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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族之婚后生活-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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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他们说的还是米特语,我差点以为我回到摩尔了。”
严景双手一撑,坐在了窗台上,窗台很大,他盘腿坐在上面也绰绰有余。
他低下头,对上了秦简之凝视着他的眼睛。那眼神温柔又缱绻,像是要将自己刻进去一般。
实际上,自从他们从谢罗尔岛逃出来之后,秦简之总是用这样的眼神凝视着他,严景心里因此有些惴惴不安起来。
他曾问起秦简之眼睛的事情,对方却说完全没有影响。但他明白这绝对不是正常的,但最后总是不了了之(秦简之非常明白如何转移严景的注意力)。
而现在又是这样的情况。严景叹了一口气,却听见秦简之说:“那么我们的婚礼就在这里举行吧!”
“哈?”
“这里不好吗?”
秦简之歪着头,用严景最喜欢的那种表情说:“我很喜欢这里,好不好?”
严景的表情就软下来——他总是没办法拒绝秦简之的这副样子:“好吧,假如你喜欢的话。”
秦简之欢快地跳上窗台,将严景搂在怀里,然后低下头在他颈窝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轻声说:“我真高兴。”
他感受到严景因为笑而轻轻颤抖的肩膀,笑声从他的胸腔传到耳中:“但是——亲爱的伴侣,我可靠的雄主,你有钱吗?”
秦家大少爷再一次感受到了金钱的威力。他垮下脸说:“好吧,我能弄到的,你等我几天就好。”
严景扭头看了他一眼,秦简之恍然间觉得那双眼眸里盛满了金色的美酒,让他几乎要沉溺在里面。
要是能一直停留在这里就好了,他摸了摸口袋里的纸条,鸵鸟般地想。
————————————
“香果、甜提和酒——”
“刚钓上的鱼啊,三铜币一条——”
……
穿过喧闹的街市,秦简之经过曲曲折折的巷子,最后进入了一间小小的铺子。
从外面就能听到喧闹的声音,从中依稀可以分辨出骰子和木筒碰撞发出的清脆声音,这是一间小赌坊。镇上并没有太多的娱乐项目,而作为最古老的娱乐方式之一,这就成了众人消磨时间的地方。
秦简之站在一边,看了一圈,发现某一桌子边被人围得水泄不通,不时间爆发出一阵叫好声,他摸了摸兜里仅剩的三个金米特币挤了过去。
“大!大!大!”
“压小!小!”
被众人围起来的是一个瘦弱的亚雌,但所有人的视线都在他身上。秦简之不动声色地站在一边,那亚雌抬起头,笑吟吟地看了一圈,最后看了秦简之一眼。
他的面前已经堆起了高高的筹码,这都是他之前赢的东西,然后他将所有的筹码都推到了压小的一边。
众人一声惊呼,纷纷将手里的筹码也压了上去。秦简之默默地掏出兜里的三个米特币,也放在了小上。
“我的天——”
这三个金币比这一堆筹码都要值钱。秦简之朝亚雌笑了笑,然后又将领口上缀着的宝石扯了下来,同样压在了上面。
亚雌似笑非笑地说:“你就不怕全输了?”
“不会的。”
“既然你如此相信我——”亚雌朝他狡黠地笑了笑,就在这时,庄家打开了手里的木桶。
明晃晃的三个六——大。
人群发出一阵极其失落的“噢——”顿时四散而开。
“你耍我。”秦简之郁闷地说,亚雌笑得前仰后合。
“别玩了,先知,我知道是你。”
“哦,真没劲。”
亚雌和他一起走出小铺,然后用手揉了揉脸,等他放下手时,手心里多了一团肉色的东西,而脸已经变回了当时见到的样子。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先知歪着头问。
“猜的,你这种恨不得天下大乱的人,一定喜欢赌坊酒馆这种地方——而我已经走遍了酒坊,就来这里碰碰运气。”
“你真的很聪明啊!”先知欢快地鼓掌,脸上满是愉悦,“我真的很喜欢你啊!”
秦简之深深吸了一口气:“那么,你想要的报酬想好是什么了吗?”
“我要这个……”
先知伸出手,细长的手指勾住秦简之脖子上的绳子,将它拉了出来,而在绳子的末端,一个戒指明晃晃地挂在上面——那是从乌达那里拿到的戒指。
“你果然是想要这个。”秦简之低声说。
“所以我说,你真的很聪明。”先知割断了细绳,戒指落到沙地上,弹出了很远。
然后他朝秦简之伸出手:“把真的交给我吧。”
作者有话要说: 前面出了一点问题
不小心有重复的了,但是v文不允许减少字数,让蘑菇想想办法……
想快点完结了……
☆、第66章
一位雄虫要和雌虫结婚了。
这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小镇。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小镇里; 结婚给人们的印象无非是摆几桌不算寒酸的酒席; 请三五个亲朋好友,主人家拿出放在地窖里用小麦酿的酒,客人们一边喝一边送上祝福,也就成了。
但这次似乎有些不同,这不同是在多钟意义上的。首先; 这是一个雄虫——天知道这里究竟有多久看不到雄虫的身影了。其次; 这个婚礼; 它居然有牧师; 据说是一位亚雌?其次的其次,雄虫居然表明这将会是他最后一次婚礼,可这是他唯一的雌子吧?
综上所述,这简直是一场不可思议的婚礼,但放在与世隔绝的小镇里,大家也只当是外头的规矩,惊讶了一阵以后,很快就接受了; 他们很高兴收到了邀请; 所有人都在期待这一场格外新奇的婚礼。
而此时的严景正坐在椅子上; 看起来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
婚礼?
他觉得自己并非是一个在意所谓罗曼蒂克的雌虫,在军营里生活了这么多年,他也未曾想过什么爱人,伴侣,在见到秦简之的前一天; 他仅仅只是将这场结合看成一个义务,从未对雄主有过任何的期待——这是他非常务实的一个体现。
因此,当秦简之说自己有着诗人般情怀的时候,他几乎要笑出声来。难怪有人说恋爱总会使人智商跌入谷底,秦简之在看他时,究竟带了多厚的恋爱滤镜?他甚至怀疑对方自带美化地看着自己。
摩尔曾经有一次大规模的调查,类似于伴侣之间的和谐问题,当严景看到秦简之的那份视频时,几乎不知作何反应。
【你最喜欢伴侣什么样的表情?】
【大概是害羞的样子吧。虽然我的伴侣是个极其奔放的人——话说起来新婚之夜也是他主动的,当时我看起来大概像个傻子一样,而平常的时候他也是个非常厉害、可靠的雌虫,强大又美丽,谁都以为他是个成熟的雌虫吧?但每次正经表白心意时,他却吞吞吐吐的,耳朵红起来的样子非常可爱!大概这么说吧,之前每天我都在缠着他表白(没人规定结婚后不能表白吧?),他虽然表现得满不在乎,但视线总是飘忽不定,简直太可爱了!我每天都在进一步爱上他啊!……以下省略三百字】
而同样的问题,严景记得自己的回答是:
【大概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吧?恩?你这么看着我做什么?不不不我并没有家暴,他是个很奇怪的雄虫,经验不是很丰富,每次都是我教他怎么做,他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一着急就会要哭不哭的样子,假如我没有露出舒服的表情时他就会很忐忑,一直问这问那,好吧我只能告诉他,我很喜欢,我觉得很愉快——很没辙啊。】
【额……这个经验是我想的那个吗?】
【不然呢?】
【您的确很奔放啊……那么你一定很喜欢他吧,你看起来好像很幸福啊。】
【啊,喜欢倒是——诶,怎么说呢,应该不讨厌吧?没几个雌虫会讨厌自己的雄虫吧?】
【您的恋人对您的形容非常正确——我作为提问人,都感到非常羡慕啊。】
【哈?】
……
打住,严景捂住脸,他最近总是走神,实际上他觉得自己现在不该想这些有的没的,他现在的身份还是罪犯他自己本来就孑然一人,在遇到秦简之之前,顶多和自己的部下亲密些,现在这样到处躲藏反而是正常状态。但秦简之并不是,他有家人,有朋友,他不应该是这样的。
他现在该想的是,如何让秦简之回到从前的生活,而不是和自己到处流浪。他从前不怎么在自己面前提起家里的事情,大概想让自己明白——他不会娶第二个雌虫,但当时严景并没有在意,他的确不在乎秦简之到底喜欢谁。
反正过几年他自己就会明白,然后就回去结婚了,而自己应该做的是像别的雌虫一样,不要干涉太多,免得今后大家都难堪,这是基于一个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于是严景的思维转了个圈,又回到了起点:由此看来,自己的确是一个非常务实,并不在乎罗曼蒂克的雌虫。
但婚礼?
严景皱着眉头感受了一下心跳——平稳而有力,并没有出现别人形容的轻飘飘找不到方向,醉醺醺喝醉酒一般的感受。因此他十分确定自己并没有对婚礼感到期待,一丝也没有。
是的,这只是那个二十多岁小鬼的突发奇想而已。他作为一个大少爷,居然并没有找过雌虫,也没有经历过太多感情,自然会冲动些,而自己现在肯定不能乱,不能像他一样激动,这样就显得非常愚蠢了。
一天的婚礼是很漫长的,为此他要准备好持久战,据说雌子的步骤要麻烦些……恩,他不太记得第一次婚礼时的步骤了,那天他心不在焉的,不过那时候的秦简之倒是很好看——他也很少见到像秦简之这样高大又帅气的雄虫。
打住!
严景猛地从椅子上坐起来,他觉得今天的自己有些注意力不集中,总是发散到乱七八糟的地方去。
他深吸了一口气,用水洗了把脸。当他抬起头后,从镜子里看到自己冷静理智的表情,对此感到非常满意。
大概是因为太过安逸导致的精神不集中吧?假如把这逃亡看成假期的话(实际上也差不多),他还从未享受过这么长的假期,所以眼下这种状况也是可以明白的。
正在这时,门外传来脚步声,节奏是他十分熟悉的,秦简之的脚步声。
严景回过头,看见秦简之抱着一大堆东西,堆成一座小山几乎挡住了脸。他将东西全部堆在桌子上,然后朝自己跑来。
“严景~我先弄来了这些,你看看喜欢不喜欢?诶你——”
严景打断了他的话:“咦?你哪儿来的钱?”
“这是秘密哦,不过你——”
严景拿起一个红色的碗:“你开心就好,这是干什么用的?”
“你忘啦,这个是新婚之夜要放在床头的,这样才能尽快生出孩子哦,但是你——”
严景摸了摸红色的床单:“你居然能在这种地方搞到这些?”
“我很努力啊!所以你要不要亲我一下?”
严景摆出无奈的笑容,然后低头亲了亲雄虫的鼻尖,在对方露出不满的表情前说:“你刚刚一直想说的是什么?”
秦简之伸出手,指了指严景:“严景,你衣服穿反了。”
“……”
看着怔楞了一下然后低头整理的严景,秦简之好不容易崩住了脸才没笑出来。
他从未见过严景心神恍惚到这样的地步,一定是非常期待婚礼吧?但这话绝对不能说出来——他肯定不会承认的。
一种酸胀满足的心情逐渐挤满了整个肺腑,秦简之凑过去,吻上严景微微发红的耳朵,低声道:“严景,每一天我都要比前一天更喜欢你。”
“哦……我知道啊,我都要爱上我自己了。”
“这种时候,你应该说‘我也是’。”
“……哦。”
作者有话要说: 就问你们!!!甜不甜!!!!
我是不是亲妈!!!!!!!
ps:求评论QAQ蘑菇要被冻死了
☆、第67章
婚礼进行得很完美。
看得出来秦简之非常用心; 婚礼的每一步都尽善尽美; 严景穿着黑色的婚服,这件衣服十分适合他,挺拔的腰线将他衬出了些雅痞气质。相比起来,一边穿着白色婚服的秦简之看起来就像个羞涩的小少爷。
“我真高兴。”
当他们交换戒指时,秦简之低声说; 他的眼睛亮亮的; 盛满了星子一样; 又像满园花朵绽放出的香气; 那般热烈。
“我也是。”
“噗……”
感受到恋人明显调侃的笑意,严景无奈地笑了笑:“这不是你要的吗?”
“是啊,但是——”
牧师打断了秦简之未说完的话:“交换戒指完成,祝二位百年好合!”
门口的小孩听到牧师的话,尖叫着拧开了手里的礼花,顿时“砰砰”声不停,散落了一地彩纸。
“我真的很好奇,你是从哪里找来的这些东西。”
秦简之将食指放在唇上“嘘”了一声:“总得给我留点神秘感。”
“……”
——————
朝阳从天边升起的时候; 他们的婚礼才刚刚开始。
当夕阳从西边落下; 婚礼刚刚进行到一半。
直到夜幕降临; 客人饭足酒酣,他们为新人送出最诚挚的祝福,无数单身的雌虫向严景表达他们的羡慕之情,热情得有些过头了。连家门口的小犬都低下头沉浸在梦境里,这一场婚礼才算结束。
“啊——婚礼结束了。”
严景放下手中的东西; 汗流浃背地坐在椅子上,觉得这一天比训练一天还要累。他揉揉脸上几乎要僵硬的笑容,揉了揉太阳穴。
严景去送牧师离开——这位亚雌牧师出乎意料地活泼,在主持完仪式后留了下来,整个婚礼被他带动得格外热闹。
稍微休息一下吧……严景喝下一杯酒,酒精和疲惫让他有些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在半梦半醒中听到秦简之的声音:“严景,我们明天就回去吧。”
“回……哪儿啊……”
“摩尔。”
“好的……”
严景稍微睁开一点眼睛,看见烛光中秦简之低着头,脸上的表情看不真切。他勉强伸出手,搭在秦简之的脑袋上拍了拍,然后就睡了过去。
秦简之将严景抱去床上,自己则坐在床边,低头凝视着他。
假如严景清醒的话,一定能看到秦简之那深刻又温柔的眼神,比过去几天都要长久得多,缱绻得多,在这深处,却掩藏着一丝的不甘和遗憾。
但他只是沉沉地睡去了。
时间好像从来没有过得这么快过,连星辰移动的速度都变快了。夜里村头的柴犬突然醒了,叫了几声,在寂静的夜里里格外清晰,凌晨两点钟了。
然后东边泛起了鱼肚白,夏天的早晨总是来得这么快,凌晨四点钟了。
秦简之恍然抬起头,看了看时间,指针正飞快地逼近五点钟的方向,然后公鸡开始打鸣,远处传来微弱的“吱哑”声,早起的人已经出门了。
以前的夜晚……有这么短吗?
严景还在睡着,脸上带着熟睡产生的红晕,安宁得令人落泪。秦简之忍不住伸出手,想要去碰他丰润可爱的嘴唇。
一晚上没活动过的骨节发出“咯咯”声,秦简之感到自己麻木的指尖有些凉,当他触碰到秦简之的脸颊时,对方无意识地摇了摇头,像是要清醒过来的样子。
不行……
秦简之抽回手,站起身朝外走去,他听到自己身体里传来的声音,就像生锈的齿轮相互摩擦那样艰涩。
当他打开门时,捏在门框上的手却像被黏了胶水似的分不开。他想再回过头,看看严景的模样,但理智告诉他不行。
一旦回头,他就走不动了。
“你真的舍得啊。”
昨晚的牧师蹲在一边的走廊栏杆上,嘴里叼着热乎乎的肉包,伸头往里面看了看:“哇,我昨天就想说了,可惜我不是雄虫,不然我早就去娶了他啦。”
“你要记住答应我的事。”
“放心啦放心啦,”牧师摇摇手:“他这么好看,我一定会把他安全带回摩尔的!”
“好。”秦简之摇了摇牙,终于还是松开了手,当他经过牧师身边时脚步顿了顿,低声问道:“先知,你告诉我,他以后会过得开心吗?”
牧师眯了眯眼,笑出月牙形的样子:“会的哦。”
“那就好。”
迎着灿烂的朝阳,秦简之离开了这家旅馆。他走在行人稀少的街上,不时有昨晚参加婚礼的客人们朝他打招呼,他也就笑着回应。
秦简之摸了摸怀里坚硬的金属,跨上了马,马是瘦弱的老马,带着他一点一点地沿着小路向远处的山脚走去。
——————
严景是被一阵心悸惊醒的。
他醒来后就感到了一阵头晕,大概是昨晚喝了酒的原因,他拿起放在床头的水一饮而尽,心悸感却越发强烈。
“秦简之?”
严景皱着眉,秦简之抱着一袋子肉包凑了过来:“我去买了肉包,你待会儿吃吃看——挺好吃的。”
“……”
“怎么了?”
严景低下头:“没什么。”
当他刷牙时,从镜子里可以看见秦简之还在吃肉包,很是认真的样子,严景的眉头满满蹙了起来。那心悸始终挥之不去,像一朵阴云般笼罩在他头上,叫他不得安宁。
“真的喝太多了吗?”
婚礼的热闹感觉依稀还在,但已经被心悸搅得不剩多少了。
“要带上这个碗。”秦简之将红碗收了起来,“说好要生十五个小孩的。”
饶是现在的严景也忍不住哑然失笑——秦简之总是在意特别奇怪的地方。这让他稍微放松了一些:“离港口还有多远?”
“差不多十天的路程吧,快些的话只要八天。”
当他们再次跨上马车时,严景站在小镇的出口,脚步却越来越慢,当踏上最后一块青石板时,他忍不住回过头,久久地凝视远处的群山。
总觉得那里有什么东西……
“严景,你在看什么?”
严景摇了摇头,坐进了马车,他看着秦简之疑惑的眼睛说:“没什么,我们走吧。”
————————
算算时间,两人应该已经出发了吧。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照下来,在地上洒下点点金斑。秦简之伸出手,恍惚间看到了缠绕在上面的红色的雾气。
定睛一看却什么都没有,只是幻觉而已。
这样的幻觉已经不是一次两次,每次看见的时候,他都会陷入一阵恍惚,等清醒时已经坐在一片废墟内。
在这座山上有很多这样被毁坏的地方,每次预感到不妙时他都会来这座山上,所幸自己有准备婚礼的借口,否则一定会被严景察觉的。
这就是失去了那枚戒指的后果。秦简之仅存的侥幸已经完全消失,一旦没有那枚戒指,他就会逐渐陷入疯狂,起初是几分钟,然后是数个小时,久而久之他清醒的时间会越来越短,直到完全变成一个疯子。
然后严景会将一辈子的时间耗在他这个疯子身上。
或许这还算是好的结果了。他明显感受到那枚戒指在压制着他的能力,当戒指卸去的一瞬间浑身变得轻松无比——他感觉自己看到了更远的地方,听到了更细微的声音。
历史上的大帝发疯时,曾毁灭了三座城市,秦简之不确定自己能做到什么地步。
所以,与其这样疯狂一辈子,给别人带来无尽的麻烦,倒不如……
他将手伸进怀中,指尖触到冰冷的金属,然后将它抽了出来。那是一柄小巧的手枪,装了消音器,破坏力不算大,但贴着胸口打的话应该还是活不下来的。
“我后悔了……”
秦简之微笑着将枪口抵上胸口,带着些许遗憾地说:“出门的时候,我应该再看一眼的。”
细微的枪声响起后,传来的是一声模糊的碰撞声,空气中血腥的气息逐渐弥漫开来,惊起一群飞鸟。
————————
“等等!!”
严景近乎颤抖地抓住缰绳,刚刚他忽然感到一阵晕眩,心头涌起极其强烈的恶心感,他调转缰绳,沿着来时的路赶回去。
“丢了什么东西吗?”
“没——但我一定要回去一次!”
“……好吧。”
看着雌虫完全失去冷静的神情,“秦简之”露出了意味不明的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 中间本来应该还有些铺垫的
但蘑菇真的有点撑不住了QAQ
所以大家看到的就是现在的大纲式粗暴码字
可能看起来神展开,但请原谅我把QAQ
☆、第68章
沿着崎岖的小路向山上走去; 严景觉得自己牙齿不断地在打颤。
“这山上有什么特别的吗?”秦简之好奇的声音跟在身后; 严景没有力气去回答。
过了一会儿,转过一个弯,一匹瘦弱的老马在啃食着鲜草,它身上还带着缰绳,是家养的马。严景定定地看了一下; 然后朝另一边走去。
看着他坚定的步伐; “秦简之”不由得苦恼地皱起眉头; 喃喃道:“怎么这么敏锐呢; 好麻烦啊……”
严景掏出匕首,将挡在前面的灌木砍掉,破碎的枝条划破了他的脸颊,在眼角留下一条血痕——在那里有一条陈年的伤疤,后来看不清了,但秦简之每次亲吻时都很喜欢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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