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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我有一条土豪鱼-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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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任榆是一条有着严重洁癖并且有点精分的土豪鱼。
末世里,谁都想和他组队。
1。车没油,开不走了。
土豪鱼:没油找我呀,我有。
2。丧尸鸟来袭。
土豪鱼:要地|雷吗?我有。
3。尸潮鸟潮鼠潮齐涌。
土豪鱼:莫方,我有星光丸。
……
可惜,这个在末世里行走的RMB玩家,被朗稔耍流氓捡到了。
然后,他靠着无耻成功把这个宝贝纳为己有。
*
1。日更(早九点),无异能,主角金手指又粗又长。
2。流氓骚包活好攻(朗稔)VS精分呆冷清新受(任榆)


第1章 真他妈细
  2022年,全球爆发未知病毒,超过三分之二的人类感染此类病毒,变成只会食人血肉的无意识腐化生物——丧尸。
  丧尸闻到新鲜血液会变得兴奋,攻击力强悍,弱点只在头部,干掉脑袋,才会停止攻击。
  丧尸的指甲、牙齿、唾液包含病毒,一旦伤及正常人体,正常人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感染成丧尸,变成丧尸的速度视己身身体情况来判断。
  国家在病毒爆发的第一时间派出军队搜救幸存者,然而,军队的人到不了那么多地方,更多的人需要自救,才能……活下去。
  华夏,M市。
  任榆走在萧索的街道上,街道两边的商店,没有一处完好无损,墙面上是大片大片干涸的血迹。
  街道上,杂乱无章的堆积着许多车辆,有的侧翻,有的车门大开,有的前挡风玻璃破碎,有尸体残渣露在上面。
  路过一辆白色的BMW时,任榆听到里面传来一阵嘶吼声,转眼看去,一个血肉模糊的脑袋正透过半打开的车窗,拼命的朝他挤。
  对方很兴奋。
  任榆和它对视十秒,默默道:“我有毒,不好吃,真的。”
  后者执著的盯着他,咧开嘴,猩红的牙齿露了出来。
  任榆叹口气:“好吧,不信我让你试试。”
  说着,他撸起袖子,露出白玉般的手臂,慢慢的朝丧尸嘴里送。
  “你他妈疯啦!”就在任榆的手即将丧尸触到时,一股大力从他脖子上传来,紧接着他就被拉开,砰一声摔到另一辆车上。
  “你要是想死,给老子滚远一点死去,别他妈在老子面前死。”
  来者的指头都快戳到任榆鼻孔,害得他不得不往后仰。
  任榆抬头看着眼前的人,喘着粗气,一颗大光头,身高很高,至少比他高一个头。
  因为他看他,得仰着头。
  视线微微转移,落到衣袖上,灰扑扑一团,是蹭在身后的车弄上的。
  袖子都成这样,不用想,后背只会更脏。
  任榆脸色沉了下来:“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
  朗稔一直盯着眼前的少年,此刻闻言,气笑了。
  “你他妈问老子做什么?老子救了你一命!”要不是被身后人拉住,朗稔真想冲上去揍他丫的。
  任榆将手中的铁锹往地上戳了戳,眸子微眯,冷声道:“我让你救了?”
  任榆的目光从朗稔身上滑过,再落到已经被干掉的丧尸脑袋上。
  眉心微挑:“我刚刚是让它放松警惕,然后一举杀掉它。你以为,我要自杀?”
  “就算我要自杀,你觉得我会蠢到让一只丧尸咬一口,然后坐等自己丧尸化?”
  “脑子是个好东西,希望你有。”
  少年的声音很轻,却足够在场的人听清,一时之间,空气安静了下来。
  朗稔‘日’了一声:“都他妈别拉着我,老子要好好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兔崽子。”
  任榆紧了紧手中的铁锹,往对方的怒火上再加一勺油:“谁教训谁,还不一定。”
  朗稔:“……”
  他从少年眼中看到了□□裸的不屑。
  操,什么玩意儿。
  朗稔撸起袖子就要开揍,却见眼前的少年目光一沉,猛的推开了他。
  他听到身后的人倒吸了口凉气。
  站稳身形,抬眼看去,他刚刚站立的地方蹿出一只丧尸狗,少年正持着铁锹与丧尸狗斗在一起。
  现今,最难缠的不是丧尸,而是丧尸动物。
  许多丧尸动物擅长隐藏自己。
  如果刚刚不是少年推开他,只怕他已经被丧尸狗扑倒。
  想到这里,朗稔的脸色有些精彩。
  “注意,丧尸狗不会单只出现……”
  朗稔刚刚朝身后的二男一女提醒,属于丧尸狗独特的叫声顿时从四面传来,眨眼之间,他们便被七八只丧尸狗围住。
  丧尸狗可不会给他们机会准备,好在四人合作了一段时间,已经有默契。
  纪念之和苏术战斗能力低,不敢与丧尸狗硬碰硬,只能用枪。
  战斗力强的朗稔和孟元白为了节省弹药,选择近身搏斗。
  丧尸狗唯一的优点就是速度快,只要防住它的速度,还是好对付。
  朗稔手持一把泛着森冷寒光的匕首,在丧尸狗扑过来时,身子提溜一转,匕首顺着丧尸脖子转了半圈。
  身侧恶风袭来,朗稔想也不想的反手一扎,噗嗤一声,匕首如切豆腐般刺入丧尸狗脑袋。
  同时,他脚尖往地上轻点,身子腾空,双腿绞住另一头丧尸狗的脖子,大腿发力,咔擦一声。
  朗稔站在实地,抽出匕首,三声重物倒地的声音。
  眨眼之间,连杀三头丧尸狗。
  他这边战绩好,持枪战斗的纪念之却不太妙,丧尸狗已经扑到她面门,眼看着就要咬到她。
  朗稔瞳孔一竖,脸上隐有毛发滋生。
  就在这时,咻的一声,一道疾风从耳边掠过,伴随着一声尖叫,丧尸狗被一把铁锹掀翻在地。
  纪念之双腿一软,跌在地上。
  劫后余生的她,流出一行惊魂泪。
  朗稔的速度快了起来,瞬间就将剩下的两头丧尸狗灭掉,
  “先上车!”他对着三人喝了一声。
  说完,朝被三只丧尸狗围住的少年跑去。
  丧尸狗虽然差不多团灭,但刚才的战斗,吸引了丧尸的注意,四周零零碎碎的丧尸围了过来。
  朗稔冲到少年身边,咔咔两下,解决掉一头丧尸狗。
  抬眼一看,才发现失了武器的少年,此刻仅凭一双拳头,便将剩下的两只丧狗解决掉。
  眉毛微挑,朗稔眼中诧异一闪而过,现在,他有点相信少年之前说的话。
  “谢了。”虽然最初很愤怒少年的态度,但就冲他在战斗时,分神救纪念之一命,便值得他道谢。
  这会儿再看少年,发现顺眼多了。
  嘿,还挺漂亮。
  一耽搁,丧尸围近,粗粗一看,二三十只是有的。
  “朗哥,上车!”开车过来的苏术冲朗稔大吼。
  情况危急,朗稔也顾不得什么,一把拽住任榆就往车上拖,结果拽不动。
  操!
  任榆眼里闪过怒气,反手就挣扎,谁要跟这么个不是好人的光头上车!
  “乖,别闹!”朗稔一巴掌拍在任榆头顶。
  任榆浑身僵住。
  ——朗稔的手,沾满了丧尸狗的血。
  对于任榆的听话,朗稔很高兴,一把将不动弹的任榆连抱带拖的弄上车。
  他刚要上车时,余乐瞄到不远处的铁锹,也不知哪根筋搭错,他居然折身跑了过去。
  “朗哥,你去哪!!”孟元白支了个脑袋出来。
  要知道,丧尸已经围过来了!
  朗稔速度极快的捡起铁锹,一手铁锹一手匕首,凡是接近他的丧尸,皆命丧他手。
  他应付的倒是轻松,车上的几人却看得心惊胆战,好几次,丧尸的爪子都差点抓到他。
  “朗哥,快点!”
  踹掉一只想要爬车的丧尸,孟元白焦急的喊。
  好在话音刚落,朗稔已经扒住车门,身手利落的蹿上了车。
  苏术脚踩油门,车子如离弦的箭冲了出去,碾碎无数丧尸,挡风玻璃跟砸了西瓜似的,汤汤水水挂了满窗。
  苏术吓得满头大汗,大声嚷嚷:“朗哥,你刚干嘛?难道是觉得丧尸太饿,想要舍己为尸一次?”
  朗稔一点也没有差点丧生丧尸之口的惊险,老神在的说:“好歹是小朋友的武器,扔掉可惜。”
  顺手把铁锹往任榆跟前递:“喏,你的。”
  车内顿时安静下来。
  任榆自上车就没说过一句话,腰背挺得笔直,一脸冰冷,浑身散发着‘不要惹我’的气息。
  纪念之本想向他表达救命之恩,在对上他的神情时,也只得默默的怂了。
  任榆盯着眼前的铁锹,一秒后,接了过来。
  车内气氛有回升的迹象。
  然而——
  任榆长长的睫毛轻抬,直勾勾的盯着朗稔,一字一句的说:“你,弄脏了我衣服和头发。”
  他握紧手中的铁锹,目光藏着好几把刀。
  车内的温度,嗖嗖往下掉。
  朗稔脸上的笑容不变,眼里的笑意却在减退,他与任榆对视,半晌,漫不经心的说:“那又怎样?”
  朗稔不在乎的态度勾起任榆的怒火,他忽然动了。
  就连朗稔都没料到任榆突然动手,等他反应过来时,脖子已经被任榆锁住。
  手中传来的力量让他相信,如果任榆真的要杀他,将会轻而易举捏断他脖子。
  “朗哥!”
  前方响起一声枪上膛的声音,一只枪悄悄顶在任榆脑后。
  “放开他。”孟元白冷冷的说。
  任榆死死盯着朗稔的眼睛,没管身后。
  朗稔眯了眯眼睛,缓缓伸出手,做投降状,目光移向孟元白:“元白,放下枪。”
  孟元白蹙了蹙眉,最终还是听话的放下。
  “小朋友。”朗稔刚一说话,就发现身上的少年瞳孔再次紧缩,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他赶紧补救,“行行行,少年,你先下去成不?你这样趴在我身上,会让我想歪的。”
  “当然,你要想一直这样,我也没意见。”
  此刻,任榆侧身坐在朗稔怀里,左手成爪锁着朗稔喉咙,右手持着铁锹做防备状。
  两人面庞相离不过十公分,身体紧紧相贴,气息相融。
  朗稔甚至能感觉到少年瘦弱的身子里藏着巨大的力量。
  任榆则感觉到身下的人,散发着与他身体截然不同的烫人温度。
  就动作来看,两人十分暧昧。
  甚至,朗稔还不怕死的把爪子放在任榆的腰上摸了摸。
  啧,真他妈细。
  作者有话要说:  新人新文,读者宝宝们请多支持,欢迎入坑~
  ——
  咱朗哥见面就撩,啧啧,流氓一个。
  ——
  专栏预收文《僧大人的小萌物》,喜欢的小可爱动动小手收藏一下下哟。


第2章 我不喜欢老鼠
  任榆身体猛的一僵。
  朗稔等的就是这一刻。
  他的身子忽的暴起,反手夺下任榆的铁锹,大掌揪住任榆两只白皙的手举过头顶,身子紧紧压在任榆身上。
  眨眼之间,两人上下的位置互换。
  朗稔目光上移,落到被他攥在手心的手腕,这样看过去,两只手腕合在一起,都没他一只粗!
  他的皮肤黝黑,与少年白皙的皮肤行成鲜明对比,造成强烈的视觉冲击。
  任谁来看,都得想歪。
  旁边的纪念之弱弱的冒了个声:“朗哥……”
  可惜,没人注意。
  朗稔喉结剧烈的滚了滚,身下的少年,怎么看怎么诱人。
  他另一手鬼使神差的就往任榆脸上摸去,幸好对方愤怒的目光让他把动作停在原地。
  操,朗稔,你他妈这是发情期到了么!
  他讪讪的收回手,直起身,松开任榆,笑嘻嘻的说:“哎呀,我的错我的错,不逗你了,你说吧,你想要我怎么做?只要哥能做到的,都给你办。”
  他妈的,这小子眼睛有魔力,瞪着他看的时候,直将他脾气都看没了。
  车上其余人看向朗稔的目光带着复杂,这么大个人,居然欺负人家一个孩子。
  任榆盯着朗稔,目光冷的吓人。
  对方明显后退一步,且身上没有杀意,而且确实是他先动手,对方之前还助援他并帮他捡回铁锹。
  可正是这样,才生生让任榆一口气吐不出,咽不下,噎得他难受。
  他微微咬牙,将腰背挺直,硬梆梆的说:“赔衣服,洗头发。”
  朗稔愣住,他以为任榆多半会提出要物资的要求,没想到居然是这个。
  妈的,他很想骂对方一句,现在可是末世,这么讲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可不知道怎么,他的火气刚冒出来就灭了下去,反而还想笑,这孩子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好,我赔,你那头发,我也给你洗。”
  任榆冷硬的回绝:“不用你洗。”
  得到答案的他,放下铁锹,垂眸,不再言语。
  不过深蹙的眉心,昭示着他的心情仍旧不好。
  朗稔饶有兴致的打量眼前的少年。
  少年有着一头柔软的黑发,皮肤白皙,五官俊秀,尤其以这个角度看过去,正好可以看到对方漂亮得过分的侧脸。
  唔……秀色可餐这个词,非常适合他。
  朗稔的目光往上移,落到少年被血浸染的几缕黑发,眉梢一挑。
  配上对方干净漂亮的脸蛋儿,好像是有点扎眼。
  少年忽的转过头,面无表情:“你看什么?”
  这会儿,朗稔才发现,对方的眼睛,瞳孔边缘处泛着淡淡的浅蓝。
  一股陌生的熟悉感自胸中传来,朗稔不易察觉的拧了拧眉。
  “你看什么?”任榆再度问了句。
  “看你长得美呀。”按压住心中的陌生感觉,朗稔嘴角上挑,拉长声线道。
  任榆眯着眼,手指微动,这个光头男,真的真的很欠抽。
  “你不要惹我。”他轻轻的说了句。
  “哦。”朗稔邪邪一笑,忽的凑近任榆,唇差一点就碰到任榆的脸,“如果惹了你,你会杀了我吗?”
  任榆眼中,杀气一闪而过,手指猛的张开——
  就在这时,车身剧烈一抖,紧接着开始天旋地转,眨眼之间,任榆所在的这辆越野车,翻了个底儿朝天。
  “我□□大爷,苏术,你他妈怎么开的车?!”
  朗稔在车子翻滚时,下意识的把任榆搂在怀里。
  期间,他的嘴在任榆脑门上蹭了几回,不过这时,已经没人注意到这个细节。
  吱吱吱吱
  令人头皮发麻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
  “我日,要不要这么倒霉,遇上什么不好,特么遇上鼠潮!”
  翻转的车里,陆续传来好几声怒骂。
  如果说要给末世的丧尸动物排个危险名次的话,群居的丧尸动物绝对是最可怕的。
  比如,丧尸鼠,丧尸鸟。
  单只的丧尸鼠只要是个人都能干掉,十多二十只也还好,可当成千上万,甚至几十万的丧尸鼠涌过来,得,直接找法子自我了结吧。
  否则,丧尸鼠会把你全身吃得只剩下骨头架子,一点碎渣都不留。
  前不久,收音机里爆出好几个大型城市遭遇鼠潮后,一个幸存者也没留下来。
  这是何等可怕的消息。
  收音机里的政府人员悲痛的表示,如果遇到鼠潮,能反抗就反抗,不反抗,那就……自杀。
  至少,自杀是最不痛苦的死亡方式。
  幸好越野车的玻璃经过改装,刚刚的翻转,玻璃虽然出现裂纹,但没破。
  丧尸鼠暂时进不来,这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至少给他们争取点时间。
  不到一分钟,玻璃上已经密密麻麻的被丧尸鼠包围,车内暗了下来。
  细听之下,还能听到玻璃嘎吱嘎吱承受不住的声音。
  “有人受伤吗?”朗稔环顾四周,低声道。
  “没有。”几人回答。
  “朗哥,怎么办?”
  “别慌。”
  逼仄的空间里,朗稔淡淡的两个字,像是丢进沸水里的冰块一样,冷了却大家焦躁恐慌的情绪,令其余几人渐渐安静下来。
  朗稔看向任榆,后者已经推开他,把身体翻转了过来,那柔韧度,啧啧。
  他刚想安慰一句,却在对上任榆眼睛时微愣,尔后失笑。
  这孩子哪需要他安慰,对方看起来比他还冷静好不。
  任榆看着玻璃窗上越涌越多的丧尸鼠,嘎吱嘎吱的声音听起起来让人绝望。
  感觉下一秒,丧尸鼠就会涌进来。
  “你没有办法对不对?”任榆直勾勾盯着窗上的丧尸鼠,他没有转头,但所有人都知道他问的是谁。
  朗稔余光扫了其余三人一眼,眉梢微挑:“你怎么知道我没办法?”
  任榆冷哼一声,这一次,他终于转过头,目光在纪念之三人中缓缓滑过,眼里的意思不言而喻。
  他嚣张的态度引起苏术和孟元白的不满,尤其是孟元白,身体紧绷,一副随时就要扑过来的姿态。
  终究还是没有扑过来。
  其实大家很明白,遇上鼠潮,在没有充足弹药且又是封闭环境的情况下,任你再强,只能玩完。
  只是现在这种情况,所有人心中都绷紧一根弦,不到最后时刻,这根弦大家都不想断。
  朗稔默默从座位下拉出三只□□,两个□□,一小桶气油。
  “朗哥,你要做什么?”这一刻,大家选择忽略掉任榆的态度。
  朗稔笑眯眯的拍了拍任榆的肩膀:“小朋友,别担心,相信哥。”语气那叫一个自信。
  任榆冷冷盯着他,心想,这个人类,他真的很不喜欢。
  朗稔刚要回任榆一个笑,就见漂亮的少年忽的勾了下唇,瞬间惊艳全场。
  “我不喜欢老鼠。”他说。
  末了,他还加重语气,一字一句:“很、不、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朗稔:丧尸鼠怕个鬼,老子一个□□把它们炸上天。
  任榆:呵呵。
  朗稔:乖,给哥点面子,别拆哥台。
  过了一会儿,朗稔啊啊啊的惨叫声响起:小榆仔,你丫给老子等着,今晚不把你操老子不姓朗。
  任榆:哦。


第3章 鼠潮
  众人莫名其妙,这个时候,说这种话有个毛用?
  谁他妈喜欢丧尸鼠啊。
  然而,就在少年吐完最后一个字时,他整个人瞬间冲到车外。
  没人知道他什么时候把手放到门把上,又是什么时候把车解锁的。
  几乎是在刹那之间,他的人便消失在车内。
  吱吱吱,属于丧尸鼠的声音尖利的叫起来,像是炸了一般。
  “我操他大爷的!”朗稔捏死一只漏进来的丧尸鼠,脸色彻底的臭了下去。
  他迅速拿起刚刚准备好的东西——他要去救这个脑子长了肿瘤的臭屁小子!
  “等等……你们有没有发现,鼠潮在撤退?”
  就在朗稔的手刚刚放在车门把手上时,纪念之带着颤音的声音响起。
  *
  任榆在鼠潮来临的时候,心里就做出决定。
  待在车里,他当然可以用法子,只是,太明显了。
  而出得车外,他就可以用其他法子。
  至于车内的那几个人,便也顺手救了吧。
  这般想着的任榆,在跳出车的那一瞬间,嘴里哼出一段听不到声音的曲子。
  奇怪的是,当这曲子哼出,周围聚拢的无数丧尸鼠纷纷往侧边退,留出一个可供他下脚的地方。
  就这样,任榆在满是丧尸鼠的街道上跑了起来。
  看起来像是踩着无数丧尸鼠跑,但每一次落脚,他脚下积涌的丧尸鼠会挪开一个他能踩下的位置。
  更诡异的是,所有的丧尸鼠在跟着他跑。
  朗稔他们所在的那辆越野车,本来已经被丧尸鼠全部围住,此刻,那辆车上的丧尸鼠往后退,越野车露了出来。
  跑过一条街道,任榆哼的曲子越来越急,他的脸色亦开始泛白,额头有汗滴下来。
  他在奔跑的途中,目光并没有停下,而是四处移动,寻找合适的落脚点。
  “去对面居民楼的天台。”就在这时,脑海里忽然响起一个脆生生的声音。
  任榆一直木木的脸上猛的绽放出一缕灿烂笑容,那一瞬间,任榆像是活了般,带着少年特有的干净和温和。
  若是朗稔看到这个笑容,绝对不会相信这个笑得灿烂的少年会是之前那个冷冰冰的少年。
  “萨比,你醒啦?”
  因为太过惊喜,他一时分神,曲子错乱,跟着他跑并没有攻击他的丧尸鼠们在这一刻露出尖利的獠牙,朝任榆扑了过去。
  “笨蛋!”脑海里一声尖叫,紧接着一阵波动闪现,任榆的肩膀上突然出现一只圆滚滚的小企鹅。
  小企鹅挥舞着软乎乎的小尖翅,咻咻几下便把任榆身上扑上来的十多只丧尸鼠扇飞。
  “用次声波!”萨比跳着脚喊。
  任榆摇头:“不行,人类受不了次声波。”
  他刚刚用的是他处理过的超声波。
  如果任榆真的想要杀掉这群丧尸鼠,他可以使用次声波,代价是他会虚弱很长一段时间。
  以及,周围将再无一个活物,包括人类。
  萨比恨恨的用尖翅薅任榆的头发:“去天台,把这些杂物引上去,用星光丸群灭!”
  任榆顿了顿:“……没了。”
  萨比:“什么?”不会是它想的那样。
  任榆抿了抿唇:“星光丸没了。”
  萨比:“……”
  一秒后,萨比在他肩膀上狠命跳着:“我只睡了两天,两天而已,你你你……”
  任榆认真道:“你沉睡的这两天,我遇到一次鸟潮,两次尸潮,再加上今天这一次的鼠潮。”
  萨比:“…………”我日。
  任榆拍了拍它的头:“别担心,我有办法。”
  萨比垂下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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