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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加热了他的冷血-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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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伦叹了口气,“我知道。”
……
月亮爬上树梢时,赫伦已经褪下了官袍,换回平常的轻便服装。
他站在厅殿门口的铜镜前,僵硬地梳理自己的头发,动作有些急躁。
梳子遇到发结,他动作太急切,硬生生扯下来一团头发。
他吃痛,索性扔掉梳子,揪住衣领深呼吸几次,手指抖动得厉害。
赫伦期待而又恐惧。他必须用手捂住嘴,慢慢蹲在地上,才能使自己不会因为腿脚发抖而脚步不稳。他紧张得腹部绞痛,胸口憋闷得象被扼住咽喉,血液齐刷刷地往头脑冲撞。
他这辈子都没这么紧张过,好象所有值得警醒的事情全部集中于此刻,刺透了他瑟瑟发抖的灵魂。
他终于要确定卢卡斯的死活了。
他觉得自己象一个等待审判的亡灵。
远处响起了军队进城的号角。赫伦捧起井水洗几把脸,慢慢走到门口。
门口的树木传来沙沙声,有枝干晃动。
这种动静似曾相识,赫伦心跳漏了一拍,紧接着猛烈搏动。
“我等您很久了,波利奥大人。”
这沙哑的嗓音象手臂粗的铁钉,将赫伦的灵魄死死钉在十字架上,再也无法逃离了。
赫伦顿住脚步,神情怔怔的,没有任何动作。
卢卡斯跳下树。他单膝跪地,在赫伦面前伏低身体。
这是他们初遇时的场景,而他们已不再是当初的模样。
卢卡斯刚从战场回来。
他脏了,黑了,金色头发有所暗钝,鬓发边有干涸的血渍,眉锋因为浸染血与汗显得更加锋利,下巴线条硬朗而深刻,显出战士的那种硬邦邦的气息,没有比刀、剑、钢铁更能符合他气质的东西了。他的蓝眼睛被照得清澈如海,而世界上所有的海水都在这双眼瞳里翻滚了。
他还活着,依旧是那么有力量。
他抬起头,冲赫伦轻轻笑起来,带点温柔的血腥气。
赫伦下意识地伸出手,摸摸他的金发,又象被那金色灼伤似的猛缩回来。
他声线发颤,试探地问:“你是活的还是死的?”
卢卡斯愣了一下,神色有点担忧。他站起身,把赫伦抱进怀里。
“我当然还活着,也没有受太重的伤。您看,我的皮肤比您的还要热。”
赫伦抬手,抚摸他的腰背,顺着脊梁一路滑到肩胛骨。他细细感受他的骨骼和筋络,他饱满结实的肌肉,以及粗糙的皮肤。
卢卡斯身体的温度比他还要高,隔着皮甲和胸膛的那颗心脏,比他跳得还要有力快速,仿佛赫伦的心脏只是因为共鸣而跳动一样。
赫伦确认了爱人还活着的事实。
这一刻,他想歇斯底里地叫喊,或是干脆哭出来。全身的血液都往他的头顶翻涌,将他的理智都冲刷掉了。
赫伦脑袋一热,屈服于本能的反应,一拳击在卢卡斯的下巴上,没轻没重的。
卢卡斯吃痛地推开他,揉了揉下巴,无奈地笑道:“我可是您的卢卡斯啊。”
“我知道!你这个混蛋!”赫伦激动地大叫,声嘶力竭,“你为什么要躲在这颗该死的树上?!”
“我是私人奴隶,提前从军队回来了。”卢卡斯揽住他的肩膀,“我在门口看见您在照镜子,就想给您一个惊喜。”
他亲吻一下赫伦的额头,“还记得吗?我们初次见面时就是这样的……”
“我当然记得!你现在可比那时候脏多了!”赫伦喝道,“你这个隐瞒行踪、欺骗我的混蛋……噢我真是恨死你了!我一定要处罚你!”
他摸到他的腰间,从皮革里抽出他的利剑,挥起手,一剑朝他劈砍过去。
卢卡斯灵活地闪开,笑道,“您又来兴致了嘛?”
赫伦咬着牙,跳上去就是乱砍乱挥。
实际上他激动得手脚发抖,眼前直冒金星,连剑都拿不稳,步伐紊乱得没有章法。他的脸涨得很红,空洞已久的眼睛终于有了聚光。四处飘荡的灵魂回归了身体,使他恢复了暂停的生命。
自从遇见卢卡斯,他的灵魂来来回回死去又重生很多次了。
卢卡斯轻松抓过他的手,朝他的手肘巧妙地一击。
赫伦的手失力,剑也掉落下来。他腿一软就倒了下去。
卢卡斯连忙抱住他,顺势坐在地上。赫伦则躺着,脑袋枕着他的臂弯。
他累得气喘,额间爬满汗水,眼睛死盯着卢卡斯。
他们静默着对视了许久。
赫伦叹息一声,反手搂过他的后脑,吻了他。
他们渴求这个吻很久了。嘴唇相碰时,两人都战栗一下,无意识地拥紧对方,扑打彼此脸庞的气息胶黏在一起,难舍难分。
卢卡斯啃咬着赫伦的嘴唇,索取他的津液,他已经没有理智去顾及赫伦是否会疼痛。光是这一个吻,他就觉得已经与爱人交融一体,无需再借助爱抚或做爱什么的去加深这种感受。
他们是真正意义上的爱人。于他们来讲,性不过是爱的附加品。
待到分开时,两人的眸色都已经非常暗沉了。
“我想你了。”卢卡斯摸着他的脸说,样子十分认真。
赫伦解开他皮甲上的扣子,说:“先去浴池,把你这脏兮兮的皮洗干净!”
他的手钻进皮甲,抚摸卢卡斯的胸膛和腹肌,感受他实实在在的汗水与热度。他的手不老实地往下移,弄得卢卡斯浑身燥热。
“我们今晚有很多时间……”赫伦的手指在他小腹上打着圈,语气很有深意。
……
上任日在一个月之后来临。
赫伦骑着马,穿着金紫官袍,带领大队的马匹和奴隶,浩浩荡荡地走在埃及境内。他们刚刚渡过了悠久的尼罗河。
这里是埃及,富庶而安宁,象黄金上的祖母绿一样嵌进广袤的沙漠中,成为美丽而滋养的绿洲。人们穿金戴银,击打编织而成的手鼓,站在打磨光滑的石板路上,欢迎赫伦的到来。女人头顶陶罐,身披鲜艳的羽毛披肩,为过路的队伍倒上牛奶。埃及人肤色较黑,男女都爱化妆打扮,又善于劳作,罗马城的粮食大多从这里运送而来。神庙建筑宏伟,比罗马的更大气,多是富丽堂皇的金色,很有厚重感。空气中漫扬着金色的沙尘,将金色的落日晕开。
再没有比埃及更能彰显金色的地方了。
卢卡斯执剑,骑马跟在赫伦身旁,扫了一眼周围的景象,“我从没见过象现在这样风光的场面!”
“阴差阳错中,我成了这片黄金之地的总督。”赫伦感慨,“我自己从没动过这个心思。”
卢卡斯笑道:“命运赋予您的,都是最好的。”
“所以你也是最好的,我只要你一个就够了。”赫伦说。
他的脚蹬几下马镫,下巴指了指身后的队伍“,必要时我会给他们拟释放令。”
“看来我要终身为奴了!”卢卡斯笑着说,“命运赋予我的,也都是最好的!”
“你一辈子都不会得到释放令,卢卡斯!”赫伦说,“你永远都是我的!”
卢卡斯偏过脸,斜阳染金他的一半身子。他的小腿时不时碰到马腹,握着缰绳的手臂强健优美,他的金发因为夕阳而显鎏金般的颜色,眼睛也因为埃及的金泛着独特的橘红,象海面上赤焰般绚烂的火烧云。
“我还是那句话……”他卖了个关子,尾音温柔地压低。
“什么话?”赫伦好奇地问。
“我愿意啊。”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完结了!
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只能是谢谢大家的一路陪伴!
第63章 番外之父母爱情
克劳狄的葬礼适逢仲夏的阴雨天。
乌云如大掌般覆向黑丧服的人群; 好象要将人们攥在手里。阴雨显得阴暗,给这个世界插上灰黑的翅膀; 即将飞往冥府。热度没被雨水冲刷多少,只有粘腻的湿热,使人如置身于蒸腾的热气中。
十七岁的范妮趴在石膏像下; 痛哭流涕。她没有注意威仪; 眼睛的墨线被哭湿晕开,使她的脸象被烟熏了一样; 很滑稽。
她的母亲离世了。作为女儿,哭丧属于她痛苦的宣泄,兼服丧的义务。
石棺很快被抬走。范妮瘫坐在湿滑的台阶上; 黑裙子沾满了泥泞。
她的眼睛被黑墨腌渍得很痛,她用袖摆胡乱擦拭; 没什么用。两层睫毛似乎被墨水黏住了; 她跌跌撞撞地起身; 睁不开眼; 在离开中庭时撞到了一个人。
她下意识地抓那人的手; 迷蒙中看到一枚红戒。
那人没有丝毫风度; 立刻抽回手。范妮失去重心; 尖叫一声摔倒在地; 膝盖擦出了血; 糊住的眼睛也陡然睁开了。
她小声骂了一句,有些责怪地抬起头。
她愣住了。
——这或许是一切的开始。
这是相当俊美的年轻面容,象神话里刻画的美男子。他的黑瞳清冷; 流转一圈清冷的雾气,像冬天里祛除不了的冰霜;他的黑发柔软而垂顺,高挺的鼻子牵动双颊,下巴线条刚极易折,眉尾如剑尖般纤细,范妮觉得那会割伤自己。
他气质凛冽,象陡崖上终年不化的坚冰。
范妮觉得周围都静止了,甚至能听见自己猛烈的心跳声。
她隐约觉得,自己从未离生命象现在这样近过,尽管她一直都在生活。
他冷漠地俯视她,板着脸,好象在审判一个罪人。
“你的肩带滑下来了。”他的态度绝不比冰锥更有温度,“真是个蠢女人。”
范妮呆愣一下,发现肩膀露了出来,赶紧提上肩带……
之后的事她都记得模糊。最清晰的,也不过是他利落的背影,在灰蒙蒙的天空和暗灰的大理石中,好象一位不被世人理解的寂寞圣哲。
这一画面如烫金般烙进范妮的生命里。
即便她在病痛难忍时,都能因这个背影而露出笑容。她的灵魂因这个背影而有意义。每当回忆起这次的初遇,饱经人世间伤痛的范妮,都能为此而感激生命。
葬礼结束后,范妮打听了那个年轻男子。
原来他叫普林尼,姓波利奥,和她同岁。他的父亲因心脏疾病早逝,他便成了罗马最年轻的家主之一。
……
大多数时候,普林尼会把自己关在书房,研读枯燥无味的书卷。
书房里没有熏香,十分冷澈,百叶窗半关不掩。他有严重的洁癖,喜欢一尘不染,连容易包藏灰尘的地毯都不允许铺设,还命令奴隶不得吃羊肉、洋葱等气味不佳的食物。
干净得过分的书房,比冥神那张铁面无私的面具还要冰冷,毫无生活气息。
普林尼穿着洁净的白袍,伏在桌案上,面前竖着一尊精巧的神像。
他挥动毛刷,将积落在神像上的轻微灰尘拂掉,动作十分耐心。
这是他每天都会做的事情。
15岁成年那年,他皈依了宗教,从此就象个禁欲徒一样生活。于是他隔绝了美酒格斗,坐拥着比冬天的枯树枝还要光秃秃的人生。他的嘴角从来都是平缓地下沉,鲜少因为情绪波动而勾起,给人一种阴鸷刻薄的直觉。
他摆正神像,将袖珍的花环戴在神像的脖子上。
塞西走了进来。他常年服侍波利奥,在普林尼幼年时担任过他的教仆,也是他唯一愿意接近的奴隶。
塞西端着铜盆,肩上搭一条毛巾。他麻利地擦净书桌,铺开羊皮卷。
“您拟出的释放令已经发出去了。”他说,“波利奥又少了两名勤快的奴隶。我不得不提醒您,这会让今后的家务更难做!”
“他们的确很勤快,也很忠诚。”普林尼挪一下玉石,压住羊皮卷的边角,“我明明给他们丰厚的待遇,但他们总是吃低劣的烤羊肉,我无法容忍。”
塞西犹豫一下,说:“比起他们对波利奥的付出,我想……这种饮食癖好值得被忽略……”
“面包有了小小的霉点就会致人生病,牛奶散发一点酸味就会招致呕吐。不好就是不好,没有程度这一说。”普林尼冷着脸说,“人也一样。”
塞西为难起来,奴隶的身份让他迟疑地闭上嘴。
这时,窗外传来弹拨里拉琴的乐曲。
普林尼被惊动,起身走了过去,手指戳开了半掩的百叶窗。
范妮身穿火红的丝裙,怀里抱着里拉琴。她给指甲染了蔻丹,眼影是沾金粉的朱砂。她打扮得很漂亮,也很张扬,完全没有少女的羞赧,象一朵怒放的玫瑰花,嵌进朴素得近乎干枯的中庭。
整个庭院因为她火红的身影而显得有点温暖。
普林尼很不耐烦,倚着窗子说:“你怎么又来了?!”
“因为我喜欢你!波利奥大人!”范妮张扬到极致,倒显得十分单纯,“你喜欢听竖琴嘛?!”
普林尼绞起眉头,砰地关上窗户。紧接着,他又自我矛盾似的开窗,冲她说道:“你的肩带又掉了!”
范妮一惊,困窘地拉起肩带,再抬头看向他时,他已经闭起窗户了。
……
年轻的范妮,一向热爱美酒佳肴、贪享人间玩乐。她有赤焰烈火般的瑰丽人生,却偏偏撞上了性情冷漠的普林尼。
她向父亲提出请求,让他为自己张罗婚事。
她的父亲显然不同意。
“波利奥那种小族,怎么能跟克劳狄相比?!”他吹着胡子,神色恼怒,“他连皇室的血脉都没有,财产又不丰厚,配不上我们克劳狄!”
于是,范妮采取绝食的方式,逼着父亲点了头。
她知道,父亲用了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或许牵扯到金钱权力什么的。
但她不在乎这种过程。天真的她只想和所爱之人结婚。
她也如愿以偿了。
新婚之夜,范妮满怀期待。她披着橘红面纱,坐在帷幔之下。
普林尼招待好宾客,慢腾腾地走进屋,身上沾染清香的酒气。
面对新娘,他的神情相当镇定,一如既往的淡漠。
他是在气味熏鼻的酒肉场合里都能保持清净的人。
他瞟了范妮一眼,冷冷地说:“我想我最好提前说明,我讨厌洗浴、角斗和葡萄酒,憎恨任何放纵堕落之事,奉行绝对清洁的生活。如果你接受不了,可以提出离婚,你会拿回你的嫁妆。”
“我早就把你的喜恶查过了。”范妮笑了笑,“我会远离你讨厌的东西,也会学着跟你一样,成为一个生活洁净的人。”
普林尼没有理会:“我的心脏也不好,很有可能会早逝,就像我的父亲那样。”
“那太好了!”范妮说,“这样的话,你比我先死,就不用忍受孤独了。”
普林尼愣了一下,使出杀手锏:“我告诉你,我可不爱你,我是为了波利奥才同你结婚的。我的爱情早已随着我的表姐的死而死了!”
“我知道。”范妮拉过他的手,亲吻他的手背。
“那就让我来爱你就好了,你不需要做那么累人的事呀!”她微笑地说。
普林尼腰背绷直,定定地与她对视。许久,他才坐到范妮身边,嫌弃地说:“吻手背的事情应当由男人来做。”
说着,他亲了亲范妮的手背,揭开她的面纱……
婚后生活并没有普林尼预想的那样无趣。
他每天都忙着事业,将家业越做越大。
范妮勤快地织毛纺布,成为称职的妻子。她戒掉了葡萄酒,驱散了养活在手下的角斗士。她与爱好玩乐的朋友疏远,每天清晨和普林尼一起朝神龛礼拜,性感的吊带丝裙改为严实的长袍。她不再浓妆艳抹,而是时刻素面朝天,因为普林尼讨厌香腻的脂粉味。
她收敛了自己的活泼和肆意,生生将绚丽的生活褪化为无色的。
冬天降临,雪花纷飞于罗马的每个角落。罗马人开始储存冰块,挖掘地窖存放名贵的葡萄酒。这是近几年来最冷的一个冬季,一开始人们还为下雪而欢欣庆祝,后来就不免抱怨了。
范妮日夜赶工,给普林尼织出长围巾,裹在他的脖子上。
“这个毛线很不舒服,它就象一条在蜕皮的蛇!”普林尼皱起眉头,脸色十分不悦,“你挑选毛线的眼光真差。”
范妮撩起围巾,磨蹭自己的脸,“好象是有些不舒服。”她说。
“哼!”普林尼撇嘴,随口一说:“克奥佩拉就很会织毛线,甚至可以拿到拍卖会上换回一匹丝绸。”
范妮抖了一下,累积内心的失落因为这无意的一句话瞬间放大,溃破了长久的忍耐。她的眼圈逐渐泛红,剧烈的酸涩涌上喉咙,一直蹿向鼻头。她想大哭一场,又怕普林尼不开心,连忙侧过脸,不敢看他的眼睛。
“是啊……我怎么可能比得上她呢……”
她有些自暴自弃,泪眼婆娑,慌乱地解开围巾、抱到怀里想转身走开。
普林尼怔了怔,挽住她的肩膀,拿回围巾给自己系上,面无表情地说:“不过……我喜欢这条围巾上的花纹。我不得不承认,你差到地狱里的织线技术,最近有回头上天堂的势头。”
自这天以后,普林尼再没提过克奥佩拉,一次也没有。
日子就这么平顺地度过。闲暇时,夫妻两人还去了卡普亚旅游。在那里,他们结识了同样来自罗马的德莱特夫妇,那个艳丽貌美的格奈娅对他们很热情。
从卡普亚回来没多久,范妮就发现自己怀孕了。
她每天都在神龛前祈祷,饮食也变得清淡而营养;她最常做的事,就是躺在中庭的摇椅上,抚摸着日益变大的肚子,注视维纳斯的壁画,据说这样能赋予孩子美貌。她很少出门,更不会去喧闹混乱的地方。作为母亲,她需要全心维护她的孩子。
她的活泼,她的冲动,全部都被织毛纺布的生活消磨光了,只留下作为母亲的温婉。
孩子出生的那一天,初为人母的范妮十分激动。
她刚刚分娩,脸上还挂着汗珠,身体很虚弱。在奴隶的服侍下,她躺靠在床上,揽着洗干净的新生儿,新奇地用指背摸了摸他通红的脸。
普林尼听说是男孩,命令奴隶给家里所有的神像裱金。他的手指罕见地发抖,腿脚哆嗦地走进卧房。后继有人的喜悦使他一向捂得严丝合缝的冷漠面孔有所松落。
他走到床边,盯着自己的妻子,非常专注。其实她此刻并不好看,脸庞还有浮肿,头发黏湿在额前,身上也有不好闻的腥气。但她发自内心的母爱,使她尤为美丽。
普林尼被这种别样的魅力打动。他的心脏曾因初恋的早逝而停止跳动,现在似乎又有了轻微的颤抖。
他盯得很入神,以至于没有空去看新生儿一眼。
范妮抬头。一看见普林尼,她所有的激动突然冻结在血液里,再分散时就成了五味杂陈。
她缩了缩鼻子,眼睑抖动几下,终究还是没忍住,抱着普林尼的手哭了起来。她可谓是喜极而泣,也在宣泄结婚多年没得到爱的忧伤,众多复杂的感情交织在一起。在历经关乎生死的分娩之后,向来装作不在乎丈夫回应的她,终于露出了最脆弱的一面。
她顾不得普林尼会不会生气,哭得很动情。
普林尼难得耐心,安静地听她大哭,为她掖紧被角。
等到范妮平息下来,他才伸出手,戳了戳皱巴巴的婴儿脸,说了一句:“真丑。”
……
普林尼给儿子取名叫赫伦,范妮就叫他赫弥亚。
他邀请占卜师做客,为赫伦占卜命运。
占卜师是个白胡子的老人,长袍异常宽大,走路却很轻盈,浓密的白眉毛垂下来,随他的步子而摇曳。碧玺般的蓝眸子嵌在雪白的毛发里,好象阅尽大千世界般悠长深邃,记录着世间的沧桑跌宕。
“您是罗马最有声望的占卜师,我很荣幸能获得您的赏脸。”普林尼彬彬有礼地说。
“我的儿子刚刚出生,他的生命如蝼蚁一般不值一提。但我仍想得知,他是否会经受过重的悲欢离合。”
占卜师把动物的骨头有规律地排放,这些骨头镌刻着奇怪的符号,暗示人世间的运行规则。
他按照赫伦的出生日,移动了几块骨头,脸色变了变,发出惋惜的喟叹。
“很不幸……从占卜的结果来看,您的儿子会在二十四岁那年死去,他的寿命只有短短二十载。但在那之前,他会过着无忧无虑的富裕生活。”
普林尼心里一紧,如遇冰锥刺入脊骨。他倒抽一口气,无法控制地颤抖:“他会死在二十四岁?!我的天啊……”
“我很遗憾,但这的确是占卜的结果。”
“他会因何而死?”普林尼问。
“是横死。”占卜师说,“为人所害、甚至自杀……都有可能。”
“我无法相信……”普林尼摇了摇头,“这对他太残酷了,对波利奥也太残酷了!”
占卜师收起了骨头,深沉地叹了口气。
普林尼没有把占卜的结果告诉范妮。他并不觉得,凭她那脆弱的心智,能够抵抗这个捉摸不定的噩耗。
时间过得很快。赫伦长到了三岁,他遗传了普林尼的俊美五官,以及范妮秀丽的头发。他的脸颊白润得像羊脂膏,嘴唇像点了洗不掉的朱砂。他非常调皮,对待玩乐有永远烧不尽的热情。
范妮对赫伦很溺爱,几乎满足他的全部要求。在穷苦孩子捡石子搅泥巴时,他就吹得了能抵穷人一年饭钱的象牙哨子了。
普林尼的教育方式可谓粗暴。他对赫伦很严格,甚至到苛责的程度。他请了身价最高的教仆,教儿子拉丁语和希腊文。
……
这一天,普林尼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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