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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据说我上辈子是个渣-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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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计是听错了吧。女人觉得自己最近有些神经衰弱,正准备回床,又听见了啼哭声。刚才半睡半醒间,听得并不仔细,现在却一清二楚。可如果不是小女儿的声音,家里还有其他婴儿吗。
  女人去叫熟睡中的丈夫,男人正打着呼噜,喊了几声也没醒。哭声越来越大,像是喉中带血,无比可怜,无比凄厉。女人联想到自己的孩子,着实不忍,便打算出门看看。
  声音从厕所那边传来,女人裹紧睡衣,看了一眼客厅的两个陌生人——尚在熟睡。她视线转向厕所,蹑手蹑脚的走过去。
  如今与那哭声只有一门之隔,女人在即将扭开门把手的那一刻,却犹豫了。陌生婴儿的啼哭声从自家厕所传来,怎么想都很奇怪,该不会是那两人搞的鬼?
  就在这时,哭声猛地止住,像是磁带突然卡壳没了音响。女人抵不住好奇,缓缓扭开门把手探头看去,里面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清。
  她走进厕所摁下按钮,顶头灯泡颤颤巍巍地亮了,洒出微弱的暗黄色亮光。然而扫视一圈仍然一无所获。女人掏了掏耳朵,以为自己出现幻听,转身准备离开。掠过镜子,恍然瞧见自己憔悴的脸庞。
  她不禁叹息,家里新添一个小生命固然值得高兴,只是每天忙里忙外,既要做家务又要照顾小孩儿。白天折腾一宿,晚上孩子哭了还要爬起来哄,几乎神经衰弱。
  女人视线自然下移,突然瞧见一团肉色躺在洗手池里,不由惊叫出声。定眼一看,才发现那是个小婴儿,浑身赤裸,脸朝里看不清面容。
  家、家里怎么会多出一个小孩。该不会是那两个生人带来的吧,人贩子!?而且就算现在是夏天,让孩子一件衣服也没穿地躺在厕所,是想冻死他吗。
  女人不忍,伸手抱起婴孩,打算带其离开阴冷的厕所。但等她看清婴孩的面孔,却惊慌失措要把它扔出去。
  婴儿巴掌大的脸上覆盖整一张大口,里面两条鲜红的舌头纠缠飞舞,仔细看去,那舌苔表面密密麻麻爬满指甲盖大小的疙瘩,令人不寒而栗。女人想丢开婴儿,那怪物却黏在手掌上怎么也甩不开。她感到身体不受控制,双手竟慈爱的抱着婴儿,脑袋向它面前凑。
  不、不要……
  女人涕泗横流,瞪大眼睛,一寸寸的挨近那张骇人的脸庞。
  陈景宗被尖叫声惊醒,他浑身是汗,惊魂甫定地坐起,还以为自己又回到了末世,瞧见陌生的天花板时,甚至有些反应不过来。
  对了,自己重生了。陈景宗放缓呼吸,努力平复心情:末世尚未开始,而且这次还拥有空间。不可能再像上辈子那样浑浑噩噩,依附于方越这个伪君子!
  厕所门“咔擦”一声打开,陈景宗起身望去,却见是郑大妈的女儿,手里怀抱着一个婴孩,大约是她的孩子。
  他不甚在意想重新躺下,却在女人抱着孩子擦肩而过时愣住。对方半瓢脑袋都没了,血滴滴答答往下落。正常人不可能活着,她却毫无所觉,仿佛自己仍是个活人一般。
  目送女人走回卧室,陈景宗知道不能再睡,虽然病毒蔓延时间与记忆里有出入,但那明显是丧尸。明明几个小时前外表还是正常人,却突然变异。不过这怪物似乎还拥有一定意识,不仅没把手里孩子啃了,还知道自己卧室在哪。
  他虽然感到违和,但也没空思考那么多。摇醒李谦,让其跟自己走。
  李谦睡眼惺忪,瞧着窗外天刚蒙蒙亮,不理解陈景宗为何走得这么急。他打了个哈欠:“人家都没醒呢,至少打声招呼吧。”
  陈景宗已把一切都准备好:“没时间了。你小声点,别吵醒他们。”
  李谦虽然嘴上嘟囔,但还是乖乖听话起身。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两个人要跟做贼一样。别人让他们住家里,至少醒来道声谢吧。不过看着景宗一脸肃穆的模样,到底没敢把疑问说出口。
  就在两人轻手轻脚打算出门之际,卧室门再一次打开。郑大妈出来起夜,不想看见两个年轻人准备离开,奇怪道:“这天还没亮,你们去哪啊?”
  陈景宗暗骂一声,要不是李谦磨磨蹭蹭又要洗漱又要上厕所,两人早走了,也不会这么尴尬抓个正着。
  李谦也有些窘迫,本来就觉得不告而别不太好,如今被人逮住,搞得两人跟犯了什么事似的。
  陈景宗一时想不起说辞,愣在原地。李谦实话实说:“我们准备走了,起的太早,不好打扰你们。”
  “哟。”郑大妈笑呵呵的,“年轻人起那么早啊,跟我那几个孩子完全不一样。”她挽留道:“至少留下来吃一顿早饭嘛。”
  “不麻烦了。”陈景宗扶了扶眼镜,“我们随便吃点就成。主要那边等着,得抓紧时间。”
  李谦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谁等着?他们不是出来玩的吗。
  说到这地步,郑大妈也不再多言,特地将两人送到楼下,摆手挥别。
  坐上车,陈景宗才松了口气。看来末世真得来了,以后就算睡车上,也不能像昨日这般胡乱投宿,万一有人被咬了呢。
  李谦开车驶离云水小镇,开口问:“我们为什么走这么急啊,吃一顿饭不也挺好?”
  陈景宗本想胡乱找个理由搪塞。但转念一想,反正末世已经到来,谦哥迟早会知道,倒不如趁早坦白,便告诉了他今早碰见丧尸的事。李谦乍一听,自然半信半疑,但又觉得景宗没必要骗他,问:“假如是真的,为什么不给郑大妈说,那他们现在不是很危险吗。”
  陈景宗垂下眼帘。他身材纤细,此时更是我见犹怜:“你都怀疑我,他们可能相信吗,到时候还觉得我是个疯子。”
  李谦心里一动,忙道:“你误会了,我当然相信你!”他只顾着安慰心情低落的男人,却没意识到,如果真有丧尸存在,完全不需陈景宗解释,一看便知。
  “退一万步讲,就算他们信了。”陈景宗叹气,“你觉得他们会怎么做。逃命?只有我有车,但顶多坐上五个人,谁能保证他们不会抢车。”
  李谦完全被说服。当日后亲眼碰见丧尸,他更加觉得景宗做了正确的选择。异于常人的怪物实在可怕,哪怕是至亲之间都有推别人挡枪的冲动。
  而面对这一切,陈景宗却一副泰然自若的模样,即使奔波数日,也依旧光鲜亮丽。他的面貌顶多算得上清秀,如今末世来临,在众多灰头土脸的逃难人群当中,却是鹤立鸡群,引人觊觎。
  李谦无比自豪,迄今为止,虽然他们偶尔会跟别人共同行动,但也只是暂时,只有自己始终跟景宗不离不弃。他甚至觉得,也许景宗已在无意之中接受了自己的爱意,只是面子薄不好意思说出来。
  不想,就在他准备正式表白之际,却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第二十三章

  汽车在到A市前彻底没了油,他们只好冒险潜入加油站,准备用油桶装一些回来。加油站附近徘徊着一些身着工作制服的丧尸,李谦紧张兮兮的握紧斧头。这一路下来,他虽然也抡死过几只怪物,但每次战斗还是会不安。
  丧尸力气出奇得大,他必须第一击就击中头部。运气好的话能一击毙命,否则会被扑个正着,反抗不能。李谦没想到,景宗看着瘦弱,却要比他厉害,能同时与几只丧尸周旋。而自己,光是解决一只就几乎要了老命。
  这让他感到丢脸,早知道应该经常去健身房锻炼。可令人不解的是,景宗看上去也没什么肌肉,怎么会有那种力量。
  其实陈景宗在亲手解决掉第一只丧尸后,也有些不敢置信。虽说上辈子跟丧尸缠斗过,但都十分费力,若非渣男出手,几乎要丢掉性命。可这回,他却觉得力量无穷无尽,那些可怕的怪物不过虚有其表,打它们跟敲地鼠一般。
  这令陈景宗感到惊喜。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体质竟因那一泉湖水完全改善了!
  李谦终于在值班室的角落找到一个10L装的油桶,扭开盖子一看,底部尽是沙子,大约许久没用过。他感到身后有人接近,捏紧斧头转身一看,却是一个身材高大的陌生男子。
  那人似乎奔波许久,眉眼间疲惫不堪。见李谦充满警惕,摊手示意自己两手空空:“我没有恶意,车子中途熄火了,我来找油桶。”
  李谦抱紧油桶:“这里只有一个,你去其他地方找吧。”
  男子看着他,商量道:“我们车离这不远,能先借给我吗,用完后马上还你……或者你先用,之后借我。”
  见对方态度良好,李谦绷紧的神经些微放松。他正想点头答应,却听见景宗的声音从外边传来:“谦哥,我这边没有,你找到了吗。”
  “找到了找到了。”李谦忙大声回应,又对陌生男子道,“我先跟我同伴说一声。”
  男子让开位置,跟在李谦身后出了值班室。陈景宗见有了收获,喜笑颜开,不想瞧见那后边的男人,不由惊讶出声:“路肖?”
  男子被叫出名字,也愣了愣,上下打量一番陈景宗,却没什么头绪。
  李谦觉得这场景有些熟悉,回想起景宗出院当天,似乎也认出了一个陌生人。他当时虽有疑虑,但很快就忘了,连那人长什么模样都记不得。如今景宗再次提及,他倒重新有了印象。这么说,眼前这个人是那天的警察吗。
  不过可惜的是,男子依旧没想出来:“我认识你?”甚至连台词都跟当初一模一样。
  “不。”陈景宗这回反应很快,面带微笑,“你负责过我朋友的案子,我从他那里听说的。”
  路肖点头,算是信了这个理由。一旁的李谦却狐疑的看着陈景宗。以自己对景宗的了解,倒是不知道他有哪个朋友跟警察打过交道。可如今有外人在场,不好细问,只能强忍好奇。
  李谦把借用油桶的事告诉陈景宗,本以为对方会趁机提一些条件,不想却爽快答应了。
  陈景宗笑道:“如今世界变成这副惨状,相互帮助是应该的,你先用吧。”
  路肖点头:“谢谢。”
  男人拿着油桶去灌油,陈景宗本想跟去,却被李谦一把拽到身边。李谦看出景宗明显对那人态度不同,不由一肚子火:“你跟他究竟什么关系,不只是从‘朋友’那里听说过吧?”
  陈景宗莫名其妙:“什么什么关系,我们才刚认识啊。”
  “那你怎么对他那么好?”
  “好?”陈景宗更加莫名,“我只是借了油桶而已。”
  说来也是,可李谦就是觉得奇怪。本来景宗知道那男人名字这事就引人生疑,可他要非说是“朋友说的”,那自己也不能拿他怎么办。
  被陈景宗一句话堵住,李谦半天没冒出一个字,眼睁睁看着对方走去跟男人说话。这种感觉,就好像两年前景宗只顾追着方越而不再理睬自己一样,特别难受。
  陈景宗不做吃亏的买卖,既然主动跟路肖打交道,必然是因为有利用价值。上辈子路肖这名字如雷贯耳,据说是某个基地的一把手,收留了不少幸存者。陈景宗远远见过几次,但并不是说得上话的身份。 
  虽然末世之初对方还没发迹,但只要紧紧抱住这条大腿,想必之后的路会好走很多。如今既然碰巧遇见,想必是老天的安排,那他岂有放过这个机会的道理。
  路肖的车是一辆白面包车,上面坐了七八来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据说是路肖途中救助的人群。本来还有更多,但要么中途走散要么不幸丧命,如今存活下来的就只剩这些人了。
  陈景宗见里面坐着拥挤,主动提议:“要不分几个人坐我们车上去,大家相遇也是难得,以后可以一起行动。”
  “景宗?”李谦难以置信的喊了一声他的名字。
  “可以吗。”路肖讶异。车内空气浑浊乌杂,他一人照顾一车民众,已有些力不从心。如果这两个年轻人能帮把手,自然是求之不得。
  陈景宗扯了扯李谦衣袖,示意他不要多舌,嘴上却道:“当然。”
  一行人就这么上路了。虽然李谦几次问及原因,陈景宗却只是闭口不谈。总不能说自己知道路肖很有前途,打算抱大腿吧。而一路相处下来,他越来越觉得这个人靠谱,渐渐理解这个男人曾经当上老大的原因。沉着、勇敢、有担当,光是这点,就能引不少人主动追随。
  路肖大部分时间少说多做,偶尔闲暇下来,会摸出一张照片愣愣盯着看。陈景宗撞见过几次,心底有些在意,装作不经意间从身后经过,却见上面是一张女人和小孩的合影,不由愣住。
  路肖结过婚,还有小孩?可这人才二十来岁啊。上辈子陈景宗从未听说过这方面的传闻,一直以为对方是黄金单身汉,却没想到早名草有主。
  陈景宗心里一紧,呼吸难受。他把手放到胸口上,有些不解自己为何会出现这种心情。就像冰封万年的河流被一榔头凿开,泛着浪花欢快奔流而去,最后却发现前面死路一条。
  路肖注意到身后人一动不动,按下照片转头看向后面,见是陈景宗,蹙眉:“什么事?”
  “没、没事,路过罢了。”陈景宗别扭转开头,不愿对方看清自己的表情,匆匆离开现场。
  他以为自己帮那么多忙,路肖会对他有些好感,没想到却是一厢情愿。刚才不过偷看一眼照片,那人的语气却如此不耐烦。呵呵,也罢,全是自己自作多情。
  陈景宗走着走着,步速慢下,最后停住。他回头望去,却发现对方并没有追来。
  如果是方越的话,一旦察觉到他有小情绪,肯定会追上来又哄又抱,实在不听话直接一段强制爱结尾。但如今,却物是人非,形单影只。
  ……怎么又想起那渣男!陈景宗十分郁闷。这或许是谈恋爱人的通病,总会不由自主把现任或喜欢的人与上任对比。陈景宗心底泛起一丝淡淡的怀念与不舍,可一旦想起方越上辈子做过的事,又立马转为憎恶。
  不能再这么天真下去,时间洗不去仇恨,他一定要让方越付出代价。
  “啊嚏。”方越重重打了个喷嚏,怀疑自己是不是感冒了。他摸摸鼻子,语气里充满质疑,“天生?怎么可能。”
  白封把最后一块面包塞嘴里,起身:“随你信不信。休息差不多了,走吧。”
  方越刚问出点蛛丝马迹,虽然还想继续追问下去,但知道这人心情好时很好说话,心情不好问烦了直接揍晕你,于是只能暂忍好奇。
  问及白封异能,对方倒没有遮遮掩掩,反而直接告诉方越他这不是瞬间移动,而是放慢时间。
  客观上时间自然不变,只是放慢了相对时间。从另一方面来说,这异能相当于无限提升使用者的感知力,发动力量时能感受到周身一切细微变化,如同时空凝固一般。
  这简直是超神的节奏啊。如果能这般随意停止时间,那些怪物还有什么可怕的。
  可是当方越问起这异能是什么时候以什么契机产生时,白封眼也不眨:“天生的。”
  天生?这个答案方越本来不信。但跟白封相处了几天,他发现这个男孩虽然有些地方不太正常,但直来直去,不想回答的直接闭嘴,压根不屑于编谎话。
  可天生异能这种事真有可能吗,还不如人体为适应恶劣环境基因突变这个理由来的可信。然而转念一想,末世都来了,还有什么不可能的。
  “快没食物了。”方越单手拿包,另一只手抓住机车后延稳定平衡,“去附近城镇补给吧。”
  白封没搭话,看了一眼高速路旁歪歪扭扭的路牌,调转方向去了最近的城镇。上面写着“云水小镇”。
作者有话要说:  好后悔QAQ,就不该把正剧跟想吐槽的梗放一起。。。再也不做这么愚蠢的事了

  ☆、第二十四章

  一如经过的所有城镇,这里荒凉破败,了无人烟。近几天刚下了一场小雨,地面坑坑洼洼,泥泞难走。两人索性下车,推车前行。
  空气里浮有淡淡的泥土腥味。可能由于城镇地处偏僻,人烟稀少,所以游走的丧尸并不集中。
  起初方越以为当上这种厉害人物的跟班,怪物便基本跟自己无缘。但事实证明他想多了。白封多数时候都没兴趣动手,结果重担尽落在他头上。
  方越虽然要比常人厉害,但应付起不惧疼痛的怪物仍称不上得心应手——最近倒是适应了些。可能由于以前作为保护者,他给自己施加太大心理压力。如今强大的家伙陪在身旁,虽然不指望对方会帮忙,但至少战斗时不用再左顾右盼。
  城镇里没建大超市,只有一些小卖部。许多店铺空空如也,只剩生活用品。白封半途失踪,不知去了哪里。方越十分淡定,他已经习惯那人来无影去无踪。大概是找东西找烦了,或是其他玩意儿吸引了那家伙注意力吧。
  转悠半天,方越终于找到一家新的小卖部,前脚刚踏进去,就见里面几个大男人围着一名上了年纪的妇女,劈头盖脸地逼问:“说,其他女人躲哪去了!?”
  “你们、你们……”女人许是多天没能洗漱,蓬头垢面。她嘴唇颤抖,哭着跺脚,“你们真下得去手,怎么会这样,真是疯了!”
  一痞子模样的年轻小伙子丝毫不为所动,踢了女人肚子一脚,朝地上吐口唾沫:“老太婆,早点说出来对大家都好,别想拉着全镇人一起送死。”
  另一大叔拉住小痞子,让他别动粗,温言劝告捂住肚皮一脸痛苦的女人:“郑妹子,说吧。既然你敢出来,我们相信你一定没事,何必为了那群怪物受苦呢。”
  郑大妈眼睛一瞪:“你们良心被狗吃了,迟早要遭天谴的!”
  “你这婆娘!”小痞子脾气爆,听不得人骂他,当即就要动手,结果手腕被人紧紧攥住,动弹不得。他以为又是大叔,不爽地瞪过去,却见中年男两手空空,一脸吃惊,才注意到阻止自己的是个陌生男子。
  他骂骂咧咧地挣扎,却愣是没挣开,反而惹怒男子,施加在手腕上的力度愈来愈大。青年整张脸皱成一团,缩头缩脑:“疼、疼死了!放开我!”
  方越轻哼一声,一把推开他。小痞子一个趔趄后退好几步,好容易站稳,指着男人鼻尖骂道:“你算哪根葱,敢动老子?也不打听下老子是谁?”
  “我特么管你是谁。”方越不想废话,直接举起白封给的枪——虽然他从没用过。众人果真被吓了一跳,都不由自主后退一步。
  小痞子依然横在原地,逞强道:“你、你拿出一把玩具枪就敢吓唬人?也不打听一下……”
  话音未落,震耳欲聋的枪响震动了这小小店铺的屋顶。方越放下手枪,洞口继续对准那群人:“玩具枪?要不要试试。”
  青年立马把话咽了回去,整个人彻底萎靡。其他人吓得不轻,不敢多做停留,只能撤退。好汉不吃眼前亏,虽然最后没能问清位置,但等碍事的家伙走了,日后还有机会。
  方越没想到的是,他不过见义勇为一回,顺便清理现场方便补给物资,却被郑大妈一眼相中,认为他是从天而降的英雄,当即跪下,希望方越能帮助她们。
  “我真是没辙了,那群男人中了魔障,逼得我们走投无路。”郑大妈一把鼻涕一把泪,“小兄弟,你就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帮帮我们吧。”
  被一把年纪的人当面跪下,方越极其别扭,要扶她:“你先起来。”
  “你答应帮我了?”郑大妈眼睛一下子亮了,“你答应我就起来。”
  无赖啊这是。方越哭笑不得:“起来再说,我总得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郑大妈终于舍得让膝盖离开地面,而说起这些天的遭遇,眼眶又红了。她一家人都被怪物袭击,只剩下自己苟延残喘。
  “我女儿,我老公,还有我的乖孙子。”郑大妈大约终于找到人听她诉苦,不停抹眼泪,“谁活下来都好啊,偏偏剩我一个老太婆。”
  本来镇小,大家都认识,相互间也能有个照应。可某天开始,那群男人精神就不正常了,疯狂的捕杀女性。女人们能逃的都逃了,逃不了的就躲在镇子里,既要防备怪物,又要防备男人,真是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
  方越听了郑大妈的描述,眉头越皱越深。突然发疯?精神不正常?可是通过刚才那番短暂的交流,完全不觉得那些人脑袋有问题。怎么会有人没有利益冲突就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她一边回忆,想起自己惨死的家人,愈加悲哀。方越叹气:“我怎么帮你?”
  “他们一定是被感染了,所以才会做出这种事。”郑大妈笃定道,继而殷切地抓住男人双手,“小兄弟,我不求你让他们清醒——能不能赶走他们,几个大男人,去哪都能生活吧。”
  话是这么说,但即使赶走了他们,一旦自己离开那些人十有八九会再跑回来,治标不知治本。而且郑大妈对关键之处都过于语焉不详,像是有所隐瞒,方越总觉得不能尽信。
  地点,A市安全营。
  “你们两个最近是不是走太近了。”
  闻言,陈景宗一怔,接着继续收拾东西:“谦哥,你想多了。”他准备离开出租屋,但却被对方抵在门口。
  陈景宗无奈了,抬头看这个高自己一头相貌平平的男子:“让一让,我要出去。”
  李谦难得没听心上人的话,一脸严肃,却眼含悲伤:“景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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