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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我有一条土豪鱼-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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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比:“…………”我日。
任榆拍了拍它的头:“别担心,我有办法。”
萨比垂下脑袋,不作声。
只不过那双小眼睛死死盯着任榆身后蜂拥而来的鼠潮,密密麻麻,一层叠一层。
最近的,叠的都快有任榆腰那么高,看得它毛都要炸起来。
这栋居民楼里有丧尸,不过在任榆的曲子下,他们的反应更慢。
然后傻乎乎的也跟着任榆往天台跑,不过还没走两步,就被无数的丧尸鼠给淹没。
在这样的群居丧尸动物面前,单个的丧尸根本不占优势。
到达天台,任榆连唇色亦变得惨白,萨比最初还在他肩膀上,这会儿已经跳到他身前,张着小尖翅,与这些围过来的丧尸鼠对视。
任榆坐在地上,丧尸鼠把他围了起来,这些丧尸鼠堆叠的比任榆还高。
任榆伸出左手在额间轻轻一碰。
只见空无一物的眉心冒出一粒朱砂痣,接着任榆手往空中一抹,一块正方形的蓝土出现在眼前。
蓝土上冒了五棵细芽,这是才种下没多久的星光丸。
星光丸,成熟周期为七天。
他才刚刚种下,离成熟还早得很,但这个时候,显然等不急了。
任榆的右手,凭空出现一只匕首,他将左手腕划开,血瞬间滋了出来。
鲜血的味道让鼠群更加骚动,有些丧尸鼠的本能甚至压过曲子带来的桎梏,朝任榆咬去。
这个时候,就体现萨比的专业性啦。
但凡蹿过来的丧尸鼠,都被他用小尖翅给扇飞。
任榆把血全部倒进一只细芽里面,随着血的浸入,这颗细芽就跟吃了催长剂似的,唰唰长大。
最后,在尖端上凝结成果。
整个过程,没要到一分钟。
这是一颗看起来像糖丸一样的东西,泛着淡淡的清香,体表呈银色,仔细一看,还能看到上面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游动。
这便是星光丸。
任榆挥手把这颗星光丸摘下来。
他轻喘一口气,眼前黑影点点,脑袋更是针扎似的痛。
楼梯口,涌上来的丧尸鼠在减少,整个天台都被丧尸鼠占据,有密集恐惧症的,估计看一眼都得吓得好几天睡不着觉。
很好。
对着这群眼中泛着贪婪的恶心东西,任榆轻轻一笑。
星光丸夹在指间,轻轻一弹,落在鼠潮中间。
萨比两只上尖翅做了个奇怪的动作,一层淡淡的看不到的膜,笼罩了它和任榆。
下一秒,刺目的银光呈圆圈状散开,没有惊天动地,只有无声无息。
待银光消失,整个天台,除了倒在角落面色惨白的少年外,再也不见任何一只丧尸鼠。
干净的令人发指,仿佛这里从来没有出现过鼠潮一般。
楼梯里还有零星的丧尸鼠,或许本能中感觉到危险,它们迅速退到了黑暗中。
第4章 朗哥喜欢男人?
004:
朗稔在任榆在出越野车后,跟着就蹿出了出去。
那一瞬间看到的画面让这个历经风雨的光头男人愣住。
那个漂亮的少年,在领着丧尸鼠跑?
他眯了眯眼,顿时就要往前跑,无论怎样,他要去帮他。
然而,周围有丧尸围了过来。
待把丧尸解决完后,少年和鼠潮均早就消失在拐角处。
其他人亦从车里爬出来。
苏术四周看了看:“我去,到底发生了什么?尸潮呢?那小孩呢?”
没人回答他。
“你们检查车,看还能不能用,不能用的话把物资搬下来,找辆车。”朗稔把枪塞后腰上,一副要行动的样子。
“你去哪?” 孟元白问。
剩下的两人也看向他。
“救小朋友。”
留下四个字,朗稔猛的蹿了出去,速度快得可怕,几乎只剩下残影。
剩下的三人将快脱出口和他一起去的话给咽了回去。
就这速度?只怕是鬼才能赶得上吧。
纪念之眼睛冒星星眼:“朗哥真是太棒了。”
苏术一巴掌拍她脑袋上:“过来翻车。”
纪念之:“哦。”
*
靠着敏锐的嗅觉,朗稔在一家居民楼的天台找到任榆。
看着了无生气、一脸惨白倒在地上的少年,朗稔心中一紧。
他几步蹿了过去,第一时间探少年脉搏,感受到上面平缓的跳动时,那口悬在心上的气才吐了出去。
擦!我他妈悬什么悬?
朗稔检查任榆的身体,身上倒是没发现咬伤,但在他手腕上发现了缠着的绷带,上面浸着血。
这个时候,朗稔没有想这是咬伤还是其他什么伤。
而是在想,这孩子身上除了一把铁锹,没有其他东西,那这绷带是从哪来的?!
*
任榆是在一阵枪声中醒过来的。
准确的说,是被萨比叫醒的。
“你要再睡,估计你就得被扎成刺猬。”
然后任榆就醒了。
眼睛还没睁开,手已经猛的抬起,握住袭击者的手腕,用力一拧,痛呼声立刻响起。
下一秒,任榆睁开眼。
瞬间夺过对方的刀,身子一扭,借力从地上起来,顺便把袭击者顶在地上。
他的膝盖顶在袭击者背上,另一只脚踩在对方手上,一手执刀放在对方脖子,手微微一抖,锋利的刀韧划了一条口子。
对方感受到,杀猪般的叫了起来。
“放开她,不然,我杀了他。”盯着前方正把纪念之往草堆里拖的男人,任榆眸色都不变一下,冷淡的问。
拖着纪念之的男人‘操’了一声:“废物,连个伤号都杀不了。这样的人,杀了也不……”
可惜二字还没说完,男人两眼一瞪,额间出现一个血洞,砰一声栽在地上。
同一时间,任榆的刀锋在脚下人脖子间一掠。
“朗哥。”纪念之惊魂未定看着走过来的朗稔,眼中还有残留的恐惧。
朗稔拍了拍她的肩,把她交给身后两个男人安慰。
他自己则走向任榆,上下打量一番,眉眼含笑,一副轻佻样:“看起来还不错。”
任榆有点迷茫:“这是怎么回事?”
对着地上十多具尸体,朗稔耸肩说:“很简单,有人想要黑吃黑。”
过了一会儿,纪念之走过来向任榆道谢,说起来,任榆这算是第二次救了她。
任榆压根没理纪念之,只盯着朗稔:“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他们身后是一个加油站,周围地上十多具尸体,有人的,也有丧尸的。
任榆明明记得,他在天台……
“嘿,小朋友,是咱们朗哥救了你。”苏术笑眯眯的替任榆解惑,他之前有点讨厌任榆的态度,不过这抹讨厌在任榆再次救了纪念之之后自然的消失了。
说不定人家就是这性子呢。
他霹雳啪啦向任榆说:“咱朗哥把你从天台上抱下来,跑遇丧尸,一手抱你一手杀丧尸,知道你爱干净,愣是没让一滴丧尸血溅你身上。你不知道,那场面老帅了。”
“还有还有,咱朗哥特意洗劫一家服装店,给你找了好几件干净的衣服,还找了水帮你把头发洗干净。咱朗哥的承诺,说到做到。说赔你衣服就赔你衣服,说替你洗头发就替你洗头发!”
朗稔:“你他妈给我闭嘴!”
任榆:“你给我洗头发了?”
两人异口同声的说,一个恼羞成怒,一个喜怒不辨。
孟元白拉了下苏术,苏术默默随着他后退两步,然后去围着纪念之说安慰的话。
嘤嘤嘤,朗哥凶起来好可怕。
朗稔轻咳一声:“对了,还不知道你名字。”他伸出手,“我是朗稔。”
他盯着那只手。
朗稔恍然大悟的在身上擦了擦,再递出去。
旁观的三人不忍直视的闭了闭眼睛。
不擦还好,一擦,身上的血都蹭了上去。
朗稔心中‘我日’一声。
正要说句话,就见对面的少年忽的牵唇一笑,这一笑,融化对方身上若有似无的冷意,仿佛万物复苏似的,怎么看怎么舒爽。
苏术捅了下孟元白:“完了,你看咱朗哥那模样,算是一头栽进去了。”
孟元白默默擦枪,顿了大概有三秒的样子,才扬起声音:“朗哥喜欢男人?”
苏术:“……”
纪念之:“…………”
听到的朗稔:“………………”
任榆的笑容昙花一现,他没有伸出手,只道简短的吐出两个字:“任榆。”
苏术举手,欢快的说:“小任榆,我是苏术,你可以叫我苏术哥哥。”
朗稔一巴掌糊了上去。
然后指着擦枪的男人:“孟元白。”
手指移动,落在红眼眶的小个子女孩身上:“纪念之。”
“你是一个人对吧?”朗稔问。
任榆点头,萨比不算人,所以他回答的也对。
朗稔眼睛一亮,就像狼看中猎物那样的目光:“你看,现在这么危险,咱们也算有缘分,搭伙一起走呗。”
——呸,你这是想泡人家吧BY队友心声。
任榆不答反问:“你们要去哪?”
朗稔指向北边:“去W市,现在能找的食物越来越少,听说W市建立了个基地,我们去凑凑热闹。”
好歹弄点弹药。
他们的弹药快要告罄。
任榆想了想:“你的意思,到了基地吃的东西会多些?”
朗稔总觉得这孩哪里有问题,单独落下他,指不定会出什么事。
先把他忽悠过来再说,因此想也不想的说:“对。”
任榆立刻应下来:“我跟你们一起。”
朗稔啪一声拍在任榆肩膀,大笑:“哈哈,这才对嘛,跟着哥……”
话说一半,感觉手背在灼痛,后知后觉的把手放开。
任榆干净的肩上,一道血红的五指痕迹。
作者有话要说: 遇到任榆前,朗稔从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
遇到任榆后,恨不得把自己粘在任榆身上,一秒钟都不舍得下来。
第5章 一颗子弹
朗稔他们换了辆车,是辆保姆车,当时这车上面,趴着两具残缺的尸体。
其中一具,以前经常能在电视上看到。
经过朗稔的巧手改装,这辆坏了发动机的保姆车现在看起来相当结实,至少撞撞丧尸还是很给力哒。
说来他们也幸运,保姆车上吃的还不少,都他妈是进口的。
更重要的是,他们在上面的酒橱里找到十多瓶名酒。
可乐坏了几个男人,唯一的女人纪念之则找到一板养乐多。
这会儿,朗稔坐在座椅上,翻出最烈的伏加特,拧开盖子喝了口:“爽。”
他把酒瓶往任榆跟前递:“要来一口不?”
任榆找到一整块巧克力和一个真空装的奶油面包,巧克力他昨天吃完了,现在只剩一个奶油面包。
他摇头拒绝朗稔的邀请。
苏术在前座哈哈大笑:“朗哥,你明知道榆儿有洁癖,他咋可能喝你喝过的,你就别自找没趣啦。”
他们五人已经相处三天,这三天,足够四人了解任榆。
其中,最深刻的当属任榆的洁癖。
本来吧,几人觉得任榆是个冷冰冰不好相处的家伙,但除了洁癖外,他其实很好相处。
每天只要不弄脏他衣服,给他点吃的,或者给他准备干净的水和衣服,他就会在丧尸袭击的时候,挥着铁锹唰唰几下干掉所有丧尸。
简直就是丧尸绞刑机。
总之一句话,任榆这个小朋友,浑身都是宝。
大家愉快的接受了他,从对他的称呼就可以看出来。
“说了我叫任榆,不叫榆儿。”任榆第五十三次纠正苏术的称呼。
他撕开面包包装,一股奶香味顿时传出来,任榆眼睛一亮,嗷一声咬掉一大口。
再抬头,唇角沾上白色的奶油,配上那张漂亮的过分的脸蛋,有着致命的诱惑。
偏偏他还不自觉,伸出粉嫩的舌尖舔掉奶油,再低头咬一口,奶油又沾上。
朗稔咕咚一声,再次大喝一口酒。
然后也不知怎么的,他的手不受控制放在任榆嘴角,赶在任榆舔掉之前轻轻一勾,把奶油勾下,塞进自己嘴里。
车厢内顿时响起一片倒吸气的声音。
“我日!!”——苏术。
“好苏啊!!”——纪念之。
“……辣眼睛。”——孟元白。
反倒是本人一点没有自己像流氓一样调戏良家妇女的自觉,咂巴砸巴嘴,一脸回味的说:“真甜。”
任榆懒的理他。
这三天,他算是认识这个光头青年的脸皮有多厚。
理他就是给他拔高气焰的机会。
不理他,让他自己个儿嘚瑟去吧。
见任榆没有任何反应,其余三人暗戳戳的对视一眼。
均从对方眼里看到一个意思。
——莫不是榆儿也喜欢他们朗哥?
“这么好吃,小榆仔,给哥吃一口呗。”朗稔毫无脸皮的凑过去,笑眯眯的说。
任榆把手挪开。
朗稔伸手从纪念之手中抢过刚插|进吸管的养乐多,纪念之炸毛:“朗哥,这是最后一瓶!!”
朗稔不理她,自顾的把养乐多递到任榆跟前:“一口面包换这个?”
任榆盯着养乐多看,两秒后,果断把面包塞给朗稔,另一只手快如闪电般夺下朗稔手中的养乐多。
这两天,他的目光一直在养乐多上转。
只是,他一个大男人,纪念之是个女人,他实在不好意思抢女人的东西。
车内顿时响起男人得意的笑声。
“呯!”
一声枪响将男人的笑声打断,悠闲的众人瞬间紧绷,武器拿在手里,车内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除了任榆。
见朗稔不吃面包,迅速把面包抢回来,大口大口往嘴里塞,几下就把面包给啃了,末了还把养乐多喝光。
他给了他时间吃,是他自己不吃,不怪他。
等朗稔将目光从窗外收回时,便对上两手空空的任榆,任榆很平静的回视他。
“面包呢?”
任榆不说话。
那模样,看起来无辜极了。
朗稔心痒痒,大掌使劲揉了把任榆的头发。
他老早就想这么干,手感真他妈爽。
任榆眼睛一眯,刚要有所动作,脑内的萨比跳着脚:“有子弹射过来,快躲!”
千钧一发之际,任榆大喊一声:“趴下!”
同时他按住朗稔脑袋往下压,咻的一声,车窗玻璃破碎,任榆身后的座椅爆了个大坑。
两人滚在座椅底下,淋了一头的碎屑。
“是狙击手!”孟元白说。
吃饱肚子的好心情消失,任榆摸了摸弄脏的头发以及脸上划伤的一条小口子,脸色彻底沉了下来。
“给我枪。”他对朗稔说。
两人呼吸相缠,朗稔这一刻却没有任何旖旎心思,看着任榆脸上的血痕,杀意自他眼中一闪而过。
“小朋友不能玩枪。”他撸了把任榆的头发,忽的打开车门,朝路边的树林里跑了过去。
任榆皱眉,他很不喜欢朗稔刚才的作法,感觉他成了弱者。
萨比出声提醒:“树林里有大批量丧尸动物,好像还有几个人类,这些人类身上有干扰器,我不能确定。”
任榆叹气,朝孟元白伸手:“我要枪。”
孟元白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的塞给他一把枪,任榆一□□,一手铁锹的蹿出车,朝朗稔追过去。
剩下车内的三人面面相觑,苏术叹气道:“我觉得他们要在一起。”
孟元白指着右侧钻出来的丧尸,面无表情:“先杀了丧尸再进行你的推理好吗?柯南先生。”
任榆边跑边锁定狙击手的位置。
萨比给了他精确的定位。
他抬枪打去。
可惜——
枪这玩意儿,任榆认识它,它不认识任榆。
他很快在一棵树后看到朗稔,迅速贴过去。
见到他,朗稔一点也不意外。
早在听到声后传来枪响起,他就知道,任榆来了。
任榆指向十五米前的一棵大树上:“在那里。”
对方隐藏技术很高明,朗稔能确定大概的方向,但不能精准定位。
可任榆一来就给他指个精准位置,如何让他不惊讶。
枪的射程达不到这么远,周围还有丧尸动物围了过来,发出嘶嘶吼声,极为恐怖。
不过——
朗稔眼中光芒一闪而过,他附在任榆耳边:“看着,哥给你来一场精彩的反杀秀。”
这群人既然躲在树林里毫无理由的劫杀他们,那他也就不用客气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朗稔:小榆仔,叫哥。
任榆:滚。
朗稔往地下滚了圈,又滚回任榆跟前,蹭了蹭他裤腿:叫哥。
任榆脸色忽红了下:……不要脸
第6章 击杀
朗稔蹿了出去。
他刚刚蹿出去,一颗子弹就迎了过来。
朗稔利索的往前一滚,避开子弹,一刀子刺进袭过来的丧尸猫的脖子。
紧接着他不做停留,继续往林间移动,速度之快,令人乍舌。
除非那名狙击手能跟得上他的速度,否则,对他不再有威胁。
对方有队友,子弹扫射过来,却没有一个击中朗稔。
任榆站在树后看着朗稔矫健的动作。
在他印象中,朗稔应该是他遇到过速度中最快的人类。
哪怕是他,也比不上。
有只丧尸凑了过来,张着血淋淋的牙齿,嗷嗷叫的想要咬他。
任榆看着它,叹口气:“你选谁不好,偏偏选我。”
丧尸可听不懂他的话,朝他扑了过来。
任榆微微侧身,铁锹在丧尸脖子上一转,一颗脑袋掉了下来。
身后有厉风,任榆反手将铁锹挥过去,那东西发出一声恐怖的嚎叫,掉在远处。
任榆转头看去,是只个头挺大的猫头鹰。
有密集枪声响起,任榆循着声音瞅过去,看不到朗稔的身影,倒是看到对方好几个人在冒头。
任榆眉头轻皱。
他提了提铁锹,对萨比说:“我在这儿等着好像不太好吧。”
萨比翻了个身,没搭理他。
任榆瞬间下了决定,又有几只丧尸动物围过来,没有难缠的。
他的枪法虽然不好,近距离下,就算闭着眼睛开枪也能打中。
解决掉几只丧尸动物,任榆朝林子深处行去,枪声渐渐变小。
有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飘来一股浓郁的猩锈味,以及……肃杀味。
枪声,彻底停了下来。
任榆听到朗稔吊尔郎当的声音,不知从哪传来的,他竟然分辨不出他的方向:“出来呗,你队员都死光光了,你一个人留着不好看撒。”
回答他的,只有丧尸的吼声。
任榆把铁锹放在地上,手指在锹柄上转动,带动着整个铁锹也跟着转动。
沉默只持续不到十秒。
任榆突然将转动的铁锹往后狠狠一掷,身体往前一扑。
一声剧烈的呯响,他刚刚所在的地方炸了个大坑,任榆不可避免的再次淋了一身泥。
当然,偷袭他的人也没得到好处,一锹子击在他肩上,力道大的将他掀翻出去,同一时间,两声枪响如约而至。
偷袭者的双腿,被朗稔的枪打穿。
朗稔从一颗树后走出来,依旧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他光溜溜的脑袋顶着道血痕,被子弹擦的。
他走到此人身边,用脚踢了踢对方的头:“不是挺横的么,起来呀,咱俩再斗会儿?”
说着,微微侧头,对任榆做了个飞吻。
任榆淡淡挑眉:“不是说给我看一场精彩的反杀秀吗?”还得劳烦他出手。
朗稔脸上灿烂的笑容顿时僵住。
所以说,莫装逼,装逼遭雷劈。
待任榆走近,朗稔试图挽回自己的形象:“其实我真的能全灭,但这群狗日的,拿个小娃娃当挡箭牌,这才让他有机会躲起来。”
“小娃娃?”
朗稔想起那个浑身是伤,发不出丝毫声音的小男孩,声音带了抹厌恶:“一个被割了舌头大概七八岁的小娃娃。”
任榆脸色沉了下去。
“他人呢?”
朗稔看他:“你说呢?”
任榆将目光转向躺在血泊中的男人,除了双腿被朗稔击中的两枪外,他的肩膀上还插着柄铁锹,除此之外,还没了只耳朵。
整个人看起来很是凄惨。
从他手中的枪以及他的穿着来看,这个人就是最先朝他们开枪的那个狙击手。
男人自知自己活不了,一直咒骂任榆和朗稔,用词之恶毒,堪称经典。
任榆弯腰捡起那把□□,再拔出自己的铁锹,转身就走。
“诶,小榆仔,就这么走了?”朗稔踩着男人的脑袋踏过去,追上任榆说。
“不然?”任榆有点不明白朗稔的意思。
“你不问他为什么要枪击我们?”
“你不是已经知道了。”
“你就不好奇?”
“好不好奇你都会说,我又何必再多问。”
“……”
任榆唇角弯了弯:“我们是好人,不杀人,留他在这里自生自灭就好。”
朗稔看着远处慢悠悠晃过来的丧尸及丧尸动物,默了默,一秒后,伸出胳膊勾住任榆脖子:“小榆仔,我就喜欢你这性……”
话还没说完,就被任榆狠狠送了一肘子,整个人顿时弓成只虾子。
他扭曲着一张脸看着任榆绝情的背影,非旦没有怒火,反而诡异的充满兴奋。
“我□□妈的,有本事你他妈杀了我,你们这对狗杂种……”地上的男人爆发出一声绝望的怒骂。
在他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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