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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壳子(蛋壳)-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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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放不下,我不想喝那杯忘忧茶。
有太多难忘的事情,我要代替你,一一记下,刻在心里。
黎明前,我一个人去了我们住过的四合院。
好在那里还叫“中剪子胡同”。
找起来并不算困难。
但现在住了另外几家人。
有个足月孩子被我带起的一阵阴风吵醒,他看见我,吓得哇哇大哭。
我赶紧躲到屋顶,不敢再进屋子里去。
院子里,柿子树还在。
我想起和你在这树下度过的岁月。
天热,我们坐在树荫下抢着吃一串冰糖葫芦。
你不再叫我陈小姐,牵着我的手,而叫我“阿苏”。
我甚至记得你当时和我说过的每一句话。
你如果还记得,一定也会觉得唏嘘不已。
我曾经说,我要为你生一个孩子。
因为我要他代替我们活下去,看我们来不及看的世事变迁。
现在,我看见我们的孩子,我们孩子的孩子,还有他们的孩子……
那是我和你结合的延续。
缠绵缱绻,生生世世,永永远远,代替我和你的爱情,一直流传下去。
我想,也许我该放心地,离去。
你说呢?
35。帛
赵娘娘寿辰。
王公贵族的女眷都进宫献上寿礼。
是祝寿,也是女眷们竞相争艳的时候。
雅云小姐定做了最轻薄的血色纱衣,镶嵌了三十三颗夜明珠,绣的是初绽牡丹,掺了八宝金丝绣线,即便再昏暗,也能藉由夜明珠的光晕,勾勒牡丹吐艳。
下半身配的轻纱素罗裙,青烟般款摆,步步生云。
更有金步摇点缀乌黑环鬓,举止间细碎声响,撩人心弦。
她临出门,口里含一凉玉,防止天热生汗,又搽了新近流行的浓烈胭脂,两颊如春。
她满意地接受所有女眷暗藏妒忌的致意,走到自己的座位。
有另一位小姐隔了不远,坐在那里。
这,便是哥哥做梦都想迎娶的相府小姐?
她轻快扫视,相府千金穿了简练的胡服,英姿飒飒,不施粉黛,大大咧咧坐了,俏皮地晃动手里的扇子,另一手里,捧了几方丝帛,上面题了不同字迹,看了嗤嗤笑着,娇颜犹胜春色几许。
那是同来赴宴的贵公子们,借机递送的情诗。
雅云眼尖,署名的帛,除了几个大臣的俊俏公子,更还有皇上最疼爱的九皇子!
雅云隆重的装束,一下被这轻飘飘几块丝帛比了下去。
她的艳,和她的活泼轻盈相比,甚至有些滑稽。
那些男人,频频向这里暗送秋波,但不是向她,而是直指这位相府千金。
她恼得有些发汗,伸手一抹,胭脂随着汗水染了一手红晕。
后花园内,宴会还没开始,天色却有些昏暗,雅云悄悄站了起来,退去内堂修整妆容。
拐到小径,一小片桑园,绿荫掩映,倒也十分凉爽。
雅云放慢了步子,细细欣赏,冷不防突然有个人拦住了去路,吓得她差点失声尖叫。
一抬头,原来是一个白衣男子。
他的脸生得奇怪,好像五官都扭在一起,但肤色白得惊人,没有血色,说不出的怪异。
雅云一看,就十分讨厌。
男子有些局促,手里捏了一方雪白丝帛,犹豫着塞到她手里。
展开一看,是他一首情诗,颂她身姿美丽,那字迹颇有几分秀雅,没有丝毫化开,不知用的什么墨笔。
雅云可没兴致细细品味诗中字句,她想起方才相府小姐的笑容,想起那些俊俏公子,再看这唐突的男人一张丑怪的嘴脸,心中不但不高兴,反而更添了几分厌恶。
男人的情诗,不但不是颂赞,而更像是对她美貌的一种侮辱。
但嘴里含了玉,又不好发作,恼羞成怒,两根手指间捏了那轻柔丝帛,用力扯裂开来,发出清脆决绝的一声,情诗撕作两半。
她心头直跳,觉得畅快之极,胜过任何恶毒言语,毁去他的不自量力。
撕裂丝帛之声,化作一股恨意,射穿男人的心。
他突然身体奇怪地扭曲蠕动,一张口,千丝万缕,将雅云裹了,悬于空中。
雅云还来不及反应,便被生生撕作两半,如同他送给她的那一首,亲自吐丝编织的情诗。
36。殤
嘭!!嘭!!震耳欲聋!是金属撞击的声音!
陆一夫整个人都弹了起来,从火车晃动的上铺滚落,重重摔在狭窄的通道上。
这“嘭”的声音如此熟悉!不不不!岂止熟悉,简直刻骨铭心!
是的,就是那一天。
虽然依旧弥漫了浓重的硝烟,但陆一夫的心很轻快,带着一种胜利在望的喜悦。
再有一小时车程,他就要越过这条战乱之国的边境。
后视镜里,是即将逃离的魔域,浑身金色毛发的“猛兽”成群结队地在那里残杀异族人民。
这些天来,他的血液里充斥了恐惧,一有火药气息,这恐惧马上膨胀,让人失去理性。
仿佛成了习惯,他木然地跟着别人四处逃窜藏匿,忍耐饥饿和寒冷,一旦身边的同伴突然中弹倒下,就立刻夺下他身上的水以及残留的粮食,继续前进。
陆一夫只是个驻异国的外交官员,战乱了,他一心要回自己的国土,或者退一万步说,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去。于是他和几个同伴费尽心思,趁夜色逃出边境。
呀!迎面来的什么人?好像是一队士兵!
侵略国的标识跃然于目,个个手里昂然地举着武器!
完了!
陆一夫心里一揪,来人已拦住了他们的车子!
他和同伴鱼贯下车,只觉膝盖颤抖到不能自已。
那群士兵把他们押到一个大厅,他不敢抬头,也想不起任何外交措词,曾经叱咤一堂的说客竟然哑然无语。
正前方的大桌后,道貌岸然地坐着个军官样子的人,是谁他没看清,只觉得声音很冷,像结了冰,“你们的立场是什么?说!”
陆一夫的嗓子发不出声音,脑子里只盘旋着对死的恐惧。
“说!”军官唰一下站起,巴掌重重拍在桌面,却像打在陆一夫的脸上,火辣辣的。
“……我们祖国是什么立场,我就是什么立场!”
这个是他前两天的外交辞令,此时背书般脱口而出,衣衫下冷汗如雨!
沉静……
对方渐渐坐下。
沉静,是最好的恐吓。
陆一夫的同伴都偷偷挪开几步,留出军官“解决”他的空隙。
然而——
“你们可以走了。”
军官话音一转,变得轻快之极。
陆一夫简直难以置信,他抬头看——对方闭目,一只手慢慢摸着自己高高的鼻梁,表情让人摸不着边际。
他还没来得及想这话中含义,同伴们已经拖着他的身体向外退去。
他不敢回头再看,但心底想着对方会不会有什么动静。
五步,三步,两步,就要到门口了!
突然——嘭!!嘭!!
声音震耳欲聋!
那个瞬间,陆一夫僵住了,毫无知觉地站在离门口只剩下一步之遥的地方——那是枪响!
太熟悉了!这些天来,太熟悉这个声音了!
他当下失聪,只见面前几个士兵不停大笑,肆意开心!
子弹贴着陆一夫耳边擦过去,耳皮子灼焦了,发出令人恶心的气味。
“死亡”,就从他耳边生生擦过!
从此,他惊惧这“嘭”的一声。
十年了,回国十年,连火车换轨发出金属碰撞声都让他惊弓而起!
离开那个人间地狱,四十五岁的他,成天筋疲力尽,四肢发颤,从此不能人道。
而且,他再也听不得任何金属撞击的声音。
他当不了神采飞扬口若悬河的外交官了,一开始想当普通的大学教师,但只要学校上课铃一响,他便会无故吐血并晕厥过去。
他跑遍了全国求医,最后所有名医齐声宣布:你残废了,是一级。
医生们医治不了他的怪病,只说这叫战争遗留综合症,是心病。
战争遗留给他的,不是死亡,是“心殇”。
37。茗
清风溪水远流长,
腾波浪,逐轻狂。
佳人柔荑忙,松枝点秋霜,
一品绝世茗香。
待迟暮夕阳,醉入茶汤。
方听得,一沸缘边涌珠响。
“公子,恐怕奴家这茶,和你的诗一比,相形见拙了呀。”
柳姑娘,不不不,是在下显拙了。
姑娘弃世人常用的铜镬,别出心裁改用竹筒烤茶,焦香中更带一缕竹风,何其雅致。
不知烤制的是何方香茗?
“奴家先不透露,公子喝了可作一猜。”
哦?柳姑娘想必用的也是稀罕茶叶,在下对茶只是略知一二,恐怕可猜不著。
“嘻嘻,公子过谦了。
奴家不过挑选最合时宜的一物。
品茗,时人都讲究冬雪烹煮,精选冰丝银缕,再盛以细巧杯盏。
殊不知,失了地点时宜,即便再珍贵的茶叶,都味如浊泥。”
而柳姑娘你的竹器,就地取材,简而不陋,又随手拾得松枝引火,再以此时清晨采集的霜露为水,果然是因地制宜,妙极妙极。
“公子,嘘……听,二沸了,舀出一瓢水待用,就要入茶末了。”
柳姑娘,研了茶末,怎不先入箩筛选?
“万物具有神、形。
茶经过烤制、研碾后,形具碎,魂魄依然。
只有将之全部入水烹煮,方不失其全副精神。”
原来如此!在下真是入了俗流,远不及姑娘冰雪之心。
“呀,三沸了,加入方才舀出的一瓢水止沸,茶,便成了。”
噫!在下从未闻见过如此沁入心神的茶香。
仿如……不不不,任何一句颂赞,都亵渎了它的香气!
“公子,请,品,茗。”
唔,入口如清风带苦,转而又似拂柳点水,微微回甘,入喉若暖泉奔涌直下,濯洗一身凡尘烟火气息,最后,又于舌尖留下一抹醇韵。
……在下实在不知,世间竟有如此佳品!
还望姑娘不吝告知。
“公子,这茶叶,取自我最芬芳娇嫩的青春,今日公子翩然造访,饮得奴家一杯香茗,他日若有机缘,自当相会于茫茫人世。”
——涓涓溪水边,惟一柳树,纤纤柳枝几垂至地面,细看,失了几片最是鲜嫩的柳叶。
树下老根盘结,栖有一蝶,慵懒地舒展了几下翅膀,仿如一梦初醒。
蝶柳迷梦,他梦中化作一位公子,品一杯柳叶香茗,邂逅一段人世缘。
38。念
记不清具体的时间了。
从爱上阿娇那天起,我每个礼拜,都会一个人去麦当劳,吃一顿儿童套餐。
以前的儿童套餐是很简单的,后来无故多了很多选项,看得我心烦。
我就点最便宜的那款。
固定的搭配,从未改变。
多要两包番茄浆,用力把它们挤到杯盖上,有种说不出来的痛……不,不,是痛快!
说实话,我憎恨那个味道暧昧、有酸黄瓜的小汉堡,但我每次都恶狠狠地将它最先干掉。
然后是小小一杯饮料,拿在我的手里,小的有点滑稽,但甜腻刚好覆盖汉堡余味。
最后,才轮到那一小包半软的薯条,机械地送入嘴里,口感颓废。
每次都是这样……哦,不,有时会剩下一点没沾完的番茄浆。
真讨厌!
什么都不美味且小小的一份,什么都不尽如人意。
但只有那个附送的玩具——精致、有趣!
我疯狂地拥有它们每一款、每一套。
但它们其实也不能算是我的藏品。
对我来说,我要的只是每个礼拜那一份期盼,就好像还和阿娇在一起。
她总是那么孩子气,喜欢这些玩具,并全心全意希望一套玩具能完整地拼凑在一起。
于是我不停地赴这样一个约,即使我最后发现,那些玩具只不过是堆无用的垃圾。
这样一堆有鲜艳色彩和可爱造型的垃圾,放在我这样一个肮脏怠惰的男人的陋室里,显得格外刺目。
我每天凝视抚摸,并想像着下一款、下一套,甘心周而复始地费力收集。
我以前觉得阿娇真是很天真。
明知道只是促销,一个骗局,却心甘情愿接受这种温馨的谎言。
但现在我才发现,天真的人是我而已。
我继续默默收集这些玩具,直到有一天,被人发现……
经济不景气,空了很久的一处凶宅,终于有人肯买了。
房东带了客人看房。
门一打开,布满灰尘的空房间,满满堆了一屋麦当劳的玩具。
这些可爱之极的小玩意,奇怪地出现在空关了数年的房间里,甚至还有最新款的蜘蛛侠系列。
它们每一只,都纤尘不染。
格外诡异。
房东知道内情,当时出了事,明明已经将所有东西扔了干净,怎会又出现?
他顿时被吓得不轻。
当年的事情,闹得很大,惊动各路媒体。
是情杀。
男人知道女友喜欢麦当劳玩具,每个礼拜都陪她去吃儿童套餐。
后来女友还是变了心,卷了所有细软,冷冷还给他所有玩具。
恋爱中的小女人,撒娇装稚气,固执地要买那些玩具。
一旦她不爱他了,便觉这些都是累赘,甚至在讽刺自己年龄。
男人一时想不开,掐死了女友,自己也判了无期徒刑。
他在大牢里不堪忍受痛苦,没多久就死了。
但心里,却还念着每周一次的约定。
成了习惯,是精神支柱。
灵魂,继续收集一款又一款,摆放在旧时甜蜜的屋里,等他的女友,回心转意。
39。愧
在我写下这篇文字的时候,我的妈妈,正在为她的妈妈哭泣。
我没有哭。
不是不悲伤,而是顾不上。
我从来不知道,我那么依赖于我的妈妈,而我的妈妈,也和我一样,依赖她的妈妈。
妈妈是我的信仰,而外婆,却是妈妈的信仰。
外婆病的时候,妈妈整个人都崩溃了。
两个多月来,她没日没夜照顾外婆,不眠不休不上班不关心任何其他事情,是怕失去她的母亲。
而我,也崩溃了,我变得坚强,独立,功利,承担所有,是怕失去我的母亲。
因为我知道,只有我变得强大,才能在她倒下时,不眠不休不上班地照顾我的母亲。
妈妈说,她愧对外婆,因为在外婆病发初期,她一直以为是普通胃病和老年性心脏病,她带外婆做了所有能做的体检,却独独漏了一项核磁共振,以至于没有查到外婆得的,其实是癌症。
我却更觉我愧对我妈妈,因为我无法帮她分担,唯一能做的,是等待她倒下后,去默默地承担。
但我甚至不会比她做得更好,因为她是我的信仰,我如何能超越我二十多年来的唯一信仰?
就好像她也觉得自己没有做得更好,不能像外婆那样,牺牲所有自我,根本不将自己当成一个有任何物质和心理需要的“人”!
外婆,是这个世界上最成功的母亲,在她最后的时间里,四个子女,统统守在身边忘我地悉心照顾,为此,两个小儿子因偏执于中药西药的选择和抱她起来的方式而发了疯;女儿抛下了自己的家庭和高薪的工作,连家人的电话都懒得接听;唯一大儿子还有些理智,只希望母亲少受点苦,多吃点爱吃的东西,但屡屡被两个疯狂地给母亲灌药的弟弟阻止,他们巴巴地认为母亲还有得医,不该吃那些忌讳的东西。
外婆,是这个世界上最失败的母亲,她教会了她的子女,永远依赖自己,顺从他们的一切不合理的意愿,永远牺牲自己所有喜好,吃所有的剩菜,省下所有的积蓄,只为给子女多买一件新衣,哦,还有,要忍着自己所有的病痛,不麻烦子女带自己去看病。
甚至,她最后很坚强的每天喝十一顿中药,只是为了让自己发疯的孩子满意,也顺便希望自己病好,不要再麻烦子女。
外婆,对您,我也有愧。
我从小不喜欢和你生活在一起,你把我从幼儿园接出来,我就拼命逃,逃到奶奶家去,狠狠伤了您的心。
您以为我是嫌弃您穷,但其实,我只是害怕您那份可怕的“无私精神”。
因为我觉得,人应该懂得适当地自私,不但保护自己,也让被迫受恩惠的人,松一口气。
40。杏
村里说,自留地的坟,要一律迁到公共坟场去。
梁梦才匆匆从市区赶回乡下去。
奇怪,太奇怪了。
坟头,无端端生一棵杏树!
这杏树枝桠怪异,像一个伸长的爪。
满树的杏花,粉白惨艳。
挖开土,只见杏树的根从棺材板里蔓延滋生。
奶奶的身体大部分腐烂,头颅被树根缠绕,主干,自她口部而出!
梁梦只知道奶奶是吃东西的时候噎着了才死的。
难道竟是一枚杏核不成?
清理了树根,将奶奶的尸骨一一收拾,刚抬起头颅,竟然发现下面还有一具尸体!
这尸体没有棺材,但保存相当完好,像是经过精心处理。
看样子,该是一个老头,身穿华丽的殓服,躺在那里,脸容栩栩如生,手里还捏了白玉猪,上面刻了姓氏——爱新觉罗。
他的手,被奶奶化作枯骨的手指紧紧抓住,手指间,还有一块破布头。
里面,裹了她年轻时,收到的一封信书。
阿香,
知道你喜爱吃杏,生杏虽酸甜可口,但不可多食,伤筋骨的。
这些杏子,特地托人带来给你,采自我家花园,可晒制成脯,生津开胃,给你下药,好好调理身体。
不要再想孩子的事情,堕掉他,你和丈夫,才可重新开始。
四夕卿
那四夕卿,就是现在的这个姓爱新觉罗的老头。
他将自己的名字,拆了又拆,百般遮掩,送她一包打胎药和一包青杏子。
而去世前,奶奶已经没有了牙齿。
她生吞的一枚青杏,卡在咽喉处,窒息而死。
杏,在她口内发芽,被她腐肉滋养,根部越扎越深,越爬越远,穿透了几十里路,找到他的坟头,将他的尸身,卷到自己身旁。
41。梁
西窗已白,是我弥留之际。
但,英台她,她派了贴身丫鬟银杏,不辞辛苦偷偷传话,说要和我双双私奔去!
天哪!
我一口气接不上来,当场气绝。
怎么有这样难缠的女人?
当初白马书院共读,同窗三年。
她一个女子,无论再怎么乔装打扮,我怎会看不出来?
她端水隔席,又不经意露出耳环痕,诸般造作留下破绽,我一早看在眼里,只是不想揭穿。
我是一个穷书生,没有什么雄图大志,只是想读些书,回乡好当当私塾先生。
而她是千金小姐,心血来潮乔装出门,借读书之名玩恋爱游戏,家中还早定了马家亲。
你说,我与她怎么可能?
唉……都怪太多的故事里,说穷书生爱富家女。
真是荒唐,任她再如花美貌,但学识财富都胜我一等,如不是想攀龙附凤,男人见了她,连头都抬不起,怎么可能相爱下去?
因此,我始终佯装后知后觉,而她,却变本加厉。
十八相送。
她与我,双双井中来照影,比喻鸳鸯水中戏,甚至要庙中佛前拜天地。
她暗示明示无数次,我只能再接再厉装傻充愣。
但她却又说,家里有个小九妹,想要许配我为妻——
唉,我总不好当面推拒。
她走了三个月,我着实松了一口气。
刚收拾心情重新做人,她却偏偏托了师娘来点破一切,逼我前去祝家提亲。
我只能去!
楼台一会,她精心女装打扮,周身绫罗绸缎,珠光宝气煞是耀眼,却刺痛我仅有的一点尊严。
她说,即便是父亲不允,也要和我在一起。
简直就是经典的大小姐脾气!
而我,还要挨他父亲莫名其妙一顿毒打,气得我回家立刻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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