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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我有一条土豪鱼-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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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以为他能平静的接受王之风彻底离开的消息,可当真的知道时,才发现,心里缺的那道口越来越大,冷风吹进,再也填不齐了。
  是什么时候开始,那个默默跟在他身边的男人住进他的心中呢。
  从今往后,只有他一个人了。
  宋净司慢慢蹲下去,他觉得眼中有些酸涩,冰冷的地面变得模糊起来。
  也真是奇了怪了,他只有在很小的时候才哭过。八岁之后,他便再也没有哭过。这么多年,两次落泪都是因为王之风。
  轻轻的一声叮,一颗泪珠落向地面,氤氲开来。
  朦胧中,宋净司看到身前出现一对赤脚,然后对方蹲了下来,片刻后,他听到一个略带茫然的声音:“少爷,不哭。”
  宋净司心跳猛的一顿,几乎有那么一刹那的时间,他以为自己是出现幻觉。
  直到林意的声音响起:“这还是我认识的宋城主么,连抬头看一眼的勇气也没了?”
  宋净司猛的抬头,就看到面前蹲着的人,不是王之风还是谁?
  他穿着一件白大褂,应该是林意的,有点不合身,穿在他身上很是紧绷。
  “王之风?”宋净司声音很轻,似乎怕眼前的人是一张纸,他声音大点就能吹跑。
  王之风眼中茫然之色更加明显,他伸出手,将宋净司眼角的泪水擦掉,再次重复他之前的话:“不哭。”
  在王之风接触到宋净司眼睛时,宋净司整个人都怔住了。
  王之风的手……是暖的。
  怔忡之后,便是灭顶的兴奋。
  王之风活了过来,他醒了!!!
  他重新变成人了!
  他不再是变异人,不再是丧尸,而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正常人!
  经过一番努力,宋净司成功将王之风带离实验室。
  看着身旁乖乖跟着他走的王之风,迎着好不容易放晴的天空,宋净司捧着王之风的脸,在他唇上轻轻一吻:“王之风,很高兴你回来。”
  王之风脸上闪过茫然,然而,嘴却咧开,朝宋净司露出一个略带傻气的笑容。
  看着傻傻的王之风,宋净司笑了。
  脑海里回想林意之前说的话:
  “实验成功他醒后,我替他检查了下,现在的他记忆全无,唯一记得的是你。”
  “我刚刚测过他的脑电波,经过解析,这些脑电波给成数据的话,是三个字——宋净司。”
  “最后一点,他的智力会有些残缺,可能会好,可能一辈子也好不了。你要有个心理准备。”
  ……
  就算没有其他记忆又怎样,只要他还能记得住他宋净司,就算他会傻一辈子又怎样,他宋净司有一辈的时间可以照顾他。
  只要他还活着。
  这是上苍给他的最美的礼物。
  *
  听从林意的建议,宋净司带着王之风到了林城,准备定居林城。
  林城的环境空气等,于王之风的恢复都有好处。
  “王之风,这是我们的家。”推开门,宋净司对着王之风说。
  王之风好奇的打量周围,重复宁净司的话:“我们的家。”
  宋净司去哪,王之风都会跟着他,他话不多,哪怕是智力受损,也和以前一样话少。但与以前又不同的是,他爱笑了。
  总是对着宋净司笑,他笑起来的时候宋净司才发现他居然有一对虎牙。
  宋净司没有见过以前的王之风笑,以前的王之风,永远都板着脸。就连他勾引他上床,在床上两人缠。绵时,后者都是一副棺材脸。
  所以宋净司现在才发现王之风竟然有对可爱的虎牙。
  王之风因智力残缺,很多事情都不懂,全靠宋净司教,而且要教很多遍王之风才能记住。
  宋净司常常觉得自己跟个奶妈子一样,王之风就是他的巨型儿子。有时候这样想着想着就不由自主笑出声,他一笑,王之风也会跟着笑,两人往往就会一直笑个不停。
  仿佛把以前的笑补回来似的。
  此刻的宋净司可谓一贫如洗,国家能在两年内放了他,还让他带走王之风,已经是格外恩准。
  至于他以前的财富,自然是没了。国家也没对他有任何补贴,租房子的钱还是林意好心借给他的。
  身上剩下的钱根本不够养活他和王之风,所以宋净司必须出去找工作。
  带着个王之风,坐办公室的工作肯定不适合宋净司,就算有公司要他,他也不会去。
  把王之风一个人放在家里,他不放心。
  一般餐馆服务员等工作也不会允许宋净司带着一个男人去上班,最后找来找去,宋净司找到工地上搬砖的工作。
  工地上宽阔,人多,多一个儿杵那儿也不会占地方,宋净司工作的时候也可以时刻看着王之风。
  服务员这些工作,工作的地方人多,一旦忙起来很有可能就顾不上看王之风,容易出事。
  所以对于搬砖这个工作,宋净司挺满意的。
  不过到底从小到大都没做过粗活,也就学过一些拳脚工夫,力气是有些,时间久了,手上的皮肤就磨破,疼得他眉头直抽抽。
  宋净司咬牙坚持,他什么也没说,到了休息的时候,买了盒饭走到王之风站着的地方,两人一起吃。
  王之风很听话,宋净司让他站那儿,他就站那儿不动,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
  现在的他已经学会上厕所,中途尿急的话,他会跑过来对宋净司说去上厕所,宋净司陪他上完厕所后,他又会站在原地等宋净司。
  宋净司就算让他找个地儿坐,他也不会,就那么站着。
  因为手中疼痛,宋净司拿着筷子的手有些抖,夹菜都夹不太稳,又因他手上戴着手套,所以王之风一直没有发现。毕竟他现在智商有限。
  当宋净司差点把菜都给倒了时,王之风才觉得不对劲起来,他焦急的喊:“司司……”
  喊了之后,他又茫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心里慌乱不已,看着宋净司的手很是无措,他没有发现他的眼中竟有淡淡的红光在闪烁。
  宋净司却看到了,那抹淡淡的红光消失太快,快的让他以为是错觉。他笑了笑,满不在乎:“没事。”
  王之风忽然拉住他的手,小心翼翼却又强硬的不容他缩回的力道将宁净司的手套摘下。
  宋净司手中磨起的水泡坏了,伤口就那么与手套粘在一起,强硬撕开的话,会引起剧痛。
  王之风只是轻轻动了动,宋净司脸色就白了白,手不由自主的抖了抖。
  王之风察觉到,不敢再动,急得团团转,想要揭开宋净司的手套看看伤,又怕让宋净司更疼,片刻后,竟然呜咽的哭出声来。
  宋净司吓了一跳:“别哭……”
  他想咬牙忍痛将手套扯下来,宋净司懂医术,这样的疼痛代表着他手心此刻定然已经伤得一塌糊涂,要是再让手套套手里,他这伤口肯定得感染。
  结果还没来得及动手,有其他工人闻着哭声跑过来,纷纷出声询问,王之风举着宋净司的手:“司司,痛。”
  工人们拿来剪刀,折腾好久才将手套慢慢剥离,当看到宋净司剥离后的双手里,大伙儿都吸了口凉气。
  有人忍不住道:“小宋,你这是第一次干这种活吧?”
  还有人嘀咕:“这手也太嫩了吧,大家都经历过末世的,能在末世中活下来的人,哪个不是练得一身糙皮。这难道是军方大人物的儿子,跑过来历练历练?”
  ……
  主要是宋净司那双手的手心,用血肉模糊四个字来形容毫不夸张,他也就搬了一上午而已,还带了手套。人家那些工人,搬一上午,别说手烂了,连个泡都没起。
  其实这也与宋净司本身的皮肤有关系,他本身皮肤就比较脆弱,如今有这样的伤口,倒也不是太奇怪。
  宋净司一直认为搬砖耗的是体力活,现在看来,他这双手,别想搬砖了。
  可是还有一大堆砖在那里等着他搬,如果不把那堆搬完的话,今天一上午就白搬了。
  宋净司草草处理了下手上的伤口,安抚好王之风,准备换副手套咬牙继续搬。
  王之风已经止住哭,见他竟然又要去搬时,立马拉住他:“不,不搬。”
  宋净司不好跟他说钱的问题,只是朝他笑了笑:“我慢慢的,你在这里乖乖等我。”
  见他执意要去,王之风像是突然领悟什么了似的:“钱,是钱?”
  宋净司还待要说什么,王之风就把他拉过来按在凳子,抢过他的手套:“我去。”
  宋净司怎么可能让他去,他挣扎着要站起来,王之风却突然将他的手放在胸口:“受伤,这里疼。”
  宋净司怔住。
  片刻后,王之风嘴里又吐出两个字:“少爷……”
  宋净司在他的目光里看到往日的丝丝熟悉,他心中一惊:“王之风?”
  然而王之风已经很快的跑走了。
  看着他的背影,宋净司心跳加速。
  王之风,你,想起我了吗?
  *
  王之风的速度很快,虽然他身体的变异已经消失,已经成为一个普通人。但是他的身体素质较普通人也要强得多,至少搬一下午砖后,他的手没起一个泡,这让宋净司不由放下心来。
  自那天以后,宋净司发现,王之风学习的能力愈发强,他的智力似乎比之前增长得快了,这个发现让宋净司心中越来越忐忑。
  他怕王之风将以前的记忆记起,又怕他记不起,这是一种矛盾的心理。
  他不想让王之风记起他曾经当作实验体被实验的痛苦,也不想他记起他被制作丧尸时的痛苦。
  但他又渴望他能记起他们两人之间的相处。
  所以宋净司很矛盾,这段时间连人都有点不对劲。
  “司,你怎么了?”差点将杯子打碎的宋净司,转身就听到王之风的问话。
  这段时间,随着王之风的智力恢复,他不再轻易傻笑,对宋净司的称呼也由‘司司’变成‘司’。
  “我没事。”避开王之风的眼神,宋净司朝客厅走去。
  看着宋净司的背影,王之风眼中有迷茫之色闪过。
  司怎么了?为什么他看起来这么不安?
  自己惹他生气了吗?
  还是这段时间工作太忙,所以司累了?
  不行,他得多工作,不能让司太累。
  “快去洗澡。”宋净司拿来睡衣递给王之风,王之风接过,提要求,“你帮我洗。”
  宋净司:“……你已经自己能洗了。”
  王之风:“你之前都帮我洗的。”
  宋净司:“那是你之前自己不会洗。”
  王之风:“我不管,你已经好几天没给我洗了。”
  两人对视,宋净司败下阵来,认命的拉着王之风进入浴室,王之风浅浅勾唇。
  他喜欢宋净司给他洗澡,那双手在他身上揉着,他会觉得空落落的心充满温暖。
  有的时候,他能感觉到宋净司看向他的目光有一种压抑的悲伤。那样的目光,每每让他看了心里难受的慌。
  王之风知道自己遗忘了很重要的东西,每当那个时候,他就恨不得让自己把丢失的记忆回想起来。
  他不想看到宋净司悲伤的目光,他想让司笑起来,笑得眉眼弯弯,那样的司,肯定是最好看的。
  王之风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再努力,早一点想起他遗忘的事。早一点看到宋净司的笑。
  三个月后的某天早上,宋净司睁眼,摸了摸身边,发现身旁已经空了。他看了下时间,才不到七点,往常这个时候王之风还在睡。
  他猛的起床,在房间里找了一圈都没找到王之风,给王之风打电话,是无法接通。
  宋净司心跳都差点停止,他套上外套,正要冲出门,却见门锁一响,王之风裹着寒风走进来,手里提着冒着热气的早餐。
  一看宋净司连鞋都没有穿,光着脚心踩在冰凉的地板。
  ——为了省下暖气钱,宋净司没有在房间里开通地暖。
  王之风拧了下眉,立刻放下早餐来到宋净司身前,微微用力就将宋净司抱起来。
  “地上凉,小心感冒。”他的语气里带着担心。
  王之风将宋净司放在床上,用手替宋净司将冰凉的脚暖热后,才把宋净司的脚塞进被子里。
  接着又拿来早餐:“外面在下很大的雪,我已经帮你请假了,今天不去上班。”
  宋净司觉得今天的王之风有点不对劲,一时又有点转不过弯来。
  当他打开手中的早餐时,他忽然愣住。
  那是他以前最爱吃的辣豆花,王之风每天都会想办法给他弄,就算后来末世降临,他也自己学着怎么做豆花,每天换着花样做豆花给他吃。
  这段时间,他哪还有心思去吃辣豆花,失忆的王之风自然也不会知道他喜欢吃辣豆花。
  现在……
  宋净司的眼睛热了。
  他被拥进一个还带着外面风雪的冰冷怀抱,耳边响起一个低哑而又克制的声音:
  “少爷,我醒了。”
  这一次,是真正的醒了。


第94章 番外6
  清脆的叮铃声响起。
  朗稔推开书屋走进去; 对着正在找书的任榆神秘兮兮的说:“小榆仔,你猜我今天上班的时候看到谁了?”
  任榆将找到的书交给旁边的客人,一边领着客人去结账,一边问:“谁?”
  客人拿着书离开,离开之前还不忘打量一眼朗稔。这就是小任先生的老公,留着光头,一脸凶相; 一看就不是好人。
  也不知道小任先生看上他哪了。
  任榆算是把这间书屋的名气打了出去,因他不是老板,又因他的姓被大家知道; 所以来这里的客人现在都叫他一声小任先生。
  朗稔不知道自己脑门上又被人刻上‘不是好人’四个字,他撑在篮架上,笑眯眯的说:“我看到宋净司了。”
  任榆果然惊讶:“他出来了?”
  “更重要的是,我在他身边还看到一个人。”朗稔继续卖关子; “你想不想知道那是谁。”
  任榆默了会儿,最后抬头; 用‘关爱智障’的目光慈爱的看向朗稔:“你觉得宋净司身边除了王之风,还能是谁。”
  朗稔:“……”
  他不服气:“你怎么知道就一定是王之风,王之风可是丧尸!”
  后面‘丧尸’二字他声音压得很小,只能他俩听到。毕竟书屋还有其他客人。
  任榆:“如果不是王之风; 宋净司就不会出现在林城,他会在帝都待一辈子。”
  朗稔很是吃味:“你怎么这么了解宋净司?”
  都没见过你了解了解我!
  任榆剥了颗糖含在嘴里,悠悠说:“因为我聪明。”
  潜意思就是朗稔傻呗。
  朗稔被怼的恨不得上去教训教训,让任榆知道什么是夫纲; 但任榆很快递过来一颗糖。
  于是,朗稔这点子被怼的怒气就在这颗糖中化作云烟啦。
  没过多久,任榆和朗稔二人就和宋净司王之风见面了。
  其实二人根本就没打算和宋净司王之风见面,但好巧不巧,宋净司和王之风来到任榆打工的书屋买书,就这么巧的碰上面了。
  找了个时间,四人聚餐。得知宋净司去了一家私人医院当医生,王之风则在医院里当清洁工。
  两人已经结婚,现在生活过得很充实,打算多努力努力,攒钱买房。
  朗稔忍不住问宋净司:“这样的生活落差,你能忍受?”
  宋净司笑笑:“我连砖都搬过,厕所也扫过,有什么不能忍受的。”
  王之风在旁边接话:“是我不好。”
  宋净司轻飘飘瞪他一眼,王之风立马不说话了,手中剥虾的速度不减,几下剥好,放在宋净司的盘子里。
  不一会儿,宋净司盘子里便堆满剥好的虾肉,王之风盘子里全是虾壳。
  朗稔默默看看自己身前的虾,再看看旁边的任榆。他倒是想给自家媳妇儿剥虾,可任榆剥虾的技巧显然比他好得多,手只需要轻轻一捏,虾肉就分了出来。
  而他……
  唉,不说也罢。
  等聚餐结束,两人回去的时候,朗稔忍不住说:“小榆仔,好歹在外人面前,给哥留点面子。”
  任榆正在想王之风的事,王之风身上的病毒是真的没有,还是隐藏得够深。他刚刚让萨比探测了下,萨比也没在他身上感受到病毒的影子。
  此刻听到朗稔的话,一脸不解的看向朗稔。
  朗稔瞅他两眼,最终什么也没说。
  哥的忧伤,你不懂。
  任榆踮起脚尖撸了把他的光头,朗稔垂下去的肩膀立刻直了回来。
  等到下一次两人去吃海鲜时,朗稔把任榆按住,在任榆纳闷的神情中说:“今天你不准动手,我来。”
  然后,朗稔开始在任榆面前表演剥虾、剥蟹壳等技术。任榆坐在对面椅子上,看着朗稔笨拙的用剪刀剪蟹腿,弄了半天,朗稔才在满头大汗的状态中剥下一只完整的蟹腿出来。
  中途朗稔差点使用武力蛮横的开蟹腿,想了想,还是忍住了。
  这么高档的地方,要优雅。
  任榆从刚开始的忍俊不禁,到后面的感动,他起身,走到朗稔身边:“不是这样剥的。”
  他拿过蟹腿,在蟹腿上几个点按了按,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的,蟹腿的壳就裂开,露出里面完整的蟹肉。
  他在朗稔身边坐下,几下就把剩下的蟹剥开,放在朗稔盘里:“笨蛋,我在海里生活多久?这些东西我都不知道吃了多少,自然轻易就能找到剥开它们的技巧。”
  “你对我好不好,不用体现在能不能为我剥这些东西上面,明白了吗?”
  朗稔被一通说教,瞬间觉得,他做为老攻的尊严呢!!
  但是,为毛被媳妇儿教育的时候,内心这么爽呢。
  有毒。
  这一顿海鲜宴,本来是朗稔打算全程伺候任榆,到头来,完全反了。他盘里的东西,全是任榆给他剥的。
  吃完海鲜宴,两人朝海边走去。
  林城沿海,任榆和朗稔经常会趁没人的时候下海玩玩。此时是四月份,时值春末,林城的温度也高了起来,夜晚的海滩上有不少人游玩。
  两人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躺下,看着天际明亮的星子,听着海浪拍打在沙滩上的声音,享受海风吹过身体的清爽,只觉得所有毛孔都张开,舒服的朗稔恨不得在沙滩上滚几圈。
  他侧过身子,看向任榆,却见任榆看向另一边,他顺着任榆的目光看过去。正好看到一家三口正在玩堆城堡的游戏。
  小的那个大概有两岁左右,走路都不太稳,摇摇晃晃软软糯糯,别提多萌了。
  朗稔忽的把任榆捞在怀里,任榆吓了一跳,这里这么多人,他推了推朗稔:“不许乱来。”
  朗稔坏笑:“我还没怎么样,你就知道我想怎么样。小榆仔,你心思不纯哟。”
  “我看你是皮又痒了。”任榆瞪他,要是这会儿他不在朗稔怀里的话,这瞪视应该很有威力。
  朗稔那脸皮,厚得可以挡原子。弹,哪会在意任榆的话,他将目光从摇晃的小团子身上收回,低头看任榆:“小榆仔,你当初养的那个孩子,取的名叫什么?”
  任榆目光闪了闪:“问这个做什么?”
  “我就想知道。”朗稔凑过去,不要脸的撒娇,“给我说说。”
  任榆嘴角一抽,自从结婚后,朗稔是越来越不着调,现在连撒娇都使出来了……
  偏偏他对这样的朗稔完全没抵抗力,只得无奈说:“我那时候也是个半大孩子,哪会取什么名字。他那么小,我一直都叫的宝宝。”
  朗稔把脑袋埋在任榆肩膀上:“我现在也是你的宝宝,喊我一声宝宝呗。”
  任榆打了个寒颤:“你不自称哥么。”
  朗稔:“偶尔我也要装装嫩撒。”
  任榆:“不要脸。”
  朗稔:“可我只对你不要脸。”
  任榆没有忍住,翻了个白眼。
  过了好一会儿,朗稔忽然问:“你是不是知道了?”
  任榆回视他,笑了笑:“你猜?”
  海风再次吹来,带来声声浪涛,远处其他人的欢笑声被朗稔抛至脑后,他低头,准确的将唇印在任榆唇上。
  管他知不知道呢,反正现在他和任榆有结婚证,是合法的夫夫!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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