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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午夜都住着一个诡故事(出书版) 作者: 童亮 第五部-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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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非常特别。

  我看着爷爷手里的红点渐渐靠近嘴巴,那根烟已经快燃到尽头了。

  我哽咽了一下,轻轻唤道:“爷爷……”

  他一动不动,眼睛仍然看着前方。

  我担心露水太重,会冻着爷爷,便提高了嗓音再次喊道:“爷爷……”

  他终于了有了反应。他轻轻地叹出一口气,看了看我,说道:“亮仔,你来啦!来,扶我一把。”他朝我挥了挥手。在他挥手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自己跟爷爷的距离拉长了许多许多,长到我几乎不相信自己可以走过去。那种感觉,很难用言语表达出来。反正那一刻,我觉得爷爷已经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了。

  “一法通,万法通。事凭中,理凭公。大户穷,一包脓。盐罐封,走了风。要得穷,翻祖宗。会做客,莫劳东。猫屙屎,自家塕。有好客,无好东。来无影,去无踪。无智名,无勇功。以成败。论英雄。吏、户、礼、兵、刑、工。来是去风,去是来风。人不相同,皮肉相同。早酒三钟,一日威风。有风无风,灯盏朝胸。开一扇门,是一扇风。男为一春,女为一冬。针大的眼,碗大的风。瞒病必死,瞒账必穷。成家机匠,败家裁缝。谷贵伤民,谷贱伤农。杀人有赏,救人无功。书囊无底,打法无穷。……”爷爷冷不丁念起了一连串的口诀,全部是我闻所未闻的东西。

  “唉,有什么用呢?”爷爷又叹了一口气,摇头不迭。他将烟头扔在地下,然后一脚碾灭。

  我定了定神,走了过去,扶住他的肩膀,像扶一个不会走路的小孩子一样,几乎是拽着他将他从潮湿的平头石上扶起来。

  我知道爷爷为什么发愁了,但是我找不到一句宽慰的话。

  我猜是在我扶着爷爷往回走的时候,潘爷爷才慢慢醒过来的。潘爷爷睁开了眼,发现面前一团漆黑,很远很远的地方才有几个星星点点。潘爷爷张开双手乱摸一通,手被粗硬的稻禾桩划了一道。强烈的痛感促使他迅速蹲了起来,原来他躺在一块稻田里。幸亏这个季节的稻田里没有水,要不然恐怕潘爷爷别想再次爬起来。刚才看见的星星点点是夜空寂寥的星星。他转头看了看四周,不知从哪里传来一阵阵的水声。

  他脚下一用力,想快点儿离开这里,没想到脚下一滑,跌倒在地。他感觉脚底踩到了一个硬物,顺手一摸,抓到了一个圆圆硬硬的东西,拿到眼前一看,原来是个龟壳。潘爷爷心里纳闷儿,十几年前这里就不见乌龟的踪影了,这稻田里怎么会留下这个东西呢?稻田的主人年复一年地翻田耕田,难道耕牛和犁刀就从未碰触到过这个东西吗?

  潘爷爷不敢多想,慌忙撇下龟壳,脚下生风地往家里的方向跑,连头也不敢再回一下。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潘爷爷下不得床,浑身虚软。

  爷爷听说亲家病倒,便提了一只老母鸡去探望。潘爷爷一见爷爷便跪地求饶。旁边的舅舅和未来的舅妈看得一愣一愣的。

  爷爷连忙扶起潘爷爷,细问个中缘由。潘爷爷便将当晚的遭遇讲给爷爷听了。

  爷爷听完潘爷爷的讲述,然后掐指一算,脸上浮现一丝笑意。

  【74。】

  舅舅见爷爷微笑,忙问这是怎么一回事儿。爷爷告诉说,龟壳还有一种俗称叫“败将”,这说明是以前跟他交过手的鬼类向他表示为“手下败将”,并顺便将潘爷爷欺负了一番。

  爷爷感叹道:“它们并不了解我的心思,我并不想在亲家面前逞能。”

  舅舅忙问道:“它们?它们是谁?”

  爷爷叹了一口气,沉默不语。从此以后,爷爷的眉头越来越紧,像一把遗失了钥匙的锁一样解不开。

  不久之后,我参加高考了,成绩还算不错,被东北的一所重点大学录取。当我把鲜红的录取通知书送到爷爷手里时,爷爷的眉头很难得地松开来。他紧紧握住我的胳膊,摇晃着道:“亮仔呀,这在先前时候应该是算中榜啦!”

  他哪里知道,现在的高考可比不得原来的金榜题名。并且近年扩招的幅度越来越大,考上大学根本就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了。看着爷爷那张欣喜非常的脸,我真想走过去凑到他的耳边轻声道:“爷爷,现在真不是您生活的时代啦!”

  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我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待在家里。

  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舅舅结婚了。虽然潘爷爷满脸的不如意,但是他没有任何阻拦地让女儿走进青瓦泥墙的老屋里。

  舅舅结婚,爷爷自然特别高兴,也显得特别精神。但是在我看来,爷爷瞬间又苍老了许多。舅舅结婚之后,脾气立刻变化了许多,跟爷爷说话不再用请求的语气,而是转换为一种命令的语气,好像他才是这间老屋的主人。虽然我的心情比较难过,但是我能理解舅舅的心理。结婚的人跟没有结婚的人就是不一样,结了婚就要负担很多以前没有的责任。结婚之前,家里的所有都需要爷爷来打点决定,舅舅只能扮演一个儿子的角色。结婚之后,舅舅升格为丈夫,而在农村人的意识里,丈夫就是家中的顶梁柱,就算丈夫头上还有长辈,那也只能算是一张吃饭的嘴,甚至算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拖累之一。

  在这短短的两个月里,爷爷也改变了许多。除了邻里乡亲家里走失了家禽来找爷爷掐算一下方位,爷爷不拒绝之外,其他请帮忙的一概人等再不答应。甚至某家生了一个孩子,孩子的爸爸或者奶奶记下了几时几刻来找爷爷判个八字,爷爷也只是粗略地说几句“这是一个好八字”或者“这是一个劳累命”之类的话。

  舅舅结婚后没有在家待很长时间,因为他答应了要在一定的时间里做一栋楼房,他在潘爷爷面前立了誓言的。舅舅走了之后,舅妈不习惯在画眉村生活,于是收拾了一些东西回娘家住去了。舅舅一年半载难回来一次,她也一样。

  这样,刚刚热闹过的老房子很快就变得冷冷清清,根本不像是刚刚住过新人的房子。

  在大学开学前的日子里,我隔三差五地去爷爷家一趟,陪他说说话。但是他没有以前那样喜欢在我面前讲故事了。

  “我昨晚做了一个梦呢,梦见你奶奶在地坪里晾被子,用棍子在被絮上打得啪啪的响。弄得空气中满是灰尘。我就喊了,老伴哪,你轻点拍啰,这灰尘要呛死我嘞。你奶奶就在外面回答我,老头子呀,我不用力拍,被絮上的灰尘怎么能干净呢?要不,你过来帮我忙?”爷爷跟我讲他最近经常做的梦,“等我从梦中醒过来,我才记起,原来你奶奶已经过世啦。我就想呀,她为什么说那样的话呢?莫不是要我早点儿过去陪她吧。”

  我打断爷爷的话,假装生气道:“爷爷,你可不要这么说,您辛苦了一辈子,该留点儿时间来享享福哦。”

  爷爷眉头一扬,道:“享福?我恐怕是没有福可以享。我做了那么多不该插手的事情,就算有点儿福气,也要被反噬作用抵去了。”

  我连忙说道:“爷爷,等我大学毕业了,我会让您享清福的。只要您多活几年,让我有时间有机会让您享福。”

  爷爷笑了。我想,很多爷孙之间都说过这样的话吧,都是在说这话的时候挺感动,可后来能做到的实在太少。

  爷爷摸了摸我的头,平静道:“亮仔,我在后年会有一个坎,这个坎比较难过。如果事情不好,我后年就会去世;如果运气好点儿,我就能多活三四年,再多也没有。”

  我心情非常沉重,因为爷爷说的话向来灵验得很。我担心身体虚弱、心情又不怎么好的他抵抗不住命中的坎。

  爷爷像是看出了我的心思,勉强扯出一丝笑:“你安心地去学习,不用担心我。记得放假了来看看爷爷就好了。”说完,他从兜里掏出一个红色的折叠成三角形的布给我,郑重地对我说:“去大学的路上,你把这个东西带在身边,这样爷爷就能时时刻刻感觉到你,并且能保你去来的路上平平安安。”

  我接过那个东西,点点头。他明知自己三四年后会遇到命中的坎,且不知道能不能度过,却还挂牵我这点儿小事。我心头一热,说道:“爷爷,你后年的坎怎么办?”

  “这个你也不用太担心。”爷爷道,但是他的语气不是十分肯定。说完,他朝远处望去,不知道他要看什么。

  “难道你有解救的办法了?”我不安地问道。

  爷爷淡然一笑,说:“你还记得你思姐跟一条黄鼠狼精的事情吗?”

  爷爷的一句话,勾起了我许久以前的一段回忆。虽然我不知道那么久远的事情跟爷爷命中的坎有什么关联……

  ※※※

  “好了。今晚讲得比较多了。”湖南同学伸了一个懒腰,看上去有点儿疲惫。

  一位同学问道:“有人说相由心生,但也有人说人不可貌相。到底哪个对哪个错?”

  湖南同学道:“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有很多人都会用面来掩饰心。但是你只有直达他的心底,才能反观他的面相。”


  黄鼠狼精

  【75。】

  零点。

  “你们有谁知道‘结草’的典故?”湖南同学问道。

  一位喜欢历史的同学背书一样地回答道:“公元前594年,秦桓公出兵伐晋,晋军和秦兵在晋地辅氏交战,晋将魏颗与秦将杜回相遇,两人厮杀在一起,正在难分难解之际,魏颗突然见一老人用草编的绳子套住杜回,使这位堂堂的秦国大力士站立不稳,摔倒在地,当场被魏颗所俘,使得魏颗在这次战役中大败秦师。晋军获胜收兵后,当天夜里,魏颗在梦中见到那位白天为他结绳绊倒杜回的老人。老人说,我就是你把她嫁走而没有让她为你父亲陪葬的那女子的父亲。我今天这样做是为了报答你的大恩大德!原来,晋国大夫魏武子有位无儿子的爱妾。不久魏武子病重,又对魏颗说:‘我死之后,一定要让她为我殉葬。’等到魏武子死后,魏颗没有把那爱妾杀死陪葬,而是把她嫁给了别人。魏颗说:‘人在病重的时候,神智是昏乱不清的,我嫁此女,是依据父亲神智清醒时的吩咐。’后世比喻感恩报德,至死不忘。”

  “嗯。记性不错!今晚的故事跟他说的这段历史相似……”

  ※※※

  十五年前,我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懵懵懂懂,不懂得人间的情与爱。但是当我第一次稍微懂得的时候,那件事情却如藏在鲜花丛中的猫骨刺,狠狠地扎痛了我,痛到了心里面。

  那件事情,还得从我堂姐思思开始说起。严格说是她,与一只黄鼠狼精的事情。

  堂姐思思,是我伯伯家的第四个女儿,思思正是取其谐音“四四”而来。我叫她思姐。

  思姐十五岁就出外打工,逢年过节偶尔回来一次。每次回来,她就带着我跟弟弟两人去村里的小卖部买零食。

  她每次回来,不只是给我带来美味的零食,还给我带来一些稀奇古怪的故事。

  她说,她最讨厌的动物就是黄鼠狼了。伯母辛辛苦苦养的五只大花鸡都被黄鼠狼偷吃了。黄鼠狼还喜欢放臭屁。有次傍晚,它来伯伯家的鸡笼里偷鸡,刚好被思姐逮个正着。思姐一脚踩住黄鼠狼的尾巴,踩得它“咕咕”乱叫。它情急之下放了一个臭屁,臭得思姐好几天连连打喷嚏。

  但是思姐没有报它的一屁之仇。

  思姐说,她看那只黄鼠狼吓得浑身颤抖,心生恻隐,便将它放了。

  思姐将脚抬起,看着黄鼠狼被她碾伤的尾巴,甚至觉得自己做得太过分了。思姐看了看被黄鼠狼拽了一地血的大花鸡。那是伯母准备为她庆生的“大餐”。十五年前的乡下,只有生日那天才能吃到鲜嫩的鸡肉,喝到美味的鸡汤。

  “你走吧,我不打你。”思姐对仍在瑟瑟发抖的黄鼠狼说道。

  那只黄鼠狼也许是被思姐踩得太用力,尾巴已经失去知觉了。思姐抬起了脚它却不知道趁机逃跑。

  思姐俯下身,摸了摸黄鼠狼的毛,说道:“别这么害怕啦,我说了,我不打你。你走吧!”

  思姐说,它真是一只贪心不足的黄鼠狼。它听了思姐的话,似乎明白了这个踩它尾巴的人的意思,缓缓爬起身来。

  它居然不径直离去,却再次走到那只已经咽气的大花鸡面前,一口咬住大花鸡的脖子,要将大花鸡拖走。

  它用请求的眼神看了看思姐,似乎要征求她的同意。

  思姐叹了一口气,挥挥手道:“行,你要就拿走吧。反正你咬过的鸡,我们是不敢吃了。快走吧,待会儿被我妈发现,肯定把你打死,烤了做熏肉。”前几次大花鸡被黄鼠狼偷吃,伯母就咬牙切齿地说过,一旦逮到那只偷鸡的黄鼠狼,一定要扒了它的皮,卖给做狼毛笔的贩子;一定要烤了它的肉,过年过节当做鸡肉吃。

  黄鼠狼听了思姐的话,居然立起身子,两个前爪合在一起,给她作了一揖!

  思姐目瞪口呆。

  还没有等思姐从惊讶中回过神来,那只黄鼠狼就拖着大花鸡逃跑了……

  “你家里的鸡都被黄鼠狼偷吃了,那它以后就不会再来了吧?”我一边卷起舌头咬着思姐给我买的酸枣,一边问道。

  换了我,早把那只偷吃的黄鼠狼打死了。思姐真是心慈手软,偷东西的就是小偷,怎么可以对小偷也有怜惜之情呢?

  “不是。从那次之后,我经常见到它。”思姐道。那时候的思姐也是涉世未深的毛头女孩,虽然相比其他没有出外打工的同村女孩子,她多了一分说不清的不同,但是本质还是跟那些初中在校女生一样的。思姐读的书少,小学毕业就停学了。伯伯家里有四个女儿、一个儿子。伯伯和伯母还是有着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思想,所以我的四个堂姐读书都不多,年纪最小的堂哥在小学成绩不错,但是到初中之后变得平平,后来初中毕业也停学了。这种重男轻女思想在十五年前的乡下太常见了,所以思姐也没有任何怨言。

  “经常见到它?为什么?”思姐的答案出乎我的意料。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每次特殊的时候,它都会出现。不过它不挨我很近,只是远远地看着我。”

  思姐说,从此以后,每次她伤心的时候,那只黄鼠狼就会出现,两只眼珠子望着伤心的思姐。要么在远远的山冈上,要么在高高的草垛上,要么在半夜的窗台上,总之,它不挨近思姐。

  三年之后,当我变得思姐那么大时,思姐已经出落成一个漂亮的大姑娘了。如果不论身高的话,那就可以用“亭亭玉立”来形容思姐了。思姐人长得不够高,稍显有点儿矮,但是比大姐二姐要漂亮。

  到了这个时候,媒人就自然而然地出现了,将伯伯家的门槛都踩矮了一截。

  可是思姐一一回绝。

  这个时候,伯伯和伯母早就应该想到,思姐也许是在外面有了心仪的人儿,但是伯伯和伯母认为她是眷恋外面的花花世界,如果嫁出去了,就只能在乡下乖乖地种地带孩子了。他们猜想这才是思姐不答应的原因。

  说来也奇怪,自从思姐那次放走黄鼠狼之后,伯母养的鸡再也没有被偷吃过。

  在我十五岁的那个夏天,在城里打工的思姐回来了,说是要帮家里收稻谷。但是这次回来没有让伯母像以往那样笑眯眯。

  按道理说,思姐每次回来都会给家里一小笔钱,伯母应该喜笑颜开才是。可是这次,伯母对谁都是一副凶巴巴的样子,心情很不好。

  思姐带我出去玩的时候,也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给我讲故事的时候也是恹恹的。

  我听妈妈说,好像是思姐对伯母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似乎跟思姐的终身大事有关。妈妈说,半夜还听到思姐偷偷哭泣。在伯伯的四个子女中,妈妈最喜欢的也是思姐。妈妈听到了哭声,就爬起来,想去安慰安慰她。

  我们家跟伯伯家仅一墙之隔。

  妈妈走到思姐的房间门口时,被窗台上一个飞速掠过的影子吓了一跳。是黄鼠狼的身影!

  妈妈情急之下,顺手摸起一个土块朝黄鼠狼扔去。土块正中黄鼠狼的背部,打得它咕咕惨叫。但是它翻了一个身,迅速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这时,听到动静的思姐打开门来……

  “你打它干什么?”思姐看着黄鼠狼逃窜的方向,用充满责备的语气说道。她的眼角还有残留的泪水。

  妈妈拍了拍手上的灰土,说道:“它经常来偷鸡,刚才没打死它就是好事了。大半夜的,你哭什么呢?有什么心思,跟婶子说一说,别憋在心里嘛。自家人听到了还好,如果别人听到了,还以为咱们家出了什么大事呢。”

  【76。】

  思姐抹了抹眼角,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说道:“没事。就是心里觉得憋屈。”

  妈妈看人的眼光很准,试探地问道:“思思,是不是因为你妈要你相亲的事?”

  思姐点点头。

  “你妈这是为你好啊。哭什么呢?女大当嫁,这是免不了的事情。”妈妈劝道。虽然这时是夏季,但是晚上的露水重,还是让人觉得有些冷。妈妈缩了缩肩。

  “嗯。”思姐嘴上这么说,其实还是一副受了委屈的样子。

  妈妈知道她还没从心底里接受,又说道:“你是乡村里的姑娘,比不得城里那些姑娘。你虽然现在在城里打工,但是迟早还是要嫁回乡里的。趁着你现在条件好,说媒的人多,还可以挑挑拣拣。你知道的,乡村里的女孩一旦超过年龄,说媒的少了不说,还要防着人家在背地里说三道四。”

  妈妈说得不假,隔壁的文天村原来有一个闻名乡里的美女,她也曾在外打工,到了适婚的年龄还是一个说媒的都看不上,到了二十五六岁还没有定下婚事。最后不知从谁的口里出了传闻,说是那个美女之所以不想嫁人,是因为她家里已经有了别的男人。还说那个男人是从她家镜子里走出来的,白天不出来,只有晚上三更的时候出来跟她交媾。有三四个单身男人说,某夜经过她家窗前,还听到了女人和男人发出暧昧的喘息声。

  后来,那个美女家再也没有来过说媒的人。而那个美女发疯似的见到玻璃或者镜子就砸烂。

  又有人说,是那个镜子里的男人背叛了她,找更年轻的女人去了,所以她才会见到玻璃或者镜子就要砸烂。镜子是另一个世界的通道,她这是在抱怨发泄。其实倘若她真的不想再见到那个男人,大可不必将镜子砸碎,只需要用毛巾覆盖就可以。

  妈妈担心思姐重蹈覆辙,所以婉言相劝。

  思姐咬了咬下唇,半天才憋出一句话来:“婶子,其实我已经喜欢上一个人了。”

  “哦?”妈妈没有料到思姐会说出这么一句,微微惊讶。

  “他是外地人,跟我在一个城市打工。我跟我妈说过了,我妈很气愤,说我不懂事,要我不再出去做事了,待在家里好好寻一门亲事。”思姐哽咽起来,“我坚持还要出去。我妈就说,出去也行,但是要订婚了再出去。”

  妈妈不知怎么劝她才好。

  思姐说:“这几天我妈看见我就板着脸,我想着想着,就忍不住哭起来。”思姐的脸上滑下大颗大颗的泪珠,但是她极力抑制自己不要哭出声来。

  妈妈轻抚思姐柔弱的肩膀,叹息道:“孩子,想哭就哭出来吧。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如果我是你妈妈,我也不希望你嫁到很远的地方去啊。这都是为了你好,想开点儿。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人离家乡格外贱。万一那边的人欺负你,帮你说话的人都没有半个。”

  “可是我喜欢他啊!”思姐还是极力抑制,但是泪珠还是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滚落下来。

  第一次陷入恋爱的人,总是容易不顾一切。妈妈也是这样。当年妈妈跟着我爸爸的时候,就受了爷爷的阻拦。所以妈妈很能体会思姐的心情。妈妈只好劝道:“好好睡觉吧,等明天了我去劝劝你妈。”

  思姐点点头。

  妈妈将思姐劝到床上睡好,这才走出门来,然后返身将门闩好。妈妈后来跟我说,她刚刚闩上门,就又听见了思姐嘤嘤的哭声。

  闩了门,妈妈转过身来,看见了两团豌豆大小的绿光。妈妈暗暗吃了一惊,因为发出绿光的不是别的东西,正是刚刚被土块打中的黄鼠狼。妈妈只听老一辈人说狼的眼睛在晚上会发光,但是现在满山找几只兔子都难,哪里还容得下狼。妈妈没有亲眼见过狼发光的眼睛,但是听都没有听说过黄鼠狼的眼睛也能发光。

  伯伯家正对面的一里多远是一片梯田,那只黄鼠狼就坐在田中的草垛上。

  妈妈心里一阵恐惧。她就地抓起两三块坚硬的石头,提防它突然跑过来。可是就在妈妈低下头去捡石头,然后抬起头来的时候,那两点绿光消失了。

  天上的月亮很淡,像滴在黑布上的一滴米汤水。

  妈妈借着这点月光,朝那个草垛看去,黄鼠狼已经不在那里了,附近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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