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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我,捉鬼师,千里追妻-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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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声,洪桢徐徐转头,脏污的眉毛一拧,“。。。。。。你是?”
地牢最深处的地方是没有灯的,但今日有人探监,衙役便也将墙壁上挂的火把点燃。暗无天日的地方霎时有了光亮,虽不如世家卧房那般灯火通明,甚至有些昏暗,但却让漆黑境地里的物体都有了轮廓,濡湿的地面也因此罩上了一层黄色的光辉,毛绒一般。
不多时,牢中生起了团团白烟,在烟雾绕缭中,他们看到了钟翎的人生。
钟翎的父亲是个商人,因为见惯了商场奸诈,所以他不希望儿子从商。于是,钟翎很小便被送去京城第一的书院念书。
因为不能说话,所以他经常受人欺凌,左右他不会告状,到夫子面前费半天的工夫只能写两张字条。夫子懒得看,也懒得管。何况钟翎的父亲是个满身铜臭的商人,跟文雅沾不到半点边,连夫子心里,也是低看钟翎三分的。
没有人管他,也没有人会在意那个坐在角落里的奸商的儿子今日又做了些什么。
有的,只是钟翎袖子上多出来的墨点子,或者午饭时菜里面扒出来的碎石头。对这些,钟翎倒是不怎么放心上,他家中优渥,衣裳脏了可以换新的,饭里有东西也可以重买一份,反正他父亲什么都没有,除了钱。
但时间一久,他还是低估了十几岁男孩的恶劣程度,他们开始动他喜欢的东西——书。
钟翎极爱看书,因为他不能说话,也不善交际,书卷可以给他描绘一个不一样的世界,可以让他感受到人情冷暖,体会到他从未体会过的境界和情感。
其他东西他可以不在乎,独独除了书。
那时印刷术还不是很发达,市面上的书本大多都是手抄的,许多都只有一两本,被喜欢珍藏的文人藏在家中,有钱也买不到。
所以,钟翎是爱书如命的人。
而正正因为这一点,欺凌他的同窗便也抓到小辫子一般,有了新的整蛊他的法子。
他们喜欢散学之后,将钟翎的书扔来扔去。刚开始只是夫子上课的课本,后来发展成钟翎收藏在床铺底下的传记——那是他翻阅都要小心翼翼的宝贝。
钟翎个子小,抢不到,只能从这边跑到那边,每次跳起来以为能摸到书本的边了,转眼间却到了另一人手里。
嬉弄,嘲笑,每个声音都如一根一根冒着白光的针,往他心里最痛处扎去。他觉得他好像脱光了站在人群中一样,像一个怪物似的被耻笑。
他每每都眼睛很酸,但只能忍着不哭,因为眼泪一流下来,他们肯定又变本加厉了。
有次父亲来看他,他说他不想念书了,想回家。父亲却语重心长问:
“翎儿,你知道为何咱们家财万贯,外面的人却仍然看不起咱们吗?”
钟翎摇头。
“因为爹爹我大字不识一个,只认得账本和银子。所以,那些与爹爹结交的,口头上都客客气气的,心里却是连白眼都不屑给我的。他们心里想什么,爹爹再清楚不过了。他们想,不就是有几个臭钱么?臭显摆什么?等到生意赔本的那一天,才有你们好受的。。。。。。
他们会这样想。并且就两手叉腰,等着看爹爹生意赔钱的那一天。到那时,这些因着钱财和关系来结交我的人,转眼都会装作不认识。没有人会看得起咱们。
所以,你要念书,自己考一个功名,在朝堂站稳了脚根,就算身无分文,皇上赏识你,就不会让你受委屈。
人立于天地,要想存活下去,必须得有一技之长。翎儿,你心地单纯,又口不能言,爹思来想去,唯有读书这一条路,才是最适合你的。”
钟父与他秉烛夜谈,一直说到深夜。他说的话很在理,也很为钟翎考虑,但于钟翎而言,却是冬日茄子上的一层霜——父亲这是,铁了心让他念下去。
“翎儿,你不是喜欢看书吗?怎么突然之间不想读了?是不是在书院受了什么委屈?”
钟翎摇摇头——没有。
不是不想说,而是因为说出来压根没用。还能怎样呢?不读书的话,他一个哑巴,还能做什么呢?
于是,日子便又恢复如常了,他掰着手指头,一天一天度日如年。
那日,他终是忍不住了,在河边捡起被水泡烂的书本,蹲在那儿就哭了。他想,如果他可以说话的话,他一定要嚎啕大哭,把压在心底里的破烂情绪全都吼出来。但他不能。
他无声地哭泣,唯有眼泪砸入河水的“滴答”声。
他无助极了。
然则,上天不会让你一直绝望的,因为他想玩弄你,就一定会给你一些甜头。
钟翎抱着膝盖流泪的当下,身后传来一个温润的声音:
“请问,桃李书院是从这条路上山吗?”
第94章 动情(二)
钟翎抱着膝盖流泪的当下,身后传来一个温和的声音:
桃李书院,正是钟翎拜读之处。
他闻声回头,见是个不认识的少年人,于是赶忙又背过去擦干眼泪,顺着路往上指了指,点头。
而问这话的人,正是洪桢。
彼时他同钟翎一样,都是十四五岁的少年郎,赶来天下闻名的桃李书院念书,企图考取功名,光宗耀祖。
钟翎被欺凌惯了,生怕被人看出端倪,只维持着缩在河边的姿势没动,想着等这人离开再走。
鞋底在河边的碎石块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脚步声渐行渐远,钟翎紧绷的身子才放松了一些。他有些难过地捧起所有字符都糊成墨迹的书本,想扔了,又有些舍不得。
正当他权宜之际,身后的脚步声又回来了。
钟翎之前有被人推进河里的经历,所以他下意识抽了一下,猛然回头。
来的却不是欺凌他的那些官家子弟,而是去而复返的洪桢。他比钟翎高了一个头,相较之下便更魁梧,对视时会微微低头。
钟翎戒备地往后一退,还不忘把泡烂的书本护在身后。
“你别误会。”
洪桢冲他笑笑,带着少年人特有的阳光,“我回来只是想告诉你,你要是心情不爽,想找个地方静静的话,最好不要在这里。”
钟翎微微偏头,好奇这人何出此言。
洪桢指了指钟翎丝绸材质的裤腿,道出缘由:“在河边站久了,脚会湿的。”
钟翎低头看了眼裤腿,果然已经湿漉漉的了。他将脚缩了一缩,又抬头看人,觉得这少年肩上的阳光真好,应该很温暖。
那年溪水潺潺,成就了他与他的初见。
即便往后经历了风风雨雨,钟翎仍然觉得,那是他人生最温暖的一幕。
洪桢到书院的当天就住下来了,他跟钟翎不一样。钟翎是因为父亲花钱给书院修了一栋藏书阁,才拿到入读的资格。而洪桢的家境不如钟翎,父亲是个小地方的县官,而这个地方,正是“宜顺”。他能进来念书,是因为他父亲救过孙尚书一命,孙尚书为了报恩,便替洪桢要了一个读书的名额。
刚好,与没有人愿意同住的钟翎,是同一间。
“兄台安好,在下洪桢,今日黄昏时见过。这间屋子以后就咱俩住了,请多多关照。”
他一面说话,还一面朝钟翎拱手作礼,弯腰垂头,很是真诚。
钟翎被人欺凌惯了,向来心防很重,不敢轻易对人袒露真心。于是对于这人的自我介绍,他只是攥着衣角,刚出生的幼猫一般,谨慎地点了一下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洪桢见怪不怪,只将自己的床铺好之后,点了柜子上的蜡烛,翻开一卷书。
他毕竟是走后门进来的,父亲嘱咐他写一篇好文章交给夫子,让夫子见识一下他的文采,才不会轻视于他。
在这方面,洪桢的父亲的行事风格无疑更妥当。比如,钟翎的父亲只会差人送礼,又被自诩清高的夫子原封不动退了回去。
洪桢对自己的文采很有信心,于是他在来的路上就已经写好了,现在闲来无事,就翻弄几本侠客传奇。这些书是“不正经”的,于是他不能带出去,只能在卧房翻几页。
但他翻着翻着,对面一开始胆怯的人却突然摸了过来,在他身前罩了一团弱弱的黑影。
洪桢好奇,他方才什么都没做,怎么就让这小蜗牛从壳子里探出来了呢?
顺着钟翎的视线看去,眼神落到这卷暗蓝封皮的书本上。
“你喜欢看这个?”他扬了扬手里的书卷。
钟翎意识到自己的唐突,胆怯地往后一缩,但半晌又不甘心似的,又眼巴巴凑上来,点了一下头。
这本书,就是他下午被人扔到水里的《六指侠传奇》,市面上据说不超过五本,大多都被喜欢侠士的人收藏了去,可遇不可求。
“我可以借你。”
洪桢说着话,成功发现钟翎眼中闪烁出星光。
“不过,你得告诉我,你的名字。”
钟翎偏着脑袋看他,呆呆的,觉得这人好是奇怪,一两银子不要,反而要他的名字。但他孤僻已久,便也没问什么,半晌后,从书桌上抽出一张纸,提笔写了两个字递过去。
“钟翎?”洪桢盯着纸上隽秀的字迹,“这是你的名字吗?”
钟翎轻轻点头,他瞧着对方惊讶的样子,明白接下来会说什么——“你为何写给我,是哑巴吗?”
他已经做好准备已经要点头了,结果对方却说:
“真好听。”
心里像有风铃摇动一般,叮铃一阵细响,清脆悦耳。
这人借书给他,还夸他的名字好听。
钟翎的唇畔勾了一抹甜笑,心满意足地抓了抓耳朵。
他觉得,洪桢是他堕身深渊的一缕光,而之后发生的种种也证明,洪桢确实是一缕光。
某日用午饭,钟翎的菜里又被倒了泥沙。他早习以为常,转身就要去再买一份,却被洪桢制止。
“他们一直这么欺负你吗?”
钟翎眨眨眼睛,想说,不过就是多花点钱的事,我没觉得委屈,倒也不算欺负。
洪桢却愤愤不平,“虽然你有钱,你父亲也有钱,但也不能就此被他们糟蹋了。”
钟翎见他撸起袖子,以为他要去找这些显宦子弟打架,于是赶忙将人拉住,不想洪桢只是笑笑。
“你放心,我不会冲动的。”他对钟翎说话时总是无边地温柔,“我以后是要考功名的,这些人都是高官之后,怎么也还要打交道,得罪他们不划算。”
钟翎将信将疑地松开袖子,但那双眼睛一直盯着他,生怕他要做什么不得体的事情。
洪桢拍拍他的脑袋,道:“但是,我也不能让你一直这么忍气吞声过下去。”
钟翎心中警铃大响——他就知道这个人不肯安宁!
他正竖起眉毛准备凶他,让他别多事,就见这人冲自己挤眉弄眼。
“翎翎,有花生没?”
自打知道他名字开始,这人就一直唤他“翎翎”,他说,“翎”是翅膀上的羽毛,两个字一起念出来,就好像在飞一般。
钟翎不知这人要花生做什么,只以为他馋嘴想吃,便从兜里掏出一些递给他。
只见洪桢三两下把那些花生全吃了,随后走近饭堂,在众目睽睽之下,吃了两口钟翎那份带着泥沙的饭。
别人都以为他穷疯了,居然吃钟翎不要的剩饭。但一个时辰之后,洪桢浑身冒出红疹昏倒在地时,所有人才乱了手脚。
尖叫,请大夫,人仰马翻。
大夫一来,问他吃了什么,他只答,吃了钟翎的饭。大夫一见那被泥沙绞得一团漆黑的白米粒,顿时火冒三丈。
“这是人吃的吗!”
本来平日这事没人管,总归都是钟翎多买一份饭就解决了,负责饮食的庖厨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但如今事情闹大了,负责书院的先生也被惊动了,下来一询问,才知钟翎的饭每顿都会被人做手脚。于是震怒之下,罚那带头的公子哥抄了十遍甲本《茶书》。
那些世家公子吃了教训,之后再没敢动钟翎的饭。只是他们不甘心,想找洪桢算账,质问他好端端的饭不吃,为何偏要去吃钟翎的。他却躺在床上高烧不止,命悬一线,觉得也是他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于是合计之下,便没再追究了。
他们不知道,洪桢突然发热起红疹,并非因为吃了钟翎的饭,而是那几颗花生——他体质特殊,对花生过敏。只要吃上一粒,便会浑身起红疹,并且伴随发热。
可怜钟翎事先不知情,只以为是自己的饭有毛病,一时自责不堪,花大价钱去山下买了去红疹和退热的药,手把手地在床边照顾。
“翎翎,我没事,你别担心。”
那日,洪桢终于掀开滚烫的眼皮,意识恢复了些许。
钟翎激动得快要流泪,捧着药碗过去,张嘴想问他饿不饿,渴不渴,睡了这么多日是否要吃些东西。
但他张了张嘴,却说不出一个字。
洪桢却看懂了他的意思,拖着虚弱的声音道:“我现在不饿,但是有些渴,你可否帮我倒些水?”
钟翎惊讶地瞪圆了眼睛,手里的药碗也险些掉了——他一字未说,这人是怎么知道他的意思的?
像是看出了他这般疑问,洪桢勾起惨白的嘴唇,道:
“翎翎,你的眼睛会说话。”
烛光摇曳,在洪桢脸上如墨一般晕开,染得他眉目温和,似水的柔情。
因着洪桢以身试险,钟翎的饭菜再也没出过问题,并且因为先生的嘱咐,庖厨在打菜时还会多给他盛两片肉。
“翎翎,人会欺负好欺负的人。你若不反抗,他们便越会变本加厉。有时,是可以去争一争的。”
第95章 大雪(一)
每个人生命中都会出现一个带来春天的人,他虽然没有貌比潘安,也没有财胜邓通,更没有东海龙王那样翻云覆雨的本事。但他仍旧是你心头那片最明亮的白月光。他阳光,温柔,让你尝到世间的美好,驱走你内心掩藏多年的黑暗。
洪桢来了之后,钟翎学会了笑。不是以往那种谨慎小心怯生生的讨好的笑,而是发自内心的,真的体会到开心的笑。
但是这份笑容并未持续多久。
那年钟翎十七,正打算跟夫子请假去过生辰。父亲的生意却传来噩耗——商船在渡过长江时不幸绞入了漩涡,十艘商船尽数沉没,里面的货物连同运货的商人,一并都没了。
那些货物是西南部落生产的蜀锦,价值连城,就算能打捞上来,被河沙一泡,也再卖不出去了。何况,商船出事的河段正数水流湍急之地,水队都没办法下去,更别提普通人。
为了赔钱,钟翎的父亲将几处宅子都卖了,最后又问人借了三百两,才勉强将这破天的口子堵住。
“翎儿,真得到借钱的时候,才看得见人心。。。。。。而不是皮。”
那时候,父亲大概是付不起学费了,想着攒钱做点小本买卖东山再起。
于是,钟翎在桃李书院的日子,只剩不到一个月。
他整日闷闷不乐,一想到以后说不定就再也看不到洪桢了,他心里便堵了石头一般难受。
更难受的是,他现在已经十七岁了,算是半个大人。但,除了会认几个字,其他一事无成。
“谁说你一事无成的?”
洪桢在看到纸条的那一刻就生了气。由于钟翎不能说话,除了简单的情绪交流,其他时候都是写纸条的。
“翎翎的字这样好看,我可是顶顶喜欢的。依我看,你往后就每日练字,过两年必定会成为一个书法家!”
书法家?
钟翎倒是没这么想过。他只是喜欢一个人呆着,或是看书,或是练字,只当是打发时间的消遣。
不过,既然洪桢这样肯定他,他便觉得可以试试。
于是他练习得更加勤快了。他想,如果他真的成了书法家,有一些名声的话,那么以后去找洪桢相聚,也更体面一些。
那日,洪桢的被子洗得不合时宜,被一趟倾盆大雨淋了个透。钟翎无法,不忍他一个人缩在床上光秃秃的没有棉被,于是拍了拍自己身侧的空位,让他跟自己将就两晚。
那是一个冬天,分明没有下雪,但屋檐上的冰溜子却结成了葡萄串,呼吸之间都如针扎一般。
钟翎体寒,只觉得洪桢的身子跟个暖炉似的,让他每一寸皮肤都烘得暖暖的。他惬意地在洪桢怀里伸了个懒腰,如春日晒太阳的野猫。
但相较之下,洪桢却心事重重。破天荒的,这个往日如春风的少年,眉目间却似罩了一团乌云。
只不过现在熄了灯,钟翎看不见。
“翎翎,你还能待几日?”
后背传来怏怏不乐的声音,钟翎转过身去,在他额头轻轻点了三下——还有三天。
“以后我考上功名,请你到我府上做客,你一定要来。”
钟翎欣喜点头,往他怀里又钻了几分。洪桢的文章有目共睹,是整座书院里最好的,连夫子也说他这样的年纪能有此等见地,很是不易。
那晚,洪桢的话很多,但钟翎却很是高兴,一直聚精会神听着。直到这人的声音渐渐弱了下去,亲密无间的话变成了绵长的呼吸。钟翎才小心翼翼爬起来,在他的眼皮轻轻落下了一个吻。
那个吻很轻,便真的如翎毛一般。
直到钟翎撒手人寰,也无人知道这个秘密。
时间转瞬即逝,三日之后,钟翎的父亲亲自来接人。只是以前气派精致的马车变成了驴车,鞍前马后伺候的几个下人变成了一个老头。
洪桢喜欢他的字,他知道的。
于是他真的就写了一幅,两仞长的宣纸上头只有七个字,连落款都没有——“山有木兮木有枝”。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这句话如此直白,连刚念书的穷秀才也知道是什么意思,何况是饱读诗书的洪桢。
他盯着手中的字迹出神,眼中却没有欢喜,甚至,之前阴霾的情绪更严重了。
“翎翎,我要成亲了,和孙尚书的千金。”
政治联姻,容不得推脱。
钟翎事前有想过这种可能,毕竟洪桢满腹经纶,只要给他一个踏板,日后必能一飞冲天。即便是一朝重臣孙尚书,将女儿嫁给他也是不会吃亏的。
他没把字要回来,毕竟今日一别,或许就再也不会见面了。这是他的心意,算是给这几年的同窗时光一个交代。
钟翎很是洒脱,他少有这样的时候,只是点点头,把包袱往肩上一甩,踏上驴车。
洪桢瞧着那个往土里沉了一截的身影,心里有些泛酸。
没有人知道,孙尚书此前找过洪桢,意在结亲。他当时没答应,于是,便有了商船沉没一事。
孙尚书说:“要让一介商贾在这世上消失,本官还是办得到的。更别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哑巴。”
于是,他答应了。
往后,科举,升迁,有孙尚书在前面铺路,他做官做得很稳。也顺利完成了他的政治联姻,新婚第二年便育了一子,乳名“小不点”。洪父仍旧在宜顺做着县官,公务不忙,有时还能抽空,赴京去看望孙子。
钟翎的字很受欢迎,没过几年,便成了炙手可热的书法家。期间父亲打算做点小买卖东山再起,却不知是年纪大了还是他跟不上年代的变化了,竟一连赔了三回。那之后,父亲便安心养老,再不碰算盘了。
两人再见已是在五年后。京城爱字的人多,钟翎便带着父亲进京,安置下来的次日,二人便在街头相遇。彼时,洪桢带着妻儿闲逛,一家其乐融融。
钟翎,是一个人。
他停下脚步,拿炭笔在木板上写字——“你的妻子?”
洪桢见到来人,信息得不得了,但转而想到如今的身份和处境,这份欣喜又大打折扣,点头介绍道:“这是内子。”
又转头看向妇人,“夫人,这位是钟翎,我年少时的同窗,现下是书法大家。”
那妇人朝钟翎拂身,说了句初见的客场话,端庄,大方,得体。只是扫射过来的眼神,不怎么善意。
钟翎眼中一涩,苦笑,把木板上的笔迹擦掉,又写到——“这是你儿子?”
洪桢抱起四岁的小不点,“小不点,快叫——”
“——钟翎叔叔。”
还没等洪桢的话说完,小不点已经开了口,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翎叔叔,你真好看,比我爹爹和娘亲都好看!”
钟翎愣了愣——“他很可爱。”
小不点朝他伸手,两条手臂大大张开,肉呼呼的小手还抓了两下空气,“抱抱~”
钟翎听着孩子稚嫩的声音,错愕地接过,十分笨拙——他没抱过孩子。
小不点没把他当外人,欢快地回头,“爹爹再见,娘亲再见,我要跟钟翎叔叔去玩!”
钟翎对这蓦然的热情手足无措,本想拒绝,但既没有空手写字,又开不了口,在对面的夫妇看来,倒还是默认了。
洪桢本有几分顾虑,毕竟当初钟翎倾心于他,他无情拒绝了。现在又有了家室,他怕万一钟翎想不通,对孩子做什么。
但这担忧委实不怎么站得住脚,钟翎心地善良,合该不会做那样的事。最后的最后,他拗不过孩子,便也点头答应了。
抱着孩子的钟翎一头雾水,直到一炷香后他才明白,这孩子之所以这么着急赶着爹娘走,是看上了街边小摊的糖人。
孙氏顾着他的牙口,一直不给他吃,小不点好不容易逮着机会,当然要好好抓紧。
“翎叔叔,你是小不点见过最好看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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