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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花依舅在-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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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说完,一直伪装镇定的余月凤到底没忍住,埋头在丈夫胸前哭了出来。
  胡愧槐顶着他万年不变的面瘫脸,刚迈开腿朝船队走出一步,余月凤又期期艾艾道:“嗳……浪儿?”
  胡愧槐回过头,疑惑地看着朗毓,朗毓扭捏地伸出只手,“喏,妈给你编的平安结,你……好好戴着。”
  余月凤不满地呵斥他:“朗毓!”
  朗毓不耐烦地歪起嘴巴,“知道了!我给你系上,手给我。”
  胡愧槐无动于衷,朗毓小声嘟囔了句什么,扯过他的左手,低下头,对着那纤细的一截儿白腕子笨手笨脚却不失认真地系好绳结,最后不好意思地说:
  “早点儿回来,我……我们等你,……小舅舅。”
  胡愧槐垂下胳膊,觉得腕子上多了个东西有点儿不习惯。他看着始终没敢抬头的朗毓,又扫过身旁注视着自己的名义上的亲人,点了点头,落在那群对他来说虎背熊腰的壮汉身后,踏上了狼鱼岛最负盛名、也最多传说的货船。
  岸上的人不断挥手,“早点儿回来——”
  船上的人不停呼喊:“别担心,回去吧——”
  船桨卷起波澜,在岸上的人和船上的人中间推开一条越来越宽的河流,他们回来时高视阔步,离去时昂首挺胸,直至分离的河流汇成汪洋,仍在守望。
  而胡愧槐站在守望的人群中,似乎在看什么,又似乎什么也没看到。
  除了他和朗太辉,凤把头又挑了个中规中矩的大孩子朗奔福。奔福十六岁,在上两次船帮回家时,因为一次摔折了胳膊,一次摔断了腿而错过了跟船出海的最佳年龄。要不是朗琪睿对出海一事表现的宁死不从,这次依然轮不到他。
  上船的第一件事就是拜师学艺,凤把头特意在甲板上辟出块地方,叫他们仨给老秃鹰磕头作揖,奔福很痛快地下跪了,朗太辉和胡愧槐却面露疑虑,站在原地没动地方。
  “咋?你俩看不上我老秃鹰?”说话间手持大烟袋,一双小眼睛微微眯起就剩两条缝儿,叫人看不见他的眼神。
  朗太辉瞥了眼胡愧槐,对站在舷墙边钓鱼的凤把头高声喊道:“凤把头,我朗太辉愿意拜师,但是我只拜我真心佩服的人,不然的话,金山银山我也不拜。”
  “还挺有骨气。”老秃鹰咂着烟嘴,又问胡愧槐,“你也是这个意思?”
  胡愧槐皱起眉头,无可无不可地转过脸,表现出任凭处置的无谓态度。
  老秃鹰又道:“金山银山我没有,我要是有,还能在这儿呆着?不过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你们嘛,嘴巴是个好样的,就不知道这个膝盖骨硬,还是嘴硬。”跟着话音一转,扭过脸儿喊:“疯子,你钓了半天了,钓上鱼来没?”
  凤把头也不看他们,“您老问得正是时候,我这刚钓上一条,中午让伙房给您炖了补补身子?”
  老秃鹰问:“肥不肥?”
  凤把头回:“肥着呢!”
  “我不喜欢肥的,肥的太懒,丢下去,给它紧紧肉再捞上来。”
  凤把头笑言:“您说的是,”话落对朗太辉和胡愧槐二人招招手,二人走过去听他说,“我这鱼竿子收不了线,你俩帮我个忙,去把它给我捞上来。”
  朗太辉探身上前,只见那根鱼线掉在一汪幽蓝的海面下,看不出有没有鱼咬钩,他正瞧得仔细,身体却突然腾空,和胡愧槐一前一后激起“扑通”两团水花儿,被人扔下海去。
  凤把头在船上喊:“找到告诉我,我好叫他们拉你俩上来。”
  朗太辉起初还会直性子地喊几声“没有鱼咬钩”,后来也就明白这是凤把头在□□他俩,便专心致志地在海里捞鱼。
  此处处于温暖水域,除了刚掉进海时略有凉意外,游上一会儿也就适应了。岛上的孩子水性都很好,朗太辉在海里几经折腾,不到一刻钟就抓住一条五彩斑斓的大鱼,高举出水面对船上喊:“抓到啦抓到啦!”
  可凤把头早先站立的地方却没有人影,他又一迭声喊了好几次,才有个人姗姗来迟地对他说:“不是这条,换一条。”
  朗太辉心有不满,可没法子只得继续在海里扑腾,又折腾了好几次,可上面的人每次都如法炮制,朗太辉没了力气,在海面上一会儿仰泳一会儿下潜,也不抓鱼了。
  凤把头和老秃鹰在甲板上支起棋盘,旁边的水手递过一个红外线热成像仪,只见一直没动静的胡愧槐在水下越潜越深,众人瞧得心惊,暗叹这崽子的肺活量和抗压能力委实吓人,闷头下潜将近一百米都不出来换气,以他的年龄简直是世界奇闻,到后来船员们开始打赌他到底能潜多深,一位水手大掌一拍:
  “两百米!”
  “开啥子国际玩笑,世界纪录也才一百三,这崽子潜到一百二已经是极限了。”
  另一位水手说:“我倒不担心他下去,我担心的是他够不够体力上来,专业的潜水员从一百米的深度游上来得花十来个小时才能减轻水变化压造成的减压病,咱们是不是得带两个装备下去捞他一把?万一他不懂这个道理,游上来后变成傻子咋办?”
  一直跪在一旁的奔福担忧地凑上前,“要不我下去帮忙?”
  这帮老水手还没等斥责他多事儿,又有人喊:“他上来了!”
  只见热成像仪上的那道红色人影像水蛇似的扭动腰肢,细长的两条腿像长长的鱼尾在海里摆来晃去,不到二十分钟就轻飘飘地浮出水面。几个热心的水手赶忙挤到舷墙边,冲水面大喊:“那小孩儿,你别逞能,在那儿带着别动,我们这就下来捞你!”
  胡愧槐耳鸣的厉害,完全没听到他们说话,这一番进出耗尽他肺里的氧气,同时令他四肢发软失去知觉,他盯着自己的双手,试图攥拳,可是拳头已经攥到最紧就是没感觉。但他并不害怕,反而对这种肢体状态产生一丝近乎于欣喜的情感。
  他觉得自己就是一条鱼,在海里时一切的压力都不复存在,有种失重的轻快。于是他围着船游了一圈儿休息片刻,又一个翻身,再次潜入海底。
  蔚蓝的海水仿佛是另一面天空,他在海里畅游,就像在蓝天中翱翔,像鸟儿般本能地张开双臂。深海中那失去光线渐渐黑暗的地方,有巨大的未知在等着他去发掘。一种强烈的归属感前所未有地牵动他的神智,那时他还不知道“自由”一词的真正感受,他只知道自己拥抱大海,而大海没有拒绝他,像包容所有伟大和所有渺小的生物一样,没有任何差别心的同等对待;像凶狠的掠食者和卑微的浮游,大自然赋予的物竞天择、互惠互利、周而复始的神秘与奇妙,在深海里以共存的默契温吞平缓地行进。
  不需要言语,不需要手势,甚至不需要眼神接触,这股浩瀚伟大的力量、宽广又深沉的爱,从无孔不入的柔软水波中深深击中他的内心。
  存在即不在,不在,又无处都在。
  他将思绪完全放空,抽掉所有力气,真正像鱼、像浮游,更像水波般放纵在这深海里,载浮载沉。
  然而他很快被人为力量从这种美妙中强行带走,一离开水面,他就觉得自己像头肥胖待宰的猪,吸进肺里的是挤满灰尘的空气,仿佛有无数小虫随同呼吸钻进气管儿里,走动间的身体僵硬且沉重,目光所触及到的人有着千疮百孔又含有某种共通性的脸。
  他在那些人的脸上突然看到了他一直看在眼里,却很难抓到的东西:欲望。因为加以掩饰反而更加扭曲的欲望,从每一个人脸上反射到他眼睛里。
  总之,脱离海水的他,对所有的人和事都万分不爽。
  凤把头将他狠狠地训斥一通,朗太辉沾了他的光,被提早从海里解放出来。从那天开始,他们仨踏上了繁重又辛酸的船上生活。
  经过一段短时间的观察,凤把头深切体会到望子成龙子却不从的纠结心情。
  这三个孩子,数奔福最听话,他具有吃苦耐劳又耿直忠厚的美德,可惜他同时又具有笨手笨脚的身体行为和一根筋的蠢笨大脑,你今天说一句尿桶太破,明天他干脆拿船上最值钱的古董花瓶来给你接尿;你告诉他在船上都是大老爷们儿现在又是热带地区没必要穿太多,明天他可以穿条三角内裤来自以为聪明绝顶的问你是否合乎心意,对此凤把头有一种侥幸心理,那就是幸好船上没有丁字裤或隐形内裤,不然……总之吩咐他做事情之前,一定要事无巨细地跟他讲清楚全部过程,否则他便老老实实地叫你哭笑不得。
  而在与他接触的最初,因为他举世无双的单项思维所作出的全部举动,会使你严重怀疑他在嘲笑你的智商。
  至于朗太辉,这个九岁的小子在好吃懒做上无师自通,在偷鸡摸狗上胆大包天。有一次他偷了老秃鹰的烟袋锅只为跟大厨换一根鸡腿,被老秃鹰单手抓着两只脚腕儿,倒吊垂于海面足足空了十分钟,空得脖子以上鲜红欲滴,脖子以下苍白如鬼,被放下来后好半天走不动路。结果不到一星期,他又偷了老秃鹰的烟袋锅去换东西吃,不过这次学聪明知道讨价还价了,费半天劲换了半只鸡,赶在老秃鹰找到他之前吃饱喝足,被老秃鹰如法炮制,把吃进肚里的东西统统吐个精光。
  与前面这二位在智商和行为上别开生面的小天才相比,默默无言、任劳任怨、既不过分出格也不过分愚蠢的正常孩子胡愧槐,才令凤把头真正见识了什么叫一言难尽、独具一格的爱好——他在找死方面简直是以一种虔诚的匠人姿态和狂热的信徒理念,一刻不得消停的钻研、探索!
  
    
    ☆、第十章

  凤把头对胡愧槐的第一印象,是这个孩子相当早慧,当初朗权栋把他抱回船上时,还是婴儿的胡愧槐有着宁肯屎尿齐流也不为别人添麻烦的罕见天资,当然他不会说话也是这项天资的原因之一。可他稚嫩清澈的眼眸中绝非是任人宰割的懦弱,也不是既然之则安之的坦然。
  胡愧槐在岛上的表现叫凤把头终于想明白,这孩子对于生死和人事不过是超乎寻常的冷漠,活着对他来说并不值得庆幸,死亡也并不令他恐惧。
  他似乎从睁开眼的那刻起就知道人是一无所有的来也是一无所有的去,在这个来去过程里的见闻和得失他都不感兴趣,对别人的恩惠既不接受也不拒绝,对构陷污蔑既不感到难堪也不觉的耻辱。
  甚至到现在凤把头还想不通,胡愧槐当初为什么要在台风天去救朗权栋,难道是出于一种义务上的回报?
  他这次之所以选择带胡愧槐出海,一是觉得他这份心性经过打磨可成大器;二是怕他在岛上遭受太多流言蜚语,虽然他不在乎,但他可能觉得活着实在无趣,万一想不开自杀就太可惜了。
  而胡愧槐在船上生活的这些日子,他的眼睛渐渐绽放出光彩,整个人透出一股莫可名状的精神头儿。具体表现为: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法儿抽出空当,去跳海潜水。
  以各种姿态,如鲤鱼跃龙门式从甲板上一个打挺翻身入海,如倒栽葱式从船艏一蹦、整个人带着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狠劲儿笔直攮进海,更甚至把自己呈现出一个“大”字像只镇定沉着的王八不怕疼痛地啪唧砸进海,各种想象不到的姿态,各个高度,各个时间段,只要他空下来,他就一定在海里。
  有一次他洗衣服洗到十点才滚去睡觉,第二天凌晨两点就起床擦甲板,一个人勤劳肯干地做完所有船务,在三点半以猫扑耗子的矫捷速度避开值夜的水手,当水手听到那声熟悉的海中人体击打乐,忙不迭叫醒睡梦中的凤把头,这崽子在热成像仪上已经离船有好大一段距离了。
  他这种瘾君子般的劲头让不少人猜测他是在海里找到了宝藏,或者偷赴姑娘。
  而他确实找到了宝藏,他潜水的深度一次超过一次,在海里的时间一次比一次漫长,星光在黑夜中闪烁,海洋中有比星光更令人眩晕的夺目光彩。
  他喜欢耗尽肺里的氧气,由此产生一种濒临爆裂的憋闷,短暂的窒息后,刹那又恒久的晕眩袭来,他感受到死亡的魅力,因此便要一遍又一遍直面死亡。
  那是前所未有又铺天盖地的平静,在这种巨大的平静中,海水的流动摩挲着他的皮肤与骨骼,而血液由初时的急奔到后来的滞缓,更会与流动的海水有着同样的频率,甚至是同样的方向。
  他在海里打转、飘落、徜徉,要与海化作一体,要鱼群在胸腔里穿梭,要水母在大脑中跳跃,要巨鲸和白鲨啃噬他的心脏,直至他的心脏在它们体内一同游向更深更寂静处,变成鲸落,无声无息地滋养海底万物。
  他为自己的幻想感动得几乎落泪,因为他究竟去不到他奢求的深海,也许他拼尽所有的脑细胞建造的想像都不及那真实的万分之一瑰丽,他独立藐小的个体在海洋的浩瀚面前就仿佛是水中的气泡,哪怕她轻轻的一个抚摸,也会脆弱地化作虚无。即便可以永生,也有他到不了的地方,即便双眼可以直视太阳、洞穿黑暗,也有他看不到的秘境。
  他不要再回到陆地,不要像那些庸庸碌碌的人在田埂间汗流浃背,劳作到死也领会不到这抹蔚蓝的真意;不要变成跪伏于欲望的千万面孔的其中一个,即使金山银山高楼壮景,也抵不过大海的一个转身。
  他虔诚的卑微使他每每在濒死之前惊醒,所以他一次次克制住自己奔赴死亡、真正融于大海的冲动。可冲动就像男欢女爱时终将来临的高潮,死亡的平静与大海的温柔给予他无与伦比的快感,他抑制不住喷涌的内心,要永远沉落……有好几次他都是失去意识后又被水手抢救回人世间的。
  所以凤把头才感到万分头痛,拿什么才能拯救一个热爱死亡、就好比野狗发|情时执着于寻找母狗的孩子呢?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他们第一次上岸——
  这三个孩子跟随大部队来到一座颇具繁华的小岛,漫天的磁悬浮列车在眼花缭乱的高楼大厦间穿梭,大厦外墙那一个又一个目不暇接的宽大显示屏令他们瞠目结舌,一条街上的行人,比他们整座狼鱼岛的村民还多。
  朗太辉和奔福行走其中,禁不住抬起头仰望屏幕上的巨人,嘴角流下痴呆的口水。其中最吸引他们目光的,是一个身着红皮衣的姑娘,她前所未见的娇嫩脸庞和皮衣下高高隆起的奶白色胸脯不费吹灰之力就占据他们的眼眶。
  那姑娘头上戴着对可爱的红耳朵,撅起嘴巴对他们抛了个飞吻,声音清脆如风铃:
  “红石科技,打造最新一代学习机,不分男女老少,轻轻一点,任何知识光临您的大脑——只要一首歌的时间哦,mua~快来馆体验吧~”
  朗太辉整个人都酥了,脸胀得比老秃鹰倒吊他时还红。他清楚地看见巨人小姐姐对自己浅笑嫣然、频送秋波,正想问去哪儿找她,屏幕突然一闪,又出现一个一身红衣的男巨人,也对自己张开怀抱,说了一串他听不懂的鸟语:
  “Wele to Red Rock,we……bala~bala~bala~~”
  他抱着一个半人高的纸壳箱呆立在原地,头一次因为备受瞩目而感到羞愧,他想问问那对男女巨人怎么会认识自己,就正好有个红旗袍姑娘走到身边,姑娘给他鞠躬,他也慌乱地鞠躬,纸壳箱因此掉在地上,立即有陌生人为他捡起。
  姑娘温柔地拉住他的手,“您好,我们红石科技馆的专车已为您准备好,请问您是现在入馆体验,还是先搭乘专车去别的街区?”
  朗太辉手足无措地看着停在两米开外、似船非船还闪闪发光的红盒子,这个红盒子比空中飞来飞去的长条虫更漂亮夺目,而且竟然是为自己准备的!
  “我……我……”他简直激动的不会说话了。
  “不需要。”凤把头折身回来,一面命人接过纸箱,一面搭住朗太辉的肩膀。
  那旗袍姑娘又一鞠躬,“好的。红石科技,随时为您服务。”
  朗太辉被凤把头半拖半抱地带走,临走他回头看,只见那姑娘依然在冲自己挥手微笑,而红盒子却飞到半空,飘到别的地方去了。
  凤把头见他恋恋不舍,心下无奈,拍拍他的肩膀道:“别看了,那姑娘不是人。”
  奔福震惊的张大嘴巴,“那是啥?”
  凤把头抬手一指,不远处有个钢筋铁骨的大家伙正搬运货物,“跟它是同类,机器人罢了。”
  奔福呆呆地瞧着那个大机器人,怎么也想不通那么温柔的姑娘,会是这么个铁东西。
  朗太辉则依然处在失神的状态中,看不出是对这繁华的都市感到欢欣雀跃还是自哀自怜。
  把一切看在眼里的凤把头对两个孩子的反应略感失望,抬眼去找第三个,见胡愧槐一如既往地沉着脸,不过眼中有不解,也有提防。
  一行人走进一个透明玻璃箱,凤把头按下一个圆钮,众人只觉眼冒金星、天旋地转间来到一处金碧辉煌的大门前,门口的侍童上前问:
  “请问您要去哪层?”
  凤把头道:“八层,众生万象馆。”
  “好的,”侍童伸出手:“请出示您的证件。”
  凤把头从衣襟里掏出个纸片,在侍童的手掌上扫了下,那侍童的手掌发出一扇光,就让开路,做个请进的手势。
  一行五个大人并仨小孩儿,随凤把头在一个四面铜镜的小房间里走进走出,最后到达所谓的“众生万象馆”,入目是笔锋遒劲的几个大黑字:生死无常,图穷匕见。
  迎接他们的是一段阴森黑暗的小道,在不见光的道路上他们首先听到节日般热火朝天的叫好声,陌生的环境和喧嚣的气氛令三个孩子生出一种近乎于恐惧的兴奋,因为他们清晰地嗅到空气里浓重的血腥味儿。
  当黑暗的道路走到尽头,入目便是比叫好声更狂乱的人群,乌压压一片铺天盖地,在镭射灯五彩斑斓的光线里隐藏贪婪的目光,暴露怪诞的面孔。
  三个小孩儿好奇地顺着人群的目光看向场馆中央,各种血腥的景象更叫他们不寒而栗,犬牙交错的撕咬、尘土飞扬的斗牛、轰然倒塌的大象、鼠群中汗毛倒竖的花猫……每走完一段路,前方必然是更加血肉横飞的众生相。而兽与兽的角斗后方,就是人与兽、人与人的争斗。
  他们最后的一段路在过于拥挤的人群中堪称跋山涉水,尤其三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几乎是被无数道后背的排挤和无数双不知从哪儿冒出的手脚推搡着前进,而之前的场馆大多秉承着顾客是上帝的理念,观众在上方观看,斗兽在下方进行。可这个场馆的观众与舞台完全是近距离,擂台最前面的人甚至伸伸手就能够到在中间拼死搏斗的人。
  擂台上的敌对方在体型上相差甚远,穿着红色大裤衩的黑人只能看见一对眼白,他的屁股好像犁地的老黄牛,裤衩严重被他夹在屁股缝中,因此屁股的收缩分外明显,奔跑间浑身的肌肉在灯光下像抹了油似的锃亮,即使咬紧牙关还是有口水从他的鼻孔和肥厚的嘴唇中喷射出来。
  而他的对手在相比之下则瘦小如猴,平平无奇的一个黄种人,毫无特色的五官,可他面对黑人雷霆万钧的攻势警觉又悠闲,他甚至在黑人的拳头砸过来时“哟哟呵呵”地逗弄,在对方拳拳落空的盛怒之下捧腹大笑。
  可惜他们的旅途已经到达终点,他们被请进一个富丽堂皇的包厢,几个衣冠楚楚的男人闲适地坐在沙发里,全景窗前站着个衬衫笔挺、叼着烟的青年人,一边观赏外面的角斗,一边鼓掌叫好,嘹亮的声音和专注的目光显示出他此刻愉悦的心情。
  朗太辉是三个孩子里最先感觉到耻辱的,他的粗布麻衣在对方的衬托下是那么可笑,他那双穿着人字拖指甲里藏满泥垢的脚,与光可鉴人的瓷砖共同嘲笑着他肮脏的外表。可他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在沙发上那群看起来无比尊贵的男人中间一个个扫过去,他们每一个都是那么干净优雅,姿态无可比拟的潇洒,脸上的笑容又是那么亲切,可惜那亲切的微笑却不是给他的。
  奔福没有他那么多感受,只是这种强烈的直观对比令他有些不知所措。
  “好!打得好!”全景窗前的青年人朝沙发的方向伸出手,立刻有酒杯送到他手中。他一手夹烟,一手喝酒,不时哈哈大笑,爽朗的笑声和修剪得体的短发更显出他热情的性格。
  “娄先生,”凤把头在他面前躬身说,“看样子您今天兴致不错。”
  这个娄先生这才转过正脸,他的英俊外表是狼鱼岛上的人从未有过的高度。
  “凤把头?”他像是才看见凤把头进来,当下既惊讶又好客地举起双手拍在凤把头的肩膀上,“你比三年前更英姿勃发了!”
  凤把头谦虚说:“不敢当不敢当,还是娄先生气质出尘,独领风骚。”
  娄先生却蓦然间有些不高兴地沉下脸,阴阳怪气地哼笑一声,指着外面的擂台,“凤把头不赌一局?”
  凤把头道:“我的赌运一向不好,还是不扫您的雅兴了。”
  娄先生斜睨着眼睛,嘴角那抹似笑非笑的弧度一改先前给人的热情印象,透着他难以捉摸的心机。
  “凤把头也是在这众生万象馆里走过一遭的人,你当日所向披靡的王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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