急匆匆地漫山遍野地奔跑,饶是他也精疲力尽。

  司马致自知理亏,便可怜兮兮地揪住男人的袖子,“载浊,我们在这里睡一晚,明天再回道观。”

  载浊答应了。

  夜里,司马致靠在载浊的肩膀上呼呼大睡,看起来没心没肺。载浊却怎么也睡不着,他抬头看着繁星密布的天空,不知在想些什么。突地,一道金色的光点出现在空中,不过眨眼时间,就变大数倍。

  载浊下意识就要抽剑格挡,却看清金光的真面目。

  金色的小鸟儿亲热的扑上来,在载浊肩上蹭来蹭去,活像个归家的小孩儿。载浊一身杀气顿时消弭,他无奈地抚摸鸟儿漂亮的羽冠:“你怎么跟阿致一样,总爱吓唬人。”

  小鸟发出清脆悦耳的鸣叫,飞上桂树枝头,一树繁花簌簌作响,无数金桂飘然落下,一朵桂花悄然落在载浊掌心,幽幽桂香,在夜空中被风携去四面八方。睡在他膝上的司马致仍未醒来,漆黑的长发上却落满金色的桂花,更衬得他唇红肤白,载浊一时怔忡,心头鼓噪。

  他竟然对自己捡来的这个小孩……动了心。

  “司马湛啊司马湛,你三十多年白活了吗?”夜里,似乎只有桂树听见他的喃喃自语。

  第二天醒来时,司马致发现载浊眼下青黑,他担忧地跟在载浊身后打转:“你昨天晚上没睡好吗?要不然我们再歇一天,修整好再走。”

  载浊拉住这个乱转的少年,没好气道:“再歇一天,我就饿得走不动路了。”

  司马致愣了愣,大声说:“那我就背你回去!”

  “你背我?就你这个小胳膊腿?”载浊嫌弃地瞥了一眼少年瘦削的身材,“你这几天吃饭没?”

  司马致偃旗息鼓,他不敢告诉载浊,他什么都没吃,还是活蹦乱跳的。

  载浊只以为这家伙随便把午饭对付了过去,恨铁不成钢,轻轻地敲了敲司马致的脑袋:“好好吃饭,不然你一直这么瘦,风一吹就倒。”

  桂花树上传来鸟儿嘹亮的鸣叫,比平时高亢不少,像是在附和载浊的话。司马致嘟起嘴,不满地抱住载浊,在他怀里蹭脑袋:“不许说了。”

  载浊呼吸一窒,连忙把司马致推开,气息不稳道:“你都快弱冠了,别这么黏人。”他深深地吐息,把心里那把燎起来的火浇灭,“我这次回来,给你带了九章算术和四书五经,怎么也得学会写字,你住在道观,可不能连字都不会写。”

  司马致冷不防被推开,莫名觉得委屈,紧接着又听见载浊要他学会读书写字,他正难过,能读书的喜悦被冲淡不少,只能闷闷地答话:“哦。”

  载浊看见司马致低垂的眉眼,心头酸涩一闪而过,他狠下心肠,决定要与这孩子拉开距离。他已经三十岁出头,眼看以后就要在道观孤独终老,但这孩子不行,他应该看一看更广阔的世界,而不是与他一起在道观中与世隔绝。

  载浊轻咳一声:“回去得弄些树皮什么的造纸,我没把书带回来,得写下来才行。”

  他话音刚落,桂树震颤不休,轰隆一声巨响,一大根树枝猛地砸了下来。载浊抱住司马致往外扑去,险险躲过。他心有余悸地回头望去,漫天桂花飞舞,金色的鸟儿在砸下来的树枝上蹦来蹦去,庞大的枝叶衬得它无比较小。

  司马致缩在载浊怀里,心跳的很快,载浊的气息把他紧紧包裹起来,即便方才差点就被树枝砸到,他还是欢喜不已。他悄悄地抱住载浊的腰,努力装作害怕的样子:“怎么了?”

  载浊用手护住他的后脑勺,“没什么,可能是你那只鸡崽子搞的鬼。”

  金色的鸟满脸无辜,啾啾直叫,翅膀扇得羽毛乱飞,大有要扑上来撒娇的样子。司马致正坐在载浊怀里,满腹心思都在载浊温暖的臂弯中,压根顾不上某个疑似罪魁祸首的家伙。

  “该回去了。”载浊将司马致从自己怀里拉开,一本正经地说。

  骤然从暖和的怀抱里离开,司马致怅然若失,金色的鸟找准机会扑上来,舒舒服服地窝在司马致臂弯里,一身羽毛暖烘烘的,像个小太阳。

  “载浊,你给它起个名字好不好?”司马致快步追上走远的载浊。

  “你想要什么名字?”

  “我也不知道,”司马致把这只拥有金羽毛的华美鸟儿举起来,正好遮住清晨温吞吞的太阳,“你看,它像不像太阳。”

  “那就叫阳离吧。”

  “哎?为什么?”

  “天式纵横,阳离爰死,”载浊吟道,“大鸟何鸣,夫焉丧厥体?”

  司马致似懂非懂:“什么意思?”

  “天道有常,此消彼长,阳气离散便会断绝生机,”载浊伸手揉了一把金色鸟儿漂亮的羽冠,“既然你说它像小太阳,那就叫它阳离。”

  司马致欢喜道:“这个名字好听,那就叫阳离。”

  阳离鸟从司马致手里挣脱出来,挥舞双翼直上云霄,它引吭高歌,悦耳的鸟鸣悠悠落下,司马致与载浊伴着阳离的鸣叫,平平安安地回到了道观。

  回到道观后,已经是傍晚,载浊摘了些野菜山菇,和路上捉来的野鸡一块炖汤,两人唏哩呼噜地吃完汤,便上床睡觉。载浊累极,沾枕即眠,司马致却怎么也睡不着。他睁着眼睛看地上月光如水一般流淌,突然听见门外阳离啾啾鸣叫。

  他们二人睡在大通铺上,司马致悄悄回神一望,载浊睡得极沉,他略略放心,便轻手轻脚地爬起来,吱呀一声推开门,门外阳离鸟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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