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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我有一条土豪鱼-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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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特意找了个比好较好的日子,订了个餐厅,然后用最后的钱把餐厅包下,最后掏出手机准备给任榆发个信息; 让任榆过来,他要给自家媳妇儿一个大大滴的惊喜。
  等他把手机掏出来想要发信息时,才猛然发现:卧槽,他家小榆仔没手机呀!
  之前他打算给任榆买手机的,可任榆用不惯那玩意儿,又说辐射大,一直不愿用。朗稔想来想去,反正他俩天天腻歪在一起,也用不着手机,所以就没给任榆买。
  至于朗稔为什么要买手机,没办法,作为一名响当当的低头族,哪怕后来被通缉,玩手机这个恶习仍然体现在他身上,无论怎么改也改不了。
  末世时,手机连不上上网,也没电可充手机,带手机在身上就是鸡肋的存在,根本就没用。再加上那会儿得为生计愁,哪还管手机不手机。
  现在世界恢复,网恢复了,手机自然也能用了。朗稔那隐藏在内心深处的游戏瘾少不得作祟。所以买了个手机玩手游。他不仅买手机玩游戏,还在家里还弄了个台式,天天组队黑这里黑那里,看得任榆眉头直抽抽……
  没办法,朗稔只得快速打车回家,把任榆拖到餐厅。
  任榆本来正在做饭,这段时间他在学习做饭。虽然他面上不显,但偶尔趁朗稔出去找工作时,他自己悄悄上网,在萨比的帮助下,慢慢敲打键盘,搜索——如何成为一个好妻子。
  搜索完后又在萨比的指示下消除搜索记录。
  搜索出来的结果的大意是说想要成为一个好妻子,首先得有个好厨艺,想要笼络住男人的心,就得笼络住男人的胃。
  所以,任榆才硬着头皮学习做饭,虽然成效甚微。
  “你干嘛?我的面要糊了!”被朗稔拖着往外走的时候,任榆还在抱怨。
  “别管了。”
  朗稔几下把任榆塞进出租车,十多分钟后到达餐厅。任榆看着空无一人的餐厅,有点纳闷。
  然后他被朗稔推上餐厅中间的高台,这是一间比较上档次也挺有格调的餐厅,中间的高台本来是放置有钢琴的,偶乐有客人来用餐,会有钢琴师在上面演奏舒缓的钢琴曲。
  现在高台上的钢琴不见了,四周摆满红玫瑰,还有粉色红色的心型气球,朗稔对任榆说:“小榆仔,你先闭上眼,数六十声。”
  任榆瞪着他,其实看这布置,他心里已经有些许猜测。
  任榆这人呢,可能天生就缺乏浪漫细胞,只觉得周围的红玫瑰看起来艳得慌,还有那气球,怎么看怎么别扭。周围弥漫的香味,有点闷,弄得他鼻子有点痒痒的。
  不过看到朗稔眼中掩饰不住的激动以及温柔时,他心中一甜,不再计较那么多,乖顺的闭上眼。
  朗稔忍住想要亲他的冲动,以几乎是残影的速度蹿到后台,迅速将身上T恤换成西装,然后手捧一束红玫瑰走出来。
  在他刚走出来时,餐厅的灯光就黯了下去,只剩下台上朦胧又暖昧蓝粉色光芒,光芒中心,是长身玉立的任榆。
  他闭着眼睛,嘴唇轻动,很认真的在数数。朗稔看到了,心中顿时柔成一片。
  虽然小榆仔老是瞪他,动不动会踢他踹他肘他,可是,常常当他要认真做什么事时,任榆从来不会阻止他。而且当他有所求时,对方必会同意,甚至会很认真的完成他的请求。
  这样的人,他怎能不爱呀。
  其实朗稔求婚应该用白玫瑰,但他不喜欢白玫瑰,也不喜欢白色,白色太单调,他总觉得白色幕牛峄槁铮透煤焐:焐笳魃惹椋宥�
  所以他选了红玫瑰。
  不知从哪响起一阵动人的旋律,和着这股旋律,朗稔走上台。同一时间,任榆口中数到六十。
  他缓缓睁眼,看着前面的光头青年踏着一束跳跃的白光一点一点朝他走来。
  “小榆仔,我朗稔是个粗人,是个流氓,更是个坏蛋。这辈子呢,我骗过人,害过人,杀过人,坏事好事我都做过。有时候我常常想,像我这样的人,生活在安逸的世界里,说不定哪天心理就彻底扭曲,然后开始报复社会。”
  “但是,还没等我变呢,末世就到了。其实在末世我也没做什么好事,也就救了几个人。别看我天天笑嘻嘻,骨子里,血是冷的。”
  “要不是遇到你,我还不知道会怎样。遇到你那天,我也不知咋的,生怕你被丧尸咬了。俗话说一见钟情,说不定正是那个时候,我就对你一见钟情了。”
  朗稔眼中的神色越来越温柔,任榆微怔,听着朗稔的声音继续说:“后来我一直问自己,怎么就这么幸运,幸运的捡着你了呢。”
  “现在,小榆仔,你愿意嫁给这个没有头发、坑蒙拐骗把你拐来的光头流氓吗?”朗稔单膝跪下去,将手中的花递上去。
  任榆本来挺感动来着,可是听到最后一句话时,忍不住笑了:“结婚证都领了,你说我嫁不嫁给你?”
  朗稔:“……”好容易聚起的气氛就被任榆这话给破坏,朗稔气得牙根直痒痒,真想把这不解风情的任小榆按在床上这样那样!让他下不了床!
  只有在床上的时候,任榆这张嘴才不那么气人!
  就在朗稔心中盘算着某些在床上才能用到的念头时,猛然听到任榆出声:“虽然很肉麻,但我想说,我愿意。”
  朗稔愣住。
  他抬头,看着在光晕中微笑的少年,柔和的灯光打在他身上,令他脸上的表情那般清晰,清晰的让朗稔忍不住沉醉。
  “朗稔,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真的不喜欢你,你有机会对我坑蒙受拐骗吗?”
  任榆嘴角轻轻翘起:“论武力值,十个你合起来我都可以用一根指头消灭。”
  朗稔:“……”告白就告白,搞什么人参攻击。
  他不服气:“那是因为你有……”星光丸三个字被他咽了下去。
  任榆知道他要说什么,挑了挑眉:“有时候,身外之物的厉害,也是本人的实力,不是吗?”
  朗稔泄气,什么理到了任小榆这里都是说不通的!
  “还愣着做什么,这戒指难不成要我自己戴?”
  朗稔立刻起身,从玫瑰花里取出戒指,慢慢的将它戴进任榆的无名指上。
  任榆看了看手指上的戒指,笑意抑制不住,又往朗稔手上撇去,愣了下:“你的呢?”
  “啊?”朗稔顺着他的目光看向自己的手,一秒后炸毛:“卧槽,我戒指呢!”
  他换衣服的时候就把戒指戴好了,可这会戒指居然不见了!!
  “停停停,音乐停下。”朗稔大吼。
  幕后的工作人员被朗稔撕心裂肺的声音给吓了一跳,纷纷跑出来,就看到光头青年跳脚吼:“都给我找找,我戒指不见了。”
  众人:“……”
  最后还是靠着萨比出马,精神力探测之下,发现戒指在后台一个桌子下,也不知道朗稔是怎么弄丢的。
  为此,好久没有出来过的萨比特意现了形,对着朗稔好一大通鄙视。朗稔自己乖乖认骂,心里不由庆幸,幸好丢的是自己那枚,要是丢的是任榆那枚,求婚的时候戒指不在,那才真是哔了狗。
  朗稔抓住任榆的手,将两只手十指交扣放在阳光下,用手机拍了个图片。任榆看他在手机上点啊点,不由纳闷问:“你干什么?”
  朗稔举着手机:“当然是发朋友圈啦。”顺便把之前照的结婚证一并发出去。
  之前领结婚证的时候,朗稔没有发朋友圈,现在一发,立马把苏术等人炸出来。
  毕竟朗稔这朋友圈万年死尸状态,难得更新一次,居然是这么劲爆的消息!!
  前段时间买了手机后,朗稔就把一些社交较件下下来。他和任榆下岸之前网就恢复了,那个时候朗稔就加上苏术等人的微信号。不过他的朋友圈一直都没更新,导致苏术等人以为他们还在海底呢。
  这会儿大伙也不在评论下评,直接私戳,朗稔手机震个不停。
  苏术:“卧槽,朗哥,你终于把小榆仔拿下了?不对,你们上岸了?”
  纪念之:“啊啊啊啊,朗哥,小榆儿,你们太不够义气了!回来了都不找我们!”
  彭大春发的语音:“小朗,小榆啊,你俩怎么回来也不说一声。我刚刚跟小厌说了你俩结婚的事,他高兴的都哭了。”
  付晓晨:“我不会是画画画太久眼花了吧,你们不是在海里吗!!”
  张岩:“请客!”
  过了几秒,张岩又发一条:“阿青说,为了处罚你们俩上岸也不告诉我们,所以决定这次不随红包了。”
  ……
  手机还在不断震动,朗稔和任榆一一看着,脸上的笑容久久不散。


第92章 番外4
  番外4
  任榆和朗稔没什么朋友; 也就苏术几人,找了个时间聚在一起,请他们吃了顿饭,这也算是他俩的婚宴。
  这顿饭之后,朗稔的腰包彻底瘪了。
  当初国家也要给他俩补贴,被他俩义正严词的拒绝。现在朗稔总算体会到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境界。
  任榆倒是有不少好东西,拿出去卖的话肯定能换不少钱。朗稔当然是拒绝啦; 现在他可是有媳妇的人。
  作为一个男人,至少得养活自己媳妇,而不是靠媳妇接济!这是一个男人的尊严。
  是以; 朗稔按住任榆的肩膀,兴匆匆的跑去外面找工作,那劲头,贼足。
  徒留任榆站在原地直抽嘴角:家里的开支用的是他的钱啊喂!
  但见朗稔这么有恒心; 他也不制止,悠悠的继续学习电脑。靠着萨比的指点; 任榆很容易就学会最基本的操作。
  平时没事的他就在网上接一些兼职,最后他学会一种兼职方式——刷单。
  一天下来,也能挣个一两百,够他和朗稔的生活费。不过朗稔找工作的事情还是在他心里留下了涟漪。
  他开始想; 天天呆在家里也不太好,他是不是也应该外出找点工作打发时间?
  问题是,他能做什么呢。
  从网上了解到,要进公司得有大学文凭才行; 而他……连小学毕业证书都没有好吗!
  任榆有点苦恼,至于萨比,在这种事上完全帮不上忙,只能让他自己想。
  朗稔并不知道他家媳妇儿也在琢磨着找工作的事,他要找工作还是很好找哒。
  口才好,力量大,只要不是做办公室的工作,他通通能干。最后他找了个房地产销售的工作,靠提成拿工资。
  以前被通缉的时候,朗稔什么工作没做过,做的最好的就是销售。做销售这一行,一靠能说,二靠忽悠。
  总之就是一张嘴的事儿。
  入职的一周内,朗稔就卖掉一套别墅,得到一笔不菲的提成。当天,他拿着老板发给他的奖金——一沓厚厚的红票子欢欢喜喜回了家。
  任榆正在弄他种植的花花草草,朗稔一回去就把他抱着转了一圈,惊的任榆那一剪刀差点把他的花给剪断,没好气的啐了朗稔一口。朗稔一放下他,立刻把红票子拿出来,舔着脸:“快,亲哥一个。”
  任榆接过钱,轻轻一抖,就知道有多少,有点惊讶,朗稔这才上班几天就弄来这么多钱:“哪来的?”
  “当然是奖金来的。”朗稔不无得意,“今儿个我卖了栋别墅。哥说过,有我在,养你妥妥的。”
  “走,我们今晚出去吃好的。”
  拉着任榆出门吃了一顿好的后,朗稔又拉着任榆进入一家手机店,给任榆买了个最新款的手机。
  “我说了不要这个。”任榆拒绝。
  朗稔硬把手机塞他手里:“现在人人一个手机,就你没有。白天我上班嘴皮子磨的都痛了,就想听你说说话,但是你没有手机,我就只能干相思。你忍心我上班这么累还要受相思之苦吗?”
  任榆:“……”
  旁边的导购小姐:“……”
  “正常说话。”任榆忽略四周营业员的目光,板着脸对朗稔说。
  朗稔立刻将脸上的哀怨收回去,换成嘻皮笑脸,大手一挥:“就这么定了!”
  然后拿着现金付款,一副暴发户的样子,看得任榆又好笑又好气。
  他拿着手机,怎么看怎么别扭。不过朗稔说得也有道理,有了手机,他们之间也能更好沟通。
  一路晃悠着回家,朗稔生怕任榆不会用手机,准备手把手教任榆用。哪想到任榆面无表情的解锁,下载APP,看起来熟练的很。
  就是打字比较慢。
  朗稔:“……你不是不会用吗?”
  任榆看也不看他:“天天见你玩,你以为我傻。”
  朗稔:“……”
  日子就这么平淡的过去,每天等朗稔上班后,任榆在床上躺不了多久也会起床,先洗漱,再吃完朗稔给他做的早餐,最后浏览网页,看能否找到能适合他做的工作。
  中午朗稔偶尔会回来吃,偶尔不会回来,到了下午的时候,任榆会算着时间做饭,等朗稔下班回家时,就可以吃晚饭。
  晚饭后,他们会外出散步,就像老夫老妻一样。
  后来任榆在小区不远的一家书店找到一份工作,当书店的营业员。这个工作很简单,就是有人来买书,结账就行。
  书店老板之所以选择任榆,全是因为任榆那张脸,那张脸一搁书店,保管生意好。
  事实证明确实如此,对于美的事物,谁不喜欢?
  书店的工作很轻松,任榆既能在书店上班打发时间,又能挣点工资,到了下午还有时间回去给朗稔做晚餐。
  朗稔其实是不想让任榆出去上班,不过转念一想,任榆一个人天天待在家也没意思。他也去看了看书屋的环境,挺不错,里面书很多,任榆没事的时候还可以捧着书看,时间倒也过得快。
  到了周末的时候,两人会去电影院看个电影,或者一起去买食材,一起做饭。
  朗稔很任性,销售做得烦了,他会换一个工作,不过换之前他会休息一段时间,陪任榆泡在书屋。
  等到他挣的钱花得七七八八时,他又出去找工作,外卖,保安等,只要他想找,不愁找不到。
  于他们来说,这就是生活,平淡而又幸福。
  这天,任榆在书屋的收银台后坐着。
  这个收银台老板布置的非常有情调,椅子是吊篮椅,里面铺着厚厚的毯子,无论是坐还是躺,都很舒服。
  收银扫描用的电脑等工具则放在编织的从天花板上垂下来的藤架上,四周还垂着一些小框框,里面有的放着书,有的则放着一些小摆件。
  可以说整个书屋最舒服的地方就是收银台。
  有两个背着书包的姑娘走过来,穿着粉色羽绒服的年轻姑娘羞红脸喊:“老板。”
  任榆正在玩游戏——他已经被朗稔带进游戏这个万年坑中。
  听到有人喊,他暂停游戏,抬头:“我不是老板。”
  几乎每一个来书屋的人都会把任榆当成老板,任榆每次都要解释一遍。最后烦了的他在身前一个篮架上放了个名片:我不是老板。
  似乎是没想到任榆说话会这么冷,粉衣服有些愣,但在旁边黑衣服姑娘的鼓励下,说:“我知道你不是老板,但是你又不说你叫什么,我们也不知道喊你什么,只好喊你老板了。”
  其实还有一种大众称呼——帅哥。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对着眼前这张脸,感觉说出帅哥二字仿佛亵渎一样。
  而且喊‘帅哥’也太轻浮了些。
  任榆:“所以?”
  粉衣服红着脸:“你叫什么呢?这样我们也好称呼你。”
  任榆皱了皱眉,萨比在他脑袋里挥着小尖翅说:“这都是套路,这姑娘在套你名字。”
  任榆:“……”
  仔细一想想,还真是。
  他顿了顿,对上姑娘期盼的眼睛,冷淡道:“我姓任。”
  粉姑娘有些失望的垂下大眼睛,身旁的黑衣服又戳她,给她使眼色,让她加油。粉衣服深吸一口气,一副豁出去了的样子:“任先生,请问你有女朋友吗?”
  她其实早就注意任榆了,长得又帅,话不多,每次来书屋就看到他坐在收银台处,不是打游戏就是玩手机,再不拿书看。
  无论处于哪种状态的任榆,都让她心动不已。今天是她的生日,在好友的鼓励下,她决定好好问问对方。姓什么,叫什么,多少岁,有没有女朋友,如果没有的话,她就要追他了!
  她看到对面俊秀精致的少年摇头,心中一喜,正要将告白的话说出去,就听到对方说:“我结婚了。”
  粉衣服:“……”
  她一副傻了的样子,反倒是旁边的黑衣服尖叫:“你结婚了?这么小?不可能吧!”
  “谁说长得小就不能结婚?”就在这时,门口的风铃叮咚一声响,一个高大的身影挟着寒风走了进来。
  粉衣服和黑衣服同时看向高大的男人,就见男人径直走向任榆,前者光光的头顶上还冒着雪花,他一屁股坐到任榆的椅子上,压的那吊椅都咯吱了一声。尔后他伸出手,将任榆搂在怀里,在任榆脸上吧唧亲了口。
  亲完之后,这才将正眼看向粉衣服和黑衣服,脸上带着笑,目光却有点冷。
  敢觊觎老子的媳妇儿!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粉衣服和黑衣服心中一跳,然后粉衣服看看他,又看看任榆,眼圈儿慢慢红了,拉开门就冲了出去。
  黑衣服看看跑出去的朋友,又看看朗稔和任榆,最后狠狠瞪了眼任榆,意思是结了婚的人干嘛出来勾人,瞪完后拉开门去追朋友。
  任榆拿来条帕子替朗稔擦头上融化的雪,朗稔满脸不爽,抓着任榆手,酸不拉几的说:“你说说,这是第几个觊觎你的小姑娘?”
  任榆慢吞吞的抽回手,接着俯身在朗稔唇上亲了口:“乖。”
  朗稔立刻咧嘴,任榆这招百试不爽。


第93章 番外5
  帝都实验室
  林意看着眼前这个沧桑的男人; 曾几何时,这个男人还是意气风发的一城之主。
  “你决定好了?”他问,“也许会失败,王之风会彻底死亡。”
  宋净司微微苦笑:“你觉得现在的他还算活着吗?”
  林意:“至少他现在有呼吸,不是吗?”
  宋净司:“如果他不能醒来,我宁愿他彻底死亡。”
  林意有些诧异:“是什么改变了你的想法?”
  宋净司不答反问;“你知道任榆和朗稔结婚了吗?”
  “当然。”林意点头,“那两人; 倒是活得潇洒。”
  宋净司眼中闪过一丝羡慕,道:“你开始吧。”
  林意定定看着他,最后点头:“好。”
  当初王之风被制成丧尸; 又被林向东注射第三级病毒,企图将他制作成人形兵器。然而进行途中,察觉到宋净司有危险,王之风凭着本能冲出来和林向东战斗; 身体受损严重。
  后来任榆和朗稔赶到杀了林向东,王之风也重新被弄进液体箱; 最后再送往帝都,由林意为首的一众科学家接手。
  最初,他们是想将王之风彻底毁灭,宋净司死命哀求; 又加上当时他们在王之风残缺的身体里找不到病毒的影子,种种原因之下,暂时没有毁灭王之风。
  之后,王之风残缺的身体在液体箱里竟渐渐将箱体里的液体吸收; 他破碎的残肢肉屑慢慢粘合在一起,时隔两年,他的身体已经恢复如初,就连脸上曾经因为年少实验导致的伤也好了。
  完全看不出当年支离破碎的样子,整个人宛若新生。
  林意用了各种办法都没在他身体上找到任何病毒的影子,仿佛躺在那里的王之风只是一个普通昏睡的人,而不是曾经那个被打得破碎的丧尸。
  这样的变化,就连林意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最后得出,有可能是因为王之风年少时作为实验体时,身体里注射过大量不知明的药体。这些药体和第三病毒阴差阳错的相克……
  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何病毒不见踪影,王之风体内的细胞所呈现的数据和普通人并无二样。
  不过王之风身体虽然和普通人没有两样,心脏在跳动,脑细胞也在活动,但是,他就是不醒来。
  此时此刻的他,与植物人没有两样。
  林意对宋净司说,他有办法让王之风醒来,只是这个办法极为危险。
  成功,王之风会醒。
  失败,王之风会死。
  几率各占百分之五十。
  宋净司看着林意进了实验室,他坐在外面的椅子上,满面茫然,甚至不知该想什么。
  其实前不久他才刚刚出狱,他服了两年狱刑,这还是因为很多人给他求情,而他自己也建立基地救了几万同胞的命,所以才得了两年刑狱。
  否则,光是他有那么一个害得全世界差点毁灭的父亲,他知情不报,就足够在监狱里待一辈子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久到他觉得腿都麻了时,实验室的门打开,一众人走出来,那些人的目光在宋净司身上扫过便匆匆离开,目光并不是太友好
  最后走出来的是林意,宋净司立刻站起来,因起得急,眼前一阵发黑,身形歪了歪,要不是林意及时扶了他一下,准能和地板来个亲密接触。
  “怎么样了?”宋净司的声音嘶哑,甚至带点不易察觉的颤抖。
  林意看着他,不说话。
  宋净司眼中的光一点一点暗下去,他张了张唇,想要说什么,却什么也没发出。片刻后,宋净司低下头,所以错过了林意身后渐渐走近的那道人影。
  他以为他能平静的接受王之风彻底离开的消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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